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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章 以后跟我姓

    抱着双臂,轩辕梦百无聊赖地看着血瞳在山洞外挖坑埋尸。


    她从来没有在他的脸上,见过如此认真严肃的表情,对于那珠,他有着一种近乎于执拗的同情和怜悯,简直是毫无根据,或许真像那珠说的,血瞳和她是一类人,有着同样的遭遇,所以才会感同身受。


    她是不懂,也没有办法去懂,被人当成怪物排斥甚至追杀,换了任何人,都不可能对生活抱有什么乐观态度,这是人之常情,那珠虽然变态,却变得理所应当,死也死得理所应当。


    想到她最后的那抹笑容……那才是她这辈子,最美丽,最纯粹,最开心,最真挚的微笑。


    或许从她懂事起,从来都没那样笑过,人生第一次真正的微笑,却也是最后一次。


    目光转向正被血瞳小心翼翼放入挖好大坑中的少女,视线掠过少女那干瘦的身躯,蓦地一怔。


    那是什么样的身体啊,除了脸和手臂与正常人无异外,整个身躯就像干瘪的木乃伊,吸干了血肉与精髓,别说是玲珑有致了,连起码的正常形态都没有。


    终于明白,为什么失去了傀儡术,那珠会瞬间崩溃。


    她这个样子,永远也做不了一个正常人,失去了傀儡术,就失去了活下去的意义,或许,死亡对她来说,才是最好的解脱。


    顺手从身旁摘下几朵小百花,丢在那珠的身体上,“她很可怜。”


    血瞳一边埋尸,一边赞同道:“是挺可怜的,就这么死了。”


    轩辕梦望着被尘土一点点掩埋的少女,并不搭话,她说的可怜,与血瞳口中的可怜,并不是同一个意思。她可怜那珠,是因为少女活了十五年,却从来没有为自己而活,她甚至不知道生活究竟是什么样子的。为自己活一次,哪怕只有一天,也不算白来这个世界,可她浑浑噩噩过了十五年,直到最后一刻,才真正明白生活的真谛,可惜,已经太晚。


    “你……也觉得我们是怪物吗?”填平最后一捧黄土,血瞳忽地出声道。


    轩辕梦将手中最后一束花丢在土堆上,淡淡道,“要听实话吗?”


    血瞳吞了吞口水,认真点头。


    站起身,拍拍手上的灰尘:“在我看来,那珠不论从外表还是内心,都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怪物。”


    血瞳没想到她会这么说,还以为至少会说点婉转的话来搪塞自己:“这么说,你也认为我们是怪物?”


    “血瞳。”她转向他,脸色有些不悦:“为什么一定要我们我们的,那小变态折磨了你两年,还利用你害死夜鸦,你就这么维护她?”


    血瞳摇了摇头:“我不是维护她,她真的很可怜。”


    “那你呢?你觉得自己可怜吗?”


    “我?”血瞳仔细想了想,道:“还好吧,我就是觉得自己挺倒霉的,可怜……倒不至于。”


    “血瞳,选择不同,命运就不同,那珠选择憎恨这个世界,所以她活得很累,很无趣,很没有意义,她自己把自己当成怪物,又怎能怪得了别人?我说她从内到外,都是个怪物,那是因为她心理已经扭曲,不管是谁,只要拥有一颗扭曲变态的心,那他就是怪物。”她顿了顿,然后问:“你呢?认为自己是怪物吗?”


    血瞳立刻大叫起来:“当然不是,我怎么会认为自己是怪物!”


    轩辕梦摊摊手:“那不就好了,你既然认为自己是正常人,又何必问我?”


    血瞳低着头,咕哝一声:“我在意你的看法嘛……”


    “什么?”


    “没什么。”血瞳转过身,面无表情地把自己做好的木牌,插在土堆上。


    轩辕梦转过身,看了眼黑漆漆的山洞,“那个射杀那珠的人,你看到了吗?”


    “没有。”他当时背对着那珠,又怎么会看得到?


    轩辕梦摸着下巴,眼中闪过隐忧,“如果我猜的不错,那一定是轩辕慈的人。”更有可能,一直混在那些被控制的傀儡仆人中。


    “这个地方不能久留,我们必须马上离开。”那个人一定以为她的内力已经恢复,所以才没有向她下手,但自己没死的消息一定很快就会传到轩辕慈耳中,她必定会再次派人来狙杀自己。


    两人匆匆下了山,轩辕梦仰头看了眼远处的山峦,猛地停下脚步。


    血瞳吓了一跳,以为有敌人,“怎么了?”


