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财源滚滚》 第一章 倍儿不爽 林书死了! 被一辆装满了汽油的油罐车撞死了。 38x,高速公路,发生连环车祸,油罐破裂漏油,燃起了熊熊大火,将司机跟林书烧成了黑色的人干,眼看着自己的身体被大火吞噬,最后变成一具焦尸,整个儿过程就连林书自己看了都恶心。 这场死亡没有经历漫长的痛苦,几乎是在碰撞的那一刹那林书就断了气,之后火光滔天,但是总好过没有死透,再经历大火烧灼来的痛快。 死不瞑目,活着的时候总是在书本上看到这个词,现在他终于知道,古国都的文化博大精深到何种地步,这四个字完美的解释了为什么他身灭而魂在。 跟着自己的身体,林书在火葬场上空做了免费一日游,眼睁睁的看着那具已经被烧的焦黑的身体被再次送进了火化炉。 父亲本来就有哮喘,这次白发人送黑发人,另他的病情突然恶化,撑着病躯在他“可爱娇小”的后妈搀扶下还参加他的葬礼,呵,他应该表示感谢吗? 葬礼那天,他那个人模狗样的表哥竟然站在最前排,与后妈一人一边支撑着父亲,脸上悲痛的表情一如名贵黑色西装口袋里的洁白的菊花一般无辜,孝顺恭谦的模样骗过了在场所有人。 当然不包括他,虽然他已经不能称之为“人”。 那张吻过他的薄唇,在众人沉思哀悼的时候阴狠的吐出四个字,让已经游戏结束的他,呼吸一滞——死有余辜。 林书快气炸了,亏得他生前那么爱这个人,他都死了竟然还得不到一声好,mb的,他就这么让这个人厌烦? 林书记得,父亲再娶的这个后妈就是跟这个人串通,背着父亲乱搞,到最后父亲的店只剩了一个空壳子,里面的资金全部被掏空,害的他没有了经济来源,去地下钱庄借了巨额高利贷。 可是没有了父亲,他什么都不是,嘴上叫嚣着不靠父亲,可是到最后,没有钱的他被追债的人追的走投无路,这才出了车祸。 不要脸的dog男女,生孩子没屁,眼! 愤怒的林书抬起腿朝着那个白眼狼就冲了过去,可惜他忘了他此刻的状态,轻飘飘的他带起一阵阴风,直接从人群中穿了过去,扑向地面,紧张的他猛然闭上眼。 再次睁开眼睛,林书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呼吸着充满热度的空气,夏凉被的一角搭在肚子上,另一边掉在床下。 眨巴眨巴眼,林书发现经过这么一撞,他竟然回到了19岁的夏天,旁边的床头柜上是他刚拿到的高中毕业证书。 一股熟悉又陌生的食物香气随着空气飘进他的鼻孔,磨磨蹭蹭的蠕动,猛然间掀开被子,盯着天花板,眼眶湿润通红。 这是…… “果果,起床,妈妈给你做了你最喜欢的水晶虾饺,快起床。” 隔着门板,充满慈性的声音让林书心头一震,果然! 立马翻身坐起,看着镜子里稚嫩的自己,林书狠狠地在大腿上掐了一把,很疼,但是高兴,非常高兴,这都是真的,他,林书,还活着! 赤着脚,蹦下床,打开门,熟悉的牡丹睡衣让母亲看起来那么美丽。 伸手一把捞过李桂抱在怀里,林书偷偷的咬了一下舌尖,疼痛感让他确定自己不是在做梦。 怔愣了一会,李桂拍拍他的后背,笑道,“大早上的跟你妈还撒什么娇,这么大了,你也好意思的。” 看着眼睛通红的林书,李桂抓住他的肩膀,一脸责怪,“昨晚是不是又熬夜打游戏了,你看你熬的,去洗把脸,下楼吃饭,不然你爸又要骂你了。” 宠孩子是每个母亲的天性,上辈子他嚣张跋扈,被人称作纨绔子弟,绝对跟母亲的溺爱分不开。 不敢开口,林书狠狠的点头,李桂微笑着摸摸他刚硬的发丝,下了楼。 关上门,深吸一口气,林书握紧拳头出其不意的给旁边的“面包墙”来了一下,随即一声大吼,惊得窗外的麻雀展翅远飞。 收拾完自己,林书下楼,餐厅里,父亲还在看报纸,桌前是他吃了一半的虾饺。 见他下楼,林父开始了餐前教育,盯着父亲鼻下的胡茬,林书思维飞散,脑筋活跃,19岁,母亲还活着,他的家还在。 19岁那年他做了什么? 想起来了,父亲经营的古玩店还没有收到那件改变他们家命运的老物件儿,虽然他们家家底丰厚,可还没有富有到令人惦记的地步。 而这一年的假期他好像一直跟在刚来的表哥身后,四处惹人厌。 想起那个人的面孔,就浮现出那个人无情的唇语,死有余辜,“嘭!” 还在喋喋不休的教育着林书的林父被他突然拍的举动吓了一跳,报纸差点从手里滑下去。 “拍什么桌子,说你两句你还有脾气了,你以为你是怎么毕业的,要不是我给你打点你能顺顺利利的毕业!小兔崽子!” “你喊什么!儿子刚放假,你想训人去店里,别拿儿子撒气。” 看着这一幕,林书心里搅着扭曲难受,一旦父亲骂他,母亲就在旁边帮他的腔,每次父亲都灰溜溜的处于下风。 以前的他觉得这是理所当然,安心的跟父亲作对,心安理得的享受母亲的溺爱,以至于直到母亲生病去世,父亲快速的再娶,他才知道,父亲早已经在外面有了人。 长期受母亲打压,在家庭中毫无地位,又有个像他这样不成器,整天惹是生非,还爱男人的儿子,父亲只能在别处寻找安慰。 可是母亲一走,父亲就马上再娶,这一点也是上辈子他跟父亲关系恶化的一个导火线。 在外面偷吃还光明正大的娶回家,他曾经发誓过绝不原谅父亲,可是到最后父亲拖着病体在他的葬礼上,那副悲痛的模样,仍让他悸动。 幸好,还不晚,他的家庭还在,现在一切没有发生,他还年轻,父亲曾盼望他成才盼了一辈子,但是却盼来了他花天酒地,挥金如土。 他看不起父亲,而父亲对他也是失望透顶,苦笑一声,他这个儿子根本与“称职”,“孝顺”两个词不沾边。 “爸,之前你每天早晨都老调重弹,说实话,我看见你就烦,只不过今天,我觉得你说的对,而且我发现你啰嗦的样子其实也挺可爱的。” 没有形象的坐在椅子上,伸手抓起个虾饺塞进嘴里,鼓鼓囊囊的咀嚼。 “还有啊。” 咽下嘴里的美味,林书吸吸手指,虾饺浓重的鲜香盈满口腔充斥每个角落。 “妈,咱们是气质美女,说话声音太大气质全无啊,咱要矜持,矜持懂不?” “果果,你没什么事吧?我怎么觉得你今天奇奇怪怪的?” 李桂掰正他的头仔仔细细的看着他的眉眼,没错呀,脸上也没什么奇怪东西,难道是吃坏肚子了? “没事,妈,我这不毕业了吗,分数还要过段时间才能下来,我想出去玩,你给我点零花钱呗。” “你个没出息的,亏我刚才以为你转性了,还敢伸手要钱,我打你!” 被□□成团的报纸准确的敲在林书头上,在以前,要是林左强敢打他,他早就炸了毛,可是现在,林书死皮赖脸的笑,“要不爸你再给我点?” 六月份的天气总是让人觉得暴躁,天气燥热,知了没完没了扯着脖子喊,吃根雪糕几乎刚离开冰箱就已经在袋子里融化了。 扯了扯身上黏黏的衬衫,为了耍帅,林书出门穿了件白衬衫,汗液一出,整个衬衫成了透明的,恶心巴拉的黏在身上。 三伏天,林书恨不得光着膀子,学路人穿个花裤衩,凉快一会是一会儿。 可是因为家里有点小钱,这让林书总带着那么点酸腐的小资情节,这种看似粗俗的行为,在脑子里还未转上一圈就被他否决了。 呸了一口这该死的天气,林书难得坚定的朝目的地进发。 下了车,x市古玩城的金匾挂在古色古香的城门上,暗自嘲笑,这里面大概就这个是真正值钱的东西了。 兜里揣着出门前李桂给他的几百块钱,林书准备在这里淘淘破烂,看看自己的眼力是什么水平。 也怪他胡乱生活惯了,平时父母给的钱全都让他请了各路狐朋狗友,真到了用钱的时候还是要他舔着脸跟父母伸手。 进了古玩城便是个长走廊,推开门,一阵凉爽的风从另一头吹过来,让他不自觉打了个哆嗦,不仅咂舌这个地方风水还不错,怪不得传了这么多年还这么兴盛。 里面铺张布摆了小物件的小摊子有,充满古典韵味装修风格的店铺也不少,不少人蹲着,扎堆研究的各式各样。 以前他最讨厌这种地方,人真是奇怪的动物,有的人喜欢子承父业,可是他偏跟父亲拧着来,父亲希望他学习古玩,以便将来可以继承自己的古玩店,可是他看见老物件就讨厌,也不是真的讨厌那些东西,只是习惯了跟父亲唱对手戏,导致了父亲让他做的他一律不会碰一手指头。 打个比方,哪怕他手边一个价值百万的花瓶摔了,他都不会伸手去扶一下,他和父亲的关系竟恶化到如此地步。 随便走了几个摊子,除了假货还是假货,好东西不光是做旧就可以的,老物件的年份,釉质,细腻程度,都是有证可考的。 这一帮子贩假货的骗子! 撇撇嘴,林书漫不经心的往前走,古玩店外面摆放了很多水晶,都是切开的石头,中间凹进去一大块,里面布满了密密麻麻的各色水晶小块。 外表不起眼,不代表里面不是好东西,这种东西类比人,就像他一样,他自诩长的不错,可是那句老话说了,“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就是说他呢。 林书拍拍自己的脑袋,怎么这么煽情呢,啧啧,看来他很有创作的才华啊,妥妥的! 路过一个摊子,灰布上一堆不起眼的小东西,其中一个沾满了灰的玉石观音上了林书的眼。 “大爷,这个多少钱?” 摆摊的大爷抬头看了他一眼,竖起一根手指,说话间露出了被烟渍熏染了多年的大黄牙,“一百。” 一般越是做工老旧的东西假货的几率就越大,有些杂质是真正渗透进玉石的纹路里的,但是也有些是后来做上去的,那样的纹理都浮在表面,蒙蒙外行可以,但是内行人打眼就能瞧出来。 但是林书对玉石一窍不通,可难得有东西合了他的眼缘,得,就它了! “就这个。” 说着林书伸手摸自己的兜,宽大的裤子口袋里空空如也,甭说钱,就连钱毛都没有。 “擦,麻痹的小偷!” 第二章 假货?玄机 大爷抬眼瞧了瞧他,摆摆手,“得了小伙子,别装了,我在这里这么多年什么样的人没见过,想空手套白狼,你还太嫩了。没事回家待着吧啊,回去吧。” “我ca,一百块钱的东西还用骗你?我是真的让小偷给摸了!” “你怎么说话呢,小小年纪骗人不说,还满口脏字,快走快走,别在这儿碍事。” 赶苍蝇似的挥挥手,大爷也是有脾气的! “你……大爷,我……” “你骂谁呢,小b犊子,你再骂句试试!” “没,我没骂你,大爷……哎,您看摊啊,别……哎!”大爷火气爆棚,两步从摊位后走出来,林书拔腿就逃,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扶着墙,林书大口的喘着气,这年头大爷也很危险啊! 解开衬衫扣子,拍拍裤子,手不经意间碰到了一块硬硬的东西,从裤兜里掏出来一看,呦呵,这不是刚才看上那块假玉观音么! 放在手掌心里还隐隐有种冰凉的气息,现在在阳光底下看,这观音的做工确实不错,应该是真的吧?看起来还比较通透…… 不过,反正他是看不出真假的,对于古玩这方面,上辈子他一窍不通,现在同样也是七窍通了六窍。 观察了半天,林书摸摸头,改邪归正说的就是他吗?不,应该是浪子回头金不换,他还挺值钱的! 手里握着这块玉,林书往回走,这年头像他这种好人还常见吗?拾金不昧,啧啧,真是值得夸奖。 “哎?刚才在这儿摆摊的大爷呢?” 看着空空如也的摊位,林书有点摸不着头脑,腿脚这么利索,收拾的挺快! “这儿哪有什么大爷,你脑壳被门夹了吧。” “不是,这里,刚才有个大爷骂我来着,就在这里!” “没有,没看见,别挡着我做生意,走开,走开。” 浑浑噩噩的晃悠到家,进了房间,手心里的观音已经被他沾染上了他的体温和汗水,突然醒悟过来的林书像见到鬼一样,唰的甩手就把玉扔了出去。 ‘嘭嘭’几声碰撞之后,玉石撞到了一旁的大衣柜顺着轨迹原路返回打中他的额头,反射性的低头闭眼,嘴里嘟囔着,“嘶,真tm背。” 睁开眼睛,眼前的景象将林书惊呆了,脚下踩着松软的土地,面前是连绵的山脉,绿树成荫,郁郁葱葱,在远处还飘散着层层白雾,耳边是各种鸟鸣。 呆愣了半天,林书伸手摸摸被玉石敲起的大包,一抬手,玉观音好端端的躺在他的手心里。 “真tm见鬼了!” 林书将一下午的时间都耗费在这个莫名其妙出现的地方,玉石被他牢牢的握在手里,生怕一放松,这个鬼东西就把他送到别的地方。 本来他是个无神论者,什么鬼怪妖魔在他的思维里根本就是不存在的,他只相信世界上有科学解释不了的事,毕竟在古代,日食月食还被人们认为是不祥之兆,现在不也照样被解释的清楚明白。 可是从上辈子死亡到古玩城那个神秘的老大爷再到现在他手里拿着的这块玉,一系列的事另他不得不相信,老天要想玩谁,那绝对是不跟你商量的! 在自己一开始站的地方狠狠剁了两脚,将泥土踩实,林书这才放心以这个地方为原点在周围闲逛。 虽然天上没有太阳,但是光线非常明亮又不刺眼。 四周都是树,各种鸟儿在树杈间窜来飞去,鸟鸣声欢快自在。 走近之后林书才发现,这片树林年久一定很长,地上铺满了厚厚的落叶,站在树脚下,要抬头仰望才能看到巨大的树冠,遮天蔽日,偶尔的从交叉的树叶间能看到一丝丝光线。 食指摩擦着暖玉,林书伸出另一只手抚摸着粗糙的树干表面,“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 阵阵鸟鸣中突然插入了水声,这个猜测让林书精神一震,有水! 没有办法形容自己此刻的心情,林书蹲下身子沾水狠狠的抹了把脸,而他眼前是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顺着山头流下来,自然形成了一个狭窄的山谷,消失在林木掩映间,可能延伸到山脚。 在草地上躺下,林书看着横在他视野里的树杈,无风摇晃的树叶,“要是能带回去多好,这么古老的木料,做成家具也能卖不少钱。” 话音刚落,林书眼前出现了他熟悉的天花板。 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这种突如其来的场景转换让他的心脏不住的跳,妈蛋,这么惊悚! 冷静下来,林书看了眼手心里被汗浸湿的玉石,他上辈子被整惨了,也明白了,谁有钱都不如自己有钱,保命的东西还是撰在自己手心里才安心。 如果他能把那些木材都弄出来就好了,刚想着,林书发现他又出现在河边的草地上。 汗毛竖起来,原来是这样!! 脑海中不断转换着木材,家,木材,家。 明亮的房间里,宽大的床上,稚嫩的少年,不停的出现,消失,消失再出现。 找了两根红线将观音穿起来,郑重的戴在脖子上,不放心的拍拍胸口,林书突然觉得自己这是要发啊! 真是想什么来什么,有了这么个东西,不就等于随身带着个农场吗,就是不知道能不能在里面种点东西,不过,那些树长势那么好,再来点外来物种应该没什么关系。 想干就干,林书从床上爬下来,突然想起来他现在囊中羞涩,又不好意思再跟母亲要钱,林书将视角转向了后院的小花园,那里可是种着母亲最喜欢的大朵牡丹。 那么多株他偷一两棵应该不会被发现的……吧? 偷了三株已经开败了的小牡丹,顺道从仓库里拿了把铁锹进了玉石里面,三株小牡丹被种植在他一开始踩脚印的地方。 可笑他一开始还担心在里面会迷路,特意做了记号,谁知这里竟然是用意念控制的。 意念?林书愣了,如果可以用意念进出,那是不是他在这里干什么都可以用意念? 盯着刚种好的牡丹,林书嘴里念咒似的念叨,拔/出啦,拔/出来,拔./出来。 …… 半天没反应,林书颓败的叹口气,果然还是不行,是他太异想天开了。 湿漉漉的泥土,糊了他一鞋底,拖着这么重的鞋,让林书头皮发麻。 收拾好自己,林书出去送铁锹。 就在他离开之后,其中一株牡丹缓慢的向上,最后一棵根须离开土壤之后整个植株倒在地上。 这次出来林书没有着急再进去,而是打开了电脑,他身上这些怪事,让他提高了警惕,在网页上查了一下奇怪的玉,林书恍然大悟,这m的还玄幻了,这就是俗称作弊器的空间! 老子发了! 再进空间的时候,林书像得了失心疯的疯子一般,在里面大笑。 尤其是他看到了那株躺在地上叶子已经开始发蔫的牡丹。 激动过后,林书冷静了,他现在带着这么个值钱的宝贝,还不财源滚滚来? 脑海中浮现出自己登上世界首富榜,坐享金钱美男的画面。 他要是有钱了,就不会再想上辈子那样死的那么惨,母亲的病也可以提前预防,有了钱,要什么样的男人没有,壮男,娘娘腔,大号,袖珍,粗,细,长,短,哈哈! 擦了擦口水,林书眯了眯眼睛,白眼狼,上辈子你设计害我家,这辈子我整不死你! 林书是纨绔子弟,但是他却不傻,虽然有了这么个东西,但是不一定网上说的就是真的。 集中注意力重新把牡丹种上,浇了小河的水,林书坐等实验结果。 等着等着他竟然睡着了,梦里他坐在一堆黄金上面,旁边是一个泳池,里面各式各样的美男,秀肌肉,秀薄唇,秀尺寸,鼻子热热的,伸手一摸,我擦,流鼻血了。 醒来,眼前一花,一团白白的东西从他胸口蹦下去,一窜老远。 鼻子痒痒的,揉揉鼻子,林书才看清,离他不远处一只大尾巴松鼠抱着一只坚果啃得不亦乐乎。 松鼠不奇怪,奇怪的是这只松鼠好像得了白化病,通体雪白,只留着两只圆溜溜的红色小眼,警惕的边啃边瞅他。 “小化,过来,来这边……”好么,名字随口就来,必须特别有才! 一人一松鼠对视半响,最后以松鼠进食完毕作为结尾,大尾巴一甩,坚果壳儿一扔,快速的窜上了最近的一棵树,三两蹦消失踪影。 “这里面还有这么多好东西呢。” 挠挠鼻子,把这些小动物抓去卖了应该也是笔不小的进账,尤其是这只毛色特殊的松鼠。 林书现在满脑子都是钱,看空间里的什么东西都是红色软妹子。 身边的牡丹已经挺直了腰杆,枝叶抖擞,而且植株好像也比之前大了两圈。 “果果,你在吗?果果……” 耳边传来妈妈的喊声,林书瞬间出现在房间里,慌忙中,两只手用力的□□了自己的发型,把夏凉被扯开堆成一团,才开门。 “妈,我睡着了,啊,好舒服……”伸懒腰,进一步验证自己说的话。 “今天去哪儿玩了,你看你的房间,一堆泥!” 林书瞬间冷汗直流,刚才出来的太匆忙,忘了把鞋底的泥收拾干净。 “就是去外面瞎玩么,妈你做什么好吃的了,我鼻子都快香掉了。”推着李桂下楼,顺便带上房门。 李桂宠溺的笑着,点点他,“油嘴滑舌。” “呼……” 边走边摩擦着鞋底,真是太危险了,下次记得带双鞋。 第三章 花鸟鱼虫动植物 早晨天刚亮,林书就跑到了花鸟鱼市场,这个时间段不热,空气微凉活动起来也比较自在。 r市最大的花鸟鱼市场离林书家不远,林书背了个登山包,昨晚卖萌撒娇,拿出哄小情儿的功力,将老妈哄得嘴都合不上,终于赏给他几千块钱。 有了这点本金,他就有底气敢上这儿来。 什么叫别有洞天? 悬挂在二楼巨大的蓝底白字花鸟鱼市场的广告牌下,有一个不起眼的小门,从小门里进去,通过一条狭窄的通道,里面的景色让人眼前一亮。 各色的灯光,各种植物,盆栽,活泼的靓鸟,学舌的八哥,五光十色的壁挂鱼缸,琳琅满目的动植物让林书花了眼。 头顶上一条条的细管子,竹编鸟笼成排的挂在上面,唧唧喳喳热闹非凡。 脚底下是青石板路铺成的小路,周围用白色塑料盆装的清水,里面各色金鱼在拥挤的地盘儿缓慢的游动。 还有的店铺卖盆栽,看起来结实厚敦的花盆一个套一个摞的有人高。 鸟叫,人声,乱七八糟却有种热闹又独特的和谐感。 以前这种便宜的地方他从来不踏足,他也养过一对儿鸟,据说是很名贵的银耳相思鸟,用来哄一个大学里研究生物学的小帅哥,可是后来人不见了,鸟也不见了,这凉薄的人性,蛋疼的世界。 数千块钱买名贵的不够看,买普通的又绰绰有余,林书挑了一些常见的小鱼苗,鲤鱼,鲫鱼,金鱼没要,那东西对水质的要求比较高,估计小河里是养不活的。 几条看起来瘦弱,花色不好的鲤鱼,还有一对陆龟,小东西瞧着不起眼,却占了这些东西里的大头,钱瞬间出去了一小半。 掂量掂量剩下的钱,林书有点肉疼,唉,要是能再便宜点就好了。 走走转转,植物就不需要了,那里面那么多树,说不定藏着什么好树种呢,要买也只能买点蔬菜水果的种子幼苗什么的。 出了市场,直接转道去种子店,各类种子一样一包,当他全部买回家之后,才发现好多蔬菜水果都不是这个季节能栽种的。 更可笑的是,他还买了许多小麦的种子,这老板比他心还黑,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塞在所有种子中间,他倒是不缺粮食,麦种包随手扔在一边。 进空间之前,林书特意记得换鞋,满意的看着自己脚上的千层底,据说这种鞋是手工一层层纳出来的,柔软还轻便。 准备妥当,林书消失在原地。 把小鱼苗全部倒进小河里,林书又把两只陆龟放在草地上,看着他们顶着高龟壳儿缓慢的在爬行,半天也爬不出几米远。 将种子划分区域种完之后,又把果苗种上,浇了水。 这些果苗他问过老板,有点成熟期很长,像嫁接苹果苗定植后一般5-7年开始结果,但是也有成熟期短的,像他手边的黄金梨树,一年就可以挂果。 只不过……瞅了瞅昨天刚种的三株牡丹,林书对这些果苗,蔬菜极具希望。 牡丹一般是4月中旬到5月上旬开花,现在外面已经6月,而且这小植株的花刚刚凋谢,可是仅仅一天而已,三株牡丹分别又顶了花苞,绿色的嫩芽紧紧的抱在一起,鼓起的花苞像还未成熟的棉铃。 如果按照这种成长速度,那他今天栽种的这些是不是明天就能成熟结果了? 臆想完那些有的没的,林书又开始研究距离他最近的小树林,当然还是打着怎么能抓到那些聒噪鸟卖钱的主意。 老妈给他的钱买完这些东西还剩了些,看着林子的厚厚的落叶,林书的脑筋又开始转。 是不是养点家禽比较好,现在外面的家禽什么病都有,hnx9,sax,如果自己养点,吃着也放心不是。 可是有一点,他根本不懂怎么饲养动物啊,难不成还专门请个人来? 开玩笑,他这个地方如果被发现,那他的世界首富不就泡汤了,说不定还会被抓走研究身体磁场,脑电波之类的。 但是转念一想,现在散养家禽也很吃香,尤其是去酒店吃饭,什么散养土鸡,散养鸡蛋,不仅营养价值高,价格更高。 而且这些看起来这些鸟儿在这里活的也不错,散养些动物应该可行。 想到这里,林书仿佛看到了滚滚的财源一麻溜儿钻进他的口袋里,为了钱,拼了! 但是摸摸口袋里的钱,也不知道这些够不够买他要的东西。 躺在草地上,呼吸着新鲜空气,林书翘着二郎腿闲呆着想他的发财计划,不远处一团白色从树上偷摸溜下来,慢慢的靠近他。 小爪子一伸顺着他的裤腿爬上了他的肚皮,安安稳稳的蹲坐在他的肚子上梳理白色的皮毛。 缓和着自己的呼吸,林书梗着脖子抬起头看坐在他肚子上的小东西,生怕把他吓跑了。 感情这小家伙是把他当床了,他一躺下,小家伙四肢勤快的就跑过来。 只不过它在这附近活动,说明周围可能有松树,不然这家伙吃什么。 这里果然是个聚宝盆,有时间一定好好在里面探探险,说不定就能遇到什么千年人参,万年何首乌的,再让他不小心发现一两个史前动物,我去,nb了! 两只手慢慢从身体两侧靠近,悄悄的合拢,阴影刚刚在它头顶成型,就被发现,小家伙直冲他面门而去,柔软的肉垫毫不客气的踩着他的脸窜出去,临了,大尾巴嘲笑似的,甩了他一嘴毛。 “呸呸,你有没有功德,打人不打脸,等我抓住你,先把你尾巴毛给你薅干净了!再卖给火锅店,ca,呸。” 林书坐起来一个劲儿的吐口水,边吐边骂,还总感觉嘴里的毛没有吐干净。 小家伙蹲在离他不远处,歪着头看他,偶尔还抬起爪子梳梳毛。 这份淡然让林书抓了狂,他上辈子确实不是什么好鸟,可是他现在已经准备好好过日子了,带着作弊器他理财计划都做了,凭什么一只得病的松鼠也敢欺负到他头上来,真是不能忍! 阴暗面被激发,林书死死的盯着它,看我不抓着你! 去小河边洗了手脸,漱了口,林书瞬间消失,树上的那团白毛看他消失甩甩大尾巴从树枝间跳走。 气呼呼的林书从仓库里找了个捕鼠笼,又抓了把坚果回了房间,再次出现在空间里,找了棵比较矮小的树,将笼子挂了上去之后转身离开。 母亲出门做保养,父亲在店里,林书的时间很自由,就是钱不趁手,可是也不能总伸手要钱,上辈子没脸没皮的啃老,到最后离开了父亲下场悲惨。 现在他算是看明白了,钱是好东西,兜里有了钱,咱说话底气也足。 而且绝对不能把钱交给别人,像父亲上辈子,拖着病体被人掏空了老本,得到了又失去,还不如一开始就没有来的心里舒坦。 中午随便在冰箱里找了点吃的,林书就又出门了,戴着一顶草帽,穿了一件普通t恤,脚上还是那双千层底儿。 打眼一瞧,呦,农民小哥! 他现在确实也是农民,种地,浇水,看着果树,只不过他现在还多了一项工作,那就是有事没事琢磨着怎么抓空间里的动物卖钱。 看着漫天聒噪的鸟,那五颜六色的羽毛,随便抓几只卖给花鸟鱼市场也是比不小的进账。 可是怎么抓呢…… 林书忧郁了,真是特别特别蛋疼! 就像看着一张张的红色钞票在天上飞来飞去却进不了自己的口袋,真的是太悲伤了! 林书来的这个地方是r市郊区,当城市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时,城市功能区的分化就很明显了,种植业跟畜牧业都分布在城市边缘,远离城市中心。 这是一家养殖场,鸡鸭牛羊各种普通家禽。 询问价格之后,差点惊掉林书的下巴,一头母牛就能消耗掉他口袋里所有的软妹子。 算了,还是买几只鸡鸭得了。 带着一笼子鸡鸭,林书找了个没人的地方放进了空间。 上午种的种子现在已经钻出了泥土,长茎蔓嫩绿向外延伸,顶着一排小绿叶。果树苗为了保持活性,在种子店被剪去许多叶子,现在一排苗木齐齐的拔高了一大节,新长出来的枝条看起来更加繁茂。 这才过了几个小时而已,空间里的时间链短,植物生长快,照这个速度用不了多久他就能吃到自己种的水果蔬菜,这一认知让林书很兴奋。 回家之后,林书的农民小哥打扮让李桂着实吃了一惊,这还是他儿子吗? 要知道,林书之前的品味可是很另类的,他又刚好处于叛逆的年纪,什么乞丐装,朋克装怎么奇怪怎么来,发型上恨不得打上十斤啫喱来定性,整天把自己打扮的跟个野人似的,还美的不行。 “妈,怎么样,你儿子难得体验一把生活,不错吧,是不是挺有范儿的!” 靠近林书之后,李桂才发觉从儿子身上散发着一股类似鸡屎的味道。 “挺……好的。” 心疼的摸摸他的脸,这孩子不是得了什么毛病吧,怎么转性转的这么让人害怕!哎呦喂,她可就这么一个宝贝疙瘩,可千万别出什么事啊! 第四章 老子发财了 吃过晚饭,林书照例进了空间,入眼的是一片葱郁,蔬菜幼苗长势良好,果树直径也有加粗,三株牡丹花苞已经隐隐有开裂的趋势,紫色的花瓣藏在绿色的花萼包围中。 外面已经是晚上,可是空间里却依旧光线充足,整了整头上的草帽,林书耸了耸肩上的背包,房门被他已经上了锁,今晚他要来个空间大冒险,蛋蛋的激动,必须点个赞! 树上的笼子里已经有了访客,盯着那笼子里的一对儿花里胡哨的鹦鹉,林书嘴角抽了抽。 捕鼠笼并没有从外面关上,这两只鹦鹉被抓住只是因为它们体型太大卡在笼子里,进退两难。 四只绿豆眼夹在笼子里眨巴眨巴的瞅着他,灰爪子,长指甲紧扣着铁丝笼,因为笼子空间有限,漂亮的尾羽从笼子缝隙里垂向地面。 “见过贪嘴的,没见过你们这么贪嘴的,也不怕挤死。” 林书小心翼翼的将两只鸟从笼子里拽出来,将笼子扔到一边,就听身边有两个稚嫩的声音互相对骂。 “白~痴……,白~痴……!” “傻子!” 僵硬的转过头,瞪大眼睛,我去,这什么情况! “看什么看,大傻子!” 其中一只漂亮的体型稍微较小的鹦鹉抬起爪子巴拉巴拉脚下的树皮,超林书喊道。 两只鹦鹉的喙是灰色的,头顶的羽毛是红色,躯干是绿色,翅膀尖则是蓝色,尾巴则是三种羽毛交缠,非常漂亮。 “你们竟然会说话!”林书伸手摸,同样被扇了一翅膀。 “滚开!” “傻~子……,傻~子……!” 旁边体型稍大一点的鹦鹉在一旁附和,一出声头上狠狠的挨了一下,尖锐的鸟声骂道,“闭嘴!” 额…… 林书扶了扶草帽,“我是林书。” 绿豆眼瞅着他,出其不意的将旁边那只从树上踹了下去,随后拍拍翅膀跟着飞走。 “……” 看着那漂亮的背影,飞翔的姿势,林书呆了,这么聪明得卖多少钱啊。 侧头,高树杈上那一团熟悉的白色抱着自己的大尾巴,溜圆的小红眼盯着他。 摘了草帽塞进背包里,林书开始穿过树林,浓密的树杈间白色的一小团蹦来蹦去跟着他向前。 对于从小生活在城市的孩子来说,大山是一处向往的存在,林书记的,小时候参加夏令营最高兴的就是去山里,想到这儿,林书摇头,真难得他也有那么纯情的时候。 现在他随时随地都能进山,山间空气清新,鸟语花香,流水欢快,心情也舒畅了不少。 心静…… 上辈子浮躁,无所事事,林书挠挠头,不自在的咳嗽了一声,突然想着这里面只有他一个人啊,费什么劲去装? 茂密的树林像一个巨大的迷宫,可奇怪的是,林书就是知道自己不会迷路,冥冥之中每走一步都像是有人在指引,直到他穿过树林来到山脚下。 山脉连绵,从山脚往上看,一片雨雾缭绕,烟雨迷蒙…… 呸,林书抬起手给了自己一巴掌,琼瑶了! 林书觉得他对石头不是很了解,在他的印象里,好像只有自己家厨房下面铺的大理石他见过,当然,古董不算。 脖子上的玉石观音散发着阵阵凉意,冰的林书一个机灵,揪着红线把它提出来。 猛然间更强烈的凉意扑面而来,林书目瞪口呆的看着眼前这座山,这么冷,冰山? 脚上一重,低头,小家伙蹲坐在他的千层底上,抱着一颗花生啃的腮帮子鼓鼓的。 “还敢靠过来!” 林书火大,敢踩他的脸,还让他吃一嘴毛,这可是你自己送上门来的,别怪我心狠手辣! 还未弯下腰,小家伙白色身影一闪,动作迅速的爬上山,寻了一棵小树的树杈坐稳。 “小化,过来,我不打你,也不抓你卖钱。” 小家伙扭头屁股对他,大尾巴甩来甩去。 “……” 我去,这些动物都成精了对吧,是故意来玩他的吧!摔! 冰冷的感觉逐渐渗透毛孔,全身上下竟有种说不出的畅快感,惹得林书深吸一口气,不自觉的靠近。 张开眼睛,林书心里一惊,这里的感觉跟他脖子上这块玉石观音的感觉很像,难道说,这里有玉矿? 连滚带爬的出了空间,带着小铁锹就滚回来,随便找了个角落就开始凿,凿下来一小块,林书左看右看,也看不出什么门道。 看着手里的铁锹,林书郁闷了,他还是不太习惯什么时候想想就能做到…… 对玉,他实在不懂,平时看的也都是些成品,这种未经开发的子玉哪里是他能看出来的。 塞进包里,林书准备拿给父亲看看。 转身准备离开,小东西机警的跟在他身后蹦蹦跳跳,林书也懒得理他,他算是看出来了,在空间里,就他等级最低了! 山边是河,林书走了一路也没有发现自己先前放的鱼在哪儿,难不成这河里有什么生物把他的鱼都吃了? 脑子里突然蹦出来的尼斯湖水怪让他黑了脸。 但是也不无可能,这里的存在本身就超越了他的想象力,林书觉得哪怕现在他真的看见了水怪,他都不会太惊讶。 沿着小河往山上走,越走水声越大,正疑惑,拨开层层叠叠的枝叶,一个泛着粼粼波光的小湖出现在林书眼前。 是泉眼! 整个湖面如一个长方形的蓄水池,离他不远的水面偏北有一个泉眼,一股股水柱不停的向上翻滚,层层不息,永远不停。 水流从泉眼喷上来,在水面上荡漾出层层波纹,直碰到岸边又被挡回来,消失。 围着泉眼,不时的有鱼在旁边欢乐的甩着尾巴,打出大浪花来。 他的鱼! 这里的水比他之前见到的小河里的水要清澈的多,而且不深,摩拳擦掌,林书终究没忍住,转头回房间带了换洗衣服跟毛巾就跳了湖…… 湖水轻柔,层层的波浪拍在他身上特别像按摩浴缸,但是又没有那个来的冲劲儿大,很舒服。 要说上辈子林书吃喝玩乐,无一不精通,缺点用筐盛都盛不了,可但凡是人都有优点,他唯一的一个优点就是喜欢游泳。 喜欢水,尤其喜欢在水下的感觉,潜泳是他最享受的运动。 而此刻,林书将这个优点发挥的淋漓尽致。 在水下探寻,睁着大眼看他放养的小鱼苗体型飙升,泉眼处一串串气泡不停的从湖底向上涌,摇曳着上升,林书心里一阵激动,还是活着的感觉好。 岸边一团白看着林书下了水,好半天不露头,小心翼翼的把爪子伸进湖水里,刚碰到水面,马上又将爪子缩回去,一脸嫌弃的甩甩水珠。 果然带毛的还是不喜欢水,抱着大尾巴它决定等林书出来。 林书这口气憋的很长,游向岸边的时候,从水下看着岸上那一团白色尤其高大,憋了坏主意的他,慢慢靠近岸边。 突然从水下出现,带起一阵浪,白松鼠受惊,一蹦窜了出去,狼狈的甩着湿漉漉的毛吱吱乱叫。 “哈哈哈,这回吓着了吧!” 站起身的林书,水位只到他的胸口,头发湿漉漉,沾满了水珠的脸,笑的像个恶作剧得逞的孩子。 玩够了,林书收拾东西回到房间,吃过晚饭,林书破天荒的进了父亲的书房。 “爸,你现在,还忙吗?” 不自在的摸摸鼻子,林书抱着怀里的石头,低头看着自己露在塑料拖鞋外的脚趾。 林左强同样觉得惊讶,但没多做表示,“怎么了?” “我有块石头想让你看看。” 脚趾勾勾,摩擦着塑料拖鞋,“咯吱咯吱”的响。 “拿过来。” 屁颠屁颠的把怀里的石头抱上桌面,大眼盯着他爸,一眨不眨。 看了两眼,林左强突然站起身,身后的椅子滑过地板,发出刺耳的声音。 “这个你从哪儿弄来的?” 林左强瞪大眼睛,惊讶的样子溢于言表。 “就,路边淘的。” 林书后退了一步,他怎么觉得他爸这表情这么凶残呢? “你跟你妈要的钱就是买这个了?” “啊?啊!” 林书点点头,既然都给他找好理由,那就顺杆爬好了。 伸出手拍拍林书的肩膀,第一次林父夸奖了他,“不错,小子,有点眼光。” “这是好东西?” 一听这话,林书顿时来了精神。 “璞玉。” 打开灯,将光线对准,两个人凑在一起,林父兴致勃勃的给林书讲解。 “你看这皮色,是漂亮的秋梨皮,这暗藏的形状,像不像云朵?这种璞玉,这么大块,真是不常见,明天你跟我去,现场切给你看看,好东西啊!” 激动的说完,发现林书睁着大眼睛看他,林左强立马收了声,他见到好东西一时有点忘形。 以前,林书从来没有主动找过他,有事都是找他妈,时间久了父子俩的关系就一直处于僵着的状态,他希望林书能上进,可是林书整天无所事事,吊儿郎当,父子俩说话除了吵就是吵,像今天这样的相处还是第一次。 灯光下,林书看清了父亲脸上的皱纹,那是岁月的印记,他的记忆里也从未看过父亲如此激动,除了教训他的时候,林书有点心酸。 “呵呵,爸,我这次是不是遇上值钱的了?” “咳,是啊。” “那明天几点去,我想看看怎么切玉。” “早点吧,现在天儿太热。” “好,那这东西我就放这里,我去睡了,爸,你也早点休息。” “哦,好。” 愣愣的看着林书出了门,林左强突然觉得鼻子有点难受,儿子要长大了。 林书回了房间,直接闪身进入空间,他发现只要他去过的地方,再想到直接用意念就可以。 站在山脚下,林书得意的大笑,“老子要发财了!” 那么一块璞玉老爸都说是好东西,老子有这么大一座山,几辈子都吃不完啊! 第5章 意外收获 第二天一早,林书跟着林左强来到店里,林书这才知道,原来自己家店里就有切玉的师傅。 随父亲走进作坊,就听里面有人在大声训斥,“我教给你的东西,都进了狗肚子了!好好一块玉让你磨成这样,以后你就用木头雕……” “老贾,干嘛呢,火气这么大。” 林左强掀开珠帘,对着里面的人说道。 “老林,你怎么来了?是不是有什么好货?” 被称作老贾的人将手里的玉甩给被骂的小伙子迎了上来。 再看见林书后,一顿,“这是你儿子?” “嗯。” 林书马上叫人,“贾师傅好,我是林书。” “额?” 贾师傅怔愣,不是说老林的儿子是个二世祖吗?怎么看这孩子也不像啊。 不过到底是老师傅,这人跟玉一样,被外皮包着里面是好是坏一眼是看不出来的。 有的好皮子里面没货,也有的外面没有皮子,可里面确实正儿八经的好东西。 “我这里有块好货,你帮我切切看。” “行,跟我来,能让你亲自来,我还真想看看是块什么东西。” 外表看不出,这不大的地方还是套屋,跟着贾师傅进了里间,地上摆着两台林书叫不出名的机器。 林父示意林书,从背包里将那块玉拿出来。 刚离开背包,贾师傅就红了眼,急忙夺过,粗糙宽大的手指抚摸着同样粗糙的皮,“你从哪儿弄来的!” “我儿子淘的,让你给切开看看。” 抚摸的手突然停了,贾师傅看了看林书,挑起嘴角,“好,现在就切开看看。” 看着林书好奇的盯着那两台机器看,林左强解释,“这个叫磨玉机。” “这个啊,是磨玉机也叫砣子,以前是手动,现在是电动。” 贾师傅给玉石淋了点水,开始启动机器,转轮飞速的运转,小房子里传出阵阵摩擦声 。 林书瞪圆了眼睛,这是第一次,他亲眼看见玉的面试,砣机一点点磨去它粗糙的外皮,淋了水的玉石在师傅手中慢慢旋转,白色的,那么温润的玉从里面显露出来…… 并不知林书一个人心有感,林左强跟贾师傅同样激动,“是和田,是和田啊!” 回到家,林书还觉得自己有点晕,那么大的一座玉山,竟然是和田玉,他不只发财了,下辈子,下下辈子,他都能悠闲的躺在床上过了…… 可是,林书不傻,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哪怕有了玉山傍身,他也不可能把山里的玉矿都挖干净,还好,有父亲的店做掩护,一些小块应该可以出手赚点小钱。 那块玉被贾师傅留下了,因为切出来的形状非常适合雕观音像,所以,贾师傅当场开始雕刻,他们不便打扰,就回来了。 为了庆祝,晚上一家三口一起吃了顿饭,林父在饭桌上夸奖了他,说他这次运气实在是不错。但是也不要永远抱着侥幸心理,不会一直幸运下去的。 饭桌上温馨的气氛,让林书瞬间悟了,为什么母亲总是跟父亲吵。 因为他的所作所为,父亲看不惯,而母亲是以宠为主,一直以来,父母吵架的源头就是他! 林书往嘴里塞着米,心不在焉的想,如果他能让父亲满意,那是不是母亲就不会太过生气,也不会突发脑溢血住院去世? 而且现在父母还年轻,只要好好保养身体,只要他不再做些另父母伤心的事情。 突然顿住,林书回想,他是什么时候跟家里出柜的呢? 是初中?额……好像是高中? 埋头扒饭,一只鸡腿从天而降,林书抬头,林左强举着杯子挡着唇角,“多吃点。” 勾起嘴角,林书夹了一筷子菜给李桂,“妈,你也多吃。” 李桂笑,“果果长大了,懂得心疼人了。” 吃过饭林书照例进了空间,被他开放的那片地已经像个有点规模的小菜园了。 蔬菜开了小花,藤蔓上长刺的南瓜秧爬满地,跟黄瓜藤缠在一起,西红柿跟茄子已经快趴下了,林书抽空上网查了好多蔬菜种植的知识,虽然他不是全懂,但是学的还算有模有样。 粗树枝支起的架子往上一裹,极其像样! 鸡仔喜欢钻树林找虫子,其余的鸭子可能在小河边,林书没去理会。 牡丹已经开花了,大朵大朵的,顶在纤细的嫩枝上面,看的林书莫名的心惊肉跳,千万别压折了。 果树暂时不需要管,但是也抽高了很多,看着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林书觉得心里暖呼呼的。 难怪现在人都喜欢去乡下,体验什么亲手采摘,种植,看着一颗颗种子慢慢发芽,然后亲手摘,自己吃,林书现在就体会着这种乐趣,无法自拔。 自从上次他想抓白松鼠但是抓到两只鸟开始,每当他出现在空间,除了小化,那两只鸟也喜欢在他周围转悠。 而且更令林书汗颜的是,妻奴不仅人类有,鸟类也有,看着那只雄鹦鹉被欺负,林书就很庆幸,幸好自己喜欢的不是女人。 “漂~亮……,好,漂~亮……美~死了……”稚嫩的声音,还偏偏拖音拉嗓,一个词念得跌宕起伏。 林书用意念收拾菜园的时候,那只“耙耳朵”在树杈上高声赞美自己的老婆。 可惜,美女不吃这套,悠闲的梳理着五彩的羽毛,显然把旁边的鸟儿当空气。 “喂,说够了没有,说情话不能回家啊!” 终于受不了了,林书转头毫无风度的朝那只聒噪的鸟儿大喊。 “干你p事。” 雌性鹦鹉更不留情的一句堵得林书心头直颤,他真的是最低级的吧,是吧! 突然雄性鹦鹉像是发现了什么,从树枝上飞向远处的地面,炮弹似的冲过去,拖着某个灰乎乎的物体缓慢,努力的往上飞,为自己的媳妇献宝。 “吃的,吃的。” “……” mb,就是个吃货,说吃的就这么顺溜。 可是当看清了这只鹦鹉爪子上的物体时,林书差点没趴下,他的陆龟! 我擦,都听说鹦鹉吃水果,谁tm听过鹦鹉吃肉的,还把注意打到他的陆龟身上。 “放开我的龟!” 雄鹦鹉瞬间松了爪子,扑闪着翅膀飞走。 林书深深的郁闷了,这个地方明明是他的,凭什么他总是受欺负?做好人就要这么憋屈吗,难道真是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可他上辈子还是死了,恩……看来他从头到尾都是好人一个啊! 深吸口气,新鲜的空气进入胸腔,舒服,以前的日子,看似风光,实际空虚寂寞的很。 陆龟掉到地上,高厚的壳儿做了缓冲,在地上半响觉得没有危险才伸出头跟爪子翻了个儿慢慢爬走。 发现了玉山下面的湖之后,林书对游泳的喜爱又上升了一个等级,动不动就进去呆着,现在是夏天,在外面热的冒火,进来避暑,这里简直就是居家旅行杀人越货必备…… 正当他靠在岸边享受泉水时,耳边响起一阵敲门声。 林书用毛巾捂着下身出现在房间里,下意识的喊,“妈,一会儿,我在洗澡呢!” “我不是你妈,开开门,我有事跟你说。” 爸? 林书迅速擦干身体,套上t恤,开门。 林书给父亲倒了杯水,父子俩第一次心平气和的聊天。 “爸有什么事?” “你现在已经毕业了,又没有什么打算?” “哦,还没什么打算……” 看着父亲即将要变得脸色,林书马上接着说,“不过现在有了,我想跟着父亲去店里学习。” “恩,我也是这个意思,小书,你以前,爸爸是对你要求严格了点,可那是为你好,希望你能好好上进。” “嗯,我知道了爸。” 父子俩相对而坐,一阵沉默…… “爸你是不是还有话想问我?” “那块玉你在哪淘的?” “……” 喂,爸,你彻底颠覆了我对你的印象!你什么时候也这么爱财了! 送走父亲,林书琢磨着他现在这么爱钱是不是也跟父亲的基因有关系,隐性基因爆发神马的,可能还是不可能啊? 进了浴室,林书准备把毛巾拿去洗,却发现毛巾下有东西在动,一只毛头从里面钻了出来。 “你怎么出来的!” 躺在毛巾里的就是空间里那只白松鼠。 显然小东西被吓着了,瑟瑟发抖的缩在毛巾里,被打湿的皮毛支棱着,短短的毛一撮一撮。 叹了口气,林书找了条干净的毛巾擦干它,小东西很乖巧的蹲在他手心里,两只小爪子紧紧的扣住他的手指,全然信任的状态。 另一只手点点它的头,“出来就这么胆小,再敢玩我,我就把你扔在这里,不让你回家!” 小东西讨好的蹭蹭林书,大尾巴缠住他的手腕,整个身子牢牢的巴在他的手掌上。 知道小家伙对外界不安,可林书并没有直接把它送回去,空间里的原著民不是能打主意的,尤其是那鸟,会说话,再把空间的秘密说出去他就完了。 而且正好趁这个机会培养培养感情,既然有了玉,林书就对这些小东西的看法就变了,要知道他之前看这些就像是看金元宝! 第六章 臭名昭著 小家伙在林书身上待了一晚上,本以为感情会有什么突飞猛进的进展,可惜结果让林书大失所望,一进空间,小家伙连个回眸都没给他,瞬间窜上了树。 来日方长,林书还要赶着跟父亲一起去店里,也没在空间多做停留。 家里的店他来过两次,但都只是上辈子,而且目的都不是很好,为了钱,他跟父亲闹了不少次,甚至还抢过店里的古董去换钱。 在那个东西没有被父亲收购之前,店不大,门面跟装修可以说是非常简陋,在这条古玩街上非常不显眼。 一进门是一排木架子,每层木架都放了一些小物件,既打眼还能起到隔断的作用。 往里是展柜,一些价格稍微漂亮的古董封存在展柜里,灯光充足,看起来高贵大气。 林书看着那展柜里的物件儿发呆,脑海中是满地的碎片,为了钱,他打碎了这里唯一显得有档次的玻璃柜,也把父亲的心伤的跟碎玻璃一样。 可笑的是,他竟然还坦然自若的拿着钱去花天酒地,请那帮狐朋狗友泡吧,按摩。 父亲那段时间犯了多少次哮喘?应该是那个时候让那对狗男女有机可趁的,看着熟悉又陌生的地方,林书有点胆怯了。 吸气,林书给自己打气安慰,这不是上辈子,他也已经不是上辈子的他了。 把林书正式介绍给店里的人,交代了一下,林父去了贾师傅那里,那块玉仍旧牵动着他的心。 在店里转转,碰见可爱的小玩意儿林书拿起来端详端详,却被出声阻止,“最好别碰,那个虽然小,可确实正经的明物件儿,摔了估计你也不好跟林叔交代。” 看起来跟他差不多大的小伙子斜倚着门框看他。 “哦,我不太懂,就是想看看。” “我知道你不懂,整条街谁不知道,林叔家的公子是个‘风流少年’啊!” 林书能玩,但他不傻,这充满讽刺的语气让他瞬间拉下脸来。 “我风流是因为我有资本,总比为了生计到处奔波的人,为人打工的要好得多。” 话刚出口,林书就后悔了。 “哼,你也想拼爹?林叔有你这样的儿子,真不知道得罪了哪路神仙,养你还不如养只白眼狼!” 林书放下手里的东西,“你是小五?我们见过的吧,你是跟着贾师傅打磨玉/器的。” “是怎么样,你们这种纨绔子弟,仗着家里有钱,整天在外面乱来,我要是林叔,刚生下来就把你掐死,省的长大了是个祸害。” “你在仇富。” “胡扯,我……” “你什么?林左强是我爸,无论我多么不成材,我也是他儿子,我不追究你以什么心理什么立场来教训我,但是我想告诉你,路遥知马力。” 拍拍手上的灰尘,林书看了一眼在小五身后的旁观团,他以前真tm艹蛋,臭名远扬了! 小五还想说什么,却被身后的人拽了拽衣服,眼珠一转,“好,你说什么都行,既然林叔说你是来学习的,那咱们就从打扫卫生开始,哎,你可别说我欺负你,附着在古董上面的脏东西可不是用鸡毛掸子随便扫扫就可以的,什么东西能擦,什么东西不能碰,这里面可都是有学问的,怎么样,林少爷?” 挑衅的眼神,嘲笑的嘴角,林书深吸一口气,双手插,进裤兜里,“既然来了我就没想打退堂鼓。” 行胜于言,道理谁都懂,可是真正要做起来的时候,林书都快吐血了。 仓库里一堆玉,器,一个装满水的塑料盆,“把这些分批放进去先浸泡2,3个小时,然后用那边的牙刷慢慢的把表面刷干净,刷完叫我,对了……你不会受不了跟林叔说你不想做了吧?” 欺负他还不准他告状,本以为这个小五多厉害,多正义,现在看来也就是小孩子恶作剧的手段。 “你还有事吗?没事赶紧出去。” 切了一声,小五转身出了门。 大门一关,仓库里昏黄的灯光亮着,林书开始小心翼翼的把玉/器放进水里浸泡。 看他名声多臭,整条古玩街都知道他爸养了他这样一个无所事事又不让人省心的儿子。 看着在水下的玉,器,林书有点发呆。 从小到大仗着母亲的宠爱,他确实给家里添了不少麻烦,从善如登,从恶如崩,想要痛改前非真不容易。 这些人的印象已经著成,想要让别人刮目相看必须做点什么,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就像他刚才说的,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 仓库外,三个年纪相仿的小伙子凑在一起,“哎,你们说他是来真的吗?会不会像那些作秀的,来个什么亲民政策?” “得了吧,他以为他是谁,米国总统啊!” “可是我们这样做,林叔回来会不会生气?” “管那么多,我们这叫替天行道,先治治他的风流习气,看他那个得意洋洋的样子我就是不爽!” 唧唧喳喳,唧唧喳喳,有些时候,男人比女人还八卦。 刷完最后一个玉/器,林书直了直腰,对待玉不能用蛮力,所有动作都要轻,这无形中加大了他的精神压力,现在他是身心俱疲。 掐着点儿进来的小五看到满地的玉/器稍微有点惊讶,还真装起来了啊,好,那看你能装到什么时候。 “不错嘛,林少爷,洗的还挺干净。” 转了一圈,小五站在他面前,居高临下的看着他,“那请林少爷再去接点热水,把这些再泡一泡吧。” 林书抬头看他,黄色灯光下,黑色的眸子闪烁,终究没有说话,起身接水。 被那眼神看的有点心慌,小五趁林书接水的功夫,闪出了仓库。 林左强回来的时候,前面店里一个人都不见,这一堆东西如果丢一件那也是损失,火气直接涌上心头,他觉得有点呼吸困难。 快步走向仓库,三个人挤在门口,眼尖的看到林左强,立马出声提醒,“林叔你回来了。” “前面店里一个人都不留,不怕丢东西是不是!” 厉声训斥,除了小五,其他两个人灰溜溜的顺着墙根儿走了。 “林书呢?” 小五摸摸鼻子,原以为林叔去看师傅雕刻会很久,没想到现在就回来了。 “在,在仓库擦玉呢。” 透过仓库门缝,看到林书坐在低矮的板凳上,小心的将玉/器放进水里,一个简单的过程却看得出来,他用了心。 “你教给他的?” 点点头,小五暗叹自己运气不佳。 “不错,这几天你就先教给他一些基础的常识,他要是跟你耍脾气你跟我说。” 恩?恩? 这完全出乎小五意料,这是不是就代表着他得到了‘免死金牌’可以随意处置这个大少爷? “好!” 来店里的第一天林书的时间就耗费在这个藏玉的仓库中,拖着疲累的身体回到家锁上房门,林书就进了空间。 在泉水里泡着澡,放松身体,周围的鲤鱼不时在他身边翻出浪花。 这一放松,林书就睡了过去,他实在是累,身体跟神经,双重疲劳。 不知道睡了多久,但是醒过来的时候,林书觉得自己精神状态非常好,后背一阵发痒,转了个身,发现小化正背对着他啃着坚果,大尾巴在他后背上甩来甩去,蹭的他发痒。 觉察到林书醒了,白松鼠扭头看了他一眼,然后谨慎的快速将坚果塞进嘴里,然后摊开两只小爪子做无辜状。 …… 我还没落魄到要抢你的东西吃,你那副表情是怎么回事?我擦,看不起我! 没搭理它,林书又重新躺了回去,仰头,被水包围着的感觉太舒服了。 放空的思维,突然被一个景象打破,今天经过他手洗过的玉/器一个个的出现在他的脑海里,有的散发着淡淡的白荧光,有的如石头般暗淡无色。 猛然睁开眼,林书直起身,引起一阵水纹波荡。 这是怎么回事? 经过了太多稀奇古怪的事,林书现在对任何不寻常的景象都有着警惕的反应。 这些玉/器经过他的手,可是摸上去的手感都一样,好吧,他没什么手感,可是也被没有发现有什么异常。 缓和着呼吸,林书重新闭上眼,那些玉/器又重新回到他的意识里,依旧有的散发着光芒有的没有。 努力的将这些玉/器的形状花纹记住,林书出了空间,这些事他要问清楚。 林父显然被林书的话问了个措手不及,半响点点头,“有赝品,小书,既然你来问,那我有些事也不瞒你,干我们这行,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鱼目混珠再正常不过。” 林书咬咬唇,心底已经有了答案,但是他还是想彻底证实一下,“那有没有我今天洗过的那些玉/器照片?” “有。” 看林书一扫以前的毛躁,林左强从书房最底层抽屉里找出了一本相册,上面是店里买入卖出的玉/器清单照片。 “爸,这个是真的,这个是假的,对吗?” 随便指了两个玉瓶,林书问。 “对!” “这个是假的,假的,这个也是假的,对吗?” “对,对!” “真的,假的,假的,真的,真的,这个……真的。” 眼神示意询问对否,林左强瞪大眼睛,不住的点头,“对,对,没错!” 第七章 一整本照片簿全部看过,林左强彻底懵了,林书什么时候对古董这么在行,竟然鉴定的全对! 这里面有些是贾师傅的作品,高仿,在赝品里也不是那么容易看出来的,却被林书随随便便的说出了真假。 同样震惊的也包括林书,他竟然拥有了鉴定古董的能力,就在前几天他对古玩还是一窍不通,而现在他全部能看得出来。 “小书,你告诉爸爸,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林左强抓住林书的肩膀,五指紧紧将他扣住,激动地不能自已。 “我不知道,就是感觉。” 林书装作茫然的摇着头,他不能说,只能撒谎。 重新拿了一本照片簿,可是面对这些陌生的玉/器,林书说不出个所以然。 姜还是老的辣,林左强靠在黄花梨的椅背里琢磨半天,“这些玉/器你今天洗过,也就是说全部经过你的手,难道你只能通过触摸来感觉?” 看着林书茫然的脸,林左强挺起胸膛,“小书,我不知道为什么你改变了,但你是我儿子,我能感觉出来,你正在懂事,在长大。” “我明天再带你去看看,如果你真的有这种能力的话,孩子,千万记住,谁也不能说,可能这会让你过上更好的日子,也有可能让你失去现在拥有的一切,懂吗?” 点头,这些事他懂。 林父进了屋,李桂敷着面膜凑过来,“你跟果果说什么呢?” “没什么,就是觉得这小子长大了,懂得上进了。” “那是,我儿子,当然懂事了。” “今天他跟着我去店里,店里的小伙计让他刷玉,那么多,他一声不吭的就自己干……” “什么!你让我儿子去干活!” “你喊什么喊,不锻炼他以后怎么生活,等我们俩都老了,走了,谁还养他!” “那也不能让他干杂活,他可是你儿子,你怎么就不知道心疼他。” 李桂气呼呼的撕下面膜对着林左强就一顿喷。 “什么叫杂活,那是基础,要想懂玉就要知道怎么养玉,你什么都不懂,去,赶紧去做你的面膜去。” “你现在嫌弃我了啊,我还没老呢,你个老东西。嫌弃我儿子,还嫌弃我,你是不是想早点甩了我这个黄脸婆啊!” “别无理取闹啊,儿子好不容易懂事了你倒开始撒泼。” “嘭,嘭。” 敲门声响起,林书在门外劝,“爸妈,早点睡对身体好。” “哎,好,这就睡,你也去吧,累一天了。” 李桂一面冲门喊,一面对着林左强就是个360°的掐肉旋转,“嘶……你想掐死我啊!” “怎么了,我嫁给你这么多年,欺负欺负你还来劲是怎么地!” “得,我不跟你一般见识,明天还带儿子去店里呢,我去睡。” 林书啃着一根嫩嫩的小黄瓜,看小化举着两个小爪子蹲在他身边,一脸艳羡的看着他吃东西,就顺手掰了一小块递给它。 没养过松鼠的林书不知道松鼠能不能啃黄瓜,但是能在这里生活的应该不是那么容易挂,也就随它意了。 这黄瓜就是从他种的菜园上摘下来的,那些蔬菜已经开始结果了,只不过体型都不大,像这黄瓜,带着小刺,水灵灵的模样惹人食欲。 小化对他已经不怕了,不仅不怕还特别喜欢粘着他,林书把这个现象归结为他跟小化共度的那一夜,那灿烂的夜空……咳咳…… “去摘个小西红柿过来。” 林书指着架子上的小红灯笼,指使着小化去干活。 四肢着地,飞快的跑过去爬上支撑用的树枝,小爪子一撘,抱住一颗小的往下拽。 “呵呵。” 笑着,林书集中精神,凭空把松鼠跟西红柿一起运到自己面前,他现在觉得自己的控制力不止增强了一点,隔空取物他完全可以做到。 紧紧抱住西红柿,小化对这样的“飞行”显得很享受,大尾巴垂在半空摇来荡去。 “是不是在这里待得时间长了我也会变得很厉害?” 咬了一口将剩下的递给小化,看着它无论吃什么东西都一个姿势,林书自言自语。 树上的两只鸟看着林书跟松鼠吃的欢,雌鸟带头飞向地面,落在离林书不远处。 想吃还不好意思,慢慢踱步,歪着头,绿豆眼眨巴眨巴,女性的矜持不分物种。 它们就像是宠物又高于宠物,有了自己的思维就不能单纯的将它们看成是动物,类似于朋友的这种感觉,让林书感到新奇。 跟人类不同,它们不会算计你,不会惦记着你口袋里的那点软妹子。 一枚小西红柿飞到雌鸟面前,长大嘴,毫不客气的吞掉。 林书笑,又一颗红灯笼飞起,这次目标是雄鸟。 “你们是什么品种的鹦鹉?看起来很像金刚鹦鹉,可是又不太像……” 俗话说吃人嘴短,拿人手短,不知不是为了以后能得到更多的利益,雌鸟放下身段,主动靠近林书,最后落在他肩膀上。 第一次被鸟类这么接近,林书不但没有什么激动,相反,他竟然一本正经的警告,“拉si别拉我肩膀上。” 得到的是鹦鹉小姐特别的爱意,头发被狠狠的啄了一下,旁边被冷落遗忘的雄鸟失落的看着自己的老婆跟别的雄性靠近。 伸出手指,林书顿了一下,引鸟儿是这么做的吧? “扑拉扑拉”一阵翅膀煽动的声音,雄鸟成功的着落,林书忍不住喊疼,这爪子还很有力量,抓的很结实。 想着回去查一下它们属于什么品种的鹦鹉,林书开始逗鸟玩。 “真漂亮。” “那是!” “叫哥哥。” “林~书……” “呦,竟然记住了我的名字,不错啊,再奖励个给你吃。” 雄鸟不仅体型大,说话也很有风格,两个字两个字的蹦,除了吃的,他都能将话说的抑扬顿挫。 小化攀着他的裤腿爬上他的膝盖,大尾巴绕着身体卖萌,动物之间的争宠行为进行的悄无声息,没有硝烟。 林书不禁失笑,想他刚进来,这些小东西各个躲他都来不及,这种和谐的相处想都不敢想。 如果是在现实中,他现在这个样子已经可以上电视了,绝对新闻,题目《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 天未亮,林左强带着林书进了店,从里面反锁上店门,林左强拿出了另一些古玩让林书摸。 摇摇头,摸是摸到了,可是林书并没有什么感觉,像脑海里那种景象也没有出现。 林左强皱眉,如果是一两件林书说对了他都不会这么重视的带他来这里看,可是一整本照片,最少有几十件东西,都被说对了,如果说是巧合也太牵强了。 可是现在被接触了,还是看不出来,这一点,让林左强费解,到底是怎么回事? “没事。” 林父拍拍林书的肩膀,“咱们慢慢来。” 这一天,林书看了一天的书,照片实物结合,小五在他身边讲解,林父照例去了贾师傅那里。 到晚上,店门一关,林书看着从贾师傅那里带回来的玉雕观音像,愣神。 这就是他玉山山脚的玉石雕刻出来的,温润的白玉表面,莲花底座的秋梨皮色将莲花形象描绘的一般无二。 整座观音大概有他小臂高,玉面光滑,看起来水分充足,怪不得人们常说君子温润如玉,果然,玉被比作君子是有道理的。 “贾师傅用了点边角料还做了一个小的观音挂坠,跟一个笑面佛,一会儿给你穿绳给你挂脖子上。” “不用了爸,你跟我妈带吧,不都说男戴观音,女戴佛吗。” 林书这样做也是有私心的,这辈子他不想重蹈覆辙,这个家他想守护,这个玉是从他空间里出来的,看小化跟那两只鹦鹉的样子就知道,一定也带了灵性,希望它能保佑父母平安健康长寿。 “那这座观音,爸,你想怎么处理?” “我正好要跟你商量商量这件事,这子料是你发现的,我想把它送去参加展览,看有没有人要收藏。” “好啊,我没什么意见。” 林书表示无所谓,反正留在他手里也没什么用,再说他还有座更大的呢。 第八章 我儿子你管得着吗? “正宗白玉,昆仑山特产和田,小摊小贩,正版货多,走过路过不要错过了啊!” 呵,知道自己是小摊小贩还敢口出狂言,哪怕很多名玉是从小摊子上淘来的,但是林书也笃定这个摊子上没有真货。 周末的古玩市场要比平时热闹的多,宽敞的通道被小摊子堵得死死的,人流大,还拥挤不堪,可空气流通,也没有什么人堆在一起的异味儿。 看了几个小摊子,林书倒是看上几件中意的小东西,可惜他兜里没钱,上次被小偷光顾了之后,林书现在可是学乖了。 转悠够了,林书准备回家,一扭头,发现一只小手拽住他的衬衫下摆,小家伙咬着棒棒糖,跟尾巴似的跟在他身后。 “你是谁?” 圆鼓鼓的小家伙把棒棒糖从嘴里□□,还带着一声响亮的伴奏,“啵……” “爸爸。” 额!!! 林书蹲下身子,正好跟小家伙视线齐平。 “喂,爸爸可不能乱叫,你是爸爸带来的吗?你爸爸呢?” “爸爸。” 固执的小孩最不可爱了,林书伸手揉揉他的脸,肉呼呼的感觉还不赖。 “你再乱叫爸爸,哥哥要把你送给警察叔叔了。” “呜哇……我会乖,爸爸别不要我……” “……别哭,喂,你到底是谁家的小祖宗啊,干嘛要赖上我!” 林书真是哭笑不得,早知道今天会碰上这么一祖宗,打死他他都不出门。 通常每到这个时候,都会有些正义感爆棚的人站出来指责,不要怀疑,这里也有,真是特别符合剧情! “扔孩子是遗弃罪。” “私生的吧,养不了就要扔,报警。” 人越聚越多,咱国都人别的不喜欢,就是对凑热闹情有独钟。 “好了,不哭啊,哥哥带你去找爸爸。” 叹气,林书把小家伙到抗在肩膀上,柔软的小肚子撞上坚硬的骨头,小家伙打了个哭隔。 “哎,你这人怎么这样,孩子被你这样抗能不难受吗!” 林书呲牙,“我儿子,你管得着吗!” 出了古玩市场,天上的大太阳正在时时刻刻提醒,当初后羿没有把它也一起射下来是多么失责的一件事。 “小家伙,你叫什么?你爸爸在哪儿?” “爸爸,饿……” “……” 林书挠挠头,真是够郁闷的,这家伙怎么就认准自己是他爸爸了,难道他们长得很像? “那先跟哥哥回家,吃过东西咱们再去找爸爸。” 林书有点蛋蛋的忧郁,如果早知道会遇见一个顽固的小家伙,哪怕有小偷再光顾,他也带着钱啊!! 一路到家,蹲下身子,林书才想起来问,“身上有没有爸爸的电话号码?” 呆萌小家伙摇摇头。 摸摸他的头,林书嘱咐,“那咱们先吃点东西,然后哥哥陪你找爸爸好不好?答应哥哥,别出声,做的到的才是好孩子,咱俩拉钩……” 肉肉的小手还带着可爱的肉窝,小手指拉一拉,好,契约完成! 将他重新抱在怀里,林书蹑手蹑脚的进屋窜上楼进房间锁门! 放下手里的肉球,林书深深地吸了口气,这不是孩子,这是炸弹啊,这么小就这么沉! “先待着,哥哥下楼给你拿点吃的东西。” 小家伙点点头,无辜的眼睛看着林书又使劲儿的舔了口棒棒糖。 房门被关上的一刹那,小家伙将手里的棒棒糖扔进了垃圾桶,之后自顾自的去厕所洗了脸,踮着脚把林书的毛巾拽下来擦了擦手。 踩着凳子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拍拍肉脸,整了整衣领,开门下楼。 在楼梯上就看到,厨房的门虚掩着,里面悉悉索索的塑料袋声不断。 小家伙左右看了看,挑了厨房旁边的一扇门用脚踢了踢。 李桂打开房门的时候,并没有看到人,视线逐渐向下,才发现门口有个小客人。 “奶奶……” 奶声奶气,无辜的大眼,可爱的小嘴,李桂瞬间被萌住了。 “呀,你是谁家小孩,这么可爱。” “爸爸……”随手一指,抱着一堆零食从厨房出来的林书被定在当场。 “……” “……” 母子俩沉默了半响,李桂率先回过神来,“我什么时候有孙子的我怎么不知道?” “妈,我不喜欢女人你又不是不知道,他怎么可能是我儿子,再说,我才多大啊,我自己还是孩子呢!” “也是。”转过头,李桂摸摸小家伙的头顶,“看起来真乖,告诉奶奶,你叫什么名字?” 小家伙眨巴大眼睛,“我叫风峰。” 林书瞬间怒了,刚才他问为什么就不告诉他叫什么,这摆明了是在欺负他! “小风啊,你家大人呢?” “爸爸……” 圆圆的脑袋转向林书,林书顿时警觉,又要扯上我?! “爸爸在工作,我出来玩。” “那你出门告诉你爸爸了吗?” 小家伙捂着肚子,小小声“没有。” “饿了是吗?来,奶奶给你做好吃的。” 李桂牵着小风峰的手进了厨房,林书耸耸肩,随手撕开一袋薯片站在厨房外“咔嚓,咔嚓。” 听到声音,小家伙转头目不转睛的盯着林书……手里的薯片! 或许是他期盼的眼神太过明显,林书觉得自己吃实在是太罪恶了,这种行为绝对不能够! 递过去,风峰裂开小嘴,小肉手伸出的速度特别快,一排整齐的小白牙露出来。 “咔嚓,咔嚓,咔嚓。”小家伙吃起来的速度也不慢。 李桂做饭,林书带着风峰一起在沙发上等着看电视。 小家伙小腿不瘦可白,还短,晃在沙发边上,一翘一翘的。 嘴里不停,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电视里的动画片,看着看着林书突然有种代入感,这种吃东西的样子他好像见过…… 吃完最后一片,风峰将整个袋子扣过来往外倒到,然后转头看着林书,晃晃手里的袋子,意思是你看,没有了! 摸摸他的头,“还想吃吗?” 点头,非常迅速! “要吃什么口味的?烤肉的好不好?” 小家伙亦步亦趋的跟在林书身后,充分的显示了一个称职小尾巴的功能。 “别给他吃太多,一会儿吃饭。” “恩。”嘴上答应着,林书又拿了一袋零食,“吃完这个就不吃了。” 风峰手里举着零食主动靠近林书,倚在他腿上特别乖巧的跟着他继续看电视。 吃过饭,李珪约了几个好友打牌,林书在风峰兜里找到了一叠红色软妹子,是一叠不是一张!!!!! 这么多钱,让一个小孩子带着,这家人脑子没什么问题吧! 一边把这些可爱可亲的软妹子全部塞回口袋里,林书一个劲儿的念叨,“小风你记住了,这些东西不能给别人看到,要好好藏起来,你身上怎么没有爸爸妈妈的手机号呢?” “爸爸忙。” “小风告诉哥哥,你是自己一个人跑出来的还是跟着爸爸走丢的?” “爸爸没来。” 林书挠挠头,这么小的孩子,自己一个人出门,难道是离家出走? 突然林书愣了下,好像他一直在说爸爸,没有提过妈妈。 “乖,如果爸爸找不到你,肯定会着急的,小风记得家在哪儿吗?” 风峰穿着大拖鞋蹭蹭地面,手指拽住林书的衣领,很专注的看着他的衣领上的金线边。 这是什么意思? “小风记得对吗?不想回家?” “我想在哥哥家住。” 终于不叫爸爸了,林书突然有种落泪的冲动,可是为什么要住他们家,小孩子怎么一点警惕心都没有,这个爸爸是怎么教他的! 所以说,在林书还未见到风峰父亲之前他就已经对这个男人有了很差的印象。 “好,那小风是不是也记得爸爸的电话号码?如果想在哥哥家住,那小风是不是也要给爸爸打个电话?” 点点头,风峰妥协,两个人一起给那个不负责任,连孩子走丢都没有发现的男人播去了一个电话。 一阵毫无特色的嘟声响起,林书皱了眉头,都什么年代了这个人竟然连彩铃都不用。 “喂,你好。” 正想着,突然一阵低沉充满磁性的声音透过电话传出来,林书呆愣一下,马上问道,“你好,请问你是风峰的爸爸吗?” “是的,请问你是哪位?” “是这样的风先生,今天我在古玩市场捡……遇见了风峰,现在他在我家,你……” “谢谢你收留他,请问贵姓?我想跟他说几句话可以吗?” “哦,我姓林,风峰来爸爸要跟你说话。” 小家伙特别不情愿的拿过手机,贴上耳朵,林书在旁边注意着,总共小家伙说了几句话,可全部都是一个字。 “恩……恩……恩……” “……”这是什么神对话模式,林书有点懵。 “哥哥,爸爸要跟你说话。” 重新拿回手机,“犬子打扰了,如果他想回家,请随时联系我。” “啊?哦,好。” 挂断电话,林书有点心疼眼前这个小家伙,如果是负责任的爸爸,听到孩子丢了还能这么淡定的跟他说“打扰了,想回家,联系我。”这种话吗? 第九章 小胖子 洗完澡,小家伙穿着林书宽大的衬衫从头包到脚,躺在床上湿漉漉的眼神,看上去萌的一塌糊涂。 “哥哥讲故事。” 小家伙完全没有在别人家做客的自觉性,特别自我的让提要求。 林书擦着头发愣了半天,他这是提前体验一把当爸爸的感觉吗? “我不会讲故事。” 小家伙在衬衫里翻滚,趴在床上撅着屁股对他,意思很明显‘我在生气!’ 声音稚嫩软糯,让人心疼,“爸爸每次都会搂着我讲故事哄我睡觉。” 嗤笑一声,林书上去拍拍他的小屁股,“干嘛,还耍小脾气,别生气,哥哥一会儿去找几个故事给你讲。” 小家伙依旧撅屁股看上去正沉浸在自己的悲伤的世界里。 “睡觉,睡觉。” 林书上了床,搂过小家伙,开始讲手机上下载的童话故事书。 第三个故事没有听完,小家伙就搂着林书的胳膊睡着了。 摸摸他的头,林书心疼,只有爸爸,没有妈妈的小家伙…… 小心翼翼的把胳膊抽出来,林书进了空间。 一天没进空间,林书被空间里那些喜人的变化勾的心情非常好。 除了那两只正在偷东西的鹦鹉! 林书查了百科全书,这两只鹦鹉属于世界上色彩最艳丽,体型最大的鹦鹉之一,大绿金刚鹦鹉。 看着资料上的成年鹦鹉那庞大的体型,林书确定,空间里这两只属于幼鸟,可是幼鸟有谈恋爱的吗? 而此刻两只鹦鹉正在同心协力的偷他种的辣椒,红艳艳的辣椒的挂在绿色的嫩枝上,红绿相间两只鸟偷摸的站在辣椒边努力的往下拽。 “咳!”林书咳嗽一声。 “啊,天气真好!” “好~好……。” 林书咳嗽一声,两只鸟迅速飞起来,落在最近的一棵树上,装无辜的互相梳理羽毛。 小化从旁边的树上跳下来,抓住林书的衣服窜上了他的肩膀。 红红的小眼睛盯着他,白色大尾巴在他脖子上扫来扫去。 伸手摸摸小化的脑袋,林书开始巡视周围他的领地,顺手摘了一个西红柿,一根黄瓜边逛边啃。 树林里不时看见几只鸡在里面悠闲的啄食虫子,小鸡仔已经长胖,林书摸摸下巴,他买没买公鸡? 没有公鸡,母鸡下不下蛋? 如果按照空间里的时间速度,那么这些动物应该会生长的很快吧? 想到这儿,林书转头看了看小化,也不是,为什么原著民就看不出来长大呢? 小河里已经出现了小鱼苗,林书几乎欣喜若狂,这是说他买的鲤鱼已经开始繁衍了! 几乎是一瞬间,林书来到泉边,那里的水已经昼夜不停的翻滚,一层层向岸边荡开。 他的鸭子去哪儿了? 冷静下来,林书集中注意力,开始找鸭子…… 小化两只小爪子巴住他的衣领,很淡定的蹲着,明明上次跟着林书瞬移还害怕的要命,可这次显然是见识过大场面了,非常淡定自若。 鸭子已经顺着小河跟着那些小鱼苗游去了下游,真是有奶就是娘,那里食物丰富,一群鸭子的羽毛墨的发青,还隐隐泛着光。 只不过林书还在河边的草丛里发现了几窝鸭子蛋,白白的一个个堆在一起。 林书顺手捡了几个准备回去腌鸭蛋吃。 逛了一圈,最后还是去了玉山,这里凉气阵阵,每次他靠近都会感觉到胸口的观音也跟着互相呼应,凉意渗人。 虽然凉,可感觉很舒服。 带着摘下来的黄瓜,茄子,西红柿等一些蔬菜,还有顺手偷来的几个鸭蛋,林书出了空间,刚稳定心神就看到床上那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直愣愣的盯着他。 !!!!!! 林书瞬间被吓出一身冷汗,偏偏他怀里还一堆蔬菜跟鸭蛋,这种造型实在是不忍直视…… “哥哥,魔术!” “呵呵,是啊……呵呵,是魔术!” 风峰瞪着眼睛看着他手里的蔬菜,西红柿红彤彤的看起来挺好吃。 于是……林书在床上啃黄瓜,风峰在旁边小口小口的撮西红柿,果然味道很好。 琢磨了半天,林书斟酌着开口,“小风,能不能答应哥哥,这件事不告诉别人。” “哥哥会变魔术这件事?” “恩,谁也不告诉,这是咱们俩的小秘密好吗?” “好。” 小胖手指伸出来,准备打勾勾的模式全开! 拉钩盖章,林书松了口气,幸好是个孩子,不然他会不会被抓去做科学研究?一堆管子插在身上,各种机械解剖手术刀,额……想想就恶寒,上辈子科幻小说电影真是看多了! “好吃吗?”说起来,小家伙还是第一个吃到他空间东西的‘小白鼠’呢,对于这个小客人,上点心也是应该的。 “好吃。”小胖子吃东西很快,几乎都不怎么咀嚼,从他一开始吃薯片的时候林书就发现了。 给他擦擦嘴,“小风,吃东西要慢慢的,嚼十下再咽。” 小胖手捧住西红柿,“吃饭慢会被骂。” “恩?谁骂你,是爸爸?” “是阿姨!” 风峰往林书怀里靠了靠,肉肉的身子团成一团缩在衬衫里显得特别可怜。 “是家里……打扫做饭的阿姨?”试探的问,却得到了肯定的回答。 “恩。” 林书冲动的爬起来按了重播键,这种不负责任的爸爸,到底会不会养孩子,让孩子被保姆欺负! 