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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决战(下)

    十一月二十日,距离夏城有历法以来的第一个冬至日还有三天,天已经很冷了,到了一年中天最短的时候,太阳升起的也很晚。


    呼吸间从身体里带出的余温在冰冷的空气中化为一团白雾,阳关城中的士兵在伍长的喊叫声中站好,时不时地搓搓手,盼着太阳快点热起来。


    陈健穿戴整齐,站在一辆装有鼓的马车上,驾车的人居左,右边是是一名持戈的族人。


    为了便于族人看清自己,陈健在自己的皮帽子上缀了两根很长的羽毛,他自己敲动了战鼓,让族人安静下来。


    “这里是阳关,是夏城的阳关。将来啊,这里也要开垦土地。死过人的地方,土地会很肥沃,麦子会长得很高很茂。今年咱们本来应该趁着秋末冬初,多开垦些土地的,可是外面的草原上的人并不准我们开垦,围住了我们,要抢走我的族人去当奴隶。”


    “既然他们耽误了我们开垦土地,那就把他们抓来奴隶让他们去给我们开垦!既然他们想要我们的土地,那就永远留下来,做这片土地的肥料。”


    “开城门,他们来了,就永远别再回去!”


    他用力敲击着战鼓,清脆的鼓声在清冷的空气中变得沉闷,沉重的橡木做的城门被拉开,三百多人安静地走过城门,只有踏踏的脚步声。


    这些人在城下排好军阵,迎着初生的太阳,朝着北边的营地缓缓前进。


    队伍中的笛手和鼓手按照训练时的节奏敲打着腰鼓,训练过大半年的士兵下意识地跟着鼓点的节奏迈动着步子,走的很慢,但却很直。


    身后的城门慢慢关上,他们并不害怕,因为每个人都知道今天这场仗要怎么打。


    他们所信赖的姬夏没有跟随他们一起出发,但他们知道最终会在战场上见面,当再见到的时候,这场仗已经结束,他们便可以回到几十里之外的夏城,过那种正常而恬适的生活。


    昨天晚上陈健像他们许诺,这场仗抓的奴隶分出来一半,开垦出的土地和收获的粮食将归所有参与这一仗的人,是归他们,而不是归公产和部族。


    逃走的人不但没资格分这些东西,自己也会成为奴隶,和那些圉奴一样,一辈子都在族人的嘲弄和可怜中度过。


    人是社会性的动物,除了活下来,陈健刻意营造的阶层划分让这些人感受到了一旦被族人排挤的恐惧,这种精神上的折磨比之军法官中的鞭子还要可怕。


    石山走在队伍的最前面一排,他并不害怕那些惩罚,因为他知道自己不会犯那样的错,就像是火可以烧死人,但如果不站到火里,也就不会被烧死。


    他的身边跟着那些和他一起从草原逃回来的人,十几天的围城战,他的身上又多了三串挂坠,自己那块陶板上要杀的人又多了三个。


    陶板不容易携带,所以他把换下来的弓弦带在了身上,用很久前部族结绳记事的办法记载着自己的仇恨,如今上面已经系了十一个死结,还差很多。


    他在队伍的正中央,看不到两翼和身后的情况,两边都是自己常见的族人,他归狼皮管着,他们的左边是白马带着的人,石山可以看到白马走在队伍的最前面,没有骑马,而是戴着一个和陈健一样的插着羽毛的皮帽子。


    多看了几眼两侧,但脚步并没有慌乱,作为四族中的一员,很早他就开始接受那些枯燥的排队训练,鼓声和脚步声已经融为一体,闭着眼睛也能走的和两侧一样齐。


    鼓声中,他越过了那些族人提前插好的用来测距的桩子,至今对面还不知道这是干什么用的,也就没有拆除。


    走过最后一根桩子,他无聊地开始数着自己的步数,最后一根桩子距离城邑有一百八十步,正好是弓箭抛射的极限。


    越过了木桩,又数了四百步,鼓声忽然停歇,随后重重地敲击了三声。


    身后传来了狼皮的喊声:“停步,整队,弓手上前五步!”