    轩辕梦拧着眉,好半天才收回目光,果断道,“不能回去。”


    “不能回哪?”


    “军寨。”


    “为什么?”血瞳表示不解,两人被困的时候,她连做梦都念叨着想要回去,怎么现在脱困了,她反问不要回去了。


    轩辕梦也很想回去,她更想女儿,但此刻有一个很严峻的问题摆在自己面前,她不得不谨慎行事。“轩辕慈已恨我入骨,若得知我没死,一定会派手下的人继续追杀我,我现在回去,不但会给军寨带来危险,自己也同样危险。”


    血瞳抓了抓头发,觉得她说的好像挺在理,却又不是很明白:“你的意思是说,你回军寨,会把杀手也一同引去?”


    轩辕梦“咦”了一声,笑着拍拍血瞳的脑袋,“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聪明了。.tw[]”


    血瞳躲开她的爪子,不快道:“你别老是把我当傻瓜行不?”


    轩辕梦撇撇嘴:“好,我不把你当傻瓜,当蠢蛋总可以吧?”


    “蠢蛋也不行!”


    “那就笨蛋。”


    “笨蛋更不行!”


    “那混蛋总可以了吧?”


    “你才是混蛋!”


    轩辕梦笑眯眯:“我本来就是混蛋!”


    血瞳没话说了,和轩辕梦比脸皮厚,他差得远呢。“哼,不跟你吵了,反正也吵不过。”


    轩辕梦脸上笑意突然陡然敛去,郑重道:“血瞳,这一路上,有可能会遭到许多意想不到的危险,你没必要牵扯进来,所以你还是……”


    “你发过誓的!”猜出她的意图,血瞳连忙打断她。


    “啊?”她发过誓?发过什么誓?


    “你若抛弃我,小心一辈子没男人!”血瞳提醒。


    诶?诶诶诶?她真的发过这么狠毒的誓言吗?


    “轩辕梦,我虽然人不聪明,但也知道什么是义气,你帮我解了傀儡术,让我不必每个月圆夜再遭受傀儡虫的折磨,我没什么好报答的,就陪你一起面对危险好了,如果我死了,那算我倒霉,你不必自责!”血瞳拍了胸脯,一副大义凛然的模样。


    轩辕梦现在不但觉得他傻,而且痴。


    混蛋!明明蹩脚到不行的气势和决心,竟让她这铁石做的心肠也软了下来,真是要命!


    “好,生死有命,你若因为而丧命,我可不会自责的。”话先说清楚,以免他后悔。


    血瞳毫不在意,“没事,我命大,不会那么容易就死,再说了,我们两人合作,胜算更大,你不是要还要夺武林盟主之位吗?要是连小小的杀手都对付不了,那还怎么参加武林大会,夺盟主位?”


    轩辕梦第一次认真打量这个看似傻乎乎的男子,发现他聪明的时候很聪明,愚蠢的时候也很愚蠢,真不知他到底是聪明还是愚蠢,或者,他只是糊涂而已。难得糊涂,人活在世,糊涂的人,才最幸福。


    轩辕梦算算时间,离武林大会正式召开还有一个月左右,于是决定,干脆直接朝武林大会的举办地岳阳进发,一路吃吃喝喝,边走边玩,顺便再干掉几个鬼鬼祟祟的杀手,这样玩也玩了,吃也吃了,正事也办了,充分利用时间,凡事不耽误。


    但计划不如变化,两人走在荒山野岭中,才发现附近连个村庄也没有,走了一天一夜,肚子都饿得咕咕叫了。


    咕噜噜,咕噜噜……


    轩辕梦停下脚步,侧眸瞥了眼跟在身旁无精打采的人:“什么声音?”


    “我……我肚子饿。”血瞳不好意思地摸着自己干瘪的胃。


    轩辕梦探手入怀,血瞳满心期望她能掏出什么吃的东西来,哪怕是个干巴巴的馍馍也行。


    “刷――”寒光一闪,轩辕梦手中匕首脱手飞出,吓得血瞳差点一屁股跌地上。


    噗噗噗。


    几只扑棱着翅膀的乌鸦掉在两人脚边,轩辕梦接住匕首,淡淡问道:“吃这个,可以吗?”