可他没有注意的是,他现在的所作所为只是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小孩子,上辈子的他从未这么喜欢多管闲事,而且也没想到因为这个小胖子,就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引发了一连串的连锁效应,缘分……很奇妙。 风峰眨眨眼,哥哥要干什么?? “喂?林先生你好。” 虽然很晚,可是电话里的男人却丝毫没有睡意,声音冰冷低沉。 “风先生,很高兴你还没有睡,可能你会觉得我莫名其妙,也可能觉得我在多管闲事,可是你知不知道风峰在家被保姆虐待,连吃饭慢都会被骂!” “这件事是小峰跟你说的?” “风先生虽然我是第一次见到小风,可是我觉得这么可爱的孩子如果你不能给他足够的……” 话还未说完,就被对方截取了话尾。 “林先生,那小峰有没有告诉你,那个保姆早就被辞退了。” “啊?已经被辞退了?” 林书拿着电话瞬间愣了,僵硬着脖子,风峰点点头,继续小口撮西红柿。 “那个,对不起!” 通话被切断,速度非比寻常。 风嘉举着电话,难得笑出声,这次小峰找了个很可爱的寄主啊! 看着小家伙吃完西红柿,擦了手,林书深吸一口气,敢耍他,伸出手,挠痒痒! 顷刻间,卧室里一片欢声笑语。 周末风峰不需要上学,林书跟他赖床到很晚才起。 小家伙一晚上睡觉都抱着他的胳膊,早晨醒的很早,可是贪恋这种温暖,风峰决定有样学样,躺在林书怀里,学着他摊开四肢,睡得四仰八叉。 因为n市有人要出售一件珍贵古玩,林左强昨天就已经赶去看,所以,今天林书不需要早起跟着他一起去店里。 睡到自然醒什么的,爽! 起床吃过早饭,林书决定带着风峰一起到店里去,风峰的到来,让一干人都对林书嗤之以鼻。 看吧,都玩出私生子了,果然是纨绔子弟,无可救药! 今天学习明代的古玩鉴赏,小五一边逗风峰玩,一边心不在焉的为林书讲解。 林书不断的把玩着这些小东西,眨眼间手里的物件儿又开始发出光芒。 僵硬了身体,林书这次仔细的观察着古玩表面的变化,哪里的光芒更胜一点。 这种能力非常的不稳定,林父为他训练的时候,就没有出现过古玩发光的情况。 林书小心翼翼的反转着手里的东西,小五发现了他的不对劲儿,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发现林书一双眼睛像黏在上面的,空洞,而且并没有看到他。 风峰坐在林书身边,看着他专注的看着手里的东西,突然觉得身边很舒服,不由自主的又往他身上靠了靠。 “看完没有!”小五一拍桌子,风峰被吓了一跳,林书也差点把手里的东西扔出去。 “你干什么!” “林叔说了,在我教你期间,你都归我管。不仔细听,还走神,林少爷,去把这两天刚入库的小物件都按照年份放好,如果有什么不懂就去看放在仓库里的那本札记。” 说完,小五摸摸风峰的头顶,“要不要跟哥哥出去玩,哥哥带你去看鱼好不好?” 风峰抱紧林书的腰,扭过头,明显对小五不感冒。 这么大声的吼哥哥,一看就不是好人。 “……”小五碰了一鼻子灰,难得没有跟小孩子计较,转身走开。 摸摸他的头顶,林书觉得小尾巴非常称职,于是骄傲的挺胸抬头带着自己的这条小尾巴进了仓库。 当林书翻出那本所谓的札记的时候,被上面那层厚厚的灰尘惊呆了! 我ca,要不要这么古董! 因为来店里应聘的都是有古玩基础的,像林书这样家里开店却一点古玩知识不懂的奇葩很少见。 结果就是让这边玉/器入门宝典放在这里落灰。 第十章 立威 风峰从书下面拽了一本薄的,林书给他擦了擦,两个人开始悄无声息的充电。 林书一边看玉一边对照书,有些玉的标志很明显,像皮色,通透度,也有的打眼一瞧像是假的,可是林书只要拿在手里看上一段时间就会看到有光。 如此反复几次之后,林书发现了规律,并不是他这种能力不稳定而是凡是玉/器都要在他手里带上一段时间他才能感觉出来。 林书沉浸其中,为自己的发现欣喜,可是一阵“咕噜噜”的声音提醒他,有人饿了。 风峰抱着自己的小肚子无辜的看着林书,他不是故意的。 带着小家伙出了仓库,当看到满桌子的残渣剩饭的时候,林书动怒了! 刁难他也就算了,风峰还这么小,正在长身体的时候,竟然没有一个人来叫他们吃饭。 而前店并没有人,另一件房里隐约传出几个人凑在一起打牌的声音。 风峰后来回想起那天林书那帅气勃发的英姿,觉得他的眼光真好,为自己找后妈这种事果然还是要亲力亲为,靠爸爸那是不靠谱的。 林书一脚踹开门,里面打牌正在兴头上的人被吓了一跳。 小五率先扔下牌,气冲冲的站起来,“林少爷,活儿都干完了?这么悠闲!” “你们吃饭为什么不叫我?” “我觉得还是干完活再吃饭能不打断思路,而且饿一顿又饿不死,不是吗?” “小五,你对我有什么意见我不想多说,你既然在店里工作就好好干,趁我爸不在你们就偷懒打牌,连店都不看,你是觉得你是老人没人敢动你了是吗!” 风峰牢牢的抱着林书的大腿,怎么有种要冲上去拼命的架势? “那又怎么样?”小五走过来,剩下的两个人从新洗牌,看起来意犹未尽。 “大少爷看不惯可以去林叔那里告状啊,只不过到时候看林叔是相信我们还是相信你?” “呵,你还真是有恃无恐。” “说的对,我就是有恃无恐!” “说到底你现在这种阳奉阴违的原因是因为我?” 小五耸耸肩,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我曾经以为只有我很幼稚,没想到你比我更加幼稚。” “幼稚?总比你这个分不清楚真假货的要好得多吧!”挑眉,小五眼神阴翳,嘴角一挑,“我们来比比,如果你赢了,那么我一定像尊敬林叔那样尊敬你。可是如果我赢了……” 林书心里冷笑,如果他没有空间,像他这种刚接触玉的新手来说,和他比,明显就是欺负他。 “你赢了怎样?” “我赢了你就永远不要再来这里,我看见你这副样子就恶心!” “好,一言为定。” 小肉手拍拍林书,风峰扬起小脸,林书捏捏他肉嘟嘟的脸,“等哥哥一会儿,然后带你去吃饭。” 特别乖巧的点点头。 “去请个权威来做裁判,我要跟林少爷比比。” “不用了,我来。” 小五话音刚落,门口林左强就接上了话尾,他刚刚到门口就听见里面喧哗吵闹,听清了前因后果之后,林左强没有犹豫的站出来。 如果林书能借这件事立威那最好,毕竟他还是希望林书能够等他老了继承自家的店,如果被小五比下去,那说明他不是这块料,他想做什么工作就做什么,自己不会再干涉他。 “林叔……林叔,林叔……”三个人见林叔回来了,脸色有点变,外面桌子上他们折腾的还没收拾,而且牌还在桌子上呢。 “要鉴别就用我带回来的这些小料,一会儿我先把答案写在纸上,搬张桌子来让他们背对着我们,中途你们不准说话,时间为一小时。” 墨色的绒布上摆放了十几件子料,黑白的视觉冲击,让两个人都为之一振。 比赛开始,小五跟林书从两头往中间看去,林书不疾不徐的拿起两件放在手里感受,不时的在手里翻来翻去。 他需要时间来看到底有没有光,哪怕小五经验非常丰富,也不入如他带着作弊器来的准确。 只要他拥有充足的时间! 风峰再一次感受到了林书身上那股舒服的气,不由自己的抬腿迈过去,想靠近,很想靠近! 林左强一把把他捞回来,抱在怀里,这沉甸甸的重量让他差点闪了腰,哎呦喂,这是谁家孩子可真够重的啊。 “爷爷好。” 风峰脑筋转的非常快,他在林书家相册上见过这个爷爷,坐在凳子上的。 “恩,你好,你叫什么名字啊?谁带你来的?” “我是风峰,林哥哥带我来的。” “哦,你妈妈呢?” “我爸爸上班,我跟着林哥哥一起住,爷爷。” 这你问我答特别萌的模式把在场的人都萌住了,真是特别有爱! “真乖。” “咕噜噜”一阵肚子叫让林左强乐了,揉揉他的小肉肚,“饿了?中午没吃饭?” “因为那个哥哥把林哥哥关在仓库里,我们就错过了吃饭的时间。” 两个人背对着他们却把他们的话听得一清二楚,小五顿了一下,终究是继续手里的鉴别。 林左强看了一眼旁边的两个伙计,被他眼光一扫,两个人心虚的低下头。 “那,爷爷带你去吃饭好不好?” 风峰摇摇头看了看林书,“不,我要等哥哥一起吃。” 林左强让人买了点点心,风峰是真的饿了,自己拆开盒子吃起来。 林书两只手慢慢翻转着玉/器,十几分钟之后,两个玉/器发出蛋蛋的白光,轻舒一口气,放下,转而拿起另外两个。 相比而言,小五那边的鉴别速度就快了许多,一共十几件东西,凭借着他的经验可以说是小菜一碟。 风峰边吃边挪动小步子,慢慢靠近林书,好舒服,哥哥身边真的好舒服。 林左强喝着茶,他把时间定为一个小时是有私心的,林书不比小五,从未没有经过系统的学习,之前对玉/器更是一窍不通,虽然好像是有一点奇怪的能力,可是那也不太靠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发挥出来。 时间越长,对林书越有力,小五虽然也是跟着他和贾师傅很多年,可终究不是他儿子,人啊,总是护短的。 一个小时在专注的时候过得飞快,林书还剩最后三件没有看,只能蒙了,在纸上答案,两个人把纸条递给另一个伙计。 两个伙计对比答案之后,眼睛瞬间凸了! “五哥,15件对10件,错五件。林……少爷,15件对13件,错两件,最后两件观音错。” “什么?这不可能!” 小五冲过去拽过纸张,不可思议的瞪大眼睛,这不可能! 他们两个的字迹差很多,小五的俊秀飘逸,林书的字堪比蚯蚓,让他想认错都很难。 林左强拿过两个人的答案,看了一眼随后皱眉,“你这字这么难看,回家练字去!” 林摸摸鼻子没有答话,而是把后面的三件重新拿到手上感受,他刚才蒙对了一件,三分之一,运气还不赖,总归是没有全错。 小五一副颇受打击的模样瞪大眼睛看着林书,这个纨绔子弟今天给了他一个下马威,或许一开始就是装的,只为了给他难堪而已。 一扭头,小五冲出了店,两个伙计在门口叫他,可惜他连头都没回。 看完最后那三件之后,风峰抱住他的腿,“哥哥赢了,我们去吃东西吧。” “好,饿坏了吧。” 旁边的小饭馆,林书给风峰剥着虾壳儿。 林左强看到他今天的表现,心下有些疑惑,可是碍于小家伙也在便没有问出口,只是问了风峰的来历。 “你见过他爸爸?” “没有。”剥出来虾仁放在风峰眼前的小盘子里,风峰举着筷子努力的试图把这个滑溜的美食夹起来。 林左强皱眉,“你这件事做的欠妥,这孩子……” “爷爷,我很乖。”风峰抬起脸来,乖巧的瞪着眼睛看林左强。 “是,真乖,快吃饭。” 林书憋着笑给风峰夹菜,林左强端起茶杯,掩饰住自己嘴边的抽搐。他儿子,怎么看起来这么像老妈子,什么时候这么会照顾小孩? 自此,小五从店里辞职,不知去向,林书则因为小五那件事立了威,店里剩余的两个伙计明显对他尊重了许多。 周末晚上,林左强带李桂参加私人玉/器交流会,正好趁这个机会看一下这批子料有没有人要收。 李桂走之前做了饭,林书热了热,又蒸了点米饭,跟小家伙一起吃。 可偏偏里面有风峰最讨厌的西兰花,里面的虾仁全被小家伙捡走,剩了满满一盘子绿色植物。 风峰为了逃避吃讨厌的蔬菜跟林书展开了拉锯战,林书进空间摘了几个西红柿,小家伙好像特别喜欢吃这个,可出来的时候,带进屋另一小不点。 小化对风峰还是很谨慎的,一直矜持的趴在林书肩头,大尾巴竖在屁股后面,小红眼看似无意的瞟一眼另一个小家伙,瞟一眼,再瞟一眼。 于是西红柿被失宠,小化成了林书喂风峰吃东西的绝招,吃一块给摸一下,吃三块给抱一会儿。 对于风峰,林书说不清楚是什么感情,他觉得小家伙很可怜,单亲的孩子总是那么让人心疼,之前还被保姆虐待,林书总觉得自己那唯一一点爱心在看到风峰之后全部爆发了,不仅觉得小孩不烦人相反还特别可爱,特别惹人疼。 第十一章 正当林书以‘动物计’引诱风峰吃东西的时候,一辆黑色商务别克停在林书家门前。 车门大开,一双黑色的皮鞋从里面踏出来。 “过来,吃完最后一口,就让小化陪着你睡觉。” 林书举着最后一块西兰花开出诱人的条件。 “不要。”风峰抱紧小化,开什么玩笑,已经抱在手里了,他又不傻干嘛还要再吃。 “乖,过来。” “不吃。” 风峰抱着小化跟举着筷子的林书围绕着客厅的沙发开始转圈,冠军争夺战,精彩绝伦! 小家伙没心没肺笑的开心,小化在他怀里以一种快被勒死的节奏吐着舌头,挣扎的要拼命! “小峰!” 严厉的声音在门口响起,风峰跟林书顿时停下动作,齐齐转头看。 “对不起,打扰了,门没锁我就自己进来了。” 深青色休闲西装穿在男人挺拔的身上尽显精英风范,如果再去掉那张怒气冲冲的脸就更完美了。 “爸……” 恩? 手里还夹着西兰花,林书上下打量他,然后惊了,他竟然是风峰父亲,人不可貌相,这么年轻就生了孩子,难道是刚发育就那个那个了?准确率不错啊! 在林书打量他的同时,风嘉也在打量他,一个长相还算清秀的少年,但是要说能让人一眼就记住的特点,眯了眯眼,他没有发现。 只是那只白色的松鼠,难道这么稀有的动物不怕人…… 倒了水,三个人坐在沙发上,小化早在风峰见到风嘉惊讶的松手的那一刻就窜回了林书肩头,小孩子真是太凶残! “我是风嘉,是小风的父亲。”坐姿非常高富帅,林书看着他这种帝王般的坐姿,非常不屑的吐槽了一句,真能装! “哦,你好。” “……” 一阵沉默,林书奇怪的抬眼瞧他,怎么?还真当自己是皇上金口玉言,连话都不会说? “谢谢你这两天帮我照顾小峰,这是一点心意。” 一张金卡被放在茶几上,风峰规规矩矩的坐在风嘉旁边,小脸绷紧,一副严肃的模样。 这个男人狗血电视剧看多了,这种答谢人的方式,啧啧,果然脑残片不能停! 不过,是金卡啊,摸摸下巴,里面会有多少钱? 拿了应该也不会有问题的吧,反正他现在囊中羞涩,应该……会不会……有问题? 想归想,林书喝了口茶,他觉得重生之后,自己还是蛮有品的,这种拾‘孩子’不昧的高尚品格必须有! “哦,风先生不用客气,我挺喜欢小风,这个我……不能收。” 风峰把小手放在父亲大腿上,风嘉趁机抱了他一下,手掌拂过平坦的口袋时,眼神闪烁了下。 “那就谢谢林先生的照顾。” 看着风嘉痛快的把卡收回去,林书郁闷了,擦,原来是个绣花枕头,不舍得给拿出来炫毛富,真是特别深井冰! 风峰洗完澡,就看见风嘉坐在他床边,脚步顿了顿,特别不情愿的走过去,“爸,我错了。” 抽了条毛巾,罩住他的头,风嘉动作前所未有的轻柔,“喜欢那个哥哥?” 毛巾下的小脑袋上下晃晃,他确实很喜欢。 “眼光还可以。” 大手摩擦过头顶,风峰顶着毛巾抬起头,圆眼睛萌的不行,只可惜他老爸没有那个萌细菌,毫无怜悯的一巴掌拍下他的头,接着用毛巾蹂/躏。 被这么对待,风峰却满心欢喜,抱怨似的跟风嘉说,“我想让他做我妈妈,那个沈秘书胸太大,我不喜欢,那个林阿姨,表面一套背后一套,对着你就亲我,背着你就掐我,我也不喜欢。” “掐你哪儿了?” “她掐我屁股……” “……” “我喜欢哥哥,之前带我回家的那些人都把我口袋里的钱拿走了,只有林哥哥让我好好放起来,还有他们看见你就像苍蝇看见大……” 话还没溜出口,风峰急忙咬紧话尾,把剩下的话吞回去,转而道,“像蜜蜂看见花蜜,使劲儿的贴过来。” “你是说给你的钱还在?” “恩,在里面的口袋里,林哥哥给我塞进去的。”小肉手从脏衣服里扒拉出一叠钱,非常不在乎! 想起那个少年看自己把卡收回来时候的眼神,风嘉勾起嘴角。 毛巾拽下来,风峰按住风嘉的大腿,“爸,你娶哥哥吧,我想要他做妈妈。” “好,难得有你喜欢的人。” 父子谈话间就把林书的未来预定了,林书呢?他现在可没闲工夫去关心那么多,小家伙走了,他可以自由自在的进出空间,不担心被发现。 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花香,自从林书把三株牡丹移到空间里来,就一直在开花,大朵的牡丹雍容华贵,而植株茎也粗了不少,旁边竟然也长出了不少细小植株。 菜园更是植株泛滥,林书整理了一下,昨天晚上带出空间一堆,今天又接着长出来,水灵灵的。 两只大绿金刚鹦鹉见林书进来,炮弹一样的俯冲过来,稳稳的停在茄子架上。 这些蔬菜吃起来口感非常好,不仅人喜欢吃就连动物都喜欢,看那两只名为帮忙,实则偷菜的鸟儿就知道。 果树越抽越高,枝条也更加密集,林书发现了一件蛋疼的事,他种的时候果树之间的距离太小,现在几种果树的枝条交织在一起,彼此攀比着生长。 挪了果树给它们留出了足够的生长空间之后,林书感觉有点晕,什么时候他能到随便使用意志力的水平,不求自己像超人,最起码要像变种人啊! 把能摘的都摘了,末了抵不住泉水叮咚,林书还是脱光了进去泡澡。 这次进去林书发现泉底他竟然踩不到,仿佛这段时间凭空加深了好多。扒着岸边突出的石头,林书深吸口气决定去水底看下。 完全不必担心被淹到,会溺水,在这里,只要林书想就能做到。 重新探头出来,林书抹了把脸上的水,水下隐隐约约有团黑影,细长细长的像是某种植物,而且看不到底了,可水面上仍旧是泉水荡漾,泉眼水流生生不息。 仰躺在石头上,被水泡着的身体特别舒服,林书翻个身看着那一堆蔬菜,这么多留些给家里吃,剩下的卖给饭店好了。 还有那些散养鸡,一只只黄黄的毛团“啾啾”的叫着跟在母鸡身后,在林间组团参观。 小河的水面上也飘着几只小黄鸭,林书长舒一口气,这种日子真是过一辈子都不嫌。 泡完澡,林书去了玉山,再次站在这里,林书发现整座玉山都散发着蛋蛋的白光。 擦擦眼睛,光芒不仅没有长时间才出现,也没有消失。 这种每天都看得到的变化,让林书喜不自禁,虽然不清楚到底是什么因素影响他这种能力,但是一直在空间待着绝对对身体没有坏处。 第二天一早,林书就出了门,用一个编织袋把蔬菜都装起来,从仓库里拖出一辆破烂自行车,想骑,可发现这辆车根本没有链条。 苦逼的林少爷第一次推着车去了饭店,走了几家全部碰壁之后,林书发现原因。 大饭店尤其是知名的酒店,他们的后厨都会有固定的蔬菜供应商,基本是签订了长期的供应合同,他这点东西怪不得人家看不上眼。 跟超市的蔬菜供应一样,如果他想走这条路,那么就必须要上规模,可是他的空间,怎么做才能不让人猜忌呢? 梦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这句话超现实的展现了林书现在的状态。 丧失斗志的林书去了菜市场,这些菜还是随便卖掉好了,在市场内逛了一圈,打听了价格之后,林书把袋子拆开,他不正规,也没有摊位,在人家卖猪肉的摊子旁边摆了个不起眼的小摊子。 卖猪肉的是一对儿夫妇,看他是个学生也没有赶他,反正也不是同行,就让他卖吧。 上辈子林书只会花天酒地,现在冷不丁的让他卖菜……这个落差有点大,林书脸皮有点薄,不好意思张口,在蹲了两个小时之后,卖猪肉的大哥看不下去了。 “我说,你卖菜不喊,反倒像个鹌鹑抱蛋一样在这儿窝着,你这菜什么时候能卖出去。” “我……我……” 大嫂被他逗笑了,“这有什么,凡事都有第一次,你放开胆子喊了第一句,接下来就好了。” 林书笑笑,把袋子口又开大了点,“大哥,大嫂,你们看看我这个菜,家里要不要买点吃?” “你这小子,让我看看,都有什么。” “别看了,都有什么菜,给我们每样来两斤。”大嫂很爽快,性格爽朗,笑起来特别好看。 大哥笑的憨厚,“行吧,那就来两斤,反正都要吃。” 两个人看林书不动弹,催促,“小兄弟,给我们称啊。” 林书绕绕头,这个动作完全从他上辈子的形象中脱离出来,那个表面金光闪闪纸醉金迷的少爷,现在也只是个在自己的路上探索,一步一个脚印走路的普通人而已。 有了大哥大嫂的帮忙,林书这点菜不一会儿都卖了个底朝天。 现在社会,人与人之前没有猜忌跟算计就已经能交了,更何况是像大哥大嫂这样淳朴的人。 人脉就是钱脉,临走的时候,林书留了他们的联系方式。 第十二章 登堂入室 正当林书以‘动物计’引诱风峰吃东西的时候,一辆黑色商务别克停在林书家门前。 车门大开,一双黑色的皮鞋从里面踏出来。 “过来,吃完最后一口,就让小化陪着你睡觉。” 林书举着最后一块西兰花开出诱人的条件。 “不要。”风峰抱紧小化,开什么玩笑,已经抱在手里了,他又不傻干嘛还要再吃。 “乖,过来。” “不吃。” 风峰抱着小化跟举着筷子的林书围绕着客厅的沙发开始转圈,冠军争夺战,精彩绝伦! 小家伙没心没肺笑的开心,小化在他怀里以一种快被勒死的节奏吐着舌头,挣扎的要拼命! “小峰!” 严厉的声音在门口响起,风峰跟林书顿时停下动作,齐齐转头看。 “对不起,打扰了,门没锁我就自己进来了。” 深青色休闲西装穿在男人挺拔的身上尽显精英风范,如果再去掉那张怒气冲冲的脸就更完美了。 “爸……” 恩? 手里还夹着西兰花,林书上下打量他,然后惊了,他竟然是风峰父亲,人不可貌相,这么年轻就生了孩子,难道是刚发育就那个那个了?准确率不错啊! 在林书打量他的同时,风嘉也在打量他,一个长相还算清秀的少年,但是要说能让人一眼就记住的特点,眯了眯眼,他没有发现。 只是那只白色的松鼠,难道这么稀有的动物不怕人…… 倒了水,三个人坐在沙发上,小化早在风峰见到风嘉惊讶的松手的那一刻就窜回了林书肩头,小孩子真是太凶残! “我是风嘉,是小风的父亲。”坐姿非常高富帅,林书看着他这种帝王般的坐姿,非常不屑的吐槽了一句,真能装! “哦,你好。” “……” 一阵沉默,林书奇怪的抬眼瞧他,怎么?还真当自己是皇上金口玉言,连话都不会说? “谢谢你这两天帮我照顾小峰,这是一点心意。” 一张金卡被放在茶几上,风峰规规矩矩的坐在风嘉旁边,小脸绷紧,一副严肃的模样。 这个男人狗血电视剧看多了,这种答谢人的方式,啧啧,果然脑残片不能停! 不过,是金卡啊,摸摸下巴,里面会有多少钱? 拿了应该也不会有问题的吧,反正他现在囊中羞涩,应该……会不会……有问题? 想归想,林书喝了口茶,他觉得重生之后,自己还是蛮有品的,这种拾‘孩子’不昧的高尚品格必须有! “哦,风先生不用客气,我挺喜欢小风,这个我……不能收。” 风峰把小手放在父亲大腿上,风嘉趁机抱了他一下,手掌拂过平坦的口袋时,眼神闪烁了下。 “那就谢谢林先生的照顾。” 看着风嘉痛快的把卡收回去,林书郁闷了,擦,原来是个绣花枕头,不舍得给拿出来炫毛富,真是特别深井冰! 风峰洗完澡,就看见风嘉坐在他床边,脚步顿了顿,特别不情愿的走过去,“爸,我错了。” 抽了条毛巾,罩住他的头,风嘉动作前所未有的轻柔,“喜欢那个哥哥?” 毛巾下的小脑袋上下晃晃,他确实很喜欢。 “眼光还可以。” 大手摩擦过头顶,风峰顶着毛巾抬起头,圆眼睛萌的不行,只可惜他老爸没有那个萌细菌,毫无怜悯的一巴掌拍下他的头,接着用毛巾蹂/躏。 被这么对待,风峰却满心欢喜,抱怨似的跟风嘉说,“我想让他做我妈妈,那个沈秘书胸太大,我不喜欢,那个林阿姨,表面一套背后一套,对着你就亲我,背着你就掐我,我也不喜欢。” “掐你哪儿了?” “她掐我屁股……” “……” “我喜欢哥哥,之前带我回家的那些人都把我口袋里的钱拿走了,只有林哥哥让我好好放起来,还有他们看见你就像苍蝇看见大……” 话还没溜出口,风峰急忙咬紧话尾,把剩下的话吞回去,转而道,“像蜜蜂看见花蜜,使劲儿的贴过来。” “你是说给你的钱还在?” “恩,在里面的口袋里,林哥哥给我塞进去的。”小肉手从脏衣服里扒拉出一叠钱,非常不在乎! 想起那个少年看自己把卡收回来时候的眼神,风嘉勾起嘴角。 毛巾拽下来,风峰按住风嘉的大腿,“爸,你娶哥哥吧,我想要他做妈妈。” “好,难得有你喜欢的人。” 父子谈话间就把林书的未来预定了,林书呢?他现在可没闲工夫去关心那么多,小家伙走了,他可以自由自在的进出空间,不担心被发现。 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花香,自从林书把三株牡丹移到空间里来,就一直在开花,大朵的牡丹雍容华贵,而植株茎也粗了不少,旁边竟然也长出了不少细小植株。 菜园更是植株泛滥,林书整理了一下,昨天晚上带出空间一堆,今天又接着长出来,水灵灵的。 两只大绿金刚鹦鹉见林书进来,炮弹一样的俯冲过来,稳稳的停在茄子架上。 这些蔬菜吃起来口感非常好,不仅人喜欢吃就连动物都喜欢,看那两只名为帮忙,实则偷菜的鸟儿就知道。 果树越抽越高,枝条也更加密集,林书发现了一件蛋疼的事,他种的时候果树之间的距离太小,现在几种果树的枝条交织在一起,彼此攀比着生长。 挪了果树给它们留出了足够的生长空间之后,林书感觉有点晕,什么时候他能到随便使用意志力的水平,不求自己像超人,最起码要像变种人啊! 把能摘的都摘了,末了抵不住泉水叮咚,林书还是脱光了进去泡澡。 这次进去林书发现泉底他竟然踩不到,仿佛这段时间凭空加深了好多。扒着岸边突出的石头,林书深吸口气决定去水底看下。 完全不必担心被淹到,会溺水,在这里,只要林书想就能做到。 重新探头出来,林书抹了把脸上的水,水下隐隐约约有团黑影,细长细长的像是某种植物,而且看不到底了,可水面上仍旧是泉水荡漾,泉眼水流生生不息。 仰躺在石头上,被水泡着的身体特别舒服,林书翻个身看着那一堆蔬菜,这么多留些给家里吃,剩下的卖给饭店好了。 还有那些散养鸡,一只只黄黄的毛团“啾啾”的叫着跟在母鸡身后,在林间组团参观。 小河的水面上也飘着几只小黄鸭,林书长舒一口气,这种日子真是过一辈子都不嫌。 泡完澡,林书去了玉山,再次站在这里,林书发现整座玉山都散发着蛋蛋的白光。 擦擦眼睛,光芒不仅没有长时间才出现,也没有消失。 这种每天都看得到的变化,让林书喜不自禁,虽然不清楚到底是什么因素影响他这种能力,但是一直在空间待着绝对对身体没有坏处。 第二天一早,林书就出了门,用一个编织袋把蔬菜都装起来,从仓库里拖出一辆破烂自行车,想骑,可发现这辆车根本没有链条。 苦逼的林少爷第一次推着车去了饭店,走了几家全部碰壁之后,林书发现原因。 大饭店尤其是知名的酒店,他们的后厨都会有固定的蔬菜供应商,基本是签订了长期的供应合同,他这点东西怪不得人家看不上眼。 跟超市的蔬菜供应一样,如果他想走这条路,那么就必须要上规模,可是他的空间,怎么做才能不让人猜忌呢? 梦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这句话超现实的展现了林书现在的状态。 丧失斗志的林书去了菜市场,这些菜还是随便卖掉好了,在市场内逛了一圈,打听了价格之后,林书把袋子拆开,他不正规,也没有摊位,在人家卖猪肉的摊子旁边摆了个不起眼的小摊子。 卖猪肉的是一对儿夫妇,看他是个学生也没有赶他,反正也不是同行,就让他卖吧。 上辈子林书只会花天酒地,现在冷不丁的让他卖菜……这个落差有点大,林书脸皮有点薄,不好意思张口,在蹲了两个小时之后,卖猪肉的大哥看不下去了。 “我说,你卖菜不喊,反倒像个鹌鹑抱蛋一样在这儿窝着,你这菜什么时候能卖出去。” “我……我……” 大嫂被他逗笑了,“这有什么,凡事都有第一次,你放开胆子喊了第一句,接下来就好了。” 林书笑笑,把袋子口又开大了点,“大哥,大嫂,你们看看我这个菜,家里要不要买点吃?” “你这小子,让我看看,都有什么。” “别看了,都有什么菜,给我们每样来两斤。”大嫂很爽快,性格爽朗,笑起来特别好看。 大哥笑的憨厚,“行吧,那就来两斤,反正都要吃。” 两个人看林书不动弹,催促,“小兄弟,给我们称啊。” 林书绕绕头,这个动作完全从他上辈子的形象中脱离出来,那个表面金光闪闪纸醉金迷的少爷,现在也只是个在自己的路上探索,一步一个脚印走路的普通人而已。 有了大哥大嫂的帮忙,林书这点菜不一会儿都卖了个底朝天。 现在社会,人与人之前没有猜忌跟算计就已经能交了,更何况是像大哥大嫂这样淳朴的人。 人脉就是钱脉,临走的时候,林书留了他们的联系方式。 隔了许多天,林书再次在市场见到卖猪肉的夫妇,两人便打听他的菜是从哪里进的,林书也不说谎,都是自己种的。 大哥姓朱,人比较憨厚,也不藏着不掖着,说林书的菜水灵,口感好,希望以后再有菜能给他留点。 林书却耍了个小心眼,说自己家有山头,蔬菜水果都自己种,不撒农药,纯天然绿色环保,他现在只是出来看看市场,之后要怎么销售是家里说了算,但是如果朱大哥想要,他可以过来送。 因为林书在推了几天的破自行车之后,很是郁闷,虽然能趁爸妈没起的时候偷偷运菜,可也不是个长久的办法。 如果要租个店铺,他这点菜也不够看的,想来想去,还是算了。 这种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感觉让林书开始规划空间,大型的规模化有点不太可能,但是也不能浪费了他养的这些家禽跟种的蔬菜。 为了保证水源跟食物,林书特意在树林跟小河边扎了一圈树枝做篱笆,于是篱笆圈里鸡群茫然,小鸡们躲在母鸡身后。 鸭子更简单了,围绕着它们本身在河边草丛的窝,林书随便插了一些树枝,鸭子喜欢水,就算不特意去帮他们做窝,他们也不会离河边太远。 蔬菜生长的很快,林书刚开始种植的蔬菜都长成了母株,根茎加粗,爬了满地。 牡丹的变化更是让林书呆愣,其中一株从上到下三朵花,可是花瓣的颜色却不一样,紫色中带了黄芯,一丝丝从花蕊下窜出来。 林书虽然不太懂花的品种,但是这样的花瓣他还是第一次见。 再看到花的变异之后,林书想到了一件事,瞬间僵硬了身体,我……我擦! 金碧辉煌的酒店餐厅,一盘特色烤鸡端上餐桌,正准备开动,烤鸡却突然蹦了起来,大秀李小龙功夫…… 然后林书被自己这个脑补出来的画面雷的外焦里嫩,真是越来越科幻,他也越来越中二病,药不能停! 小化也越来越喜欢跟着他去房间了,总是在不经意的时候,林书发现自己的衣服下摆多了一个只白色的装饰品。 平时白天,林书跟着林左强去店里学习,李桂做好吃的等他爷俩回家,父母再没有因为他而起冲突,家里一片和气,上辈子的悲剧不会重演,而对于李桂后来得病,林书也很苦恼,至今他都没有想到办法能避免。 风峰准时在周五出现周末晚回家,小孩走后林左强把林书叫到书房,林书一开始还装模作样的看着玉/器,看自家父亲那个担忧紧张的脸,林书笑了,随口就说出了几件玉/器的真伪。 林左强很久没有这么高兴了,自己的儿子有这种能力,简直就是林家祖坟上冒青烟。 在高兴之余,林左强还是板起脸,教训儿子,那谁家小孩就能让你这么简单就抱回家养巴拉巴拉……人家有父母巴拉巴拉……万一出了什么事巴拉巴拉…… 总之最后一句话就是你这件事办的不成熟,欠妥! 林书给父亲倒茶,冷静的听着训话,这种充满关心跟爱的教训让他心里很舒畅。 上辈子这种训斥也很多,可是每次都是父亲拍着桌子冲他大喊,然后自己顶嘴,再后来父亲的哮喘复发,一帮人找药的找药,叫救护车的叫车,偏偏他不在意,那时候他心里是怎么想的?恨不得他跟着母亲一起去了? 看到林书轻不可闻叹了口气,林左强以为他在担心学习玉/器那方面,于是安慰道。 “小书,不要以为自己有了这种能力就沾沾自喜,该学的你一样也不能落下,如果你能在将来做古董鉴定师,有些理论性的东西还是要信手拈来的,不能只说靠你的感觉。” 林书点点头,他还没想那么远,不过未雨绸缪,他现在对那些东西也很有兴趣,莫名其妙的兴趣。 &&&&&&& 周五晚,林书正提着菜跟李桂一起回家,陪妈妈买菜这种孝顺儿子做的事,让他在菜市场里出尽了风头。 出门买菜的差不多都是熟人,几乎每走两步就能看到一个,然后婶婶,阿姨,老奶奶统一口径,“哎,你儿子可真俊,真孝顺,不像我们家的巴拉巴拉巴拉。” 直到李桂走回家那嘴都没有合上,林书也陪着她乐,自己的妈,幸福那是必须的! 家门口出现了一辆黑色商务别克,林书看了两眼,好像还挺眼熟。 进了门,风峰像见到母鸟的雏鸟一般,张开手臂冲了过来,然后,紧紧的抱住了林书----手里那些盛菜的塑料袋,塑料袋不堪重负,从提手处断裂,小家伙跟菜一起同归于尽,撞到地板,发出“咚”的一声碰撞音。 “……” “……” “……” 这一举动惊呆了所有人! 林书急忙蹲下身子把小家伙扶起来,小家伙抱着一堆菜脸色黑得很厉害。 “摔疼了没有?” “没有。”有菜垫底,风峰倒是没有摔多狠,只不过脸色跟菜色很一致。 “奶奶。”仰起头,风峰特别乖巧的喊人。 “小风来了啊,晚上奶奶给你做好吃的。” 家庭主妇心情好了,全家人心情都跟着好,那必须可以吃上一桌子好菜。 “您好,我是风峰的父亲,风峰吵着要来,只能麻烦了。” 风峰不漏痕迹的翻了个白眼,他这么死皮赖脸是为了谁? “哦哦,没事,我们家啊,正好缺个小孩子,有孩子热闹。” 李桂瞄了眼林书,林书望天摸摸鼻子,别看他,他只喜欢男人。 “我带了他的一些衣服还有玩具,时间不早了,我先回去了。” 李桂心情大好,“别呀,既然来了就一起吃个饭,就是家常便饭,别嫌弃。” “是啊,留下来吃顿饭,再陪我聊会。” 林左强坐在沙发上跟风嘉喝茶,闻着空气中那浓郁的茶香,看起来他们已经聊了好一会儿了。 “那就打扰了。” “你们聊,我去做饭。” 看着两个人接续聊天,林书发现这个男人可是一点也不知道客气,人际交往都不会,切。 帮忙把菜送进厨房,趁李桂上楼换衣服的空挡林书把能换的菜都换了。 然后若无其事的把买来的虾挑了几只活的扔进了空间的小河,反正那么多,缺几只看不出来。 风峰一开始还在爸爸身边待着,可是时间一长,林书总不出来,他屁股底下就着了火,总也坐不住。 风嘉拍拍他的头,示意他自己玩去,说实话,这么多年过来,风峰的表现都不像个小孩,他自己都很少见风峰为一件事着急,坐立不安的,看来这个林书倒真是合了小家伙的胃口。 腿被突然抱住,林书摸摸他柔软的黑发,“饿了吗?” “没有,哥哥……” “恩?” “我好想你。” “哥哥也想你,一会儿哥哥陪你玩。” 客厅传来一阵笑声,林书探头看了一眼,然后手忙脚乱的把菜给洗了,为了避免怀疑,他都要学着做饭了,真是无限苦逼。 直到林书擦干手,风峰从始至终一直以一个姿势抱着他,小小年纪,毅力倒是挺大。 李桂从楼上下来去厨房做饭,看着洗好的菜真是特别满足,谁有她儿子孝顺?开玩笑! 带着小家伙坐在沙发上,看林左强跟风嘉一起讨论时下形式,国内外事件,风嘉倒是眼毒,看得出来,林家家里那些用来装饰的花瓶,盘子,碗的都是有点年久的,说话也慢慢往那方面靠,哄得林左强心里高兴。 风峰拽着林书的手,特别小鸟的靠在他身上。 “呦,困了?”林左强看小家伙的模样以为他困了,急忙让李桂赶紧的做饭。 “没有,爷爷,我不困。” 想起第一次他睡觉,林书赞赏,“风先生真是好爸爸,现在会哄孩子睡觉的爸爸不多见。” 风嘉眼神一转,风峰急忙把头埋在林书腰里。 “这没什么,小峰从小就很粘人,睡醒了见不到人还会哭。” 我才不会哭!不就是说你会哄人睡觉吗,要不要这么小心眼的抹黑我,我可是你儿子! 抬起头恨恨的瞪了风嘉一眼,风峰觉得现在睁着眼说瞎话的爸爸也不多见了。 “哥哥,小松鼠呢?” 风峰小声的问林书,他比较喜欢那只白松鼠,明明是松鼠却长得像兔子。 “在楼上,走,哥哥带你去找它。” 只不过这一下曝光的不只是小化了,那两只大绿金刚鹦鹉也跟着飞了出来,一时间林书房间里鸡飞狗跳的热闹非常。 风峰两只眼睛亮闪闪的,哥哥真是太厉害了,厕所里藏了好多东西吗?不过好漂亮的鹦鹉。 那次让风峰看见了他抱着东西凭空出现在床上,作为两个人之间的秘密,让他保守,这次,林书进了厕所把小化带了出来,只不过,屁股没有擦干净,还带了两个尾巴。 看到小孩,两只鹦鹉底气十足,在桌子上溜溜达达,小爪子扒拉一下木头桌面,真是特别不好抓,都站不稳! 既然出来了,林书也不能把它们再塞回去,嘱咐两只鹦鹉,“不咬人,一会儿给你们水果吃。” “好,要辣椒!” “辣~椒……辣~椒……” 夫妻档鹦鹉都可以说相声了好么?这种感觉,林书……我擦! “会说话!我能摸摸吗?”风峰渴望的眼神太过强烈,林书伸出手指,雄性鹦鹉飞速的落在上面。 小肉手摸摸绿毛,真漂亮啊! “它们叫什么?” “额?它们……这只叫小红,这只叫小绿。” 两只鹦鹉瞬间无语了,小红,小绿,小化,你还能再有才点吗,这必须是脑残片停用了! “伸出手指,像这样。” 林书掰开他的手指,雌性的小红飞了上去,林书骄傲的点点头,果然是他养的,真是特别听话。 “哥哥,它落在我手上了!” 第十三章 到底是小孩子,再怎么懂事也是小孩儿心性,第一次跟动物这么近距离接触,显然很开心,开心到他完全不记得他刚开始喜欢的明明是白松鼠。 小化无奈的蹲在桌子上,被无视的非常明显,真是够了! 下了楼,不仅风嘉吃了一惊,就连林书爸妈都很讶异,家里什么时候养了这样的动物,他们怎么不知道。 林书的解释是他刚买的还没来得及告诉他们,于是在众人对动物好奇的大背景下,这个问题被成功的忽略了。 而两只鹦鹉毫不掩饰的卖萌撒娇要吃的和小化皮色和眼睛颜色的特殊都让这三只动物成了焦点,一顿饭几乎就是在逗鸟儿中愉快度过。 吃过饭,风峰兴奋的送他爸爸出门,为了赶回屋里跟鹦鹉说话,巴不得他爸现在已经到家了。 为了安置两只鸟,林左强特地找了废弃已久的鸟笼子,可惜就算是刷干净,也被两只鸟弃之如敝屣,小绿在老婆的示意下,还故意飞到上面落下了一小摊白白的,稀释过的,小固体。 小化完全被比下去了,存在感一次次被刷低,睡觉时间一到,便缠上了林书,大尾巴缠住他的手腕,非常不爽! 周六,风峰在漂亮的,会说话的鹦鹉和他未来的后妈身上做着艰难的取舍,出这种题目难小孩子真是有够卑鄙! 最终看着爷爷跟“后妈”马上要走,风峰还是决定跟上去,鹦鹉什么时候都能看,“后妈”不能跑了。 &&&&&&&&& 日子过得飞快,从放假到现在,林书已经在家待了快一个月,幼儿园没有寒暑假,只有周末休息,风峰已经非常习惯,周一至周五在幼儿园跟家里来回,而周末去‘后妈’家,这种有规律的三点生活。 李桂对厨房多余的菜并没有表现出太过惊讶,因为她的儿子真是长大了,不仅懂事许多,还很上进,不仅上进许多,还知道买菜! 这必须值得狠狠骄傲狠狠炫耀! 所以说被喜悦冲昏头脑的母亲注意的重点永远跟别人不一样,那必须值得点赞! “对了,你们的高考成绩该下来了,什么时候去学校看分数?” 是啊!!!!林书恍然大悟的表情,让林左强的牙根发痒。 “应该快了,我……我有空就去学校。” 林左强叹气,自己的儿子,真是…… “没事,哪怕没有考上,我跟你妈也会送你去一所好大学,只要你以后学好,懂事,别辜负了我跟你妈就行。” 两只鹦鹉被养在阳台上,那里已经被林左强改造过,俨然成了一个小型动植物园,小化则被他偷偷塞回了空间,想见的时候再拿出来,简直没有更方便! 懒得回学校,林书在网上查了下自己的成绩,刚刚挂上一个三本线,不由得一乐,跟上辈子一模一样啊。 那点可怜的分数刚贴上三本的分数线,然后林父给那所大学的校长送了一对青花瓶,他就被当成体育特长生,招进了市里有名的一本院校。 只不过他这副小体格,还体育特长呢,跑个三千米就累傻他了! 但因为他这个人对钱没有概念,为人又大方,所以当时跟同宿舍那帮混的还不错。 以至于每次体育生训练他都能拜托那帮狐朋狗友混过去,而考试,那就太简单了,笔试对于体育生来说那是不挂红就ok,运动去医院开个病例,老师再睁只眼闭只眼,大学那四年,林书除了玩过几个小男生之外,就没干过别的。 挠挠头,就是不知道这次老爸会不会再把他送过去就是了。 白天林书在店里学习,那本宝典看完之后,林书发现自己的记忆力好像有了改善,现在无论记什么都很快,而且身体如果很累,去空间里泡个澡就会神清气爽。 现在他已经跟着贾师傅学习了,贾师傅不光是雕刻玉/器的师傅,想当年,也是名震一时的古玩专家,只是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才让贾师傅甘愿隐姓埋名在父亲店里做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 这是林书跟贾师傅混熟了之后,才听父亲说起的。 对此林书相当有想法,大隐隐于市,像贾师傅这样的人,正如古代武侠里那些英雄们的师傅一样,能拥有这样一个师傅,那必须特别值得骄傲一下! 林书现在进步很快,再加上记忆力超群,书本上的那点东西已经难不住他了,他现在缺乏的就是实践,店里的那些玉/器都让他摸了个遍,贾师傅甚至让他把那些缺胳膊瘸腿的桌椅板凳,什么木材,生长年份,哪一年制造的全部研究的一清二楚。 在看过了一堆木头之后,林书被深深地震住了,贾师傅还在喋喋不休的讲课,他却开小差,我擦,他空间里那一堆树林原来这么值钱,小叶紫檀,金丝楠,黄花梨,我了个擦擦,要不要这么有钱! “咳咳。”贾师傅握拳咳了两声,却发现他的学生还是没有拉回注意力。 卷起手里的书,用力的朝那个傻笑的人锤了过去。 “哎呦!” 林书回过神来,嬉皮笑脸,神秘兮兮的问,“师父,如果有材料你能不能做出家具来?” “哼!”贾师傅傲娇的哼了声,“你当我是那种廉价的木匠?” “那如果是黄花梨的树呢?”小心翼翼的询问,可惜贾师傅完全当他说笑。 “那就给你雕个睡塌!” “一言为定!” 贾师傅看着林书奔出店门,冷笑,臭小子不知天高地厚,还黄花梨,有紫檀我都给你雕你有吗你! 冷笑过后,发现自己手里还拿着书,学生已经跑了,喂,还没讲完呢,给我回来! 出了门,林书奋力奔回家,刚转过小巷就被一帮人截住了。 “哎,林少,怎么放假了也不联系我们了,哥几个还想去三温暖按按摩呢!” 挠挠头,林书暗叹一口气,怎么遇上他们了。 “哥几个你们先去,我最近有点事实在是没什么空,我先走了。” 瞅着空挡,林书就要溜,却被两个人架住了肩膀。 “别走了啊,林少,你不去,那我们去,只不过哥几个手头都很紧,是不是……嗯?” 领头说话的叫大兵,跟林书不一样,他是个私生子,从孤儿院被领会本家之后,劣性不改,可是据说他那个爸很有钱,供着这个二世祖到处挥霍,可不争气的他在学校跟人起了冲突,把人打进了医院,他那个爸才每个月限制他的花销。 花钱大手大脚,手下还有一帮子满满心眼想要占便宜的跟班,为了面子,上辈子大兵才跟林书玩的好,如果他是冤大头,那林书就是一只肥肥白白的兔子,只有任人宰割的份儿! 林书忍不住撇撇嘴,真是个二世祖! “我出来的急,身上没带钱,下次,下次好吧?” 反手拍拍那人肩膀,“哥几个放开我,我真有事,我先走一步。” “想走?兄弟们,把林少扒光了,让我们看看到底是没钱还是不愿意当我们是朋友!” 大兵也是急了眼,家里的老头子现在每个月只给他几千块,那点钱他买一套衣服就没了,又不想在兄弟面前丢了脸,这才到处弄钱。 在没放假之前,林书还跟他们整天的混在一起,这才放假不到一个月,就完全不跟他们联系,这次巧了,既然让他遇上就断没有白白放过的道理,雁过也要留毛! “我擦,大兵,我擦你个祖宗,放开我,md,滚开!” 两个人架住林书,余外上来两个人按住他的腿,大兵亲自扒他衣服。 眼见自己的衣服要被当街扒光了,林书骂骂咧咧,也是气急了。 “啪!” 挣扎的太过离开,林书的膝盖撞上了大兵的小腿,顺带踢了他一脚。 大兵反手抡起来给了他一巴掌,“擦,林书,你最好老实点,不然我们这帮人当街就强了你!你不是喜欢被男人x吗?你个恶心的死同xx,我就让你享受个够!” 其余四个人哈哈大笑起来,被打偏了脸,林书心里瞬间冷了,这就是所谓的朋友,回头狠狠地瞪着大兵,“我擦你十八代……” “啪!” “你再骂句?三儿,扒光了给我敢死他!” 衬衫被掀到脖子下,一只毛手爬上他的前胸,顶着被打肿的脸,林书还在骂,“狗x养的……” “停车!” 黑色的别克车在马路上急刹,留下了一条又黑又宽的轮胎印记。 “你就接着骂,等会就让你爽的叫出来!” 肩膀被人拍了拍,大兵转回头,“谁……啊……” 没见过世面的小毛孩能有多大战斗力?没两下被来人解决,躺在地上四散着呻/吟着痛。 带着体温的西装外套罩住狼狈不堪的人,下唇被林书咬的发白,脸颊肿的老高,“没事,有我在,别怕。” 还算熟悉的声音让林书顿时卸下心防,颤抖着身体被人搂进怀里,宽大的手掌轻拍他的后背。 他真是瞎了眼,跟这样的人做朋友,差一点,差一点他就当街被人强了。 一起玩的时候,这帮人是知道他喜欢男人,却从来没有说过他恶心,甚至还送人给他,原来,在虚与委蛇的背后,自己在他们心里是这么的不堪入目。 第十四章 神展开 宽阔的大厅,柔软的沙发,林书缩在一角,深色西装紧紧的包裹在身上,风嘉用毛巾包了冰块放在他脸上为他消肿。 冰块隔着毛巾慢慢渗透了丝丝凉意,林书眼神呆滞,风嘉小心翼翼的搂着他的肩膀让他靠在自己怀里。 趁人之危什么的,他做的非常顺手,妥妥的! 毛巾滚动,冰冷了林书半张脸,导致他说话都模模糊糊不清不楚。“谢谢你。” “不用,还疼吗?” 大兵手劲儿很大,林书的半张脸已经肿的跟馒头一样,还有明显的粗手指印。 经常在空间里泡澡,让林书的皮肤白皙细腻,毛孔几乎看不到,慢慢滚动毛巾,风嘉眼神幽暗。 “你都听到了?”那些说他是恶心的同xx的话,一定全被听到了。 “恩,做我老婆吧!” 林书瞪圆了眼,那副“你有病我没药”的表情成功逗乐了风嘉。 “小峰喜欢你,我也不讨厌你,跟我在一起,你一辈子不用为生计发愁,也不会再遇到这种情况。” 林书从他怀里挣开,站起身,西装被潇洒的一扔,“风先生,你有病就去看医生,谢谢你救了我,改日请你吃饭,我先走了。” 由于今天林书出门穿了件棉质t恤,被那帮人扯来扯去衣领已经变了型,扔西装的动作是潇洒风流,风嘉也因此大饱眼福。 宽松的衣领斜斜的露出了下面的风光,由于不能写脖子以下,这样一提真是没有更过瘾! 手腕被抓住,林书回头瞪他,这种琼瑶剧的桥段是要干什么? “我没有开玩笑,你可以考虑考虑,还有谁,会比我更好,更适合你。” “……” “留下来吃饭,司机去接小峰了,看到你他一定很高兴。” 林书笑了,刚才被欺负的迷路小羊羔已然不见,恢复力真是特别好。 “风先生,如果你想给小风找妈妈,请你睁大你那双被眼屎糊住的眼睛,我是男人!” “说的对,如果睁得开,我想我不会选择你。” 我了个擦,擦,擦!什么意思! “那很好。”深吸一口气,“既然我们想法一致那事情就简单多了,小风想见我可以来找我,我先回去了您请坐,不用送了!” 说话太多牵动了脸颊的肌肉,林书疼的嘶嘶倒吸气,妈蛋,他真是瞎眼了,身边都是些什么人啊! “好,那路上小心。” 两条大长腿交叠,风嘉丝毫没有要起身送客的倾向。 行,你行!林书在心里竖了无数中指,真是特别爽! 利索的出门打车回家,林书一路上腹诽了风嘉千万遍,生气,可他完全没有发现他现在也只是在生气。 “你回来晚了,你后妈刚走。” “……”不甘不愿的瞥了一眼自家老爸,把书包扔在沙发上,风峰耸耸肩,“我也没指望你能把他留下。” &&&&&&&&& 偷偷摸摸的进了房间,两只鸟睁着绿豆眼瞧他,也不聒噪,神情有些蔫蔫的。 林书进空间泡澡,顺便把两只鸟也带了进来,回到熟悉的地方两只鸟瞬间飞上了树,恩恩爱爱的互相摩擦头部。 湖面上飘着零星的几片莲叶,一开始看到的湖底黑乎乎一团就是莲花。 看到他进来,小化从树上窜下来,蹲在他衣服上,舒服的蹭蹭。 林书却没心情逗它玩,这下他算是被打击的狠了,呵呵,原来上辈子直到他死,都是没有朋友的,真是天真的可笑。 母亲去世,家庭破碎,父亲给他找个跟他差不多年纪的后妈,唯一动了真心的表哥满眼都是钱。 “呵呵……”林书笑,老天爷是看他实在太可怜了才让他重来这一回吗? 我tm用不着你可怜我! 湖面被拍打出大浪花,林书发疯一般发泄着自己心里的抑郁之气,他那么惨,那么惨,这辈子他要有钱,他要出人头地,他要把所有人都踩在脚底! 仔细洗了脸,林书发现脸颊已经不疼了,摸上去好像已经消肿,望了眼湖水,心底隐隐有了猜想。 小化在他发疯的时候就已经窜上了树,此刻正蹲在隐秘的树杈上小心翼翼的看他。 “过来。” 没有再感受到他身上那股狂狷的气息,小化跳到他的肩头,特别乖巧的把大尾巴盖在他脖子上,松鼠牌围巾,100%纯天然松鼠毛,你值得拥有! 心情平静,林书想起他回家的目的,跟着贾师傅他学到的知识比他上辈子活的26年学的东西加起来的总和还要多。 站在树林深处,再往里走一段,穿过树林就是玉山,这里离玉山近,树种也非常珍稀,一大片黄花梨跟小叶紫檀,还有各种红木,杉树,尤其是在玉山山脚下还生长着几株金丝楠。 林书坐在草地上,砍树他没试过,但是想必消耗的意念很多,为了防止自己晕倒,林书选择坐着。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林书额头已经冒汗,在他面前一棵小叶紫檀被从根部砍断。 小化从肩头跳下去,奔走。 睁开眼,深呼一口气,林书觉得有点精神透支,这比跑马拉松要费劲多了,也说明了他现在的水平依旧不行。 小白团从远处跑回来,两颗红果子被放在林书手里,“这是给我吃的?” 小化抱着尾巴喘气,小红眼眨巴,有点累呀! “好~吃……好~吃……” 一看到吃的,小绿张开绿色翅膀就开始叫,真不愧对吃货的称号,必须点个赞! 塞进嘴里,酸酸甜甜的,口感很不错,边吃林书边开始伤脑筋他应该怎么把这个给运出去,而且一棵树怎么可能做出睡塌。 两颗都下肚,林书觉得仿佛身体的毛孔全部都张开呼吸一般,一种轻盈舒适的感觉让他头脑轻灵。 再蠢也知道这是好东西! “这是在哪儿摘得?” 显然小化并没有打算告诉他,抱着尾巴,躺在地上装死。 两只鸟刷拉从树上飞走,这是担心连坐吗?要不要这么聪明! 挑起嘴角,林书伸手揉揉小化的肚皮,不说是吗,他有的是办法! 这一下午,林书砍了8棵树,6棵小叶紫檀,两棵黄花梨,金丝楠太过贵重,他没敢打主意。 大规模的意念活动,成功的让林书累瘫了,觉得动动手指都费劲,可是小化却没有再给他吃红果,大概……目的早被看穿了。 一直躺倒晚饭时间,林书开始扭扭捏捏,旁敲侧击,采取各种迂回政策在饭桌上要钱。 林书最近的表现非常好,林左强也没有多为难,李桂更是大方,直接给了他一张卡。 “妈,真是太爱你了,你是天底下最美丽最善良的妈。” 有钱嘴甜,林书毫不吝啬口水,各种赞美的词儿一股脑儿把他妈给侃晕了,要不是林左强还拦着,李桂都能把压箱底的嫁妆一起给他,真是拳拳母爱啊! “对了,你那两只鹦鹉怎么不见了?” “啊?哦哦,它们我放出去了,估计散完心会自己飞回来的,不用担心,它们认家。” 林左强却不能让他这么容易的混过去,要了那么多钱,总得告诉他们用来干什么。 林书也没打算瞒,总归贾师傅知道,他爸肯定也知道。 “我朋友有个途径,能弄到一批好木料,我想找个仓库放一下。” 夹了一筷子剁椒鱼头给他,林左强问,“什么木料?” 红绿辣椒塞进嘴里,一种酥麻的口感掺杂着鱼肉的鲜香,一口下肚真是唇齿留香,空间里的菜越来越好吃了,“是……小叶紫檀跟几棵黄花梨。” 鲜笋掉到桌面上,林左强不确定的问,“你说是,是什么?” “紫檀跟黄花梨……” “带我去看看!”‘啪’的一声放下筷子,林左强从椅子上站起来,椅子摩擦地板的发出了闷闷的声音。 “爸,爸,你别激动,我要先找到仓库,那边才能给我运来。” “多大的仓库,我给你找。” 李桂敲敲盘子,“你们爷俩到底吃不吃,不爱吃我做的饭以后你们自己做!” 这是被冷落了,林母偶尔也要女王一下,真是有气质! 林左强帮忙联系了几家仓库,林书在中间挑了个不起眼的小仓库,他那几棵树这个仓库用着都浪费。 钥匙拿到手,林书就把木材放了进去,第二天一早,三个人进仓库,两个长辈当即被这些树惊呆了。 可是新砍的树水分大,湿度高,直接用作家具的制作会导致木料干了之后严重变形。 贾师傅当即找人把木头拉走,现代的脱水干燥技术比较好,但是想用来家具制作还是需要几个月的时间。 林父表面淡定实则内心激荡,这是真正的紫檀跟黄花梨啊! 他在古玩这行打拼了许多年,第一桶金就是变卖了家里的一把明代黄花梨椅子,这么多年在古玩市场里摸爬滚打,古人的树,现人的家具。 也不是没见过正在生长着的树,但是看这几棵树的年份跟粗细想必已经生长了一二百年,珍贵的树种生长起来缓慢,成材的年份高,得之不易。 林书那个能弄来树的朋友就成了两位长辈重点询问的对象,能把这东西弄来,可真是要有相当的财力物力。 第十五章 店被砸 林书被问的烦了,随口就把风嘉的名字说了出来。 林左强恍然大悟,如果是他那就怪不得了。 “为什么?” “风嘉对古董也很在行,他能弄来这些树不稀奇,只不过你们什么时候交情这么好了?” 林左强的脸色有点不太自然,儿子喜欢男人他知道,当初打他半死他也死活不改口,亲生儿子,哪舍得真的打死他。 他这一松动全家人就都以为他默认了,于是林书爱男人这件事,实在不是什么稀奇事儿。 “别看我,我跟他没关系!”林书觉得自己实在是太无辜了,以前他玩的时候他爸不管,现在他这么乖,什么都不干还躺枪,真是特别不爽! “花了多少钱?你从哪儿来的钱?” 如果不是不正当关系,那就是花钱买来的,可是这些树少说也值个几百万,他一高中毕业的小毛孩,从哪儿来的钱? 也不怪林父乱想,实在是之前林书不务正业惯了,很难让人相信他这种‘巨款’的来源,要是他敢去捣腾‘粉’,跟‘丸子’看自己不打断他的腿,就当大义灭亲了! “他送我的,知道我喜欢这些东西,就当是我照顾小风的报酬。” 谎话说的太顺溜了有木有!完全不脸红这必须点个赞,妥妥的! “那这手笔也太大了点,明天你请风先生来家里,我们请人家吃个饭。”林左强嘱咐。 什么叫搬起石头打自己的脚,林书特别特别不愿意,“为什么要请他吃饭,我不。” ‘“人家送你这么多珍贵的树,你知道这值多少钱吗?再唧唧歪歪我打断你的腿!” 刚才的对话重新来过行不行?他不说是风嘉送的行不行?真的不想跟他一起吃饭,他是个被眼屎糊住眼睛的男人啊!擦! 为了保证自己的谎话不被拆穿,林书准备去找风嘉,在一个河蟹的温馨的氛围里,求他帮自己把慌圆过去。 可惜突然发生的一件事,让请风嘉吃饭这件事无限期拖后了。 林家的古董店被人砸了! 晴天霹雳,听到这个消息,林父许久不犯的哮喘又开始反复,整日吃药带着呼吸器。 报了警,警察到现场随便拍了几张照片问了点东西,立案之后便无人问津了。 这一下林家算是损失惨重,不算厚实的家底都岌岌可危,就连仓库都被人撬开,里面的玉/器一件不留,被砸了个稀巴烂。 正巧古玩城的监视器那几天坏了,物业还没有来得及去修,整条街一共有六十多家商户,偏偏他们一家被砸了,这明显就是一起有预谋的恶意报复事件,不用脑子想都知道是谁干的。 林书要跟大兵拼命去,却被风嘉拦住了。 “你这么冲动,只会坏事,到现在为止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是他们干的,现场更是没有留下指纹跟脚印,立案了却这么长时间没有动静,估计也给上面塞了东西。” 林书怒不可遏,“那就眼睁睁的看着他们砸了我家的店还逍遥法外?” 风峰抱住林书的大腿,“哥哥,你先听爸爸说。” 虽然他爸平时不太靠谱,但是关键时候还是很靠得住的,就像那个掐他屁股的叶阿姨一样,没过几天就被同事看到盗用公司资料,再赔偿了一大笔钱之后,仍旧被警察抓走了。 跟着爸爸不吃亏,真是特别值得骄傲一下! “连我儿子都懂要听大人的话,你出门带上脑子行不行?” “你才没脑子呢!我不用你管,放开我,我爸都快急的住院了,他有哮喘!” 风嘉瞬间松开拉住他的手,“小风去打开门,让你后妈出去。” “你才是后妈!” 林书化身哥斯拉,就差喷火了,他真是被气疯了! “你去报仇记得带刀,最好能砍得一脸血,说不定等林叔看到你哮喘都能激好了,然后等他年过古稀还可以身体康健的带着伯母一起去监狱里看你。” 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像一盆凉水将林书头顶的火焰瞬间浇灭。 是啊,就算他去了又怎么样,先不说他根本打不过人家一堆人,就算打的过,杀了人,断胳膊断腿的,自己犯了法还是要连累父母,越想林书越觉得前途黑暗,他太弱了,弱到上头随随便便来个命令他都能死的无声无息。 “小风,去倒杯水给你后妈。” “哥哥喝水。” 林书觉得心里舒服了点,如果小风敢跟他叫后妈,他立马摔了杯子找大兵拼命去,真是不能再忍! “爸爸,我喜欢的小老虎也被砸坏了。” 风峰从茶几下拖出一小包碎片,这是他最喜欢的一个小物件儿,倒是不怎么值钱,是清朝女人家哄孩子的小东西吗,现在也被砸碎了。 看着风峰委委屈屈的模样,林书的火气噌的一下又上来了,连小孩子喜欢的东西都没有放过,太过分了! 风嘉拉住林书,俊朗的眉毛一挑,在凌厉的眼神下,风峰笑嘻嘻的摸摸头,哥哥的智商真是很捉急,他是为了激老爸,哥哥凑什么热闹! “行了,老实待着,这件事别急,林叔现在生病,店里重建你要顶起来,有什么需要跟我说。” “说的对,是我太冲动了,我先去楼上看看我爸。” 林书上楼,风峰狗腿的抱住风嘉,“爸,你会帮林哥哥的吧?” “你想让我帮他?” “恩。” “我跟他没有任何关系,为什么要帮他?” “他是你老婆,你要帮……” “那要听见他叫老公,我再考虑考虑。” 说话的人意气风发,精神抖擞,二楼却飞出一只塑料拖鞋,“你给我滚出去!” 李桂陪着林左强,每日遛弯,拖着他不准他去店里,一切大小事务都劝交给了林书。 被贾师傅拖走的木头,林书打算卖掉,家里的店急需用钱,还要重新装修,被砸的那些虽然也有假货,但是毕竟不多,要淘货还要监督人装修,吃不好睡不好,没两天,林书嘴上就烧起了火泡。 贾师傅帮他找了几个好买家,出的价钱都挺高,寻了一个靠得住的,嘴巴严的,把木头卖了,店里装修的钱跟进货的大部分钱都有了。 林书有些失望,本来他是想贾师傅做了睡榻给李桂睡,毕竟是空间的木头,应该对李桂的身体很好,说不定吃着他种的菜再加上睡榻,以后就不会再得病。 可是卖掉他也不后悔,他空间里还有许多树,而且这次他砍了树之后,在空间里晾干,空间的时间比外面要快,风干的时间也应该会短很多,到时候直接让贾师傅做就好了。 这次店面的装修,林书是用了心的,参考了上辈子他看过的那些上档次的店面,花了大价钱打造,值得一提的是店内的安保,每个古玩都有自己的玻璃柜,玻璃柜下全部连接了报警系统,重量达不到或者玻璃破裂,都会自动报警。 店里店外也被安置了摄像头,仓库里还放着几个备用电机,保证停电或者再发生类似事件的时候店里的灯光,报警系统和摄像头的正常运作。 而从店里出事之后,本来剩下的两个伙计也辞职不干了,林书倒是没有为这件事发愁,反正店里装修,雇人也是白白给人发工资,不该花的钱他可舍不得。 这件事渐渐平静,所有工程都在逐渐步上正轨,林书在空间挖了一大块玉石,偷偷的让贾师傅给雕刻,当初雕成了观音的那块,后来被人收藏了,这块,林书有自己的想法,他要一个世界上最大的和田玉雕,作为镇店之宝。 贾师傅对林书这种时不时掏出宝贝的举动免疫了,林家出了这样的事,谁都看得出是有人故意报复,他跟林左强做了这么多年的哥们,这个时候更不能落井下石,便承诺这件事包在他身上了。 事情安排好,交给专人负责,林书背着包去了乡下,店里的东西都被砸的没剩,急需补充货源,可是玉/器这种东西不是说随随便便就能买到的,对此,林书做了打持久战的准备。 在各种鉴宝节目出来之前,林书把目标放在那些偏远的小乡村,尤其是山里,那里消息闭塞,道路不畅,而且家里藏宝贝的几率也大。 天气炎热,拥挤的老式公交车就算是开着窗户也感受不到一点凉意,夹杂在人缝中的林书随着颠簸的车一路摇晃着到了偏远的小乡村,刚下车他就吐了。 跟着他下车的有个大哥看他快连苦水都吐出来了,急忙递给他一瓶水,两个人就搭上了话茬。 林书丝毫不掩饰自己的来意,只不过把自己的身份稍微润色了下,于是摇身一变,他成了玉/器鉴定师。 想想也不算是说谎,他倒是很有意向往那方面发展,稍微说早一点……应该没有什么关系吧。 大山里的人大多淳朴,大哥也是个热心肠,一听说他是大城市里来的鉴定师,立即拍手,“哎,我家有个瓶子啊!” 第十六章 陪葬品 见到瓶子的时候,林书有点惊讶,羊脂玉净瓶! 这种东西他原以为只有在《新白娘子传奇》里才能看得到,想当初白素贞让小青去梁王府偷取的四个宝物,其中就有一个是羊脂玉净瓶。 当看到这个乳白色的瓶子上散发着白光时,林书简直为自己的狗屎运点了个赞! 大哥比较实在,那双黑的透亮的眼看着林书,实在让人狠不下心来,但是他来的时候也做了许多功课,心里早已经有了底线,而且如果他开的价格太高,那店里也不用赢利了。 索性,大哥对林书开出的价格还比较满意,可是……估了价格之后,大哥并不想卖。 这个瓶子是他们家从老一辈儿就流传下来的东西,是对老人的念想,也算是传家宝。 林书表示惋惜,但是人家不卖他也不能硬抢,错过了,林书表示自己真的是非常肉痛,可表面上却风轻云淡的留下了他的联系方式,如果想卖可以联系他。 也可能是他的背影太过落寞,大哥有点于心不忍,就告诉他,其实这样的东西几乎村里每家每户都有,前几年村里暴雨,来了场泥石流,山几乎塌了大半,而天气好了之后,收拾村子的时候,这些东西就埋在土里。 林书一听,瞬间亢奋的跟打了鸡血一样,这必须是陪葬品啊!也不知道是古代哪个王宫大臣的陵墓被泥石流冲毁了,这些东西才露出了真面目。 于是,林书付了大哥钱,就在家里住下了,大哥今年25,未婚,父母在前几年的那场泥石流里去世,而且他还有个明星的名字,叫郑邵秋,如此巧合的名字,让林书着实惊了一下。 在这儿住,林书也是有自己的考虑,他一个外乡人初来乍到,到处去人家家里寻宝,这种行为怎么想怎么鬼祟,何况,不是所有人都像大哥一样热心肠。 跟大哥混了两天,两个人已经开始称兄道弟了,林书也趁机提出要能不能带他看看其他人家的东西。 “没问题啊,走,现在就去,我带你去我大家,他们家当时可捡了不少东西,就是不知道是不是你要找的。” 郑大爷身材矮小,人精瘦,黄皮包着,两只眼睛往里凹陷,看上去像是得了什么病,而且特别像传说里的‘黄大仙’,林书的到来并没有想象中受欢迎。 “大爷,你冷静点,我没有恶意的,只是想看看。” 一张卷了边的铁锨“啪”的一声落在林书刚站过的地方,郑邵秋一把把林书拉到身后。 “大,你干啥,他是我的客人。” “你个小兔崽子,这些东西你自己留着就留着,还到处跟人说,我打死你!” 两个人狼狈的奔出院子,身后还跟着大爷的咒骂声。 林书停下来喘口气,“大爷脾气有点暴躁啊。” “没事,他一直就这样,他儿子也死在泥石流里了,将来那东西还是我的,现在不给看早晚有一天会给我。”郑邵秋说这话特别理所当然,“你是不知道我们村的规矩,像我大,跟大娘这样的没有子女,将来只有我给他们养老送终,当然他们那个家也是留给我的。” 林书默然,大哥算是淳朴,可是听他说这话却完全没有什么孝心,也可能是这里的风俗如此,他倒是不好说什么。 没有深入了解他们家的事,林书的目的可是非常明确,之后三天,在村子里林书倒是收了几件东西,不光是玉,还有几只明代的青花大碗,两只玉蝉,一串沉香木的手串。 玉蝉这种东西,说起来算是陪葬品的经典了,古人注重玉蝉,生以为佩,死以为含,在汉代的时候寓意还算比较好,活人带着是高洁,死了含着就是葬玉,死人嘴里的东西都被冲出来了,想必那个倒霉的达官贵人的墓地也没剩下什么了。 而沉香木可以用作祭拜,但是用来陪葬这方面他不是太懂,看到这种沉香木,林书立即想到空间里好像没有这种树种,现在哪里有沉香木的树,找棵来种种也好。 很好,林书把沉香木当成了随随便便的小草,这种大无畏精神真是特别值得骄傲! 有了明代的青花瓷,就说明墓主人很有可能是清朝人,但是什么人干他鸟事,他只需要知道这些东西才花掉他身上钱的4分之一就够了。 说起来算是收获颇丰,但是最值钱的羊脂玉净瓶没有拿到,临走的时候,林书还是蛋蛋的肉痛,几番叮嘱,如果想要卖一定要卖给他。 离开小乡村,林书找了个地方,把这些东西放进了空间,这些东西不仅易碎,还容易被惦记,来去的公交又那么拥挤,挤碎了他得心疼死。 在镇上的小旅店里,林书接到了风峰的电话,小山村里没有信号,直到到了镇里才有了正常的信号往来。 小家伙用特别特别软糯的声音在电话里表达了自己对后妈的这种思念之情,风嘉在旁边听得鸡皮疙瘩一阵一阵的,卖萌太可耻了。 但是有时候效果还不错,林书在电话里听着小家伙念叨着自己幼儿园的试卷得了满分,那题特别简单,他一点都不想跟那帮小孩在一起玩巴拉巴拉,爸爸带着他去爷爷家吃饭,你不在,奶奶还是做了你最喜欢吃的菜巴拉巴拉…… 最后,小家伙老老实实的说,“哥哥,你什么时候回来,我想你了。” “乖乖的,我再过一个周就回去了。”声音轻柔,林书觉得小孩还念着他,这种感情真是比亲生的还好,特别特别暖心! 他是想回去,可是这边镇上山体特别多,整个山就像是一个聚宝盆,一个大元宝。 这种风水学,再加上像郑邵秋家里那样的小村子一堆一堆的,肯定村子里会有那种陵墓,抱着捡漏的心态,那些东西他不想错过,也不是说每次都会有这次这种好运气,但碰碰运气总可以吧。 “那你回来要告诉我,我要跟你睡,听你讲故事。” 软绵绵的声音抚摸着林书的心,那个大衬衫下的小家伙,搂在怀里肉呼呼,软软的…… “好,等哥哥回去给你讲故事。” 挂了电话风峰扭着小胖屁股跑上楼洗澡,风嘉翻着文件不紧不慢的嘲笑,“真是什么招数都用的出来,不嫌丢人。” 小脚步停了,回头,特别冷酷狂霸拽,“我后妈,我喜欢,你管得着么!” “你再喜欢将来他也要跟我睡。” 一句话杀伤力强大,如一道闪电劈下来,风峰顿时觉得天地无光,日月星辰都黯淡了。 “你这么腹黑,后妈知道吗!” 文件再次被翻过一页,“你知道就行。” 趁着休息时间,林书进了空间泡澡,那些蔬菜只要不摘就一直在上面挂着,奇怪的是果树也已经开了花,阵阵飘香,小红小绿在绿叶花间谈情说爱,小绿那独特的说话方式特别有喜感。 “漂~亮……亲~下……好~香……” 洗过澡,林书直接就在草地上躺着睡了,小化蹲在他肚皮上吃红果,顺便也带了一颗放在林书胸前。 第二天一早,林书就退了房,他要抓紧时间早点回去。 红果放在口袋里,林书没舍得吃,给李桂的床已经不见了,希望这颗红果能够改变一下李桂的体质。 林父虽然一直有哮喘,可那毕竟是慢性病,等以后小化再给他的时候再说。 李桂可是急性,进了医院之后,两天不到就走了,这件事一直是林书的心病,现在死马当活马医,吃总比不吃强。 上了车,林书赶往最近的一个村子,来来回回几趟,通风好一点,林书都不会再吐了。 只是无巧不成书,他这趟车坐的,竟然让他遇上了上辈子他最爱,也是最恨的人——李黎。 “小书?” 看到李黎的第一眼,林书就恨不得冲上去掐死他,惊讶,害怕,担忧,愤怒,焦躁一瞬间交织在一起,可是看着那张温柔的笑脸,出口的话,只是一句平淡的。 “表哥,这么巧!” 这个温文儒雅的男人,如果不是上辈子被他坑死了,林书还是会喜欢他的,俊朗的外表,温润的气质,原来他像玉…… 可惜,这是块包了层玉皮的黑色实心铁球,通体就一假货! “是啊,好久不见,你都长大了。” 温热的手心揉着林书的头发,春风和煦的脸,温柔的语气,李黎,你tmd真能装! “表哥这是要去哪儿?” 上辈子,李黎不懂古董,是来了之后,林左强教他的,后来,林书才知道,那是林父把对他的希望,全部嫁接到李黎身上。 任谁看到李黎现在的模样,都不会相信这么温润的一个人会是狼子野心,画人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 如果不是之后李黎跟他的‘后妈’串通架空林左强,在鉴定师这个行业里崭露头角,他根本不会知道,这个人从小就学习玉/器,了解那些东西对他来说就像是喝水吃饭。 林书微笑,薄唇里,是紧咬着的一口白牙。 白眼狼,这次看你要怎么演这出戏。 第十七章 把你当弱智 “来看个朋友,小书在这里干什么?” 模糊了问题,林书问,“来这么偏远的地方看朋友?” “他是个画家,四处流浪写生的,这次来这样的小地方,我也没有想到。” “哦,那我们一起吧,我也想看看能跟表哥这样“温润的君子”做朋友的是什么人。” 李黎再次伸手揉了揉他的头顶,虽然他们俩并肩坐在座位上,这个动作做起来是那么的别扭,因为表哥要先把身子前倾,再使劲儿伸出手来摸他的头。 微笑,微笑,再微笑,林书一口牙都快咬碎了。 看到那个所谓的朋友,林书默了,什么画家,流浪写生,要说他是西山挖煤球的他还信,你瞅瞅那脸色,跟非洲人差不多了! “老张,好久不见你黑了啊!来,我来介绍一下。”李黎见到直接就搂住了老张的肩膀,为了演戏把自己的洁癖都扔了,真是特别特别辛苦,也不知道他搂上去的一瞬间是不是特别想用84消毒。 因为自己的脑补,笑出声,林书特别不厚道! “怎么了,小书?” “哦哦,没事,没事,我只是觉得这位画家真是特别有艺术家的气质。” 李黎还在说,林书挑起嘴角,这位画家身上一点油漆石墨碳都没有,那双老手全是茧子,皮肤褶皱黄黑,一身的乡村气息,跟郑邵秋的大爷差不多,说农民他还信。 李黎这样大张旗鼓的骗他,是在藐视他的智商? “张画家,我特别喜欢画,你能不能让我看看你的画?” 清秀小生,用一种湿漉漉的充满希望的眼神看着他。 “额……先回家吧,先回家。” 大画家摇摇摆摆的往前走,李黎向林书介绍张画家,这一路听着这些事哪怕是傻子也能复述出这个画家的事迹。 真拿他当傻子呢?翻个白眼,林书依旧是一脸的崇拜,眼神里就差点几颗小星星了,演技真是特别特别棒! 果不其然,家里根本一副画都看不到,倒是家徒四壁,穷的叮当响,只是在墙角堆了一些用过的画具,难道真的是画家? 正当三个人站在屋里大眼瞪小眼的时候,屋外传来一个女声,声音熟悉让林书汗毛林立! “爹,有客人来吗?” “蓝妮儿,快来,快来。” “表哥,这个画家流浪还带着女儿?” 李黎镇定的小声告诉他,“大概每个画家都有一些怪癖吧,这种事我也第一次见,不过没关系,我们一会儿就走。” 一只黑色布鞋踏进小屋,灰裤子,红上衣,一条马尾辫,这种神搭配,我勒个擦擦擦! 林书在心底不停的吐槽,可是看清脸之后,林书惊悚了,真是人生处处不相逢,这不到一天的功夫他见了上辈子最恨的两个人,这个女人,这不是他后妈吗!!!! 原来他们是这样认识的,其实现在想想,上辈子他们说不定露出的马脚很多,可惜那个时候他被所谓的爱情冲昏了头脑。 而且蓝妮儿,呵呵,这样的名字他还是第一次听见,上辈子不是挺嘚瑟的弄了个复姓么,欧阳习艺,这么文艺高贵的名字原来前身就是个乡村野丫头啊! 