    左侧的白马和右侧的橡子喊的命令和狼皮不同,石山也不去听他们的,而是根据着命令,呼喊着自己两队中的弓手朝前走了五步。


    那几个从草原上活着回来的弓手摸了摸桦树皮筒做的箭袋,里面的羽箭让他很安心。


    两个箭筒,左边的是近射用的重箭,右边是远射的轻箭,拇指上带的是鹿角扳指,除了新军外其余人都是陶扳指,他们并不是新军,但作为上一次从草原回来的奖励,分的鹿角扳指。


    对面也传来了阵阵鼓声,石山抬起头看了看前方,对面营地也正在整队,距离还有三百多步,正对着的地方竖着一根高高的木杆子,上面挂着一些狼尾巴。


    这几天守城过程中他已经看出来了些门道,那个挂着狼尾巴的杆子就是对面首领在的地方。


    “看来是要直接冲他们的首领?对面的人还真不少。”


    石山猜的不错,那根狼尾巴木杆子上的确就是草原诸部的首领,老首领还站在木杆子下,但就在值守的人发现城中出兵的时候,各个首领们商量决定后,决定让达兀指挥这场仗。


    意气风发的达兀骑着马上,站在一个小斜坡上看着夏城的军队,郑重地说道:“我以为他们会弃城逃走,没想到他们没跑,而是要和咱们拼死打一场。这群人很厉害,渴了三天,竟然还有这样的精气神,很难打啊。”


    “就算难打又怎么样?他们人不多,只能拼死一搏,准备直冲咱们呢。一共三百五十多人,城中所有的人都应该出来了吧?城里也就剩下几十人看着城,我看咱们分出来一些人和这群人,另外些人直接把城攻下来……”


    “瞎说,这怎么行?只要这群人死了,城就是烤熟的肉,飞不掉的。咱们真正能打的也不多,能像他们这样的也就几百,又分出了一些人去南面埋伏,谁知道他们竟然不跑……”


    “是啊,这也是一群勇士啊,就像晚上飞到火里的蛾子一样,不过就算再勇猛也逃不过被烧死。”


    达兀笑了笑,赞同了这个说法,他喜欢称赞敌人,如果要是敌人不勇猛,自己这些人打了这么久都没有办法,那自己又算什么呢?


    虽然第一次被选为军事首领难以遏制内心的兴奋,可达兀也知道这时候还不是高兴的时候,只有将这群人彻底打败,才能圆了自己一直以来的希望。


    想要指挥好各个部族的人也不容易,每个部族只有自己部族的首领才能指挥的动,比起对面如有臂使的,还是差了很多。


    自己这边的人的确比对面多出不少,可那只是单纯的数字,除了死伤的,还剩下两千多,分出去几百去了南面埋伏,留下一些人守卫营地和堤坝防止被城中的人偷袭,再留下一些人压阵,真正能用的也就一千多一些。


    轻咳一声,第一次指挥自己的父亲,很恭谨地说道:“父亲,您和哥哥守在这里,他们肯定会拼死冲击咱们的大纛,他们拼死一搏,这时候正是最拼命的时候,就像是咱们训鹰一样,得让他们没了气势,才能一举将他们全都杀掉。”


    他的哥哥前几天夜里被狼皮突袭时逃走,导致了营地被烧,首领们都颇为不满,此时竟然被弟弟指挥,怒道:“让我们守在这里,你要干什么?还不是想把我们的人都耗死在这?是啊,父亲和我们的族人都死了,你达兀就是草原上最大的部族了,想的真好!”


    达兀咬着牙,深吸了几口气压抑住内心的怒火,看着那些略微疑惑的首领,尽量诚恳地说道:“我达兀要是这么想,让我死后灵魂和肉体一起腐烂,一辈子都得不到战争之灵的护佑!”


    随后他解释道:“你们部族的人最多,他们最凶猛,换了别的部族肯定顶不住。你们不需要顶太久,只要消耗了他们的气势,我就带人攻击他们的侧后。你看到没有?他们中间有将近二百人,两侧人少,两侧的人肯定是防着咱们包抄的。这群人不好打,不是草原上那些一冲就散的部族,你们想想,草原山打仗,可有一打打十几天的时候吗?我是为了整个草原的族人着想,我没有想我自己。”


    “这样吧,我分出一百族人到这边,这总行了吧?”


    他做出了让步,其余人也就不再多说什么,或多或少地信了他的话。


    这些人觉得这场仗已经必胜了,可达兀却知道这群人真的不好打,看看他们从城下一路走到这里,几百步的距离,军阵竟然还齐整,他就知道这和草原上那些部族完全不一样。


    草原打仗并不是全靠骑马,只有烧杀抢掠的时候骑马才有用,真正打仗的时候还是要靠下马的步兵。


    达兀为了证明自己的城邑,将部族中步战最强的几个人和落星部族的一些人派去了大纛附近,归老首领指挥,自己则带人先小规模骚扰侧翼,等到机会来临的时候,带着主力围堵后方。


    听着对面整齐的踏步声,整个大地都在跟着颤抖,终于到了相距百五十步的地方,达兀听到了对面一个戴着羽毛皮帽的人大声喊了几句他听不懂的话,接着对面就传来了一阵鼓声。


    对面的军阵中,石山听懂了鼓声,那是示意弓手准备。


    石山看到两侧白马和橡子那边的弓手也和他们一样,站到了队伍的最前面,狼皮在后面大喊道:“轻箭,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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