    血瞳嘴角一阵抽搐,望着脚边犹自挣扎的乌鸦,抬袖抹了把脸上的冷汗。


    恢复了武功的轩辕梦真是可怕,他突然开始怀疑自己的选择,以她的身手和战斗力,真的需要自己这个拖油瓶来助阵吗?


    炊烟袅袅,鸟毛乱飞。


    轩辕梦望着连内脏都不清洗干净,就直接将乌鸦上架烤的血瞳,顿时没了食欲。


    想起曾经小楼给自己烤的那只山鸡,那才是人间美味,眼前这玩意……幸好胃中空空,否则定要吐个昏天黑地。


    乌鸦肉开始流油,夹着焦糊的臭味,一个劲往鼻腔中钻。


    轩辕梦终于受不了,起身道:“我有事先离开一会儿,你慢慢吃。”


    血瞳正大口大口嚼着半生不熟的乌鸦肉,没空理她,只挥挥手:“去吧去吧。”


    绕过树丛,轩辕梦用匕首割着地上的草茎,发现地上竟然有踩踏过的痕迹,虽然对方已经在尽力掩藏自己的行迹,但显然功力不到火候,留下了轻微的痕迹。


    她轻轻一笑,目光在周围空旷的草丛中略微巡视一圈,然后漫不经心朝前走去。


    微风吹过,草丛发出沙沙的声音,阳光略显刺眼,不过照在身上却挺舒服的,轩辕梦悠哉悠哉朝前走,如同散步一般。


    走了几步,她脸上突然现出一丝微笑来,因为她看到了一只野兔。


    野兔啊,可比乌鸦肉好多了。


    掏出怀中匕首,锋利的刀刃,映出她如樱般丰润的唇瓣,唇角微微翘起,弧度刚刚合适,不张扬,不做作。


    如镜面般的刀身,不但映照出了她粉润的唇,还映出了紧随身后的黑色身影。


    她走得不紧不慢,身后的影子也跟得不紧不慢,前方草丛中的兔子似乎感觉到了危险,长长的耳朵不停转动。


    难得出现的美食,难道要因为紧跟身后的臭老鼠而放弃吗?


    她感到十分为难,匕首只有一把,是甩向身后呢?还是射向身前。


    老天爷为什么要给她这么一个难以抉择的选择题呢?如果有两把匕首不就好了?


    野兔的直觉是很敏感的,在两股杀气一同接近时,它终于意识到危险的来临,拔腿就跑。


    就在这眨眼的刹那,身后那道黑影,也骤然爆发,如离弦之箭,朝轩辕梦的后心疾速掠来。


    野兔,杀手。


    二者离她的距离,被拉至相同时,手中匕首蓦地脱手,“哧”的一声,杀手因为惯性,匕首穿心而过后,依旧保持高速向她而来,在杀手近身的刹那,拔出对方才抽出一半的短刀,朝远处疾奔逃离的野兔丢去。


    “吱”的一声,野兔被长刀牢牢钉在了地上,发出绝望的悲悯。


    轩辕梦先捡回自己的匕首,然后拔出长刀,拎走野兔。


    血瞳已经将乌鸦肉全部吞入腹中,正满足地摸着肚子打饱嗝时,看到轩辕梦拎着一只野兔回来了。


    瞬间,他风中凌乱了。


    她说的没错,自己跟着她,真的很倒霉。


    轩辕梦不急不缓将兔子剥皮,洗净,然后架火,烤得香气四溢,血瞳摸着被乌鸦肉塞满的胃,一脸菜色地盯着轩辕梦手里的兔子腿。


    她是故意的吧?血瞳如是想道。


    我就是故意的。轩辕梦大口嚼着喷香的兔子肉,如是想道。


    没让他吃老鼠肉就已经不错了,乌鸦肉怎么了?有人想吃还吃不到呢。轩辕梦一点也不觉得内疚,这只兔子本来就是意外收获品,要不是那个傻兮兮的杀手,她估计还享受不到如此美味呢。


    血瞳只好认栽,此后数日,强忍不适,努力消化肚子里的乌鸦肉。


    翻过鸟不拉屎的破荒山后,终于到达了一个看起来还不错的小城镇。两人就跟从深山老林里跑出来的野人一样,一看到酒楼,立马往里冲,口水都快滴下来。


    轩辕梦还好,血瞳自从吃过那乌鸦肉后,连续几天犯恶心,终于可以吃到文名世界的食物,他激动得差点两眼放光。


    两人点了一大桌的菜肴,轩辕梦惊奇地发现,血瞳竟然和自己一样,偏好辣食,她有种终于找到知己的。两人吃的脑门冒汗,鼻涕横流,一番横扫千军,满桌的菜肴,被两人吃的连根菜毛都不剩。


    “唔……舒服。”轩辕梦摸了摸被撑得圆鼓鼓的肚子,在桌下踢了血瞳一脚,“快,付钱去?”