踏前一步,林书表现的非常惊讶,“这是你女儿,好漂亮啊!” “是啊,蓝妮儿叫人,这是李哥,这是您怎么称呼?” “我叫林书,直接叫我名字好了。” 李黎没有给他们深入交流的机会,林书被他拖着住进了村大队的招待室,晚上躺在床上,旁敲侧击的问他,对蓝妮儿的印象如何。 林书看似漫不经心的回答,“挺不错的,挺水灵的姑娘真是不多见,最重要的是看起来‘淳朴’,能跟着父亲到这种艰苦的地方写生的,心底应该挺善良的。” 李黎听了没说什么话,倒是半夜偷偷摸摸的出了门,林书看着他关上门,冷笑一声,翻身睡了。 第二天,蓝妮儿果然来了,说是陪着他到处看看,看看这个山头,那个湖湾的。 说话间弯来弯曲,整个一九曲十八弯,打听他来这里到底做什么,林书说,“你让我牵手我就告诉你。” 然后他这个‘后妈’特别羞涩的把手伸出来,林书两只手放在脑袋下,仰起头,“我逗你的,我是来找些好东西的,你家有没有一些碗盘什么的是很老的,现在可能值不少钱呢!” “啊!很值钱么?” 淳朴个p,林书忍不住在心里啐了一口,变着法儿套他话的女人心眼能少了? 以前他爸到底是怎么眼瞎才让她做了自己的后妈,说道瞎眼,他也一样,怪不得说有其父必有其子,他同样也是,看上了个吃人不吐骨头的白眼狼! “恩,很值钱。” “哦,能跟我爸卖一副画的价格一样吗?” 切,还tm跟我演! “张叔叔是画家,我怎么一幅画都没有看到?” “哦,前几天来个一批人,把画都收走了。” p,这种蹩脚的话,真tm有勇气说出来,转身,林书毫不客气的翻了个白眼。 既然把话说开了,林书便开始大张旗鼓的开始在村子里四处走动,倒还真是让他找到了不少好东西,老太太家腌咸菜的缸,竟然是青花的!!!这种暴殄天物,林书看了都想哭! 村长家喂鸡的碗是珐琅彩,害他去拿碗的时候,被一群鸡围观,还有只小的跑他鞋上拉粑粑!去上厕所看到厕所装纸的小盆竟然是鸡血石挖空的,那么大的一个盆啊,我擦!! 在村子里转来转去,林书收了一堆东西,他猜测李黎这次来也是要找什么东西的,只不过,据他所知,他们家好像并不富裕,就算看了也没有资本收购。 而且他既然说他是来看朋友的,那就继续看朋友吧,反正自己已经一堆东西了,再四处看看就能回家了,小风还在家等着他呢。 在村西的一家,林书看到了一个养鱼的水盆,宽底儿,宽沿儿,不仅厚重花色还特别鲜活。 关键是整个盆是玉做的啊!!!!!!!! 花的雕琢是红色的皮,没有损失一丁点儿的,完整的把整个玉的品质都显示出来了。 阳光一照射,整个盆都发出白光,林书淡定的去看鱼,一个劲儿的夸这鱼的品种好,人家说,什么品种好,就是孩子从河里抓来的小鱼养大的。 …… 林书摸摸鼻子,说这样吧,他怀疑这鱼是什么珍贵品种,所以想买回去给人鉴定一下,可是怕鱼换了环境会死掉,他连着盆儿一起买了吧,不然如果鱼死了,那他那么一大笔钱就白花了。 人家一听,给这么多钱,就买几条鱼,那必须卖! 还特意给他抬着送去了招待所里。 李黎看到这个盆儿的第一眼,林书发现他眼珠子都直了,真解气,tmd真想仰天大笑几声,让你骗人,现在看着这种东西不能伸手,气死你! 其他东西全被扔进了空间,林书就守着这个盆儿,一方面他没想把这个东西藏起来,另外给李黎看的原因就是要气死他。 明知道这是个好东西还不能表现出了解,喜欢,只能装作毫不关心,林书打赌,他现在心里一定跟猫抓似的痒。 哼着小调,林书吃饭都守着,蹲厕所大到一半也要提起裤子跑出来看看,李黎对他这种热情感到好笑。 林书撇嘴,要是你有宝贝,旁边守着一个虎视眈眈的白眼狼,你担不担心,哪怕是装的小白兔,也要提高警惕。 搜刮了村子里的东西,林书决定打道回府,虽然不清楚李黎到底有没有拿到他找的东西,他毫不关心,上辈子为他操心还少么,可是到头来全部是利用他。 不出意外,李黎提出了要跟他一起回家的要求,说法特别特别孝顺,这么久没有见到姨跟姨夫了,尤其想念。 想念你个大头鬼!擦,你是想念我家的家底吧,行啊,反正这个盆儿已经暴露了,给我搬回家好了。 “表哥,小心点,好好抱住了,千万别摔了,这是我花大价钱买的。” “啊!小心啊表哥,水都洒出来了!” 两个人在火车上拥挤,李黎还要抱着水盆,直到到达两个人的卧铺,才松口气,林书在一边看得直乐,不给我留个好印象,还想取得我的信任,没有信任就甭想在我店里立足,不立足你怎么掏空我啊,啧啧,真是好漫长的一条路啊,我亲爱的表哥!! “我的鱼晕车了……”看着两条翻肚子的鱼,林书可怜兮兮的抱着盆儿看他。 手掌揉揉他的头发,李黎笑着看他,“怎么这么大了还这么小孩子气。” “我是觉得我花的钱不值啊,如果到家还是这么不死不活的怎么办?” “你是为了这些鱼吗?这个盆子才是你的宝贝吧。” 林书故作惊讶,“表哥那你怎么知道的!” “我怎么不知道,听说……姨夫是做古董的?” 林书冷笑,早打听清楚了还问什么p话,做作的小白脸! “是啊,不过现在是我再打理,我爸已经退居幕后了。” 说这话的时候,林书特意挺起了单薄的小胸膛,真是骄傲的一比那啥! “饿了吗,我们去吃饭?” 林书护着盆儿,头也不抬,“我不去了,火车上多贵呀,你自己去吧。” “……” 揉揉他的头发,李黎自己去了火车餐厅,回来的时候带了一个盖饭,林书晃晃手里的饼干盒,“我吃过了,我的小鱼也吃饱了。” 第十八章 出贼了 “来看个朋友,小书在这里干什么?” 模糊了问题,林书问,“来这么偏远的地方看朋友?” “他是个画家,四处流浪写生的,这次来这样的小地方,我也没有想到。” “哦,那我们一起吧,我也想看看能跟表哥这样“温润的君子”做朋友的是什么人。” 李黎再次伸手揉了揉他的头顶,虽然他们俩并肩坐在座位上,这个动作做起来是那么的别扭,因为表哥要先把身子前倾,再使劲儿伸出手来摸他的头。 微笑,微笑,再微笑,林书一口牙都快咬碎了。 看到那个所谓的朋友,林书默了,什么画家,流浪写生,要说他是西山挖煤球的他还信,你瞅瞅那脸色,跟非洲人差不多了! “老张,好久不见你黑了啊!来,我来介绍一下。”李黎见到直接就搂住了老张的肩膀,为了演戏把自己的洁癖都扔了,真是特别特别辛苦,也不知道他搂上去的一瞬间是不是特别想用84消毒。 因为自己的脑补,笑出声,林书特别不厚道! “怎么了,小书?” “哦哦,没事,没事,我只是觉得这位画家真是特别有艺术家的气质。” 李黎还在说,林书挑起嘴角,这位画家身上一点油漆石墨碳都没有,那双老手全是茧子,皮肤褶皱黄黑,一身的乡村气息,跟郑邵秋的大爷差不多,说农民他还信。 李黎这样大张旗鼓的骗他,是在藐视他的智商? “张画家,我特别喜欢画,你能不能让我看看你的画?” 清秀小生,用一种湿漉漉的充满希望的眼神看着他。 “额……先回家吧,先回家。” 大画家摇摇摆摆的往前走,李黎向林书介绍张画家,这一路听着这些事哪怕是傻子也能复述出这个画家的事迹。 真拿他当傻子呢?翻个白眼,林书依旧是一脸的崇拜,眼神里就差点几颗小星星了,演技真是特别特别棒! 果不其然,家里根本一副画都看不到,倒是家徒四壁,穷的叮当响,只是在墙角堆了一些用过的画具,难道真的是画家? 正当三个人站在屋里大眼瞪小眼的时候,屋外传来一个女声,声音熟悉让林书汗毛林立! “爹,有客人来吗?” “蓝妮儿,快来,快来。” “表哥,这个画家流浪还带着女儿?” 李黎镇定的小声告诉他,“大概每个画家都有一些怪癖吧,这种事我也第一次见,不过没关系,我们一会儿就走。” 一只黑色布鞋踏进小屋,灰裤子,红上衣,一条马尾辫,这种神搭配,我勒个擦擦擦! 林书在心底不停的吐槽,可是看清脸之后,林书惊悚了,真是人生处处不相逢,这不到一天的功夫他见了上辈子最恨的两个人,这个女人,这不是他后妈吗!!!! 原来他们是这样认识的,其实现在想想,上辈子他们说不定露出的马脚很多,可惜那个时候他被所谓的爱情冲昏了头脑。 而且蓝妮儿,呵呵,这样的名字他还是第一次听见,上辈子不是挺嘚瑟的弄了个复姓么,欧阳习艺,这么文艺高贵的名字原来前身就是个乡村野丫头啊! 踏前一步,林书表现的非常惊讶,“这是你女儿,好漂亮啊!” “是啊,蓝妮儿叫人,这是李哥,这是您怎么称呼?” “我叫林书,直接叫我名字好了。” 李黎没有给他们深入交流的机会,林书被他拖着住进了村大队的招待室,晚上躺在床上,旁敲侧击的问他,对蓝妮儿的印象如何。 林书看似漫不经心的回答,“挺不错的,挺水灵的姑娘真是不多见,最重要的是看起来‘淳朴’,能跟着父亲到这种艰苦的地方写生的,心底应该挺善良的。” 李黎听了没说什么话,倒是半夜偷偷摸摸的出了门,林书看着他关上门,冷笑一声,翻身睡了。 第二天,蓝妮儿果然来了,说是陪着他到处看看,看看这个山头,那个湖湾的。 说话间弯来弯曲,整个一九曲十八弯,打听他来这里到底做什么,林书说,“你让我牵手我就告诉你。” 然后他这个‘后妈’特别羞涩的把手伸出来,林书两只手放在脑袋下,仰起头,“我逗你的,我是来找些好东西的,你家有没有一些碗盘什么的是很老的,现在可能值不少钱呢!” “啊!很值钱么?” 淳朴个p,林书忍不住在心里啐了一口,变着法儿套他话的女人心眼能少了? 以前他爸到底是怎么眼瞎才让她做了自己的后妈,说道瞎眼,他也一样,怪不得说有其父必有其子,他同样也是,看上了个吃人不吐骨头的白眼狼! “恩,很值钱。” “哦,能跟我爸卖一副画的价格一样吗?” 切,还tm跟我演! “张叔叔是画家,我怎么一幅画都没有看到?” “哦,前几天来个一批人,把画都收走了。” p,这种蹩脚的话,真tm有勇气说出来,转身,林书毫不客气的翻了个白眼。 既然把话说开了,林书便开始大张旗鼓的开始在村子里四处走动,倒还真是让他找到了不少好东西,老太太家腌咸菜的缸,竟然是青花的!!!这种暴殄天物,林书看了都想哭! 村长家喂鸡的碗是珐琅彩,害他去拿碗的时候,被一群鸡围观,还有只小的跑他鞋上拉粑粑!去上厕所看到厕所装纸的小盆竟然是鸡血石挖空的,那么大的一个盆啊,我擦!! 在村子里转来转去,林书收了一堆东西,他猜测李黎这次来也是要找什么东西的,只不过,据他所知,他们家好像并不富裕,就算看了也没有资本收购。 而且他既然说他是来看朋友的,那就继续看朋友吧,反正自己已经一堆东西了,再四处看看就能回家了,小风还在家等着他呢。 在村西的一家,林书看到了一个养鱼的水盆,宽底儿,宽沿儿,不仅厚重花色还特别鲜活。 关键是整个盆是玉做的啊!!!!!!!! 花的雕琢是红色的皮,没有损失一丁点儿的,完整的把整个玉的品质都显示出来了。 阳光一照射,整个盆都发出白光,林书淡定的去看鱼,一个劲儿的夸这鱼的品种好,人家说,什么品种好,就是孩子从河里抓来的小鱼养大的。 …… 林书摸摸鼻子,说这样吧,他怀疑这鱼是什么珍贵品种,所以想买回去给人鉴定一下,可是怕鱼换了环境会死掉,他连着盆儿一起买了吧,不然如果鱼死了,那他那么一大笔钱就白花了。 人家一听,给这么多钱,就买几条鱼,那必须卖! 还特意给他抬着送去了招待所里。 李黎看到这个盆儿的第一眼,林书发现他眼珠子都直了,真解气,tmd真想仰天大笑几声,让你骗人,现在看着这种东西不能伸手,气死你! 其他东西全被扔进了空间,林书就守着这个盆儿,一方面他没想把这个东西藏起来,另外给李黎看的原因就是要气死他。 明知道这是个好东西还不能表现出了解,喜欢,只能装作毫不关心,林书打赌,他现在心里一定跟猫抓似的痒。 哼着小调,林书吃饭都守着,蹲厕所大到一半也要提起裤子跑出来看看,李黎对他这种热情感到好笑。 林书撇嘴,要是你有宝贝,旁边守着一个虎视眈眈的白眼狼,你担不担心,哪怕是装的小白兔,也要提高警惕。 搜刮了村子里的东西,林书决定打道回府,虽然不清楚李黎到底有没有拿到他找的东西,他毫不关心,上辈子为他操心还少么,可是到头来全部是利用他。 不出意外,李黎提出了要跟他一起回家的要求,说法特别特别孝顺,这么久没有见到姨跟姨夫了,尤其想念。 想念你个大头鬼!擦,你是想念我家的家底吧,行啊,反正这个盆儿已经暴露了,给我搬回家好了。 “表哥,小心点,好好抱住了,千万别摔了,这是我花大价钱买的。” “啊!小心啊表哥,水都洒出来了!” 两个人在火车上拥挤,李黎还要抱着水盆,直到到达两个人的卧铺,才松口气,林书在一边看得直乐,不给我留个好印象,还想取得我的信任,没有信任就甭想在我店里立足,不立足你怎么掏空我啊,啧啧,真是好漫长的一条路啊,我亲爱的表哥!! “我的鱼晕车了……”看着两条翻肚子的鱼,林书可怜兮兮的抱着盆儿看他。 手掌揉揉他的头发,李黎笑着看他,“怎么这么大了还这么小孩子气。” “我是觉得我花的钱不值啊,如果到家还是这么不死不活的怎么办?” “你是为了这些鱼吗?这个盆子才是你的宝贝吧。” 林书故作惊讶,“表哥那你怎么知道的!” “我怎么不知道,听说……姨夫是做古董的?” 林书冷笑,早打听清楚了还问什么p话,做作的小白脸! “是啊,不过现在是我再打理,我爸已经退居幕后了。” 说这话的时候,林书特意挺起了单薄的小胸膛,真是骄傲的一比那啥! “饿了吗,我们去吃饭?” 林书护着盆儿,头也不抬,“我不去了,火车上多贵呀,你自己去吧。” “……” 揉揉他的头发,李黎自己去了火车餐厅,回来的时候带了一个盖饭,林书晃晃手里的饼干盒,“我吃过了,我的小鱼也吃饱了。” 两个人当天夜里到了家,李黎的到来出乎意料,但是总归是亲戚,客套总是免不了的。 立即收拾了间客房给他,一起吃了饭,林书便进了书房,那只被李黎抱进家门的玉盆让林左强垂涎三尺,还以为是李黎带来的礼品,细问,才知道是他儿子去淘回来的。 里面的鱼被放到了塑料盆里,一路颠簸没有翻白肚,真是可喜可贺! 李黎两手空空的到来让林左强有点不高兴,这是他长大了第一次登门,十几快到20年没见,上门竟然没有准备礼物,倒不是林家缺那点东西,而是显得人非常不懂礼数。 林书笑,他那个表哥哪儿有空去想别的,光抱着这个盆都累死他,能走回来已经不错了。 也不解释,让林左强先看盆,他去房间拿另外的东西。 当然没有其他东西在背包里,那整整一包都是他的衣服,日用品。 进了空间,林书发现他放古董的地方少了好多东西,沉香木的手串不见了,珐琅彩的碗没有了,那些玉/器项链也少了好几条,一堆东西就剩了几个大件。 完了,这还了得,他的空间出贼了! 小化叼着一颗红果从树上窜下来,还未等靠近林书就被一股力量弹了回去,晕头转向,重新站稳叼起小红果慢慢靠近,小爪子扒了扒面前看不见却能触摸的空气罩,一股无形的力量在林书周围竖起了一道屏障。 远处两只鸟儿的惨叫声传来,“放开老娘!老娘要咬掉你的小丁丁!” “放~开……放~开……鬼~一边去……” 翅膀被揪住,小绿的叫声都变了,舌头伸太长,吐字不清楚。 小化蹲起身,大尾巴支撑着自己,惊悚的张大嘴,红果再次掉到了地上。 隔空移物什么的,真是特别特别玄幻好吗!!! 林书用意念把两只鹦鹉从远处抓了过来,怒火冲天的把挂在他们身上项链都摘下来,大声训斥,“不问自取叫做偷!其他东西呢?珐琅彩的碗呢?去拿来还给我!” “没~偷……漂~亮……” 小绿显得很委屈,他只是看到这些东西白白的,闪闪的,特别漂亮觉得老婆肯定会喜欢才拿的,而且这里面的东西都是他们的,这不叫偷! 真是笨蛋,两只爪子抱着红果,小化甩了甩尾巴。 林书气呼呼的,可是看着小红屁股对着他那副‘我也在生气’的模样,突然意识到他们毕竟不是人,虽然开了点灵智,但大概像是学前儿童的智商。 于是,耐着性子解释,“这是我放在这里的,还有用,去拿过来还给我,水果蔬菜随便吃好不好?” “不去!” “不~去……” 我擦,我都不计较了,你们两只鸟儿还敢拿大! 孩子调皮就要教训,林书用意念直接向他们施压,他的念力不强,可是给他们点教训足够了。 两只鹦鹉这次连叫声都发不出来,林书那种愤怒的情绪清楚明了的传进了他们那不大的花生般的脑子里。 紧紧靠在一起瑟瑟发抖,小绿把小红掩在身后,特别有英雄气概,特别爷们! “还不承认错误是吗?” 小绿抖的像秋风中的落叶,小翅膀一指,树杈上那个闪闪发光的东西吸引了林书的注意力。 收回自己的念力,林书决定好好收拾这两个小家伙一下,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能做。 “老老实实在这儿呆着反省,什么东西能拿,什么东西不能拿,上次你们偷蔬菜,我已经没有计较了,这次竟然还敢再犯!” 从小化手里拿走了红果,收拾了古董,林书出了空间,幸好林左强沉浸在研究玉盆的精神世界里,没有觉得他去的时间过长。 “爸,过来看看这些。” 看到这些东西,林左强彻底傻眼了,他平时出门能捡一两件漏儿就已经非常运气了,这么大规模的一次性淘到真是走了什么狗屎……额,他自己的儿子,不能是狗屎运,幸运女神果然是眷顾他们家的! 没件东西都看过之后,林左强抬起头来,“你的能力现在怎么样了?” “还好,现在除了玉/器,其他东西也可以看到光,只不过没有玉的明显而已。” 点点头,林左强内心激动,他就知道,这些东西里,除了有三件他不敢确定真伪的,其他的小件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 “每次看到光的时候眼睛疼不疼?”林父终于在一开始在以儿子这种能力而沾沾自喜,没事偷着乐的情况之后,想到了儿子的身体。 林书伸手想揉揉眼睛,却被林左强一把抓了手,“疼了?不舒服?” “没有,爸,别紧张,不疼,平时也没什么感觉的。” “哦哦,那就好,那就好。” 林左强看着桌子上这些东西,突然笑了,“在一个多月之前,我还整天为你操心,可是现在,你看你都能自己出门淘宝了,真是长大了,让我放心了。” “我就是春雨过后的笋,一夜长大,嘿嘿。” 离开书房,林书钻进了父母房间,李桂刚做完面膜洗脸,看到他还愣了下,“你爸呢?” “我爸还在书房呢,妈,给你点水果吃,这是我这次出门别人送的,味道不错我留了两个给你尝尝。” 红果比小西红柿还要小,一口一个,吃完,李桂拉着他坐在床上。 这次店被砸她觉得林左强一时间苍老了许多,这段时间的陪伴,让她收敛了脾气,老来伴儿老来伴儿,看着他呼吸困难的样子,她真的担心他会留下自己先走。 李桂这么多年没有在儿林书面前掉眼泪,今天拉着儿子的手,哭了。 林书心酸的拍着他妈的后背,“没事,妈,以后店里的事情交给我,你们好好保养身体,之前是我不懂事,不过现在不一样了,我要赚大钱把店发扬光大,让全城的人甚至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们林氏古董店是全行里最有品味,古董最好,没有假货的店!” 摸着他的头,李桂欣慰道,“妈就知道,好孩子是宠不坏的,越宠越懂事,妈的好儿子。” 林书这一晚上算是跟他妈摊开心扉了,也正式确定了他的目标,他要赚大钱,要把店发扬光大,如果是以前,这种理想根本不会在他身上发生,可是现在,他完全有信心自己来做,谁让他带着作弊器呢! 关于李黎,林书没有跟父母多说什么,上辈子他是利用了自己对他的爱,可是现在,只要李黎在他眼前晃一天,那么就等着他的报复吧。 非常抱歉,他一点也不圣母,恩仇必报是他的性格,而且这个白眼狼不安好心,留着永远是个祸害! 睡觉前,林书进了空间,小红,小绿因为他威压,竟然真的在乖乖反省,小化窜上他的肩头,抱着大尾巴扇风。 林书觉得自己就是在教孩子,一点点告诉他们道理,只不过打一巴掌还要再给个甜枣,一边用蔬菜水果利诱,一边让他们听话。 训完之后,又去跑了个澡,泉水里的莲花已经有了一定的面积,零星有了几个花苞。 林书一直觉得莲花不如荷花漂亮,可现在看起来还算是各有千秋。 泉水里能生长植物,林书觉得有点奇怪,可是,空间的存在本身就是科学不能解释的事情,他早已见怪不怪了。 摘了好多蔬菜,捡了鸡蛋跟鸭蛋,林书两手满满回到卧室,趁着夜深人静放进厨房。 剩下的菜跟蛋,他要送去早市卖掉,朱大哥夫妇这么久没有见到他,要的菜应该很多,早早的留下要给朱大哥的份儿,林书把剩下的装好。 第二天一大早,林书去了店里,装修已经到了尾声,装修效果如他想象般高端大气上档次。 自古黄色就是帝王的颜色,现在店里灯光全部打开,整间店就是明黄的,再加上展柜里那黄色的天鹅绒相呼应,林书觉得有什么东西在自己心中懵懂,后知后觉才知道,那种悸动,叫做梦想成真,真是非常非常心动! 临走之前,拜托贾师傅做的玉雕已经好了,一个长87cm,宽90cm,高60cm,的长方体盒子打开,顿时,林书被里面的东西惊呆了。 勾起嘴角,有了它,一定能成功! 贾师傅非常满意自己的作品,当然一个好的雕刻,也要有好的材料,回去之后他仔细的看过了,像这种品质的玉,林书能拜托他来做,说起来还是让他占了便宜,这块玉,比之前林书淘回来的还要通透,还要温润,关键是这么大一块,保存完好,真是不容易见。 店里告一段落,可是却不能现在开张,要等,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 上午天气开始变热,林书去了市场,他那点儿东西刚一放下就被哄抢一空,买菜的都是之前买过一次的,对他的蔬菜赞不绝口。 朱大哥拿着林书预先给他留出来的那份,笑的憨厚,谈笑间,林书说他们家现在种地是副业了,他开了一家古董店,希望开业的时候朱大哥能去。 朱大哥很是吃惊,有点欲言又止,到最后还是爽快的答应,到时候一定去。 回家路上,林书数着自己口袋里的钱,说实话,真是不够吃顿好的,可是,蚊子再小也是肉,积小成多,这种理财观念,真是让人放心,妥妥的! 第十九章 醋翻了 晚上风嘉带着风峰来蹭饭,一见面,风峰就子弹一样的冲过去抱住林书不撒手。 对于家里出现的另一人,风峰一开始采取了无视态度,叫过人之后,就没再搭理。 可是林书那一筷子菜让风峰提高了警惕,他跟老爸在这里吃了好几顿饭也没有这种待遇,这个白脸大叔是谁呀! “哥哥,我要吃西蓝花。” 为了得到喂食的待遇,风峰沉痛的选择了自己最讨厌的蔬菜,为了后妈,他真是忍辱负重,必须点个赞! “慢点吃,要多嚼一会儿才能咽。” 对于风峰,林书总是对了一些耐心,这种缘分很奇妙,也很让人想入非非。 风嘉也插了话,“他现在这么胖就是吃饭太快,以前的毛病改不过来,一直消化不良。” “你带他去看医生了吗?小风还这么小,以后如果是个大胖子可没有小美女喜欢了。” 前句话是对风嘉说,后一句林书给小家伙擦了擦嘴角,捏捏他肉肉的手掌笑他。 对于这种一家三口的模式,林左强跟李桂早就习惯了,只是李黎有点不自然。 因为知道晚上他们父子俩会来,林书早早的把两只鹦鹉跟小化放了出来,小红小绿正在客厅阳台上吃水果,小化蹲在料理台上啃坚果。 “去了,医生说要改掉吃饭快这个坏毛病。” “不会,我会比爸爸长得高,长得帅!” 风峰很有信心的宣布,让桌子上的大人都笑了,家里有个小孩子就是热闹,增添了许多欢乐。 “风先生是做什么的?”李黎开口问话让林书抬起头来,说起来他真的不知道风嘉是做什么的。 “我是风天国际的总裁。” “风天国际?”林书吃了一惊,上辈子他唯一知道的国际知名企业就是风天国际,大学快毕业的时候,那帮体育生,竟然去应聘风天国际的保安,当时还被他狠狠嘲笑了一番,没想到,风嘉就是风天的总裁! “爸爸很厉害的。” 该夸的时候就要夸,风峰特别能看眼色,这种时候就要见缝插针,真是特别特别萌! “李先生在哪儿高就?” “大学毕业还没找到合适的工作。” “如果有意向可以来我公司试下,有真才实学就能够创出自己的一片天。” 听着他们的对话,林书默了,他明显的感觉到风嘉在变相的讨好他,可是通过讨好李黎这种方式,算不算是拍马屁拍到马腿上? “麻烦风先生了,只是我不想因为我是小书的表哥,您就对我特殊对待,我有实力通过正式的面试。” 李黎那张温柔的脸竟然出现了坚毅的表情,这种奇怪的表情引得林书多看了两眼。 如果李黎去了风嘉的公司,那上辈子的事是不是就不会重演? 只是,林书又不免担心李黎会不会去祸害风嘉,有这样一个定时炸弹在身边真是无比捉急。 “别光说话,边吃边说,来,小风,尝尝奶奶做的鱼和虾,小心刺啊。” 林书自动自发的把鱼肉挑过来,专心的挑刺,喂食。 “奶奶做饭好吃,比阿姨做的好吃。” 小孩子的嘴很刁,林书这些菜都是从空间里拿出来的,口感跟普通菜不同,还有他特地捞的虾,河虾配河鱼,鲜的口水直流。 正餐吃完,李桂给小风盛了一碗蒸蛋,黄黄蛋,蜂窝似的小眼,闻上去一阵阵蛋香。 这是为了小风长身体专门做的,用的是林书空间里的鸡蛋,加了一点钙粉,能够保证小孩子骨骼生长。 吃过饭,风嘉竟然破天荒的留宿了! 风峰穿着他的小熊睡衣睡裤在楼上跑来跑去追小化,李桂则捉着他给他洗澡,如果不是林书有话要跟风嘉说,风峰一定会缠着他不放他走。 林书跟林左强的睡衣都不适合风嘉,索性洗完澡,风嘉打着赤膊出来。 呼吸一滞,排除掉风嘉嘴巴狠毒之外,光看外貌确实是很养眼的,身材……也不错,如果能代替水珠滚过就好了…… “有什么事?” 斟酌了很久,林书还是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也不能说直接说李黎就是一个心怀不轨的人,你要注意一下。 “你那个……还是好好关心一下小风,他那么胖……” “你是想让我好好照顾一下你的表哥?” 跨前一步,风嘉比林书要高一个头,这一步给林书的压力比较大,当然哪方面的压力就不说了…… “我没这么说!”林书低头看着他的拖鞋,塑料的廉价,让他一直记得上辈子没有钱的日子。 “其实你收留他,是变相的帮了我,反正我说什么你也不懂,我想说什么其实我也不是很懂,恩,就是让你……唔!” 下巴被托住,一个吻落在唇上,那触感真是特别特别美好。 趁他有点懵,风嘉加深了他的力道,早说过了,风大总裁趁人之危这招玩的特别好。 直到风嘉自己退开,林书还有点晕晕的,甚至还有点不舍,真是让人捉急! “你对你表哥这么好,我会吃醋的。” “等一下,风嘉我觉得有必要跟你说清楚,我是喜欢男人不假,可是我还没有饥渴到是个男人就要上的地步。” 风嘉失笑,揉着他的头发,“你是在向我表忠心?” 林书觉得自己是被蛊惑了,明明这么恶毒的一个人,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听话的被亲? “不对,我什么时候说过喜欢你了?你不要自我感觉太过良好,还有啊,别怪我没提醒你,你收了李黎万一出了事可别找我来哭鼻子。” 转身要出门,却被拉住了胳膊,“你是说李黎有问题?” “切,你哪只耳朵听到我这么说了,我没说,我不知道。” 一把被捞进怀里,林书挣扎。 “喊这么大声你想让你爸妈都来看你被我调戏?” “要不是小风,我早把你赶出去了!” 风嘉低头张嘴,林书身体开始颤抖,手不自觉乱挠,“我儿子管你叫后妈,你自己说你是不是我老婆。” “你才是后妈,我告诉你,别以为你送了东西给我爸就能在我家横行霸道!” “爸爸,爸爸开门,我要进去……” 隔着门板,风峰在外面叫门。 “放开我,小风来了!” “不放,他这个年纪可以提前进行一下性教育,正好让他看看,他后妈跟他爸在做什么,以后会经常看见的。” 林书突然抬起头来,清秀的小脸扬起一个灿烂的笑容,被晃了下神,脚上传来一阵剧痛。 门开,小风奇怪的看着他爸,蹲在地上,表情痛苦,难道是后妈把爸爸给…… “哥哥,爸爸怎么了?” “哦,没事,地板花纹挺漂亮的,他说挺感兴趣。” 低头,“你抱着小化干嘛去了?” “一起洗澡去了,奶奶给洗的,还吹香香。” 小化团抱着尾巴缩成一团,表示他现在是在不想看到这些人,真是鼠生黑暗,什么都被看光了,真是特别不能忍! 无比同情的看了他爸一眼,风峰决定暂时抛弃他,小手搂着林书大腿,“哥哥今晚陪我睡。” “好,走,去我房间。” 两个人手拉手离开,风嘉站起身,看了眼胸前被林书那一爪子挠出来的痕迹,舔了耳朵竟然有这么大的反应,呵呵,原来那里是弱点。 李黎在房间里研究摆在书架上的一个小瓷瓶,白色的官窑景德镇瓷瓶,随随便便一个小物件儿就有年久,眼神暗了暗。 这样一栋房子,在r市的价格,足够让一个小学的孩子吃一年的,贫富分化如此严重,为什么有的人就能住豪宅,开跑车,他却只能在大学毕业四处碰壁的找工作。 还有那个风总裁,整个晚上眼神就没有离开过小书,如果说利用这条消息透露给报社的话,不行! 李黎仰倒,看着自己的手表,上面的碎钻闪烁,流光溢彩,这块表是他在大学里花了四年的时间打工,攒钱买的。 只要他想做什么,他就一定要做到,哪怕这件事他要花费一大把时间跟金钱,他有耐心,而好猎人往往具备这个优点,环顾了一下他的房间,心里默念了一遍,这是客房! 坐在床上,他出门之前姥爷说过,林书是他们这一代里最不让人省心的孩子,叛逆,放荡,生活混乱,小姨跟姨夫为他操碎了心。 他对林书倒是没有多少印象,毕竟只是小时候见过,稍微大一点,他们家就搬走了,好几年也见不了一面,他那个时候可能还没有记事,在姥爷家看过照片才能在车上把他认出来。 可是他不是对女人比较感兴趣么?在村子里,对蓝妮儿那么热情,还一起出门,难道是个双儿? 而姥爷说的那些缺点他也没有发现,他看到的是一个不怕吃苦,有耐心,走街串巷不喊苦,能在农村火炕上睡的香喷喷的清秀孩子。 能在厨房帮忙做饭,不怕麻烦,跟小孩子都能玩到一起的,家室,品质都让他羡慕的孩子。 粗鲁的把手表摘下来,李黎表情狰狞的甩手扔了出去,表盘撞到墙面反弹发出声响。 看着地板上那个曾经价值千金的破烂,李黎冷笑,抬起脚碾了碾。 第二十章 一鸣惊人 不出意外,李黎去风天国际应聘,看着他每天西装革履的去上班,林书心里有种蛋蛋的不舒服。 这段时间,到了林书报考大学的时间了,不出意外,林左强让他以体育生的身份进了t大。 可笑的是,送的礼都跟上辈子一模一样。 对这件事林书倒是没有什么怨言,只是,他已经不能像上辈子那样养着宿舍那帮人了,再养出个大兵他没有第二个店给他们砸。 说道大兵,林书只能咬碎牙齿和着血往肚子里咽,虽然现在拿他们没办法,总有一天,他会变强,到时候别怪他心狠手辣。 店的装修已经完全收工,选了个吉利的日子,林左强跟林书商量着开张。 在这之前,一年一度的玉石展览会在r市如期举行,选在这个展览会结束的第二天开张,林书有自己的想法。 这辈子他是第一次穿西装打领带,细瘦的小身板穿起西装来别有一番风味,最起码,风大总裁看到他之后,就拖过来狠狠的亲了一番。 对于风嘉,林书总有种说不清的感觉,他觉得自己就像是温水得里的青蛙,风嘉透过他身边的人,慢慢渗进了他的生活,而且整天在自己眼前展示着他引以为傲的身材。 出卖色相什么的最卑鄙了,真是不能忍! 展览会在一所体育场举办,没有赛事,场地空着也是空着,能打知名度还能赚钱何乐而不为。 因为场地的简陋,所以每家的展柜都是自己出,林书那四面玻璃内置灯光,下装报警装置的展柜刚一露面就吸引了一批人。 那个时候玉/器收藏,展览还未发展到顶峰,人们对玉/器的喜爱程度也没有那么狂热。 而这个时候下手铺垫是最好的,能够在玉/器大开大合之前奠定自己店在业界的口碑跟品牌,到时候业界龙头舍他其谁! 打着这个主意,林书走的是高大上风格,他的店一出,旁边那些木头桌子,绒布盒就显得小家碧玉多了。 在展柜旁边,林书还放置了一个饮料柜,看他玉的参观人员都可以免费喝饮料。 这种大手笔,在当时很少见,所以第一天,他的展柜就被围了个水泄不通,展会的保安全部跑来维持秩序,简直成了林书的专场,真是特别有人气,妥妥的! 林书在第一天展出的是鸡血石的盆,鸡血石不少见,可是好的不多,而像他手里这个这么大个儿还品质不错的就更少见,所以第一天主打是鸡血石,其他小玉佩,玉坠都是做了绿叶,做辅助。 国都人的山寨功能强大,才第二天,林书的展柜就被人模仿了,可是他的柜台是找人专门制作的,不是一天就可以完全照搬过来,所以当现场出现了一阵骚动之后,林书这边才知道,原来那家只是用四块玻璃围起来粗制滥造的货,被人压过之后,塌了,连着里面的玉/器都摔了个粉碎,估计又是一场纠纷。 林书默默的看了眼他的玻璃,如果那么简单的玻璃就能用来做展柜的话,他不是白忙活了,真是可笑,山寨永远是山寨,真是特别特别傲娇! “林少爷,我们要不要过去看看?” “不用,好好照顾这边,把有意向的客户名片留下,注意人群动向,这种人流密集的地方,扒手不少。” “好。” 帮忙林书照顾展会的是风天国际的保安团,风嘉临时抽调了一个支队过来帮忙。 林书对此不置可否,那是应该的,要是风嘉不帮忙,下次再想去他们家吃饭的只能是小风一个人! 他今天作为主打展出的是青花,瓷器远销欧洲,白瓷,青瓷,黑瓷,红瓷,但是林书最喜欢的还是青花瓷,而青花里尤以明代青花为最。 一个个圆盘,青花雕琢,景德镇的官窑技艺,让每一个瓶子盘子都展示出它们存在的美跟灵魂。 展会进行到最后一天,今天有参赛展览,每家都上台展示自家的镇店之宝,压轴的东西决定了谁能够在r市玉/器界拔得头筹。 林家店的东西排在倒数第五位,这个位置实际上并不占便宜,人群流动性大,看过了前面的东西,入了眼就会打听是谁家的,遇到不耐心的根本看不到最后就已经去跟店家商量买卖事宜了。 可是林书不着急,因为这次展览不光是参观人员,最后是有评审团的。 而林书赌的就是最后的评审,他有信心让这帮人开开眼! 真是特别霸气,特别侧漏!! 司仪按照顺序介绍着台上的展品,收藏家,店名,林书却在人群中看到了李黎。 揉揉鼻子,果然,这种大规模的展览他怎么可能错过呢,懂玉,很上瘾,遇到好的爱不释手很正常,可是,李黎恐怕不这么想。 伸个懒腰,既然你想看,那一会儿可不要眨眼。 “接下来有请林氏古董店的林掌柜来介绍一下这个……这个,看来林掌柜对这件展品看的很重啊,没有介绍,那就请林掌柜……哇,林掌柜好年轻!” 司仪是个旗袍美女,一身红色的旗袍衬得她皮肤白皙,身体修长,林书往她旁边一站竟然还矮人家半个头。 “哪里,哪里……”林书不着痕迹的拉开两个人距离,女高男低真是特别不能忍! “这么神秘的东西连介绍都没有,那现在就请林掌柜把红绸拉开让我们开开眼界吧。” 不知道是不是林书年纪太小,让美女看不顺眼,明里暗里帮他在拉仇恨,底下的人群里说不定就隐藏着评审团,那可是在玉/器界有名的元老,给他们开眼界,虽然林书确实是这么想的,可是也不能这么大摇大摆的说出来。 “主持人说笑了,你的裙子早已经让他们开了眼。” 林书反击,别以为他好欺负,而且他是个gay,什么怜香惜玉他不懂,真是特别特别抱歉。 话音一落,人群中爆发了一阵哄笑,旗袍高劈叉,美女站的又高,几乎被人看光了,被林书这一提,还有人吹起了口哨,这回可是正大光明的瞅了。 职业素养让美女虽然不悦,却没有当场翻脸,话筒转移,下台,谁tm爱伺候你丫的,姐也是有脾气的。 林书耸耸肩,开玩笑的说,“幸好我还没有女朋友,言归正传,林氏古董店的镇店之宝,是我父亲当年因缘巧合得到的,只不过是子玉,最近才拜托我们店的师傅雕刻出来。” 看着台下人的眼神,林书笑着拉开红绸,“此为——展翅重生。” 在特制的玻璃展柜里,四角的灯光打的强劲,一只和田白玉的鹰在里面展翅欲飞,玉质通透,水质丰富,温润的感觉在每个参观者心里流淌。 鹰的雕琢非常细致,是按照羽翼刚丰的幼鹰比例而来,鹰喙弯曲,微张,眼神凌厉,翅膀略带弯曲,甚至能看到每支羽毛的纹路,鹰爪在悬崖的翘石上紧紧扣住,腿部肌肉饱满,整只鹰充满了一种王霸之气。 一时间大屏幕上360°旋转播放着玉鹰的形态,喧闹的人群安安静静,林书很满意自己造成的效果。 最后的评审结果意料之中,林氏古董店在r市一举成名,而紧接着林书在现场宣布,明天正式开业希望多多捧场的话,更是现场推向了一个□□。 林左强没有在现场,可是对于林书拿他的名义来宣布‘展翅重生’的来历,倒是没有怎么反对,他毕竟上了年纪,有经验,眼光好是正常的。 可是这个玉鹰着实也震撼了他一把,这块和田白玉比之前林书自称淘到的那块品质还要好,而且玉的体积也大,只是,在激动之余,林左强不免有点怀疑,这些东西到底是哪里来的。 展览完,玉鹰被搬回家,这个东西已经被玉/器博览会拍照留了底,标明了成分跟年代,经过鉴定,林书才知道原来他空间里的玉山已经可以追溯到古昆仑年代,那个充满传说跟神话的时间段…… 风嘉带着风峰照例过来蹭饭吃,风峰抱着小化看林左强养在玉盆里的鱼,这里面已经被林书换成了锦鲤。 当初林书买的时候是看中了那些锦鲤的价格,因为花色不好,所以非常便宜,可是在空间里养了这么久之后,花的越来越漂亮,体型也大,还有几条已经彻底的变异了,通体金黄,看上起‘贵气逼鱼’。 小化不喜欢水,可是这水是从空间河里来的,它也就很淡定的抓着风峰的衣服,陪着他看鱼。 像他这样会看孩子,陪孩子玩的松鼠那绝壁要值个天价好吗!!!!比这些傻逼鱼要贵多了,怎么,我说的不对?你这么瞪我是几个意思?? 林家这栋小别墅因为这些古董的陪衬,价格也噌噌噌的往上涨,任谁家再有钱也不可能用这么多真货来装饰,财大气粗这四个字尤其配他,林书努力挺直自己的小身板,真是特别骄傲! 第二十一章 开张大吉 第二天店开张,可是那么大家店没有伙计怎么办? 林书一点也不愁,这段时间有风嘉的保安帮他维持秩序,而且他在每个玉下面都标明了年代,品质,雕刻形状的寓意,谁有意直接就联系他,而通过展览会他们的名气也打出去了,想招工还不是轻而易举。 饭桌上,一家人正紧锣密鼓的筹备明天的开张事宜,大人讨论,风峰自己吃饭剥虾壳,吃的满心满足。 一只白嫩的虾仁被放进他的小盘子里,抬起头,李黎温柔的笑,“好好吃。” “谢谢叔叔。”有礼貌的孩子才是乖孩子,虽然他一点也不喜欢这个人。 “明天周末,人会很多,保安人手够吗?”自从上次的吻,风嘉已经自动自发的把自己跟林家归为一家人。 “差不多,明天你来吗?” “有时间会去。” 林书默了,难道不应该是一定会去?真是特别不靠谱! “表哥来吗?”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与其自己在家猜测李黎会做什么,还不如直接问。 “去,你这么小的年纪做了这么大的事情,我肯定会帮你捧场。”李黎伸手揉他的头发,这回换到风嘉眯眼了。 第二天一大早,风嘉驱车走了,一家人换上了正装,就连风峰都穿上了一套黑色小西装,小领结配着白衬衣,发型特酷。 到了店里,保安那帮人早就等着了,一帮大老爷们站一排,统一黑色西装长裤,再戴上墨镜就能上演《黑客帝国》9,绝对妥妥的无压力! 定在上午9点半正式开业,然而除了林书自己定的花,陆续还有人送来香气扑鼻的花篮,一时间,店门前飘香阵阵。 可是花篮红色丝绸上的字让他犯了糊涂,他没有请这些人呀,什么黄恒石油公司董事长,某某汽车销售总经理,数字技术领航陈总…… 直到花篮摆满了店门口,再也放不下,林书看着排队送花篮的花店员工有点欲哭无泪,这是要干什么呀!简直不能忍!!! 李桂今天穿了一身紫色大花牡丹旗袍,把她这个年纪的中年妇女恰巧身上有的那一种贵妇人气质衬托的淋漓尽致,特意做的头发上别了一根簪子,是林书送的,懂行的人都能看出来,那整只凤凰的身体是用祖母绿镶嵌,价值不亚于一快清代羊脂玉佩。 自从林书习惯的偷菜换菜之后,家里人吃的都是他空间里的东西,除了水不能喝,可是鱼跟虾都是饭桌上常见的东西。 所以林左强跟李桂的身体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精神头也大多了,比起同龄人来说要好一大截,这也是林书愿意看到的。 林左强在店里招呼着客人,老顾客他来招待,林书主要负责新顾客。 李桂带着风峰到处看,这是她们装修完第一次到店里,现在的店面跟以前那个全是木架子的差距太大,李桂一开始都没有认出来这就是之前的老店。 店里隔断分明,灯光充足,天花板的四周挂着有年份的宫灯,那是非卖品,只是为给店里增加一些年代感。 靠墙的是两个鸡翅木博古架子,上面的隔断每层摆放了不同的器,物,大到青花圆口瓶,小到玉蝉,应有尽有。 林氏古董店主打玉,尤以和田玉为主,所以店中间摆放的展柜里才是店里的看门家伙。 而展翅重生这次并没有展出,一是因为展览会上已经大出风头,二是,林书还想依靠它来吸引更多的顾客,所以曝光过度,失去了神秘感,就达不到它本身带来的广告效果。 上午9点20分,被围的水泄不通的店门人群突然闪开了一条路,从古玩城大门驶进一排汽车,风大总裁特别拉风的出现在店门口,身后跟着一堆身着手工西服的老板们。 因为这帮人的突然出现,现场人群开始嘀嘀咕咕,纷纷开始猜测,林家是不是有什么靠山,怎么会把风天国际的总裁都请过来了。 看着手里不断多出来的名片,林书笑容满面的附和着,他终于知道那些花篮是谁送的了! 风嘉带来的人都是商业圈里有头有脸的人物,其中也不乏有喜爱玉的,而他们的购买力也是不容置疑的,仅仅开业当天,林书就卖掉了店里存货的大半,这让林左强笑的合不拢嘴。 中午大家在古玩城旁边的饭店吃饭,林左强一个劲儿夸奖风嘉,“想当初你送给小书那么多木头,已经值很多钱了,现在又帮我们带来这么多顾客,来,叔叔敬你一杯。” “木头?” 风嘉询问的眼神看向林书,林书急忙端起杯子,“是啊,是啊,以前的事不提了,今天真的要谢谢你,来,我也敬你一杯!” 这要是被当场拆穿了他要怎么解释卖掉的那些黄花梨木跟小叶紫檀啊,真是特别特别捉急! 风嘉端起杯子,举了举,嘴角挑起的邪笑让林书瞬间黑了脸,你一天不占便宜会死啊!! 中午吃过饭,风峰困了,李桂带他回家睡觉,而林左强跟林书依旧留在店里忙碌,风嘉也在店中转了转,蹭到林小老板身边。 “要不要解释一下什么木头?” 林书对顾客说了声失陪,便把他拖到一边,“这件事是我不对,我拿你做了挡箭牌,当初有人送了我好多珍贵的紫檀跟黄花梨,我说是你送的,你要替我保密。” “那我有什么好处?”特别不要脸的风大总裁指了指脸颊。 被林书一巴掌拍开,“大不了你看上了这里的什么东西我送你好了。” “真的?只要是店里的东西我可以随意挑?” “当然,展翅重生我不会送给你的,其他的只要在店里,你看上什么我都送你!” 特别信誓旦旦,林书说话真是底气十足,他今天一天的营业额都够他吃几十年的,真是财源滚滚进口袋! “我要……你!” “啊?” 说这话真是特别特别不要脸!林书瞬间爆红了脸皮,怎么能这么说,他又不是东西,不对,他是东西,也不对,额…… 头顶被揉了揉,“真想看到你脸红的样子,一定湿漉漉的……很可爱。” 林书愣了半天才发现他在说什么,正想傲,娇一下,店门前却突然来了一群不速之客,领头的竟然是许久不见的小五。 “呦,林叔重新开店怎么也不通知咱们一声,也好让咱们来祝贺一下以前的老东家。” 身后几个人附和着,林书仔细一看,真是够巧的,从他店里出去的那几个伙计都跟了小五,真是一丘之貉。 “来既是客,里面请。”林书强忍着怒气,今天是重要日子,而且来的人又那么有身份背景,不能失了分寸。 林左强也从店里走出来,“原来是小五啊,现在在哪儿发财呢,里面坐。” “林叔,我是什么样的人你也知道,开门见山的说,我今天来先恭喜店里重新开张,其次我想再跟林书比比,怎么样,切磋一下吧?” 如果说没有见到小五之前,还希望他能改过,认真的工作,但是现在看着他一脸张狂之气,林书算是失望了,不过也好,如果这次能让他彻底死心也是好事。 “好啊,那我们就来比比,你说怎么个比法。” “啪啪”小五拍着手往前走,身后一帮人也流里流气的跟着他向前。 “真是有勇气,那我们再来比一场,如果我赢了,林氏古董马上关门,开张关门真是可喜可贺的同一天啊,哈哈!” 林书撇撇嘴,有些不屑,“嘴张那么大,也不怕鸟儿拉使。” “你说什么!” “你再说一次!” 小五还未开口,他身后的人倒开始为他抱不平。 “那我赢了呢?” “我小五从今天起永远不再踏足玉,器这行!” 听完他的话,林书顿时警觉了,这里面有陷阱,敢说这样的大话看来是有备而来,但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他就不信有人能超过他的作弊器! 刚想答应,却听到…… “小五!” 严厉的声音来自贾师傅,他从门口挤进来花了不少时间,整整衣摆,恢复一副为人师长的模样。 “不要无理取闹!” “师父,我只是……” “你只是什么,这里面有多少大师大家,还轮到你在这儿丢人!” 眼睛一瞪,眉毛一挑,这熟悉的动作一出,顿时人群中走出三个人,“老贾,你竟然在这里!” “张老,红头刘,老古,你们怎么在这里?” 于是轰轰烈烈的砸场子到最后偃旗息鼓,变成了贾师傅的认亲大会。 店里人多眼杂,几个人转战去店后的仓库,仓库前半段被改造成会客室,招待客人非常方便。 只是人有点多,林书临时又搬来了几把椅子,几把清代四方扶手椅跟清代太师椅就这样牺牲在几个人的屁股下面。 小五被提着衣领教训,贾师傅对他是上了心,可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徒弟的品,性如何那是要看他自身,最后气不过,小五带人离开,贾师傅脸上尽是落寞。 看着几个人走进店后,李黎开始专心的看古董,林左强跟林书都在的时候他不敢这么光明正大的研究,看一眼便爱不释手的东西竟然要装作毫无兴趣,天知道他的心里就如猫抓一般。 第二十二章 “老贾,你太不够意思了,这么多年,你还真的不跟我们联系,就算你不想理我们,张老你总该记得吧,怎么说都算是你师父,你怎么能消失这么多年,一点消息也不告诉我们!” 红头刘表现的痛心疾首,他不明白人真能对朋友做这么绝,让他们担惊受怕一辈子就是老贾给他们的惩罚吗? 他头顶的那一撮红发,名字来历显然易见。 “今天是人家开业的大日子,咱们别在这儿说。” 贾师傅明显不想多提以前的事情,可是林书睁大眼睛,看着这几个年过半百的老头子,这明显是里面有事啊,不能听八卦真是有点捉急! “对,这个是小老板吧,昨天在展览会上可真是大出风头,我对你印象很深呀!” 林书笑呵呵的摸摸头,他还真被人惦记上了?蛋蛋的激动呀! “说笑了,我只是……” “初生牛犊不怕虎,小贾你就教出这样的学生?” 恩?恩? 林书愕然,这是什么情况?被称为张老的人突然开口,眼神凌厉的盯着林书,看的他后背一阵发毛。 “我的学生我想怎么教就怎么教,不牢师父费心。” 张老勃然大怒,“混账,那就是这么跟师父说话的!!” 难得看到贾师傅孩子气的头一撇,不想搭理的意味明显。 眯眯眼睛,到底是什么事,能让贾师傅记恨到如此,连自己的师父都不给面子? 不想承认,但是林书真的好像八一下,好好的八一下下!! 老古是一个头顶地中海发型的胖子,为了缓解气氛,转头问风嘉。 “风总怎么有空到这里来?” “因为林叔(书)的事就是我的事。” 不知道其他人有没有听出他话中的歧义,林书顿时又红了脸。 “各位都是古玩界的泰斗,今天能光临寒舍,真是令小店蓬荜生辉,大家先喝茶,有什么事以后再说。” 林左强到底是有经验,这三个人是跺跺脚都能让古玩界颤三颤的重量级人物,得罪了他们可不是那么简单就能平了的事情,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做做低伏和事老也就睁只眼闭只眼了。 “是这样的,林老板,我们也是昨天看过了展翅重生才过来的,能不能让我们近距离观察一下?” 林书早早的把东西搬了过来,他也不傻,贾师傅身上的故事以后再听,现在要先满足这些人的意愿,他们说一句话比底下人说一百次都管用,有了他们的评价跟口碑,那以后都是钱呀!! 眼前满满的都是红色软妹子,林书觉得别说是看一眼,就算是摸摸那都必须是妥妥的! 三个人被玉鹰吸引去了全部的注意力,贾师傅不屑的哼出声,有什么好看的,那还是他雕的呢,真是少见多怪! 风嘉不着痕迹的靠近林书,站在他身后,看着眼前那个圆鼓鼓的充满肉感的屁股,薄唇贴到耳边,一边说着小财迷一边揩油的捏了捏林书的屁股。 僵硬了身体,林书的脸再次炸红,这个老流氓! “呵呵”低沉的声音和胸膛的震动只能加深林书脸红的程度,林左强抬眼看向他们,又把注意力拉回了研究玉鹰的三人身上。 留了联系方式,三人意犹未尽的离开了,这忙碌的一天开业就此拉上了幕布,仅一天的销售额,林书做梦都能笑醒了。 林书留在最后关店门,在风嘉的大力协助下,店里还安装了远程红外线,最大程度的保证店内物品的安全。 林左强坐风嘉的车回去,黑色的商务别克上,林左强在副驾驶上沉默不开口哦。 风嘉专注的看着前方,林父不说他也假装不懂,演技真是特别特别值得点个赞! 路边的灯光匆匆略过他的脸,林左强开口,“小书是个好孩子。” “恩,我知道。” 车内再次沉默,车窗外的喇叭声闷闷的传进来,“我以前从来没有想过他喜欢男人,我跟他妈还等着他将来找个女人结婚然后生个孙子给我们抱,可是有一天,他突然来找我,告诉我他不喜欢女人。” “你可能不知道,小书以前有点淘气……” 风嘉憋笑,小峰喜欢的人他怎么可能不做调查,只是林书以前那种行径能用淘气来形容? “可是他现在长大了,就像他自己说的,他就是春雨过后一夜成长的竹笋。” 想到林书说话时的模样,林左强笑了。 “你也是父亲,应该知道看到孩子能让自己放心时那种心情,我为他骄傲,所以,我希望你能够真心对他。” 红绿灯的交叉路口,风嘉稳稳的停了车,“像您说的,我也有了小峰,父亲希望儿子生活的幸福快乐我能够体会,我会做到的,一辈子对他好,而且我父母早已经不在,不存在婆媳相处的隐患,您可以放心。” 听到最后一句,林左强呼吸一滞,虽然特别不相承认,可是看体型也知道自己家儿子肯定是下面的那个,喘两口粗气。 “可是,小书马上要上大学,我希望你们能在他大学毕业之后在一起。” 林左强这句话非常隐晦,表达的意思很多,第一,小书还是个学生,还在上学希望不要制造什么谣言给他增加困扰。 第二,不能在一起的意思非常明显好吗!!!!那就是不能在一起,不能发生超越肢体的接触,总之就是那个xxxx不行,绝对不行!!! “叔叔果然是开店的。” 言外之意是你果然奸商一枚! 林左强不屑,“先礼后兵!” 三人前后脚到家,原本回家睡午觉的小风正蹲在客厅的茶几上,肩头蹲着小化。 小红,小绿正在跟他说话。 “你们是哥哥养,为什么不听话?” “听~p……” “不听话的不是好孩子,你们不是好鸟儿!” 小红张开翅膀,展示自己漂亮的羽毛,“赐予你最高荣耀!” “赐~你……” 林书黑着脸把两只鸟从桌子上赶走,真什么狗血连续剧看多了,台词都会背! 风峰爬上他的腿,板着一张脸,“哥哥,你要爱护动物。” “哥哥很喜欢它们呀,前提是它们要听话。” “可是,它们也有自己的想法,为什么我们不能尊重它们呢?” …… 被小峰说的哑口无言,林书从来都是觉得动物就是动物,就应该听话,不听话没有人会愿意饲养它们。 小孩子思想单纯,这句话让林书反思了自己。 小红小绿都是空间出来的动物,它们可能本身就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而出现在它们生命中的陌生人应该是他! 白尾巴垂下来,林书揉揉小化的爪子,“你也是吗,嫌我的出现多余?” 顺着他的手指爬上他的肩头,大尾巴习惯性的搭上他的脖子,忠心为主的松鼠特别值钱有木有!!! 风嘉照例留宿,风峰被林书抱到风嘉房间里,放下小胖子,林书气喘吁吁。 趁机揩油什么的真是特别顺手,捏捏林书的腰侧,不满,“怎么这么多肉,缺乏锻炼了啊!” 转身被拍开了手,林书张着一口白牙,“再动手动脚的咬死你!” 虚张声势,天朝伟人说过,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风嘉顺手将他带进怀里,咬着他的耳朵。 “给你个机会,现在就咬死我吧,恩?” 风峰穿着小熊睡衣,捂住小嘴在床上笑着打滚,后妈很快就要嫁进他们家了,真是特别特别高兴! 一开始林书还未明白说这话怎么会让风嘉这么激动,后知后觉林小o的脸又爆了表,红透半边天。 从风嘉房里逃出来,林书整了整衣服,当着小风他都能流氓下去,这爸爸做的可真合格! 而他一走,风峰钻进被子里特别乖巧的跟他爸点了个赞,“爸爸好厉害,加把劲把后妈娶回家吧。” 一点都不出意外的得到了风嘉的夸张,父子同心,其利断金! 进了空间,林书在泉水里泡澡,莲花已经铺满了半个湖面,尖尖的花瓣组成的莲花一朵朵精致至极。 小红小绿在他的蔬菜园里蹦跶,林书闭上眼睛,用意念跟两只鹦鹉沟通。 是他的错,这个空间说不定是前人的,阴差阳错到了他手里,对整个空间来说他是外人,这里面的每一个生物都需要被敬畏。 林书一番话出自肺腑,以前他一直用主人的姿态在操控着空间里的每一样东西,而现在,小风的一句话让他醒悟了,空间的存在本身就是个奇迹,超越自然,虽不能说他是鸠占鹊巢,可对空间的心态要摆正。 沟通完的小红小绿飞向湖边,叼起衣服让林书穿上跟着来。 在玉山山脚下,小红站在他肩头,示意他闭上眼睛,把神识往玉山里探。 “你说神识?” 林书非常惊讶。 “快点照做!” 小红只有对小绿客气,对其他人全然一副‘我想打就打’我最大的女王姿态。 “别打,别打,我试试。” 神识即意念,林书集中精力,第一次,神识在他脑海中具象化了,两条发光的丝带缠绕在一起,慢慢的加粗加宽,然后渗进了玉山之中。 第二十三章 暗藏玄机 神识路过之地,玉山的遮挡如若透明,轻而易举的进到其中。 另林书吃惊的是,玉山之中竟然存在着一个玉,洞,金庸的小说《天龙八部》中段誉阴差阳错中闯进了琅嬛玉,洞,遇见了神仙姐姐的雕像。 林书苦,逼的看着洞里一副骸,骨,这个就是藏在玉,洞里,属于他的神仙姐姐吗?姐姐你真是特别特别骨感好吗! 收回神识,小红蹲在他脑袋上,爪子松松的抓住他的头发,小绿在一旁的树枝上看着他们。 “那里面的人是谁?” “把书拿出来。” 一人一鹦鹉同时开口,小红毫不客气的踩了他一脚,“拿书!” 林书咽了口唾沫,生物界的雌性为什么总是这么凶,再次感叹幸亏他不喜欢女人。 再次将神识凝结成一股,林书重新探访玉,洞,一张木头桌子,可惜看不清上面的花纹,无法分辨属于什么木种,一个玉凳,一张玉床,骸,骨就在离床不远处坐着,骸,骨边是一个书架,林书撤回神识,身形一晃,头昏眼花。 小化叼着一颗红果顺着他的衣服爬上去,小红又踩了他一脚,“都给别人吃掉了!” 林书虚弱的笑笑,“那不是别人,是我妈。” 高傲的扬起小脑袋,黑豆眼眨巴眨巴。 吃掉了红果,林书休息够了,“书架上好多书,你让我拿哪本?” “……” 小化甩甩尾巴,小红张开翅膀,两只动物像是在交流,林书趁这个时候去河里捡了好多鸭蛋跟鸡蛋,蔬菜也摘了送去厨房,河虾是小风喜欢吃的,也要捞。 直到他把明天的菜都准备好了,两只动物还是没有结束的迹象。 林书进房间找个两个花盆,把牡丹的植株移植出来,母株没动,林书舍不得,小分株也长的很好,顶了一个花苞,亭亭玉立的非常喜人。 先搬去了阳台,因为怕成活不了,林书特意把喷壶里灌满了河水。 突然响起那个养鱼的玉盆,如果把莲花能分出一支来就好了,上面养花,下面养鱼…… 之前留着风干的木头林书也看不出好歹来,做家具要风干到什么程度他一窍不通,只能等有空去问问贾师傅了。 只是果树也结了果,对于这种只针对植物体的飞快时间流逝让林书更加心怀敬畏。 满树的水果沉甸甸挂在枝头,林书揪了个啃,又摘了好多他喜欢的黄金梨出空间。 “砰砰……”小小声的敲门,林书只是想试试那父子俩睡了没有。 门应声而开,风嘉赤,裸着上身穿着短裤出现在他眼前,小腿肌肉结实,线条流畅,整个人看上去强壮却不让人反感。 “迫不及待要来咬,我了?” 林书磨牙,“你这个老色狼,满脑子都是橘,色思想,给你!” 黄金梨个大,品相不太好,果皮粗糙,风嘉抱了个满怀,当即皱了眉头。 “你怎么了?” “还是抱着你舒服。” “……” 风峰从床上跑下来拽住他,连鞋都没穿,“哥哥来陪我睡吗?” 摸摸他的头顶,“不是,送两个梨给你们吃,一会儿少吃点,吃完了去刷牙。” 梨被转移给风峰,小家伙胖胖的脸抱着好几个圆圆的梨一扭一扭的往床上走,画面温馨,喜感强烈。 拦腰被抱住,深吻让两个人瞬间沉醉,环住风嘉充满力量的肌肉,林书任由自己沉醉,md,他已经多久没有那个了,就连自力更生都没有,简直要憋死的节奏! 两个人正吻得深入,耳边却响起了一阵阵“咔嚓咔嚓”的声音,风峰自己洗了一个,两手捧着一个跟他脸差不多大的梨用小,乳,牙啃得正欢。 “你们慢慢吃,晚安。”推开风嘉,林书逃跑的功力渐长。 自己送上门被人吻,林书红着脸在房门后喘气。 从前调戏别人也没觉得自己这么容易就会脸红,现在倒好,越活越回去了,倒是纯情的厉害。 风嘉舔了舔嘴角,关上门,二楼陷入一片黑暗,另一间门在黑夜中缓缓合上,没有发出一点儿声响。 第二天一大早,林书吃过早饭去了店里,他昨天走的时候挂了招聘启事,今天应该会有人来应聘的,所以他要早早的去看着。 李桂给风峰收拾好书包,给他背上,小家伙还一脸没有睡醒的模样,昨晚吃的梨个头实在太大了,害的他一晚上起床上厕所最少有10次,不过,迷蒙中咂咂嘴,味道真好呀…… 风嘉的情况跟他儿子差不多,可就算晚上折腾着起夜,早晨起来也没有黑眼圈。 而收拾完,李桂又在他手里塞了一个梨,嘱咐“这个要吃过饭再吃,让老师给你切开,但是不能跟人家分着吃,咱不分梨知道吗?” 风嘉一转头,餐桌上的盘子里正是昨晚林书给他们吃的黄金梨,皱了皱眉。 风峰收拾好了,风嘉开车送他上学。 林左强在看晨报,李桂叹气,“如果小峰是咱们孙子多好。” “现在已经是了。” 李黎下楼吃早餐,问早之后道,“姨夫,我想搬出去住。” “恩?住的好好的,怎么要搬出去呢?” 李黎找的理由倒是非常充足,他这个年纪找个女朋友很正常,可是如果住在一起那肯定大家都不方便了。 这句话提醒了林左强,这倒是,那以后还是让风嘉带着小风搬过来住好了,等小书大学毕业再让他们搬出去。 于是当林书晚上再回家的时候,李黎已经搬走了。 冷笑一声,住在他们家还算安分,不过搬出去也好,他空间的东西还不想给白眼狼吃呢! 可转念一想,上辈子李黎住在他们家直到他死,现在为什么又突然要搬出去,难道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不怪林书草木皆兵,实在李黎上辈子把他坑苦了,所以一有点风吹草动,林书就不可避免的往坏的方面想。 而晚饭时,林左强强烈邀请风嘉到家里来住的时候,风嘉倒是愣了下,风峰特别上道,猴子一样顺杆爬,跟奶奶撒娇,给爷爷端茶。 最惊讶的算是林书,“爸?” “哥哥不喜欢小风是吗……” 小家伙圆滚滚的脸委屈的跟包子一样,大眼睛里泪水迷蒙,要是林书敢说不喜欢,这眼泪分分钟掉下来,妥妥的! “没有啊,哥哥最喜欢小风了,别哭。” 撅起小嘴,风峰有样学样向林书索,吻。 “……” “……” 四个大人一头黑线,撅的时间长了没有得到想要的东西,小家伙开始抱怨,“哥哥为什么不亲我,为什么只亲……唔唔唔。” “吃饭,吃饭,这个鱼对智力开发有好处,小风多吃点!” 被塞了一嘴鱼肉,小风咀嚼的欢,看着四个大人各自不同的脸色,他的得意的冲他老爸眨眨眼,得到风嘉一个赞赏的眼神。 “咳咳,小书,今天有人来应聘么?” “有,我挑了三个看起来老实的,而且他们的档案已经在人才市场那边备份过了。” “恩,店里虽然装了摄像头,可是还是要小心,待遇方面可别亏待了人家,心里受委屈的时间一长,可指不定能做出什么事情来。” “我知道,放心吧。” 李桂默默的给林左强夹菜,一顿饭吃下来,她一言不发。 关卧室门关上,李桂伤感又气愤,“你让风嘉住家里怎么不跟我商量!” 她不是傻子,风嘉对儿子的态度她看得出来,一个离异的单身爸爸总是借各种名义来家里蹭吃蹭住,倒不是家里负担不起,而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今天小风说的那句话什么意思还用再解释一下吗?儿子这是长大了,要嫁出去了,做娘的心里怎么可能好受,而且她生的是儿子不是闺女呀! “当初不还是你劝我要看开点,他喜欢男人还是女人咱们不干涉么,怎么到现在真的看到一个男人要接手你儿子,心里不舒服啦?” “那最起码你跟我商量一下,那可是我儿子!” 林左强换了睡衣,不在意的摆摆手,“算了,算了,你看他现在的样子还需要咱们担心吗?以前怕他养不活自己,玩的太过分,现在他长大了,做的事你也看到,还怕什么,反正饿不死他。” 李桂狠狠的捶了他一拳,“都是你,你当初怎么不劝着他点,害他现在还要找个离婚的。” 笑呵呵的抓住自己老婆的手,林左强倒是看开了,“我觉得风嘉这个人还不错,你不是想要孙子吗,小风不也挺好的,而且风嘉公司做的也大,小书跟着他不会吃亏的,放心。” 李桂冷冷的嘲笑他,“说这么多好话,你是看他送你的茶具不错吧!” 林妈妈真是特别特别一阵见血! “那他送你的面膜也不错,闻着还很香,看,皮肤也细腻了不少,整个人看起来都年轻了。” “是吗?我也觉得挺好的。” 叹气,李桂接着道,“这孩子确实挺好,整天送一些补品什么的,可是他年纪有点大了吧,小书还在上学呢。” “这个你操心什么,我不是还比你大五岁,儿孙自有儿孙福,咱们就别操心了。” 要不说风大总裁行事高杆,潜移默化中就把岳父岳母搞定了。 第二十四章 不分你我 林书已经三天没有见到小化跟两只鹦鹉了,泡澡的时候,一片莲叶飘到他眼前,百无聊赖的拨弄着玩,自己身上发生的变化他可以看到,抬起手,细腻的皮肤看不到毛孔,骨骼纤细,白皙的像莲藕。 叹气,他是男人啊,要这么白干什么,但是泉水的功效,他隐约也知道,洗完澡后,啃着苹果,林书倒腾了一浴缸的泉水,去父母门口敲门。 父母的身体是他最上心的,重活一世,亲情在他心里占得分量是其他情感不能比拟的。 林书琢磨着是否要把空间的事情跟父母说一声,想来想去,还是算了,不存在的不需要担心,父母一旦知道了,恐怕会日夜担心自己的空间会不会暴露出来,让父母为自己操心这种事他上辈子做的不少了,现在,敬谢不敏。 店里新来的三个人是正儿八经儿的古董导购,其中一个叫阿荣,他所具备的古董知识不亚于半路出家的林书。 另外两个也是在其他店里做过两三年,经验丰富的老人儿,这三个是林书在众多应聘者中挑选出来的。 经过展会,林书这个整座古玩城最小的老板已经出了名,可是他做老板也只能在放假的这几个月,九月初学校开学,他就不可能在这么悠闲的在店里晃了。 林书对自己的学校生活也有了规划,反正礼是送过了,再搭上点东西,转系好了,正巧在报考系别的时候他看到里面有一个地质工程系,地质矿产、地质地理、矿物学、宝玉石学,这样的话,去学校里系统的学习一下玉,器鉴定,也比他整天只知道真假说不出名堂好的多。 有了目标的日子过得充实,林书一边顾着店里一边跟着贾师傅继续学习,这一天,风嘉突然给他电话,让他带上店里几个有年久小东西去公司。 风天国际,是r市最大的跨国公司,也是r市最早上市的一批公司,林书隐约好像记得上辈子听说,在后来的经济危机中,存活下来的公司之中带头的便是风天国际。 算算时间,他重生在19岁,也就是说,那次席卷全球的经济风暴在他20岁那年的夏天即将爆发。 如果不是这次风嘉突然提出要他来公司,林书是不会记起这件事,因为古玩界,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那次经济风暴并没有影响到他们,歇业跟开业对他们来说都一样,因为经济风暴跟冤大头一样不是每天都有的。 可是,那也只是上辈子的情况,如果照他现在的营业额来说,经济风暴来临他肯定受到影响,林书蛋蛋担忧,真是特别特别捉急! 前台小姐画着淡妆,唇膏淡粉,看上去晶莹剔透,林书撇撇嘴,在她的引领下去了总裁室。 “进来。”隔着门板风嘉的声音仍旧很清晰的透出来,林书一瞬间竟然紧张的抱紧了手里的包。 这种莫名其妙的紧张感是怎么回事! 推开门,林书进了传说中的总裁室。 整整一面墙都是玻璃,采光率百分之百,这么高的距离从上面看下去会不会恐高啊? 脚边是两株大绿萝,林书抬头看,这是盆栽么?感觉好像进入了植物园。 “傻看什么呢?” 在林书打量周围的时候,风嘉来到他身边,搂住他的腰,把他往椅子上带。 “总裁办公室也不过如此么。”这话里饱含着浓浓的酸味,林书瘪嘴。 “那你觉得应该是什么样的?” 转了一圈,大书架,必备,办公桌,必备,电脑,必备,好像也没缺什么东西。 “对了,应该有个休息室。” 额头落下一个吻,从身后探过身子,一只手搭在皮椅上,另一只手放在桌子上,将林书整个人都圈在自己怀里。 “你是让我白日宣淫么?” 林书转过身,把包放在桌子上,“你爱怎么样就怎么样,你要的东西我带来了,要干什么?” “你!”风大总裁觉得就算现在做不了什么实际的,能口头上占占便宜也好。 “什么?”后知后觉的林小0喷了火,这个流氓色狼,简直不能忍!! 暴徒被控制住,两个人的位置掉了个个儿,风嘉抱着他坐在椅子上,宽大的老板椅有足够的地方容纳下两个男人挤在一起。 被成功偷袭亲亲摸摸的林书憋红脸,两只手被包裹在风嘉的手掌中。 “不闹了,一会儿陈总会来,他比较喜欢你倒腾的小东西,开业那天他还去过,记得吗?现在我们要投其所好,只要他喜欢这些小东西,这单就跑不了。” “你是说要把这些东西全送给他?” 风嘉看着他一脸肉痛不舍得的财迷模样笑了,“不全送给他,一会儿你摆到书架后面,让他自己挑。” “拿我的东西送人,你也好意思。” “你是我儿子的后妈,跟我还分你我?” 林书挪挪屁股,一脸严肃的开口,“我觉得现在的首要问题是,要把它们摆上去!” 收紧手臂,风嘉贴近他的耳朵,温热的呼吸喷上去,“不着急。” 你不着急我着急,别以为隐藏在他屁股下面的东西他不懂,他也是爷们!纯的! 两个人腻腻歪歪的在办公室里磨蹭,林书努力守护自己的节操,别让它们掉一地。 “对了,对了,李黎现在怎么样了?” 风嘉握住他的手翻开文件,“让我猜猜看,李黎是你表哥,可是你却指名带姓的叫他,还隐约透露出一些他不是好人的讯息给我,是什么意思呢?” “哪,哪有什么意思,我没有别的意思。” “据我了解,你们很多年不见了,这应该是长大之后第一次见,而你并不是一个防备心很重的人,之所以你对李黎这样的态度,是因为他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 林书瞪大眼睛,但幸好他背对着风嘉,这种异样的表情并没有被发现,心里警铃大作,这个男人太危险,洞察力让人害怕! 身体更加贴近,风嘉几乎是趴在林书身上,“可是到底是什么事呢?” 林书突然挣开他的怀抱,小身板像刺猬一样,“永远不要把自己想的太聪明,自作聪明的人很讨人厌!” “呵呵,一触到底线就炸毛,属性很可爱。” “……”大哥我是在跟你严肃的跟你说,你那一副‘你又调皮了’的宠溺表情是哪个次元的? 真是叔可忍婶不能忍! 内线电话响起,红灯闪烁,前台小姐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总裁,陈总到了。” 深吸一口气,林书决定不跟这个男人计较,耳边听着风嘉让人进来的命令,手忙脚乱的把玉,器摆上去。 这个陈总一进门,林书就差点笑喷了,这个肚子是有了几个月的身孕啊?开业那天人那么多,他根本都记不全,脸熟儿都难。 只是没想到风嘉对他根本不设防,把他介绍给陈总之后,就让他在旁边听着他们的商业方案,一连串的数字跟公司之间的复杂关系把林书弄晕了。 直到陈总装模作样的提出书架上的小东西真是够别致的,林书这才来了精神。 林书带了5件,件件精品,两件春秋时期的玉琮,玉质不如白玉,可贵在年代非常久远,又是祭祀用品,学术价值比较高。 一只蓝田玉吊坠的貔貅,一个红玛瑙的戒指,还有一个是和田白玉的玉蝉,因为是死人的口含,一开始林书并没有把它拿出来,而看到陈总在仔细看过那四件之后兴趣缺缺的模样,这件才被拿上桌面。 一见到这个玉蝉,陈总的眼神就直了,玉质并没有渗进很多杂质,这只玉蝉个头比较大,玉质通透,但是常年不见光,林书担心有人会嫌弃它晦气。 这个单子因为这个玉蝉搞定,陈总走后,风嘉抱着林书狠狠的吻了一下,跟陈总的单子谈过好多次,一直因为对方的要求很高,又没有什么弱点,难以下手,这个案子已经拖了快两个月,如果这个月月末再拿不下来,恐怕他之前的努力就付诸流水了。 阴差阳错间知道了陈总喜欢玉,风嘉这才动了心思,毕竟这一单成了,这个年度的集团计划就完成了一大半。 用一个十几万的小东西换风天国际全部员工的半年营业额,稳赚不赔。 林书揪着风嘉的衣领控诉,“他把最值钱的拿走了,你怎么赔给我!!!” “把我赔给你,任你处置,嗯?” “你别想再去我们家吃饭了!” 搂在林书腰上的手臂缩紧,“林书!” 这是风嘉调戏他以来第一次这么严肃的跟他说话,林书顿时提高了警惕。 “我值得你信任,我不会害你。”所以……你到底隐藏了什么秘密? 林书歪着头看他,一脸嫌弃,“别以为你这么说我就会改主意,说好听的我也会。” “在这儿陪我,一会儿带你去吃饭。” 风嘉开始工作,林书百无聊赖的玩着手机上的游戏,时不时抬起头来看他一眼。 总觉得他们没有任何的告白跟轰轰烈烈的爱情就突然如老夫老妻一般在一起这种神发展特别特别不科学,而且,林书曾经以为他这第二次的生命就是为了赚钱,然后报仇。 可是,林书挠挠头,跟风嘉在一起,他总是能忘记上辈子的事,那种报仇的心情被这个人磨灭的很彻底。 第二十五章 暗自指点 “有什么话想跟我说?”风嘉看完销售部递发的业绩,头也没抬的问。 “你们公司经营状况怎么样?” 风嘉笑,“怕我养不起你?” “我是说,如果万一发生点市场上的波动什么的,你们公司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林书琢磨了半天,决定还是旁敲侧击的问问他,就算他们没什么……关系,也还是朋友么,而且他不想看到风天国际出什么事。 上辈子风嘉是如何挺过去的他不清楚,可以从他重生的那一刻开始,一切就不同了,很多事情没有按照历史轨迹发展,像他有了空间,大兵砸了他们家的店,他去淘宝遇上李黎,再到李黎搬出他们家,一切的一切都不同了,所以他担心,现在的风天国际会不会在某一天坍塌掉。 皱眉,“为什么这么问,你知道什么消息?” “我是觉得现在的市场膨胀的这么厉害,很像以前的那种经济危机爆发的前兆,通货膨胀什么的。” 林书装作不在意的提起,他不能表现的太过刻意,风嘉的洞察力太让人竖汗毛了。 风嘉盯着那个在沙发上玩手机的少年,经济危机有周期性,但是现在的市场并没有表现出什么预兆,倒是有些经济学家在财经频道上预言过,最迟明年会经济危机会爆发。 尽信书不如无书,现在这种市场状态下,国家只要采取经济干预手段不会有什么太大的风险,而且很多专家都没什么真才实学,只是挂了个名头而已。 “放心,风天国际不是一天两天奠定的基础,它关乎到几千员工,我做了风险规划。” “那你最好小心点,如果要撤回海外资金现在也该着手了吧,像菲毛冰那样的小国家根本不需要开市场,哦,对了,还有尹倪国那边,未雨绸缪应该是一个成功的商人经常会做的。” 林书缓和着呼吸,虽然心跳指数已经快要跳爆表了,表面上仍旧是装作很淡定的玩游戏,来躲避那个灼灼的探究目光,可谁知,他屏幕上的英雄早已经膈屁了,演技媲美影帝什么的,真是特别特别值得点个赞! 因为林书记得,经济风暴刮起之前,那两个国家接连发生了海啸,死伤不计其数,本来危机也没有来那么早,那两个国家的海难是一个导火索,导致了各大产业链的断裂,崩塌。 他倒不是知道商业投资会失败,但是这么大的事,肯定会影响到商业发展,人们吃不饱饭的时候,谁还会去买你的东西? 而当第二年经济危机爆发的时候,风嘉因为撤回资金转而投资其他国家,在社会经济持续低迷的时候,风天国际不仅稳固了它在r市的主流企业地位,更是一跃成为国内30强企业。 分公司遍布全国的时候,风嘉接受采访,说他这一生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大的成功,是因为在风险来临的时候,他身边总有贵人相助。 当时林书坐在观众席上看着他一身西装革履,谈笑自如的回答,心理特别不爽,明明是他的功劳,为什么要对着女主持笑? 还笑的那么灿烂,生怕别人不知道你八颗牙是吧,晚上回家给我跪键盘去! 偶尔的傲娇神马,真是可萌! 当然这是后话了。 到中午,风大总裁合上桌面上最后一本文件夹,一天的工作量,挤压在一上午全部完成,爱情也不一定会造就昏君,说红颜祸水的那些人,完全不懂得如果君主本身不愿意,又有哪个红颜能左右了他们的思想。 去幼儿园接了风峰,小家伙看到林书很激动,他现在在林书家吃,住,良好的生活跟作息习惯,已经让他瘦下来了,隐隐开始像风嘉发展,一身天蓝色休闲装,小帅哥一般的气质,妥妥的! “爸爸,下午我还要上学吗?” 风嘉在开车,特别爷们的准了,“不去,带你去游乐园。” 抱着林书的腰,风峰小幅度的在他身上打了个滚,“爸爸最好了,哥哥也跟我们一起去!” 一家三口在游乐场待了一下午,风峰毕竟是小孩子,玩的最疯,小短袖汗湿全部贴在身上,还大叫着要去玩过山车,林书也被风嘉拖着去了他从未尝试过的项目。 这个男人在哪儿都是闪光点,西装脱下来随手搭在胳膊上,明明带着孩子,却也是一副“我是老大,我在审查”的模样。 夜晚的游乐场灯光闪烁,摩天轮正在缓缓上升,风嘉抱着已经睡着了的风峰坐在一边,林书从高处向下看。 “以后每年小风的生日都来这里好不好?” 林书惊讶,“今天是小风的生日,你怎么现在才告诉我,我什么都没有准备!” 风嘉忍不住扶额,听话都不会听重点,情商真让人捉急! “我是说,以后的每年我们都一起来。” 林书瞪着他,眨巴着眼睛,这是变相的告白? “其实,我并没有对你有什么特别的感情,只是单纯的觉得跟你相处比较舒服。”斟酌着开口,林书尽量说的委婉,他上辈子就认真过那么一次,还被狠狠的伤了心,最后弄得车祸死亡。 “我之前谈过一场恋爱,不,是暗恋,可是到最后那个人一直是在利用我……所以,现在我觉得,恩……我是说我不能……” “你讨厌我?”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就够了,别皱眉,我还是喜欢那个喜欢炸毛的你。” 如果不是在摩天轮里,林书真想扑过去掐死他,什么叫喜欢炸毛?他什么时候炸过毛?你们全家才炸毛! 真是特别特别不能忍!! 等下,他……他说,喜欢???!! 果然听话不能听重点,令人捉急+10086!!! 在回来的路上,风嘉一直在他小声耳边说话,什么正式在一起的日子是小风的生日,真是双喜临门巴拉巴拉的…… 车在车库停下的一刻,风峰就醒了,一路小跑进屋,李桂做了一桌子好菜,还买个一个大蛋糕,林左强为小家伙挑了一个羊脂玉观音挂在他脖子上,全家人都准备了礼物,只有林书两手空空。 吃完蛋糕风峰挺着小肚子躺在沙发上看电视,今天真是累坏了,看着看着眼睛就眯起来,慵懒的模样萌人一脸血,妥妥的! 林左强跟李桂出门散步,风嘉去洗澡,林书坐在风峰身边,问他,最喜欢的生日礼物是什么。 小家伙已经处于半睡半醒之间了,迷糊了半天,说要哥哥做他妈妈。 林书问他为什么要他做妈妈,小家伙瘪瘪嘴,撒娇般搂住林书的大腿,妈妈从来都不管他,小时候还打他,他不喜欢她,哥哥对他好,他也喜欢哥哥,所以要做妈妈。 林书心疼的亲亲他的脸,风嘉在楼梯转角忍不住憋笑。 第二天早晨起床,林书发现空间里小化跟两只鹦鹉出现了,小化叼着红果,让林书吃掉。 小红再次指挥他用神识进入玉山,这次不光是要拿书,还要从玉山后用神识打出个洞来。 林书默,当他是老鼠吗,还打洞? 虽然不满,但是这肯定是对他有好处的,所以当林书全身脱力用最后一丝神识成功打穿玉山之后,他昏过去了。 再次醒过来,林书发觉身下好凉,不断地散发着凉意,让他抱着胳膊摩擦了两下。 一扭头,一副骸骨睁着两个黑洞洞的窟窿眼看他。 !!!!!! 瞬间爬起来,一身冷汗有木有,这么坑爹,你吓唬谁呢! 站起来他发现自己身处洞中,刚才躺的地方就是玉床,怪不得这个骨头这么眼熟,连花色都一样????! 见他醒了,小化从书架上叼着本书跳下来,抽走书,林书发现这是一本族谱,前面一连串的繁体字,他只能认出几个,但是越到后来字的笔画越少,他认的就越多。 直到看完,林书发现这是林书族谱,这副骸骨估计就是上一代空间的主人,应该是他的祖宗辈儿。 因为在族谱上他压根儿没有见到自己的爷爷跟林左强的名字,应该是隔了好几代的前人。 小化蹲在地上看他,偶尔转头小红眼盯着那副骸骨看一眼,再转头看他。 揉揉它的脑袋,“这是你前任主人?”说完紧接着又自言自语,“应该不是,没理由他都死了你们还活着,而且看你们的模样应该也没多大。” 在玉山下不远处,林书挖了个坑把祖先埋了,不管怎么样,他现在继承的是人家的空间,敬畏,不管是对这份恩情还是对祖先的敬重。 书架上的书,大多是繁体,还有些鬼画符一样的文字,林书把看得懂的先挑了出来,这些书本身已经是文物古董了。 没时间多做了解,林书吃了早餐到店里去,再过几天他应该上学了,趁这段时间赶紧多多体验一把当老板的感觉。 只是今天来的人,让林书的好心情跌掉了谷底,蓝妮儿! 招待了半天,林书跟她打太极,如果是旅游的话他可以陪着,如果是想在这儿住两天也可以住他们家,可是如果其他事他就帮不上忙了。 蓝妮儿知道他在兜圈子,也就挑明了,她想在店里工作,这个女人,心眼多,她就打定主意,自己装装柔弱,林书不会那么绝情。 林书考虑半天,最后同意了。 他不再是上辈子那个傻蛋,其他人的品性他看不出来,可是这两个狗男女他可是一清二楚,很好,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闯进来,呵,这可是你自己要求的! 李黎在风嘉的掌控中,那个人精,李黎在他手里应该翻不出大浪,而这个女人顶着厚脸皮嫁给他爸,不,是嫁给他们家的钱,伙同李黎一起掏空了父亲的家底,现在无论她是想故技重施还是有什么其他目的,他林书,绝对不会再放过她! 第二十六章 天才 学校开学在即,林书的专业也调剂到地质工程,这也就意味着要重新见到上辈子的同学几率非常小,校区很大,系别不同导致同校同学可能四年都见不到一次面。 新生报道当天,风嘉推掉了所有的会议,专门开车送他。 t大是r市有名的一流大学,离林书家比较远,一个城南一个城北,可是离风天国际很近,大学城都扎堆,周围分布的企业很多,许多公司直接把大学生就地消化,在为促进大学生就业方面做得非常好,特别值得点个赞! 林书家在本地他不需要住校,所以也就没有被分配宿舍。 只需要找到班主任领新书,再到新生报到处看一下地质工程系在哪儿,就有专门学生会的学长学姐带他们去。 学长非常热心,在把林书送到系门口的时候还特意留给他自己的电话号码。 可惜学长刚走,风嘉就把号码删除,做事一点也不拖泥带水,特别干脆利落,林书哭笑不得的看着他,如果以后都让风嘉来学校,那他就不用交朋友了。 找了班主任,领了书本,风嘉陪着他,直到开完班会,自由活动。 没有宿舍,风嘉帮他把书本搬回家,对于t大,林书比谁都熟,他曾在这里待过四年,除了跟那帮体育生吃喝玩乐,平时没事他就喜欢追小男生玩。 想起自己的风流韵事,林书偷偷的瞄了眼风嘉,高大的男人一身结实的肌肉被包裹在白衬衫之下,身体修长,脸又长得那么惹人,路过的学姐都在捂住嘴议论。 不自觉的挺起胸膛,恩,很好,这个男人对他表白了,你们都没有机会,傲娇属性全开,真是特别特别骄傲! 在车上,林书迫不及待的翻开课本,尤其是宝石鉴赏,他是专门搞玉的,可是店里时不时会收像玛瑙,祖母绿,翡翠之类的宝石。 贾师傅跟父亲只对□□非常精通,对宝石便有点模糊了,林书想通过学校的学习把他缺失不懂的地方补上。 风嘉看他特别感兴趣不由得调侃他,“早这么用功也不用找校长调系。” 林书用书盖住脸,不打算理他,这个男人有点成绩就喜欢翘尾巴。 林左强送的两个瓶子只能让林书以体育特长生的身份进来,可是转系很困难,幸好风嘉跟校长是熟识,校长卖了他个面子才同意林书转到地质工程系。 而风嘉跟校长谈完之后才知道林书那成绩,两门加起来都不到满分。 不出声不代表不能腹诽,他都已经知道错了,再说,那是以前的他好么,以前不代表现在,现在他想学了,而且学什么都很快! 长时间的吃空间的食物,小风除了身体有变化之外,原本聪明的小脑袋也越来越灵光了,考试什么的都不在话下,林书这边开学,小家伙也该升一级了。 想到小风,林书冒出头来,“对了,你说要让小风跳级能行吗?他还这么小,要是有人欺负他怎么办?” “不用担心,他不欺负别人就不错了,前天你去店里,我带他去测了智商,你知道他的iq是多少么?” “100?” 风大总裁挑起嘴角,神情骄傲,“143!” “哦,还可以呀……” “呵呵,你知道140以上的智商是什么吗?” “是什么?” “天才或者接近天才!” “小风是天才?!”林书瞬间坐直身体,觉得不可思议,毕竟那小家伙整天抱着他撒娇,说些软绵绵的话,这样的一个可爱小家伙竟然是传说中的天才? 风嘉伸手揉揉他的头发,之前他带小峰去测过,才刚刚120。 最近带他测试是因为风嘉觉得自己的灵敏度上升了,给小峰做是个顺手,没想到他的灵敏上去了,小峰的智力提高了。 作为一个能把企业做大做强的boss,风大总裁自认为自己脑筋很灵活,洞察力跟分析力绝顶,就像下棋,他可以看到棋后3步,而小峰最可以看到5步以后。 他们这种变化是在林书家住过之后才发生的,还有那天晚上林书回家明明没有再出门,可是睡觉前却给他们送了梨,那梨的把儿还是湿的,他能确定是刚从树上摘下来没过多久。 林家有个后花园,可里面都是林妈妈种的花,那么林书那些梨是从哪儿来的? 还有那只白松鼠跟鹦鹉,虽然每次不见了的时候林书都说鸟儿是放飞遛弯儿去了,松鼠不知去向,可是养宠物的主人在宠物自己失踪之后,从不担心,这点林父林母不放在心上,他可是看在眼里。 林书房间的那个阳台他也去看过,像个迷你植物园,可是他在里面没有看到过鹦鹉生活过的痕迹,比如说爪痕,或者是粪便,鸟食放在小圆桶里已经板结了,看得出来应该很久没有被动过。 从种种迹象来看,风嘉确定林书有秘密,可惜他还没有进入他的内心,总有一天,他会让林书会心甘情愿的对自己说出那个秘密。 “我想那个机构还是很权威的。” “天啊,你太厉害了,竟然生了个天才!” “这是后天养成的,而且是你的功劳。” 林书撇嘴,“他是你儿子,那肯定是你的功劳!” 风嘉看了他一眼,伸手揉他的头发,到底是谁的功劳呢……这是个问题…… 两个人把书都搬回家,之后驱车去了店里。 林书没有打算把蓝妮儿介绍给家人,上辈子,这个女人把他家害的那么惨,他就是有意避免蓝妮儿见到他父母,可惜,人算不如天算。 他才离开一上午,踏进店门,就见林左强跟蓝妮儿在店里谈的甚欢,林书当即黑了脸。 店里客人比较多,店员陪着顾客谈价格,三三两两的聚堆儿之后,林父跟蓝妮儿的组合就非常显眼。 眼看着林书的脸拉长,情绪出现明显的变化,风嘉试图帮忙解围。 “别生气,应该只是在……” “爸,跟我来!” 丝毫没有听见风嘉的话,林书冲过去一把把林左强拽走。 如果没有上辈子的‘后妈’事件,任谁看到这一老一少都不会往爱情方面想,可是看到两个人在一起的画面,林书第一反应就是乱搞! “爸,以后你不要单独跟小姑娘在一起,你也不看看别人看了会怎么想。” 林左强愣了下,没想到林书竟然往那方面想,顿时气儿不打一处来,他林左强一辈子坐得端行得正,没想到在自己儿子心里是这样一个形象! “你这个臭小子,翅膀硬了是怎么地?敢这么跟我说话!” “你要是做的好,我也不会这样说,你以后离那个蓝妮儿远点!” 没想到林书寸步不让,林左强举起手要打他,他这老脸还要不要了,被儿子说行为不端! “爸,别动手!”风嘉从身后拦住林左强,“小书,道歉!” “我不,这么大岁数了,跟一个小姑娘聊得那么开心,他不要脸我还要呢!” 林书倔强的扭头不道歉,他满心满眼都是害怕,害怕再一次看到父亲跟蓝妮儿的结合,最怕的是再看到自己那个悲惨的结局! “你听听,你听听,我在他心里就是勾引小姑娘的人,我这爸做的窝囊啊,让我儿子这样看我!” 林左强扭头出门,风嘉叹了口气,可解铃还须系铃人,父子间的问题只能由他们自己解决。 “去道歉,他是你爸,你竟然这样跟他说话。” “我不去。”如果这样能让父亲离那个女人远点,他宁可伤害父亲。 风嘉揉揉他的头发,“为什么你不觉得是那个女人故意要勾引爸的呢?” 林书顿时抬头看他,啊……没错。 因为他害怕就要伤害父亲么?再说那个女人心计那么种重,如果她是抱有什么目的的呢? 蛇鼠一窝,李黎到底跟她有什么计划,如果自己真的因为她伤了父亲的心,那么……挑拨离间! 反应过来的林书拔腿往外跑,终于在路边拦住了正要上车的林左强。 “爸,爸,对不起,是我不好,我一时糊涂,我们回去,我把事情跟你说明白。” “回什么回,小书我从来没有想过我在你心里是那么不堪。” 恶语伤人六月寒,好说歹说终于把林左强劝了回去,两个人在待客室说了好久,风嘉坐在前店,蓝妮儿一脸无辜,可怜兮兮的问会不会有事。 这女人矫揉造作,可不是每个男人都吃她这套,风嘉随便安慰了几句便专心看起玉,器来。 蓝妮儿主动上前为他讲解,但始终又保持距离,途中不断的找寻一些幽默的话来调节两人之间的气氛。 在回去的路上,风嘉告诉林父跟林书,这个女人不简单,他下午估计是体验了一把林父经历过的事情。 开学前三天没什么事,各种大会,社团之类的,林书没有参加,他有件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李桂做了一桌子的菜,用保温盒装了,还煲了点汤,当然这些材料来自空间。 末了林书特意带李桂去理发店做了造型搭配,配上一套翡翠的首饰跟一件淡蓝色的旗袍。 母子俩收拾齐活儿去店里慰问,菜是为店里员工带的,让他们感受一下能在林书古董店打工不仅待遇没有问题,还有老板的妈亲自去感谢,增加亲和力跟团队凝聚力…… 三个小伙子统一把李桂夸得天上有地上无,一个劲儿赞叹菜好吃,汤好喝,蓝妮儿默默的吃着菜,看着李桂身上那价值百万的东西。 林书在李桂‘慰问’过程中全程陪同,开业那天李桂看着小风,没有仔细了解过店里的东西,林书免费讲解,绘声绘色。 于是直到李桂离开,店里伙计开始八卦的议论,羡慕,赞叹声不绝。 林书看着笑着骂他们嘴里没一句实话,余光看着蓝妮儿一直目不转睛的盯着柜台里一套鸡血石镶嵌的首饰。 “喜欢吗?” “很漂亮。” “是啊,确实很漂亮。” 林书记得上辈子蓝妮儿手脚有点不干净,他偶尔回家一次就会发现家里的装饰品少那么一两件,都是易碎品,他这个后妈统一的理由就是打碎了。 现在店里有摄像头,每次值班也都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应该会杜绝她下黑手的机会。 可看着她这直勾勾的目光,还是有点担心,所以在所有人面前提出来,倒是能增加大家的关注度。 一旦东西不见了,也会有人很快发现。 第二十七章 “啦啦啦~”林书一边用神识摘着菜一边哼歌,手上还翻着书,一心三用,特别特别牛气! 自从那天之后,蓝妮儿就乖巧了许多,没再做什么多余的事,可谁又知道她是不是在打什么坏主意,这女人一肚子坏水。 林书现在每天乖乖上学,没课回家,或者来店里,三点一线这种规律异常的生活竟然出现在林少爷生命中,想想之前,再审视现在,真有种物是人非的感觉。 地质工程系,这算是个冷门,可是架不住t大名声在外,所以系里人也比较多,林书分在6班,班里一共39个学生,算是小班,可这里面家在r市的只有3个人,除了林书还有一个家里开典当行的穆贵林,和父亲是银行行长的何荣。 三个人在学校里没有宿舍,一年见不了几次的班主任进行宿舍检查,三人被留在教室里,年纪相仿,聊着理想、兴趣就成了朋友。 何荣身材比较高大,国字脸,理了个平头,看起来就像谁家雇的打手一般,激动的时候说话声音很大,完全没有‘高富帅’的品质。 穆贵林正巧跟他相反,不仅没有爷们的气息,相反看起来有点娘,尖尖的下巴桃花眼,倒是一脸的媚相,行为上也有点女气。 只不过两个人倒是不错,林书觉得刚上学就交到朋友到是件好事,而且他没有通过钱这个途径,当然,这两家的家底都不比他的差就是了。 新学期开始的前三天很快过去,大学生活首先用军训的方式迎接这帮充满梦想的敢爱敢拼的年轻人。 托穆贵林的福,何荣跟林书军训期间没有多受罪,有个动不动就喜欢扑向大地母亲的朋友真是件愉快的事,妥妥的! 军训从早晨8点开始中午午休两个小时,下午4点结束,不是全封闭式的,林书几乎一结束就往家跑,空间的泉水洗去一天的尘埃跟疲惫,边泡泉,边啃水果,人生一大享受…… “看书!看书!” 自从他诚心道歉之后,小红就特别喜欢在他耳边叨叨,让他看书,可是那些书晦涩难懂,看着就想睡觉,林书完全提不起兴致来,索性就装作没听到。 这段时间两只鹦鹉体型大了不少,羽毛的颜色也越来越亮了,林书上学的时候,三只小动物都被放出来在家里乱跑,一日三餐,李桂照顾的很好。 林左强喜欢早晨去遛鸟儿,r市空气清新,没有重污染企业,靠近海边,气候宜人,早晨在公园晨练的老头老太太一堆又一堆。 人家遛鸟儿都是举着鸟笼子,里面或是金丝雀,或是八哥鹩哥,就林父遛鸟儿最nb,小红小绿一边一个站肩头。 别人家的鸟儿充其量会说句恭喜发财,你好,我好的,小红小绿可是正儿八经儿有自己的思维,一路上林左强跟两只鸟儿聊天,胸膛都挺得倍儿直。 小化每天都在忧郁,林书开始忙了,林左强早晨出门从不带他,李桂除了给它砸核桃吃也不管它,只有小风喜欢它,它觉得作为一只会看孩子的松鼠如果没有关爱人生那真是一片黑暗了,真是特别特别不能忍! 心情不好容易掉头发,松鼠心情不好,那就开始掉毛了,地毯,沙发,桌子,小白毛一撮一撮的,弄得林书每天晚上回家都要用泉水给它洗澡。 湿漉漉的小东西看起来可怜兮兮,又无精打采,大毛巾一裹,老老实实的待在那儿风干…… &&&&&& 风天国际,一份策划案摊在风嘉办公桌上,销售策划在社会发展的今天基本已经有了固定的模式,想要做到出彩可谓不易,可是这份方案确实可圈可点,细问之下,销售部主任才坦言是李黎做的。 对于这个表哥风嘉没有什么特殊的感情,但毕竟是林书的亲人,假若不是林书,李黎可能根本入不了他的眼。 可林书仿佛很忌惮他,多次提醒自己小心,看李黎这段时间在公司的表现,与同事相处融洽,为人大度,和气,实在看不出有什么异样,隐隐还有种领导的风范。 “找个机会,提拔一下他。”风大总裁发话,主任点头称是,只是这个李黎才刚来不到三个月,连转正都没有,这么快提拔,大家恐怕会有怨言。 风嘉挑眉,他说什么就是什么哪儿来这么多话! 古代暴君专,制独,裁真是特别有王霸之气,必须点个赞! 桌上摆放了一尊玉鹰,是按照‘展翅重生’比例做的迷你缩小版,连着底座被一块玻璃罩住,每天风总亲自擦拭,唯独这个是不让其他人碰的,寓意可想而知。 从小风的‘后妈’开始上学,总裁大人每天早晨开车送人进学校军训,晚上早退去接人‘后妈’回家,嫣然一副处于热恋中的模样。 boss心情好,整栋大楼都处于一种轻松的状态,而总裁心情好的原因,正是得益于林左强邀请父子俩去家里住这一普天同庆的政策。 林左强本意是在眼皮底下,两个人就算在一起也不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可事与愿违,风总喜欢流氓占便宜的个性世人皆知,每天晚上小峰睡着之后,都会偷摸的摸到林书房间里。 第一天晚上摸过去林书刚从浴室出来,空间是可以洗澡,可是不能解手,生理需求还是需要回到房间的。 而那天林书进空间忘记锁门,而恰巧他在那个时候回房间来方便,如果被风嘉发现他不在房间,又突然凭空出现,恐怕秘密就要曝光了。 被人抓在怀里亲亲摸摸,还不能大声喊,风总裁的流氓行径惹得林书牙痒痒,偏偏流氓还特别懂文化,说出来的话总能气的他七窍生烟,恨不得生啃了这个人。 第二天晚上,林书锁了门,刚准备进空间,风嘉竟然从两个房间的阳台上窜过来,第三天,风嘉直接在吃完饭之后就进了林书房间,第四天在门窗都关了的情况下,总裁别出心裁利用可爱又萌萌的儿子,进行卖萌计,骗得林书开门…… 整整一个周,林书都只能等到风嘉在对自己进行了攻城略地之后才有时间进空间。 人逢喜事精神爽,风总裁搬家似的往林家送补品,冰箱被塞得满满的,父子俩的衣服鞋帽,可以填充两个衣帽间! 晚上风嘉将车停在离校门口最近的一个转角,这里是他们接头的地点。 远远的就看到三个人从远处走来,何荣,穆贵林,还有他家小孩的‘后妈’。 一个金刚,一个娘炮,只有他家的最好看,也最无可挑剔,风总特别自豪仰在驾驶座上。 军训在今天结束,何荣因为体型特殊,被选为体委,边走三个人边讨论着周末去哪儿玩顺便庆祝一下。 三个人性格不同,可做朋友毫无压力,相当谈得来。 “小书,我想去你店里看看好不好?” 穆贵林说话时,那双桃花眼不停的往外飞着桃花,刚开始跟他说话,林书还觉得不太舒服,可他毕竟也是个……对同样属性的同性没有什么异样的感情,相处下来还不错。 “是啊,林书,我小侄女快过生日了,我正愁要送她什么东西,正好去你那儿看看。” 一听有钱赚,林书立即答应下来,而且去店里看完正好可以去家里吃饭。 三个人在校门口分开,何荣跟穆贵林都有司机来接,而林书转过弯也有专车,风嘉打开车门让林书上车,替人拉好安全带,两个人驱车离开。 在外面风嘉从来都谨慎,从不对林书做亲密之事,两个人在车里也只是纯聊天,只不过,聊天的内容以调戏加招惹为主。 “李黎表现不错,我准备把他升为小组组长。” 别克车动作帅气的转弯,顺着车流向前涌动。 “什么?这么快?”林书知道李黎优秀,上辈子就知道了,他接受事物快速,学习能力强,长相又儒雅,所以才惹得自己对他非常迷恋。 可是这才刚进公司多久,就晋升,不会出什么问题吗? “快点不好吗?”风嘉挑起嘴角,从林书的角度看他侧脸竟然有种完美的感觉,仿佛这个男人就该如此,这么霸气,这么自信,还这么……惹人心痒。 “咳咳,我没说不好,反正他是你的员工,跟我又没关系。”掩饰的咳嗽两声,林书专心看路上连城一条线的昏黄路灯。 “对了,明天你有空吗?” “怎么?” “我两个同学想去店里看看,晚上早点回来一起吃饭。” 伸手揉乱他的头发,风嘉笑笑,空出一只手指了指自己的脸颊,“亲一下,我就去。” “……”你够了,老色,狼,谁还求着你啊?爱吃不吃! 林书把冰箱里的菜都一一换过,鱼和虾都换成他的,之后又打扫房间,这种事做多了真是特别熟练,熟能生巧,古人诚不欺我也! 他很重视何荣和穆贵林,这是他第一次真心交朋友,不涉及钱,权,单纯的朋友关系总是让林书心里暖暖的,所以对于周末这个饭局他异常重视。 风峰拖着抹布跟在他身后,像模像样的打扫房间,林书干什么他也跟着干什么,小尾巴特别萌,萌的一脸血! 风嘉已经对自己儿子故意卖萌耍宝免疫了,脑筋聪明是件好事,最起码小峰可以综合思考一下,如何用最简单的方式最少的损失来达到利益最大化。 当然,看现在的情况,他已经能够非常顺利的利用自己的优势,来完成自己的目的。 第二十八章 配合 浴缸里,林书带着他儿子洗泡泡浴,小家伙全身都打了泡沫,摸上去滑溜溜的,像个泥鳅抓不住,在浴室里给林书唱歌,奶声奶气的,真是特别萌! 洗到一半小家伙要上厕所,掀开帘子往外跑,细小的水流声不一会儿就消失了,林书正准备起身冲泡沫,一声流氓哨在耳边响起。 风嘉正大光明的倚在浴室门口,好以整暇的盯着被泡泡挡住的春光。 林书没想到他竟然养了个小奸细,光着屁股竟然就跑出去通风报信,真是不能忍! “快把他捉回来,光着会感冒!” “你还有闲情逸致管他?” 风嘉把人‘后妈’按在浴缸里上下其手,小小书特别羞涩的被人摸了个透心凉,手感滑溜真是特别棒! 林书觉得真心不能让风嘉再住在家里了,在这样下去他就要失守了,虽然不想这么说,但真是……我勒个擦! 李桂从厨房回房间,看着光屁股的小孩顿时乐了,拎着这只滑溜溜的小鸡仔去了浴室。 在人手里缴械投降,林书脱力的趴在浴缸边,手掌正在被人握在手里逼迫奴役着干活,脸蛋红扑扑的,耳边听着黏腻的水声,还有完没完,真是够了,喂! 柔软的大床上两个人抱在一起,林书被折腾的哈欠连天,“小风呢?” 亲亲他的额头,“跟妈睡了。” 林父林母房间里,风峰乖巧的趴在李桂怀里撅着屁股听林左强讲棋. 父子俩分工明确小奸细出马拖住二老,为老爸做坏事提供充足的时间,默契十足,必须点个赞! 风嘉在半夜离开,林书迷迷糊糊睁开眼睛,看着男人消失在门后,半响才清醒,床上的人突然消失,瞬间进入空间。 在泉水里泡了一会儿,林书又摘了一些水果,一扭头脚边出现了一只陆龟,啊,揉揉脑袋,他都忘了自己还买了两只龟,只是这龟怎么看起来一点也没有长大,反而变的这么小了? 空间对植物的生长是加速的,可是动物他完全看不出来,鸡鸭的数量总是那么多,产蛋数量也总是维持在某个数值的边缘,小化跟鹦鹉是原著民,不在考虑之内,那这是怎么回事? 闭上眼睛,林书用神识在空间里搜索,树林边两只个头较大的陆龟在啃草茎,不远处散布着两只小龟,加上身边这只,原来那两只龟都做了爸妈。 抓了只小的,林书准备送给小风当宠物。 两盆小株牡丹要送给李桂,之前担心移植到花盆里不能成活,林书就把它们留在空间里。 现在看,花开得正好,可是要送的时候,林书又发了愁,牡丹花期早已经过了,可是这两盆开的这么艳…… 灵光一闪,狠狠拍了下脑门,擦,真tm蠢,既然这花色都改变了,为什么不能是实验室的变异品种呢? 周末,大家都习惯晚起,刚刚7点,李桂在厨房做早餐,林书捧着两盆牡丹磨蹭进去。 “妈,这两盆花送给你,是学校培育的新品种,你不是喜欢牡丹么,我要了两棵给你养,昨天忘了拿给你。” “好漂亮的牡丹,这个季节竟然还在开花!” 李桂眼中的欣喜让林书心情大好,有什么事能比妈妈高兴更重要? “你们学校还研究什么花?” “啊?”林书没想到李桂这么喜欢,“那要看你还喜欢什么花了。” 李桂放下铲子,“普通的我都种了,对了,有兰花吗?哎呀,实验室里的东西是不是很贵,你这孩子,还是不要了,把这两棵也退回去。” 林书挑眉,“你不要啊?那我送回去好了,真的不要?” “臭小子!”李桂埋怨的拍了下他的肩头,拳拳母爱。 “对了,一会儿我先去店里,晚上带同学回来吃饭,中午不要等我了。” 李桂摸摸他的头,一片两面煎的金黄的火腿塞进林书嘴里。 当年小小的一个人儿如今已经可以独当一面,李桂转身擦了擦眼角,昨晚她抱着小风睡,做了一晚上的梦,梦里全是林书小时候,爬树偷鸟蛋,被抓住小脸绷得紧紧的死不认错,考试的卷子被藏在鞋里,被林左强一顿打。 他的小衣服还在衣柜的最底下,小襁褓,红被子,小肚兜跟饭兜兜。 真是越活越回去,这么大把年纪还为这些小事闹情绪。 &&&&&& 林书带着两人去店里,正巧赶上蓝妮儿休班不在,三个伙计问了老板好,就各自去招呼客人去了。 “小书,你们家的店看上去……还不错!” 穆贵林在店里转来转去,纤细的手指在玻璃柜上划过,里面被灯光照射玉,器晶莹剔透,“我逛过那么多家店,就你这里的装修风格有味道。” 何荣正在看林书为他准备的给小孩子带的吊坠,听这话也接道,“恩,不错!” “这么夸我,有什么居心啊?” “这居心可不良了,哇,这个我喜欢!” 被穆贵林看上的是一个小香炉,“眼光不错,明代宣德铸造的铜香炉,只不过体积小成这样,是个清代的仿品。” “那也是古董啊,就要这个了,林老板开个价吧。” “不值钱,送你了。” 把玩着小香炉,穆贵林做了个鬼脸,“那我不客气啦,谢谢小书。” “这些我觉得都一般,这个怎么样?” 林书转头看了眼何荣自己看上的东西笑了,一只翡翠的镯子,“你眼光真好,我这里面一共也没有多少假货,偏你一眼就挑出来了!” “啊?是假的?”何荣仔细端详着手里的东西,他怎么看不出来? “你仔细看,这个镯子颜色并不是那么纯绿,还布满了网状的细小裂纹,敲敲,你听,声音沉闷,这是经过强酸浸泡,再用环氧树脂进行填充、固化的产物,看着跟真品很像,可是它是假的。” 林书仔细的给何荣讲解,何荣啧啧称奇,穆贵林玩转着小香炉,“猪,你手里那个虽然是假货,但已经跟真的翡翠很接近了。” “没错。” 不愧家里开典当行,穆贵林应该对古董跟现代奢饰品都很精通才对,所以选择专业的目的应该跟自己差不多。 相比之下,何荣这个公子哥儿就不可能对这些东西这么有研究了,可是有个银行行长的爹,他为什么不去学工商企业管理,或者是金融专业? “哎,小书。”穆贵林用肩膀蹭蹭林书,因为他个子高,故意放低身子的姿势跟林书比肩显得不伦不类。 “嗯?” “你这里还有什么东西是假的?” “我不会告诉你的!” 林书特别傲娇的甩了下头,都说了他还要不要混了! 最后何荣什么都没选中,反而定做了一个莲花观音,林书保证能在他小侄女过生日前雕出来。 下午,林书带着两人回家,林左强跟小风下棋,看到林书回来,小家伙甩下棋子就奔向他。 正聚精会神看棋盘的小化被突然摇晃的画面惊呆了,傻呆呆的抓住风峰肩头的衣服,以确保自己不会掉下去被踩成肉饼。 毛还没完全长出来,再被踩就太惨了,那必须不能够! 小风抱着林书的大腿乖乖叫人,何哥哥,穆哥哥好。 把朋友介绍给父母,李桂嘱咐他们好好玩,她去厨房忙,两个人的到来让家里顿时热闹了,先是小化那全身的白毛特别拉风的嘚瑟了一把,后小红小绿说悄悄话被穆贵林发现,又是一顿惊讶赞叹。 小风挺起小胸脯,哥哥送他的小龟还没拿出来呢,真是大惊小怪! 林左强特别不经意的带着两个人参观家里,书房那个鱼跟玉盆让两人惊讶的说不出话来。 养的好的锦鲤何荣见过不少,可林书家这几条,不仅体型大,游动灵活,颜色也很漂亮,花鲤中还有一条黄金鲤。 “鱼不错!” “玉盆养鱼?!” 两个人同时问出声,何荣比较懂鱼,而穆贵林了解古董,互相对视一眼,林书这个深藏不露的家伙,竟然这么奢侈! 在房里逛了一圈,林书拿出水果招待,风嘉没回家,离开饭还有一段时间只能先吃点水果垫垫。 黄金梨甜蜜多汁,苹果甜脆可口,樱桃红得发紫,明明是普通的水果,可口感让人欲罢不能,两个人都暗叹这趟没有白来,林书家就像个宝库什么都有! 黑色的别克车驶进车库,林书看了眼时间下午4点30分,倒真是早。 风嘉刚进门,林书就发现穆贵林的眼神直了,桃花眼瞪的圆溜,喂,你眼眶再大点,眼珠子就要掉出来! 林书突然觉得心里有种蛋蛋的不舒服,这男人是他的,虽然还没酱酱酿酿,但是都已经亲亲摸摸了,任何人别想染指! “风总?”何荣倒是先出声,他认识风嘉,风天国际的大半资金都经过父亲的银行,他们曾经一起吃过饭,但是也只是在饭局上见过,并不熟。 “何荣?没想到你就是小书的同学。” 风嘉倒是叫的出他的名字,每天接人都看见他们俩,不认识也不行,但是,认识也要装做刚想起来,绝壁影帝级别,妥妥的! “恩,我没想到能在林书家看见风总,你们……是亲戚?” “算,算是吧,这位是穆贵林,他是风嘉,风天国际的总裁。”林书为两个人做介绍。 泛桃花的眼神终于会转弯了,舌头又开始打结,“风……风总好……” 作者有话要说:请大家支持正版,昨天刚发出去,就有几个网站盗了文,这种事儿对一个新人来说打击挺大的,可能作者都有这种思想,我码字那么久,要构思,要斟酌语句,然后发出去,一秒就给盗走了,真是特别难过,所以希望亲们,能够尊重我的劳动成果,除了123言情这篇文没有在任何网站上发表过,谢谢大家,爱你们 第二十九章 承认爱情不难 李桂的一桌子菜成功俘虏了何荣和穆贵林,一开始两个人还薄脸皮,可是林家饭桌上轻松的气氛,美味的菜品让两个人渐渐放松,胃口大开。 风峰自己拿着小筷子吃饭,动作非常熟练。 “爸爸,我要吃小丸子。” 今天菜多,丸子离他太远,而家教良好风峰不会起身去夹,只能场外求助。 “风……风总的儿子?” 穆贵林瞪大双眼,这么优秀的男人竟然结婚有儿子了? “我叫风峰,穆哥哥!”小丸子滑溜溜的,咽下去之后鱼肉的鲜香还留在嘴里久久不散。 “把这个吃掉。”林书夹了筷子青菜给他,风峰喜欢吃肉和海鲜偏偏不喜欢吃蔬菜,其中以西兰花最甚。 风峰皱了鼻子,可还是听话的吃光,李桂盛了一碗汤给他,小家伙完全生活在蜜罐子里。 吃过饭,时间还早,风嘉陪着林父下棋,林书带着两人参观他的卧室,小尾巴扭着跟他在身后。 房门一关,桃花眼一挑,穆贵林问,“你跟风总是什么关系?” “哥哥是我后……唔唔……” 急忙捂住风峰闯祸的小嘴巴,“我们是朋友,朋友。” 何荣拖了张椅子反身跨上去,两只胳膊搭在椅背上,“和风天国际的老板做朋友,林书你不是什么妖精吧?” “对,妖精!” “喂,跟他做朋友就是妖精?什么逻辑啊你们!” 何荣正经的一一细数他家的珍宝,家里本身就是开古董店的,又养着罕见的白松鼠,两只聪明的鹦鹉,养个锦鲤还用玉盆,林妈妈做菜还那么好吃,还跟风总一起吃饭,你说你不是妖精是什么? 林书抽抽嘴角,大哥,你对妖精的定义真是特别奇葩! “唉,我还想这么强壮优秀的男人如果能据为己有就好了,没想到他已经结婚,甚至连孩子都有了。” 眼神特别哀怨的瞅了下风峰,风峰郁闷的抱住林书的大腿,哥哥你这么看我是几个意思? “喂,你的意思是你喜……喜欢他?” “喂,你们俩,别当着孩子的面说这个!” 林书没想穆贵林能够这么轻描淡写表达自己的爱意,有点惊讶,而何荣处于上流社会,这种事看得多了,有钱人的生活其实很无趣,他们缺少激情,玩女人已经司空见惯,养男人更是他们新兴的爱好。 “是啊,唉,可是我不会做人家小三的,你们放心!” 你是男人,能不能不要这么光明正大的抢人家女性的职业,这不光荣啊,擦! 穆贵林从兜里掏出个红色小铃铛逗着不知道什么时候进房间的小化,小化坚定的爬到风峰肩头,情比金坚的松鼠特别特别值钱,妥妥的! “小书,你在哪儿买的这小东西?” “哦,它啊……”林书笑笑,想起当初小化趁自己睡觉爬到自己肚皮上的啃坚果的事,“它自己跑来的。” “你命真好,羡慕死了。” 林书尴尬的扯扯嘴角,他命好?如果是上辈子那个大少爷,你还会觉得好么? “嘭,嘭……小书,开门,我端了点心。” 风嘉一进门,四双眼睛都直直盯着他,可是风总裁脸皮多厚,那必须不能怯场! “你们接着聊,别管我。” 气场强大的总裁大人一坐,气氛顿时有种蛋蛋的微妙感。 气氛冷场,大家完全不知道要聊什么好么! 偏偏冷气机造机还不断的向外喷发着冷气,一点儿也没有自己是乱入的自觉性! “……” 一阵阵的沉默,大人您真乃神人也,这种气氛你也能淡定如斯的吃点心,喂,那是用来招待客人的吧,你吃这么欢晚饭没吃饱? 林书无语的看着他,又不能当着他们的面直接就开口说,无比纠结。 穆贵林看他的眼神是沉痛中带着惋惜,精致的脸,纤细的身材,从里到外娘了个透彻,“我……我能问个问题吗?” 四双眼睛盯住他,鼓起勇气,“风总你妻子呢,今天没来?”因为风嘉带着儿子做客朋友家,却没有带老婆,所以问下应该没什么关系吧? “我离婚了,小峰过来。”招手让风峰到身边来。 “啊?对不起,对不起,我不知道,我……”总觉得不问到底不会死心,但是,结果如自己所料啊! “没事,你们玩吧,我带小峰先去洗澡。”风嘉掏出个四粒花生引得小化乖乖待在风峰肩膀上啃皮吃花生仁。 “给他穿那个黄鸭子的睡衣,小熊睡衣被他撕了个口子,我妈还没缝。”林书在父子俩离开的时候嘱咐。 门被关上,穆贵林掐住林书的胳膊,逼问,“说,你们到底什么关系!” 他好不容易猜测风嘉是离异的,却看到林书跟父子俩的相处那么自然,完全是一家人的感觉,真是不能忍! “喂,何荣救我,贵林要杀了我……” “你今天就是叫猴子搬救兵来也没有用,给我说实话!” 何荣耸耸肩,表示爱莫能助,他只是外表憨厚而已,光看外表你就输了! “就,就朋友关系,哪儿有什么关系。” “快说实话,不说我就去追他,带着儿子也没关系,反正我没有生孩子功能,正好省了,当个便宜爹!” 穆贵林说话丝毫不顾其他人会不会接受,这么大张旗鼓的说自己爱男人,哪怕他自己出柜都没有这么大胆。 想起大兵在那么多人面前说他是恶心的同性l,林书一阵心酸,他上辈子那么高调却被人害死,现在的他缺少了贵林这样的勇气,果然,有了牵挂做事就不再潇洒。 “再不说我现在就去跟他说我喜欢他!” “喂!”抓住穆贵林的手,林书咳嗽两声,“我们……我们在谈恋爱。” 何荣笑,“我也觉得奇怪,吃饭的时候你们就像是一家人,风总带着儿子住在你家?” “恩。” 穆贵林逼近他,桃花眼眨巴眨巴,“一开始还瞒我们?你这个闷骚少年!” “我这不是怕麻烦么,他比我大那么多,还是总裁,我只是个学生……” “你这是赤果果的炫耀!我要是有这样的男朋友整天就剩下偷着乐了好吗!”穆贵林撞撞他的肩,一脸暧昧,细长的手指缠在一起搅动,“哎,老实跟我说,你们有没有,做过啊?” 林书瞬间奔出老远,“你怎么这么八卦!” “哟呵,看着害羞的样子看来是做过了啊。”自恋的摸尖下巴,穆贵林自顾自推测。“什么感觉啊?真的很疼啊?” “你别乱想,我们什么都没做,整天在父母眼皮底下你好意思的?哎?等等,你没,没……” 大方的点头,“是啊,别看我整天雷声大,可还从来没有下过雨。” 何荣拉住林书把他拽到身前,“那你可要守住了,如果被人知道你跟风总是这种关系,不仅对你有坏处,对风天国际也会有影响。” “我知道,所以还请你们帮我保密。” “哎呀,叫声好哥哥,哥哥疼你呀!” “恩,那要叫我老大。” “……” 时间久了,才知道穆贵林性格稍微活泼一点,何荣虽稳重,但也喜欢开玩笑。 晚上八点多,风峰跟着李桂去卧室睡觉,风嘉送两个人回家,林书送走了他们便进了空间。 蔬菜水果堆了一地,没错,他在做实验! 只要是放在空间里的食物就不会变质,摘下来什么模样还是什么模样,也可能是腐烂的很慢,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而且如果不摘,挂在树上虽然也不会变坏,可树上不会再长,林书正琢磨着不能浪费了他的宝贝空间,这里面的东西这么好吃,而且他也攒了很多,是时候找家店卖掉了。 这次林书学聪明了,直接在网上发了帖子,附上蔬菜水果的照片,写明了数量,果然很多店家联系他,商量了两家之后,林书先去送点样品给他们,如果好,那就签订长期的供货合同。 第二天早晨,林书租了辆三轮拉货送货,路过菜市场的时候,朱大哥夫妇刚刚摆摊出来。 朱大嫂暗地里捅捅她男人,朱大哥有点不情愿可还是开了口,“小林,你什么时候有空,我家有个东西你能给看看吗?” 林书着急赶去人家店里,就约定下午等他办完事再回来,还顺手留了一大包蔬菜水果给夫妇俩。 两家店看了他的蔬菜水果当即留下了,但是合同现在不能签,要商量好细节才行,林书笑,他不着急,先商量一下价格跟供货数量,而合同等下次供货的时候再签吧。 守着家里的店,跟玉山,卖菜并不是他的主要赚钱手段,可是这些东西自己家5个人都吃不完,留着也是浪费还是有空卖掉,反正空间自带储物功能。 对了,林书拍了下脑袋,可以带水果去学校给何荣跟贵林吃。 还有老妈要的兰花,看来还是要再去次花鸟鱼市场。 林书觉得有点心有余而力不足,他人只有一个,可是事情好多,而且这些事还不能跟人说,只能亲力亲为,压力太大,倒是让他沉稳了不少,最起码他现在懂得三思而后行。 看了看时间,刚过中午,找个了没人的地方,进空间啃了两个苹果,林书直接去了市场。 “小林,上次你家店开张我没去成,那几天孩子在老家病了,我跟你嫂子回家看孩子去了。” “哦,没事,以后有机会我再带你们去店里看看。”两个人边说着话,边往家里走。 朱大哥家在一个小胡同里,长长的小巷,青砖红瓦,这是国家严格保护并引以为傲的古建筑群,历史沧桑,留下的只有这些保留着某个年代特征的房屋院落,充满浓浓的年代感。 一进门,是一个普通的小院,院中间搭了个葡萄架子,上面缠绕着绿色的葡萄藤,深绿的叶子在风中摇曳,下面放着两个马扎一张小木头桌子。 墙角堆着腌咸菜的瓷坛子,深灰色还封着口,朱大哥领着他进了一个小屋,朱大嫂切了个西瓜给他们避暑,林书看到朱大哥手里的东西时,脸色瞬间变了。 第三十章 青玉合卺杯 合卺,是中国古代婚礼仪式中最为关键的一个程序,在很长的一段时期里,人们也将其作为结婚的代称。在当今的婚俗中合卺演变成为喝交杯酒,即新人各执一杯酒,手臂相交而饮,象征着婚姻美满、白头偕老。 而林书面前这对合卺酒杯是明代陆子刚所雕,陆子刚为人严谨,对玉的要求特别高,他一生多雕琢的器物不足百件,但却件件精品。 两个雕刻着繁复花纹的青玉合卺杯静静的躺在盒子里,不需要言语,他们本身的存在就是一段历史,见证了一对儿新人的结合,或者是他们的一生。 “小书,你看这两个杯子,是古代人结婚的时候喝酒用的。” “我知道,交杯酒么。” “那你知道它们值多少钱么?” “多少?一个馒头?” “别调皮,能换一栋三层别墅!” 耳边响起李黎的声音,林书直接将盒子盖上,这件东西他永远不想再见到! “小林,怎么了?” 朱大哥看他脸色苍白,急忙问,是不是他家这东西有问题啊? “大哥,东西确实是好东西,明朝名师所做,能值不少钱。” 朱大嫂急忙吐出嘴里的西瓜籽,一粒没吐掉的黑籽儿黏在她下巴上,“那小林你给我个具体的数儿。” “大哥大嫂是想卖掉它?” “这不你嫂子想换个房子么,想着如果能卖掉,就拿它来换个房子,值吗?” “值,别说房子,这东西值一栋别墅还自带花园!” 夫妻俩一听顿时乐了,这老物件儿真值这么多钱啊!“那小林你是干这行的,你想不想收?” 林书坐下咬了一口西瓜,他其实并不想吃东西,可是现在他想做点什么来缓和他的情绪。 “大哥,我想收,可是我没那么多资金,如果我给你们的价格低了,你们肯定不愿意卖,如果给高了,我出不起那个价儿。” 夫妻俩对视一眼,“那你看能值多少钱?” “最起码这个数,大哥,低于这个数你谁也别卖!”林书竖起几根手指,夫妇俩眼睛瞪的溜圆。 “哎呀,小林,你可真是我们的贵人,来来再吃块西瓜。” 从朱大哥家出来,林书觉得头有点昏,上辈子,这对儿杯子被林左强收了,没过几天遇到了个冤大头,以一个近乎不可能的价格买走。 当时李黎还在家里住着,想来他起异心很有可能是因为那次的暴利,呵呵,林书抹了把脸,真tmcao蛋,看到杯子的一瞬间他还想着李黎跟他说的话。 这杯子他不是收不起,而是根本不想收,看到杯子就想起李黎那个白眼狼,他恨! 就像温习,脑子里一遍遍的回放着他上辈子的画面,温柔的背后是一双意想不到的黑手,前一秒还在跟你说笑,下一秒他就计划着狠狠捅你一刀。 前台电话通知说一位姓林的先生找他,风嘉连头也没抬的说不见,他正忙着呢,前段时间跟陈总签的合同,人家现在要验货收货,这合同不是签完就了事的,后来的技术跟产品要跟上才有可能让人满意,从而在两家合作中赚取更大的利益。 合上文件,风嘉闭着眼睛捏捏鼻梁,有点累,打眼看见‘展翅重生’的缩小版,突然反应刚才是说一位姓林的先生找他,姓林,姓林?! 一个电话打到前台,前台说是个清秀的年轻人,上次来过的,风嘉拔腿就往外跑,出了公司大门,就看见花坛边沿坐着的可不就是他儿子的“后妈”吗! 手拉手,好朋友,no,是好基……友! 人就在他手边,但是心情特别低落,进了门,风嘉抱住他蹭,问怎么了。 宽阔的胸膛在身后,林书转身抱住他,这是他第一次主动抱住风嘉,以往都是在家里偷摸的半胁迫他才能忸怩着答应。 风嘉的印象里,林书并不是一个懦弱的人,只是有些时候行事太过神秘,被挑拨的急了会炸毛,被自己按在床上的时候脸通红的特别乖巧。 今天这个状态明显不对,而且看得出来他并不想说。 锁了大门,风嘉抱着他在沙发上坐下,林书把头埋进他胸口,一种安心的感觉瞬间侵袭了他,放松,很放松…… “想我了,还是突然袭击来查岗,我可是很乖的,没有背着你偷吃……” 看了看时间,才两点多,说到吃饭,他中午好像就没吃。 “别跟我说话,老实站着让我抱会儿。” 软糯的嗓音,有点委屈有点像耍赖,这是在撒娇? 风大总裁瞬间洋洋得意,大手不安好心的在他后背上摩,擦。 哄孩子他不会,哄小情儿他还是很拿手的,尤其是在哄的过程中吃豆腐,业务特别特别熟练! “你说!你以前有没有跟别人这样过?” 揪着风嘉的领带,林书突然发难责问,这种怨妇的口气? “……”刚才还一脸委屈的朝自己撒娇,怎么突然模式转换的这么快,神思维! “没有,就只有你!” “放p!” 林书今天是打定主意要把火气都撒出来,风嘉是他想依靠的人,所以也是火气发泄的第一个人。 “好吧,确实是有。” !!!! 竟然承认了! “你想,我离婚这么多年,我也是男人……”说着流氓的用□顶了顶他,“还是个正常的男人,我肯定有需求。” “谁,我要去掐死他们!” 林书扭着屁股想站起来,一副冲锋陷阵的模样! 一把拉回自己老婆,肉呼呼的臀肉碰到小风嘉,小东西被磨蹭的特别舒爽。 “我爱你。” 三个字,让林书脸红爆表,“我……我知道。” “你想不想要个孩子?” “嗯?为什么这么问?” 凑上去亲了他一口,“我有小风,可是你没有孩子,如果你确定要跟我在一起,说不定你一辈子都不会有自己的孩子。” “这个问题我想过……再没遇到你之前,我就知道自己喜欢男人……” “是喜欢我。” 林书重新靠在他胸口,“我既然喜欢男人就没有想过要孩子,我妈还担心以后没有人给我养老送终,现在不担心,有小风呢。” “对了,都没听你说过你的事情,我对你还一无所知。” 林书紧张的他一眼,“别再说亲你一下再告诉我!” “我?有什么好听的,我爸妈死的早,就我一个人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后来认识了同在孤儿院,咳咳,小风的妈妈,然后就结了婚,有了小风,那个时候正是我事业的上升期,公司小,整天的出门应酬,有时候出差好几个月不回家,她耐不住寂寞跟别人好上了,我回家的时候,把他们俩堵在房间里。” 一口气轻描淡写的说了他的过往,平淡的语气不像是在诉说他自己的故事。 林书爬高点搂住他的脖子,大胆的在上面啃了一口。 “那个时候小风就那么大点儿,他们俩干事,小风就在旁边的小床上躺着吹泡泡玩,她不配做我儿子的妈,她不配!” “我曾经以为我没爹没妈,她也是孤儿院里长大的,对家会有向往,可是,她亲手毁了我的家,我的理想……” 说道这儿林书觉得风嘉的身体变得僵硬,手下的肌肉都变得硬邦邦的。 林书觉得事情有点不受控制,明明是他心情不好来求安慰来了,怎么到头来风嘉变得这么情绪激动? “不想了不想了,你现在有我,我们有家,还有爸爸妈妈,别生气。” 林书跪在他两腿中间,伸手搂住他的脖子,他长这么大还没安慰人呢,可如今做起这事儿来还挺像那么回事的。 风嘉顺势搂住他,投怀送抱什么的,真是感觉无比美好,现在人情绪也高了,也不委屈着脸,还懂得安慰他,挑起嘴角,触手可得! 两个人抱了好一会儿,也没有人打扰,抱着抱着,风总的手就不规矩了,这里摸摸,那里亲亲,对付林书,老子儿子都有办法,总之把他吃的死死的。 林书也由着他,自己心里不舒服还想找个人诉说,何况是他,而且这件事也是他挑起来的,早知道后果这么严重他就不问了。 弄的他想现在像是专门来找人……那个……什么的,真是有点蛋蛋的害羞…… 好不容易两个人的情绪都平稳了,林书问他,“你知道合卺杯吗?” “喝交杯酒用的那个杯子?” “恩,今天有个大哥要卖,是明代的,可是我不想买。” “那就不买,高兴点。” 又凑上去亲亲他的眉眼,两个人腻歪着。 “我心里有事,你知道吗?” “我知道,我会等到你心甘情愿跟我说的那一天。” 大孩子的情绪要引导,不能堵,要疏,尤其风嘉正儿八经儿想跟他过一辈子,时时刻刻照顾老婆心情那是很重要的。 “有时候我在想,某一天睡觉醒来这都是一场梦,我不认识你,也没有拥有那么多东西,都是假的。” “不会,如果真是梦,梦醒了我会去找你。” 风嘉正一步步的引诱他说出心底里的话,过程小心翼翼,不敢操之过急。 自认非常负责的说完,却发现人根本就没理会他只是在自言自语。 “一个老物件儿,睹物思人,我不想看见它。” 揉揉他头顶柔软的发丝,林书说的话驴唇不对马嘴,可是风嘉还是鼓励他说下去,认定的爱人,还是希望可以对自己敞开心扉,“不想看就看我,我在你身边,过去的就过去了,人要往前看。” “你真的喜欢我吗?我们对彼此都不了解,而且我还在上学……” 这种思维的跳跃,风嘉觉得自己已经开始适应了,“我爱你。” “那你就是眼睛被眼屎糊住了!”林书抬起头来,特别严肃! 这句话是风嘉刚认识林书的时候说过的,很明显风嘉也想起来了,“我开玩笑的,小气鬼还记得呢!” 第31章 更改完成 “你说的话我都记得,其实想想我还算挺了解你的,你是个好爸爸,会哄小风睡觉,睡觉前还讲故事,但是小风的妈妈真的……”说到一半林书想起什么来,“你们是什么时候离的婚?” “大概小风一岁的时候吧,好像刚断奶。” 林书磨牙,他记得小风说过不喜欢妈妈,妈妈打他,p!一岁的小孩能记住什么事情! “你跟我说,小风跟我说的话多少是真的?” 呦,警觉了啊! 虽然之前看起来有点呆挺可爱,可是现在机警的像小猫也别有风味。 风嘉摸摸鼻子,只不过到现在才发现…… 没有儿子智商高是你自己的问题,再说那叫善意的谎言,可是仔细一想,好像真没有多少实话。 他从来没有哄儿子睡过觉,那小子独立的很,说起话来也像个大人,可是在林书面前他也是小影帝级别,为了自己的目的不择手段,说要后妈就一定能把林书拐过来。 卖萌,撒娇,那心眼一个接一个的,玩手段比谁都厉害。 还睡前讲故事,他的时间都花在了工作上,哪有时间陪小风,不然也不会发生保姆欺负他的事情,而且他要是不忙,哪有这么大的家业。 不过最近倒是特别喜欢配合自己半夜‘闯空门’,还不惜牺牲自己的小身子,引开岳父岳母。 “你说啊!” “饿了吗,去吃点东西?” “你再转移话题,下次你进我房间我就告诉我妈!” 软肋拿捏的很不错呦,必须点个赞! “咳咳……有句老话叫童言无忌,童言无忌。” “风峰!看我晚上回家怎么收拾他!” “还有你!他骗我你也不告诉我,你们本来就是一伙的吧?” 风嘉举起手掌,难得正经儿一次,脸上表情特别严肃,“我发誓!我们……确实是一伙的……” “你找死!” “阿嚏”风峰揉揉小鼻头,继续他的组装,李桂在一边帮衬着给他递零件,递切好的水果。 林左强去了店里,林书不在的时候他就常往店里跑,风峰上学的时候,李桂偶尔也带着吃食儿去店里犒劳大家。 今天绿豆甜汤,明天川贝雪梨,都是些消暑祛火的,东西倒不是很名贵,可是老板家的心意在。 时间一长,大家都知道林家夫妻恩爱,林小老板自己念着大学还帮家里经营古董店,就连不怎么露面的风峰一去,大家一齐赞叹,这是林叔的孙子呀,真是特别可爱! 蓝妮儿现在不找男人了,每次李桂到店里去,她就可怜兮兮的拉着李桂的手,一个劲儿的说李桂像她死去的妈,说李桂做的饭好吃,有空教教她呀。 李桂一开始还挺喜欢这小姑娘的,俩人也约好了一起出去逛街,可架不住她一休班,店里那三个伙计轮番上阵,林阿姨,你离她远点吧,她一肚子心眼。 是啊,阿姨,她以前到店里光挑有钱的客人搭话,好多客人背地里都跟我们打听她呢。 阿姨,这女孩长得是不错,可是心眼不正,总想着攀高枝儿,你小心着点,也让小林老板小心着点。 这女人太爱钱,上次盯着那套首饰都没眨过眼,咱们也都得小心点儿,别被她坑了。 人在做天在看,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蓝妮儿自以为聪明,玩转几个男人,其实人家背地里都拿她当个笑话。 几次三番说下来,李桂开始躲着蓝妮儿,就连跟林左强说话的时候,也没什么好评价,她?离远点,你儿子可不喜欢! 林左强对她更是没有好印象,要不是她,儿子也不会那么看他,原来是脾性不好,难怪小书会这么大反应,这种女人趁早辞退得了,留在这儿就是一颗老鼠shi,坏了一锅粥。 可一般男人不会拒绝送到嘴边的女人,吃亏?呵,那是这女人健,白给的谁不要啊! 一个个的玩也就是了,古玩街总共那么大点儿地方,不是老顾客就是老顾客的朋友,时间一长,臭名远扬。 也不知是听到风声还是太不受人待见了,没几天蓝妮儿就辞职了,人走了之后,大伙在店里闲磕牙的时候,林书还能听伙计说她那些恶心的事迹。 有些奇怪,上辈子能当她后妈的蓝妮儿可是一顶一的文雅,听个橙色笑话都能脸红,这辈子怎么会干出这样的事? 想起李黎那个脸,林书喝口水,应该是他提前遇到了李黎,然后两个人一起见了蓝妮儿,才让两个奸夫淫,妇没有机会一起合谋吧。 女人真傻,以为爱情就是一切,可是当一个男人说爱你,训练你,让你变得优雅,美丽却是为了勾引另一个男人,那么你还傻傻为这个男人卖命,那就是蠢。 蠢女人不值得同情! 当命运的齿轮交叉错过一个点,那之后的结果就变得大不相同,林书已经成为了众人命运中那个错开的交点,一切因为他的重生变得不同。 宝石鉴赏算是林书最喜欢的一门课,那些漂亮的宝石,玉/器,每一张图片都让他心痒,林书觉得自己越来越财迷了,看到什么都想往兜里装,这毛病真是太严重了! 教这门课的老师得了肺炎住院去了,一时半会儿也回不来,这肺炎可大可小,得好好养着,每天再吸粉笔灰可不行。 就这么系里从研究生导师里抽调了一位给他们上课,这面子可算是给足了,然而今天给他们上课的教授让林书大跌眼镜,头顶一圈红毛,被贾师傅称为红头刘的原来是个教授?! 很不幸的是,整间教室一共39个人,刘教授只认识林书一个人,那张狂的小模样,手里那些小宝贝,无论是才华还是财富,都让刘教授好生惦记。 于是课堂上,“林同学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林同学,这个问题你怎么看?” “林同学,你觉得这个是真是假,理由呢?” 弄到后来好多人都开始逃课,因为连堂两节鉴赏课,刘教授只盯准了林书一人,只要他在,教授从不点名,也从不叫其他人回答问题,一进门看见林书他就高兴。 林书被封为“福星”,大家堂而皇之的逃课,一个个路过他身边偏觉得不够刺激他似的,末了还拍拍他的肩膀,“林书,靠你了啊!” 那帮人一点道义都不讲,特别特别不能忍! 林书本着死也要拉上垫背的这种特别品行高尚,具有道德模范的思想,穆贵林何荣也光荣的躺了枪。 每天被逼着上课认真听讲,是不是还要应付红头刘出的问题,三个人身心疲惫,出了教室门,穆贵林那纤细的手指就掐上了他的脖子,“我掐死你个祸害,掐死你,掐死你!” “这不能怪我,你们还是不是朋友!” 何荣拍拍他的肩膀,“那水果还有吗?你那次送来的,我爸妈都说好吃。再送点儿我就不跟你计较。” “有啊,有啊,明天给你们带。” “别以为这样就原谅你,说,你怎么让刘教授对你这么上心的?要不是他是个老头子,我都怀疑他对你有什么非分之想了!” “他认识我师父,可是我也不知道他是教授,哎,你们听说过贾师傅吗?” 林书不期望何荣能认识,他毕竟对这行不感兴趣,而穆贵林果然不负众望,“跟刘教授认识,又姓贾,你说的难道是10年前那个专家级教授贾兮?” 何荣跟林书一脸八卦的听着他继续往下说,“我倒是不认识,只是听说过,当年他可是风头鼎盛,在古玩界说一不二,他目光独特,不仅懂玉,还喜欢雕刻,好像什么事都难不倒他,好多慕名前来挑战的人都败在他手下,可是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就消失了。” “贾兮?我回家问问我爸,说实话我还不知道贾师傅到底叫什么,不过他确实是会雕刻玉/器,我对玉/器的知识也是他教的。” 胳膊上的肉被捏住,45°旋转,林书嗷的一声叫起来。 穆贵林一脸艳羡,“你真是好命,如果真的是贾兮的话,你就发了,能被他收做徒弟,那是多少人的梦想。” “有个好男人,又有个好师傅,林书,你太过分了,什么好东西都让你抢走了,我要跟你决斗!” 何荣不客气的给了他一下,“你得了,你哥在门口接你呢,快走吧。” 被打低的头迅速抬起来,桃花眼一阵波光流转,“啊,我先走了,明天见!” 剩下的两个人往回走,“我说,你为什么要选择这个专业啊?我看你一点兴趣都没有。” “看的出来?” “当然,我又不是瞎子,看到那个两汉时期的玉盘,正常人都是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就你还一副跟我有什么关系的模样。” 何荣仗着自己的身高按了下林书的脑袋,“我本来也没想学这个,只是赌气而已。” “嗯?”林书歪头,真是看不出来,何荣看起来这么稳重的一个人还会赌气。 “跟家里人?” “这个周末小侄女的生日,观音雕好了没有?” 被转移话题虽然特别特别不爽,可是,林书也懂得尊重别人,便顺着他的话回答,“好了,等后天我给你带过来。” “周末一起来吧,风总应该也受到邀请了,毕竟是我爸的第一个孙女,到时候不只是跟我爸关系好的,还有那些场面人,那帮人聚在一起,应该会有你不少客源。” “好啊,我一定去!” 那些潜在的顾客代表的就是钱啊,能见到钱林书就高兴,一高兴做什么都ok啊,真是特别特别没原则! 放学之后绕个圈去店里,林书一进门就看见大家都聚在一起,“你们干什么呢?” “小书你回来了。”林左强探出头来叫他,“过来看看这个东西。” “爸,很少看见你这么激动了,有什么好东西?” 众人往后退一步,桌上熟悉的盒子映入林书眼帘,那对儿青玉合卺杯! 林书苍白着脸,呆立当场,转了一圈,到最后这东西还是到了林左强手里。 “怎么样?这东西还不错吧,明代的,你看着颜色,这玉质,一点瑕疵没有,我看应该是陆子刚所刻,价格是有点高了,不过值!” 林左强手托着这对儿青玉杯对着灯光放在眼下仔细看,林书僵硬的扯着嘴角,“爸,给我看看。” 拿到手的一瞬间,林书心里百味杂陈,这东西不详,到他手里害的他们家开始被小人惦记,直到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他不想要,可为什么这东西偏偏找上门来? 这是命,这是命啊! “命你mgb!”林书两手握住杯子举过头顶,狠狠地往地上摔去。 青玉合卺杯,两只价值一栋别墅的小东西,就这么简单的撞击了地面,发出清脆的撞击声,顿时摔得四分五裂。 林书这一下是用尽了力气,摔完之后,看着一地碎片开始痴痴地傻笑,先是小声,而后笑声越来越大,“哈哈……哈哈哈。” 所有人被他这一疯狂的举动吓呆了,林左强瞪圆了眼睛,他心疼啊,他这才才从人手里买回来,在怀里还没捂热乎,怎么这么一会儿就成了一堆碎垃圾! 可是林书的表现更让他害怕,“小书,小书,你怎么了?” “哈哈,碎了,爸,这东西不祥,岁岁平安,碎碎平安……”说完林书扭头奔了出去。 他要去找朱大哥,为什么要把这个东西卖给他爸,他不要,他不要! 小巷口围了一群人,跑一路,林书大汗淋漓,脸色苍白,几乎下一秒就能趴在地上。 “哎,你们看,这大朱刚出门就被车撞了,真是倒霉啊!” “就是,咱们这小巷口这么窄,怎么就冲进来了?” “快让让,大朱老婆出来了。” 听着周围邻居的话,林书苍白的脸色变得发青,围观的邻居分散开,就听见朱大嫂一阵阵的哭声在狭窄的小巷子里冲击着青砖墙,一声声,声嘶力竭。 朱大哥的尸体就躺在那里,这么窄的拐角,普通轿车根本进不来,可偏偏这辆车从马路上冲出来,将巷口撞出了凹陷,朱大哥被撞飞落在巷中间。 周围的目击者七嘴八舌的说着自己看到的情景,被撞的两家听到声音也出门看,被家门口全身染血的尸体吓了一跳。 林书突然觉得头昏,身体软绵绵的不受控制,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醒过来的时候,林书在医院里,眼珠子转了转,头仍旧是昏沉的。 “感觉怎么样,胆子那么小,还敢凑上去。” 风嘉……的脸……没错,是他。 “果果,果果没事吧?” 李桂脸色发白,她被医院通知的时候心脏都快停了,以为林书发生了什么事,到了之后才知道原来是看见死人吓昏过去了。 还有妈?爸呢? 躺在床上也不出声,光一双眼珠子乱转,他要找林左强! “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让人省心,你要是出点什么事让我跟你妈怎么办!” 林左强先是被他狂躁的举动跟模样吓一跳,之后又听李桂说儿子住院了,他这一口气儿差点没上来,哮喘都快复发了! 他爸没事,林书松了口气,揪住风嘉的手,脸上的模样让所有人心疼。 “我没事,就是想睡会,爸妈,你们回去吧,你留下来陪我会儿。” “爸妈,你们先回去吧,我陪他待会儿,医生说他有点中暑,还有点血糖低,没什么大事。” 手上传来的痛感让风嘉瞬间领会了林书的意思,马上劝着林左强跟李桂回家。 “你这孩子,怎么一醒过来就赶我们走。” 李桂有点不乐意,她是同意儿子跟风嘉的感情,可是这还没怎么着呢就只要‘媳妇儿’不要妈了。 “行,我跟你妈回去给你炖点汤。”林左强对于上午林书的异常有点担心,想抽个空跟她通通气儿,就催着她回家了。 风嘉在他额头上落下个吻,“有什么话跟我说?” 林书瞬间红了眼眶,伸手搂住风嘉,他害怕,他真的害怕了,他怕有一天他会再次经历上辈子的穷困潦倒之后孤单死去,到最后连个尸体都烧焦了看不出模样。 人总是在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可是他已经学会珍惜了,为什么还要经历这样的事! “我不想回去,我不想回去!”紧紧的揪着风嘉的衣领,林书发疯一样往他怀里钻。 风嘉直接坐到床上,搂住他。 林书情绪不对,好像一直处在某种莫名情绪的边缘,上次也是,一副受了委屈的模样来找自己,现在又是这样,甚至还晕倒。 这种担惊受怕的样子又让风嘉心疼,但是风嘉心里也有芥蒂,林书对他没有敞开心扉,所有事都压在心底,他们是恋人,他迫切的想要知道关于林书的一切,可是林书却不给他机会,将自己的心守得紧紧地。 “不回去,我们不回去,我陪着你。” 风嘉再一次感到无力,无奈,生意场上是常胜将军,可是面对林书,他现在总有一种挫败感。 “风嘉,风嘉,你相信命吗?” “命?信则有,不信则无。” 自以为自己可以给他宽慰,可风嘉马上发现,林书并没有听到他说话,他只是在自言自语。 “你知道吗,我觉得有些事冥冥中注定好了,我们家没事,可是别人却出了事。朱大哥的死是因为我,都是因为我,你知道,前些天他还在市场上卖肉,还带我去他家,可是今天他就躺在了血泊里,朱大嫂抱着他,他全身都是血,他死了,他死了,都是我害了他!!” “小书,你在说什么?你认识那个出车祸的人?” 林书瞪大了眼睛,却两眼无神,“那是朱大哥,我本来想去找他,可是没想到他却死了,他死了,都是因为我……是我摔碎了那对合卺杯,然后朱大哥就死了……” 风嘉掰正他的脸,“看着我,小书,这跟你没关系,那个人的死是因为司机喝了酒,将油门踩成了刹车,速度太快,他又意识不清才开进了小巷子,那个人的死是意外。” “不,你不知道,都是因为我,上辈子也是,那对杯子是不祥的,害了我还害了朱大哥!” 皱眉,林书的样子像是魔怔,癔症了,自己完全闯不进他的内心世界。 “小书,你看着我,看着我的眼睛,你跟我说,好好说,什么上辈子?” 林书愣愣的看着他,眼神幽暗,深邃,眨了下眼睛,再次昏过去。 病房里一阵忙碌。 风嘉站在一边,仔细理了理自从他认识林书之后的怪事,风嘉被自己的想法惊呆了,随即摇头,什么神鬼妖魔都是不可能的,他的小书是人,每天晚上搂在怀里,是人是鬼他还不清楚么。 只是林书到底经历了什么,才让他行事这么神秘,风嘉觉得自己好像被他排除在外,身体上的相交并没有让林书对自己彻底放心,尽管平日里相处,自己还是不能让他放心吗? 林书……我该那你怎么办? 林书生病了,请假三天,前两天在医院,白天风嘉寸步不离的守着他,晚上的他睡着之后才打开电脑工作,李桂熬汤,林左强偶尔来医院,主要还是看着店面,何荣,穆贵林也带着水果看他。 因为周末就是何荣小侄女的生日,而林书刚好那天出院回家,身体没事,就是精神上有点恍惚,林书觉得自己的思维一直处于迷雾之中,不自觉的就开始发呆,而且一发呆就是半天。 本不想让他参加宴会,可就算是神情恍惚,林书也记得那里面的人脉就是钱脉,没有理由跟钱过不去。 宴会如期举行,风嘉带着林书中午到场,送了礼物,林书就被安置在沙发上,本不想来,他的状态不好,如果不是何荣牵着他,遇到什么他都能撞上去。 何荣有个哥哥,小姑娘是他女儿,也是现阶段家里唯一的孩子。 老人家思想并不守旧,孙子孙女都一样,长孙女也是捧在手里的珍珠。 小姑娘一身漂亮的公主裙,头顶一个水晶王冠,确实很像外国的小公主。 何家子老一辈儿便经商,到了何荣爸爸这辈儿更是在经济上发展壮大,何行长的面子谁敢不给? 所以小公主今晚收的礼物很多,可是何荣拜托林书雕刻的莲花观音最受小家伙喜欢,小孩子的灵魂是纯净的,玉更是受不得污染,两者结合,莫名的吸引。 何行长也对这个玉吊坠感兴趣,林书被推到人前,何荣在一旁帮衬着。 有些时候宴会的目的并不纯粹,借着生日的名义,大家谈论的仍旧是商场上的尔虞我诈,一派和平只是表象。 一听林书是古董店的小老板,又是何荣的同学,何行长笑,以后有什么好东西一定要邀请他去看啊。 林书迷迷糊糊笑,好啊,一定,一定! 风嘉作为贵宾,必然是受到了何行长的重视,一路陪同,看着林书那副魂魄不在体内的样子,他还是担心。 何荣拍拍林书的肩膀,示意风嘉,一切有他! 行长一走,那些商人老板就凑了上来,其中不乏有爱玉之人,林氏古董店?好像听说过,哎!不就是在展览会上拔得头筹那家么!来来,名片发一发,有空来店里玩啊! 这些天风嘉一直守着他,让他连进空间的机会都没有,林书虽然迷糊,可是却很想进空间泡澡,他也清楚现在自己这种状态不对劲儿,可一直苦于找不到机会。 晚上何行长仍旧没打算放过风嘉,何荣便先送林书回家,锁了房门,林书闪身进了空间,他一进来,本来向他飞奔的小化愣是急急的刹了车,站在远处不安的蹦跳看他。 林书脱了一堆衣服去泉水里泡着,大面积的莲花盛开,粉黄,粉红,粉白,却在林书下水的一瞬间黑了几朵。 洗过澡,林书从空间出来,大摇大摆的下楼,风峰好几天没见他,现在见到他马上粘了过去。 小手往上一抱,小脸一仰,白嫩的跟豆腐似的,“哥哥,你没事了吧?” 两只手掐住他的腋下,林书皮笑肉不笑,“没事了啊,不过我有预感你会有事……咱俩好像还有账要算啊!” 风嘉担心林书,没过多久也赶了回来,还未进屋就听见里面人仰马翻。 “哥哥,哥哥,我错了,不要追我!哈哈!”风峰稚嫩的小声音。 “果果,你这孩子,快停下来,别弄伤了他!”李桂担忧的声音。 “看我不抓到你,敢骗我这么久,对我撒谎,你给我站住!”没有怒气,林书的音色很好听,心情明显非常好。 推门进去,风嘉一溜烟儿跑到老爸身后紧紧抓住他的裤子,“哈哈,哥哥抓不到!” 眼神清亮,炯炯有神,笑容也很灿烂,风嘉松了口气,转身提着儿子的衣领就扔给他后妈,特别大方的往前一伸手,“送你了。” “哇哇哇,爸爸你怎么能这样,我不喜欢你了!” 作者有话要说:下次我要夸奖之前一定会先看清楚我的章节有没有贴错……但是这次炸出来好多潜水的亲们,也算是因祸得福,嘿嘿,这次不要夸奖了,大家不要再骂我了,我是新人,出现这种错误绝对不是我想的,因为有的读者也说了,会伤你们的心,可是真心不是故意的,这样对我没有任何好处,令:特别感谢大家支持,我会努力从一棵小树成长为一棵大树 第三十二章 前兆 林书抱住小家伙,两个人倒在沙发上,挠他痒痒肉,“让你骗我,还敢不敢了!” “哈哈,哥哥我错了,真的错了,你放过我吧……呜呜呜呜……” 求饶,卖萌,撒娇,假哭,无所不用其极! 李桂在门口看见儿子跟风峰玩的不亦乐乎,松了口气,她听着林左强说他摔了刚买的古董还傻呼呼笑的时候,她的心跳都快停了。 