    血瞳指着自己:“你在跟我说话?”


    “废话,这里就我俩,我不是跟你说话,难道在跟鬼说吗?”这家伙又开始犯傻了。


    血瞳哭丧着脸:“可我没钱。”


    “啥?”轩辕梦猛地坐直身子,脸上一阵白一阵红,“没没没……没钱?”


    “是啊。”血瞳为表自己很诚实,特意把口袋翻给轩辕梦看。


    轩辕梦也想哭了:“我也没钱,难道我们要吃霸王餐?我的一世英名啊!”


    血瞳脸也红了,他长这么大,虽然老是被人骂妖怪,但他从来没有欠过别人半文钱:“那怎么办?”


    轩辕梦急得抓耳挠腮,为什么这世上最倒霉最尴尬的事情全叫她碰见了!


    “我们……冲出去?”干脆扮混混流氓算了。


    血瞳却不赞同,“武林大会马上就要举行,江湖上的高手,现在纷纷赶往岳阳,你信不信,这个酒楼里,有一半的人都是江湖中人?若打起来,吃亏的只能是我们。”


    轩辕梦被他这番话说得目瞪口呆,倒不是他说的话有多么惊人,而是这样的话,竟然从血瞳的嘴巴里说出来,这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嘛。


    血瞳冲她眨眨眼,神秘道:“看我的。”转过头,扬声喊道:“小二!”


    轩辕梦一惊,她没钱啊,叫小二做什么!


    小二乐颠乐颠跑来:“二位还需要点什么?”


    血瞳大爷一样道:“把你们老板叫来。”


    这回轮到小二吃惊了:“客官可有什么不满?”


    “不是,我有几句话相对你们老板说。”


    小二犹豫半天,见血瞳态度坚决,只好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去了。


    不一会儿,小二跟在一个瘦瘦高高的中年女人身后回来,哈腰道:“这位就是我们的老板了。”


    “徐婶婶!”血瞳猛地起身,激动地握住那女人的手:“我们好几年没见了,没想到您还是这么的风韵犹存。”


    女人被吓了一跳,眼皮上的肉都抖了两抖,轩辕梦敢打包票,要不是血瞳长得秀色可餐,保准被这女人一巴掌给扇到西伯利亚去。


    女人抽手,抽不出,刚想破口大骂,血瞳眼中蓦地红光一闪,很快,几乎无人瞧见,那女人凶悍的神色,立刻变为温柔:“哎呀,这不是老何家的大侄子嘛!几年没见,出落得越发俊俏了。”


    咦?轩辕梦见鬼一样瞪着二人,敢情血瞳真有这么一位亲切的瘦大婶?


    两人寒暄了几句,女人突然转向小二:“你有没有收这位公子的钱?”


    小二搞不清状况,只能实话实说:“还没。”


    “不用收了,他是我丈夫的表弟的二妹家的大公子,我们关系可好了,一顿饭钱而已,当婶子我送他的见面礼,呵呵。”女人说完,便转身走了,一边走还一边嘀咕:“丈夫的表弟的二妹?我连丈夫都没有,哪来的表弟的二妹?”


    轩辕梦嘴角一阵猛抽,这比当混混流氓吃霸王餐还不厚道。


    离开酒楼,夕阳的余光已经将整个小镇笼罩在一片金红色的绸光中,两人站在大街上,身后拖着长长的影子。


    轩辕梦让血瞳如法炮制,从街边的摊子上给她骗来一把扇子,一边走一边扇:“天色已晚,我们去找客栈投宿吧。”


    血瞳一把拖住她:“我们没银子,怎么住店?”


    轩辕梦看他一眼,不咸不淡地丢了句,“我们的血瞳大爷不是有摄魂术吗?有了摄魂术,走遍天下也不怕。”


    血瞳苦着脸,紧紧攥着她不放手:“我那也是没办法呀,总不能真的吃霸王餐吧。”


    “我们吃的难道不是霸王餐吗?”她不记得自己或血瞳有付过钱。


    血瞳一脸苦哈哈,说又说不过她,劝又劝不动她,好端端一张俊脸都快扭成纸皮花了。


    轩辕梦叹了一声,她最近似乎特别容易心软:“好吧,看在你这么有良心的份上,我们换个方式。”


    什么叫做这么有良心,血瞳觉得自己被绕进去了,但他一时半刻也想不通透,只好先顾眼前:“换什么方式?”