当初这孩子突然变得懂事,确实让她省心不少,她是个母亲,她对儿子的爱是无私的,不管他变成什么样,总归都是她的儿子。 脚步轻快的转身去厨房做饭,儿子不好,她连做饭的心情都没有,今晚多做点好吃的给儿子补补。 风嘉上楼换衣服,两个人闹累了,风峰躺在林书的大腿上,林书摸摸他的头发,有点汗湿,“起来,咱们洗澡去。” “不要,哥哥,来,我给你看我的作品。” 一脸神秘的拉着林书去房间里,小家伙最近迷上了模型组装,他的房间里摆放着一架小飞机模型。 这飞机组装起来非常麻烦,零件多,小零件就更多,是8-10岁小孩子的益智玩具,这东西耗费时间,还考验智力,而小风才5岁,就能自己组装成功,果然是天才,妥妥的! 摸摸头,夸奖一下,真厉害,风峰害羞的笑着搂住林书。 只有在跟林书在一起的时候,风峰才是个小孩子,孩子的天性解放的一般无二,自由自在,毫无顾虑。 两个人在屋里玩顶牛,玩算盘,玩成语接龙,小风唱英文歌给他听,小不点儿唱歌找不着调儿,可是英文单词发音很准。 林书时不时给他鼓掌,小孩儿唱的更起劲儿了,童音一声比一声高,但是声声都没在调上。 风嘉进门,林书躺在床上给他讲故事,自从知道了小风智商很高之后,林书就买了几本厚厚的故事书,童话已经不适合他,现在林书讲的都是带着寓意的寓言故事。 中外寓言汇总,讲完古老文化再穿插着外国文化,与国际接轨妥妥的! 其实小风对里面的道理特别通透,他在课余时间,喜欢看风嘉的商业管理学,对于那些数字图表他更感兴趣。 可是听林书讲故事却是必修,小孩儿还是渴望爱,以前风嘉太忙了,没人陪着他,孩子独立是被逼出来的,自己洗澡,自己吃饭,如果可以他也很想像普通孩子一样长大,被人喂,跟大人一起玩,虽然那样子看起来很傻。 所以每当跟林书在一一起,他会尽量把自己的智商拉低……咳咳…… “那狮子为什么输给蚊子啊?” 风峰继续爬到林书身上,悠闲的躺在他肚皮上,“是因为狮子小看了蚊子,他太轻敌了,而且骄傲自满,觉得自己能赢。” “没错,狮子是很强大,可是总有自己的弱点,蚊子小可是也有自己的优点,要谦虚不能骄傲自满……” “爸爸!”风峰从床上爬起来,哥哥住院,爸爸不让自己去看哥哥,但是今天看到了哥哥,还听了故事那就原谅他好了。 “没事了?”小风在,两个人都按捺着自己,不做出格的事。 “恩。”林书点头,“你能帮我去查件事吗?” “你是说林叔收的那对儿杯子?”两个人默契十足。 “恩。”林书觉得自己不正常跟那对合卺杯有关,虽然他现在没事了,但是他想查清楚,无论是朱大哥的死还是…… “好。” 两个人的手拉在一起,大手包小手,风峰把自己的手也伸过去握住两人,拖过来抱住两个人,风嘉觉得自己的心就缠在这两个人身上。 &&&&&&&&&&&&&&&& 接了风嘉的电话,说查到了合卺杯的消息,林书往风天国际赶。 一楼大厅,鞋带开了,林书踩到差点摔了自己,急忙蹲下系,身边走过两个人,“副总真是客气,不用送了。” “赵先生再见。” 站起身,透过玻璃,赵兵一身西装革履让林书晃了下眼睛,那是大兵?他怎么会在这里? “林先生,您好,总裁在楼上等你。”前台接待的小姑娘这次算是认识他了,上次总裁还跑下来找他,啧啧,她对这种朦胧的感觉最萌了,哎呦,真是特别特别有爱! 看到林书,风嘉脸色有点难看。 林书被看的寒毛直立,他没做什么事啊,这么看他干什么,果然人长的帅,就是特别特别吸引回头率! 总裁室的大门关上,一股低气压就这么毫无预兆的扑过来,果然他是不是出去过会儿再来比较好? “过来自己看!” 第一次,风嘉对他说话如此的严肃,脸色黑的跟锅底一样,这是要尸变咬人? 网页上是合卺杯的资料,看完之后,林书拉下脸来,这对儿杯子是古人结婚之用,可惜被人当成了陪葬品,是考古队在一处儿明代墓葬群里发现的,可惜出了扒手,这对儿杯子消失了。 其余的东西都被收进了博物馆,一张张照片完整的体现出从发现到挖掘到出棺一系列的过程。 可偏偏在出棺的前一天,墓道进人了,除了这对儿合卺杯其余什么都没顺走。 这件事当时没闹大,那帮考古的是实习生,大家还指望着开了棺写点论文,找个好工作,可是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有心人想查也能查出来,这不,就被风嘉找着了。 林书小心的看着他,墓葬品他也收了不少了,可从未遇到过这种事,笑笑,拉住风嘉的手,“我现在没事儿了,那东西让我砸了……” 说道砸,林书突然打了个寒颤,风嘉连忙抱住他,哪怕真的有什么脏东西,他阳气足不会出事的。 林书推搡着他,声音有点急促,“放开我,快点放开我!” 卧槽,这又是出什么幺蛾子,风嘉死死的搂住他,就差学道士咬破手指画个符了。 欲哭无泪,林书诺诺的开口,“我要憋不住了……” “……” 风嘉看着他跑出去上厕所,笑着摇头,自己都快被他吓出神经病了,养小峰都比养他省心。 林书没事了,最高兴的莫过于风嘉,这段时间林书没精神喜欢发呆,常常是躺在床上也睁着眼睛,看着都吓人,神才会有心思做那事! 总裁室的门一锁,林书陷进沙发里,从头到脚被亲了个遍,两个人腻歪着。 完事儿风大总裁开窗通风,亲了亲昏昏欲睡的人,反反复复的告诉自己他还小,不行不能,可是真到了情动处,他真想让这个人成为自己的。 风峰是个很独立的孩子,从小没有妈妈,他从未抱怨过,也没有哭闹着问自己为什么自己没有妈妈。 自己上班,每天很忙,家里的保姆隔段时间就换一个,每次都是风峰自己提出来的,这个保姆对他不好,那个保姆在家里打电话,吃零食,让他自己玩,对小风,他亏欠了太多。 风嘉可以上班,可以在商场上无敌,可是他不会养孩子,对孩子他毫无办法,父子俩的相处,对话也如大人一般的模式。 风峰在他面前从来没有撒过娇,偶尔还会鄙视,表现出不屑,他也从未觉得这样不好,他就是这样的个性,儿子随他,将来一定可以张成一个男子汉,很好! 林书的出现出乎意料,这个清秀的少年闯进了自己跟儿子的生活,小峰喜欢他,在他面前,儿子才真的像是一个5岁的孩子,可以肆无忌惮的笑,可以没有智商的耍宝卖萌,可以安稳的缩在他怀里听他讲故事,好像他们才是真正的父子一般。 只是想着儿子喜欢他,如果可以就用钱买他来照顾孩子,前提是改掉他身上的一身毛病。 尤其是通过调查,林书这个人也只是个文艺乖巧的名字而已,之前做事不顾后果,吃喝玩乐,无一不精。 可是通过接触,这个少年给了他不一样的印象,没有纨绔子弟的一些流氓习气,对小峰也是真的好。 一个人突然改变本来就惹人眼球,后来看到他被人围堵在小巷里,如果那天自己没有回去,没有路过那里,林书,他会遇到怎样的对待? 林书,林书…… 不知不觉,他已经占据了自己的眼球,不管他在哪儿,自己总是能第一眼发现他,望着他,心里就很安定,矫情了,可是没办法,一把年纪还如热恋中的愣头小子,在爱情中迷失。 可是这种感觉确实很不错,风总对于自己有越陷越深的趋势不但没有感到烦躁,反而很期待。 外在沙发上,脖子上红绳挂着的玉观音露出来,这是他贴身带着的玉,风嘉给他塞回脖子里。 手刚摸上,一阵彻骨的凉意从手掌传满全身,冰的风嘉一个机灵。 这么凉怎么能贴身带? 起身找来一把裁纸刀趁林书迷糊的时候,风嘉准备把绳子剪断。 林书在沙发上蠕动了下,手上一哆嗦,食指被刀片割了下,一滴血滴在林书的唇角。 风嘉起身去找创可贴,那滴鲜红的血液在林书的下巴上聚集,滴在了玉观音上。 林书皱眉嘟囔了一声,体力有点消耗过度,这种事做多了真的伤身体啊! 第三十三章 娇羞了? 林书上学,红头刘还是只要上课就喜欢点他的名,而且光点名不算,这天下课之后,竟然要跟他去店里看□□,看装修,看伙计……反正什么都想看,真是特别特别赖皮! “贾师傅现在不在,教授,你去了也没用。”直接挑明了,林书也不瞒着他。 “老贾去哪儿了?” 翻个白眼,以为他想什么别人看不出来么,幼稚! “贾师傅去乡下了,好像是有什么东西要去看。” “什么时候走的?” “快一个月了吧,店开张之后没几天就走了,现在还没回来呢!” “我突然想起来办公室还有点事,我先走了。” 何荣笑笑,手里竟然拿的是《世界枪支经典》。 “哎,你是要上军校啊?怎么看枪支大全?” “兴趣而已,贵林今天去哪儿?” “不知道,可能又缠着他哥去了。”林书耸耸肩,知道穆贵林喜欢他哥穆然的时候,他还被吓了一跳,兄弟啊,这么猛! “司机来了,我先回去,有事电话联系。” “好,明天见。” 跟那两个小饭店商量好的供货期是一个周一次,价格比较高,林书的蔬菜看着水灵,水果又甜,顾客反响比较好,卖的比较快,所以林书趁下课的时候还是会去补货,补货另付额外的钱,林书自己的小金库日益渐丰。 想发展壮大,林书自己是分/身乏术,有心无力,只能靠这点东西赚点零花钱,给小风买买模型什么的。 风峰马上要跳级,现在已经在联系老师跟学校了,只要通过了高年级的考试,他就能脱离幼儿园开始上小学,小家伙太聪明,乖巧还可爱,真是怎么看怎么惹人爱,妥妥的! 他今天没课了,风嘉打电话让他早点回家,下午陪着林父林母逛商场去。 撇撇嘴,风嘉跟他在一起从来没有送过他什么东西,倒是给爸妈送的不少,什么绝版棋谱,高档茶具,什么化妆品,钻石项链,一堆一堆的送,跟不花钱一样。 可偏偏对自己,风嘉从来没有送过,反倒还让他倒贴。 那个陈总的玉蝉可不就是他送的么,真是可恶! 磨磨蹭蹭的回家,风峰在茶几上组装模型,第一架飞机送去参赛,首战得胜,儿童组金奖。 小家伙被那个俗气的黄金奖杯刺激的还想要,现在正报名参加了另外一个模型比赛,这次比较严格,要现场在规定的时间里组装完成,所以林左强给他买了好几套飞机模型,让他组装着练手。 看到林书回家,小家伙也没有给他过多的关注,叫了声哥哥又继续忙他的了,小化在沙发上看着他,两只鹦鹉在靠近阳台的栏杆上荡秋千。 风峰的童年就算没有其他孩子的相处也不会孤单,他本身思维就跟其他同龄的小朋友不在一条水平线上,他喜欢的其他人都不喜欢,在其他小孩儿还在缠着爸妈看动画片的时候,小峰已经到处开始参赛了。 有小化陪着他,还有两只鹦鹉可以给他解闷儿。 他本身上的就是双语幼儿园,这次跳级,风嘉为他联系了一所国际语言学校,这样直到他学成出来,直接就可以出国。 倒不是他们崇洋媚外,国内的填鸭式教育,弊端太多,他自己也挺向往国外那种上课的气氛,不是死板的听老师讲课,有意见可以大家一起讨论。 在空间洗了澡,林书啃着梨看书,这几天闲暇时,他还挺喜欢看在玉/洞里找到的这几本书,为了还经常去泡学校的图书馆。 有几本算是朝代史,可是林书并没有在现代历史书上发现这些朝代,而看到什么妖魔鬼怪修炼成精,也只是笑笑而已,他完全是当课外书在看在,真是特别轻松! 翻到最后一页的时候,林书在书里发现了一张地图,上面高山峻岭,山河湖泊每一寸都标的非常细致。 一开始林书并没多上心,这种东西就算是藏宝图,也不知道是哪一个时期的,有等于没有,然后被随手扔在一边。 从泉水里挖了一小朵莲花,林书放进了书房的玉盆里,有莲,有鱼,有玉,有水,要的就是这种意境! 不一会儿风嘉给他打电话,林父已经接到,让李桂,林书带着风峰出门,他们就在门口。 一家五口人直奔r市最大的商场去了,风天国际很牛,可是在这家商场里也只有一层的柜台。 二楼三楼是女装,四楼是男装,五楼小吃城,六楼游戏厅,大厦功能区分布规划。 小风很悠闲,他只要准备过几天的考试就好,所以准备跳级的他最近这段时间都会在家,组装模型是他的爱好可是也很难得一家人一起出门,小家伙偷偷把小化装在小背包里,拉链没有全部拉上,给小化透气。 光为李桂买衣服,大家伙都累的不行,林父说什么也不动弹了,最后风嘉陪着岳母接着转,顺便提东西。 商场里灯光打的足,装修很有品味,这里是有钱人消费的地方,进门之后,社会阶级立显,有钱有势你能在这里挺着腰板横着走,中下层就算进了店门,里面的售货小姐也不爱搭理你,稍微靠近了衣服,还会掐着嗓子告诉你,那件衣服值多少钱。 “这件怎么样?” “好看,但是衬不出气质,这件。” 李桂仔细看风嘉手里的裙子,不好意思的笑了,“这不行,这后面露的太大。” “妈,相信我,穿上一定很漂亮,去试试,到时候给爸一个惊喜。” 导购小姐看起来刚上班不久,还有点羞涩,但是也在一边夸奖,“阿姨您真有福气,儿子这么孝顺……”还这么帅! “那是我大儿子孝顺,小儿子也孝顺。” “啊,阿姨您两个儿子呀,真是有福气!” 李桂美滋滋的进试衣间换衣服,风嘉拿出手机是业务部经理的电话,电话刚挂断,屏幕上接着显示了一个名字,赵天保。 将手机调成静音塞回口袋里,风嘉继续为岳母挑衣服。 当初李桂背着所有人,把风嘉从公司叫出来,两个人在茶楼谈了一下午,你是有钱,可是我们也不缺那点儿,果果喜欢男人我们都知道,可是你离过婚,还带着孩子。 风嘉没有插话,只是给李桂倒水,有时候一个合格的倾听者比一个进攻者更容易得到认可,他认认真真的把李桂的担忧听完,最后发话,他喜欢林书,只要林书不在意年龄的问题他也不在意。 如果林书想要个孩子,我们现在可以去做试管婴儿,虽然技术还不是很成熟,可是找个代理孕母还是可以的。 他比林书大,这可以是缺点也可以是优点,他有经验,比林书多吃那几年的盐不是白吃的,他可以在生活中照顾他,在他人生的道路中指引他。 而且他每天都会锻炼身体,每年一次体检,他很健康,他会陪着林书到老,加上他没有父母,不需要担心林书以后看婆婆脸色,不会有人阻碍他们在一起。恰巧因为他没有父母,林父林母就是他的爸妈,一辈子孝顺,他做得到! 李桂看风嘉,那是丈母娘看女婿真是越看越喜欢,走到哪儿都是我大儿子怎么样怎么样,给我买了什么东西啊,又让我做什么按摩啊,我都不想去非拉着我,炫耀,喜爱之情溢于言表。 两个人把二三楼转了个遍,风嘉手里提着的购物袋有逐渐上升的趋势,找到那儿爷三儿的时候,风峰吃的小肚子溜圆。 林书灌了一肚子水,正想上厕所,风嘉陪着他一起去,两个人还从未一起去过厕所,风嘉站在身边,他不好意思当着人的面儿撒,虽然已经被那人的手摸过很多遍了…… 转身进了马桶间,风嘉也跟着挤了进来,林书憋得要命,这人还捣乱,顺手给他一拳,出去! 风嘉从口袋里掏出东西让他看,林书顿时脸红了,竟然是草莓味的,这个老色狼,真是特别特别色! 倒也没做什么,把人顶在门板上一个劲儿亲,亲到最后,林书实在忍不住要尿裤子了,狠狠咬了他一口,这才算完。 转身放水,风嘉在他身后捣乱,厕所就那么大点儿地方,两个人紧紧贴在一起,“后天我生日,我要礼物……” 林书不笨当然知道他指的是什么,一巴掌呼他脸上,特别豪气万丈,“到时候再说!” “呵呵。”挑起嘴角,风嘉看着他走路都快顺拐的模样笑出声。 这一下午,五个人逛得筋疲力尽,可收获也颇丰,别克车车座后一堆购物袋,小风手里还抱着一个火车拼图。 满载而归,除了给岳父岳母买了衣服,还顺便买了一架跑步机,一部按摩椅,老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做儿女的牵挂,风嘉对这方面考虑也算很周到。 除了林书! 又没有他的!给所有人都买了就没有他的!林书很生气!真是特别过分! 晚上风嘉摸进他房间,林书背对着他,连声也不出。 黑暗中一个冰凉的东西套进了自己的无名指,灯光打开,一枚男士白金戒指套在手上。 另一只安静的躺在盒子里,风嘉抬起手,示意林书该轮到他了。 一把夺过小盒子,放在床头,林书搂住他,关灯!睡觉!不准说话!都不准说话!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蝶和炽夜的地雷,虎摸~~ 第三十四章 风嘉过生日,林书摸摸口袋里的戒指盒,开始傻笑,穆贵林敲敲他的头,“笑傻了你!有人在典当行里抵押了一个青花瓷,想不想看看?” “有你在我去干嘛?” “让你去你就去,费什么话,一会儿下课跟我走!” 在r市,古董行业繁华,典当行也多,穆家的典当行坐落在繁华的商业街,周围高档的酒店,餐厅很多。 “这是总部,分店比较分散,以后有机会再带你去,先进来看看吧。” 分店……林书暗暗咬牙,他也要开分店,林书古董店总经理,嘿嘿,真是想想都有前途! “别愣着,快进来!” 穆贵林翻翻白眼,看林书一脸傻样,住院住傻了是吧! 穆然,29岁,留学归国,年轻才俊,穆贵林的哥哥,典当行老板,通过前台进了店后,穆贵林旁若无人的搂住老板椅上的人,狠狠的啃了一口。 …… “哥,他是林书,林书这是我哥,叫大哥!” “穆哥。”知道他们的感情是一回事,现在亲眼见到又是另一回事,自己心里承受能力还是很强的,握拳,妥妥的! “经常听小林提起你,谢谢你在学校里照顾他。”穆然说话不多,但是分寸很会拿捏,说的话也够分量。 林书跟穆贵林同样是个弯的,可林书从外表看不出来,而穆贵林属于那种娘的类型,所以从上学以来,对他的话题从未断过,什么难听恶心的都有。 而穆贵林自己也说,因为他的性格,从小到大都没有交到什么朋友,只有哥哥会陪他玩,现在有何荣跟林书两个人,他觉得自己很幸运,是真心拿两人当朋友。 林书明白他的心情,因为他的情况跟穆贵林差不多,他那些朋友都是酒肉朋友,离了钱就翻脸,有跟没有没区别,越是得到了以前遥不可及的现在就越珍惜。 “听小林说你自己开古董店?” “哦,不是,是家里的,我只是帮忙。” 办公室里只有三个人,穆然自然的牵起穆贵林的手,“不错,你很懂事,不像小林整天只知道玩,买衣服。” “哥!你到底是谁哥啊,干嘛揭我短儿,再说我哪有那么不堪!” 林书好笑的看着这兄弟俩,穆贵林在学校那就是一女王,可是在心爱人面前也不免会撒娇。 “贵林对古董跟现代奢饰品都很在行,很厉害。” “看见没,看见没,哈哈!” “最近有人在店里当了个青花,我出门在外店里伙计收的,今天请你来就是想让你看看这东西有什么门道。” 林书怀疑穆贵林就是打着看古董的幌子把他介绍给穆然,两个人在他面前秀恩爱,不时的露出亲密。 青花瓷,又称白地青花瓷,常简称青花,洪武年间的青花不如元青花瓷丰富,大件器物较多,主要品种有特大型碗、大盖罐、菱花口盏托、菱花口大盘、梨形壶、执壶、玉壶春瓶、瓜棱罐、石榴尊、高足杯、香炉等,眼前这个青花执壶算是难得的器具。 这个执壶,是个小直口,细长束颈,斜肩丰腹,腹部饱满,而瓷纹饰布局疏朗,简练流畅,不像元代多层次布局,纹饰繁缛,留有较多白地。 可是哪怕每一分都模仿的很像,它仍旧是仿品,因为林书拿在手里看了半天也没有看到上面有光。 “这是假的,应该是高仿。” 穆然皱眉,穆贵林凑过来,“假的?我觉得应该不会啊,你看胎质醇厚,纯正的灰蓝色,底足平,无釉……” “模仿的再像,假的终究是假的。”林书看着穆然,笃定他的鉴定没错。 空间的带给他的能力他相信,如果他只是个普通人,肯定会认定这东西是真的,因为这个壶,洪武年间的青花该有的特点他一点不少。 “好了,小林带同学出去玩会儿,吃点东西。” 穆贵林乖巧的点头带林书出门。 经过专家鉴定这件东西确实是假的,可只凭肉眼看不出,要经过波谱分析,听小林说,林书就是干这行的,所以让他过来看一眼。 “赵老板,我出差回来听手下说另公子在我这儿压了个小玩意儿,我不在,手下也不好驳了公子的面子,您看,什么时候有空过来赎回去……” 对方说了什么,穆然额头青筋直暴,,“赵老板,另公子的为人大家心照不宣,如果你没空,我会亲自送到府上!” “哎,我说,风总裁是要过生日了是吗?” “你怎么知道?” “邀请函啊,我哥收到了。” 林书默然,原以为自己能为他过个生日,没想到风嘉的生日早已经变成了商务用途。 穆贵林碰他的肩膀,“别这么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样,等人都走了你可以单独为他庆生啊,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 周末,风天国际的总裁举行生日聚会,林书在酒店的房间里闲呆着,他确实不想下去,那些人在场,他只能远远的看着风嘉。 那个男人,在商场上所向披靡,像战神一般的存在,无论在哪儿都是一个发光体。 被那些夫人小姐包围,总有软玉温香想靠近他,跟他有合作关系的商人老板尽自己的能力夸奖,追捧他,红酒一杯接一杯。 风峰倒是被林父林母带着去下面蹭吃蹭喝,吃饱喝足,又跟着二老回家睡觉,只剩了林书还守在这里,他要给风嘉一个独特的生日礼物,时钟已经转到11,还有5分钟风嘉的生日就过了。 无聊透过巨大的落地窗看窗外的夜景,林书抚摸着睡袍口袋里的戒指。 倒不是他感性,也不光是女人对戒指有种特殊的感情,他们这种不可能被承认,没有法律保障,哪怕有一天有人突发不幸,另一个也不会有资格在手术同意书上签字。 可是这个戒指让林书很感动,虽然很小,很简单,可是从一方面来说,风嘉是属于他的,这种想法一冒出头就让林书心理满满的都是幸福。 跟上辈子相比,他这辈子幸福多了,父母关系很好,他又遇到了风嘉,还有小风,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 房间门打开,风嘉一身酒气出现在门口,脸通红,眼神迷蒙。 甩了送他的一帮人,风嘉转身关门,再转过来,眼睛清明,一点醉意都不见。 酒味沾染在身上,一股臭气,没等林书开口,风嘉自己进了浴室,五星级的酒店房间温软舒适,浴室门也是磨砂的白色,里面灯光一打,映射在门上就是一个人体的轮廓。 林书心脏砰砰的跳,他自己洗澡的时候没有发现,这种隐隐约约的模样更能激起人的某种蠢蠢欲动。 想着一会儿要做的事情,心脏开始超速,马达动力过高,随时都可能停摆,真是特别特别害羞! 想的太投入,风嘉带着一身水汽从浴室出来,从身后抱住他,同款白色睡袍穿在身上,风嘉跟林书就是两种模样,一种干净舒适,一种随,性性,感。 “我的生日礼物呢?” 身后那灼热的胸膛,让林书瞬间萎了,这件事可以再商量商量吗? “我觉得外面的景色挺漂亮的,不如我们先欣赏一下?” 风嘉挑眉,“我到时不知道你这么开放,那就去外面吧……” 槽,槽,槽,槽,他不是这个意思啊!!!!! 林书转头吻了吻他的额头,一脸视死如归的解开自己的浴袍。 白斩鸡身材本没什么看头,可偏偏在腰上系了一条大红缎带,特言情的打了个蝴蝶结。 “噗哈哈哈……”顿时笑喷了! 林书气的瞪眼,笑p笑,小说里过生日,不都是主角把自己当礼物送给他吗,还有人在身上其他地方打了蝴蝶结!!! 为了今天的礼物他看了好多小说,翻了好多论坛,他这么丢脸都不介意,还敢笑他? “解开带子!”特别女王,别扭的命令,风嘉搂着他伸手解带子,还恶意的蹭了蹭。 “唔……别磨蹭!” 伸手一拽缎带,一个冰凉的东西撞上自己的手指,仔细一看,是他准备的戒指,本来要林书给他带上,可是林书逃了。 地上白色的浴袍配上红色的缎带,强烈的视觉冲击,林书抓住戒指,套上风嘉的无名指,随即抱住他。 这样很冷有木有!真是太羞,射了! “想好了?跟了我就没有退路了。” “别说废话!” 哪有人那什么之前还要问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真是特别捉急! “我怕你到时候后悔,我可能没有你看到的这么好,哪怕我是个坏人你也要跟着我?” “我,林书,喜欢,风嘉,无论你是什么样的人!” “乖,我也喜欢你,一会儿可能会有点……怕就抱紧我……” 风嘉是个温柔的情,人,他能很好的照顾到林书,林书多活了一辈子,上辈子什么都干,没有他不敢的,可这辈子还是第大姑娘上轿头一回,竟然有种处/子情节,在床/上蛋蛋的羞涩。 箭在弦上的时候,死孩子突然勒住风嘉的脖子,一脸严肃的跟他说,“如果我有事瞒着你,你不能跟我生气,等……恩,等明天我就告诉你。” 反正要那个什么了,以后风嘉就是自己最亲的人,告诉他应该没什么关系吧? “乖,别说话。” 窗外夜色正好,城市灯火璀璨,爱在不言…… 风嘉亲亲他,体贴的准备去浴室放水给他清洗,林书拉住他的胳膊,把他拉到自己身边,两个人瞬间消失在大床上,只有床中央的凹陷痕迹证明刚才床上还躺着人。 第三十五章 风嘉眨眨眼,对于这种突然的场景转换有点惊讶,林书瞬间大喊了一声,卧槽,风嘉怎么会跟他一起进来了? “我……我……”两个人还光着呢,光带了酒店的被子进空间,这不科学,为什么跟他那什么之后,风嘉也能进来了? 林书苍白着脸色,风嘉倒是很镇定的揉揉他的头顶,声音温柔,“这就是你的秘密?” 林书急忙抓住他的胳膊,“不要说出去,你答应我,不要说出去。” 小化蹲在树杈上看他们,不靠近也不离开。 空气中漂浮在着浓浓的牡丹香气,小菜园有模有样,旁边还种着果树,围住鸡鸭的木篱笆撘的也不错,眼前这点东西一眼看到底。 由于两个人都光着身子,特别是林书,过度操劳,精神紧张,风嘉搂住他,“先出去,给你洗洗,不然会闹肚子的。” 他进来了……他全都知道了…… 林书咬牙,天知道他现在心里多恐慌,比听到世界末日还要紧张。 “你……答应我,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会把这里说出去!” “不放心?” “闭嘴,你只要答应我,不说出去!” 哪怕风嘉不误闯,林书本来也想告诉他,只是突然间被发现,他现在心里很乱。 不过,他要赌,赌风嘉对他是一心一意,赌他没有看错人。 “好,我风嘉发誓,对于这里,绝对保密。”搂着林书的胳膊跟随他的身体一直在发抖,风嘉柔声的安慰。 林书抓紧他胳膊,“求你千万别说出去,我不想被抓走做研究。” “放心,要做研究,也只能我亲自做,我们可以研究这里……研究那里……。” “……”果然不能寄希望于这个老流,氓,真是特别不要脸! “现在放心了?我们先去洗澡……” “不需要,这里有泉眼,泉水可以洗澡。” 心一横,林书这次赌上了他的全部。 林书不敢用意念移动,可是这里距离玉山还有一段距离,抱住风嘉,场景再次转换,两个人出现在泉边。 一走,就会有东西流出来,林书呲牙咧嘴的走进泉水里泡着。 风嘉痴痴的看着这一湖面的莲花,还有不远处遍布绿荫的山体,他这算是找到宝贝,他跟儿子的眼光真是够毒辣! 心跳暂时平稳,林书看着在岸边发呆的风嘉,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下来泡一会儿,泡完很舒服的。” 飘荡的莲花,泉水翻滚,打在身上确实很舒服,风嘉抱住林书,自己留下的痕迹在白皙的躯体上市那么触目惊心,在脖子上又咬出个草莓,“我风嘉何其幸运,找到你这个宝贝……” 任他搂着,“那是……我……我本来想明天告诉你的,我不知道这里能带进人,我父母都不知道。” 亲亲他的脸,软软的滑溜溜,爱不释口,“宝贝儿,很早以前我就有怀疑,只是一直想听你亲口告诉我。” “你……怀疑我?” “嗯哼?你不会以为自己做的天衣无缝吧?无论是你拿出来那些水果,还是小化跟两只鹦鹉总是莫名其妙的失踪,这些都是让我怀疑的理由。” 林书有点冷汗,他觉得自己做的挺隐秘的,却还是被发现了这么多疑点。 小化叼着两颗红果跑到两人身边,林书接过来递给风嘉一个,“吃了吧,这个对身体特别好,我总共也没吃几颗。” 两个人吃了红果又在在泉水里泡了半天,林书觉得精力充沛,身体也没有什么不适,两个人出了空间穿衣服。 既然风嘉知道了,那再藏着掖着也没意思,林书转头又带着风嘉进空间参观,他就像是得到了宝贝的小孩,迫不及待的要跟风嘉分享,期待得到夸奖。 那种只能自己守着的秘密给了他很大的心里压力,终于有人跟他一起分享,林书在刚开始的惊吓,恐惧之后,变得兴致勃勃。 这是他自己种的菜,平时吃的菜都是被偷换过得,塞满了一冰箱,蔬菜长得很快,而且放在空间里也不会变质,摘下来多久都没关系。 还有鸡蛋鸭蛋,总是今天捡完了明天又是一堆,水果也是,甜掉牙,还多汁。 我这里最宝贵的是一座玉山,整整一座山的玉矿,最有名的和田,“展翅重生”就是用这里的玉雕刻的,送你的小号儿“重生”也是这里的玉。 这片树林是普通树种,靠近玉山下的这片比较珍贵,这样宽的叶子是小叶紫檀,这种是黄花梨,还有金丝楠木,都是百年成材的木头。 我砍了几棵在那儿放着干燥,我妈身体不好,我想给她做个睡塌养养身体,泉水的生命里比较强盛,我想只要用这泉水灌溉这些小树苗也会找成材,到时候就给我们做床,雕成那种古代的大床。 树林里有很多鸟儿叫起来很好听,可是最聪明的还是小红小绿,我刚进来的时候它们都欺负我,哦,对了,我还养了两只陆龟,小风手里的那只是它们的后代。 林书巴拉巴拉说了好多,风嘉越听越吃惊,最后抱住他,“这件事千万不能告诉任何人,这个地方就像是一个无尽的宝库,一旦被有心人知道,会有不断的麻烦。” 林书点点头,他知道,所以他会害怕。 “你知道么,空间带给我的不光是这些实体的东西,我还有能力,可以看出古董的真假,一开始只能看出玉器,还要接触的时间长了才看的出来,现在,只要是古董我就鉴定的出真假!” “我还把空间里的蔬菜卖给小饭店了,虽然卖不到大钱,但也能赚点零花钱。” 风嘉紧紧的把他抱在怀里,“宝贝儿不光“那里”厉害,这里也很厉害!” 真想一拐子拐死这个老流,氓! 在惊喜之余,风嘉才懂得为什么他的灵敏度增加了,长期吃这里的食物身体素质都得到改善,他增强的是灵敏,小风是智力,而空间的主人,林书得到的却是最大的能力! 两个人都异常兴奋,风嘉看空间里的东西很稀奇,对林书能够用意念控制物体的能力也很感兴趣。 于是风嘉站定,让林书试试能不能把他移动了。 憋红了脸,风嘉也没动一步,林书累的满头大汗,不行,应该是风嘉个头太大,像小化跟小红,林书用起意念来一点儿问题都没有。 看着堆在一起的蔬菜,这些东西卖个小店儿太浪费了,尤其是长期吃还能改善体质,如果被有心人调查林书这个秘密肯定保不住。 “信我吗?” “嗯?为什么突然这么问?”林书有点莫名其妙,如果不信任,他就不会告诉他空间的存在。 “这些蔬菜苗你留下一棵,其余的都分离出来,你往店里送蔬菜太打眼,利用这些蔬菜苗培育个蔬菜基地,那些果树也可以嫁接出去。” “为什么要这么做?在空间里不需要花钱,我自己就能做了。” 亲亲他的眼睛,“乖,这些蔬菜口感好,你一个古董店的小老板平白的拿出这些蔬菜时间长了更会惹人怀疑,现在是没事,总有一天会惹上麻烦,所以,培育一个基地来掩饰你这些东西的出处。” 林书眼神晶亮,“说的对,平时我都要偷偷摸摸,如果能正大光明的往外运输就好了。” “我旗下没有酒店,不过,可以去收购一个,以后培育出来的蔬菜就往酒店里送,形成一条产业链,你这里的蔬菜如果还是很多咱们吃不完就混在一起卖给酒店。” “那我还要在这里养牛,养猪,养羊……” “养那么多动物不会出问题?” “什么意思?” “你要是臭了我可不会帮你洗澡。” “谁让你帮忙洗……这里都看不到鸡鸭的粪便,空间的过滤功能很强,以前我养不起,现在有你,我都要养,养这么一大群!”林书真的很想叉腰笑,说着还用手在身前画了个圈。 “好。”搂住他的腰,风嘉用下巴磨蹭着他的肩头,这是他的宝贝…… 这里的一切他都要守护好了,林书是他的,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如果真的有天这里被发现,那他也要有充足的财力人力保护好他的宝贝儿。 小风的参赛日期临近,学校已经联系好,这次比赛回来就可以上学,林书跟学校请了假,风嘉把事情交给副总,两个人陪着小风去w市比赛。 w市十几年前还是个小乡村,靠着小商品集聚发展起来,现在每年的gdp增长已经跃上全国排名。 这里最有名的就是琳琅满目的小商品,小商小贩从世界各地来到w市,带着自己需要的东西再回去,无论是商业,旅游业,还是交通运输业都相当发达。 守着自己的大小两个宝贝儿,风嘉定了头等舱,林书抱着风峰,风峰也只有在林书面前才是个小孩子,吃饭要喂,还喜欢撒娇,腻着林书就不起来。 到达w市,模型大赛有专门的组织者来接,但是只招待小朋友,父母的费用要自己出。 两个人挑了个离小家伙近的酒店下榻,这样看风峰方便还不耽误做自己的事。 大赛有明文规定,孩子只要教给他们,父母就不能再见,直到比赛结束,风嘉临走留了个手机给风峰,小家伙晚上没事就给他们打电话。 所有人休息两天,第三天比赛,比赛第四天出成绩,所以,他们在w市停留4天。 林书跟风嘉正好趁这个机会去w市的郊外农场买牛羊,租了个车队,又临时租赁了一个养猪场,因为他们是外乡人,也没多少人关注他们,给的钱多,地方随你用,也没人管他们到底在做什么。 空间里早已经买了铁栅栏围起了一片草地,林书猜测动物的数量跟圈养他们的面积有关系,所以这次尽可能的范围大,三面靠山,包围着小河,一边用栅栏跟树桩围起来。 两个人在三天里忙的马不停蹄,风嘉负责刷卡消费买动物,林书负责将这些动物带进空间里。 这次没白来,空间里生机勃勃,动植物一片一片,r市正在筹备蔬菜基地,等他们准备回去的时候,就把空间里的蔬菜分出幼苗带走,这样可以解释是从w市引进的。 林书还买了几把摇椅,和一个木桌,他现在希望能在空间里盖一栋属于自己的房子,空间不下雨,总是晴天,所以木头的就好,翻遍了木质结构的建筑,云南竹楼入了他的眼,可是空间里好像还没有竹子,风嘉又陪他去买了竹子幼苗种在玉山山脚下,玉,竹,皆是高洁的象征,想必竹子会长得很结实。 两个人做了严密的计划,小风比赛完等结果的时候,一家三口在w市玩了个疯狂。 第三十六章 极限漂流,小家伙被两个人夹在身体中间,救生衣套在他身上就像个移动的红番茄。 本来风嘉还计划去农家乐,可是林书拉住他,一开始林书不准备告诉家人,可是现在既然风嘉都知道了,小风又这么聪明,那就让他的秘密成为全家人的秘密吧。 现在只等小风的比赛出成绩,回家之后,他要把全家人都带进空间,在空间里父母的身体也不需要担心,它能孕育出一座玉山,说明里面灵气充足,一定能养好父母的身体。 三个人玩的正high,一个电话打来,风嘉走到一边接电话,林书隐约听到什么‘让他等’‘既然好喝,那就让他喝’这样的字眼。 风嘉不想说,他也不问,就算他们是恋人也要彼此尊重对方的私生活,哪怕他们整天住在一片屋檐下,自己真是太贤惠了!呸,不是贤惠,是尊重! 第四天比赛出成绩,儿童组,风峰,凭借着一小时零五分的成绩夺得冠军,小家伙被风嘉抗上肩头,有一瞬间的愣神,反射性抓住风嘉的两只耳朵,随即反应过来,张开小手开始笑。 比赛模型是一套1200个零件的飞机,林左强给他买的模型都没有这么复杂,可是价格都相当可观,这件模型会被收藏在大赛的组委会,金灿灿的奖杯大红的缎带,还有证书,领了奖,风峰跑下台递给林书,“哥哥,送给你,你做我小爸爸好不好?” 林书第一反应就是风嘉教的,可是这些天风峰根本没跟他们在一起,摸摸头,不矫情了,既然认定了风嘉,那么孩子改口是早晚的事,“好。” 哇唔一声欢呼抱住林书的腿,风峰裂开嘴。 买了些纪念品,三个人打道回府,晚上吃过晚饭,林书说要给大家一个惊喜,爸,你要不要带上哮喘药? 林左强逗着风峰玩,听着他的话不屑一顾,他现在都很少会犯病了,带什么,不用带! 风嘉站在他身后,握住他的手,再拉住风峰,小家伙拉住爷爷奶奶,五个人围成一个圈。 这么严肃的氛围,风峰紧张的吸了口气,憋在心里,这是要干什么? 场景转换,空气清新,光线明亮,五个人瞬间出现在空间的草地上。 林父林母惊讶的张开嘴半天没有缓过神来,风峰倒是自来熟开始撒腿跑,( ⊙o⊙)哇,菜园……哇,还有小河,小鸡小鸭……好多动物…… “哥哥,这就是你的魔术吗?” 林书愣了下,突然想起当初他捡到小风的那个晚上,自己骗他这是魔术。 “呵呵,对呀,喜欢什么自己去玩儿吧。” 转头看着父母仍旧惊讶的脸,林书上前扶住李桂的胳膊。 “爸妈,你们先别激动,这里我是因缘巧合的来的,本体是我现在脖子上带的这块玉,这里的菜园果树都是我种的,鸡鸭也是我养的,你们看是不是堪比农家乐?” “果果,你是说这里是你的?” “是啊!” “我们怎么进来的?”林左强倒是淡定,已经自个儿溜达到菜园里,小黄瓜水灵儿的带刺儿,顺手揪下一根儿随便擦了擦就塞进嘴里,特别有范儿! 林书把摇椅搬过来,几张摇椅在空中缓缓移动,李桂捂住胸口,哎哟喂,这也太刺激了,她是不是出现幻觉了?这里是什么地方啊! “跟着我就能进来,额……不过我好像没试过没有我能不能进来。” “爸妈,坐,小峰,过来歇会儿。”风嘉摘了点水果,放在桌子上。 风峰瞎跑,从小生活在城市里的孩子对乡村景象总是有种向往,像林书刚得到空间那会儿,心情应该跟小风差不多。 “爸爸,小爸,你们看,大龟!比小爸送我那只要大好多!” 风峰趴在陆龟的壳儿上,陆龟现在体型比较大,缩了头尾爪子,光留了个壳儿给他们看。 这里给夫妻俩的冲击有点大,所以他们都没有对小风的称呼在意。 “过来吃点东西再去玩。” 牛羊被养在玉山旁,在菜园这里要穿过小树林才能看到,现在只能听到动物的叫声而看不到。 “风嘉啊,你早就知道了?” 林左强嘴边儿一直不停,现在手里拿着苹果。 “不是,爸,是因为他前天不小心进来了所以我才知道能带人进来。” 李桂被那株牡丹吸引过去,“果果,这不是你送我的牡丹吗?” 挠挠头,既然都进来了,林书一开始就没打算再瞒着家人,索性说开,“是啊,一开始没办法直接给你,就编了个理由,那边还有你要的兰花,但是现在还没有花苞。” 自从上次李桂要兰花之后,林书再次去了花鸟鱼市场,买了花苗,现在围着菜园的小篱笆外种满了各种花,隐约有变成花海的趋势。 林书带着父母参观了他的空间,他的活动范围只限于玉山山脚前的一小片,其余的地方他都没去过,所以距离稍微远一点儿的地方有什么他也不清楚。 从w市买来的猪,牛,羊这些动物长势很好,比较活跃,因为是散养,不需要给予过多的照顾,省心还省力。 可是数量也太多了…… “没事,这些东西我跟小书都想好了怎么处理,我们吃的菜也是小书偷偷换过的这里的菜,我们从w市回来就从空间里带走一批幼苗,可以说是从那里引进的,我这边有个蔬菜培育基地,到时候送过去,种的蔬菜可以送到酒店,形成产业链。” 风嘉握住林书的手,安静的陈述着自己跟林书商量好的计划。 “还有这些动物,现在西餐厅需要的牛肉很多,小书空间里的这些动物一定比外界养的好,到时候一头牛分开卖大概一头可以卖到几万,甚至十几万。而我们要做的就是给这些动物一个来源,这点儿我们也想好了,就在郊区租个养牛场,大部分动物还是养在这里,小部分养在外面闻雷失箸。” “不会出什么事情吧?” 李桂到底是心疼儿子,这里看起来这么好,万一被人知道了,她的果果会不会有事? “放心吧,妈,我没有父母兄弟,你们就是我最亲的人,我不会让他出事的。” 大丈夫一口唾沫一个钉儿,他的爱人,他的家人,他来守护。 看到玉山,林左强恨不得把眼睛瞪出来,什么淘的子玉,这么大的玉矿…… “爸,这里不能再动了,‘展翅重生’已经挖掉很大一块了,如果再出现这种品质的玉,难免会惹人眼红。” “臭小子,还用你说!”话是这么说,林左强却还是舍不得把眼睛从玉山上拔,下来。 林书把玉石洞里的书拿给林左强看,看完了族谱,林左强老泪纵横,这是他们林家的先祖啊,一家人心怀敬畏的去了骸骨的掩埋地,磕头祭拜。 这是祖上积德才让林书得到了这里,林书是林家的子孙,可是林左强皱眉看着风峰。 风峰算是玩了个痛快,小化小红小绿都喜欢他,他走哪儿这帮小动物就跟他到哪儿,整个儿一动物首领。 泉水莲花在玉山下,一家人换了地方集合,守着湖水赏莲花。 林书下水教风峰游泳,小家伙像是白莲藕在湖水里尽情的折腾,林书很放心,在这里他就是神,完全不用担心小风会呛水淹到自己。 林左强的眼睛一直没有离开过风峰,小家伙很可爱,也很聪明,嘴也甜,爷爷奶奶的叫不停,一个劲儿能叫到人心坎里去,他疼这孩子,也把他当亲孙子,可他终究不是流着林家血脉的孩子啊…… “爸妈,一起下水,在这里泡着对身体好。” 湖面很宽,可是被莲花覆盖,能供人活动的地方不大,他跟小风占了一部分地方,看了看湖面,林书闭了眼睛,什么事情都要试试才知道自己做不做得到。 于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湖面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向对面扩张,直到莲花在湖中心变成了一小片儿。 林父林母两个人今天算是开了眼界,也幸亏空间养人,两个人都没出现身体上的不适,如果在外面,保不齐儿其中有一个会晕过去,那绝对是吓晕的! 张开眼睛,黑亮深邃的眼眸,精神奕奕,没有半点不适,林书的神识越来越强大了。 “小爸好厉害!”风峰崇拜的目光闪的林书心飘飘然,真是特别特别有面子! 泉水荡漾,一家人在里面玩水,空间不冷不热,气候宜人,林书早已发现这里是避暑的好地方。 两个人种的竹子正在发笋,林书开始把主意打到这上面来,全家人都能进来了,可是竹子长不成,他的竹楼怎么办? 没有竹楼,全家人只能在椅子上休息,能不能用神识加竹子的生长? 风嘉摇头,如果催生出来的竹子不够坚硬,外强中干,那么建造的竹楼就有随时崩塌的危险,哪怕住进去也不安心。 传闻中毛竹前五年不长,后一年疯长到30米,其实这谣传根本没有科学根据。 毛竹生长从出笋到成竹一般只需50一60天时间,高可达20米,之所以选毛竹种植是因为竹材收缩量小,具高度的割裂性、弹性和韧性,顺纹抗拉、抗压强度大。 其冬笋、春笋、鞭笋、竹荪等竹类食品营养丰富,富含人体所需的氨基酸,鲜美可口,堪称绿色山珍,是人们食疗保健美容防癌的理想食品。 想到竹荪,林书不免想到竹荪鹅,要不要再养几只鹅,想到香喷喷的炖锅,他就流口水。 又能用又能吃,真是没有比竹子再好的植物了,妥妥的! 第三十七章 林书上学,林左强现在没事就喜欢进空间待着,对古董店也不上心,没办法,林书请了个经理,是风嘉旗下一间公司的主管,在公司做了5年,兢兢业业,关键是这位主管也是个爱玉成痴的人。 风天国际的薪资很高,可是到现在这位主管都没有成家,他赚的钱大部分都买了玉,所以没钱娶媳妇儿。 用他的话说,就算娶了媳妇儿,看到他爱玉比爱人要疯狂,那到最后还是要离婚的,与其让一个陌生女人分走他一半的玉,还不如一开始就不娶。 林书在看到他部分珍藏的时候,被吓了一跳,这世间爱玉的人还是大有人在。 店里的事上了正轨,就算没有老板在,也能正常运行,只不过收古董的时候,林书还是会出面。 林左强现在对他全然的放心,有了空间,再加上林书识玉的能力,他儿子真是特别出息! 小风比赛完,紧接着就是跳级考试,因为这种天才儿童实在不多,学校从未设置过什么天才班,神童班。 哪怕是通过了考试,风峰也是要跟着比他大的孩子一起上课。 风峰倒是很悠闲,那些课程他早就会了,对考试一点儿不担心。 r市有一家著名的贵族学校,门槛高,学费高,当然,师资力量也很雄厚。 风峰之前上的是双语幼儿园,两位父亲在了解所有学校之后,最后敲定了这家,小学,初中,高中,除了大学外其他的都可以直升。 直到小家伙顺利升上三年级,他两个父亲才发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 小风今年才5周岁,初一的那帮孩子年龄平均在10岁,班级里突然出现了一个小萝卜头儿,普通孩子新奇,坏孩子打主意,小家伙不免受欺负。 小学老师跟幼儿园的幼师不同,在这里老师起不到什么作用,班级里30多个孩子,没有哪个老师能够一天24小时照顾小风。 前些天小风一直闷闷不乐,放学吃过饭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也不去空间里玩,两个大人还以为是刚换了新环境不适应也就没往心里去,直到有一天小风满脸青紫的回到家,这才瞒不住了。 刚开始同学之间也就是小打小闹的欺负,今天在桌子上放只青蛙,在凳子上放只蚯蚓,明天把书扔了,他们欺负,小风就用头脑报复回去,这样的事次数多了,也就惹恼了他们,开始动用武力,可是小家伙还是太小了,被三四个人一围根本没有逃跑的机会。 这件事一出,林书气急败坏的让风嘉开车带着风峰一起去学校。 在来的路上,老师说过,这四个孩子是班级里有名的小团伙,带头的是总兵家的公子,成立了一个校园的帮派,还经常带头向学生收什么“保护费”。 这件事好多家长反映过,可架不住人家家里有背景又有钱,就连校长都给他们三分面子,出了事儿赔点钱也就不了了之,不满意的,总兵也会通过各种手段让对方满意,再受欺负大发了,也只能咬碎牙往肚子里咽,拿了钱转学。 这种手段在哪儿都屡见不鲜,暗地里操作的事儿总比你明里看到的要多。 可是整个社会如此,穷人在银行存钱为富人提供服务,毫无公平可言。 林书义愤填膺,他的孩子受了这么大的委屈,身居高位又怎么,想用钱摆平?没那么容易,学校收留这些害群之马,还想不想继续发展了!这才初一,离高中还有好几年,难道就任由他们这么继续祸害学生? 老师连连道歉,在学校里,家长要求照顾孩子而送礼的屡见不鲜哪科的老师没有收过礼? 更何况,对方是总兵的儿子,作为班主任,他更是收了不少钱。 学校会客室,相当气派内部装修的豪华程度都可以与白宫媲美,欧式沙发,专用红茶茶具,落地的天鹅绒窗帘,果然是贵族学校啊?! 可是他的孩子为什么没有在这所所谓的贵族学校里享受到贵族子弟的待遇? 反而是让那些所谓的贵族子弟变着法儿的欺负,这就是现在教育所呈现出的欣欣向荣的趋势? 只有学校的资金额欣欣向荣吧! 打人孩子都在,其中还有两个家长,老师去请校长,因为这件事关系到他们学校唯一的天才儿童和身居高位那家的公子,牵扯面太大,老师做不了主。 在场的两位家长都是小鱼小虾,依附强者是本能,无论是在动物界还是人类社会,正主儿不在,两个替罪羊先上。 两个家长带着孩子给风峰赔礼道歉,还带了补品,他们的家孩子不争气在学校里打架是常有的事儿,可是因为跟总兵有点关系,孩子在一起的话将来也能有点交情,本着这样的思想,他们才让孩子跟着那位的儿子,而且稍微有点事儿上面就给解决了,可还从未没发生过他们合伙去欺负一个整整比他们小一半孩子这种情况,当然,风峰也是班里第一个5岁上三年级的孩子。 “孩子打架是难免的,尤其还是男孩子,没事,你们走吧。” 剩下的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就是总兵的儿子,显然是被捧惯了,死不认错。一口咬定是风峰自己摔的,反而赖在他们头上,当时又没有人看到,谁能证明是他们打的。 这小子倒是有些机灵,也有勇气,可惜没用在正地儿上。 风峰搂住林书的脖子埋头在他怀里,本来也没觉得委屈,可是现在两个爸爸都在身边,心里就开始冒酸水,委屈的不行,大泪滴连串了一个劲儿的往外冒。 “乖啊,爸爸给你讨回公道,等会儿咱们回家找小化玩儿,啊,乖不哭。”林书心疼的不行,坐在沙发上小声的哄着。 推开门校长上来就解释,总兵太过忙碌,实在抽不出空来,但是刚才打电话来,这件事全权交给我负责,有什么事儿就跟我说吧。 “孩子在学校里受欺负,学校本身就有责任,无论对方是什么职位,作为家长他都应该来亲自道歉,这件事如果不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那么我们就法庭上见,走,回家。” 正主儿不在多说无益,林书坐在车上愤愤不平,这件事他觉得憋屈,凭什么地位高就歧视他们平民,应该让他亲自到学校来道歉,这什么态度! 风嘉开车往回走,面无表情,一路沉默,车上只听得到林书小声哄小风的声音。 晚上一家人在空间里陪小风玩,逗他开心,小孩子忘性大,只要当时过了就好了,现在跟林书一起在湖水里玩水。 第二天一大早,风天国际收到一张传票,刚申请的蔬菜培育基地就出了问题,说是大棚建设不合格,违规占地。 法院的传票上清楚的写明了开庭时间,风嘉捏着这张纸冷笑,动作的倒够快的。 助理小心翼翼的过来询问他开会的时间,这张传票刚被送到公司,下一秒全公司的人就都知道了,这么快的传播速度,心比行动急啊! 风峰在家养病,这件事情没有结果之前的这段时间内他都不会再上学,房间里播放着英文电台,小家伙听着英语玩模型,林书下了课就回家陪着他,偶尔会被问几个英文单词或句子,林书抓耳挠腮翻牛津字典。 穆贵林跟何荣下了课带着礼物来看小风,顺便蹭饭。 在泉水里泡的时间长了,小家伙身上已经没有痕迹,而且游泳姿势越来越标准了。 晚上风嘉加班不回家,全家人围绕着小家伙吃饭,门铃响起,开门进来一位自称是散打陈教练的男人,手里拿着风嘉的名片,指名道姓要教导风峰散打,顺带捎上林书。 林书打电话确认,风嘉那边声音挺嘈杂,很多小商贩买卖东西的宣传声,不是说加班吗,怎么会好像在夜市? 不知风嘉聘用这位陈教练的时候提了什么条件,这位进门不客气的坐下就吃,桌大部分饭菜都进了‘教练’肚子众人面面相觑。 “陈教练是吗?那以后就拜托你了。”确定了这个人的身份,林书知道风峰这次受伤让风嘉不放心了。 “没事,明天开始正式上课,听风大……风总说你是大学生,那就等你下课再学,先教风峰!” 这个陈教练出乎所有人意料,自来熟的程度简直可以打一百分!吃完饭直接问李桂哪里给他住,问的李桂一愣一愣的。 林左强跟李桂去收拾房间,楼下还有件客房,平时用来存放东西,突然要收拾出来还真不是件轻松的事儿。 “怎么回事?” “前天小风在学校跟几个年纪大的孩子起了冲突,所以风嘉可能担心小风以后会再受欺负,所以请了教练。” “受伤了?”穆贵林跟何荣异口同声的问。 “恩,满身的伤,不过还好都是皮外伤,现在已经没事了。” “你们到底怎么想的,小风还这么小,再怎么聪明也是个孩子,花钱送孩子找罪受,这幸亏是没事,如果孩子真的出了什么事,到时候看你们怎么哭!” 穆贵林说话一针见血,可是他也说了,小风还这么小,如果现在就请家教让他在家自学,那长大了估计会不合群。 不养孩子不知道养孩子的辛苦,有小孩儿事事都要为他操心,父母不易。 何荣吃着餐后水果,看着风峰自己在沙发边听音乐,“从以前天才儿童的教育问题就很让人费心,过早让他接触深奥枯燥的学业,很有可能会起到揠苗助长的反作用,可如果放任发展,跟随同龄人一起学习,又很有可能让他在同龄人中鹤立鸡群,那种傲气与别人都不如我的心理一产生,反而会让他们不思进取。” 手指点点玩的专心的小家伙,小声道,“你看他表面是自顾自的玩耍,其实他在偷听我们说话,这种过于敏感也是天才儿童面临的压力,所以要走进他们的内心其实不容易。” “小孩子本身就敏感,小风这样的就更敏感了,我觉得他喜欢你,是因为你是真心对他好。当你的一举一动都是为了他的时候他会觉得你很安全,值得依靠。” 穆贵林托着下巴,“恩,有道理,放在家里自学,到最后学成呆子,不能融入社会那还不如普通孩子。” 林书叹口气,“而且欺负他的是总兵的儿子,所以这件事风嘉在处理。” 第三十八章 “总兵?不会吧,我记得风天国际好多项目都是直接跟上面挂钩的,得罪了总兵应该不会有什么好下……难道说,风嘉今天晚上加班是因为这件事?” 何荣是行长的儿子,这些商场上的的消息比另外两个人要敏感一些,所以他这么一提,其余两个人才意识到这件事的严重性。 盘根错节的关系网看了就让人头疼,利益优先,门路优先,这是潜规则。 这句话一出,林书顿时警醒,“你是说那边已经开始使绊子了?” 风峰抬头望了望他们,有些闷闷不乐的将音响声音调小。 “我要去找他!”林书抓起手机就要往外跑,两人拦住他。 “别傻了,你去了也帮不上忙,幸好他是明着来,要是来阴的,恐怕……” “你们先别说的这么恐怖,打电话问问!”何荣对两个人的智商真是太失望了,妄自揣测就敢下定论,这样不用别人出手自己就被自己吓死了。 没等电话拨出去,风嘉就推开门在玄关换鞋进屋。 穆贵林给了何荣一个眼神,从身后拍了林书一巴掌,“有事开口,我们先回去了。” “好。” 送两个人离开,风嘉摘下领带,搂住林书在他额头上落下一个吻,“今晚留门,我去找你。” 林书有点脸红,他们这种在父母眼皮儿下干这种事总有点偷,情的感觉,“没事吧?” “嗯?出什么事了?” 看着风嘉一脸迷茫的样子,林书长舒一口气,看来是他们想多了,还想着那个事儿的人能有什么大事! 第二天一大早,林书的门就被推开,小风穿着一身跆拳道服兴奋的爬到林书床上打滚,成功的将林书吵醒。 迷蒙中林书将小家伙拖过去一起睡,昨晚风嘉折腾的太晚了,害的他膝盖都绵软,体力消耗过大,早晨根本睁不开眼睛。 快天亮的时候那祸害才回自己房间,算算自己也没睡几个小时,一天应该36个小时! “小爸,我会好好学武术,将来保护你!”躺在林书胳膊上,风峰伸手去捏他的鼻子,看林书张开嘴,他就开始笑。 “恩,好,等你长大了保护我,你爸呢?” “上班了,小爸你好好睡,过会儿我再来看你。” 迷糊中小家伙出了门,林书翻个身接着睡,上午没课,真是特别爽! &&&&&&&&& “风总,查到了,这个女人叫李春红,跟了他好几年了,在他那堆情幅里,就这个李春红隐藏的最深。” “地址给我,把蔬菜基地的筹建流程拿来,律师团中午来,好好招待,我现在出去一下。” 法院的传票就明晃晃的摆在桌子前,任谁进总裁室总是能第一眼见到。 这是警告也是通牒,没想到孩子间打闹竟然会牵扯这么多,可他风嘉也不是怕事儿的主儿! 还在w市的时候,风嘉就已经通知集团副总开始筹划蔬菜基地了。 整个儿筹备过程是着急了点,因为两个人商量着从w市回来就开建,所以有些地方走了后门,如果按部就班的一层层上报,等到正式批准动工的那天黄花菜都有后代了! 吃人嘴短,拿人手短,收了东西,有些事就该睁只眼闭只眼,可谁成想小风会被欺负,本来即将水到渠成的事儿变成了海上的泡沫,真是人算不如天算,风嘉抓起外套,驱车离开公司。 靠近西郊的一栋农家院里,葡萄架上绿叶摇晃,一排六个房间,门口拴着一只黑色大丹犬。 这里地理位置刁钻,往东开车半小时就能穿进市中心,往西则是郊外,很多开发商都盯紧了这片地,可这里早就有了主儿。 黑色别克车停在门口,大丹犬听着熟悉的车声躺在窝里一动不动,天气太热,连狗都没精神。 “大哥今天怎么有空来了?”小六儿出门倒水看到风嘉往门里走,有点惊讶。 “小六儿,叫他们过来,进屋说。” “好咧,我去叫他们!”扔下水盆,小六儿飞快的跑进前排房间踹门去了。 水盆落在水泥地上,发出碰撞声,大丹犬抖抖耳朵抬起头来甩甩,再趴回去。 五个身穿大白背心儿短裤的男人往屋里一站,这属于纯爷们的气势就能镇住人,齐刷刷的叫人,“大哥!” “都坐,我今天来有事儿要跟你们商量一下。”风嘉抽出一根儿烟点上,明灭的烟头冒出白烟。 六个老爷们挤在一间屋里,各自找了马扎,板凳坐下,看着风嘉抽烟,都不自觉的吸了吸鼻子。 看来是出了事,不然大哥不会在他们面前抽烟,他们都是队里出来的,明文规定不能抽烟,再大的烟瘾也能给你戒了。 不信? 想抽烟是吗?负重引体300! 还想抽?那么你逃命的时候肯定没有心思想烟了吧? 狗舍里所有的大型犬一起放出来,这些家伙可不止外表长得凶,一旦放出来那是漫山遍野的追,不想被咬就得使劲儿跑,跑的虚脱还想抽吗? 那肯定不想!必须的不想! 得,这就给戒了,还特一劳永逸,以后再想抽烟脑子里就会出现这些悲惨记忆,没人喜欢没事儿虐待自己。 一个档案袋被放在桌上,“这个女人,是总兵的情幅,那帮女人里就这个人藏得最深,昨天晚上我去过那片儿,在夜市里,她手里一定藏着东西。” “这个简单,交给我。”小六儿率先打开档案看了眼,这事儿简单,他自己来就行! “不行,这么多年你们偃旗息鼓,你自己去我不放心,都去。”弹弹烟灰,风嘉看着这帮人。 五个人是编制退伍的,本都属于一个小队,退伍之后一直干着雇佣,军的买卖,从老二,到小六五个爷们都是汉子。 一帮爷们里小六儿长得最小,也最清秀,哪怕他穿着背心儿也像个体验生活的大学生。 别看他小,这几个人里就他的爆发力最强,弹跳力最高。 这帮人都野惯了,除了风嘉和小六儿谁的话也不听,对风嘉是尊敬,对小六儿是疼爱。 “大哥,放心吧,你只要告诉我们找什么,就一定能给你找出来,这么多年不干活儿手都生了。” “是啊,而且这么多年咱们哥几个都没喝酒了,这次干完活儿一起去店里搓一顿!” 老四老五说话痛快,性子也直,老二比较有大局意识,接过档案看完随手递给老三,“大哥,我知道了,晚上我跟小六儿就去踩踩点,然后再安排。” “等下,大哥,这个女人我认识啊,经常来店里找鸦,穿着白裙子,专点带出台的。” “嗯?你见过?”几个人凑过去研究。 “肯定是她,四哥你不记得?那帮搔娘们各个穿的跟野,鸡子似的,就她一个白的不行,我对她印象很深。” “不对,大哥,她好像住我们店旁边边,你是不是弄错了?” “你确定是她?” “肯定的!是吧,四哥?” 老四仔细看过之后,点点头,“确实是她!” 烧灼的烟头掐灭,风嘉冷笑,“老东西,敢整我!” 小六儿挠挠头,“我知道了,这是个套儿!” “今晚都别动,有事儿我再来找你们,老三盯准了这个女人,有事儿跟我说。我先回去。” 风嘉起身要走,小六儿拦住他,“大哥,调查这种事儿你应该交给我,那些表面的东西只能糊弄别人,咱们这次要真是扑这里去了,那还不被人瓮中捉鳖,再反而咬你一口!” “说得对,咱不能让别人就这么祸害了。” “大哥,你就说吧,到底出了什么事儿?” 听完事情的来龙去脉,小六儿冷着脸上挑着嘴角,“我干儿子这委屈不能白受了,大哥你先回去吧,法院的事儿你出面,这边的事儿交给我们,三十六计不只有他会玩!” 马不停蹄的赶回公司,律师团根据现有文件开始查找对公司有利的条款,可结果不容乐观。 蔬菜基地确实走了捷径,上面复杂的关系网一环扣一环,揪出来一个可能会揪出一串,可怕就怕就算揪出几个,上面来个弃车保帅,这种事那帮没人性的做起来也相当顺手,真到了那个地步不仅起不到全局作用,还平白的毁了公司名声。 如果仅仅想平息这件事,完全可以直接接受罚款,然后补齐所有手续,可想要扳倒他,仅凭现在手里有的这些是不行的,只能靠小六儿他们。 心太急,做出来的事儿被人抓了把柄,风嘉又抽出一根儿烟点上,这些年太过安逸,从小风出生到现在也没出过事儿,如果不是这件事,前尘往事他都快忘了,也忘了他那嗜血的本性。 老东西不好对付,这么多年稳居一把手的位置,暗地里使了多少阴招,拉了多少人下马,恐怕他自己都数不清。 &&&& “哼,哈,哼,哈……”隐约中,听到客厅一阵阵吵闹,揉搓两下头发,林书爬下楼。 “踢得真好。”李桂在沙发边鼓掌。 才刚一上午,客厅已经大变样,所有的家具都已经换了位置,往四周靠去,中间空出来的地方放着军绿色的棉垫子。 陈教练蹲在上面举着一个挡板,小家伙正在练习踢腿,有时候一条腿踢得太高,带动整个身子悬空,一屁股坐下去,摔一跤。 摔跤也不喊不声不响的爬起来站稳接着踢,看到林书下楼,连滚带爬跑到林书身边,“小爸,快来,教练正在教我踢腿。” “醒了?厨房有早餐,去吃吧。”听到风峰叫林书‘小爸’李桂愣了一下,抓过风峰,给他擦汗。 “好,陈教练早。” “早,来,小风,接着踢。”打了招呼,陈教练很爷们的拍拍挡板,让风峰继续。 下午有两节课,林书看了时间还早,吃过饭上了楼,给饭店供应的蔬菜还是照旧,直到三个月结束不再续签合同就是了。 那个时候风嘉的蔬菜基地应该已经建好了,那些蔬菜幼苗可以搬出去,到时候真的做成连锁一条龙,那还不是财源滚滚来,真是特别有前途! 空间依旧,林左强喜欢的茶具也搬了进来,品着茶看风景,空气新鲜特别有范儿。 现在重点是照顾毛竹,这些小竹子可是关乎到他的竹楼,花费了林书很多的时间跟精力,每天三遍浇水,没被淹死真是特别可喜可贺! 课余时间,林书找了许多建筑的书,尤其是竹楼架构,每天都兴奋的在脑海里一遍遍建造,连接部分,根基部分,甚至茅草屋顶他都想好了。 这片竹子就是在他盼望中生机勃勃的生长,抽高,拔节…… 第三十九章 浇完水,林书看着这些稚嫩的小竹叶,眼前出现一只圆滚滚的小国宝,圆圆的黑黑的小耳朵,萌死人的胖身体,马上要流口水,却发现原来都是他的幻想,擦擦嘴角,要是能养一只熊猫就好了。 不过还是不做这种梦,就算他想养,国主也不会同意的,送去做交流的熊猫还打上标签呢,生的崽子还要送回来,他还是早点洗洗睡了吧。 磨蹭半天,在泉水里泡了会儿,正享受着水的温润,一扭头发现两只陆龟不知何时爬到他身边。 陆龟是爬行动物,而且习性跟其他乌龟不太一样,这种动物只需要偶尔喝次水就可以,平时主要生活在陆地上。 看来是渴了,在空间里活动这么长时间,它们出现的次数真够少的,可是体型变大了许多,繁衍的速度也还不赖,而且长得挺可爱,高龟壳儿和漂亮的花纹是林书对它们上心的原因。 普通人可能不会觉得陆龟甚至乌龟好看,可是他偏觉得陆龟漂亮,每一只背上的花纹都不一样,而且它们长寿,这辈子,只要父母好好的,身体健康的活着他就满足了。 不得不说,养它们也是中意它们的寓意,据传闻有的陆龟竟然有135岁,还有外国一家动物园曾经饲养过500年的陆龟,长寿龟,长寿啊…… 看它们喝完水,慢慢爬走,林书笑笑起身穿衣服,下午的课风嘉不能送他去,坐公交时间比较久,所以要早些出门。 进教室,屁股下还未坐稳就被穆贵林揪了出去,何荣竟然在厕所门口等着他们,“你们这么神神秘秘的要做什么?” “这个你知道吗?” 一张报纸,头条大号黑体标题:风天国际违规操作,蔬菜基地是噱头还是确有其事? 一把夺过报纸,林书从头看到尾,狠狠地将报纸揉成一团扔在地上,瞪大眼睛,“胡说八道,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候出事?” “你知道这件事?” 不解恨的碾了两下报纸,林书皱了皱眉,支支吾吾,“这个基地是为我准备的,我想试试蔬菜栽培,可是没有地方,风嘉就说能弄到。” 何荣摸摸鼻子,为什么他突然想到了一个词呢? 脑电波终于同路了,穆贵林看了他一眼,两个人脑海里同时浮现出 ——红颜祸水! “等下,这个建业部也是归总兵管辖的吧?” 关键时候何荣总是能一语惊人,两人顿时茅塞顿开,难道又是报复? 该死的,这些人真tm闲的淡腾! “我去找他!” “等下,别冲动,小风出事,紧接着就是风天国际,这都可能跟总兵有关系,但是还是那句话,这只是猜测,我看报纸上说有污点证人,上面可能扔了几个小鱼小虾,如果……你要做好准备。” “等下,我们不能自己吓唬自己……” “风总跟你说过什么没有?” 不问还好,这一问,林书彻底要爆发了,那个男人故意的! 问他的时候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到最后无论大小事情都自己做主,“说个p!他什么都没跟我说!” “这种事怎么可能跟你说,怕你担心还来不及,要是我爱的人我也不会跟他说。” 穆贵林对爱情还是看的透彻,最起码比这两个人看的远,可他这句话恰巧戳中了林书的痛处。 “我是男人!我不需要他的这种保护!” “知道你是男人,可你别忘了你还是个学生,如果这件事交给你,你会怎么处理?” 看着林书瞬间苍白的脸,穆贵林有点不忍心,“想清楚了?有钱有势的那种人我们巴不起,也得罪不起,他们要是想找茬我们一点办法都没有。” “别说了,我们先去法院看看,你先冷静冷静,千万不要做出什么过激的举动。” “放心,我心里有数。” 两个互相对视,就是这样才让人害怕,那一副要问个清楚的模样,这是个和平的世界啊…… “下午三点开庭,现在去来得及。” 三个人赶到法院,观众席上还有其他旁听的人,急急忙忙跟着进去,风嘉作为被告跟律师坐在被告席上,林书咬咬牙坐在离门口最近,离风嘉最远的地方。 原告是几个被占地的农民,说风天国际给了他们一笔钱,让他们把地割让出来,当时好多黑衣人像黑社会,他们怕不卖会被报复,所以就卖了。 之后原告律师又拿出许多在申请基地上的手续,这些全部都是没有按照流程走的,收受贿赂的人员出庭作证,是风嘉的副总送的礼,让他们睁只眼闭只眼,他一时贪念才收了礼放了行。 这种话一点儿技术含量都没有,如果只买通了这个人,那么流程照样走不动,只有上下打点好了,才能保证这个条子的顺利过渡。 大家心里都清楚,可惜,没有一个人敢说出口,这个人已经打定主意背黑锅,后续计划一定做好了,不是受到威胁就是大笔的金钱,人性,也只有在这两点上最脆弱。 风嘉带的律师在庭上认错态度良好,诚恳道歉,准备给失去土地的农民以补偿。 整个案子下来结果非常明了,风天国际因为非法占地,贿赂相关人员,条条件件加起来,被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而拘留方面因为可以保释,所以一休庭就可以回去。 人都快走光了,风嘉才站起来,律师在一旁跟他说话,林书远远的看着他,这个男人把事情都扛了下来,什么事都不告诉他,如果不是何荣他们,他甚至都不知道他已经惹上了官司。 风嘉小声的跟律师说了什么,两个人并肩往外走,突然律师一指观众席后排,风嘉这才看见了林书三人。 穆贵林推推林书胳膊,这两个人是要相看泪眼,这么矫情干什么? “去吧,我们在外面等你,别激动,有事好好说。” 两个人一离开,偌大的法庭上只剩了风嘉和林书。 “想我了?” “风嘉!”林书一扭头躲开风嘉靠近的手掌,他不是想矫情,可是他也是个男人,不是需要藏在男人身后被保护的娇小女人。 对于风嘉来说,可能瞒着他是替他考虑,为他好,这种道理想也明白,可是被这样对待,还是成功的让林书气闷了。 道理都懂,劝人都会说,可是轮到自己的时候就不是那么容易过的坎了。 “不是想我?心凉了……” “都什么时候你还有心思开玩笑!如果我今天没来,你是不是还打算继续瞒着我?” 拉住他的胳膊,风嘉失笑,揉揉他的头发,“夫妻吵架不宜外人观赏,先回家,我慢慢解释给你听。” “风嘉,我警告你,如果你为了我去做些违法的事情,那就别再踏进我家。” 这个混蛋,做事不顾后果,难道风天国际就是依靠这种办法发的家,成的业? “爸妈会给我开门,包括你的房门……” “滚!” “扣扣”大门被敲响,工作人员探进半个身子,“我们要清场了,请现在离开!” 车子在法院门口停着,看到两个人从大门出来,穆贵林眯了眯眼睛,敲敲椅背,“唇颜色正常,不红肿,眼眶也没有发红,神色气闷,看来事情没有被解决啊!” 何荣从车的置物箱里捞半天,扔给他一盒口香糖,“吃东西吧,堵住嘴!” 这种事不该插手就不插手,两个人的爱情无论多什么都碍眼,还是让他们自己解决。 还有几步台阶就能打开车门,林书加快脚步,后面那个混蛋,他不想浪费口舌。 “喂,喂,停车,我还没上去!” 排气管发出“噗噗”的声音,马达旋转,打火,车子一溜烟儿冲了出去驶向马路。 穆贵林从窗户上把脑袋伸出来挥手,“乖啊,宝贝儿,我们先走,有事电话联系。” “哈哈……”穆贵林在后座乐得伸腿,“你没看到我叫林书宝贝儿的时候风总那张黑脸,哈哈……” 开着车,两人一路无话从法院直接回了家,听到开门声,李桂从厨房出来,看到两个人一阵风上了二楼,房门“嘭”的一声关上。 出了什么事,火气这么大?晚上炖锅绿豆汤祛祛火好了。 小风被陈教练拉出去跑步,打拳,回来肯定会热,顺便多煮点,晚上喝完放冰箱里冻一下,明天送到店里去给他们都祛祛火。 “再乱动就不解释,我们来做点运动……” “……” 林书被风嘉死死的抵在墙上,两条休闲裤腿中间夹着一条西装裤,丝滑的面料蹭来蹭去,林书脸憋得通红,眼神凶恶。 “我瞒着你是我不对,可我答应你的事情没有做到,这让我很窝火,第一次,我觉得自己很窝囊,所以不想让你知道,别怪我……” 亲亲,摸摸,舔舔,像只大型犬讨好主人一般,风嘉小声认错。 林书扭头,“起开,再不说实话就给我滚出去!” “你都知道了?” 风嘉挑眉,哪个嘴欠的敢大嘴巴! “风嘉,你做生意都是这样说话避重就轻,随口瞎说?我最后说一次,跟我说实话,不然立马滚出去,我tm懒得看见你!” 松开手,风嘉坐到床边,从口袋里顺了支烟点上,吐出一个烟圈,在烟雾缭绕里眯眼。 烟头被烧红了一圈,一点点的缩短,烟灰抖落在床头柜的烟灰缸里,风嘉开口。 “这件事以后再说吧,你好好休息,别为这件事操心,不想看见我,我先回家住段时间,等这件事过了,你想见我我再回来。” “风嘉!你有病吧!我是男人,别tm把我当女人,我不需要你保护!” “乖,我不在好好吃饭。” 林书一把拉住风嘉的手,狠狠的把他拉到自己面前,“风嘉,如果你今天敢出门,我们就完了,我说道做到。” 风嘉挑起嘴角,揉揉他的头发,不出意外被甩开,“好好吃饭。” 房门打开又关上,林书觉得眼前有点黑,好,好,风嘉,你真是好样的,算他自己瞎了眼! 第四十章 一脚踹上门边的墙壁,塑料拖鞋的可塑性,抵挡不住猛烈的撞击,瞬间让林书呲牙咧嘴。 “啊……疼死我了,风嘉你tm给我回来!” “有气朝我撒,踢坏自己没有替你受罪。” “ 你给我滚,我tm不用你假好心!”林书都快哭了,真的好疼,早知道就不踢了。 两个人坐在床边,风嘉替他揉脚,白皙的脚丫,不像高大男人那样有宽大的脚板,皮肤细腻,脚趾圆圆的很可爱。 “嗷……疼,疼,疼……” “你到底让我滚还是让我回来?” 林书被揉的疼到心坎里去,两只手发颤,疼的使不上劲儿,直接歪倒在风嘉怀里,一口咬住他的肩膀,码蛋,再让你这么混蛋,疼死我了…… “嘶……”身体一阵紧绷,倒没有阻止他继续咬下去,“别生气了,等过了这段时间就都告诉你。” “我告诉你,我是男人,哪怕我帮不上忙,我也要知道,不准瞒着我,这是唯一的一次,再有一次……” “再有一次我还是不会让你知道!” “风嘉!”林书真想掐死这个男人,什么叫顽固不化,这思想简直老掉牙了。 风嘉趁机亲了亲他,“乖,有危险的事都交给我,你只要好好的上学生活,其他的不用管。” 侧身抬脚踹他,却被抓住了脚踝,倒在床上,林书挡住自己的眼睛,笑,“风嘉,从现在开始你去哪儿我就跟你到哪儿,想瞒我,除非你自己什么也不做。” 皱眉,风总不悦,“别闹。” “滚你的别闹,谁tm闹了,我真想钻开你的脑子看看里面的构造,你为我好我知道,可是你这个大男子主义什么时候能改改,我不需要保护,我说几遍你才能明白!” 手机铃声响起,两个人互相对视一眼,林书眼疾手快的从他口袋里掏出手机,直接开了免提。 “大哥,弄完了,李春红被人下了药正享受着呢,证据我们拿到了,那个蓝妮儿……”说到这儿,电话被风嘉抢回去掐断。 揪住风嘉的衣领,林书骑到他腿上,“你给我说清楚,蓝妮儿?蓝妮儿怎么了?” “不要无理取闹!”风嘉仍旧是一副封建大家长的模样,教训他。 “啊啊啊啊,我要疯了,你这个人怎么这么说不通,你不说我自己去请侦探调查,我去警局备案!” 说着跳下他的腿,却被拉了回去,湿湿黏黏,缠缠绵绵。 期间林书采取了自卫战,可到最后子弹都打快光了…… 有本书写:如果你的女朋友跟你生气,那么一个吻会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如果你的女朋友还跟你生气,那么上次床绝对可以搞定。 可是没有人写如果你的小男朋友生气,那么吻,跟床好不好使。 林书只是伤了一只脚,另一脚还可以活蹦乱跳的,缠着缠着,风嘉就被踹下了床,“给我滚!麻蛋的,我还没原谅你这个大男子主义!” 瞬间从地上爬起来,掀开被子,风嘉重回战斗,好吧,可以拉灯了。 在此,书上可以接着写,不止烈女怕缠郎,烈男也要算上,真是特别值得赞一个! &&&&&&&&&& “这是怎么回事?” 老二皱眉看着地上的女人,此刻正趴在地上哼哼唧唧,后面里插着一个酒瓶子,那厚重的酒瓶里面还有半瓶酒,。 因为撅着屁股,总有酒液倒灌进去,酒液刺激肠道,迫使她难受的摇晃着身体,臀部一动一动的倒灌进去的酒又流出来,还带出了许多固体,看上去恶心至极。 脖子被安了一个狗项圈,项圈连接了一条短细的铁链,另一端固定在地面上,这个长度只能让她一面脸侧着,嘴里被塞了一团黑呼呼的东西,两只眼睛不太正常的翻着白眼。 两只手各抓住两个大号模型,上面还带凸起,任谁看了第一眼都会觉得这女人是玩某种游戏玩的太过火,不会有人想到是有人故意折磨她。 “什么?什么?我要看!” 小六个子小,被几个哥哥一挡住什么都看不到,听到老二说话语气不对,立马来了精神想要一探究竟。 “去去去,小孩子一边去。” 老四老五直接拦住他,一个捂眼,一个往门外拖,老三顺手拽走了他手里的文件,“李春红,总兵的情幅之一,是个大哥一开始让我们查的就是她,果然那老东西的犯罪证据都在她手里,只不过看这个样子,有人下手比我们快,我进来的时候就是这样了。” “而且为什么在我们之前却没有把东西拿走呢?” “是谁干的?” “不清楚,不过这女人除了喜欢做人情副,还做穿销,人称李姐,为人苛刻,最喜欢贪小便宜,看现在这样儿肯定是得罪人,被人报复了,也好,看她那副恶心的样子,整她还脏了我们的手,对了,她还有个女儿,好像被人卖到店里接,客去了。” “行了,走吧,把那些文件放在她身边,脚印都擦干净,动作利落点,弄完我们走。” 大门被关上,空荡的客厅里,只剩了李春红自己在享受着,块感让她身体发颤,已经处于迷幻的神经系统在她的脑海里营造着千人骑的景象。 只等待警察破门而入的时刻,她这副丑态将会被所有人都看到,所谓多行不义必自毙,古人诚不欺我也。 “电话被掐断了,先回去吧。”路虎载着五个大男人一扭屁股上了车道。 小六儿被夹在后座,不满,“到底是什么啊,我都没看到,你们不告诉我下次我就自己行动!” “小孩子家家的看什么,长了针眼疼死你!” “切!”撇撇嘴,小六儿在三哥四哥的夹缝中努力生存。 老三开着车随口问道,“这些东西不能交给大哥吧?还有那个“白莲花”一样的女人,那张脸明显就是装纯,看着就恶心,不过那老东西还真是吃这套啊?” “是啊,是啊,他所有的情幅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喜欢穿白衣服。” 老二把所有的文件都存了档,拍照制作硬盘,“你知道女人最有利的武器是什么吗?” “这个?我又不是女人我怎么知道。” “我,我知道!”小六儿在哥哥们面前就像个孩子耍宝,逗乐,调节气氛,没有人比他更在行。 “小孩子闭嘴!” 老四老五一边一个捂住他的嘴,只留了他两只眼睛,眨巴眨巴的可怜兮兮。 “哈哈,你看跟老鼠似的。” “呜呜呜……噗,呼,你们俩是不是没洗手,一股臭味……是温柔!” 红灯,老三刹车,挂档,“哦,这么说,这个农村来的女人还挺有心计的。” “恩,可以这么说,但是也是那老东西行为不检,如果真正是清正廉洁也不会出这么多事,只要做了就一定能查到蛛丝马迹,赶紧弄完,咱们一起痛痛快快的玩一晚上!” “哦~哦~二哥真是太帅了!” 话未说完就被老四老五按在怀里蹂/躏,嘴里一个劲儿的翻话,谁臭啊?就二哥帅是吧?就他帅是吧? &&&&&&& 一天的训练让小风失去了精神,边吃着饭边犯困,举着一勺米饭,吃几粒,打个哈欠。 “乖,吃完了就去睡觉,还剩一口,小风真乖。” 塞完最后一口饭,小风趴在李桂怀里被抱着上楼,洗澡按摩,小孩子正在长身体,平时没有经过这么高强度的训练,今天练了,晚上要是不给他按按,明天就会爬不起来。 而且按摩对孩子的成长有好处,十几年之后,风峰长的人高马大说不定得益于小时候大人对他无微不至的照顾。 “奶奶,爷爷呢?” 小风伸出手臂,给李桂按,迷迷糊糊的嘟囔一句,李桂瞬间觉得自己喉咙像被塞了个枣核儿,吐不出还咽不下。 “小风乖,爷爷忙啊,明天就能看见了啊。” “恩。”小家伙瞬间睡了过去,李桂给他按摩完胳膊又揉揉了肚子,捏捏小腿儿。 这几天,林左强一直在店里忙,倒不是真的忙,店里有经理跟店员,他在那儿也只是为了不想看见小风罢了。 跟他生活了那么多年,李桂最近才发现自己好像才算真正了解了这个她陪伴了半生的男人。 可是小风这么乖,会给她倒茶,逗她开心,喜欢听她讲故事,晚上睡觉还会亲亲她,真的是暖到心坎里去了。 果果喜欢男人,她也就没了什么心思,有了小风,她直接把这孩子当成了亲孙子。 可是自从知道了果果身上带着空间,那老头子的心思就又起来了,留着林家血液的孩子啊,像小风一样可爱聪明的孩子…… 回了屋,林左强开着床头灯,靠在床头看店里新印刷的宣传册。 李桂换了睡衣,念叨他,“我说你啊,去看看小风,刚才睡觉前孩子还念你呢。” “他姓风,不姓林。” “你这个老古板,孩子就是喜欢男人,你还能逼着他去娶个女人吗?你也不怕害人害己天打雷劈!” “不一定要娶女人,可以找个女人代孕,只要生下来的孩子带着林家的血液就行了。” 放下宣传册,林左强不再多说,准备睡觉。 李桂叹口气坐在床边,“我也想有自己的孙子,可是你看果果跟风嘉那样儿,你要是说给他找个女人,两个孩子不得恨死你。” “我只要我孙子!” “你个老东西,快闭嘴吧,小风听见,也会恨你,当初你还劝我,孩子的事不要插手,可是你现在怎么就钻了牛角尖了呢。” 翻个身背对着李桂拉过薄毯盖住,林左强一副“我不想搭理”的模样。 李桂狠狠的给了他一捶,老东西真是太气人了,她何尝不想,可是真的提出来会伤了三个人的心啊,都是她的孩子她舍不得。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炽夜的手榴弹~~因为wap上扔的主站这边看不到,所以这是迟到的感谢~ 第四十一章 天还未亮,空调开了一夜,室内温度温度刚好。 柔软的床铺上,毯子只盖到男人胸口,风嘉紧闭着双眼,呼吸均匀,眼底一片青色。 看了会儿,林书暗恨的举了举拳头,之后蹑手蹑脚的从床上爬起来,从地上拽过风嘉的上衣,掏出手机,给最近的通话记录上的“二”发了条短信。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手机迟迟没有信息返回来,难道是还在睡觉? 偷偷摸摸的再次编辑了一条,准备发送,风嘉从背后搂住他,“在干什么?” 一惊之下,林书急忙把手机藏在被子下面,“你……你醒了。” “什么东西在我之前藏进了你的屁股下面?” “……”能把他藏东西说的这么涩情的人果然就只有风嘉一个,这个老涩狼! 风嘉一眯起眼睛,林书就有点被什么野兽盯上的感觉,一阵铃声从被子下传来。 一把拽住林书的手腕,风嘉逼近他。 既然被发现,林书反而觉得有了底气,大大方方的拿出来,接通之后放在耳边。 “喂!” “你是谁?” “我……我是风总……秘书。” 风嘉无奈的揉揉眉头,林书一只脚踩在他容易冲动的地方,这到底是想要威胁还是想挑事儿? “你到底是谁?风嘉呢?” 脚上稍微使了点劲儿,林书按了免提,靠近他,“给我说,我要听!” 男人在早晨是容易冲动的动物,风嘉被这不轻不重的揉压逗起了精神,手机被扔到一边,两个人继续早晨的运动。 老二在电话另一头愣愣的听着那边传来的骂声,一声声,清脆得很,到最后慢慢沉寂…… 连忙切断了电话,如果没听错的话,做这种事应该是嫂子,可是为什么是个男人? 于是在早饭期间,老大找了嫂子,而且这个嫂子还是个男人,这个消息瞬间炸开了。 小六儿一口粥喷出来,老三打翻了饭碗,老四老五嘴里被嘴里塞得包子噎住了。 一阵人仰马翻! “为什么大哥不告诉我们,一点消息都没有,二哥你怎么知道的?” “早晨大嫂打电话来,我听到他们还挺激烈的。” 老三摸摸下巴,“是啊,我早就觉得大哥的腰力不会比我们差……” “二哥,你竟然听大哥墙角,大哥知道会杀了你的!” “先吃饭,想看嫂子一会儿跟我去风天国际。” 队里出来的人各个训练有素,十分钟收拾妥当,上车出发,目标——风天国际,目的——观摩嫂子! 林书被折磨的腰酸背痛,趴在床上嗷嗷叫,边喊疼,边骂风嘉是个老古板,复古主义者,风嘉一边笑着应下他所有的骂名,一边给他揉腰,楼下传来小风稚嫩的“哼哈”声。 风嘉手掌很大,放在腰上,一阵阵的暖意,安静下来的林书有点昏昏欲睡,“搬到我那儿去吧,我那边房子大,小风也能有自己的练习场地,不用整天挪客厅的家具。” “而且……我们再运动,你也不需要总是咬着枕头,想怎么叫就怎么……叫。” 林书真心想抽空他的肚子,这个花花肠子谁有他多? “这个你要跟我爸妈商量。” 额头被吻了下,温暖,安心,“睡吧,我去公司。” “不行!我要跟你去!”林书瞬间清醒。 两个人瞬间进入空间,林书简单的清洗了下自己。 昨夜加上早晨的运动,只是在泉水里稍微泡了泡,就让他重拾活力。 既然风嘉打定主意瞒着他,不说做什么,那就必须跟着去,言出必行,妥妥的! 于是两辆车正巧儿在地下停车场碰了头,林书半挂在风嘉身上不让他扔了自己,一时间空旷的停车场回荡着一声齐齐的吼声“大哥大嫂早!” 林书被这帮老爷们吓着了,风嘉黑着一张脸,带着所有人上了楼,总裁室的门关的震天响。 一通介绍,林书知道这五个人是风嘉的兄弟,现在自己做着生意,可大嫂这个称呼实在是听着别扭,特别像女人,弄得他一个劲儿不舒服。 而且这几个人随便拿出一个都比他年纪大,他也就开口叫哥,尤其是小六儿,那得意的小样儿都快把尾巴翘到天上去了,老四老五抓着他又一顿蹂/躏,气的他用手指扣总裁室的真皮沙发,“兹啦兹啦”的响。 都是直爽的爷们,又因着风嘉在,大家聊了几句就熟了,所以林书问老二那个调查是怎么回事的时候,老三心直口快的跟蹦豆似的开始往外吐。 “闭嘴!” 一个蓝色的文件夹发出呼呼的风声,冲着老三面门就飞过去,被老三一把抓在手里。 “风嘉!你够了!”林书一拳捶在桌面上,小号儿的“重生”被他颠了下,跳起来又落回去。 皱着眉头,风嘉从椅子上站起来,林书气的眼睛都快红了,这个大男子主义真是无药可救! 剩下的五个人明显闻到空气中的火药味,小六儿趁机狠狠的捏了下老三的后腰,疼的他一扯嘴。 “那什么……我带着他们先出去吃饭……” “二哥,我们不是刚吃完早饭出来的嘛……哎呦!小六儿,你又掐我!” 林书站在桌子前,伸手拦住他们,平静的看着风嘉,“风嘉如果你还是决定什么事都瞒着我,我想我们就没必要在一起了,我们性格不合。” 五个人眼巴巴的看着风嘉,同时反省,一定是今天出门的方式不对! 风嘉的眉头皱的都能夹死一只苍蝇,偏林书面无表情,哪怕他跟自己闹,骂他打他都不怕,早晚能哄回来,大不了这件事解决了之后,再好好的赔罪。 可现在,他越平静,风嘉心里越没底儿,这是第一次,心有点慌,像是第一次得到了一件东西又担心失去的心情。 叹口气,他这辈子算是栽了,竟然被一个小孩儿牵着鼻子,拉着林书的手腕,这生气的小孩儿还跟他这儿挣扎,“别闹,想听就乖乖坐下。” 一整个上午,7个人在办公室里关门讨论,所有的证据都摆在手里,林书这才知道,蓝妮儿离开店里之后,竟然跟了总兵。 做起了他n多个小情儿中的一个,看了蓝妮儿近期的照片,林书被惊呆了,这个看起来清纯可爱的女孩儿是蓝妮儿? 蓝妮儿也是有点资本的,一身长衫白裙,黑直发,皮肤白了很多,脸上还画着淡妆,让她看起来就像十几岁的高中生,带着一只小白狗在草坪上嬉笑,想着她上辈子在林左强身边的那些手段,林书愣是打了个寒颤,这忒吓人了! “这个女人不及李春红,正是因为她的出现,总兵已经不怎么去李春红那里了,所以她才有机会出去找鸭,那段时间才让老三见到。” 小六儿哼了一声,“这老东西还真是喜欢装纯的女人,可惜啊,如果只需要穿上白裙子就能纯洁了,那世界上还没有ji了,掩耳盗铃!” “可李春红的地位也在其他女人里也很高,大部分证据还是在她那儿,她本身是做传,销,那些人脉就是钱脉,人机关系网也很复杂,正好跟那老东西蛇鼠一窝,这些是在她家找到的,大哥你看下。” 老三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型dv,“这里还有些更刺激的,但是不是我们干的,大哥你……要不要看眼?” 资料被林书抢走,风嘉接过dv,顿时被里面的画面恶心到了,随手扔还给他,“自己处理!” 那画面正是李春红被人下药之后自己享受的情景。 “哦。”挠挠头,他只是想留个证据而已,要是老东西那边再闹腾他也不介意,在他们家按个针孔的,到时候在广场的大屏幕上一播,不用别人捅,老东西自己就垮台了。 林书被这些资料吓的不轻,说到底他只是个普通人,像这些资料里,每一笔转账涉及的金额都不是他能想象的,比起这些,他卡里那些个零还远远不够看。 林书沉默,自从店里生意好了之后他已经开始享受安逸的生活了,赚了点小钱就开始沾沾自喜。 真是可笑,自己这点家底儿算什么,还不够这老家伙买套房子的! 直到此刻林书才真正确定,自己的目标并不只是局限于现在,他要放更长远的线,钓更大的鱼,时刻记得一山还有一山高。 扳倒一个‘高员’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稍微有点差池,做事露出了马脚,就会被老东西的余党抓住藤蔓,到时候顺藤摸瓜就会找到源头,所以要做就要做到滴水不漏,不留祸根。 接下来要做的事,风嘉没让林书在场,林书也不想听,那些尔虞我诈想想就反胃,还不如出门放放风,看看风景。 况且他想清楚了,风嘉确实是为他好,这些事知道了反而不舒服,深吸了口气,一开始他不太确定蓝妮儿这辈子有没有跟李黎狼狈为奸,可是现在看到这些资料他确定了,两个人还是一对儿狗男女。 蓝妮儿一个农村来的女娃,再怎么有心计也不可能这么快搭上总兵这辆车,一定有人在里面给她提供便利,而这个人他敢保证就是李黎! 从她的妆容跟衣服风格看,全部都是按照老东西的口味包装过的,而那件衣服应该是xx牌的夏季新款,前几天他在时装发布会上见到过。 真想不到,打不了他店的主意,李黎现在又把目标转移了,呵呵,林书整了整衣领,不过真是可惜了,风嘉这边稍微一动作,老东西也快下马了,到时候竹篮打水一场空,既损兵又折将,说不定,被抓起来,蓝妮儿还会揪出他来,真是一招臭棋! 想着在自己葬礼上李黎冷冷的说他死有余辜,林书就一阵气短,放心,如果你真的进去了,我还是会去看你的,谁让你是我“最亲爱的表哥”呢?! 第四十二章 踢踢腿,林书伸了个懒腰,他的人生很狭窄,两辈子加起来,周围的人也能用一只手数过来。 他不圣母,等他变强大的那一天,他会让所有对不起他的人付出代价,表哥,上辈子如此照顾表弟,表弟不会忘记你的。 门口闪过一个人,一身搔气的银色西装,是赵兵! 赵兵从他眼前晃过去的时候,林书这才确定了,上次在风嘉这里看到的那个人就是赵兵没错。 风嘉知道赵兵对自己做过什么,却还能在这里见到他……这里面就蹊跷了。 那种因为误会就大吵大闹的是言情小说的无知女猪,他一大男人才没那么多小心思去想那些电视剧里才有的狗血情节。 问了旁边的秘书之后,才知道,原来赵家有个项目一直想让风嘉投资,小秘书也是个人精,看他跟风嘉走的近,又经常出入这里才偷偷跟他说的。 他这边刚问了头,觉得有什么东西在脑子里飞快的划过去,却什么也没抓到,不甘的扒拉下头发,有点烦躁。 等他回过神来,自己已经下了电梯出现在风天国际的一楼大厅。 赵兵一身的西装,刚一出大门就热的退了回来,还是大楼里冷气足。 如果不是为了见风嘉,按照他的个性是绝对不会穿的,这么热的天儿,这些人就会找罪受,真它娘的虚伪。 前台那小妞长得也不错,性格也不错。 想起第一天来的时候受到的冷眼,赵兵抽走了自己的领带,坐在沙发上,深蓝色斜条纹搭在手里,一双细长的眼睛就来回在两者之间徘徊。 这种猥/琐的目光让前台小姑娘抬头看了他一眼,发现是他之后,将自己深深的藏在了电脑屏幕之后。 赵兵抽着嘴角笑着解开两颗纽扣,一转头就看到林书站在电梯口,“呦,林大少也在啊!” 林书冷脸看着他,不动声色。 赵兵甩了两下领带,走过去,“怎么,上次给你的教训还不够,还喜欢男人呐?这次又搭上这里哪个野男人了?” 看着林书苍白的一张脸,赵兵找了个刁钻的角度挡住挂在门口的摄像头,“啧啧,皮肤真嫩啊,你比我玩过的娘们还嫩呢……” “赵兵!” 林书转头看他,清秀的脸冻成一冰坨,“你砸了我家店,我不会放过你的!” “这胳膊,这小腰细的,怎么不放过我?在浴室里?还是在我家二楼的……”赵兵凑近小声嘟囔了一声。 却被林书一拳打歪了脸,他没有防备,林书这拳又太出乎意料,这才打中了他的脸颊。 张着嘴,舔了舔嘴角,无论是什么时候赵兵都是一副痞子气,“长得像娘们,力气也像娘们,别说你家店,我高兴了,连你一起收拾,别以为有人给你撑腰就得意了,上次没……” 说到这里,赵兵突然愣了,难怪他总觉得风嘉很眼熟,那次在巷子里救了林书的好像就是……风嘉? 不,不对,不是他! 那次那个男人出现的太突然,他还没怎么看清就被打肿了眼,很像,可是又不能确定。 “认识你是我瞎了眼,赵兵,你记住,你欠我的我总有一天会讨回来!” 汽车的喇叭声在门外响起,趴在前台的小姑娘这才皱眉抬起头,这里不让鸣喇叭不知道么!谁这么没素质! “是么……那我等着你,或许你可以换种方式跟我讨回来……我会很乐意的。” 赵兵不屑的耻笑,他有资本,不管林书是不是跟风嘉有关系,他都不怵他们,合作是双赢,不合作也不会影响大局。 再说,就林家那个小古董店他还不放在眼里,之前在一起玩,也只是看中了他是个二世祖,花钱不在乎而已。 而且他虽然被打,可也狠狠的出了口恶气,那次之后,古董店里没一件儿囫囵东西了吧,啊?哈哈! 倒是这模样好像越来越标志了,跟林书一比,那个前台小妞就逊色多了。 伸手在林书脸上摸了下,果然手感滑腻,“哥走了,想找我,还来我们的老地方。” 就像是被一个长期在垃圾场,地下排污管道里生活的人碰了,林书进了洗手间,不要命似的往脸上喷水。 他要变强,总有一天他会让赵兵付出代价,亲手…… 在里面待了很久,直到心情平复,林书整了整衣服才上了楼。 刚上来,那边总裁室的门就打开了,五个人鱼贯而出,这些受过专业训练的气场就是不一样,加上强壮的身材,肌肉在衬衫的包裹下鼓鼓的,往那儿一站就给人很强的压迫感。 小秘书在那儿怀抱着自己的一颗少女心,脸都看红了,真是太爷们了! 送走五个人,风嘉指挥着小秘书泡两杯咖啡,秘书刚走他就拽着林书进了屋,公私不分这种事,风总做起来真是特别顺手。 赵兵的事,林书没多问,为那种垃圾不值得,虽然风嘉这个男人虽然有点大男子主义,可是他不会害自己。 想着之前因为风嘉瞒着自己的事还跟他发火,林书觉得有点儿不好意思。 跟赵兵比起来,风嘉比他好了千倍万倍不止。 这么想着,林书倒觉得风嘉是越看越顺眼了。 斜靠在沙发上,林书晃悠着两条腿,看着风嘉,刚才看多了垃圾,现在看帅哥果然心情好多了。 所以风嘉凑过来的时候他没躲开,反而还变本加厉的舔了口。 “到中午还有段时间,我们来做点运动,下午带你去个好地方。” 林书当即抬手拍了他一巴掌,“做个头运动!” 从早做到晚,上班时间还想着做运动,你敢不敢想点其他事! 真是特别特别不要脸! 两个人驾车从市中心一路开到郊区,这边还没有发展起来,有几段路还是泥路,也幸好这几天都是好天气,不然一下了雨,这路绝对没法走,就这样还颠的林书差点把中午饭吐出来。 车一停,林书就爬下来找了棵树努力的准备吐,风嘉递给他一瓶水,嘴角挑着,手掌自然而然的抚摸他的肚子,“几个月了?” 林书真想一拐子拐死他,滚,老子是男的! 一连喝掉半瓶水,林书这才觉得好点了,擦擦嘴,直起腰,眼前是一片高大的玻璃温室。 “这……这是……蔬菜基地?” “喜欢吗?” “不是说要罚款,把地还给人家?” “这两块地不在一起。”风嘉牵着他的手往里面走。 有点呆,林书愣愣的被他牵着,原来他一开始就做了两手准备,难怪这次会忍气吞声,弃车保帅这招用的不错。 这片地之前种过各种蔬菜,现在地被收了,农民夫妇被风嘉雇佣在棚里打工,而且一听说是要培育新型蔬菜,朴实的夫妻俩都显得有点激动,他们依靠着种地养活了三个孩子,对这块地有着深厚的感情。 从正门进去,温室里还有一道玻璃门,是隔开门口于菜苗培育间的,培育间里安装了摄像头,必须要穿过这里才能到达里面。 这个时候还没有完善的温室保温系统,在大棚外还挂着草帘子,那种厚厚的草帘子可以在冬天放下来保持温室里的温度,夏天,像现在不需要就可以卷起来堆在室顶。 浇水系统也不是那么便利,林书不太清楚完整的农业生态系统到底是什么时候发明的,但是现在弄成这样已经算高端了。 解放了大部分的人力,光照,浇水,温度平衡,有大规模的机械作业,捉虫跟采摘还需人力,但是也是比较集中,不需要人整天的在温室里看着。 毕竟林书在上辈子的电视里看到的都是高端的科技,某某研究所,某某科技集团设计建设的培育室跟实验室,风嘉在现在就弄了个差不多的给他,着实让他兴奋了一把。 看着林书兴奋的脸,风嘉觉得哪怕再有人找茬,他都能笑着解决,没有什么比看到小孩儿的笑脸更让他高兴了。 这就是,绝壁是,爱情!妥妥的! 回去的路上,林书在车里啰啰嗦嗦说着他的计划,什么菜要分出来,他空间里那些蔬菜就算连母株一起算上也种不满那么大的一个蔬菜基地啊,难不成要把果树一起移植出来? 一路上念叨着,到家门口终于消停了,客厅里,李桂抱着小风正在沙发上上药,家里客厅太小了,陈教练陪练的时候活动范围太大,小家伙没注意,一头撞到了桌子角儿,瞬间眼眶跟额头都红了。 看到两个人回家,小风挣开李桂的怀抱,抱住林书的腿,小孩眼红红的,委屈的不行,可还是因为小男子汉那点自尊心,硬是忍住了不哭。 “真坚强,小爸看看……”额头只是肿了个包,红肿着看起来挺恐怖。“妈,带他去医院看了吗?” 李桂也心疼,当时她也旁边,撞的时候声音可大了,吓得她的心脏扑通扑通的跳,当即就抱着孩子去医院。“看了,医生说没事。” “妈,我们换个大房子吧?小风要学武术,家里地方太小了,也不能让他总是跟着大人睡,再以后他越来越大,应该有自己的房间,这对从小培养他的独立性也有好处。” 风嘉见缝插针,利用儿子的受伤跟岳母谈条件,真是无奸不商! 李桂最近也琢磨着这个事儿,林左强现在对小风不上心,她整天的陪着这孩子,看他这么小就受训练实在也是心疼,家里地方小这是事实,也没什么不好拿到台面上说的。 当即李桂就表示可以考虑一下,有合适的房子可以看看。 风嘉从公司里带回来的笔电被拿出来,丈母娘跟女婿一起坐下来研究房子,“妈,这是我们公司最近开发的几个楼盘,全部精装修,你看看……我觉得这几个都不错,交通便利,地铁也近,隔两条街就是商业中心……巴拉巴拉。” 看着爸爸跟奶奶瞬间把他忘到脑后,风峰撇撇嘴,仰起头,对着林书撒娇,“小爸吹吹,疼。” 林书拿着药继续给他抹,这药膏渗透快,消肿效果好,可是就是涂抹的次数多了点,半个小时就要抹一次。 “以后小心点,你受伤了,担心的还是我跟你爸,无论是跟小朋友起冲突还是有人故意找茬,能用这里解决的就不需要用武力。”林书点了点他的头,示意他动脑子。 林书这番话也是风峰在日后变得腹黑的一个直接原因,刨去实在不能避免的肢体接触,其余事件,风峰的表现完完全全就是一只吃人不吐骨头的狼。 笑眯眯的捅人一刀,让你疼在心口可面上还让你笑着说着念着他的好,套句范伟的台词,‘大哥……缘分啊!’ 餐桌上,店里成交了一件大单,林左强很高兴的拿了红酒庆祝,难得的没有再看着谁心里别扭不顺。 吃过饭,一家人进林书的空间散步消食儿,空间的空气比外面的好太多,而且一直是白天,李桂拉着林左强走的远了一点,她要跟他商量点儿事儿。 小家伙用保鲜膜包着头在池塘里泡着,远远地看过去就像一颗剥了皮儿的力浦芋头,特别有喜感。 林书给毛竹浇了水之后就跟风嘉一起为蔬菜苗分株,现在出去母株外,还分出了许多小株,可是不能总是让林书用意念,这大规模的劳动会让他的体力脑力都透支。 小化特别乖巧,大概是为了体现自己比其他动物都值钱的原因,只要植株离地,它就跑过去用爪子抱起来,堆在一边。 小红小绿倒是没它那么窝心,自从催促林书看书未果之后,它们对林书就爱答不理的,关系总是时好时坏。 看着林书当初种的蔬菜不多,可到如今两个人忙活了半天也没全部弄完,倒是擦汗的时候蹭的自己灰头土脸。 弄完了等明天风嘉找车来都拉走,运到蔬菜基地栽种上就完事儿了。 累了就洗洗手,摘几个水果洗洗,两个人在摇椅上一坐,悠闲自得。 不一会儿小风捧着一条鲤鱼光着身子从池塘里爬上来,“爸爸,小爸,快来看!” 这是一条锦鲤,很像黄金鲤,可尾巴处有其他花色的鳞片,证明了它只是条变色的鲤鱼,体型不算太大,可也要小家伙两只胳膊弯曲在胸前才能捧住它。 “抓它干什么,扔回去!” 风嘉皱眉,风总除了大男子主义外,还有点小洁癖,倒不是很严重,只是对鱼,虾,海鲜类有点起鸡皮疙瘩。 没吃李桂做鱼的时候,他都会远离厨房,鱼身上那种滑腻的感觉让他非常不舒服。 “它是自己跑过来咬我脚的。” 小风觉得这件事必须要说清楚,他只是在玩水,其他鱼都躲得远远地,就这条傻乎乎的游到他身边来,咬他的脚趾。 现在就连林书都开始学着皱眉了,“那我们把它放在房间里养着吧。” “你个老东西,你不搬我搬,你自己守着那堆死东西过吧!” 李桂气呼呼的从树林里喊着走出来,脸色不太好,显然是跟林左强吵了一架。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扣5的手榴弹reinas的地雷~~~~按倒虎摸~ 第四十三章 李桂这次的目的特别明确,就是商量着要搬家,她这么大岁数了也不是冲动,可偏偏这老东西脑筋还没转过来,死活不挪窝,好说歹说也不听,最后气的李桂甩开他的手,让他自己一个人儿过吧! 两个小辈儿凑上去劝,小风一个人抱着鲤鱼站在原地,头顶还顶着保鲜膜,有点茫然,他现在该怎么办? 缺氧时间有点长,鲤鱼开始挣扎的厉害,小风颠颠儿的跑到池塘边把它扔进去,这条花鲤倒是真的喜欢小风,在岸边的浅水摆着尾巴不回去。 小化从树杈上蹦下来,它帮忙种地已经很累了,劝人那种事不是一只好松鼠该做的,还是看孩子好了…… 小风的注意力完全被鲤鱼吸引去了,就连小化爬到他肩膀上都没有发现,不小家伙一甩尾巴,成功的将小风的注意力吸引了过去。 鲤鱼从水下摆尾巴打了个浪花,喷了俩人一脸水,这才得意的晃着胖身体游到深处去了。 前面说了,带毛的一般怕水,小化特别给面儿当场就炸了毛,大尾巴上的白毛支棱着,张着嘴呲牙威胁。 两个小家伙一起去找大人,却听到李桂小声的啜泣,林书扶着她小声的劝,林左强坐在一旁像是在生闷气,是不是皱眉看风嘉一眼。 全家都笼罩在一种低气压里,出了空间,风峰自己洗漱完乖乖上床,小化虽然厌恶,可还是跳到温水盆里沾湿了毛。 可是现在没人给它吹香香了,小东西有点失落的躲在一边抖毛,湿湿的有点冷吶…… 林书跟林左强进了书房,李桂拉着风嘉的手,她现在情绪稍微稳定,“风嘉,别怪你爸,毕竟你已经有了小风,老头子是想要个孙子,你别生他的气。” “妈,这件事我跟小书商量过,这件事急不得……” 进了书房随手把书房的门就关了,林书也不遮掩,“爸,这辈子我不会有自己的孩子,你说的空间继承问题跟我无关,林家的子孙多了去了,就算我有自己的孩子谁知道空间会不会认他做主人,退一步讲,如果我的孩子是个恶棍,把空间交给他我也不放心……” “歪理!你也不想想,这东西里那个家谱,正儿八经是林家的血脉延续证明,你没有孩子,这东西这么珍贵,断在你这儿你有脸去地下见他们么!” 林左强有点激动,他不明白为什么这孩子就这么一根筋儿,也没让他们俩分开,就只是给他个孙子,他想抱着有林家血液的孙子怎么就这么难呢? “爸,你别不讲理,别让我后悔告诉你空间的存在,如果它带给我的是让我跟家人关系恶化,那我明天就扔了它!” 这次林书很强硬,他只是为了父母的身体健康着想才告诉他们,为什么结果会带出这么多其余的事情。 “再说了,就算现在下去也肯定找不到他们,早不知道哪百年就去投胎了,那家谱都断开多少年,谁知道咱们家是不是本家的分支……” 林左强一本书飞过去,堪堪擦着林书的脸颊撞到他身后的门板上,“你个糊涂东西,再这么说就给我滚出去!” “不用你赶,我自己会走,爸,我今天把话放这儿,孩子你别想,我们有小风一个就够了。” “小风,小风,前段时间风天国际是不是出问题了?蔬菜基地,风嘉做事也是个不靠谱的……” “爸!” “你怎么这么不讲道理,风天国际出事,都是因为我,都是因为我想要蔬菜基地,算了我不想跟你谈,但是孩子,不可能了!” 林左强无奈脱力的坐在椅子上,孩子长大了翅膀硬了,根本就不听他的。 晚上躺在床上,林书烦躁的踢了被子,林左强这牛角尖钻的,风嘉也没办法晚上再偷偷过来,家庭矛盾最好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再刺激大发了,也不知道他爸会不会再复发个什么毛病的,这也是他不想跟父母起冲突的一个重要原因。 可是孩子这件事很难办,他是没想过要孩子,上辈子如此,这辈子亦如此,小风不光是个孩子,他还是个天才,何荣说过,他这种类型的小孩儿特别敏感,平时看着萌萌的可爱的让人恨不得亲两口,可是真遇到事情他心思比谁都重。 前几天风天国际出事,小风那几天晚上都不缠着他讲故事,小家伙不会耍赖,特别有眼色,见刚才气氛不好,立马就乖乖的去睡觉,一点儿也不烦人,这样好的孩子,再弄一个来,他心里不忍。 林书甚至想到了以后有了孩子两个人争家产到头破血流,大打出手,如果真到那天还不如现在就不要。 杜绝以后这种事发生的几率,说他因噎废食也好,胆小怕事也好,反正他现在只想好好孝顺父母,赚钱,让父母过更好的日子。 越想越觉得小风太过可怜,林书起身偷偷进了他的房间,他一进门,小化就睁开了眼睛,他的毛儿干了,但是没有吹显得比较倒塌,现在正团成一团缩在风峰头顶的枕头边。 小风侧卧着将自己缩在一起,林书给他拉了拉被子,小化甩了下大尾巴,小红眼睁着很精神。 “好好陪着他。” 揉揉小化的脑袋,林书嘱咐。 第二天一大早,家里就不见了人影,林左强气呼呼的摔了冰箱门,冷锅冷灶的,什么东西都没做,一柜子冰冷。 李桂一大早就让风嘉开车带着他们去了新房子,风嘉准备这里已经很久了,花费的心思让李桂瞬间就红了眼眶。 这里的格局跟家里一模一样,甚至连壁纸的颜色花纹都一样无二,而这里是两栋别墅打通,中间是一个长走廊没有门,另一边的装修格局显然就是年轻人喜欢的风格,金属质感非常强。 最不可思议的是,两栋别墅下有层地下室,那里就是专门的训练场地,林书看过了所有角落,心里突然有点不安,感觉哪里奇怪,可是具体说不出。 小风倒是对这栋房子很感兴趣,带着趴在他肩头的小化在房间里窜来窜去,到处指挥分房,这间是奶奶的,这间是爸爸的,这间是小化的…… 看过房子,风嘉又带着他们吃了午饭,回去的时候,还外带了一份丰盛的午餐。 小风抱在怀里,温热的餐盒散发着浓浓的食物香气,“给爷爷!” 看在眼里,疼在心里,风嘉这孩子考虑的就是周到,虽然她也生气,可毕竟那还是她丈夫,不惦记是不可能的,可是又拉不下脸来给他带饭。 风嘉这样做,倒真是暖到她心里去了,还有小风,这么贴心的孩子,那老东西怎么就非死咬着林家的孩子呢! 车子在中心广场遇到红灯,风嘉停下来等数字跳动,周围巨大的led屏幕上正播放着一段新闻。 “现在是xx电视*家现场直播,今晨,最高执行机关查处总兵贪,污受,贿,滥用职权,动用私刑等,现已被工安机关行正拘留,大家可以看到我身后是总兵的豪宅之一,据悉,像这样的房子,只是普通的房屋之一,此外,海外账户上,同时也查到……” 巨大的屏幕上出现总兵一身黑色西装被几个人夹着走出大门的景象,两只手被衣服缠住,一般人看一眼就知道两只手腕上一定有某种金属制品禁锢着,画面很晃,看得出现场很混乱,记者身后的吵闹声很足,警车高调的鸣着音。 林书一把抓住风嘉的胳膊,风嘉扭头看了他一眼,顾忌着李桂跟小风同在车上,倒是没做过分的事,只是安抚的拍拍他的手。 绿灯,车子继续跟着车流行驶,林书的心却在这平静气氛中高高的吊了起来,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怎么所有事都赶在一起了,真是淡腾! 回到家,林左强正巧也在看电视里的新闻,小风抱着餐盒跑过去,“爷爷吃饭。” 林左强本来举起手要摸摸他的头,却楞是生生顿在半空,看着小风一脸期待,扯了扯嘴角,把他抱起来,“去哪儿玩了?” “看新家了,爷爷,新家特别大,我们一起过去住吧!” 一上午孤单的过去了,家里一个人没有,面对空荡的屋子,林左强想着昨晚林书说的话,如果那东西是让他跟家人的关系变糟的话,还不如扔了。 他都活了快到半辈子,钱他不缺,儿子也养大了,老伴儿身体也好,实在是不用特意求什么,说句难听的话,他这辈子哪怕现在闭眼也赚够本了。 看着李桂进屋收拾东西,林书被风嘉拖走,林左强快速的亲了小孩一下,“是爷爷不好,爷爷老了脑筋不清楚,小风乖,原谅爷爷。” “呵呵,好扎人……爷爷不老,我喜欢爷爷,爷爷跟我们一起住。”小风两只手捂住脸颊,在林左强怀里扭动着小身子,小化被折磨的跳到一边,梳理着毛发。 人类果然是麻烦的动物,还是做只松鼠好,卖卖萌,看看孩子,就值个天价了,绝对妥妥无压力! “哎,好。” 林左强老脸有点红,也就趁着没人的时候道个歉,孩子也不记仇,真乖。 &&& 风嘉拉住从身后环住他腰身的手,“放心,只要他进去了就永远别想再出来,我不会给他机会出来报复的,不过,你既然这么担心我,那用你的身体来安慰安慰我……” “我不是担心你,我只是想说,还有什么罪证都给他加上,这次一定要整死他,敢害我的温室,就要让他付出代价!” 林书在他背后磨牙,特别愤愤不平,一个劲儿叫嚣着整死他。 “……” 一个湿热的吻缠住了两个人,风嘉真是哭笑不得,只好借助于这种方式发泄他心中的不满。 林书一边被亲一边抽空嘟囔着整……他……弄他…… 第四十四章 总兵是一方之长,这次的事件引起了各界的反响,一时间身居高位者人人自危。 社会上掀起一阵□□,反碳的热潮。 有人欢喜有人忧,有人下马就必定有空缺,俗话说新官上任三把火,紧跟着□□的还有一系列整治活动。 风嘉带着林书来到一家酒吧,刚下车,林书就觉得,这种地方果然只有晚上才能散发出魅力。 门口很简洁,门头是一个块黑底儿牌子,上面线路和小灯泡都很明显,看起来杂乱,没有美感。 上辈子,林书经常出入这种地方,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接触,但是最多的还是跟着大兵他们混,因为上了大学之后,同宿舍那帮毕竟还都是学生,不会玩的那么过。 迷乱的灯光,缭绕的烟雾,喝酒声,调笑声,打碟声,各种嘈杂充斥着鼓膜时间一久,心都跟着麻木了。 在这种地方,发生什么事都是有可能的,酒吧后面的小巷,阴暗的街道,甚至在垃圾桶旁边都会看到纠缠在一起的人。 他们一进去,就听到里面有人在说话,还特别高调不加遮掩的那种喊,老二兄弟们早已经在里面庆祝开来。 里面装修不错,看不出还蛮有格调的,音响也只是放着叫不出名字的钢琴曲,不过他不认为晚上的时候这里也会是这种模样…… 看到他们进屋,小六儿蹦过来,当着风嘉的面儿挑战他的权威,他可没有什么“林书是风嘉的,风嘉领土不可侵犯”这种思想,上手就拽着林书胳膊,往舞台上拖。 还没走到一半就被老四老五揪回去了,这是真正的揪,被人拎着脖领子后面,跟小鸡仔似的吊起来。 老四老五像没事人一样一人一只手提着他,也不顾小六儿被勒的直翻白眼,打招呼,“大哥,小林,来了啊!” 林书跟他们叫哥,他们也不好意思再跟人叫嫂子,如果叫小书,估计会被大哥记恨,所以还是姓比较安全一点。 林书看着小六儿很有口吐白沫的前兆,有点担心的开口,“六哥……” 刚一开口,就看见小六儿跟泥鳅一样,从自己的衬衫里滑了出去,赤着膀子对着老四老五一人踩了一脚。 逃脱术!!! 老二递给他们两个玻璃杯,“别管他们,整天的闹,没一天安分时候。” 风嘉抬起林书的手,把杯子凑到鼻子下闻了闻,随即挑眉。 老二笑,“大哥不要这么小气,这是度数最低的果酒。” 林书急忙挡住杯子抿了一口,他已经很久没有喝酒了,甭管什么酒先尝尝再说,可风嘉一句话成功让他炸了毛。 “给他一杯牛奶。” “你才喝牛奶,你们全家都喝牛奶!” 凑到他脸颊边吻了一下,风嘉在他耳边吹气,这孩子一定是想起前几天的事了,“我说的是普通牛奶……” 林书顿时红了脸,嗫喏着,“我说的也是……普通……牛奶。” “呵呵。”风嘉低沉的笑声钻进他的耳朵,林书偷偷抬眼看了下周围,果然,老二他们都在看他。 抬起胳膊毫不客气的拐了风嘉的胸口,下手可黑! 大家一起在沙发上坐下,几个人开始想招儿玩,风嘉首席,林书必定坐他旁边,可是刚才风嘉让他丢了人,林书并不打算跟他说话。 “三哥,你们是怎么整的那谁,匿名信?” 虽然相处的时间不长,可几个人的性格特点倒是一眼能看出来,问事情要找老三,玩闹可以找小六儿,观察力真是特别值得点个赞! “哦,那个呀,也没什么,寄匿名信那种小把戏我早在没断奶就不玩了。” “……”林书被噎了一下,你是在说我没断奶? 老三还在自顾自喝酒,一点儿也没发现自己说错了话,“你知道吧,这政场跟职场差不多,有人上马就必须有人下马,上面人的位置下面可不止一个人盯着吶,都是些吃人不吐骨头的狼,给他一块他想要的肉,你想做的事他就替你做了,而且下手还狠,还黑,特别是不会留下痕迹。” 林书点点头,是了,借刀杀人,只需要提供证据给他们,就能让他们狗咬狗,把自己从里面摘出来。 还在思考,身体就移了位置,眨了眨眼,风嘉将他整个儿人拖走,紧紧的禁锢在怀里,吻劈头盖脸的就落了下来。 旁边人一阵叫好,起哄,就在林书跟老三说话的时候,他们竟然在玩幼稚的大冒险,因为林书在场,所以只能玩个无伤大雅的游戏调节气氛。 被好一顿折磨,林书觉得在这样下去,就该发展成现场版了,他急忙起身说要去厕所。 “不能走,到你了,选一个吧,大冒险还是真心话?” 看着这帮人一个个绿着眼睛,林书觉得自己如果选大冒险的话,十有□□会被风嘉吞掉,“真心话!” “我来问,我来问……”小六儿把手举的很高,“大哥,你不能生气啊,无论我问什么!” 风嘉慵懒的靠在沙发背儿上,刚才他已经餍足了,也没多加干涉,仰头喝了口酒,“你问吧。” “你们一天洗几次床单,沙发套?” “噗……” “噗……” 几个人喷了酒,这小六儿蔫坏,他这话问的隐晦,不直白,可在场都是男人,这个问题谁不懂啊。 果不其然,林书又脸红了,“这个……” 看了眼风嘉,这男人衬衫扣开了两颗,一只手举着酒杯,里面的冰块撞击着杯壁发出声音,可完全没有要帮他解围的意向,反而好像还挺期待。 这个老刘氓,自己怎么就看上他了,果然还是不能跟商人谈恋爱,真是太坑跌了! “一次!” “哎,哎,不能吧,大哥……”几个人的目光哧溜儿下移,盯住某个地方。 林书坏笑着喝酒,他没说谎,因为无论几次,都是最后洗床单,所以这个问题……真是没有多少技术含量。 于是这几个人挨个被黑脸风嘉收拾了一顿,老虎打盹儿也是老虎,那必须不能是hello kitty! 一上午时间就在酒吧里混过去了,晚上他们还要开店,风嘉他们也没在多待,能多睡会儿就让他们多睡会,熬夜滋味实在不好受。 兄弟们在一起时最高兴的,临走,林书还有点意犹未尽。 过几天搬家,小风也该送回去上课了,林书在副驾驶上伸懒腰,“我觉得四哥五哥喜欢六哥……” “我只在乎你喜欢谁,其他的不考虑。” 林书笑嘻嘻的开口,“我喜欢爸妈,我喜欢小风,还喜欢小化,还有我的空间里那些动物植物……” 他没说一句,风嘉的脸色就黑上一分,看着渐变的颜色,这死孩子还不知后果的挑拨。 “而且我觉得吧,二哥,三哥,四哥,五哥,六哥我都很喜欢。” 风嘉抽出手来揉揉他的头顶,突然也不跟他生气,“那你数数几个人排在我前头?” 这破孩子今天打定主意要得罪他,真的就掰着手指头数,末了儿还在那儿高调的说,“啊,手指头不够用了……” 于是晚上在床铺上,林书被压着这样那样,那样这样好几遍的时候还听着风嘉在他耳边数着数……3……4……5…… 腹黑的人惹不起,林书哭都没力气,这悲惨的世界! 男人就应该疼老婆,宠着,爱着,疼着,人都心甘情愿的在你下面了,你还不把人捧在手里含在嘴里,你丫是男人吗! 周末风嘉找了公司物流部的人搬家,于是6辆风天国际运输部的箱型运输车排一溜儿停在林家别墅外。 古董是提前打包好的,厚厚的泡沫板塞在四周,然后装箱,密封,林左强扛着小风提前押车走一趟。 小风最近生活幸福的一比那啥,白天陈教练训练,爷爷奶奶都在旁边,一个喂水,一个喂水果。 想吃个虾都不用自己动手剥壳儿,爷爷剥完,奶奶给蘸调料,为此,爸爸还教训了自己,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可小家伙还是我行我素,连带着小化都养胖了一圈,睡觉的时候团成一团,整一个白色毛球,都看不见脸了,真是特别萌! 家里大件儿家具没有搬走,只是盖了白布挡灰,新家那边什么都有,就是缺人了。 轰轰烈烈的搬家结束,小风在家里骑着林左强给他买的儿童车,乱跑,彩色的儿童车前有个车筐,里面铺了好多层纸板,还有木头支架,小化蹲在里面跟着他瞎跑。 车子骑起来带出的风吹得它毛发凌乱连眼睛都挡住了,可小家伙还是坚定不会看孩子的松鼠不是好保姆,愣是在里面蹲着不动。 地板都被压出一道道轮胎泥印,李桂跟在身后拖地都来不及,风嘉大手一挥,两个小家伙都被扔出了家门,林左强带着他们去小区湖边散步,户外运动,真是有利于亲子沟通的好办法啊! 空间里,之前种的各种花,顺着篱笆一片片长在一起,有开了花苞的,也有顶着大朵大朵花的,香气逼人。 现在盗文的太猖狂了,真的特别伤心,本来鼓足了干劲儿去写文,现在被磨灭的不想再继续写下去了,每天看着他们都恨不得挫骨扬灰,一开始还准备了一篇古穿今,现在看写不写的下去都是个问题,我恨那些盗文的!!!!!请大家支持正版,123言情首发 作者有话要说:这里是正文的一小部分比正文字数多一点儿:地球已经抵挡不住毛竹的涨势了,一株株宽竹筒一排一排翠绿翠绿的,林书浇水很勤快,他对其他植物都没有这么用心的照顾过,所以回报也是肉眼可见的。 差不多已经可以盖竹楼了,林书开始研究怎么动工,这个时候他就开始悔恨为什么没选建筑系,房子这东西……实在不知道从哪儿下手啊! 第四十五章 当初查了好多资料,可是要想真正动手的时候才发现那都是眼高手低,只能从最基础的学起,做地基,铺地板,全家总动员,简单的铺钉都由林书用神识完成,每到他快要透支的时候,小化那里肯定会准备个红果,随时为他补充能量。 那些木头已经快要晾干了,林左强说大概应该可以打家具用,可贾师傅不知是不是故意躲着教授他们,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回来。 经过几天的忙碌,不仅住进了新家,竹楼也初具规模,可林书实在搞不出一个复式结构,只能盖了两个小竹屋。 在里面铺上床垫,直接就能睡觉,玩够了在里面休息什么的,真是不能再美了! 而且由于是粗制滥造,四处透风,一点儿都不热!咳咳……其实,豆腐渣工程也是有好处的…… 总兵的事情还在发展,各种审问,出庭,闹腾了好一阵子,幸亏某某明星没有什么绯闻消息,不然还是上不了头条,他肯定抢不过总兵! 那边一团乱,新上任的总兵到哪里视察啦,又做了什么惠民政策啦,查处了哪家公司违规啦,等等。 李桂在做蒸蛋饼,林书给风峰收拾小书包,把书都放进去之后,旁边有个拉链的小口袋一直在动,拉开拉链,一条白色的尾巴从里面甩出来。 “……” “……” 李桂端着香喷喷的蛋饼从厨房出来,也看到了小化的大尾巴,笑,“要把小化当成随身行李带到学校去呀?” “妈,我们请个家政阿姨吧,我不想看到你这么累,每天都要给我们做饭。”把松鼠从里面抱出来,林书随手从桌子上拿起一颗开心果,小家伙被引诱,一甩手被扔进了空间。 小风摸摸鼻子,他想带到学校去玩的说,没想到被发现了。 可是小化的智商绝对没有它的外表看起来那么高,小爸这招都快老掉牙了,它还是每次都会上当,小吃货! “不用,我喜欢给你们做饭,把你们一个个都养的白白胖胖的。”李桂从以前就是家庭主妇,到这个岁数也没什么特别爱好,唯一能做,也喜欢做的就是带带孩子做做饭。 在饭桌上夸一句好吃,她自个儿都能乐一整天,这也是她那个年代的老太太最大的成绩了。 李桂最近神神秘秘的经常不在家,有时候晚上满面春风的回到家也不顾一家老小还没吃饭。 林书觉得自己老妈虽然是家庭主妇,可是平时也有自己的娱乐时间,每天给他们做饭,做家务,担心她无聊,才有了这么一说。 可是李桂说喜欢,那他也就不勉强了,而且老妈做菜实在是很好吃,穆贵林跟何荣可是时不时就会过来蹭顿饭,行动证明一切! 收拾好东西,林书带着风峰一起吃饭,“那你别太累了。” “我知道,你今天是不是也该去上课了?” 给风峰端了牛奶,切了蛋饼,林书也趁机咬了口,真香,“恩,请了三天假,现在该去了。” 好吧,其实他说谎了,除了第一天请假外,其余两天他根本就是逃课! 上辈子逃课这种事经常做,这辈子还是第一次,但是做起来仍旧很顺手,哪个学生没逃过课啊,这就是青春,妥妥的! 要是现在说他今天还是不想去上课,一定会被念死,今天本来打算跟风嘉送风峰上学之后去,去蔬菜基地跟郊外的养殖场看看的。 正吃着饭,风嘉穿过走廊走进来,一身的水汽,显然是刚洗过澡,风峰一边啃蛋饼一边眨眼。 怪不得陈教练早晨不来叫他起床跑步,原来已经跟爸爸出门了。 搬了新家之后,陈教练没有跟他们一起住,但是也在同一个小区,因为是风天国际开发的地皮,安保部门非常强大,住在这里的人也是非富即贵。 看到他来了,李桂给他盛了碗粥,还在那儿念叨,“早饭很重要,一定要吃好,你们这一天到晚上班的,身体很重要……” 风嘉道了声谢开始吃饭,这种家庭的温暖并不只有结婚才能带给他,与其找个不安分的女人,不如守着令他心安的一家。 每天早晨起床厨房总是有着欢快的音乐,阵阵飘香,儿子,爱人,父母都在身边,他算是真正了解“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是什么含义了。 “你们快吃吧,我去小湖边打拳了,东西放着就好,我一会儿回来收。”说着李桂洗了手出门。 来到这里,老两口发现早晨湖边有帮人打拳,那一帮老头老太太一起,各个精神抖擞着穿着太极服,音响放着太极拳的音乐,大家一起打拳养生。 而李桂去的比较晚,都要做好了饭等他们起床之后再去,基本也就跟着练个第二遍。 这一早上运动下来,胃口也好了,运动量也上去了,确实对身体比较好,林书他们也很支持,如果不是担心空间暴露,林书都想让他们直接去空间里练习,那儿的空气质量跟风景都比外面好太多。 驱车到学校,校长跟班主任亲自出来迎接,总兵倒台了,他的最大靠山没有了,风嘉的总裁身份还是很镇人的。 亲自将小孩儿送进教室,班主任再三保证会好好看着这帮孩子,照顾好风峰。 里面正在上英语课,小家伙在门口奶声奶气的问了句,“excuse e in”(打扰,我能进来吗?) 英文老师是个外教,一个金发美女,今天第一天教课,还没有见过风峰,现在听着风峰的发音还挺标准,又看他好像比一般孩子要小,就随口习惯性的用英文问了两句。 风峰一点儿也不怯场,问什么答什么,美女老师像是见到宝一样,下了讲台,牵着他的手送他到座位。 林书从窗户向里看,最后一排坐着的就是总兵的儿子,那孩子已经失去了骄傲,蔫蔫的趴在课桌上,旁边人的桌椅都离他很远。 校长圆滑的很,当即小声的解释,“总兵当初教了整年的学费,虽然现在出了事,可是学校也没有权利对一个学生进行无缘无故的劝退。” 林书皱眉,他对校长这种墙头草真是从心底里感到恶心,有奶就是娘,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当初那种颐指气使的模样去哪儿了? 两个人出了学校,风嘉开车带他去养殖场,林书倚在座位上,“你说总兵儿子的日子会不会很难过?” “如果他能早点学会尊重,善待别人,那么哪怕在他落难的时候,伸出的手总会比落下的石头多。” “这个我知道,可他毕竟还是个10岁的孩子,前途就这么毁了……” “多行不义必自毙,他老子真的做个清正廉洁的好官,也不会毁了他们家。” 这个话题显然不受两个人欢迎,直到到达养殖场,两个人都没有再做交谈。 这里说是养殖场,也只是个小型圈养中心,只有10头牛,加上一圈羊,几头母猪。 周围环境不错,远离村庄,不用担心人太多,保密工作还是很好的,而且绿植覆盖率很高,可毕竟不是空间,还未进门,林书就闻到了那冲天的气味。 倒不是林书不喜欢这种地方,只是这个味道真不是一般人受得了的,可看着他们为了自己的活计那么努力的工作,林书觉得,他们确实值得敬佩。 给他们开门的是当地的一个农户,以前就是搞养殖的,可是后来的一场瘟疫让家禽都死光了,他一辈子的家底儿全部赔了进去,现在受雇,帮着养牛羊。 他们来的时候还不到中午,午饭都还没吃,风嘉也不嫌他们脏,连衣服都没让换,一车拉着养殖场的三个人去村里唯一的小饭店吃饭,开始几个人还不好意思,他们的裤腿上还沾着粪便呢。 林书笑,“都别拘谨,我年纪小,不介意我叫您一声哥,我们弄这个养殖场也就是为了吃肉卫生安全,您干活这么累,我们得谢谢你,吃顿饭而已,您一定要去。” 被他说动了,几个人上了车,林书在车下挥手,我就不去了,一会儿有人往这里运牛羊,得有人在这儿盯着,这一通话让这儿三个朴实的农家人暖到心里去了。 老板亲自盯着却让他们去吃饭,现在这种好老板不多见了,这些牛羊,他们一定会养壮…… 他们一走,林书就在大门上挂了锁,进空间赶了几头牛羊猪出来。 等风嘉他们吃饭回来,林书已经全部搞定了,这是他从空间过度的第一步,也是第一道防线,一定不能马虎了。 离开养殖场两个人又去了蔬菜基地,这里进展很快,蔬菜苗已经大批种植了,果树虽然没有整棵都移出来,也嫁接了很多枝条,现在也都缠着塑料布,冒着新芽呢。 正得意着,穆贵林的电话就打过来了,染着红头发的刘教授特别中意林书,可是这两天上课没有见到他,老头儿叫嚣着要不给他过,让他下学期重修。 这两天只有他两节课而已,其他课何荣他们都能帮忙喊道,可是到他这儿,老头儿认识他啊,想混都混不过去。 林书突然想起一个笑话,就像是剃了个光头一样,在这片黑压压的脑袋里就光头特显眼,上课学生那么多,没有老师会记住全部学生名字,光头就成了标志。 被点到的几率完全是百分百,真是特别心酸! 苦着脸,早知道今天有他的课,他就不来这儿了。 揪着风嘉的衣领,林书瞪他,“我要是重修,你就替我上课去!” 这种时候,风总仍旧占便宜不会手软,“亲我一下,我帮你解决。” 林书嫌弃的推开他,“省省吧,我才不相信你,我打电话给贾师傅,让他出面,红头刘……嘿嘿,贾师傅就是他的克星,哈哈!” 虽然不知道那几个老头子之间有什么矛盾,但是林书确定,贾师傅绝对是占理的那头,抱大腿什么的,真是毫无压力! 第四十六章 想归想,在贾师傅没有回来之前,他还是要乖乖的去上课,可让他没想到的是刘教授也不是个省油的灯,还未结课他竟然就带着小班同学一起去野外勘测。 像他这样不安规则出牌的教授竟然受到了同学们的喜爱,毕竟在大学里除了上课能见到教授们的机会不多,有个带着一起疯的教授突然变得亲近了许多,以至于刘教授在同学们之间的人气像做了火箭蹭蹭的往上涨。 要知道刘教授特立独行染得红毛一直是众人讨论的话题,这件事之后,大家再说起刘教授,哦,那个红头发的教授啊,人很好,是个好老师。 林书逃课回来,教授授予他一件神圣的职业,背器材! 这一定是想通过他引起贾师傅的注意,很不幸,红头刘!你不纯的目的已经被我看穿了,再苦再累我也不会再贾师傅面前提起你一个字,死心吧! 林小福尔摩斯!虽然他可能没有sh高,但是这聪明劲儿一定很像! 地质专业应用的范围非常广泛,大到地震预测,各类矿场的寻找,勘探,灾害性的滑坡,古生物的演化。 林书在这些方面就是个半吊子,他只对里面的选修宝石鉴定感兴趣,看着一帮人一副“要去远足,我能吃苦”的模样,林书有点淡腾,他完全不想去! 一路上就听林书在车上一会儿一个肚子痛,头痛,晕车,想吐…… 这次不光红头刘认识他,全班人都认识他了,以后每每有人提起他,不是说那个林家小老板如何如何,而是说那个一听实地勘测就全身零件欠修的啊…… 人的最初印象真的可以持续很久,久到每年的几个关系比较好的同学聚会大家都用这件事来嘲笑他。 这次临时决定的勘测地点不远,是他们师兄师姐们经常去的地方,刘教授只是让他们提前感受一下。 昨天刚下过雨,地面非常泥泞,运动鞋都容易陷进去拔,不出来,一开始还热情高涨的众人瞬间蔫了,这是受罪来了吧,绝对是! 林书更惨,他身上还背着负重呢,如果不是穆贵林跟何荣在一旁拉着他,他绝对跟种萝卜一样陷进去了。 所以这一天的受罪结束,林书进了空间在泉水里痛痛快快的洗了个澡,这一身的泥泞感才减轻许多。 正穿着衣服,一只小鹦鹉突然从远处直线冲过来,全身上下彩色的羽毛特别显眼,明显就是小红小绿的翻版。 小东西还没有他的手掌大,但是羽毛已经丰满了,下落的时候有点没掌握好力度,一头冲进了林书的衬衫里,在衣服里挣扎,鼓动。 把小东西救出来,看着它无精打采的模样,用手指点了点它的脑袋,“你从哪儿冒出来的?” 低着头小东西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可能作为一只鸟儿却不太会飞这件事对它的打击太大了,突然觉得前途一片黑暗,真是太悲惨了! 林书笑眯眯的把它带出了空间,如果没猜错,这家伙应该是小红小绿的后代,难怪这么久没有见到它们,原来带孩子去了。 小风下课回来就被陈教练接手带到地下训练场了,每次林书都找借口逃掉,看着小家伙每天有模有样的“哼哼哈嘿”然后到晚上一沾枕头就着,林书淡腾的觉得这实在太受罪了。 但是训练还是从娃娃抓起,所以他这么大的就不用了,半路出家多不好,万一弄坏了老胳膊老腿儿的还得去修,多给人家添麻烦啊,他真是特别善解人意,妥妥的! 给它剥了几个瓜子仁,这才安慰了它受伤的小心灵,小东西自来熟的用小爪子拖着剩下的半包瓜子藏在小沙发底下,这才有了精神打量起这个陌生的地方。 一点儿也没表现出害怕,反而对于客厅的小沙发特别感兴趣,这也有可能跟它藏得瓜子有关系,连飞到蹦到沙发背儿溜达,小东西太小了,确实还不太会飞。 林书留心着空间里的动静,孩子都丢了那对父母愣是没发现,也没出来找,真牛! 晚饭没有准备,厨房很干净,已经七点多了,平时这个时候,李桂早就应该在准备食材做晚饭,吸吸鼻子,果然什么味道都没有。 把小东西送回空间,又摘了黄金梨啃,先垫垫肚子,然后又捡了好多鸡蛋,鸭蛋,不然先煮个蛋吃? 7点半,门外响起汽车的喇叭声,风嘉下班接他跟小风一起吃饭,林书愣了愣,这才想起来,原来今天是他父母的结婚周年纪念日! 上辈子,老两口并没有像现在这样感情这么好,一直都是因为他,两个人不断地争吵,这也导致了父亲对家里人很失望,才在李桂去世之后,那么快就续了弦。 “小爸你在想什么?” 小风爬上他的腿,跟他面对面坐着,小化从小风口袋里冒出头来,怎么回事,它睡得好好的,怎么就开始晃了呢? 揉揉他的头发,林书笑,这么小都知道关心他,“这几天累不累?” “不累,陈教练说我很有天分。” 林书从后视镜里看了眼风嘉,风嘉那番天才的言论让林书至今记得,“是啊,只要你坚持一定会做好。” 风嘉看了他们一眼,笑着插嘴,“那我坚持,你让我做到好?” “……”林书磨牙。 小风四下张望,“爸爸,车里有老鼠!” “没有,是你小爸饿了。” 小风心疼的捧着林书的脸,目光特别无辜,“小爸,爸爸没让你吃饱吗?” “……” 林书决定一晚上都不搭理这对儿父子了,小化用大尾巴缠住林书的手腕。 叹气,不仅能看孩子,还能哄大人,果然像它这样的松鼠天下无双啊,可贴心! 一家四口来到一家五星级酒店,名为“古兰”,虽然是酒店,可自带餐厅的醉蟹很有名,而且很多人都是冲着餐厅来住的宿。 林书对这里很新奇,他不记得r市有这么家高级酒店,也是,上辈子他光去找酒吧夜场了。 进了大厅,装修的金碧辉煌差点闪瞎他的眼,这么恶俗的颜色,客户还这么多,唯恐别人不知道他们有钱吗,一群暴发户! 这种酸葡萄心理来源于,林书发现很有可能这里的一根包金柱子都能抵好几件小玉,器,这才让他说话都酸溜溜的。 大厅经理一路引领着他们进了餐厅,服务生态度非常好,为几个人挑了个小包厢,小化才得以出来放风,这种地方是不准许带宠物的。 偏偏这间小包厢里的灯具非常特殊,是一个铜制的松鼠端着坚果,坚果里面是一盏小灯。 小化爬过去,大概是看出来这松鼠毛色没它的好,特别牛气的甩了下大尾巴,颇有点炫耀得意的滋味。 “呵呵,真傻,这不过是个假的,这里没有你的同伴……”说起同伴,林书好像记得小化是个雄性,然后特坏心的揪住小化的小爪子,提起来往它两腿间看了眼。 !!!!!! 大尾巴往两腿间一夹,太过分了!耍流氓啊! “真的是雄性啊,也不知道到没到发情期,给你找个老婆吧?” 林书拖着下巴,脸上表情特别无辜。 小风嗖的一下抢回小化抱在怀里,“小爸爸你太坏了,老师说不能让别人看被衣服遮住的地方。” “是么?可是……它没穿衣服……” “(⊙v⊙)嗯?” 小风拨开小家伙的尾巴,掰开两条腿看过去,那毛从里一个小小的凸起,“是啊,没有衣服怎么办……” “……” 一只会看孩子,又忠心的松鼠就这样被这父子俩玩坏了,它深深的觉得前途一片黑暗,鼠生真的是了无生趣。 之后的几天,小化再也没理他们,躲进空间没再出来。 风嘉对他们这种“虐待”动物的行为睁一眼闭一只眼,递菜单给他们,“除了醉蟹再看看有什么想吃的。” “竹荪鹅……” 毛竹已经用来盖了竹屋,但是竹笋还有好多,果然竹子是非常讨喜的植物…… “什么?” “没什么。” 林书耸耸肩,翻看菜单,小风凑头过去一起看,每道菜下都有编号,下面有中文跟英文,还有一种认不出的字体。 “爸爸,最下面是什么字?” 风嘉点了一些虽常见但林书跟小风都喜欢的菜,“那是阿拉伯语。” 这种细小的地方最能体现出一家酒店的规格,语言的标注并不是随意的,英文是常用语种,而阿拉伯语就不常见了,这个语种存在最可能的理由就是这家酒店的阿拉伯人非常多。 “嗯?阿拉伯?” 像世界有名的国家在国都这里并不少见,可是阿拉伯就实在有点儿稀奇了,因为那里靠近石油产地,很多小国家的经济发展已经飞速,国都的一个千万富翁在那里也只算个普通富裕,所以相对来说,r市这里并没有什么地方能够吸引他们。 “恩,先看吃什么,有话一会儿再说。” 林书随手把菜单递过去,“我想吃的你都点了。” 勾起嘴角,风嘉的笑有股迷人的魅力。 这个男人,熟悉他的口味,知道他的习惯,每天早晨起床,床头一定会有杯清水,只要比他起的早,当天要穿的衣服也会摆在床尾的脚踏上。 每次有空都会送自己上下学,在没有人的时候喜欢跟他做一些亲密的动作。 自己想做的事他会尽力去做,虽然有时候过程会有点曲折,但是他完全有能力解决。 当然这个男人缺点也一堆,特别自私,遇到事情,哪怕他会不高兴,这个男人会想办法瞒着他,大男人主义在决断的时候得以完美发挥。 还特别喜欢占便宜,做事会考虑到后果,利弊,对自己有利的事情,做起来一点儿也不觉得不好意思。 这点每天晚上,林书都会深刻体会到。 可是这个男人确实是全心全意的在爱着他,宠着他,努力给他接近完美的一切,让他舒服,不知愁滋味。 林书低下头,手指无意识的摩/擦在一起,偶尔会打出一个响指。 再这样下去,他会被宠坏的,从善如登,从恶如登,他好不容易才决定学好,做个好人,孝顺的儿子,风嘉总是磨灭他的意志,真是太可恶了。 如果有一天他又变回了那个吃喝玩乐,人见人厌的大少爷,那一定就是风嘉的错,就是他的错,妥妥的! 看着他心不在焉,风嘉亲手给他倒了杯酒,“这边是中餐,旁边还有西餐厅,空间里那些牛大部分都送到这里来,牛排多汁鲜嫩,口感非常好,在这里很受欢迎。” “那猪肉跟羊肉也是空间里的?” “是不是你一会儿尝尝看,这个酒是特意为醉蟹搭配的,一起吃味道会更好。” 醉蟹确实很有名,使者直接抱上来一个磨砂的坛子,里面是被腌制浸泡的芳香无腥,肉质鲜美的螃蟹。 这个可以直接吃,也可以当蘸酱,还可以在炒菜的时候当佐料。 只不过林书以前好像有个耳闻,这道菜在以后的社会的发展里很少有人吃了,因为白酒虽然杀菌,可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蟹肉的甘美。 酒起到的杀菌作用有限,某些寄生虫仍旧杀不死,所以在日后各种爆料中,醉蟹被扁的很厉害。 社会发展,污染增多,人们关注的更多是养生,可是当时也有许多当地人声明,只要比例得当,经过特殊调配的酒完全可以起到杀死全部寄生虫的作用,还不会破坏蟹肉的鲜甜,更能提升醉蟹的酒香。 而这家酒店能将这道菜作为招牌也不是没有道理的,盖子打开的一瞬间酒香四溢,就连小风都忍不住凑上去,伸手蘸了一口舔吃。 酒足饭饱之后,林书给风峰擦嘴,风嘉将果汁杯里的樱桃挑出来放进风峰的杯子里。 “对这里印象怎么样” 风峰挺着小肚子昏昏欲睡,虽然醉蟹只让他尝了一点儿,可里面毕竟是白酒,明天什么时候能醒过来都不知道。 “还不错。” 一份蓝色文件夹被放在他面前,林书翻开,笑着问,“给我的?” “股权让渡书……这是……你把这家酒店送我?” 第四十七章 林书一脸不可思议,过度惊讶之后,才回过神来,“不……” 椅子被向后推开,风嘉起身在他额头上落下个吻,“乖,别拒绝我。” 被他这种温柔的举动闹红了脸,林书有种被人抓住弱点的感觉。 矫情一点儿说,两个人之间就差一个名分,他父母都同意,小风对他的印象更不必说,恋人之间互送礼物神马的,也是很正常,但是这是家酒店不是只小猫小狗,刚搬了新家又收这么大份的礼物真的好吗? “你不怕我给你败光了?” “只要你高兴,想做什么都行,只要别把我也败出去。” “怎么可能,我肯定会留着你的!” “突然这么听话?” “留着将来你赚钱,我带着小风帮你花!” 林书已经不知道在这个场合需要说什么了,只能生硬的说些看似轻松的语言,在这种灯光爱昧的地方,做这种煽情的举动,说不感动是假的,这个守在他身边的男人,他没有看错。 “是么?我可是把我全部都送你了呀……老婆,将来我就成了吃软饭的了,你要好好养我……” 林书笑着推开风嘉躺在他肩膀上的头,“你是说包/养?” 这次男人直接坐到他身边,轻声在他耳边说了句话,林书再也没吭声,从酒店一路红着脸抱睡熟的小风直到回家。 这句话让林书在夜晚的梦乡里嘴角还带着笑意,因为风嘉那个时候说的是,嫁给我,我让你包/养一辈子。 这就是甜蜜的爱情,妥妥的! 事情一多,林书已经很久没有好好照顾店里了,这次周末,风嘉带着两个人一起去邻市旅游。 当然,林书的主要目的——捡漏,店里不能坐吃山空,而且他现在手里也有点闲钱,而且收了风嘉送的酒店之后,光是什么都不干,靠酒店的股份跟分红他都能吃好几辈子。 但是为了自己的安全着想,他还是决定不插手酒店的营业。 酒店管理他是一点儿不懂,所以只是总得背后换了个人而已,对酒店的正常经营一点儿影响都没有,甚至除了酒店副总其他人根本不清楚他们的老板早已经换了人。 t市跟r市相邻,林书在r市已经小有名气,所以如果他还在r市古玩街上晃,只要他看中什么,老板绝对会乖乖的收起来,对不起,这个是非卖品! 这种事的次数多了,林书变成了免费的玉/器鉴定师。 于是一家三口出门,能够增加感情还能碰碰运气,这种事实在没有更好,真是特别值得点个赞! 小风暂时脱离里无时无刻不督促他训练的陈教练,心情也是格外的好,一路上听着车里放的轻音乐,玩着手里的模型。 对于模型这件事,风嘉还当众像小风道过歉,事情要倒回几天前…… 小风经过上次的模型大赛之后,对模型的兴趣有增无减,而且已经不在是单纯的去组装,他会把每一个零件都铺开,拿在手里玩,然后盯着看,看的时间久了还会时不时懊恼的拍拍头。 于是这些模型都不再成型,只是被拆开包装散乱一地。 李桂对林书的爱差不多转移到小风身上,见到他这样玩也不责怪他,还表示支持,家里的昂贵模型数量正在呈直线上升的趋势。 只是风嘉却不惯着他,做错了就会被挨骂,看他铺一地的模型就训了他两句,小风委屈的看了他一眼,也不说话,走过去坐在地上,小手飞快的抓起零件开始拼接。 益智模型,零件多,组装时间长,绝对的考验智力,小家伙半个小时就组装了一辆小货车,完美的安装好最后一个零件,悄无声息的走出去找林书。 林左强和端果汁进来的李桂目瞪口呆的成品,哪怕这东西让他们亲手组装也不一定会在半小时之内组装完成,更何况小风只是个小孩。 风嘉皱眉,倒不是他不满意小风的作品,而是他在想就这么跟儿子道歉会不会太丢份了? 小家伙闷闷不乐一晚上,林书还奇怪今天怎么这么安静的跟在自己身边,捧起那白嫩嫩的小脸问他怎么了。 李桂在旁边笑,摸着小风的脑袋说他,“咱们小风也是大人了,受了委屈怎么还要掉金豆子?” 于是林妈妈一股脑儿的说了小风被训了两句的事情,而且着重讲述了小风那非凡的动手能力。 虎着一张脸,林书护犊子模式全开,风嘉就成了炮灰。 当着全家人的面,风总第一次严肃的跟自己儿子道歉,期望被原谅。 小风躲在林书大腿后面,得意的伸出了小舌头。 风嘉挑眉,臭小子,算计人都算计到亲爹头上了…… 紧接着的几天里,李桂迷上了一种素食养生菜谱,也不知怎么就相信了西兰花能治病,没病防病,整天变着法儿的弄西兰花做菜,做汤,吃的风峰脸都绿了,当然这肯定不是腹黑的风总蓄意报复,绝对不是,妥妥的! 到了t市,一家人先吃了顿饭,在酒店休息了两个小时,下午一起逛起了古玩市场。 这里的市场明显气氛没有r市好,比较冷清,虽然两市相邻,可是喜玉,爱玉这种情感并没有大规模的流行。 这就给了林书机会,如果每个人都爱玉,价格一定不好砍,林书可是鼓起了脸皮来的,这次不掏到好东西他是不会走的,更何况他一眼就能看出那东西的真假,真是没有更便利! 选了一家装修风格还算有品位的店,一堆玉石平躺在红色的绒布上,玻璃柜台下一片一片小东西,可是竟没有几件是发光的,有几个还只是微弱的光,不是假的就是残次品,待了没有两秒林书就不想看了。 几个人转战下一家,林书的能力风嘉也知道,可是看着他这种漫无目的拖着他们走来走去,小风明显的累了,可是为了不扫兴,小脸憋得有点红,还是忍着没说。 “小书,你先自己逛逛,我带小书去洗手间。” 小家伙突然觉得自己老爹如此聪明,人见人爱,小星星眼一眨一眨的,特别萌! “好,那我沿着这条街往前走,如果找不到我就打电话。” 风峰趴在风嘉肩头,他真的累了啊,再怎么聪明,也改变不了他的身体是幼童的事实…… 林书一家家店看过去,只是在一家淘到了两件玉斧,史前时代,石斧被用作杀人武器,而到后来,玉器出现,玉斧渐渐成了权利的象征,有些地方还相信,玉斧能够劈去一切煞气,不祥,带来安宁,幸福。 当在店里看到他们第一眼的时候,林书就知道他这次没有白来,这是一对儿由青绿色的玉做的,上面多处沁色,价格可能不太高,但是这算是开张东西,所以林书心情比较不错。 在上课的时候,林书见过红头刘拿过一件红山文化的玉斧,那个玉的光芒很盛,玉质温润柔和,质地细腻、饱满,光泽也非常柔和,一看就是好东西。 可惜,那是红头刘从人博物馆里借的,也就他那种著名的专家教授会有面子从博物馆借到古董,还能顺带借出来两个保镖,他们要是去,一定会被赶出来,还绝对不允许进去第二遍! 又转了几家店,竟是些小东西是真的,大件儿有外表包层的,有摩擦做旧的,还有拼接作假的,那种下面有光,上面黯淡的样子是要骗鬼呀! 又碰上一件玉玦一件玉环,林书尽数刷了卡,这些东西都不是特别名贵,t市的古玩街只是徒有其表而已,现代市场百分之80以上都是假货,而t市绝对可以达到95%以上是假的,林书一边往包里装东西还一边不屑的撇嘴。 逛的太起劲儿,林大少爷这才想起来他那个谁跟儿子都不见很久了。 拿起包出门寻人,在前面的店面前见到了两个人,小风手里拿着一个玉质小人偶,靠近仔细一看,林书顿时默了,这是清玉雕十八罗汉,这光芒那么耀眼是怎么回事!! “小爸,快看,有个爷爷送了我这个。” 