    轩辕梦伸手指着一顶停留在豪华大宅的前的轿子,“劫富济贫。”


    “劫富济贫?”血瞳顺着她所指看去,正好看到一个脑满肠肥的女人,扶着一名侍人的手臂,从轿中步出。


    “对,劫那个贪官的富,济我们的贫。”


    血瞳想了想,觉得这个方法,比骗穷人银子要来的正大光明多了,于是赞同:“好,什么时候去?”


    轩辕梦晃着扇子,“今晚。”


    一个时辰后,太阳终于落下山丘,月亮接替太阳的岗位,高高悬挂漆黑的天幕上。


    晚风吹得人一阵舒爽,轩辕梦坐在大宅的墙头上,将手中吃剩下的桃子核丢进院子。


    宅子内丝竹声声,欢笑不绝,连看门的家丁都人手一只鸡,一瓶酒,她扔下去的桃核,竟然如石沉大海般,没有掀起半丝涟漪。


    哎呀,这帮只知吃喝的酒囊饭袋!


    没劲!


    轩辕梦冲血瞳勾勾手,示意他去偷钱。血瞳以目光发出不满:为什么你不去?


    轩辕梦笑呵呵地以目光回道:太小儿科,老娘没出手的欲望。


    血瞳翻了个白眼,什么叫没出手欲望,直接说自己懒得了。


    “快去。”轩辕梦不耐烦,在他屁股后踢了一脚,他一下重心不稳,一个倒头葱栽了下去。


    墙头下的花束发出簌簌的声响,几朵开得正艳的娇花,被血瞳这么一砸,从枝头上悠悠飘落,血瞳起身时,还一脚踏在上面,轩辕梦看得一阵不忍。


    可怜的娇花啊。


    这边发出这么大的动静,那几个家丁竟然依旧毫无察觉,吃肉的吃肉,喝酒的喝酒,划拳的划拳,果然是什么样的主人养什么样的狗,今天选择到这里来劫财,那真是再正确不过了。


    她倒希望血瞳在偷钱的路上,能遇到些刺激的事,譬如这些家丁的懒散其实都是装的,她们真正的目的,是为了迷惑敌人,欲擒故纵,但显然,她这种想法比母猪上树还不实际,没一会儿,就见血瞳抱着一只木匣,身上挂满各种珠宝,招摇而来。


    轩辕梦立刻转头看向那几个喝酒吃肉的家丁:喂,小偷在这里,你们不抓吗?


    靠!她们还真不管,准确说,几人喝的醉醺醺,压根没人看见血瞳。


    轩辕梦一边以目光迎接血瞳的归来,一边在心里骂道:活该你们破财!


    血瞳翻身上墙,却因为身上珠宝太重的原因,不小心从墙上滑了下去,“咚”的一声,匣子落地。


    终于,这巨大的声响,惊动了那些基本处于半聋半傻状态的家丁。


    “有……有贼!快……抓贼!”几人舌头都大了,站也站不稳,估计眼睛看到的,不是俩贼,而是六个吧。


    这时,那间传出丝竹声和欢笑声的房门被打开,肥头大耳的女人,搂着一个穿着暴露的男宠走了出来,小眼一瞪:“怎么回事!”


    一名家丁指着轩辕梦和血瞳所在的方向:“大人,有贼!”


    女人立马朝两人看来,同时,她怀里的男宠也朝两人看来。


    “大胆,你们竟敢打本官的主意,知道这是哪吗?”


    轩辕梦正想回她一句,不打你主意打谁主意?却见血瞳猛地拽掉身上珠宝,朝那贪官扑去:“祝儿!”


    惊喜,总会在意想不到的时刻发生,轩辕梦拖着自己差点掉下来的下巴,血瞳难道好这一口?对脑满肠肥的女人比较感兴趣?“祝儿!”血瞳伸手朝女人怀里的男宠探去。


    轩辕梦揉了揉眼睛,这下眼珠差点从眼眶里弹出来,原来他不是对那女人感兴趣,而是女人怀里的男人感兴趣。


    完了,血瞳竟然是断袖。


    “祝儿,你怎么会在这里!”血瞳武功虽然不高,但从一个体型肥大的胖女人手中抢人尚算绰绰有余。


    那男宠被他抓在手里,拼命挣扎:“你放开我,你这怪物!”