小风举着罗汉,玩具一般给林书看,看清玉雕造型之后,林书僵硬的扯了扯嘴角,“这是谁送给你的?” “最角落一家店的爷爷,他们家还有冰激凌。” 就在林书逛店的时候,风嘉带着他去找能休息的店,正巧碰见那家门口还放着冰激凌机,也就进去了。 那爷爷说在老家他也有个跟小风差不多大的重孙子,小家伙那聪明劲儿,一口一个爷爷的叫,小声儿都甜到老人心窝里去了,老人一高兴就任小风随便挑了一件做礼物,不收钱。 老人家里是四世同堂,儿子,孙子,重孙子,都在老家,只有他自己在这边看店,店里的东西都处理完他也就回去了,人老了,安土重迁的心思就更加明显。 这玉雕是十八罗汉里的“嘎沙鸦巴尊者”也就是俗称的“降龙罗汉”。 既然有一个罗汉,那其他的应该也还在,“店在哪里,快带我去!” “是真的?” “恩,是真的,清代制品,玉质细腻,难得的好东西,可是单个儿的不值钱,非要凑够一套才行。” 三个人急忙进了店里,小风甜甜的喊了声“爷爷,我还要吃冰激凌。” 老人才从古物堆里站起身子,他的后背有点驼,但是直起身子来还是很高,年轻的时候估计会有一米九以上。 在他转脸的一瞬间,林书看到在老人耳后有个斜长的疤痕。 “大叔,谢谢你送给孩子这么贵重的礼物。” 老人有点惊讶,“你看得出来?” 林书点头,“只是大概知道一点儿,看不太全。” “呵呵,难得小朋友呢这么年轻懂得这么多,那就说说吧,说的对,你要什么老头子我给你打个折。” “这是青玉,当时国家在‘民间国宝’评选的时候,有一套玉罗汉拔得头筹,那是新疆和田清白玉所制,这套的玉质虽不及,可玉质青而泛白,晶莹温润,质地缜密细腻,也是难得的好品。” 林书走到玻璃柜台上,看着里面剩下的几个罗汉,“这些玉雕造型生动,雕刻精美,就连衣饰都显得很飘逸,尤其是面部表情,喜怒哀乐各个不同。” “小伙子懂的很多啊!” 林书笑,他只是看到上面的光芒很重,确定是真品而已,其他的词儿只要看出是什么玉质都能往上套,那都是些套话,再来点儿文艺青年的范儿,编点这些话实在是轻而易举。 可品评玉/器也就这些套路了,所以看出真假才是问题的关键,可这关键问题对他来说比喝凉水都简单。 “说吧,小子,想要什么我给你打折。” “谢谢大叔,那我要这玻璃柜里所有的东西,外加门外的两个明朝宫廷花瓶,还有你架子上那个翡翠碗,这三个印章,还有这串舍利珠……” 老人愣了半天,突然觉得可能是假牙松动了,如果不是,为什么又堵着他的喉咙口。 “小子,这些东西有几个零你应该有估计吧?” 第四十八章 不长眼的东西 “没问题,大叔,他刷卡!” 对于不用花钱这种事,林书特别热衷。 于是尽管老人给他打了折,这些东西还是花去了卡里大部分钱。 林书算是在这个不起眼的小店里捡到了大便宜,看着老人笑眯眯的帮他们包装,林书有点不好意思。 随手又拿起几件黯淡的古玩放进里面,让风嘉一并付了钱,古董这种东西,是暴利,几块钱的做工只要被外行看上,就能卖出几万,十几万,甚至上百万的价格。 一夜暴富真的不是空话! 可是老人显然对玉/器并不是特别精通,他一开始挑的东西全部都散发着光芒,老人还听乐呵的帮他们打包,这就证明了,老人可能认为中间很多东西都是假的。 而且,他要“解甲归田”不是把这些东西带走留着给子孙养老,却要低价处理这一举动,林书更加相信了自己的判断。 两个大个儿花瓶被包起来,直接放在别克车的后箱里,出了门,三个人开车直奔酒店。 店后小屋里走出一个人,跟着老人交代了句,“爸,我去了。” “恩,去吧,出来给我信儿。” “哎!” 把东西全部放进空间里小竹屋里,那些假货顺手就被扔了出去,林书快乐傻了,这次真是满载而归。 一只小鹦鹉再次飞了过来,跟上次不一样的是,这回它一头扎进了林书的背包里,看这运动轨迹,大概又是练习飞翔,从树上冲过来的。 比起上次见面,小东西已经胖了,长得跟小红小绿太过相像,以至于风峰一眼就认出来了。 “生蛋了!” 背包太硬,小东西被撞晕了脑袋,躺在地上直伸腿,扑棱翅膀。 小风抱着它进了竹屋,那里有小床,是专门给小化准备的,可是最近小东西生气了,不愿意露面,这里就空了。 看着林书那财迷的小模样,风嘉觉得心里痒痒的,就像是饿了很多天的人看到了蛋糕。 搂住他的腰,刚想亲过去,小风觉着一张纸就跑了过来,“小爸,这是不是藏宝图?” 小孩问的一脸认真,林书挣开风嘉的胳膊,“是啊,应该是。” 那张正是从玉石洞里找到的夹在书本里的地图,到底是做什么用的他也不清楚,反正因为他不认真看书小红小绿已经不愿意看见他很久了。 那两个家伙,好的不学光学他傲娇了,真是特别不学好! “那我可以去找么?” 风嘉看了眼地图,“好像确实是这里的地图,那个画叉的地方应该就是藏宝的地方,去吧。” “咦?”林书好奇的看了他一眼,平时这个男人会这么好说话? 小风欢呼一声,屁颠屁颠的跑去竹屋里把小东西捧在手里,带着地图走了出去。 在这里,根本不需要担心小风会失踪,只要在空间里,林书的神识就会很强盛。 小风一离开,风嘉就给了怀里人一个深吻,两个人进了竹屋,难怪要支开风峰,这男人一开始就没有打好主意。 “哎,别闹我有事跟你商量。” “不急……” “风嘉!我想跟你商量点事儿,古兰是你送我的,所以一旦涉及它,我想你能给我一点儿意见,毕竟这件事可能会损害你的利益……” 风嘉皱眉,对于林书这种分清你我界限的话非常不满。 可看他确实有话要说,也就耐着性子听了。 “别急,我已经撒了网,什么都不要操心,你的心里只要想着我就好,其他男人不用想。” 自动屏蔽掉风嘉那些肉麻的话,林书接着问,“难怪我在风天国际见到他两次,你准备怎么做?” “没错,就是坐,等着收网。” 林书狠狠地送了个白眼给他,故弄玄虚,没有更讨厌! 小风在空间里找了一整天,累的够呛,也没到达目的地,古地图可没有标明比例尺,这实际距离跟地图上的距离还是非常有差距的。 酒店外,一个风衣男人走进大厅,坐在休息区,随意的翻看着桌旁的杂志报纸。 快到傍晚,三个人从房间里出来退房,林书随身带着背包,为了不惹人注意,风嘉身上也背着背包,小风牵着手跟在他们俩身边。 三人出门,男人放下手里的报纸,装作打电话跟着出门开车。 回去的路上,突然遇到前方施工的路障,看了看导航,风嘉准备从小路穿过去。 小路经过一片宁静的老式房屋,爬山虎爬满了半边墙壁,在夕阳下半墙的植物让这些本就古老的建筑物显得面目可怖。 林书在车里跟小风猜谜语,“一天过去,脱件衣裳,一年过去,全身脱光。猜一个用品。” 小风摸着下巴,“嗯……” 看着小家伙想的很认真,林书揉揉他的脑袋,挑衅风嘉,“司机师傅,这可是儿童谜语,你也来猜猜?” “不要,我知道了,是日历!” “真聪明,对了!” “小爸,该我了,我来问你来猜。大姐用针不用线,二姐用线不用针,三姐点灯不干活,猜三种昆虫。” “哼,哼,这可难不倒我,小菜一碟,是蜜蜂,蜘蛛跟萤火虫。” “哈哈哈……” 两个人玩的正火热,车子一转驶进了一个窄巷,风嘉对t市不太熟悉,可是看着导航地图上,想要到达收费站口,只有一条路,必须穿过这片住宅区再走一小段路上高速。 安静的车外,一阵阵凉风吹过,突然车子停了。 风嘉解开自己的安全带,嘱咐后座的两个人,“待在车上不要动,我下车之后锁上车锁。” 林书看着巷子中间横着的一辆白色的无牌儿宝骏突然警觉,刚想告诉他我们退回去,却发现身后什么时候也停了一辆摩托车,一个风衣男人带着黑色的帽子跟口罩,手里提着一根铁管,正在靠近,“你小心点儿,我打电话报警。” 林书悔恨,不该太过招摇,看这样子,肯定是他们在古玩街太过显眼被人盯上了,对面车上下来一个人,跟风衣男人同样的装束。 小风紧紧抓住林书的上衣角,身子向他靠近,“小爸,我们现在在t市穆兰路莲花小区附近的小巷子里。” 小家伙一边跟林书玩一边听着导航报路,顺便记下了这附近的地址。 林书觉得心跳有点加快,掏出手机,立即打电话,不知道是安慰小风还是安慰自己,“不要怕啊,我马上报警!” 车前男人突然发难,拎着铁管朝风嘉挥去,车后的男人趁机开车门,发现打不开之后,用铁管砸玻璃,砸了一下,发现车窗的玻璃竟然只是出现了一点儿裂缝,并没有碎掉,还奇怪的看了眼。 随即又折回摩托车上,在四周寻了一块废弃的板砖,看样子要下狠手了。 上次被大兵他们羞辱的画面又浮现在脑海里,林书开始不自觉的发抖,小风搂住他的胳膊让他讲完电话。 “小爸把他们录下来!” 哆哆嗦嗦的林书将手机调成录像画面,小风躲在林书身侧将风衣男人用板砖拍车窗的画面拍下来,车玻璃在不停的板砖袭击下开始出现大规模裂纹,拍不到画面,小风又调转镜头,对着风嘉。 车前风嘉明显处于劣势,地方狭窄,对方手里又带着家伙,车后还有个人虎视眈眈小风跟林书,一分神,他落了下风,被铁管打中了胳膊。 “风嘉!” 林书觉得自己的心都快跳出来了,时间一分一秒过去,这里是t市,他们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警察几分钟能赶过来,心里焦躁不安,恐惧异常。 “小爸不要怕,爸爸的车被改造过,我们不会有事的!” 小风的表现像一个沉稳的大人只是靠近他的身体在不停的颤抖泄露了小家伙也处在恐惧中,林书抱紧了小风,“不要怕,警察一会儿就回来,”车后的人打了半天也没有打碎玻璃,直接招呼车前的人,“快走!” 想走?没那么容易,风嘉趁男人看向车后人时,一把抓住他手里的铁管,男人挣脱不开,索性从怀里掏出一把刀,狠狠地捅过去。 风嘉一闪身,腰侧被划了一下,当即见了红。 “爸爸!” “风嘉!” 车里两个人惊险的叫到,风嘉受伤了! 警车明着警笛从远处靠近,摩托车男人已经溜的不见影儿,听见警笛声,前面男人也相当的惊慌,一时间拜托不掉风嘉,举刀又刺。 他已经红眼了,此刻只想逃跑。 风嘉胳膊上被再次划了一刀,可风总也不是吃素的,没有了后顾之忧,抬腿踹了他一脚,铁管转而拽在自己手里,胳膊跟腰侧的疼痛没有令他退缩,反而让他更加兴奋。 警笛越来越靠近,风嘉挥舞着铁管,将男人从头劈到尾。 一时间风衣男人的帽子掉落,脸上胳膊上,只要露出的地方瞬间被铁管抽红,渗出一大长片的血丝,惨叫声不绝于耳。 感觉到小风的身体一震,林书立即捂住风峰的眼睛,这种暴/力的画面竟然全部让小风看到了。 手里画面还在录,林书手忙脚乱的找地方删除,前面还能说是正当防卫,可是后面已经成了风嘉单方面的暴/力,这种录像只能成为反面证据。 扔下铁管,风嘉捂住胳膊背对着靠上车头,男人的后背突然变得伟岸,异常宽阔,站在车头挡住了所有危险。 林书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他是男人,不是娇滴滴的女人,可是真正遇到危险,没有风嘉,他可能真的就乖乖的交出所有东西来保证安全了。 熟悉的警服映入眼帘,警报解除,林书解开车锁,小风拽着他的衣角,顿了半天,开始大哭。 他已经被吓坏了! 地上嚎叫的人被抓走,既然抓到了一个,那个肯定也跑不掉,随着赶来的医护人员为风嘉治疗,小风一直哭个不停,三人一道被送进了医院。 现场留着几个人勘查,拍照。 风嘉的伤不严重,腰侧伤口不深,可因为受了伤之后又运动剧烈,留了很多血,现在已经止住了包了纱布正躺在病床上被录口供。 小风不一会儿就开始发烧,小家伙被吓着了,一个劲儿的说胡话,也听不清在说什么,小手还在不停的挥舞,在梦里哭泣。 第四十九章 满满的都是爱 林书心疼的抱着他,因为他乱动也不能挂水,打了一针之后才渐渐消停。 警察走之前,承诺很快会调查出结果,在等待结果这几天里,让风嘉好好养伤。 林左强收到林书的电话,当即跟李桂连夜坐车赶了过来,这两个孩子都不让人省心,看到小风可怜的模样之后,李桂更是心疼的不行,她的宝贝大孙子受苦了。 风嘉的伤虽然不严重,可也要休养,在t市各种行动都不方便,林左强跟李桂就在酒店里住下了,每天跟酒店厨房借个小灶单独煲汤给风嘉养身体。 t市精英很多,第二天一早,就有了结果,拦住他们的是古玩店老板的双胞胎儿子。 这种事件发生过很多次,可一直没有抓到人。 而且因为这件事失手,还牵扯出他们古玩店的背景,早年那老大爷就是个“摸金校尉”,进去过几次,是个有案底的人。 现在他洗手不干,早年盗了好多东西,大多出了手,店里大部分物件儿都是假的,仅仅依靠着几件珍稀古董吸引人。 在钓到像林书这样的肥羊,就会伺机下手,他们本想绑架小风,跟风嘉要赎金。 可他们平时动手的地方最近在施工,所以临时改了地点,没有详细的计划,又遇到了风嘉,这才失了手。 林书给小风擦酒精降温,那老大爷满嘴没有实话,什么要低价处理回家养老,都是诱他们上道的骗术,低价卖给他们,抢回去,顺道再勒索,真是打的一手好算盘! 恐怕他们三个人一进古玩街就被盯上了,就算小风没有想吃冰激凌也会因为各种原因被拉到店里去。 林左强也有点后怕,这幸亏是没什么事,要是真出了事该怎么办,风嘉这孩子为了保护林书跟小风还受伤,光这份恩情都还不了。 最不能欠的就是人情债啊! 事情解决,风嘉安心的养伤,风天国际那边除了副总又联系了老二小六儿他们兄弟五个照看着公司。 几个人一听风嘉出了事,五兄弟派了小六儿来慰问。 小风的体温终于降下去了,人也清醒了,但是看风嘉的眼神彻底变了,林书一开始还担心,被孩子看到那样的画面会不会给孩子造成心理阴影,这件事憋在他心里谁都没说。 现在看到小风看风嘉的眼神满满的都是崇拜,身体好了之后还颠颠儿的给风嘉倒水,洗水果,父子关系明显腻了许多,林书这才松了口气。 晚上,他在医院陪床的时候,跟风嘉讨论过这件事,小风还小,对他的教育一定要注意,这幸亏是变得崇拜你了,这要是一下被你吓住了,再也不跟你亲近你这个爸爸怎么办! 风嘉倒是没放在心上,不在意的笑,我儿子,不会那么没出息的。 林书冷冷的嘲讽了他一句,也不知道是谁看见小风那个模样差点从床上蹦下来打掉医生的眼镜! 风嘉摸摸鼻子,特别无辜的转移话题,“我想吃水果。” “这么晚了吃什么水果,给我睡觉!” 风嘉这一养伤,林书请了假,风天国际总裁在t市受伤的消息不胫而走,医院楼下被记者层层包围,但是所有消息都被封锁的很好,那些记者一两天没有守到人也开始慢慢散去。 给风嘉吃的东西都是空间里的,再加上,风嘉一直也守着林书进空间频繁,身体多少也沾染了空间的灵气,身体康复的速度非常快,腰侧的伤口正在长,时不时发痒。 风嘉伸手去挠,林书就制止他,一个要挠,一个不准,两个恋爱中的人,像脑残一样对这种充满情趣的小游戏乐此不疲。 这天吃过饭,新闻报道说阿拉伯王子要来国访问,下榻的酒店恰巧就是风嘉送给他的“古兰”酒店。 古兰酒店的名字取自《古兰经》,阿拉伯人大部分信仰伊斯兰教,古兰经在他们心中的地位是其他东西不能比拟的,这是一种崇高的信仰。 林书出门打热水,回来的时候就听见风嘉在讲电话,一连串的外语跟崩豆一样往外冒。 看他进来,风嘉快速的跟对方说了什么然后挂断了电话。 “你刚才说的是哪个国家的语言?” “阿拉伯语。” “你还会说阿拉伯语?我还以为你只会写阿拉伯数字呢。” “是啊,确实某人只会写阿拉伯数字。” 林书算是被自己说的话噎住了,这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吗? “真是对不起,我记得以前有人说过,看上我就是眼睛被眼屎糊住了!我就只会写阿拉伯数字,我乐意!” 可眼看着他打来热水,却自己脱了鞋,舒服的把脚放进去泡着,风嘉眨巴眨巴眼睛,平时属于自己的福利因为一句错话全部泡了汤…… 不要脸的挤过去,把脚伸进去跟林书抢地方。 “起开!我自己要泡的!” 风嘉挑起嘴角,他现在越来越喜欢林书对他耍小性子了,这种只对最亲近的人才表露出来的小脾气,真是爱到骨子里去了。 小六儿来的时候,风嘉更换完药,正腻着林书让他隔着纱布给他吹伤口,正在长肉的伤口实在是太痒了。 可吹来吹去,痒痒的地方就变了,小六儿的出现让林书暂时脱离了魔爪。 林书出门洗水果,小六儿看了下他的伤口,“没事,大哥,这点儿小伤,你应该早就好了吧!” 风嘉伸手狠狠地敲了他一下,“闭嘴!” “怎样了?” “嘿嘿,放心,老鼠正在钻洞,还是哭着求着钻的,啧啧,这个智商啊,真是太令人捉急了。” “那就好,过几天我会回去,到时候让你们安排的事情都做到位。” “放心,没问题。”转头看了看周围,“大哥,我干儿子呢?” “被他爷爷带出去玩了,小孩子老待在医院里对身体不好。” “哎,我已经有3年没有见过他了,大哥什么时候能让我们见见啊?” 小六儿这次来还准备见见小风,上次见他还是小家伙在摇篮车里扶着栏杆站着的时候。 “你们关掉酒吧,来公司上班,就让你们来台前。” “那还是算了吧,在队里已经受够了约束,整天穿着西装人模狗样的朝九晚五,真要那样还不如死了算了……哎,哎……大哥我不是说你啊……我不是那个意思……” 人各有志,所以在一开始五兄弟说要单独开酒吧的时候,风嘉也没有阻拦,可是风天国际一旦出事,他们还是会冲在最前头,那是打架能把后背交给对方的过命交情。 风嘉的伤结痂之后全家人就回了r市,走的当天,有几个记者不知道从哪儿得来的消息堵住了医院的前后门。 小六儿开着车带着林左强跟李桂先走引开了记者,风嘉一家三口断后。 他们回家的第一天恰巧就是阿拉伯王子来访的当天,头条新闻当然被这位原道而来的帅气阿拉伯人抢走了。 风总回r市的消息只占了很小一块版面,林书猜测这男人是故意挑的这天,利用别人当挡箭牌,真是特别腹黑! 林书也开始上学,穆贵林跟何荣还去看了正在休养中的风总,带来了花,带走了一堆水果和酒店的vip金卡。 新闻继续报道,帅气的王子殿下在酒店餐厅接待外宾,这种史无前例的举动,让全国人民的眼球都盯着这位不按照常理出牌的王子。 阿拉伯王子下榻的酒店名气大造,许多贵人政要人士都开始出入古兰酒店。 林书有点晕,所有的点都串成了线,但是又觉得自己的想法太过惊世骇俗,“说吧,你把那个酒店送给我的目的是什么?” 风嘉想都没想,一边吃着水果随口答道,“我爱你啊!” “你在医院打电话说阿拉伯语的对象是谁?” “一个老朋友。” “风嘉,别以为你受伤了,就可以随口敷衍我!” “乖,再等两天,有好戏给你看!” 晚上,李桂神秘兮兮的端着汤进了风嘉屋里,把林书赶了出去,岳母跟女婿密谋着什么事,虽然非常不想说,但是两个人拿着手机笑的特别像是偷粮成功回家的老鼠,那个满足劲儿…… 小风现在特别自觉地找陈教练训练,风嘉给他做了榜样,小孩每天练习到很晚才愿意回家,现在吃饭都能多吃一碗,小身板越来越结实了,喜欢的偶像也变成了李小龙,那影片一张张的看。 林书把在t市买到的东西都拿给林左强看,这些东西他都没有打算长留,只要有人愿意出价他就想卖掉。 如果不是这些东西,风嘉也不会受伤,没错,林书迁怒了,特别霸气,特别侧漏的迁怒了! 林左强倒是觉得东西是东西,人是人,可是儿子想卖那就卖了吧,可惜了这些好东西。 尤其是那个翡翠碗,林左强的眼神就一直没有离开过,还跟林书商量着,就留下这一个,其他的都不卖掉。 这个翡翠碗是个盖碗,又称“三才碗”,三才碗是指上有盖而,下有拖,中有碗的茶具。 这是有讲究的东西,盖为天,托为地,碗为人。 “茶托”又称“茶船”。 盖碗茶,必须用滚烫的开水冲一下碗,然后再放进茶叶再添了水,沁茶的时间那就不相同了,要看茶叶的数量跟茶叶的种类大体时间大概是20秒至3分钟。 这个碗大概是冰种,水头很足,包浆也挺自然,就是里外打磨抛光的效果一般,外面还有点小裂纹。 “爸,你想用它来泡茶喝?” 被林书一语道破,林左强倒也不遮掩,他喜欢喝茶,也喜欢各式的茶具,收藏一个两个的,儿子应该不会反对。 “是啊,三才碗现在不怎么常见,难得遇见一个好的。” “那就留下吧,其他的赶快卖掉!” 几天之后,访问的王子要回去的消息被报道,林书等了这几天也没有看到什么好戏,又开始逼问风嘉。 风嘉开车带他跟小风去了古兰,在顶楼的总统套房里,林书看着一直出现在电视里的人突然在自己眼前有点愣。 看着风嘉跟他非常友好的拥抱了一下,接着又送了他一个小盒子,那位王子就开心的边说着话边打开了盒子,那是个玉佩,林书无语,拿他东西也不跟他打招呼。 表达了自己的喜爱之后,王子的眼神就开始不住的打量林书,风峰被牵住手,倒是没有害羞,王子用英文问了他两句,他也能对答如流。 在场的人里就只有林书什么都听不懂,茫然的一头雾水,卧槽,这个王子不是回家了吗!!!现在出现在这里的是谁啊!!是双胞胎哥哥,还是弟弟?? 第五十章 雷人的国语 “你好,很高兴见到你。” 王子殿下向林书伸出了高贵的手。 “……”卧槽,明明会说国都话,还装什么大尾巴狼? 林书觉得自己被坑了,还是被一个自称是外国友人的王子! “发音很标准……” “谢谢夸奖,你知道,嘉总是说我舌头长在天花板上,我不太懂……是为什么,不过我知道那不是好听的。” !!!! 林书瞬间炸毛,称呼对方连姓都省了,你们有这么熟????!!!!!!!! 脑海中瞬间脑补出自己深情款款喊风嘉的模样,“嘉,起床,吃早饭了……” 呕…… 林大少爷成功的被自己恶心到了,真是特别特别不能忍! “你知道,他平时总是公事公办的样子,只有在说起你时才喋喋不休,‘喋喋不休’这个成语是这么用的吧?我觉得我的语言有了很大跨步……” “得了,我觉得我们可以坐下来谈,还有,你!一点儿语言天赋都没有,* up!” 王子殿下冲着林书耸耸肩,“你能接受他,真是‘勇气可嘉’,哦,玉皇大帝,这次我肯定用对了!” …… 是啊,用对了,要不要奖励朵小红花给你?但是玉皇大帝又是哪里的口头禅? “他来找你了?” “你生吧……我送过去的,在那儿转了好久,那头猪才看到我。” 风嘉环胸靠在沙发上,“很抱歉,我没有那种功能,是‘你省省吧,是我自己送上门的’,就说你没有一点儿语言天赋。” “哦,玉皇大帝,国都语我才学了六个月零一周!” “还有,我们不需要说玉皇大帝。” “恩?恩?可是上次你跟我说,真主,就是,玉皇大帝,你又骗我!” 风峰抓起桌上的橙子挡住脸,这个叔叔太搞笑了。 皱眉,风嘉无奈捏鼻梁,林书在他身边坐下,觉得很新奇,难得看见有人能让风嘉这么愁容满面。 “我不想跟你讨论语言问题,现在跟我说你进行到哪一步了。” “哼,我也不想跟你讨论计划问题,在你想跟我讨论语言问题之后我们再谈!” 话刚落,王子殿下就捧住自己的脸,一副惊讶的模样,“哦,玉皇大帝啊,我竟然说了这么长的话,还没有病!” “是没有语病,你真是朵奇葩!” “朵?是花吗?什么花?我英俊到可以用花来……恩……形容?” 小风放下橙子跑到王子身边,“哥哥,奇葩的意思就是你很独特,很与众不同,但它不是朵花。” 王子又愣了,“哦……”大概是想起真主并不等于玉皇大帝,这话开了头却没了尾。 “嘉你竟然奖赏我?” 话题在不知不觉中被他越带越远,风嘉也越来越无力,这位王子殿下能力果然出众,“是夸奖……,no,谁说我在夸奖你?” 从酒店出来,林书已经快笑疯了,真的很难想象,当初两个人认识的时候闹了多少笑话。 小风在他们前面意犹未尽的学着王子殿下的阿拉伯国都语调和语病。 “哦,玉皇大帝啊~” “噗哈哈哈哈。” 肆无忌惮的笑声响彻整条安静的街道,风嘉伸手捂住他的嘴,脸色不善,好吧他,风总的脸色从一开始就没有好看过,被憋得一脸菜色呦,真是特别喜感! “再笑我就吻你!” 小风特别配合的捂住小眼睛,还偷偷留了点儿缝儿,永远给自己留条后路,心眼真是没有更多,妥妥的不能吃亏! 一晚上什么都没有说明白,话题全部让王子带着跑,别说风总,圣人也能站起来拍板砖,乎死你丫的,个祸害! 王子殿下在古兰偷偷住了一个周后离开,报纸,杂志,访谈同一时间开始有商业新秀登场。 赵兵……赵家独子,奇特的商业才能,独特的见解之道,令他在商场上所向披靡,赵氏企业正在崛起,正如以往的国都,沉睡的雄狮正在苏醒…… “噗,这枪手是他自己雇的吧,这么恶心的词儿都能用?” 穆贵林看完报道,嗤笑道,一双桃花眼眨来眨去,桃花四处乱飞。 “表面看似风光,实际是得到了某位重量级人物的投资。” 说着,何荣的眼神看向林书。 “我家店重新装修都是因为他,所以不用想,除非我死,不然风嘉是不会跟他扯上关系的。” 这种藏在话语里的恨虽然被稍作掩饰,可林书眼神里难得的杀气,让两个人都心头一震。 “小书,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林书眼神幽暗,一瞬间落寞了,“我知道,所以,我要变强。” “我们一起加油!” 穆贵林把手伸出来,何荣笑着搭上自己的手,“总有一天,我们要以自己的意愿生活。” “为了理想!” 林书最后握住两个人。 三人齐声,“加油!!!” 年轻人的理想,冲劲儿,热血,总是代表着青春的活力,容易燃烧的特质,让青春不虚度,不浪费。 到老了掉牙的那天,想着我们也曾经冲动过,痛过,哭过,笑过,绝不虚度此生! 三天之后,风嘉参与的土地竞标失败,赵氏企业拔得头筹,将在靠近海岸的土地上建造一所集休闲,度假,旅游为一体的度假中心。 一出投标现场,场外的记者就围了上来。 “xx台记者现场报道,我们现在可以看到,我身后刚刚从投标现场出来的风总脸色难看,据悉,赵氏企业以微弱的1.5w差距从风天国际手里夺得这块地……” 赵兵随后也从会场走出来,对比风嘉他风度翩翩,西装板正,走路也没有了痞气。 一时间镁光灯闪烁,记者问题一个接一个。 “说实话,我曾经为了得到风总的青睐经常在风天国际喝咖啡,风总是个大人物,见一面非常不容易,每次去了就只是守在门外品尝咖啡。” “但是,事实证明,狂妄自大是没有好处的,这次我们的度假中心落成,整个r市的经济中心就会偏移,到时候还请各位多多捧场。” 风嘉坐在车里,冷眼看着赵兵得意的在镜头前卖弄,“走,回公司。” 赵氏企业动作迅速,头天刚刚竞标完成,第二天全队的工人跟建材就已经拉进了工地。 “大伙好好干,工资不是问题,工期能提前,我给大家伙发奖金!” 工人们一声声叫好。 赵兵抽出两盒烟塞进工头口袋里,小声在他耳边嘟囔,“靠你了,干得好,余外给你这个数。” “放心吧,老板,建筑交给我们你就别操心,我陈子翩敢在这行称第一,没有人敢称第二。” 海边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基础建设,为了交通方便,赵氏企业竟然现在海边铺了一条宽阔的大马路,还从南方运了许多植被,道路两旁种满了才罢手,看来这次的度假中心建设真的是下了血本。 林书每天都很烦躁,看着新闻里报道着工程进度,他心里就有种抓心挠肺的感觉。 恨不得一把火把那些木头都烧了,把水泥倒进海里,让你丫的建,建个大头鬼! 他甚至想过晚上偷偷的去把那些树都拔了,赵兵越好,他离发疯也就越近。 林书这一发疯,全家人都跟着提心吊胆的,小风晚上更是拖着陈教练不愿意回家,小爸太恐怖了,看着电视都能把筷子咬上成排的牙印。 林左强跟李桂早晨去湖边练太极,晚上去跳广场舞,白天,林左强去店里,李桂行踪诡秘,不知所踪。 正宗倒霉的就只有风大总裁。 林书心情不好,他就没有福利,不让进空间,不能在一起愉快的“玩耍”,还要是不是承受心爱人发泄的怒火。 风总觉得这件事如果再不快点儿解决他就要被折磨死了。 这边诸事不顺,赵家百般顺利,海岸度假中心算是新总兵上台之后的第一个大项目,得到了上面的大力支持,各种酒会,活动,都能看到赵家人的身影。 新闻,简报,电台,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赵氏企业四个字,度假村建设后期的赵氏股票,就像坐了火箭蹭蹭蹭的往上涨。 每天都在涨停板,大部分人通过赵氏企业赚到了大笔的钱,真是普天同庆,就差天下大同了。 工地上,不分日夜,都有工程车进出,一车车的泥沙,往里运,废脚料往外拉。 一点点儿,度假村的初步模型就矗立在海边,海风徐徐,吹得工人们都心情舒畅,赵兵更是心情不错。 风水轮流转,现在就算风嘉想见他,他还要考虑考虑,先去喝一吨咖啡再来! 以此同时,风天国际里一排肃杀的气氛,老二五兄弟一人手里一台电脑,每个人都聚精会神的操纵着手里的鼠标,在赵氏股票低点买进,最高点抛出。 因为基数很大,几天下来光是他们五个就已经赚到了非常可观的数目。 “老大,他们的股票竟然还在涨,在这样下去,最大的受益人可是他们!” “继续看着。”抬起手表看了看时间,已经到尾声了,那边差不多也该收网了。 想起林书的那张脸,风嘉就觉得一阵阵憋屈,他这么一个大男人竟然被媳妇儿管的死死的,不让干这个,不让干那个,再不加快速度,他担心自己哪天忍不住狼化了。 “来了,来了,这支股票开始下跌了!” 小六儿由坐直接蹦到椅子上,蹲着,“下跌的这么快,哈哈,这回老东西可被套牢了!” 风嘉凑过去看了一眼,还真是守时! 一阵电话铃声响起,“嘉,觉得我这次做的怎么样?刚开始肯定没少骂我!” “还不错,但是你已经让他赚了十几倍的本金……” “真主啊!我已经在做补救了,让他再全部吐出来还不行吗!你这个吸血鬼!我要给书打电话,揭发你的罪恶行径!” 风嘉挑起嘴角,“这么几天不见,口语进步很多啊!” “那是当然这些词儿我都背下来了,就知道你会这么问,哈哈!” 挂断电话,小六儿两只眼睛都快冒绿光了,“卧槽,跌的这么厉害,这老家伙要是真的把家底儿全部压进去,这一下就回到解/放前了!” 第五十一章 报应不爽 “手里捧着窝窝头~菜里没有一滴油~~”老四老五特别应景儿的四手交握深情对唱。 仅仅过了三秒,两个人就开始对着吐,硬汉对视,恶……没有强硬的心理素质还是算了。 “都给我盯好了,一旦发现赵氏股票下跌,就给我疯狂买进,把你们这段时间从他们公司赚的钱全部用来买他们的股票。” “没问题,让这帮兔崽子好好见识一下什么叫痛打落水狗!” 几天后,赵氏企业投资建设的海岸度假中心不明原因的工程中断,后来警方介入,调查发现,在建设过程中,建筑用料60%以上都属于不合格产品。 严重甲醛超标,防潮材料还未等正式住人,在建设过程中就已经开始发了霉,水管破裂,木质地板起皮,墙面剥落。 鉴定一出,赵家人瞬间傻了眼,本想着从公司直接调配资金弥补这边的损失,可谁知公司竟然遇到了资金周转困难。 就在赵氏企业的股票疯长的情况下,赵家老头子把钱全部都压到了另一支股票上。 全家人对他这种孤注一掷的做法都非常诧异,可是据说是投资度假中心的神秘重量级人物给的内部消息,有人暗箱操作那支股票。 而事实上,在最开始,赵家老头儿也确实在那里面赚了钱,那只股票赚的钱并不比公司的少,所以他才大胆放心的将公司可用资金全部压了上去,不成想输的一败涂地。 公司剩余的流动资金数目太少,蚍蜉不足以撼动大树,赵家人只能开始四处找替罪羊。 首先就是那位工头,陈子翩,可谁知,在工地一问,都没有人确切的认识这位工头。 他们遍布周边的民工,是在劳务市场被临时集合在一起的,他们可随时等着要工资那! 陈子翩,陈子翩,陈骗子!麻痹!这是个骗子! 反应过来的赵兵,仿佛别人当众打了一巴掌,他一痞子,竟然被骗子骗了! 他可给了那小子不少的好处费,卧槽!玩了一辈子鹰,倒被鹰啄了眼! 这个社会最快的传播媒介,和能引起公众舆论的就是媒体,雪中送炭不多见,常见的是墙倒众人推,哪怕你是刚刚出现要蹦倒的趋势。 赵氏股票开始下跌,疯狂下跌,一如他一开始疯狂上涨一样。 于是关于赵公子又出现了这样一个版本,赵兵,私生子,母亲来历不明,现在下落不祥,赵总由于身体问题再也没有过自己的孩子,赵公子就这样被接回了本家。 原本就野的赵公子,有了钱更加的疯狂,纠集了本地一些无业游民,做起了见不得人的勾当。 还屡次伤人,抢劫,进过局子,受过教育,吃喝嫖赌五毒俱全。 这个世界就是如此现实,你好,那就让你锦上添花,你不好,那就一样儿也别好了,就这么破罐子破摔吧。 而新上任的总兵,第一件投资就以失败告终,政/要人士的宝贵金面子要往哪里放? 必须给我整,好好整顿,假冒伪劣,不合格企业,产品统统查处,r市再度掀起一阵整顿风波。 轰轰烈烈的度假村就这么废弃了,赵氏……成了秋风里离了数枝的落叶,扑向大地的怀抱。 风天国际趁机收购了赵氏,并在五兄弟名下,赵兵当初砸了他老婆的店,现在也让他尝尝在乎的东西在眼前崩塌是什么滋味。 伤害他老婆就要付出十倍,百倍,甚至是千倍的代价,只不过这次事件里第二个受害的应该是王子殿下了。 钱一进一出,仅仅只是赚了个辛苦钱而已,在赵氏里被狠狠的扒了层皮,才得以脱身。 赵家要倒了,本来一些关系很好的合作商也都终止了合同,避而不见,人性冷漠表现的很彻底。 资金周转不良,付不出工钱,施工的农民工全部堵在赵氏门口,他们的血汗钱可一分都没有要回来。 媒体比狗鼻子都灵,一有点儿风吹草动,他们就能顺着风找到源头,更何况,赵家这个早已经站在风口浪尖上的企业。 为了卖点,几家电视台联合起来,内裤反穿变身成为super man,声讨赵氏。 赵氏再一次轰轰烈烈了,可没过两天,这件事在上面的一个命令下就得到了解决。 赵氏企业在建设海边度假中心的过程中,破坏环境,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建筑材料不合格,没有达到建筑安全标准,拖欠民工工资,恶意吸取上面资金,相关人员被拘留立案调查,并处以一亿两千万的罚款。 曾经大出风头被家里捧在手心里的赵公子转眼就变成了阶下囚,赵家老头子在接受采访的时候痛哭流涕,儿子年纪小不懂事,希望可以减轻刑罚…… 可是第二天,赵氏就人去楼空,赵总带着他的“金银细软”跑的无影无踪。 赵氏正式宣布破产,银行择时会拍卖赵氏公司与豪宅。 林书啃梨的下巴都合不上,这种戏剧性的反转…… 正看着,恰巧就听见,风嘉的车进门,车库打开一阵阵排气管的声音,再熄火,车库门再被关上。 手忙脚乱的关了电视,鞋也没穿,林书赤着脚就往楼上跑,跑得太急,被啃了一半的梨咕噜咕噜顺着他的运动轨迹掉在楼梯上,又弹了一下,顺着楼梯滚了下去。 风嘉进门的时候只看到了客厅沙发下那一双塑料拖鞋,和正在地上滴溜儿转圈的半个黄金梨。 皱眉,本来还指着他帮老婆出了气,能得到夸奖的好心情瞬间就被林书这种躲避的行为弄到崩坏。 楼上,林书屋里,天还没黑透,却已经拉上了窗帘,一进屋,昏暗的房间让风嘉脚步顿了下,一个人就从他后背窜了上去。 门发出一声巨响,被林书一脚踢中,关了。 “风嘉……谢谢你……” 闷闷的声音,像是从喉咙里憋出来的,风总的心情瞬间又飞了上来。 也不顾自己还一身西装笔挺,就势拖着他的屁股往上颠了颠,老色狼本质不改,“想好要怎么谢我了?” 感觉到背上人摇了摇头,“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自己这么依靠你到底对不对……” “你是我老婆,不依靠我你依靠谁?” “风嘉……风嘉……” 林书紧紧的搂住他的脖子,一声声的叫着他的名字。 他心里的恨在看到赵兵穿着囚服站在那个充满肃杀气氛的审判厅里的时候,就消了。 那一脸的冷漠与落魄,父亲在拿自己当替罪羊之后,竟然卷款跑了,这种亲人的背叛才是真正的狠刀子。 恶人自有恶人磨,老头子在绝望的时候找到了他,赵兵以为脱离了曾经生活的穷苦地方,自己就摇身一变成了宝贝,而他也心安理得的享受大少爷的生活,可是现在呢? 从头至尾,赵家老头子都只是拿他当一个工具,一个合手的家伙事儿,从传宗接代的工具,到可以被随处安置的棋子最后到能顶罪的替死鬼。 赵兵的一生才可悲,没有了后台,也不会有人从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再把他捞出来,独自一个人背负着所有的罪责,他连辩解都懒的理,就那么木然的站着。 下半辈子就只能在那里面过活,没有亲人的探望,没有朋友的看望,孤独一生。 “我在,我一直都在……” 温柔的声音,属于风嘉独特的气息在鼻间萦绕,盘旋不去,林书恨不得将这个男人紧紧的勒进自己身体里。 在面对赵兵的时候,林书总有种恐惧感,那种被人扒光了秘密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的羞耻感,嘴上说着狠话,可是他真的什么都做不了,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呼吸着阳光下的空气。 可是风嘉,他爱的男人,总是能为他想到最好的,最有利的解决办法。 本来期待着一种火热的感情能把两个人燃烧殆尽,可是却没想到急转而下变成了这么温馨的感情戏,不过这样也好,有起有伏,有曲有折这才是爱情。 风嘉把人往上颠了颠,往床边走,哪怕今天林书不是感谢他,而是上来给他一巴掌,风总都能笑的看不见眼,爱情令人智商下降的太多,真是特别捉急! 等两个人从卧室出来,天已经彻底黑了,林左强跟小风趴在桌子上吃披萨,看到他们俩从楼上下来,还愣了下。 “你们在家啊?!” 小风吃的太急,差点儿噎着。 小家伙已经跟以前不一样了,那个时候,家里只有保姆,小孩儿特别受苦,吃饭又快又急,消化不好,长得跟球一样,抱起来都压胳膊。 现在训练的起劲儿让他虽然瘦却开始健壮,以前晚上睡觉李桂或者林书给他按摩的时候,一摸一手软绵的小细肉,现在都紧紧的,陈教练给他的训练还是有成效的。 想到李桂,林书探头往厨房看了看,一片寂静…… “我妈呢?” “谁知道!她现在到处跑,不到大晚她都不回来,也不知道到底在干什么,一天到晚神神秘秘的。” 林左强显然是对这件事怨气很大,他跟李桂这么多年的夫妻,就算之前他们吵架,可晚上也照样能吃到李桂做的饭。 尤其是现在从空间里种出来的菜口感跟味道都特别好,李桂手艺也明显渐长,这一顿吃不到还好说,这个月李桂已经不做饭好多天了,他从店里回来就看不见人影了。 他受的了,他的胃也受不了,外卖那味道闻着就难受,油不好,米饭太硬,菜还摘干净,真是越想越气! “别吃这个了,一会儿妈回来看见又要说是垃圾食品了。” 林书抽走两个人手里的披萨盒,闻着挺香,顺手抽出一块咬了一口。 他这一张嘴,小风急忙的蹦过去,从他手里抢回来,这东西只有在李桂不在的时候才能吃一回,来之不易啊! “额……还挺好吃的……”是啊,运动量那么大,饿了什么都好吃! 风嘉给他倒了杯水,“慢点儿吃,这东西热量太大了。” “你不饿吗?” “风嘉啊,来吃东西,那老太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 林左强也递给他一个盒子,里面黏黏糊糊的一块披萨,风总不着痕迹的推了下,“不用了,爸,你们吃吧,我觉得妈应该快回来了。” 果然话音刚落,门就被推开了,李桂带着一个保温壶回来了,一进门就是一通数落,吃这些没营养的,也不怕血脂高! 然后保温桶一打开,一股浓郁的香气扑鼻而来,奶白色的浓汤每人一碗,刚刚好倒完。 “妈,这是你煲的汤吧,你不会专门去人家家里煲汤了吧?” 李桂看着儿子喝完还在舔嘴角,笑了,“嘴真叼,我看朋友去了,做多了,我就带回来了,好喝吗?想喝妈给你们做。” “妈,你以后只要时常在家就好,不然爸总是拉着个脸,家里飘着一大片冷空气吶!” “臭小子,还敢拿你爸开完笑!” 林左强顺势要打他。 第五十二章 外遇? 一晃半年,学校第一个寒假就要来了,各科都陆续结课,但是放假之前最让人难受的就是经历期末考试。 无论在哪儿,期末考试的时间安排都是紧靠着年根儿,放假没几天也就快过年了。 但是就在这紧张的考试气氛里,却出了一件事,掀开了三个人未来道路的序幕。 何荣退学了! 何荣还未等考试就已经办理了退学,林书跟穆贵林知道的时候,何荣已经办完所有手续从校长办公室出来了。 三个人脸色各异,在学校小操场的跑道边溜达。 何荣要转校了,已经联系好一所军校,以他的成绩直接就可以从t大转到那边去,虽然手续复杂些,可是何行长也不是吃干饭的。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本来家里是不同意他去做警察,可家里的事有何荣他哥顶着,小儿子就被放了出来。 “我只是不在这里念书,又不是生离死别,你们干嘛那种表情!” 看着林书跟穆贵林要生吃了他的表情,何荣笑。 林书知道何荣不想念这个专业,可是连声招呼也不打就自己休学,“你还把我们当朋友吗,这么大的事儿都不跟我们说!” 仗着自己的身高优势,何荣揉揉林书的头顶,国字脸配上小平头还是那么像谁家打手。 “跟你们说了,你们多少也会劝,我不想再生什么枝节。” 桃花眼眨巴两下,“我们干嘛劝你,有个当警察的朋友多nb啊!你好好混,将来我们哥俩就由你罩了!” 一句玩笑话,没想到在日后竟然成了真,世事无常,朋友的友谊却不变。 何荣走后,林书和穆贵林开始了紧张的备考,再怎么说这里也跟高中不同,平时不见得多用功,只到了最后的那几天的突击。 在准备考试的同时林书却突然有了点小心思,书本上的东西难不倒林书。 可只要他晚上念书,风嘉就一定会在旁边陪他,虽然是动手动脚比较多,可有他的陪伴,林书心里还是甜滋滋的。 自从两个人在一起,风嘉为他做了那么多,而他能给风嘉的却寥寥无几。 于是,交上最后一科卷子,林书直接就奔着r市最大的商场去了。 穆贵林在后面跳脚的骂他不讲义气,可随后就被穆然接走了。 商场里依旧灯光璀璨,名店名品,陈列整齐,导购们长相娇好,笑容甜美,也就是在商场里,暖气开的足,一个个制服裙子穿在身上,身材尽显。 男装区,林书挑了一条深蓝色领带,旁边导购小姐推荐可以搭配一个领带夹,但是想了半天林书却没想起,风嘉平时会不会夹领带夹。 带着包好的领带去了休息区,林书正准备打电话旁敲侧击一下,一抬头却在上层女装区发现了风嘉。 难道是来给李桂买衣服? 林书一边上楼一边感叹,商场里巧遇什么的,真是特别特别有缘分! 转了一圈,发现风嘉不见了人影,正奇怪,却看到风嘉在最里侧的柜台推了一车的妇婴用品正在付账。 掏钱包的同时,看到风嘉接起电话,一脸的温柔,本只属于他…… 他在给谁打电话? 林书顿时生了疑心,五兄弟应该还没有结婚,这么多的妇婴用品,他到底是给谁买的? 而且他并没有听说过风嘉有朋友的老婆要生小孩儿,而且……到底是什么关系,才能让风嘉露出那么温柔的表情? 风嘉一手打电话,一手推着购物车从他身边路过,竟然没有看见他。 只听见他的声音,那么轻,带着诱哄的味道,虽然他没有听懂他在说什么,“are you ok” 拽紧了手里的领带盒,林书转身跟了上去。 出租车跟进了风嘉的黑色别克,林书掏出手机打电话,“喂,你在公司吗,妈熬了一锅汤,我去送点儿给你。” 风嘉的声音带了笑意,听起来心情非常高昂,“留着等我晚上回去喝,我现在正出门要去开会,宝贝儿晚上等着我。” 林书冷着一张脸,声音却听不出波动,“开会?好,那晚上等你回来喝。” 带着一车妇婴用品去开会,他怎么不知道风天国际已经开始涉足婴幼儿用品产业了? 深吸气,林书不想怀疑他,可是很明显风嘉在跟他撒谎! 看着黑色的别克车进了小区,出租车被拦在外面,小区管理很严格,不是业主没有门禁卡是不让进的。 出租车掉头,林书又给风嘉打了个电话,“在开会了?我没打扰你们吧,晚上几点回来我想去看电影,新出的战警听说还不……” “啊!” 电话里传来一声女人的惊叫,林书顿时握紧了手机,风嘉急急忙忙的说了两句掐断了通话。 半夜时分,李桂急急忙忙的穿好了衣服从卧室里出来,林左强去房间里抱出睡得正迷糊的小风。 林书仍旧是白天的一身,显然晚上回来就没有换过,此时正好,不用再换衣服了。 “快!小书快走,快走,要生了,要生了啊!” “什么?去哪儿?什么要生了?” 到了医院,产房灯两亮着,风嘉一脸焦急的在产房外来回溜达,林书看见李桂着急忙慌的凑上去问孩子怎么样了,他深深的觉得这个世界疯狂了。 风嘉不知道从哪儿弄出来个孩子,他妈还特别担心的问孩子怎么了! 林左强跟林书一样是一头雾水,小风闻到医院这浓重的消毒水味儿也彻底醒了,医院给他的记忆确实不太好,难受的皱鼻子。 自动冷气散发的很足,可惜这个时候没有人关心他到底是怎么想的,岳母跟女婿的心思都紧紧的被里面人牵挂着。 直到护士抱出来一只小肉猴,“恭喜,是个男孩,” 四个人小心翼翼的靠过去看,“果果,快来看,这孩子长得跟你小时候可真像。” “小弟弟!” 小风想伸手摸摸这皱巴巴的小猴子,可是却被护士制止。 嗯?!! 生锈的大脑这才开始转动,李桂对这孩子的态度,还有知晓一切的模样,难道这孩子是他的? 护士将孩子抱走,放在育婴室,在那里还有一些刚出生没几天的小宝宝。 李桂这都笑的合不拢嘴了,转头看到林书满脸的惊愕,脸上的笑容才逐渐淡去,这才想起来跟他解释。 俩人好的时候,李桂就单独跟风嘉谈过一次,那个时候,风嘉也明确说过,如果想要孩子,他们会用试管婴儿,但是后来林左强想要孙子的时候,看到林书表现那么坚决的只要小风一个,这才瞒着他,有了今天这一出。 透过玻璃看着里面那个紧闭着双眼,哭的乱踢腿的小胖孩儿,林书满心的复杂。 他并不是不喜欢孩子,只是他也是人,哪怕是亲生父母还有一碗水不能端平的时候,他担心有了自己的孩子之后,小风会受委屈。 可这个孩子也是无辜的,更何况还是留着他的血液的孩子。 小风屁颠屁颠的跑过来,认真的趴在玻璃上看他的弟弟,林左强跟在后头,他的心可不比林书清净多少。 之前他想要个孙子,可是现在这亲孙子就这么没有预兆的躺在他眼前,他觉得这心里头都快软成一滩水要化了。 风嘉这孩子,品行好,还懂事,当初他的念头都快磨没了。 又遇上风嘉为了保护小书跟风峰受伤住院,他那心里只剩下了感激,这两孩子确实是真心实意的想要过一辈子,他也相信风嘉为了小书连命都能不要,将来一定不会亏待了他。 可这个孩子的到来,真的是让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哪个父母不疼自己的孩子,风嘉有了小风,还能瞒着大家伙送了这么大一个礼给林家,他当初还那么……这老脸都没法儿要了! “小爸,将来我能带着弟弟一起去玩吗?” 抱起风峰,林书让他从更高的地方看着那个哭的稀里哗啦的小不点儿。 “小风喜欢弟弟吗?” 小风在林书怀里趴在玻璃窗上,“喜欢,爸爸说,每一个小孩子是上天恩赐的礼物,小风以后就是哥哥了,我会保护弟弟。” 僵硬的扯了扯嘴角,林书觉得自己眼角有点湿润,风嘉……风嘉……从头至尾你都这么为我,你让我怎么办……我该拿你怎么办…… 宝宝,你知道么,你的出生,就是风嘉爱的证明,你的每一次呼吸都以爱为名。 “爸,叫他风铭好吗?” 林左强有点楞,没想到这么快孙子的名字就被起好了,不应该是由他这个爷爷来起? “林铭!” 他的孙子,那应该姓林,这孩子确实是因为风嘉才得以出生,他很感激,可孩子身上确确实实留的是林家的血脉。 风嘉从身后接过小风抱进自己怀里,这小子虽然比以前瘦可是现在可是满身的结实肉,重量也不小。 “林铭,很好听。” 林左强还想说什么,刚凑上一步,就被李桂拉走了,这老东西就不能有一天的消停,这孙子也有了还在这儿嘚瑟啥! “你怎么知道有孙子也不告诉我!” 想起这个,林左强一肚子气,难怪那么久都早出晚归的,整天玩失踪,原来是照顾孙子去了。 老太太可得意,“我干嘛要告诉你,那是我孙子,就你那样儿,这孙子没你份儿!” 林左强让她气乐了,反正孙子是生出来了,也跑不了,“行,你有功,我不跟你计较。” “那可是……” “谢谢你,我曾经以为我不会有孩子……”两辈子了,上辈子他玩的那么凶,好不容易遇见他真心想爱的人还被利用到死。 这辈子有了小风,他根本就没有起过心思。 听林书说这话,风嘉有点不自然,抱着小风换了只手,“你喜欢混血吗?” “什么?” 林书刚想问,在一家三口的注视之下,小胖孩儿停止了哭泣,紧握着小拳头,小胖腿安静的缩回了襁褓里,就像马上要进行什么仪式一般,慢慢睁开了他的眼睛。 一双水汪汪的天蓝色眸子瞪着天花板,一眨不眨…… 第五十三章 宝宝 林书瞬间炸了毛,揪着风嘉的大衣衣领就吼上了,“你给我说,这孩子真的不是你跟哪个外国女人生的?!!!” 林左强捂住自己的心脏,他就溜达了一圈回来,宝贝儿大孙子怎么就变成了外国人,这是什么世道! 不过,这眼睛可真漂亮,头顶那稀疏的几根是金毛吧…… 这个代理孕母是英国人,她跟自己的丈夫都支持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对他们这样的家庭不仅没有歧视还很支持,在当地还参加了调解同/性情感问题协会,她发现很多同性之间的问题都出在孩子身上。 虽然可以领养,但是政/府仍旧不支持同/性/恋/人/收养孩子,于是她就提供代孕服务。 她跟丈夫已经育有两子一女,风嘉找到她的时候她已经为其他同/性/情侣生过一个孩子了。 协议一签,风嘉担负怀孕期间的所有费用,直到她产后调理好身体,再一次性付清协议上的金额,之后两不相干。 风峰也惊讶的看着自己的小弟弟,“( ⊙o⊙)哇,是蓝色的,小爸,你看,好漂亮……” 那位代理孕母刚生产完,林左强跟林书只是跟着孩子来了育婴室,还没有见过她,所以孩子睁开眼才把他们吓一跳。 林书的年龄不够结婚年龄,可有风总在,林铭的户口完全不是问题,小家伙成功的从一个黑户变成了正儿八经儿的林家人。 只不过这个林家人有一半是外国血液,金头发,蓝眼睛,幸好这么小五官还没有很立体。 可是看起来跟林书小时候的长相相差十万八千里,李桂还一见就乐得念叨,果果呀,他跟你小时候一模一样! 林书无奈,他可不记得他小时候就是金发碧眼。 代理孕母有丈夫跟月嫂照顾,宝宝被抱回家,风嘉早已找好了乳母,小家伙营养很好,发育的也很快,瞪着一双蓝眼睛不断的四处打量。 风嘉为孩子准备的婴儿房,靠近连接两栋房子的走廊,本是客房改造,平常是上了锁的。 他们俩的房间在二楼,林书平时不是在房间就是在空间这两个地方转悠,一楼的客房他从未进去过,所以这个秘密直到孩子出生才被揭开。 打开门,暖色系的壁纸,小壁灯一排排,可爱的婴儿床,地上满是泡沫拼图。 地毯边的落地灯靠着一个篮子,里面满是玩具,墙上还有些海绵宝宝的海报,真难为一个大男人心思这么细。 小风一进门就蹦到了小脚踏上,看着里面的小胖孩儿乐颠颠的吸自己的手指,啃得不亦乐乎。 “弟弟……弟弟……真软……” 看见他,小林铭裂开嘴,笑的蓝眼睛眯在一起,满口红彤彤的牙床,口水顺着嘴角就留了下来,真是可萌! 揪了一张抽纸,像模像样的给他擦擦嘴角,“快点长大呀,长大了,哥哥带你打拳,带你上学。” 末了,使劲儿翘着脚尖,凑进去亲林铭额头,软软的,香香的,蓝眼睛真漂亮。 风峰喜欢林铭,这一点从他一天八遍的往婴儿房里跑就能看出来。 林书拿着奶瓶进来喂奶,对于做爸爸,他并不陌生。 小风就是他儿子,但小风这孩子跟普通小盆友还不一样,他的头脑,一般人比不了,而且完全不必要林书帮着喂奶,换尿布。 只需要在小风需要的时候,林书保持童心两个人的相处就完全融洽。 到了林铭这儿,情况完全不同,小家伙确实是真正的待在襁褓里,他不会说话,还没长牙,饿了,尿了就会哭,喂第一瓶奶的时候,林书手抖的差点儿呛着孩子。 对于这个半中半洋的肉球,林书表现出了新手父亲的共同特点,就是慌。 乳母不在这里住,所以晚上的奶都是泵好了,放在冰箱里,等小林铭饿的时候再拿出来热。 因为晚上没有人照顾,所以两人又搬了张大床在婴儿房里,这样在林铭还需要人看护的时候,有个大人在身边时刻机警着。 可小家伙晚上特别乖,一般也不怎么哭,除非他在梦里尿了,湿漉漉的觉得屁屁难受,才会闹腾会儿。 “小风这么喜欢弟弟呀?” “恩恩,小爸,将来让弟弟给我做老婆吧。” !!!!!!! 林书瞬间石化,再早熟也不能这么早就想着娶媳妇儿吧,再说,这孩子才几个月! “小风……这个……是弟弟,弟弟是不能当老婆的。” 风峰摇晃着手里的纸巾,一双水汪汪的蓝眼睛就随着他四处转悠。 “我喜欢弟弟!” 风嘉在门口痴痴的笑出声,真不愧是他儿子,有霸气! 林铭的出生,让风嘉在全家人心目中稳居首位,以前是林左强做主家里的大事,李桂做主家里的杂事。 现在是无论大小事一切要询问过风嘉再商量,风总特别霸气侧漏! 风嘉进门,顺手带上房门,房间里地暖很热,可是也不能总是让房门开着,小孩子禁不起折腾,万一被风吹到生病了着急的还是大人。 相对于林书这个两辈子头一次当爹的,风嘉带孩子倒是很熟练,毕竟小风自一岁开始就是他来带,换尿片,热奶,量温度,给孩子拍奶嗝都是他一手完成。 风峰从上次风嘉展示了男人气度跟手段时,就已经特别崇拜他了,现在看着他这么细心的照顾弟弟,若有所思的问,“爸爸,我小时候也是这样吗?” 林书乐了,揉揉他的脑袋,在他脸颊上亲了一口,“你才多大呀,你还小时候。” “那小爸小时候也这样?” 又凑过去亲了亲他,跟小林铭待在一起,小风身上也沾染了奶香味,很好闻。 “大概小孩子小时候都一个样儿吧。” 风峰喜欢林铭大多是风嘉的功劳,那天早晨,他洗漱完下楼,正巧经过婴儿房,听见父子俩在里面给林铭换尿布。 风峰人小,可他是天才,脑回路跟一般小朋友不一样,对于这个弟弟,他只是朦朦胧胧的感觉,有人可以跟他作伴,他是哥哥这个浅显的层次。 是风嘉手把手教他如何照顾小孩,如果哭了要怎么办,闻到臭味要怎么办,在行动中加强‘风峰已经是个哥哥,要照顾弟弟’这种意识。 有时候明确的给他责任比嘴上说要来的有效,小风会在林铭流口水的时候给他擦掉就是这种教育成功的体现。 他要照顾这个漂亮弟弟,将来要一起玩,有东西一起分享,不让他受欺负,要一直陪着他。 这种教育太过成功,小风又是个会自己思考的孩子,结合了电视上的狗血言情剧,他自己把这些责任加在一起,就变成了,奇特的脑回路思维,责任=老婆,弟弟=责任,所以老婆=弟弟…… 晚上,林左强夫妇跟小夫夫俩轮流看孩子,在孩子旁边,风嘉就算再不舒服,憋得再难受也不会碰林书。 每每碰到身边肌肉紧绷的风嘉,林书都会心疼的搂住他,那个不负责任的女人给了他太多的阴影。 让这个看似强壮,坚强的男人也有了脆弱的地方。 于是每次晚上该他们守着小林铭的时候,林书总会在白天就喂饱他,这样即使晚上两个人抱着也不会再让风嘉难受。 洗完澡,林书拿着小盒子一甩手递给风嘉。 “什么?” “送你的。” “可以拆开看?” “嗯。” 一条深蓝色的领带蜷在小盒子里,一把拉过人,狠狠的吻了下去。 “谢谢,我很喜欢。” 林书红了脸,“我……也没做什么……不就是送你条领带,至于这样么……” 这个男人一直都处于强势的一端,是一个好的领导者,一个好父亲,还是一个好儿子。 总是为别人着想,你想得到的,想不到的,他都能做的服服帖帖,让你心里舒服,感动,越陷越深。 突然很想感谢生了小风的女人,因为她的不珍惜,他才能遇到这么好的男人。 爱,风嘉值得,一辈子! 半夜林铭闹了一会儿,喂了一瓶奶又换尿片才睡着。 第二天林书还没睁开眼睛,就被小风摇的脑子都快成浆糊了。 “小爸,小爸,你快起来,外面下雪了!” 瞬间睁开眼睛,林书坐起身子,随后一件外套就搭上了他的肩膀。 “起来看看?” 说不兴奋是假的,这是他重生以来过得第一个冬天,可是就在不到一年里,他竟然什么都有了。 父母的疼爱,和睦,爱人,还有俩儿子。 只不过年轻的父亲从一开始担心两个儿子长大了会不会“互相残杀”,到现在担心小风会不会由于对小林铭的过度疼爱而对他“下毒手”。 转念一想,如果真的喜欢男人的话,那找个知根知底儿的也不错…… 林爸爸的思维已经在奔向喜马拉雅山脉的珠穆朗玛峰的道路上犹如一只脱缰的野狗越奔越远…… 透过玻璃窗,入眼的是一片白,室内外温差过大,窗户上结了漂亮的冰花,站在玻璃窗前,呼出的哈气也是一片白。 刚出生就看到雪,林铭一眨不眨的瞪着蓝色大眼,看着窗外时不时飘落的雪花。 风峰很想出去玩,可是自从有了弟弟,小孩儿的一本正经就开始了。 收到好的玩具,仔细看过了之后,收起来,嗯,这个要留给弟弟玩。 碰到好吃的,恩,这个要给弟弟吃。 他那些让弟弟当老婆的宣言,一点儿也不避讳,林左强还拿他开玩笑,呦,这么小就知道要当老婆了啊,那弟弟要是不愿意怎么办? 这一问,风峰彻底傻了,他只想着自己了,是啊,那弟弟不愿意怎么办? 偏得李桂还在一旁出主意,对弟弟好啊,对他好他就记得你,到时候你问他愿不愿意给你当老婆。 一家人都笑开了。 给爱人穿好衣服,风嘉拉着他出门。 枯瘦的枝桠,落雪成白,呼出的热气一瞬间成为白雾,握紧林书的手,两个人沿着被雪覆盖的小路散着步,这个冬天显得尤为有味道,爱人就在身边,可以肆无忌惮的表达爱。 还有两个小家伙做调剂品,生活有滋有味儿,家,就是这个意思! 风峰在弟弟跟父亲之间鉴定的选择了后者,守在窗前看着两个爸爸牵手走出一串脚印。 摸摸林铭非常稀疏的头发,无奈的叹气,“弟弟,你什么时候能长大……” 第五十四章 林铭 家里因为有了林铭,一家人生活的重心就转移到伺候这个小家伙身上。 他虽然小,但是力气却不小,裹得好好的毯子也能被他踢出个缝儿,在暖和的空气中把小胖腿儿伸出来。 小风除了训练,整天就待在林铭身边哪儿也不去,自己玩不算,他还喜欢放自己平常听的英文电台和一些杂七杂八的音乐。 每当看着白的跟莲藕似的小胖腿伸出来,他就站在脚踏上给他塞回去,一来二去竟然成了两个小不点儿之间的游戏。 小风一碰他的腿,就会逗得林铭笑的露出一嘴还未着牙的牙床,笑声也清澈清脆。 r市的冬天最常见的就是雪,以前,他们经常会猫冬,存储差不多一冬天的蔬菜,塞满一整冰箱的肉类,美滋滋的坐在家里喝着热茶,逗着孩子,正宗的老婆孩子热炕头,一个冬天过得滋味十足,不长几斤肉那都对不住寒风凛凛的冬天。 今年跟往常年都不同,首先是林书的空间,虽然现在蔬菜大棚已经很普遍,可那毕竟是反季节蔬菜。 现在空间里各种蔬菜都多少有种植,而且保证新鲜。 家里有李桂拖着林左强置办年货,将屋里所有能挂小挂件的地方全部挂上了红彤彤的中国结。 风天国际在年根儿也放了假,因为老板家有喜事,所有员工都在自己的年终奖金外拿到了一个大大的红包。 就连古董店里也是,店里的财神像都被摆在了显眼的位置,年底儿了,总有那么几个闲着开车瞎逛的大小老板出门碰运气。 玉白菜,财神爷,玉貔貅,玉如意都是些讨彩头的东西,寓意又好,是过年送礼的首选,而且不光是那些要送礼的,还有些腰缠万贯甘愿当冤大头的。 这件事说起来也好笑,那天雪刚停,门口扫出来人落脚的地方,扫帚还没放稳就一连上门三个老板,他们同时进店,又同时看上了摆在最显眼位置的一尊文财神,三个人互不相让,当即就来了场拍卖会,价格是越叫越高,越喊越离谱。 到最后那尊文财神以一个近乎天价的价格被买走,就因为这一笔进账,店里人都得到了厚实又霸气的红包。 挂在林书名下的古兰不知是因为“王子”的宣传力度到位还是餐厅新上了林书空间里的蔬菜肉类,业绩一直遥遥领先,很有发展出分店的趋势。 因为古董店还没有分店,林书对自己的这份儿财产显得很郁闷,毕竟古董店从重新装修都是他一手操办,可是实力还是跟古兰差出好大一截。 看着自己账户里的几个零,林书有点小郁闷,之前还为自己的那些个零洋洋得意了好久,可这些个零只是古兰半年的营业额而已。 于是,晚上林书直接伸手跟风嘉要了他的银行卡,密码竟然就是自己的生日,这种做法虽然很蠢很蠢,可是某人还是翘起了嘴角,真是幸福的一比那啥! 在查到风嘉账户里的余额之后,林书一把掐住他的脖子,“你这个万恶的资本家,你这个吸血鬼!” 作怪的后果就是被自家男人拉出书房,两个人在房间里好好的讨论了一下什么叫“吸血鬼”。 真的是榨干了,多余的精力一点儿不剩,林大少爷就连起床喝水的力气都没有了。 又要照顾小的,又要照顾大的,风嘉索性抱着小儿子进了他们的房间。 抱走的时候,小风还护犊子似的看的紧紧的,“你要把弟弟带到哪儿去?” “要去小湖吗?去看小化吗?” “你弟弟太小了不能去看湖。” 看着大儿子屁颠屁颠的跟在自己身后,那一脸担忧的模样,风嘉失笑,这破孩子遇见林铭的事儿就真跟个小哥哥似的,那140多的智商根本就跑得没影儿。 不过,这才是正常小孩子该有的样子…… 风总顿时想起了风峰在陪着林书的时候也是这种呆傻的样子,碰见姓林的小风就是个被拿捏的小玩意儿,还非以为自己把人玩在手里很厉害。 骄傲腹黑的风总完全没有发现,他自己也姓风,儿子被人拿捏在手里,他自己又何尝不是被姓林的拽在手心里。 林铭吃饱喝足了正睁着蓝眼睛看天花板,被爸爸抱出来还咧着嘴笑,只不过转悠了好半天没有看到风峰,小家伙不乐意了。 放在大床上就开始撒娇,哭闹。 检查完了没尿,喂奶也不喝,两位爸爸没了主意。 “是不是发烧了?” 风总也没了主意,小儿子哭的眼睛都快看不见了,“不会,摸着不热。” “不然让爸妈看看吧,这么哭下去,再哭坏了。” 林少爷紧紧的抓着风嘉的胳膊,这不怪两个爸爸大惊小怪,林铭哭闹的原因有限,饿了,拉了,尿了,不舒服,总归得有一个吧? 排除这些个原因,他们就懵了,到底为什么哭啊,真是无比捉急! 风峰正在房间里啃橙子,到底还是老人家心细,担心风峰因为大家都喜欢弟弟,他受委屈,特地挑的大个皮薄的橙子给他吃。 一边吃,两个人一边说着话,无论说什么,到最后话题总是不自觉地被小风带上他的弟弟上去。 风嘉过来找她的时候,风峰正吃的满手都是橙汁,擦都没擦就跑了出去。 弟弟哭了,这么行! 两个大人穿过走廊上了二楼,就听见楼上,小风的笑声,间或,林书的声音,“他真的在吃啊,看来很喜欢吃橙子。” 林铭看到风峰来了立马就不哭了,张着粉嫩的小嘴开始笑,风峰伸手去揉他的脸,小风吃完橙子沾了满手的橙汁,橙子的香甜味道让小林铭伸出舌头舔。 家里有了这么个折磨人的小东西真是够受罪的,但是小肉球带来的快乐也是无法估计的,每天每时每刻都那么生机勃勃。 林铭的出生很低调,但是林书还是想把他的存在告诉何荣跟穆贵林。 何荣在下学期开学之后,就回去军校报道,以后见面的机会会很少,所以在林铭满月的时候,林书打电话邀请两人。 可是穆贵林的手机却怎么也打不通,何荣在接到林书的电话之后,语气淡淡的告诉他,穆贵林被送出国了。 当即有点愣,林书傻傻的拿着电话,问,“出国?去旅游?” “他跟他哥的事被他爸发现了,穆然被关在家里,贵林被送出国了。” “何荣,别跟我开玩笑,怎么可能!” 何荣声音没有波澜,“没开玩笑,穆大哥现在还被关在家里,贵林不知道被送到哪个国家去了,我查了一下,但穆家显然是不想让任何人发现,做的很隐蔽,我没查到,不过也有可能是顶替了别人的名额被替换出去的。” 挂了电话,林书表情有点呆,他突然发现林左强跟李桂是多么爱他,对他喜欢男人这件事看的很开,并没有为难他。 在这个冬天,林书同时交上的好朋友,又同时失去了联系。 何荣要去的军校很严格,何行长不知为什么,在林书给何荣打过电话的第二天就把何荣送进了学校。 那所学校很严格,很多训练都是封闭的,电话也只能打座机,林书那个黑色的手机上朋友栏里,只剩下了两个人的电话号码,一个关机,一个无人接听…… 有人说,很多人出现在的你的生命里只是为了给你上一课,林书把这句话学给风嘉听,却被男人一把搂了过去。 “不会有事的,穆贵林被送在m国,穆家做的再隐蔽,也挡不住那小子自己心在这儿。” 偷偷发邮件,上论坛,通过各种渠道往回送消息,风总被他那种精神打动了,穆贵林那小子如果生在战乱年代,一定是个圆滑的地下工作者,还是专职透露消息的那种。 “那就好,他没事吧?有没有说什么?” 风总摸摸鼻子,“他还不错,没再说什么。” 穆贵林不知道几经周转才发出一封邮件,一共200多个字,却字字句句都是穆然,这小子白长了一副桃花泛滥的皮,完全一个死心眼。 知道了穆贵林的消息林书才放下心来,何荣那边也打了招呼,有风总在,就没有事儿他干不成,阿拉伯王子他都认识,还有什么事能难得住他? 哦,玉皇大帝呀~想起这句经典,林大少就憋不住笑,希望下次再见,那位王子殿下的口语不会再这么雷人了。 林铭的满月办的很简单,全家人一起热热闹闹的吃了顿火锅,本是主角的小肉球吃饱喝足握着小拳头撅着屁股睡觉去了。 脖子上挂了一个长命锁,手腕上还挂了两个银手镯,林书用玉/山的玉给小风和林铭雕刻了一对儿半月佩,一人一个。 当初小风过生日的时候林左强送过他一个玉石,可林书总觉得既然都是孩子,那准备礼物就要准备双份,林铭有什么,风峰也必须要有。 可是风峰却完全不在乎,他把自己的好东西都塞在了林铭的小褥子下面。 即将年关,风嘉给五兄弟送年货去,林书押车,这次特地将小风也带上了,虽然他特别不愿理离开弟弟,但是整体来说他还是个乖孩子。 天气冷多了,门口看门的大丹犬窝里都铺上了厚绒布,门口还体贴的给弄了个门帘,两边竟然还有一对儿红彤彤的门帘,这一看就知道是小六儿干的。 一家三口出现在门口,大丹犬闻到陌生的味道从狗窝里探出头来看了半天又把头缩了回去。 车刚停天上就开始飘着雪花,老三刚打完拳,只穿了个黑色小背心,回屋来喝水,从窗户上看到三个人往屋里走,大嗓门就喊开了。 “大哥,小林,哎呦,这是小风吧,我是你三爹!” 三爹?风峰不屑的撇撇嘴,他已经有两个爹了,要这么多干什么?他又不是开杂货铺专门卖爹的! 事实证明,比起三爹这个词更恐怖的是,你还有二爹,四爹,五爹,六爹,整整五个爹啊,多出来这么多爹他应该怎么办? 不然分给弟弟一半吧,风峰无奈的想。 作者有话要说:突然蹦出来小剧场:风峰杂货铺买玉器送干爹,买的越多,送的越多~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呀,弟弟,你想要啊?连玉器带干爹都送给你,够不?不够我也一起送给你!还不够?那风天国际也一并送你好了! 第五十五章 心怀不轨 几个人轮流表达了爷们对孩子的爱之后成功的让小风皱着鼻子躲进了林书的怀里,汗臭味太重了。 五兄弟在房子后面对练,专门的训练场地,铺了厚厚的军绿色垫子,暖气是自己烧的,开的很足,其余四个大老爷们各个穿着黑色小背心,军绿色短裤,身上的肌肉一块块的鼓起,真是让林书这只白斩鸡羡慕嫉妒恨! 小风这是第一次看到他这么多干爹,再纠结了这么多爹该怎么办之后,小孩儿被这帮正统训练过得爷们英勇的打拳姿势跟毫不漂亮花哨的招式吸引去了全部注意力。 那紧绷的肌肉,在黑色背心下根本遮掩不住,握紧的拳让胳膊上的青筋直露,抬起的腿,一记重踢踢在沙袋上,那一脚足以让一个人肋骨骨折。 小风在一旁看的目不转睛,这些人可比陈教练厉害多了。 每天两小时的训练结束,几个人去洗澡,小六儿率先钻出来,短头发还冒着热气,上来就抱着小风不撒手。 而亲自观摩了他们的对练之后,几个干爹的地位瞬间上升到了爸爸的高度,他们跟爸爸一样很厉害。 风峰自从上次看到风嘉打架之后,就开始崇拜强者,男孩子大抵都有这个习惯,习惯了崇拜强者,学习强者想要成为强者。 甜甜的凑上去喊人,刚才还一脸不愿意的嫌弃爹太多了,一转眼就变成了瞪着星星眼,“六爹,你真厉害!” “那是,上次见你你还那么点儿,现在你都会叫爹了,等会带你打拳好不好?” “好,将来保护小爸和弟弟!” 风峰特别骄傲的开始炫耀漂亮的,软软的,香香的弟弟。 “谁家的弟弟?” 老三也从浴室出来,头发还滴着水,圆形领子露出一大片皮肤,看起来只是空身套了一件毛衣。 “林铭,我弟弟!” 两个人不约而同的看向风嘉,风嘉转了转头,示意他们车上有东西,“带了点儿年货给你们,都去搬下来。” 在队里训练那洗的都是战斗澡,一堆大老爷们就那么些个莲蓬头,无论春夏秋冬统一流的是凉水,谁还想跟大姑娘似的磨磨蹭蹭洗个泡泡浴啊? 开玩笑! 而且凉水好啊,提神醒脑,紧致皮肤,都不用花钱美容,还不需要交热水费,真是特别省钱! 飘着雪花,搬着东西,小六儿头顶了一个圆帽子开始叫,“大哥,怎么这么多肉啊,这能有两头猪了吧,呵,这么大的牛腿!” 林书站在门口,给他们开着门,“养殖场养的,没有任何添加剂,吃起来味道好。” “那感情好啊,将来我们哥几个都退了就给你养猪去,哈哈。” 老二老四老五也跟着出来,五兄弟套了同样的毛衣,就连挂在衣架上的圆帽子都是一模一样的。 车上的几箱冷冻肉跟蔬菜都被搬了下来,大家坐下来喝茶,嗑瓜子,看电视。 林书从口袋里掏出古兰的vip钻石卡“还有,这个是送哥哥们的新年礼物,所有房间打俩折,餐厅免费。” 小六儿眼疾手快,一把夺过来,看着这些张卡金灿灿的,俊秀的脸上露出一副财迷的表情,“小林你真是太客气了,看起来还挺贵重,还有没有了?” 话刚说完,就被老四老五压住又是一顿蹂/躏。 小风在一群大老爷们当中,闻着这属于纯爷们的气味,小胸脯挺得直直的,那模样活像一只刚出壳儿漂亮的小公鸡,雄赳赳气昂昂的。 除了带年货,风嘉还带了一些古兰餐厅的招牌菜,这些菜家里也只是刚尝了个鲜儿,还没正式放出来。 现在过年,酒店也接了好多年宴,也趁着这个期间推出了新菜单。 其中有一道新上市的烤乳猪,这东西不能凉着吃,要现烤,所以没过一会儿就来了一辆面包车,几个专门做烤猪的厨师带着家伙事儿从里面出来。 几个人凑在一起喝酒吃烤猪,看着林书被几个人拉着灌酒,风嘉头一次没有拦着他。 老二看着小六儿一个劲儿的给林书灌酒,老四老五也像是打了鸡血,配合着玩着扑克牌。 他们从德州扑克一直玩到最简单的小猫钓鱼,难的,林书玩不转,可小猫钓鱼那种幼稚到只能凭靠运气的事儿,却也让林书输的快脱了裤子。 几个人不仅身上功夫强,手上也带着功夫,一拆一洗,想要什么牌就能拿到什么牌。 输一把,喝一杯,一开始还给点儿面子,偶尔还让林书赢一把,后来看到风嘉自顾自的品着酒,丝毫没有要插手的意思,就彻底放开了。 小风也看出点儿事儿,拉着林书的手不让他去玩,却一把被风嘉拉到怀里,喂了一嘴香脆的乳猪皮儿。 看着自家老爹一脸志在必得样子,风峰又看了一眼在五个干爹中间被耍的团团转的小爸,叹了口气,专心的嚼着嘴里的肉,小爸的智商真是没办法用正常人的思维去考虑。 把把都赢出现的几率会有多少,不用脑子想都知道,到时候被人卖了还帮别人数钱。 腿上坐着小风,儿子吃着香喷喷的烤猪,风嘉手里端着一杯啤酒,桌子上已经放了一打一打的空瓶子,这帮人今天算是开了怀,喝的不少。 