    听到怪物俩字,轩辕梦准备好的调侃立马跌回肚子。


    女人见有人偷她的钱不说,还抢她男人,不由得大怒,喝道:“来人,把这两个小贼给本……”眼前一花,女人自己,连同她那些饭桶家丁,一起呈石化状,不但口中发不出声音,身体也半点动弹不得。


    轩辕梦在看清那个男宠面容的时候,就觉得事情不太简单。


    不仔细看根本不会发觉,那男宠面貌,与血瞳有几分相似。


    被唤为祝儿的男子用力推开血瞳,反手从地上捡了块石头,当血瞳再次靠近他时,狠狠砸在血瞳的脑门上,顿时,光洁的额上鲜血淋漓。


    血瞳却不在乎,一把攥住男子手腕:“祝儿,你怎么可以出卖自己的身体,给这种贪官当男宠!”


    祝儿脸上带着恐惧和蔑视,大声骂道:“滚开,你这个不祥的怪物!这是我的事,你管不着!”又抓了块更大的石头,还想给血瞳再来一下。


    手臂刚抬起,就被另一只手攥住了手腕,祝儿回头,当看到轩辕梦时,怔了一下,竟没有挣扎。


    血瞳见状,急道:“你别伤害他!”


    轩辕梦紧紧地盯着祝儿,淡声问:“他叫什么?”


    血瞳刚想回答,祝儿主动开口道:“谢祝,我叫谢祝。”


    轩辕梦点点头,却不松手:“谢祝,你姓谢。”她抬眼,看向对面一脸急痛之色的血瞳:“你为什么叫血瞳?为什么不姓谢?”她已经猜到,眼前这位少年,十有八九是血瞳的兄弟。


    血瞳眼中闪过一抹狼狈和酸涩:“我……我父母说我是怪物,不承认我是他们的孩子,所以不肯让我跟着母亲姓,我的名字是一个云游到村子的老道姑给起的。”


    轩辕梦又点了点头:“好,这样很好。”他的母亲既然不要他,他也无需跟着她姓,“不如你以后姓轩辕。”


    血瞳脸一红,姓轩辕?他又不是真的傻,貌似只有嫁给她,才能跟她姓吧。


    小鸡一样被轩辕梦拎在手里的少年闻声反驳:“你本来就是怪物,你害死了爹娘,又害得我们兄弟姐妹受人歧视,无法在村子立足,如果不是你,我能沦落到今天这步田地吗!”


    血瞳手足无措道:“祝儿,你是我的亲弟弟,我没想过要害你。”


    “讨厌,你是怪物,我才也不是怪物的弟弟!你离我远一点,你这个瘟神!”


    “够了!”轩辕梦拿出将木匣中的一叠银票,连带着几颗价值连城的夜明珠,一起塞到谢祝手中:“这些你拿去,几辈子也够花了。”


    谢祝接过银票和夜明珠,迟疑了一下,鼓足勇气对轩辕梦道:“这位女侠,你能不能带我一起离开?”


    轩辕梦几不可察地皱了皱眉,微笑道:“不好意思,我不喜欢养宠物。”


    谢祝脸色一白,下意识看向血瞳,血瞳接收到弟弟的眼神,拽了拽轩辕梦的袖口:“你……能不能带着他?”


    “你心疼弟弟?那这些银票珠宝都送给你,你带他一起走吧。”


    “不!”反对之人,不是血瞳,而是谢祝,“我不要跟怪物一起走!女侠,我一个手无寸铁的弱男子,带着这些珠宝,怎么能逃出这个镇子?只怕还没走几步,就被那这贪官给抓回来了!”


    血瞳帮腔:“是啊,祝儿不会武功,一定会被抓回来的。”


    依轩辕梦的意思,根本就不想管这个谢祝,骂自己的兄长是怪物,那他是什么东西?猪狗不如!


    但血瞳眼中第一次流露出的深切悲哀,和对弟弟的小心爱护,让她实在不忍拒绝,“好,我可以带他走,等到达一个安全的城镇后,他就必须,马上,立刻离开。”


    血瞳咧嘴一笑,不用她吩咐,自发自动地去捡掉地的银票和珠宝。


    轩辕梦瞥了眼身旁时不时偷看自己的谢祝,鼻中冷冷哼出一声。


    小子,别高兴的太早,后面有你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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