透过食物散发出来的热气,风嘉眯着眼睛看着那个喷香可口的爱人,那个输了牌就不好意思笑眯眯的挠头,让喝酒还偷偷瞄自已一眼的青年。 通红的脸颊,粉嫩的让人恨不得一口吞了,连骨头都嚼成渣滓一点儿不落的全部咽下去,随着骨血消融在血液里。 最后一整只猪都被吃的差不多,一桌子人除了林书其余却没有一个人倒下,小风站过去戳戳林书的脸,皱眉,这副模样跟风嘉皱眉的时候一模一样。 “爸,你以后要看紧小爸,小爸真是太笨了。” “小林只是对我们不设防,不是他笨。”小六儿勒着风峰的腋下把他抱起来,“不过,你倒是像个小大人,怎么,留在这儿跟六爹我打拳好不好?” 风峰一扭头看了一眼,满心都挂在林书身上的正牌儿老爹,“六爹,我觉得小爸那么蠢……我是说他没有戒心,我还是陪在他身边看着他好了。” 老三一脸艳羡,“看着小风,我也想有个儿子了。” 老二难得拍了下他的头,“他本来就是我们的儿子。” 大男人瞬间复活,“说得对,以后干爹就把身上的活计全部教给你,到时候在大街上横着走都没问题!” 一弯腰扛起趴在桌子上的人,风嘉拍了拍那人的屁股,“小风,穿衣服,我们先回去。” 小风自己穿上外套,羡慕的看着趴在他肩膀上的林书,爸爸真男人! 他不知道的是他爸不止在这里男人,在指定的地点儿指定的时间更男人! 小六儿笑嘻嘻的看着他,“大哥,你晚上可要悠着点儿啊!” 风嘉抬脚踹了他一下,“滚!” 几个人哈哈的笑起来,都是男人,谁不懂谁啊,大哥能任由他们给林书灌酒不就是心里打着主意吗? 不过也难得看着大哥这么急色的样子,趁这个时候还不赶紧嘲笑一下更待何时? 回到家,李桂正在给林铭洗澡,小风扭扭捏捏也脱了衣服跟着跑进去,顺道还带了他的小陆龟。 林左强听到声音披着外套从房间里出来,正巧看见风嘉扶着林书上楼,一口唾沫差点儿噎在嗓子里呛着。 林书还歪歪扭扭,脚步踩得凌乱,嘴里还嘟囔着一些乱七八糟的,“你说……额……我是男人嘛?” 风嘉笑着不知道说了句什么,做了什么动作,林书声音里透着不高兴,“你干什么!再动手,我就上了你!风……嘉……别以为我,我怕你!” 刚黑着脸想说两句,又想起还在浴室里漂亮的小家伙,咬咬牙还是咽下了,儿孙自有儿孙福,算了,算了。 把人放在床上,风嘉进了浴室放水,还很有情调的滴了几滴精油,喝醉了的人软绵绵的,脑筋都不清楚。 这一路上听着他在后座嘀嘀咕咕一些有的没的,风嘉这心里就跟猫挠的一样。 好不容易到家了,心里的火越烧越旺,烧的血管里的血液都要蒸腾发干,邪火压了又压。 林书在床上翻了个身,迷迷蒙蒙的睁开眼睛,看着床头柜上的台灯转来转去,又翻了个身仰头看着天花板,募得眼前出现一张大脸,吓得他曲起腿就踹了过去。 风嘉刚趴上去就被这脚踹了下来,小腹隐隐作痛,林书也稍微清醒了一下,晃晃悠悠的坐起来,看着风嘉捂住肚子蹲在地上,还傻乎乎的问他怎么了。 怎么了?怎么了!你说怎么了!这一脚再往低了点儿踹,他男人就废了! 直接扛起林书就往浴室里去,这一下有点狠,林书被风嘉肩头的突出的骨头差点隔吐了,急忙伸出手捂住嘴。 把人扒了个精光,刚有点儿情趣,想捣鼓点儿事,就被一声声猛烈的哭声吓软了。 林书被热水冲的脑袋发昏,手指都抬不起来,脸颊通红,可耳边也听见了孩子的哭声,“小铭哭了……” 抽出浴巾给林书胡乱擦了擦,把人弄回床上,一张俊脸彻底的黑了,都能递出墨来。 人就在眼前,触手可及,那么可口的模样,脸蛋嫩的好像能掐出水来,可是就是吃不到。 敲了门进房间,林铭哭的蓝眼睛都看不见了,小嘴大张着,间或还吹个鼻涕泡。 小风一脸担心,可是也满脸做错事的表情,两只手背在身后。 “妈怎么了,突然哭的这么厉害?” 李桂抱着小家伙满屋里转圈,哄着,拍着。 “没事,被小风的乌龟吓着了。” 本来给林铭洗澡,小风也玩的挺好,没想到小风把陆龟也带进来了,本来放在浴室的缸沿儿上,不知怎么着就滑到了浴缸里。 小家伙玩着玩着摸到了,看着黑乎乎的一团当即就吓哭了。 第五十六章 时间太晚了,风嘉把小儿子抱出来,让二老休息,他们不比年轻人,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小家伙光着屁股被包在小毯子里,脸上泪痕还没干。 蓝眼睛眨巴眨巴,他太小了,哭过了就忘了,风嘉逗逗他也就忘了刚才的事儿。 卧室里床上的人早就睡着了,风峰做错事儿小心翼翼的跟在风嘉身后。 “爸爸,弟弟没事了吧?” “没事,去睡觉吧。” “哦,那以后弟弟不会怪我吧?” 风嘉把小儿子放进小摇篮里,揉揉风峰的头,“你是个好哥哥,不过以后看着他的时候小心点儿。” “恩,那我回去睡觉了。” “去吧。” 门关上,一室寂静,落地灯散发着暖光,地暖太足,室温很高,林书又喝了酒,不一会儿就开始在床上翻来覆去。 林铭哭过也累了,没一会儿就抿着嘴睡着了,哭也是件体力活儿。 看着一条长腿大咧咧的伸出被子,风嘉起身给他盖好,没一会儿又被踢开,一只白嫩的脚丫子伸出来。 窗外不知何时又飘起了雪花,守着爱人跟儿子,风嘉倒是好心情的拉开一半窗帘,给自己倒了半杯红酒欣赏夜间的雪景。 过年的时间很快,可是日子也同样无聊,何荣跟穆贵林都不在身边,好不容易有五兄弟,可也不能整天的往那边跑。 大年初一,李黎被李桂叫来家里吃饭,这次亲爱的表哥记得带了礼物,可是也因为他,风嘉不得不带着小风出门去,还抱走了林铭。 李黎得知他们家搬家之后,顿了下,随后兴致勃勃的参观了新家,虽然表情依旧,可是眼睛里那抹情绪却复杂非常。 林书不愿意搭理他,吃过饭也出了门,酒店里,风嘉正给林铭热奶,风峰带着从家里拿的小毛绒鸭子逗小家伙玩。 一家三口好久没有一起进空间了,林书心情不好,也想进去看看,风嘉抱着林铭,带着小风,一起消失在房间里。 空气中飘着阵阵花香,瓜果的香甜气味参杂在其中,林铭瞪着蓝眼睛,他的出生是冬季,还没见过这么灿烂的花和生机勃勃的植物。 显然小儿子很兴奋! 小化自从上次被父子俩合伙儿玩坏了,一直躲了好几天,直到这次才勉强露个头,在树杈上跳来跳去,想靠近又很矜持。 因为看到风嘉怀里多了个小的,它觉得自己的天价肯定又回来了,可是想起那两人的行为,又纠结着,到底是过去还是不过去…… 小鹦鹉跟在它身边,学着它在树杈间蹦,这傻鸟儿发现飞其实很难,但是跟着小化蹦倒是不费什么力气,它脚力倒是不错。 这松鼠可能真的对看孩子有瘾,躲在空间里的这段时间没有小风陪他,它就找了这只被父母谈恋爱而抛弃的小鹦鹉。 反正总得看个孩子啊,什么品种有什么好计较的,你说是不? 鼠生真是特别特别值得点个赞! 一开始两个人觉得林铭太小了进空间有点儿不太适合,可是现在看着小儿子精神奕奕的玩了好一会儿都没有哭闹才放下心来。 是啊,空间里灵气充裕,小孩子身体洁净,没有受到过污染,应该更能吸收空间里的灵气,对他以后的成长大概会有好处。 两个大人抱着小儿子进了竹屋,林书还特地用神识将一小片花移到了竹屋旁边,闻着花香,林铭高兴的伸手踢腿,蓝眼睛里满是兴奋。 风峰一个人跑到湖边,摘莲蓬,他远远地就看到湖里好像长了几株荷花,绿莲蓬上的莲子看起来挺饱满。 小化看到他也不顾自己的矜持了,四肢勤快从树上往下蹦,跟着风峰跑到湖边。 小鹦鹉这次傻眼了,它还没完全学会飞,努力连飞带蹦的跟在他们后面。 小家伙知道这里很安全,而且学游泳的时候,他知道岸边很浅,脱了外裤就下了水,还没等够到莲蓬,脚边就有种滑滑腻腻的感觉。 低头一看,是那条花鲤,这个头明显是长了,颜色还跟当初差不多,但是风峰一眼就认出它来,也只有他喜欢咬他的脚趾。 “啊,是你啊,我要摘个莲蓬给弟弟吃……嗯?这是什么?” 花鲤尾巴一甩,推了个黑乎乎的东西给他,又在水面上用尾巴狠狠的打了个浪花才摇着尾巴游走。 风峰拖着那个黑色的硬物往岸上走,到了岸边,小化嫌弃他一身的水,并没有靠近,小鹦鹉彻底变成了松鼠的孩子,紧跟着它站在旁边,大有你去哪儿我就跟着去哪儿的架势。 赤着脚就往竹屋,连裤子都不要了,空间里的温度跟春天一样,所以风峰一点儿都不感觉冷。 “爸爸,小爸,快看,湖里的鲤鱼送给我一个黑乎乎的东西。” 风嘉把小儿子放下,林铭瞬间就开始不高兴的哼唧,林书急忙把他抱起来,“呦,脾气见长啊,还知道生气。” “这是蚌,不过怎么会在湖里?” 剥开上面的水草,这个大个儿的蚌就露出了真面目。 “你说谁送给你的?” 风峰凑过去先亲了亲林铭,又朝他做了个鬼脸才回答风嘉,“就是那条花花的鲤鱼,我刚才去湖里摘莲蓬,它送给我的。” “花鲤鱼?什么东西?它送你这个干什么?” 林书显然不记得还有那号动物,他养的鲤鱼多了,谁知道那条是那条啊!再说哪有那么多动物都有灵智的? “能吃吗?” 风峰咂咂嘴,蒜蓉烤扇贝味道很好,只不过这个“扇贝”个头太大了点儿。 一家老小眼神瞬间集中在风总身上,主心骨就是主心骨,地位不可替代。 “普通的河蚌能吃,这个长得时间应该很久,不能吃,不过我觉得里面应该会有好东西。” 果然,撬开的蚌壳里有一颗硕大的黑珍珠。 “( ⊙o⊙)哇……好大个的珍珠,不过好黑……” 最后这颗珍珠被加工成项链后,摆在了店里,珍珠很常见,可是黑珍珠比较珍贵,尤其是经过打磨之后还这么大颗的。 &&&&&&&&& 法定假期是初八开始上班,店里营业也是初八,本来林书没想去,可那天刚好林左强跟李桂带着孩子去医院注射疫苗,林书也就去店里盯了一下。 过完年,可这喜庆的劲儿还没有全过去,店里的中国结还有装饰用的红绸花都还没拆。 进门之前,看见对联被风刮了一道口子,林书进屋拿了胶带。 空气干冷,伸出来的手没一会儿就冷冰冰的,林书握紧拳头朝手里吹了口气。 正粘着呢,突然听见身后有人喊他。 “林书!” “郑大哥!” 一扭头,就看见郑邵秋背着个灰色的书包站在店门口,那一双瞪大的眼睛显示他此时也很吃惊。 “真的是你,我还以为自己看错了,我找你好久了!” “郑大哥,进来说,进屋。” 郑邵秋这个年过的并不好,他大爷没能度过年根,年前去了,他这好不容易等过了年,就出来找林书了。 林书当初留了地址给他,可惜被他塞在裤兜里,洗裤子的时候洗烂了,隐约只能看到r市什么街,就凭着这个他过了初六就来了,初七,初八找了两天,这才在街上看到林书。 在后面的接待室喝了杯热茶,好容易人的体温缓过来,郑邵秋把背包里的东西拿出来。 “小林啊,你看,这就是当初我大爷家那几件东西,他一去我就都拿过来了。” 从包里依次拿出来一件珐琅彩,一件海口大碗,一个镀金佛像,莲花底座还有破损,一个白瓷小花瓶。 郑邵秋一边拿一边还念叨,“他活着的时候一个劲儿的藏着,就说了他死了这些都是我的,我可是给他养老送终的,没有我,他连个哭丧的人都没有。” 算了下日子,应该老人家刚过头七没几天,看到他胳膊上并没有带着“孝”字,林书心里有点犯膈应,可是也不能说他不孝,那边风俗如此,也没办法。 不是亲生的,总归没有血浓于水的感情,那薄弱的关系仅仅依靠着这些陪葬品联系,亲情在金钱面前不值一提。 “哦,对了,还有你一直想要的玉瓶,我也一起带来了。” 最后从包里拿出来一个盒子,里面正是当初林书想要的那只羊脂玉净瓶。 东西是好东西,可是这人不行,林书也没多寒暄,既然郑邵秋把东西都带出来了,就是要卖掉的,所以他直接开口问,开价多少。 郑邵秋没有卖过这东西,不过看着林书当初那么喜欢,也就知道这东西应该值不少钱。 他来的时候也找地方打听过,玉/器比较值钱,像一个年代久远,玉质通透的老物件儿就够他吃下半辈子了。 张口要了个数字,林书就知道他这是有备而来,收了就收了吧,只可惜这么好的东西碰上了这么个持有者。 顺带着一起收了其余几件东西,因为数额太大,林书陪着他去银行办了张银行卡。 一路上,郑邵秋跟他套近乎,张嘴闭嘴问蓝妮儿怎么样了,当初说是来这儿找工作,她跟李黎是不是结婚了之类的。 林书当即愣了,跟李黎结婚……为什么他会知道这件事? 郑邵秋被他一问也怔楞了下,怎么你还不知道? 当初你们前脚一走,蓝妮儿她爹就在村子里炫耀上了,说是李黎已经跟他闺女定亲了,后来李黎不是还来接她出来享福了吗? 我们村就那么大点儿地方,我们可是都随了份子的,我这次来啊,也想看看他们怎么样了,顺便讨杯喜酒喝。 他们不会连孩子都有了吧?别我喜酒没喝上,就要再撘一份儿满月礼,不过也没事儿。 郑邵秋嘿嘿的笑,他一笑起来就显得很憨厚,可是人品却远远不如他的脸来的让人顺眼。 现在我也撘的起,别说一份儿,他就再生几个孩子我都随的起份子。 林书陪着笑,但是心里却掀起一阵巨浪,上辈子难道也是这样? 李黎答应了要娶蓝妮儿这件事是真是假,蓝妮儿怎么那么傻,男人的嘴如果能信,母猪真的可以上树了。 办好了银行卡,林书又陪着他在r市转了转,冬天没什么景儿除了街道边上那些个常青松,到处都是一片白。 陪了一天,看郑邵秋的意思还要在r市再待两天,林书找了个借口推脱有事就离开了。 第五十七章 流产 无巧不成书,郑邵秋自己在r市逛的几天里还真就惹出了事儿。 林书接到郑邵秋的电话赶到酒店的时候也被吓了一跳,蓝妮儿画着淡妆,身着白色婚纱,小腹隆起,一副怀孕新娘模样。 他记得上辈子,蓝妮儿怀孕好像流产了,也正因为流产导致了她日后的习惯性流产,怀孕几率降低,一直到他出事她都没有能再怀孕。 事后林左强可能私下里问过医生,是因为蓝妮儿流产次数太多才导致了她不能再次受孕,这件事他也是后来跟林左强吵架要钱的时候,父子俩话激话赶出来的。 不过,剥夺了一个女人做母亲的权利,也算是对她最大的惩罚,报应不爽。 旁边站的新郎却是个地中海发型,啤酒肚凸出,标准一个矮矬暴发户形象,哪怕这男人穿了一身名牌手工西装。 “把这个男人给我赶出去!” 新郎先生毫无风度,抽走自己的领结,大叫着指挥人将郑邵秋抓起来。 蓝妮儿脸色苍白,紧张的捂住自己的肚子躲在人后,郑邵秋在一旁的桌子边上蹿下跳。 “蓝妮儿,你怎么能说不认识我,你爹还在家呢,你这妮子六亲不认!” 整个婚礼现场被郑邵秋搅的异常混乱,林书不傻,如果这个时候跟郑邵秋扯上关系,恐怕蓝妮儿还会把注意力放在他身上,无端的拉仇恨,上辈子他受够了。 于是趁没人注意他,趁乱躲在了正门口的一大盆盆栽后面。 最后郑邵秋被几个人架着赶出了现场,婚礼被他这么一搅合,本来预备下午继续,可惜蓝妮儿肚子里的孩子不愿意,没过一会儿她就开始肚子痛,直接送了医院,婚礼当即延期。 被人从大门口扔出来,郑邵秋还在外面跳脚的骂,“你个妮子,就这么对你哥,别以为傍上了有钱老头子就能当姨太太,告诉你,我回家就跟你爹说,让他看看自己的闺女在外面到底干什么!呸!不要脸的玩意儿!” 刚想抬脚走,觉得气不过转头又骂,“你爹还收了我的份子钱呢,李黎那小子靠不住吧,勾三搭四的东西,还没结婚就有了野娃子,给你老头子带的绿帽子吧你,觉得有两个钱就了不起,老子还有钱呢,狗屎沾鞋底你恶心人,呸呸!” 蓝妮儿被人从里面抬出来,正巧碰上郑邵秋还在门口骂人。 看见她捂着肚子,郑邵秋也被吓了一跳,嘴巴也闭上了,脚也开始往后撤,这……不甘他的事吧? 跟他没关系,说不定是吃坏了肚子,还……还是快走吧! 郑邵秋大闹婚礼现场第二天就见了报,蓝妮儿的未婚夫是个有名的钻石王老五,家里跟上面搭了点关系,做着宝石生意。 让林书好奇的是,她竟然这么快就摆脱了总兵,要知道之前跟总兵有关系的那帮子女人可个个都没有好结果。 难怪没有在庭审的时候看到她,原来已经撇干净了。 她一个农村来的女人,却在那么大的事件里撇清了关系,将自己摘了出来,是有背景还是就因为她没有背景? 大晚上,郑邵秋蹲在一家小店门口,一杯一杯的灌着酒。 林书跟了他一路,直到他开始拉着路人胡说八道这才看不过将人架回了旅馆。 刚把人放下,电话就开始响,偏偏郑邵秋醉的分不清东南西北,拉着林书的胳膊,满嘴的酒气就开始喷。 “小林啊……我跟你说,说……” “我在旅馆,你直到我今天看见谁了吗?” “我跟你说……那个小妮子……嗝……你听,听我说……” “你先躺会,一会儿再说……喂,风嘉,你在听吗?我今天看见蓝妮儿了,而且她还要结婚,你肯定猜不到她要嫁给谁!” 郑邵秋一脚踢掉自己的鞋子,开始拽着他要站起来,“听我说!小,小林!” 电话那边传来各种事暧/昧的声音,明知道不可能,“好脾气”的风总却总是忍不住往不好的地方想。 “你在哪,我去接你!” 那边传来重物落地的声音,林书报了个地址,风嘉挂断电话,驱车赶过去。 风峰抱着从冰箱里拖出来的奶瓶,看着自家老爹出门前那张黑的透亮的脸,抬头瞄了眼挂钟,已经快十二点了呀,小爸夜不归宿啊……啧啧,又有人要倒霉了。 郑邵秋接着酒劲儿发疯,愣是拖着林书不松手,嘴里翻来覆去的念叨,小时候他跟蓝妮儿还一起偷过玉米,怎么出来了她就像变了个人似的。 正敷衍着,刚才还拉着自己的人,瞬间被人踹到了床的另一边。 愣愣的看着风嘉把自己拉起来,嫌弃的拍拍他的衣袖,林书满脸黑线,他丝毫不怀疑风总想把它从自己身上扒下来的思维跟执行力。 风总大男子主义并不完全表现在行事独断上,地盘儿意识也相当强悍,他的东西只能一个人独享,谁也不能插手。 郑邵秋被踹倒在床上,也不知是昏过去还是睡着了,倒是嘴巴紧紧的闭上了。 回去的车里,林书勾着嘴角,风嘉把自己的外套罩在他身上,本来的那件儿出了门就被风总扔进了垃圾桶。 就知道这个男人心眼比针鼻儿大不了多少,真是不能忍! “对了,你知道蓝妮儿没有被总兵那件案子牵扯进去吗?我还奇怪,怎么那个时候没有听到有她的名字,原来早就已经跑了,动作够快,现在都怀孕了。” 林书拉了拉身上的外套,觉得法律没有连她一起惩罚实在是可惜。 更可惜的他没有想到,他跟风总的思维根本没有在一个次元上,“下次再这么晚不回家,还跟别的男人单独在一起,就不是扔件衣服这么简单的结果,知道么?” 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噎住,林书瞪他,这算什么,威胁? “说话,听见了没有!” 咳咳……清清嗓子,虽然现在狮子说话还比较冷静,可是那话分明就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再不彻底惹怒他的前提下,还是有事好商量比较安全。 而且经过前段时间的事,林书觉得这狮子还得顺着毛捋,于是他斟酌着开口。 “风嘉,你有没有觉得你的……我是说你的控制欲,不,不是,我的意思是我们虽然是恋人,可是我也可以有自己生活,普通夫妻相处也不能一点儿私人时间都没有,你说是不是?” 说完,小心翼翼的看了他一眼,“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外马路旁的两排灯散发着柔和的黄色灯光,映出风嘉的侧脸相当吸引人,尤其是这张俊脸此刻还邪邪的挑起了嘴角。 温暖的手掌罩住林书的头顶,“我们不是普通夫妻,再不听话,晚上回去我们可以好好讨论一下你夜不归宿的问题。” 幸亏是晚上,灯光也不强,看不到林书低垂着头下,那红粉的脸颊。 两辈子加起来都一把年纪了还学什么纯情少年,动不动就脸红,真是没救了! 惹出了事,郑邵秋第二天下午就买票离开了r市,临走的时候对自己脸颊上那个淤青还好奇了很久。 没空儿搭理郑邵秋,估计以后风嘉也不会让他们再见面,林书心安理得的进了空间,慵懒的躺在湖里泡澡,身体都不像是自己的,全身酸痛。 湖里飘散着阵阵清香,荷花粉嫩的花瓣从莲蓬上脱落,随手摘了一个莲蓬悠闲的剥着莲子往嘴里塞,清脆香甜,心情也跟着舒爽不少。 小化终于舍下了自己的矜持,叼着两颗红果落在林书肩头。 以物易物,林书随手递给他一颗剥好的莲子,而红果却被他留下了,这东西多多益善,小风跟林铭都能吃,改善体质,让他们从小便赢在起跑线上。 只不过想起报纸上写的蓝妮儿因为动了胎气而失去了孩子,林书还是觉得心里不舒服。 孩子没了,婚事也就成了煮熟的鸭子,飞了。 可蓝妮儿也没有吃亏,很多杂志猜测,她得到了一大笔分手费和补偿费。 林书没想到的是,这件事并没有结束…… 半个月之后,林书跟父母一起带着林铭去医院检查身体,竟然在医院里遇见了蓝妮儿。 她脸色苍白坐在挂号处外的走廊里,手里紧握着一张纸,眼神空洞无焦,丝毫没有婚礼当天的娇媚可人。 风峰跟着林左强去检查身体,这会儿从检查室出来,小跑儿奔向林书,张嘴闭嘴就是“小爸,弟弟呢?出来了吗?” 揉揉他的头顶,“还得等一会儿,弟弟太小了,检查的时间比较长,去,先跟爷爷出去等。” 说罢抬头,“爸,风峰没什么事吧?” 林左强牵着风峰,“没大事,小孩儿长得太快,有点儿缺钙,本来想买点儿钙片,不过医生说药补不如食补,回家让你妈多炖点儿骨头汤就行,大家一起喝,你们也补补,别仗着自己年轻就透支身体。” “恩,好,爸,你带他先出去,这里消毒水的味道太重。” “好,等会咱们回家喝汤好不好?” 风峰点头,“好,还有弟弟!” “恩,也给弟弟喝。” 笑着看那爷俩出门,一扭头被眼前放大的脸吓了一跳,后退一步才看清楚是蓝妮儿。 “你……” “林书,我的孩子没了。” 距离的近,林书才看清,蓝妮儿一张素脸,连淡妆都没画,眼底还有很重的青色,脸色非常不好。 可是他有点儿拿不准她话里是什么意思。 “你……别太难过。” “呵呵,难过?林书,你害了我的孩子,我不会放过你的!” 蓝妮儿瞪着一双眼睛,脸上表情逐渐狰狞,伸手一把抓住他的胳膊,“郑邵秋是你叫来的,我看到你了,你以为躲在外面就没有人发现你吗?我的婚礼就是他搅合的,不然我早就是陈太太了,都怪你,都怪你,我的婚礼,我的孩子,你把我孩子还给我!” 长长的指甲狠狠的陷进林书的大衣里,像是要生生抓出个洞来。 林书一甩手,将她推开,“如果你行为端正一点儿也不会由此报应,你自己做了什么还用我说?我不打女人,但我也不是绅士,不过你要是再无理取闹就别怪我下手太狠!” “还有,郑邵秋是自己来的,你爸在村里到处收你跟我表哥的婚礼份子钱,而你却要嫁给别人,有些事不想让别人知道,干脆就别做。” 顿了下,林书看着她脸上聚集起的焦虑,“孩子是无辜的,如果不想再出这种事,就为孩子积点儿德。” “哈哈,积德?为孩子?林书,我以后不会再怀孕了,这都是你害的,都是你!我不会放过你的,林书!我会让你付出代价!” 作者有话要说:啊……抱歉……我出门旅游了,忘记把存稿箱设上时间……我有罪……现在补上6号的…… 第五十八章 送给林铭的礼物 “啪”男人粗壮的手掌狠狠扇过蓝妮儿的脸,原本苍白的脸颊瞬间肿了起来。 “跟你说过几次,让你小心一点儿,不但不听话,还送上门去。” 蓝妮儿捂住脸,两行眼泪瞬间就落了下来,“黎,那是我们的孩子啊,我们的孩子!我不仅失去了他,而且我以后也不会再怀孕了,林书害了我们的孩子,我要他付出代价!” “乖,不哭,你喜欢孩子,我们去领养一个,在哭就不漂亮了。” 死死的抓住李黎的衣袖,蓝妮儿疯狂的喊,“不……我要我的孩子,黎,黎,你杀了他,杀了他!” 李黎皱着眉,一甩手将她推开,身后两个婆子瞬间熟练的抓住蓝妮儿的胳膊,“送她上去休息。” “是,先生。” 漫不经心的甩了甩自己的衣袖,李黎在厨房吧台给自己倒了杯威士忌。 蓝妮儿被两人架着走向二楼,两只眼睛被眼泪泡的肿胀,通红的回头看着李黎,那个温柔的男人仿佛很早以前就变成只活在自己的记忆力。 现在这个男人,在听到她失去了孩子并且不可能再做母亲的时候,竟然淡淡的跟她说要去领养一个。 “妮儿,你放心,孩子不会白白送命,你只管好好养病。” 二楼房门关上的一瞬间,李黎抬头看着那个接近疯狂的女人,安慰。 “先生,太太又在摆弄那些小瓶子了。” 眼神凌厉的扫过去,陈婆别吓的往后退了两步,“以后不要再让我听到你叫她太太。” “是,是,先生。” “她想要什么就给她,那些药她要多少就给她弄多少,不过你要看着她,别让那些玩意儿不小心进了能吃的东西里。” “知道了,先生。” 把杯子倒扣在吧台上,李黎松了松领带,“我出去了,你们好好看着她,有什么事马上打电话通知我。” 车库一阵排气管的闷响,蓝妮儿站在窗户透过阳台往下望,银色的车身消失在黑夜的街道上。 身边的窗帘,光滑的丝绸质感,从手上划过去,看着这一室的奢华,蓝妮儿痴痴的笑,她有钱了,她有很多钱了。 可是有钱又有什么用,她的孩子没有了,她爱的男人现在正在路上,衣冠楚楚,要去找别的女人,和另一个娇媚的女人过夜。 如果,如果她的孩子还在,她的黎一定会守在她身边,她会生一个健康漂亮的宝宝,他们一家三口一起快快乐乐的生活在一起。 林书! 林书!!! 我要杀了你! “蓝小姐,外面有个孩子一直蹲在门口,张嫂问他,他指名要见你。” “不见。” “是,我这就去叫他走。” 蓝妮儿转头看着王嫂,“等等,你刚才叫我什么?” “哦,是太太,我现在就去叫那孩子走。” “不用,我去看看,你去准备点儿吃的,我饿了,” “哎,好。” 张嫂领进门一个男孩,一身洗的发黄的白衬衫,边角有些线头露出来,可意外的很干净,脚上一双同颜色的球鞋。 那孩子一进门就盯着蓝妮儿的肚子,眼睛一眨不眨。 “原来是你,你来干什么?” “你把我弟弟弄到哪儿去了!” 王嫂端上了一碗黄橙橙的鸡蛋糕,热气混杂着香气飘散在空气里。 “死小孩,那不是你弟弟,跟你一点儿关系都没有!” 明明是一碗在普通不过的东西,蓝妮儿却为自己铺了一张餐巾,左右手竟然拿起了刀叉。 “你胡说!我弟弟就在你肚子里!爸爸临走的时候让我好好看着他,你这个坏女人!你把我弟弟怎么了!” 优雅的银色刀叉悄无声息的割了一块鸡蛋糕塞进嘴里,蓝妮儿勾起嘴角,“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你爸进去了,你也不是什么省心的东西,小白眼狼,你弟弟没了,回去告诉你那个便宜的妈,让她不用担心再有人跟你争家产,虽然你爸爸也没什么东西给你们娘俩。” 这个孩子就是总兵的儿子,说到底他也只是个孩子,在学校里被人排挤,原本的家业被人霸占,他失去了之前所有的骄傲。 只不过,狼崽子就是狼崽子,此刻听见弟弟没了,嗷嗷的冲上去要踢蓝妮儿,“你这个坏女人!” 张嫂跟王嫂一把抓住他,小孩子没什么力气,被扭着推着往门外去。 “你现在才知道太晚了,回去告诉你妈,下次再敢往院子里扔那些死东西,下个死的就是她!” “坏女人,我爸爸不会放过你的,坏女人,坏女人!” 刀叉被粗鲁的扔在盘子里,一把揪下餐巾甩在桌子上,“那让你那个没用的爸先从里面出来再说吧!只不过,那些东西恐怕会让他在里面带到120岁,出来也是一副白骨了,小狼崽子!” &&&&&&&&&&&&&&&, “噗……噗……噗……”一阵有规律的声音把林书从梦里吵醒。 睁开眼睛就看到两个小家伙凑在一起吐泡泡,一边吐风峰还一边给林铭擦嘴。 然后林书就看到风峰垫着脚尖嘟着嘴往婴儿床上探身子,那小的看着他还一直乐个不停。 !!!!!!!! “小风!” “啊!小爸,我……电台要放新闻了,我要去听,我先走了!” 一溜烟跑得不见踪影,林书无力扶额,不要发展成兄弟/爱啊,这不科学! “呜呜呜呜……” 林铭在婴儿床里开始咧着嘴哭,抱着小儿子,林书无奈的在怀里摇晃,“他是你哥哥,你还委屈了,就不让他亲,你长大了要是敢对他有什么非分之想我现在就捏断你的小丁丁,听见没有!” “小林啊,你在说什么呢?” 抱着孩子转身,一眼就看见了门口的贾师傅,瞬间惊喜! “贾师傅,你回来了!” “咳咳,是啊,听你爸说你都有孩子了,这大过年,肯定要给这小家伙个见面礼,没想到你爸都变成爷爷了,时间过得真快啊。” 这种专属耄耋之年的口吻顿时让林书汗毛直立,急忙转移话题,“贾师傅,你不在的这段时间,刘教授可是整天的折磨我。” “那个死老头不用管他,来,让我看看这你爸的宝贝大孙子,呦,还真的是混血,长得真漂亮。” 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包裹,“这是送给他的小礼物,让他也叫我声干爷爷!” “别,贾师傅,孩子叫你干爷爷行,但是这礼物就免了,这么多年你帮我们家的店这情我们都不知道怎么还。” 贾师傅硬把小包裹塞给林书,嘴里不高兴的嘟囔,“怎么,我送给我孙子礼物都不行,又不是送给你,还有,以后别提什么恩情不恩情的,别听你爸瞎说,当初要不是他收留我,我现在还不知道在哪儿呢!” 说着拍拍林书的手,“快,让我抱抱,这孩子长得真漂亮,这眼睛天蓝天蓝的,真是稀罕死人了!” “哎,老贾,怎么样,后悔自己当初没有生个儿子了吧,别来抢我孙子,抢也不给你。” “切,你孙子还不是我孙子,长大了叫我声爷爷,我教给他鉴赏玉,让他玩转古玩界!” 林书笑笑,林左强搓了搓手,“外面真冷,看着天又要下雪了,对了,风嘉呢?” “哦,公司有点事儿,他出去了。” “晚上叫他早点儿回来,你去弄点儿菜和肉,让你妈晚上做火锅,老贾咱们一起喝一杯。” 贾师傅也是个痛快人,笑呵呵的抱着林铭就不撒手,“好啊,这孩子我还没稀罕够,晚上就在你家蹭饭了!” 晚上林书帮忙摘菜洗菜,准备调料,火锅算是所有饭菜里最简单的东西了,李桂抱着孩子陪着林左强跟贾师傅聊天。 烧上热水,林书整准备从冰箱里把之前的肉片拿出来,被人从背后一把抱住。 “回来了。” “恩,回来了。” 两个人就像是结婚多年的老夫老妻,简单对话,却温馨异常。 “别闹,贾师傅也在,你知道么,今天我看着小铭睡着了,我醒过来的时候你猜我看到了什么?” 转手用干净的手背推了推他,让两个人之间拉开距离,林书故作神秘的问。 “小风又偷亲林铭了?” 林书一愣,“你知道?” “爸妈跟我说过,不过他们这样你也不用担心将来他们俩争家产,要是真有那么一天,小风一定会把所有东西拱手送给咱的小儿子。” “就是那样才担心,不打个头破血流,我也不想让他们发生那样的关系。” 不顾林书*的手,将人抱紧怀里狠狠地吻了一口,“让我亲一下,我就告诉你怎么办。” “你先告诉我,我就亲你一下!” 跟风嘉一起久了,林书也学会讨价还价,腹黑程度逐渐增加。 “恩……我突然改主意了,这个条件还不足以让我满足,晚上让我吃饱,我再告诉你!” 看着风嘉转身的背影,林书发誓他真的没想用身边的勺子打风嘉后脑勺,真的没有,妥妥的一个诚实四有青年! 吃过晚饭,林书回屋打开贾师傅送的包裹,这是一个正宗苏杭绸缎,手绣的一条金龙袋。 很小,而且从外面捏起来感觉里面东西像是个环,估计是个手镯,或者银镯之类的。 风总围着浴巾从浴室出来,一身热腾的水汽,动作依旧猥/琐的从身后抱住他,还故意将两个人的身下贴近,“在看什么?” 今晚林父林母会看着林铭,他们有一晚上的时间,这种隔一天一来的盛宴,让两个人都同样期待。 “这是贾师傅送给小铭的东西,我想看看到底是什么。” “恩,看看是什么。” 林书一边解开上面的结,一边笑着挪揄他,“真难得,也有你风总好奇的东西。” “恩,这个袋子很别致。” “算你有眼光,这是苏杭的手绣,就这么个小东西,恐怕要一个绣工绣一个月,这些颜色的线也是一层层绣上去的。” “这是什么?” “看起来很像扳指……” “啊,好像就是扳指……” 第五十九章 奇怪的礼物 “这只扳指看起来很奇怪啊……” 林书把这只碧绿到通透的扳指举起来透过灯光仔细观察,“我可以确定它是真品,但是很奇怪,上面好像隐约能看到一层白雾。” “看起来水头挺足,估计也是有来历的东西,不过,看着还不错,实际却很碍事。” “碍事?为什么这么说?”林书转头看他。 “这东西戴在手上,干什么都不方便,以前有个合作伙伴也送了我一个,后来实在不方便又不好博了面子就只有见面的时候才戴着。” “呵呵,原来大名鼎鼎的风总不知道扳指是用来干什么的啊,好吧,就让林大少来给你科普一下知识,免得出门丢我的脸。” 看着林书一副得意洋洋的小样儿,勾的风嘉心里痒痒的像某种小动物不停的在里面抓挠。 “这东西是古时候射箭用的,戴在手指上防止急速回抽的弓弦擦伤手指,总的来说,以前的功能很简单就是护手。但是在后来,满族入关,这东西性质就变了,成了那些所谓贵族炫富的工具。” 风嘉低头用舌头舔/吻林书的脖子,湿痒的让林书不由得往后缩了缩,这一动作让两个人身体瞬间贴的更紧密。 “你别闹我,贾师傅送这么贵重的东西来,不行,这不能收。” “没事,收下吧,人情我来还。” 林书僵硬的扭过头来,“你不懂,这东西看起来就不像平凡的物件儿,说不定里面有什么故事,以前我不相信,但是现在我觉得有灵性的东西都会自己选择主人,贾师傅送这么大的礼,我们如果收了,那欠的人情就不是一星半点儿了。” “有你老公在,还用你操心这些事?” “谁是谁老公啊!” 一拐子毫不客气的往风嘉胸口招呼,沾着水珠的胸膛光滑火热的触感让林书瞬间失了神。 咬着他的耳朵,风嘉很满意林书对自己身材的依恋,“想要了?” “要你个头!你给我出去,晚上我把小铭抱过来。” 到嘴的肉怎么可能再吐出去,风嘉连拖带拽将人带上床,“乖,明天再去,这么晚爸妈都睡了,要懂事。” “风嘉,你tm给我滚一边,谁不懂事了,你说谁不懂事!” “好,好,我不懂事,还劳烦林大少爷再给我上一课,深入的一“刻”。” 事后,风嘉摸着林书的肚子,“做的再多你也不能给我生一个。” 慵懒的躺在柔软的被窝里,林书半睁着眼睛,“你还真是抱歉……我要是有那功能也不找你了,没事儿我就自己在家生孩子玩儿。” “呵呵”一只手爬上林书的下巴,“还真是越来越凌厉了。” 张嘴叼住风嘉的手指,放在嘴里用舌头有一下没一下的扫着玩,半眯着的眼神尽显跳动的光。 果不其然,淡定的风总眼光越来越幽暗,“没事,多试几次,说不定你再给他们俩添个妹妹,光是男孩儿也太单调了。” “滚,要生你自己生去,老子是爷们!” “那我是爷们这件事,你应该比谁都更清楚……” “我说你怎么脸皮还是这么厚……啊啊啊!” 包裹在金龙袋里的扳指静静的躺在桌子上,碧绿通透,华润异常,仿佛里面有水流动。 林书对这个扳指有很大的兴趣,一方面是他也看不出包裹在上面的白雾是什么,让他异常好奇,另一方面是戴在手指上就有一种冰凉的感觉从手指渗进全身的毛孔,浑身舒畅。 空间里灵气充裕,林书最近经常带林铭进空间,小家伙在里面特别精神。 风峰常常跟在身后帮着拿奶瓶跟尿不湿,小化也逐渐摆脱了被这无良的爷俩玩耍的阴影,又逐渐活泼开了。 但是对出空间的兴趣却少了许多,只喜欢在林书家人进空间的时候出来玩,其余时间都被小红小绿抛弃的儿子吸引去了注意力。 小化的爱已经超越了国际,甚至超越了种族,小红眼滴溜溜的转一圈,大尾巴一甩,会看各种孩子的松鼠就是那么天价,简直骄傲的一比那啥! 而小红小绿已经彻底放心把孩子扔给小化,每次林书用神识搜索的时候,两只鸟儿都头低着头,互相梳理羽毛,永远一副陷入爱河的模样。 对于这对儿不负责的父母,林书特意查了一下,普通大绿金刚鹦鹉的发青期也没有这么长,为什么这对儿就这么例外呢? 后来风嘉笑着说他爱操心,有只特别喜欢看孩子的松鼠,就不能有一对儿喜欢谈恋爱的鹦鹉? 空间里就它们三个原住民,发生什么奇怪的事都不足为奇。 无论在哪儿风峰总是想方设法的靠近林铭,莫名的吸引力,让林书头疼的要死。 趁他不注意,俩小家伙就靠一起了,在空间里,林书总是放松心神,因为在这里他就是神,以至于,每次他放松的结果就是不断的打盹儿。 而每次睁开眼睛见到的一定会是风峰跟林铭挤在竹屋的床垫上,搂抱的姿势比大人还要标准。 林铭一只手握住风峰的两根手指,另只手里抓着林书的扳指。 难怪刚才觉得少了点儿什么,林书从林铭手里把扳指扒出来,在接触扳指的一刹那,眼前顿时出现了一片草原。 惊的林书瞬间放手,惊魂未定时,耳边传来林铭大哭的声音。 “不哭,不哭,小爸,你把弟弟弄哭了!” 风峰专业的拍着林铭的薄毯,责备的眼神和负责任的态度让林书有点尴尬。 躺在毯子里的林铭开始耍脾气,手里握着扳指不停在身侧挥舞。 再一次伸手拿扳指,伴随着林铭的哭声,这次浮现在林书眼前的是一个身穿铠甲,骑在马背上的民族。 那些特殊颜色的三角旗帜……正黄旗,正蓝旗,正白旗…… 八旗子弟! “小爸,小爸?” 林书缩回手,林铭哭的鼻涕冒泡,风峰担心的看着林书,却还不忘给弟弟擦鼻涕。 那双蓝色的大眼睛满是水汽,金黄色的头发软趴趴的在头顶上呆着。 林书笑笑,觉得自己有点儿大惊小怪了,这孩子是个混血,那些事不可能。 奇怪的是,这么久戴在他手上都没事,为什么跟林铭接触之后却能看到那么匪夷所思的事情? 林铭哭完,握着扳指的手就往嘴里塞,这是他饿了的习惯动作。 “不要吃……恩……” 风峰只是看林书睡着了,把扳指拿下来给林铭玩,现在看他要往嘴里塞,急忙握着他的手。 却在接触的一瞬间,同样僵住了。 “哇……”林铭憋着嘴又开始嚎。 “小……小爸……好多马,好多人……” 风峰抬头看他,难得那灵慧的眼神里充满了疑惑。 林书带着俩儿子出了空间,一通电话联系了贾师傅,风峰皱着眉,那模样像极了风嘉。 林铭紧紧的握着扳指,林书试了好几次都没把扳指从他手里夺过来,而且每每接触,他看到一些支离破碎的画面,而林铭就大哭不止。 贾师傅进门的时候,林铭刚刚止住哭声,风峰也不敢轻易的碰他嫩嫩的小手,仍旧在一旁皱眉。 林书遮掩着跟贾师傅说了下,他能够透过那扳指看到一些奇怪画面的事,贾师傅小心翼翼的拿出一个血红的玛瑙球从林铭手里换回了扳指。 刚想提醒他,却发现贾师傅顺利的拿到了扳指,林铭瞪着蓝汪汪的眼睛眨巴着泪水,不哭了…… 风峰乖巧的陪着林铭,安静的坐在客厅沙发上,林铭一脚踢开毯子,他就给仔细包回去。 看似认真的模样,那小耳朵竖的一愣一愣,听着两个人的对话。 “这东西是我前段时间去乡下发现的,地里打井,农民打出来不少好东西,也没有什么研究意识,很多都被卖掉了。” 贾师傅把扳指放在桌子上,那碧波在扳指里流淌,肉眼可见的荡漾。 “看的出来它是哪个年代的?” “明末清初。” “就是清初,如果没看错,这东西是皇太极死后摄政王的扳指。” 林书呆愣着,“师父是说……多尔衮?” 风峰转头,显然这个人物他也听说过。 贾师傅低着头,像是想起什么似的,复又抬头,“实话跟你说,这东西你爸想买不过我没卖,这东西有灵性啊……” “您是什么意思?我爸您都不卖,为什么要送给小铭?” “你知道多尔衮的生平?” “呵呵……呵呵……”林书干笑两声。 “师父,您别卖关子了,到底为什么,您就明说了吧!” “这东西认主!” 这下,林书连干笑都笑不出来了,“这不可能,小铭是我儿子,而且他是混血。” “我没说是他……” 贾师傅一双历经沧桑的眼神紧盯着林书,林书不由自己的咽了口唾沫。 “不……不可能,不只是我,小……”风也能看到! “小孩子身上灵气足,有传说小孩子的眼睛明亮到能看到世界上所有的东西,无论是否原来已经消弭。” “师父的意思是小铭只是媒介?” “好好保存,别辜负了这东西。” 贾师傅不舍的眼神让林书也皱了眉,这么庄重的脸色并不像开玩笑,林书相信,如果这东西只是个普通水头足的扳指,贾师傅一定会自己留下它。 贾师傅走后,林书坐立不安,找出苏绣龙袋把扳指装进去,准备去风天国。 风峰头一次没有纠缠着林铭,跟着林书一道去了。 李桂午睡被叫醒,看着林铭,轮着晚上要照顾小家伙,她已经养成了白天小睡的习惯,养足精神,晚上才有力气看着这漂亮的小孙子。 风嘉对于爱人跟儿子的突然袭击喜出望外,他们在一起这么久,从来都很低调,林书进风天国际更是屈指可数,更不用提带着风峰一起出现。 刚把儿子打发进休息室洗手,风总笑眯眯的准备给爱人一个吻,这美好愿望却被毫不留情的打碎了。 “你知道这个扳指有什么来历吗,我今天透过它看到了旗人!” 风总伸开的双臂被无视的非常彻底,隐隐有些不悦,“什么奇人,过来!” “你别闹,我没跟你开玩笑,中午午睡的时候,小风拿扳指给林铭玩,我亲眼看到的,一片草原还有骑马的旗人,贾师傅猜测……这曾经是多尔衮的东西。” “什么?你说谁?” “摄政王,多尔衮!” “小书,你的意思是小铭是多尔衮转世?” 林书把扳指倒在手心里,扳指水波流转,风峰站在休息室床边,三双眼睛盯着那个小物件儿,“不,不是他。” &&&&&&&&&&&&& 时光荏苒,一转眼,两年过去,林书已经开始大三下学期的课程。 何荣一身警服坐在林书对面,林书笑眯眯的看着他,“果然你这副长相只配这身警服。” “不说我像打手了?” “我以前也没说过,只不过心里想来着,呵呵。” 这里是何荣校外的一家咖啡厅,何荣还在学习期,本是封闭训练,林书还以为自己不会这么快见到他。 可能是何行长门路广,连学校都要让三分吧,林书的思维天马行空。 “有穆贵林的消息了?” 林书搅拌着被子里浓香的咖啡,“恩,放心,他一有空就偷偷发邮件给风嘉,字里行间都是穆大哥,精神着呢!” “是么……”搅拌中的咖啡苦涩味道蔓延在两人坐的小角落。 “听说你要跳级?” 何荣扔下搅拌勺两口喝光杯子里的灰色液体,“不是跳级,学分够了,直接毕业。” “怎么可能,我才大三!” “那些课程早在大一我就看完了,后来遇到点儿事,立了功,前几天答辩完,学校特批,毕业!” 看着何荣又单独叫了杯鲜橙汁,林书惊讶的一连往自己的杯子里放了三块放糖,“那你现在真的就能穿警服了??!” 整了整外套,何荣眼睛里终于有了些光芒,“你以为这是地摊货?” 第六十章 风波 “这种东西地摊卖的话是犯法的吧……” “开玩笑的,过几天我正式上任请你吃饭。” 林书愣了一下,“呵呵,好啊,没想到我们三个人现在就剩我自己还在t大了。” “别想那么多,对了,上次我侄女过生日那个玉坠还能再定做一个吗?” 抽走橙汁里的吸管,何荣端起杯子动作帅气的往嘴里灌,充满阳刚的动作吸引旁边桌上几个女生的侧目。 “可以,想要什么样的,我让店里师傅给你雕。说到这件事,还要谢谢你,自从那次生日聚会之后,冲着何行长来店里的人也很多。” 空杯子放在桌垫上,擦擦嘴,何荣那张方正的脸上出现了一抹不屑,“那帮人都是吸血鬼,不用客气,为了讨好我爸多高的价格他们都能接受。” “这是图样,帮我雕成这样,玉料你随便用,我要拿来送人的。” “呵呵,好,不过要真是漫天要价,那我不也成了吸血鬼了?” “你也快毕业了,大四就要实习,你想好做什么了么?” “刘教授说让我继续读研,可是我想做鉴定师,我要把林书古董店开成连锁,让全国各地的城市都有店面。” 抿了口咖啡,放糖在里面融化,饱和,液体在舌尖上发散着甜腻腻的味道。 “古兰不是已经开连锁了么,还不知足?” “那不一样,那是风嘉的东西,我的愿望是我自己的。” 突然没有形象的杵着下巴,何荣看着他,“就算是在一起也要分清楚你的我的?” “这个……我想每个人都不一样,应该做事的方式方法也不一样吧。” “说得对,等穆贵林回来,我们再聚。” “恩,不过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能被放回来。” “不用急,不会太久。” &&&&&&&&&&&&&&&&&&&&&& 下午三点多,林书就已经回到家。 风峰牵着林铭在地板上走路,小家伙现在两岁多点儿,手胖脚胖,走路晃晃悠悠却非常稳健,基本不会摔倒。 平常最喜欢跟着风峰,家里到处都是他的玩具,就连风峰最喜欢的模型,得奖没得奖的都舍得给他拆着玩。 “小爸你回来了。” “小爸你回来了……” 而且他不仅喜欢学着风峰说话,就连行为都带着百分之九十的模仿,最让林书吃惊的是睡觉前两个儿子的互动。 你亲我,我再亲你,兄弟友爱实在是让人不忍直视!!! “过来我看看洗干净了没有。” “洗干净了,连小鸟儿都给哥哥洗干净了!” 这次林铭到没有学风峰说话,可抢先说出来的话却让林书彻底黑了脸。 风峰两年中也长高了,7岁的他早已练就“矫健”的身手,尤其把这种天赋异禀用在逃跑上。 “小爸我听到车子,一定是爷爷跟爸爸回来了,我去看看!” 林书整理着小儿子的衣领,耳提面命,“以后不要跟哥哥一起洗澡,尤其是不能让他再看你的小鸟儿知道了吗?” “为什么,哥哥说长大了要娶我的。” “他不能娶你,你们是兄弟,不是夫妻。” 林铭看着他,蓝汪汪的大眼睛又开始聚集起水汽,小嘴巴委屈的瘪着。 林书立马扶住他两只肉肉的胳膊,义正言辞,“给我憋回去,顺便告诉你哥这招没用了!” 闻言,林铭小包子脸一正,收放自如,立即转身迈着小短腿儿往外跑,“那我去找爸爸!” 林书无奈的扶额,早知道林铭的出生让风峰这样着魔,他当初就应该在给自己吃点儿绝精的药,也不用现在每天都要担心他们俩将来会不会真的发展成让人担忧的关系。 说到底都是风嘉不好!!! “小书准备好了,我们出发。” 李桂从屋里出来,刚才林书回家,有人看孩子她才放心进屋换衣服。 “好了,我们走吧。” 今天有点儿特殊,古兰饭店即将在晚上7点举办一场玉/器拍卖会,而举办方正是林氏古董店。 这两年林氏古董店不仅成为了r市引领古玩潮流行业的龙头老大,也在国内古玩界站稳了脚跟。 林书的眼睛是鉴定古玩的神器,店里东西,小到一双耳环,一对儿手镯,大到花瓶,佛像百分之百都是真品。 一家6口坐车赶到古兰,这里在阿拉伯王子走了之后,人气仍是不减,这要取决于店里特色的巨幅海报…… 王子的帅气pose,让在国内有商业的阿拉伯人对这里趋之若鹜,政要人士对这里也钟爱有加,所以在短短的两年内,古兰不断的在国内开设分店。 而这次选择在这里举办拍卖会,也是经过了考量,店里都是自己人,保密工作不必担心。 风嘉还特地请了五兄弟混在保安队里充数,看着一个个挺拔壮硕的身形,林书不由得羡慕。 自己的老婆目光被别的男人吸引住了,风总又开始展现自己的占有欲跟大男子主义。 在林书去洗手间的时候,把人狠狠的教训了一顿,以至于啃得太起劲儿,林书的唇被蹂/躏的通红外加破皮。 本来林小老板要在拍卖会开始之前发表感想,现在只好临时让林左强替代,风嘉带着他去了顶楼房间抹药。 虽然是自己的财产,可林书真正在这里住的时间屈指可数,金卡vip只发给了身边的朋友,家里人在这里出现的几率倒是不多,尤其是父母还不知道古兰已经是他的。 经过那次被人盯上打劫的经历之后,林书就非常低调,财不露白,他算是记住了这条真理,那是风嘉付出血的代价才给他上的课。 “轻点儿!” “别动……”听着风嘉沙哑的嗓音,林书瞬间要跳起来。 “你别乱来,一会儿还要下去。” “呵呵,没关系还有三个小时,足够了……”低沉的嗓子在耳边响起,抹药的手指逐渐变了性质,开始不停的摩擦他的唇瓣。 “想让我怎么乱来,床就在这儿。” 抓住他的手,风嘉眸色变深,最近风天国际要开拓欧洲市场,他经常欧洲国内两头跑,两个人已经很久没有好好温存一下了。 说男人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其实也没错,在飞机上,在宾馆里,在谈判桌前,风嘉总是会不由自主的想起他。 在空间的滋润下,林书已经由一块璞玉进化成一块美玉,全身都是闪光点,细腻的皮肤,含情的眉眼,一举一动都牵扯着风大总裁的心。 爱人太过美好,这样风总很有危机感,去哪儿都恨不得把他揣进兜里。 尤其是刚刚一家人进门的时候,有些员工惊艳的眼神,风总可是一个都没有错过,而且还特别小心眼的记下了他们胸口员工卡上的编号跟名字。 “我警告你,你要是不以身作则再放纵小风教给林铭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我就阉了你!” 林书呲着牙凶狠的扯住风嘉的衣领,却被风嘉拉过去,仔细的舔过了他刚露出来的每一颗牙齿。 说不想那是假的,林书被揉来捏去也渐渐有了感觉。 两个人腻在房间里,玩着某种只有成人才有资格的动作游戏,两小时一晃而过。 李桂带着两个孩子上楼来敲门的时候,林书刚刚在空间里泡完澡出来,泉水洗掉了他一身的酸痛与痕迹,真是没有更方便! 五个人一起下楼,却被会场瞬间的狼藉吓住了。 李桂立马捂住林铭的眼睛,带着两个孩子离开,风峰边走边转身看着这帮人,五兄弟那种霸气的身姿算是再次在他幼小的心头烙下了痕迹。 五兄弟带头将一群身着背心的男人围在会场中间,偶尔还有抬头的,被小六抬起的脚毫不留情的踹了回去。 旁边还有一堆乱七八糟的铁棍铁棒还参杂着两块板砖。 拍卖会设为两个厅,古兰只有三百人大厅,两厅相连,其中一个厅是冷餐宴,自助形式,;另个一大厅清空摆满了椅子,简单却不失大气的拍卖会现场就呈现在厅中央。 后台还留了一些空席位给即将到来的记者,这场拍卖会依旧是“展翅重生”压轴,老规矩,只看不卖。 “展翅”在这两年里出了不少风头,好几次被护送着去展览,林左强被作为特邀嘉宾跑遍了国内大大小小的博物馆。 现在古玩界的人认识他的见了都要低头叫声林老。 而现在第二个厅里的椅子七倒八歪的堆在一边,五兄弟愣是把中间一片清空,一群流里流气的人蹲在中间。 场面像极了扫/黄打非时候的景象,林书怔了一下,觉得这场景在五兄弟这里看到才不奇怪,他们这算是干了老本行。 “他们怎么进来的?” 离林书不远处躺着一只孤零零的拖鞋,风嘉皱眉,穿成这样酒店是不会让进门的,这群人是怎么混进来的? 大厅里没有摄像头,有一个瘦小的男人趁他们说话,不动声色的掏自己的腰带处,被老三一个手刀砍晕了。 酒店经理也是个狠角色,面对这种场面眉头也没皱下,“是前几天入住的客人,酒店是没有权利查看他们的行李物品的,这才让他们把那些脏东西带了进来。” 两个人互相对视一眼,这么说,看来是很早就有人盯上了拍卖会,只不过这到底是冲着谁来的? 风嘉从口袋里掏出支烟,在手指间把玩,“留下躺着的那个,其余人连同他们最近的行动监视录像一起教给警察,别从前门走,后门出去。” 全程,林书没有说一句话,看着这些人,他不由自主的想起来当初砸了古董店的赵兵,那个时候是不是也是这样,一帮人带着家伙冲进店里,在夜幕的掩映下将店里的东西砸的一件不留! “马上把这里收拾干净,送人的时候警觉点儿别让人发现了。” “大哥放心。” 第六十一章 离拍卖会还剩不到半小时的时候,酒店经理才开始将楼下在贵宾室等着的客人一一请上楼。 头顶的水晶吊灯散发着昏黄的灯光,厅内的角落临时摆了几盆鲜花,凳子也全部换了新的,一排排整齐有序。 五兄弟中走了两个,小六儿跟老二不见了,剩下的三兄弟依旧将保安服穿出了特种军服的帅气。 这才是纯爷们的气息,鼓胀得恰到好处的肌肉,腰带勾勒出男人的曲线,双手交叉放在背后,脚上的黑色皮靴让他们整个人显示出一种制/服/诱/惑。 坐在中间的贵妇人好几个频频对他们侧目…… 而身边的地中海发型,罗圈腿男人都不仅警告的握拳咳嗽着。 统一响起的咳嗽声,让几个在商场上常见的男人都尴尬对视一笑,这么巧,你也教训老婆呢! 这边拍卖会进行的如火如荼,那边已经展开了传说中的严刑逼供。 偷袭不成的倒霉男人被扒光绑在椅子上,小六儿是五兄弟中最奇特的一个,他个子小,长相清秀,大学生模样,却是兄弟里最擅长做刑/讯的。 因为他脑子活,很多匪夷所思的逼供招数看见就能让人吓尿了。 瘦子被一盆水泼醒,动了动头,老三下手留了后劲儿,饶是如此,瘦子也感觉到后脖颈一阵阵突突的跳着疼。 在发觉自己浑身□□之后,瘦子拼命想将两条腿叠起来遮住自己的子孙源头。 却被一阵细微的电流电了个通体“舒畅”,身上沾湿,完全的一个导体。 “私自刑/讯是犯法的!” “呦,还挺懂法的嘛,不过那你知不知道你们持械在公众场合出现也是犯法的,那叫什么来着?哦,想起来了,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小六儿坐在对面的桌子上,一条腿曲起,另一条腿放在下面晃悠,包裹在黑色制服下的细腿勾的瘦子突然觉得鼻子一热。 老二站在门后,看着小六儿那勾人的模样,难怪不让老四老五跟着来,就这小模样还不直接扒了按着上? “我……我没参与……我什么都不知道,你别问我。” “知道,你只是被胁迫来充数的嘛!而且我还没问,你怎么知道我要问你这件事?” 因为瘦子当时在大厅里的动作,小六儿直接在他昏迷的时候扒光了他,看到腰带处是个手机,解锁之后的页面竟然停留在一个女人的电话簿上,昵称还是亲爱的。 那女人估计是他女朋友,短信里还有些女人跟他要首饰的短信。 可正是这样一个被女人玩在手里的男人,心理承受能力才不会很强,从他下手绝对能撬出东西。 “程阳,31岁,xx公司财务管理,未婚,老家衡水,在r市发展6年,却还只能租的起最便宜的房子,银行卡余额需要我跟你说下么?啧啧,你那女朋友是吸血鬼吧。” 瘦子瞪大眼睛,脸色有点发青,可能这次惹到了不能惹的大人物了,可是为什么是他被留下,那些人去哪儿了? “你别胡说,小惠不是那样的女人……啊啊啊啊!” 又是一阵电流通过,这次电压稍微加强,惹得瘦子脚趾头都勾了起来。 “别反驳我,我这个人啊,看着面善心善,可是最不能忍受别人顶撞我,叫小惠啊……真是够贤惠的名字,如果人如其名那就好了,可惜你是个瞎眼!” 瘦子吃了亏,在椅子上哆哆嗦嗦,也不敢再说话,可是脸上却一片倔强。 小六儿站起身,当着瘦子的面提了提腰带,瘦子瑟缩了一下。 “怕什么,我只是提裤子,不过,我问你个问题啊,你跟你女朋友做的时候是不是定时的?一周一次还是半个月一次,做的时候她是不是叫的很假?” 瘦子被他这通话说的面红耳赤,刚想张嘴又想起刚才他说不喜欢别人反驳他,于是又紧紧的闭上了嘴。 “没事,你说,我想听。” 低着头,瘦子大概也是想起了什么,连说话的*都消失不见了。 “我觉得你还是回去看看好了,自己跟踪一下她,如果你觉得这样侵犯了她的*不好的话,你还可以去她公司问问,她绝对脚踏两条船,哦,说不定还不止。” “胡……胡说!” 小六儿神秘的靠过来小声的跟他说话,“我是不是胡说你回去看下就知道了,不过我提醒你,那样的女人趁早扔了得了,拜金为主的话,又有心计,早不知道被多少人玩过了,说不定她玩过的男人比你玩过的女人都多。” 瘦子彻底发怒了,在椅子上挣扎,四条椅子腿儿撞击地面发出咚咚的声音。“闭嘴,你给我闭嘴!” “呦,还真不信啊!” 小六儿绕着他走了一圈,保持着一定的圆周半径。 “说不定她早就爬上了你老板的床,而你还傻傻的为他卖命,只为了赚钱给别人的小三买条项链,买个名包……” “你给我闭嘴,王老板对我很好,不会这么对我的!” “王老板?哪个王老板?” 瘦子猛地回过神来,神色慌张,自知失言,又闭嘴不说话。 “他是不是告诉你,你跟着他干,也不需要你挪用公款就能在短时间内发大财,然后跟你哪个万人骑的女朋友结婚!” “小惠不是那样的女人,她爱我!我不准你那么说她!你给我闭嘴!闭嘴!闭嘴!” “她到底是爱你还是爱你的钱?” “一个财务总管,你一定在女朋友跟公款之间做过抉择吧,6年了,每天经手大额巨款,心里痒痒过吗?可是你却仍旧住在连厕所都没有的小公寓里,啧啧,你为什么会替他卖命呢?” “很简单的道理,他一定跟你许诺了什么事,而平时你一定是不参与这种打砸事件,这次被那些人拉来滥竽充数,你本身也想再赚点儿钱吧,而目的就是给你那个小惠买首饰。” 一阵强烈的电流再次光速跑过瘦子身上的神经系统,瘦子梗着脖子不停的抽搐,眼睛也在身体的颤抖中泛着白。 “说,王老板是什么人!” “是……是风天国际……产品设计总监。” “这就对了,乖乖说出来也不会受这么多的苦。” 老二将瘦子解开,瘦子脸上眼泪横流,歪斜的嘴角留着口水。 软牛筋没有给他的身体造成任何伤痕,扔了衣服给他,小六儿拍拍他的脸,“记住了那种老板跟女朋友,你还是趁早扔了比较好,下次找女朋友这对招子放亮点儿,找个能跟你过日子的。” &&&&&&&&&&&&&&&&&& 拍卖会进行到一半,风嘉就被小六儿叫了出去。 王老板?产品设计……么? “知道了,人放了吗?” “放了大哥。” “有些人安分了这么久终于要开始动作了,你帮我查件事……” 林书坐在第一排转头看了看风嘉,小六察觉到他的视线,笑着对他调皮的举了个军礼。 交代完事情,风总重新坐回椅子上,他今天还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这个任务说好也赚钱,说不好名声不好听,那就是-------“托”! 这场拍卖会的主办方是林家,可也不乏其他的古董商,商人是无利不起早,都希望自己的东西能卖出个好价钱。 而价钱都是靠着抬上去的,古董商当然希望底下人拼个你死我活,价格越高越好。 只是现代的“托”不好做,参与竞拍必须先交保证金,如果竞拍物品成功却不付款,那么巨额保证金会被没收。 这就限制了很多准备设置“托”的人,道理浅显,如果被“托”拍下的物品很快又出现在下次拍卖会上,那就间接证明了上次的买家是“托”。 可如果不出现,仍旧买回去放在自己的库房里,那么时间一长,上次拍出来的天价也就会被人遗忘。 这就要看““托””的功力了。 要在合适的时机抬高价格,却又不能太夸张,一旦搞砸了,自己拍回了自己主顾的东西,不仅没钱以后也别想再干这种事。 风嘉倒没有这种后顾之忧,没有人知道他跟林家的关系,哪家的拍卖品他都参与,只不过林家的东西他举牌的次数最多。 几次下来,风嘉的举动已经搞晕了公证人,其他商人也摸不准他的思维,有心想让给他,拍拍马屁,可他总是举几次就放弃,想跟他抢东西,又担心自己那不起眼的小公司睡一觉起来就姓了风,毕竟这几年,风天国际的风头已经远飘全球。 这帮人不仅在商场上要勾心斗角,就连自己看上的东西都要先考虑,揣测强者的心思,活的比谁都累,生怕自己的心血在一瞬灰飞烟灭。 李桂带着两个孩子在房间里,本来想带他们看现场,可现在只能等着那些记者传出的现场报道了。 “奶奶,我保护你!” 林铭举起自己的小胖手安抚的拍拍李桂,头顶软趴趴的金发竖起了一缕儿。 “哎呦,我的小孙子真乖,让奶奶亲亲。” 风峰端了两杯牛奶过来,胳膊肘里还夹着一个奶瓶。 “奶奶,喝点儿牛奶休息一下。” “哎呦,我的大孙子也真乖,让奶奶亲亲。” 林铭瞪起蓝眼睛,“奶奶,你每次夸我跟哥哥都一模一样。” 接过风峰手里的东西,放下杯子,将两个孩子搂在怀里,“因为你们都是奶奶的宝贝孙子啊,奶奶一样疼。” 风峰勾起嘴角,他不是普通孩子,家人没必要这么做他也不会有什么不平,因为弟弟确实让人放不下。 那漂亮的蓝眼睛,金色的头发,软软肉肉的小脸蛋,小身子那么香…… 李桂急忙拦住风峰越来越靠近的身子,风峰喜欢靠近林铭这个毛病全家人都知道。 “小风啊,先喝牛奶。” “我也要喝!” 奶瓶塞给林铭,小家伙还是喜欢用奶嘴喝东西,家里很多专用奶嘴,喝芝麻糊的时候是宽奶嘴,吸的多,喝水跟牛奶就是细的,不至于他被呛住。 而早在风峰学会照顾林铭之后,这种活儿就由风峰来做了,冲泡牛奶,给林铭洗澡,他这个哥哥比任何一个人都要细心。 这也造成了除了吃饭,林铭会喜欢守着李桂外,对家里人都没有什么特殊的热情,小家伙的热情全部给了风峰。 第六十二章 蛀虫 拍卖会完美落幕,结果在意料之中,在事情之外的也只剩了那帮在警局蹲号儿的混混儿。 可是事情远没有想象中简单,饶是小心,古兰酒店出事的消息还是被几家报纸杂志报道。 杂志上大幅图片报道,在古兰后的地下停车场里一辆银色面包车里挤得满满都是人,车下还有几个模糊的人影。 停车场灯光昏暗,可足以看出当时是很多人被押上车。 可惜,以风天国际现在的财力地位,以它为靠山的古兰早已不是普通事件能够动摇的了的。 这个消息只出现了一天,随即就消无声息,酒店副总出面发表声明,这种ps的图片,要多少我们也可以做,但是不希望这种不正当的商业竞争再次出现。 因为此时的古兰正好在收购相邻两家酒店的关口,副总这一番言论无疑给旁边酒店的负责人扣下了帽子,不仅公众注意力得以转移就连两家酒店的负责人也开始互相猜忌,是否是对方给古兰下了绊子。 于是,这件事莫名其妙的出现,又莫名其妙的消失了。 表面偃旗息鼓,林书却一直有种不好的预感,可通过风嘉了解到的却是李黎兢兢业业已经升到了主任的职务。 林书总觉得风嘉在瞒着他什么,无奈风嘉的大男子主义一发作谁也挡不住,嘴巴比蚌壳儿都紧,怎么撬都撬不开。 既然问不出来,林书也不再做无用功,无非就是晾凉那个死不悔改的男人,风大总裁开始过上“楚河汉界”的清苦日子。 林书一通电话打给了何荣,现在何荣已经在r市警局正式上任,那几天送去的那帮人,风嘉一定跟他通知过要好好关照。 果不其然,何荣知道消息,可说出来的话,竟然跟风嘉一模一样。 “小书,我确实知道,不过不能告诉你。” “为什么?” “风总特地关照过不假,可条件就是不能跟你说,但是不用担心,有我在没事。” 林书冷笑,“是么,这么久了他还是臭脾气不改。” 于是晚上,风总再次抱着枕头跟被子去了客房。 于是在家里受了委屈,被老婆赶出房门的风总开始迁怒,上班也不例外,风天国际上空阴云密布,总裁室不时的传出怒吼。 可怜兮兮的小秘书总是擦着眼泪,哭着跑出来,一时间总裁室周围成了雷区,谁进谁死! 会议室,海外拓展遇到了瓶颈,各科室总监,主任聚集一堂,可谁也不敢上来撩虎须,触动老虎可是要付出惨痛代价的。 事情不是你想躲,想躲就能躲,因为有个词儿叫飞来横祸。 “陈总监,你来分析一下,问题出在哪儿。” 无辜被点名小陈是销售部总监,在风天国际时间也不短了,他老婆生孩子的时候风总还特地到场包了好大一个红包。 可“我心情不好,你给我小心点儿”这个讯息,明明白白的写在风嘉脸上。 陈总监觉得两条腿有点儿发软,总裁不是最讨厌公私不分的人么,为什么会把这种情绪带到公司来,这分明就是欲求/不满眼冒绿光的饥/渴男人! 真是够了! “我们的产品是针对国内人的品味设计,设计师大多是国内人,市场部的调查结果我也分析了,不如我们花重金请几个国际知名设计师,投放一小部分到市场先看看效果。” “这件事全权交给你来办,需要哪个部门协助自己选,其他部门全力配合,海外市场一定要两个月内拿下来!” 两……两个月??!! 整个欧洲市场全部征战都要半年甚至一年,只给他们两个月?! “如果做不到,两个月之后我看不到产品在欧洲铺开一条路,那么领一个月工资自己卷铺盖滚蛋!” 会后,陈总监苦着一张脸,可怜巴巴的拉住产品设计王总监的手,“老王,小周,我只能靠你们了。” “老陈,不是我不帮你,两个月时间也太赶了,现在还没有设计师,哪怕有了设计师设计出产品也需要一个月时间,市场部怎么可能在一个月之内用产品铺出路来?” “没错,设计部时间已经很赶了,就是把公司全部员工都派出去也不可能一个月就打开欧洲市场,总裁有点儿强人所难了。” 设计部跟市场部总监统一摇头让陈总监彻底失去了生活的希望,使劲儿摇晃了两人的手,大有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劲头。 “拼了,我去找总裁,这个决定太不合理了,哪怕粉身碎骨……呜呜,我不想失业……你们一定要帮我照顾好我妻子和孩子……” “……” “……” 细节决定事情成败,三个部门齐心协力,设计部专职找人去国外邀请著名设计师。 市场部做了详细的规划,销售部也设计了几套不同的销售方案,一切只为征战欧洲,打开欧洲市场。 可就在产品出场的一周前,从w市传来一个坏消息,有公司提前在国内市场投放了同样的产品。 赤/裸/裸的产品设计泄露,而且非常大张旗鼓,生怕风天国际不知道似的,r市市场上也出现了这种产品。 巧合的是,产品一出现,陈总监就失去了踪迹,一刹那所有矛头全部对准了失联的陈总监。 员工不停在私底下讨论,陈总监是否去了东南亚的某个国家。 “是不是上了马航飞机?” “大概掉到海里去了。” 风总本来阴云遍布的心情瞬间加上了电闪雷鸣。 报纸大肆报道此次事件,风天国际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警察的介入,股价的波动,一时间人心惶惶。 是夜,一辆黑色轿车驶上了半山腰的一座别墅,一身黑色西装的男人从车上下来,复有打开后车门,拖了一个箱子出来。 别墅门口的指纹识别系统通过了男人粗壮的手指,大门打开。 里面黑暗一片,男人摸索着开灯,却突然被一阵刺眼的灯光闪了眼,眨了好几下,才适应了这光亮。 “王总监真是好兴致,知道这里开party,特意带了好酒过来,别愣着了,帮王总监把箱子拿过来。” “总……总裁……” 王总监瞬间后退一步,却发现门口也被两个保安堵住了去路。 看着他右手不自觉的摸向西装口袋,风嘉挑眉,“顺便帮王总监把外套挂起来。” 何荣带着一帮警察在二楼房间里,透过门缝往下看,一楼的景象尽收眼底。 老二上前一脚踢开他手里的箱子,“不必舍不得,这些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还是趁早了了好。” 身材健硕的老二一靠近他,就给了他很大的压力,虽然看到风嘉的那一刻他就已经知道事情败露了。 可老二带给他的感觉就像是自己正处在悬崖边,那种萧瑟的山风刮过心头,吹得全身血液都要冻结的冰冷感跟孤独感。 明明……这个男人只是跟他说了一句话而已。 口袋里的手机也被拿走,老二在旁边的茶几上打开箱子,里面整整齐齐的一箱子人民币。 风嘉把玩着他的手机,“我该说你什么好……密码多少?” “****”颤抖着唇吐出四个数字,王总监已经失去了对身体的控制权。 “哦……李主任是哪个李主任?” “总裁我是被他逼的,李黎说只要我把设计稿偷给他就给我一大笔钱,我老婆刚刚给我添了小儿子,求总裁放过我。” 小六儿皱眉,在商场上混的人,果然老奸巨猾,看到风向不对马上就变成墙头草。 “陈总监被你们藏到哪里去了?” “李黎说他一个朋友在郊外有一个废旧的仓库,那里有吃有喝,我们没对他怎么样。” “泄露公司机密,非法软禁,还有这两年来你挪用设计资金,老王,你干的事儿不少么……” “风总,风总,我错了,我再也不敢了,我帮你们,我帮你把李黎揪出来,他干了什么事儿我都知道。” 风嘉回退了一步,坐在椅子上,“这个就不麻烦王总监操心了,你还是好好想想应该怎么赎清自己的罪过吧。” 二楼一瞬间涌出一队警官,何荣走下来,“风总,小……咳咳。” 何荣本想说小书,但是一想到他们的关系话到嘴边愣是改了称呼。 “林书问过我,虽然你们的事我不应该插手,可是几年前你也是如此,发生了什么事从来不跟他交流,李黎是他表哥,我觉得这件事他有知情的权利。” 风嘉把手机扔给何荣,“等事情彻底完结,我会亲自跟他说的。” 林书的心态善良了,他的生活只适合快乐,幸福,社会的黑暗面,那些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没必要让他看到。 “这里的通话记录应该会有点线索,李黎……暂时不要动他,前两天有个男人在古董店打听一个扳指,店里有录像,还要麻烦你帮我查一下那人的背景。” 何荣叹气,知道多说无益,“好,我知道了。” 事情很不对劲儿,未免太顺利了些,风嘉隐隐心头有点不安。 李黎的朋友?难道在公司里还有人跟他蛇鼠一窝? 这两年风嘉忙着向世界各地开拓市场,增设分公司,倒是没有发现总部这里已经出现了腐烂的根须。 根都腐烂了,吸不上养分跟水,怎么可能保证一棵树的健康生长,更不比幻想这棵树树立百年不倒。 那些蛀虫们应该找时间好好清理一下了,不过……李黎,防了两年还是让他有了动手的机会。 第六十三章 给你们一个炸弹 手机在黑暗的房间里散发着幽幽的亮光,高清的屏幕上一张张男女合照翻过。 女人短发清爽利落,一身紫色连衣裙短小可爱,衬得女人娇嫩如紫罗兰,男人一身休闲西装,皮相清秀,两人面对面,男人眼中温柔流露。 照片背景从海边到商场,再经过高档的法国餐厅,酒店,最后是市区里一栋临湖别墅的停车场…… 随手一扔,手机像保龄球一般撞到桌面上的瓶瓶罐罐,各种规则不规则的小瓶子噼里啪啦的从桌面上掉下去。 门外一阵紧急的脚步声,随后门被敲响,“太太,你没事吧?” “没事,你去睡吧。” “是,太太。” 手机屏幕设置的背景灯光到了时间,房内失去了唯一的亮光,陷入一片黑暗。 &&&&&&&&&&&&&&& 李黎死了!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林书正在房间里追着林铭夺他手里的奶瓶。 风嘉脸色有点难看,林书倒了杯水给他,林铭乖乖的抱着奶瓶跟着他从客厅到厨房,从厨房再到客厅。 林书趁机拿走了他的奶瓶,给他换了个细口的奶嘴,又塞给他,“去,回屋去,看看哥哥在房间里干什么。” 小家伙一听被允许在哥哥学习的时候进他房间,瞬间迈开小肉腿,摇晃着往楼上跑。 “怎么回事?” “今天早上,他的尸体在家里被佣人发现,现场一片血污,他是穿着睡衣被人杀的,被子下面的尸体……心被人摘了。” 眼前突然闪现出上辈子的车祸现场,烧焦的尸体,佝偻的姿势,焦灼难闻的气味,林书打了个冷战。 风嘉伸手将人搂进怀里,用下巴摩/擦着他的头顶,感受着他的体温。 “房间的墙上满是用血写成的大字,杀人者偿命。” 杀人者偿命……偿谁的命?又要谁偿命? 林书完全没有想到,他跟李黎的恩怨从上辈子延续至今,这辈子,李黎倒是没有做坏事,可是李黎曾经害的他那么惨,哪怕他真的改好,这世重新做人他心里也有芥蒂。 可是,毫无预兆,他竟然就这样死了。 最了解自己的人还是自己,林书知道他的心肠太软了,当初满怀报复的重生,想要变强,可是最终他还是选择了安逸的生活。 有爱人,有父母,有可爱的孩子,这样的日子适合他。 所以曾几何时他也纠结过,报复,放下,这种矛盾的心情搅的他不安,焦躁,无所适从。 就像是准备一场硬仗,他还在犹豫着要不要挖沟壕,却突然间知道对手死了,这场仗不用打了,一股气闷硬生生的憋在了心里。 紧了紧搂在风嘉腰上的手,林书抖了抖唇,小心翼翼的问,“是……蓝妮儿吗?” 头顶传来一阵吞咽声,“是,她失踪了。” 两天后,何荣打来电话,李黎的尸检报告出来了。 他是死于药物中毒,几种损害神经的药被研磨进行粗糙提纯,再加上一些厕所强效去污剂跟农药,很多种东西混合在一起,被搀在汤里。 而且喉头被毒黑,胃里监测出有安眠药的成分,应该是先让他睡着了,用那东西强行灌的。 放下电话,风嘉一脸凝重,当初总兵案子里蓝妮儿将自己摘的那么清,他只觉得这女人心眼多,心计多。 现在她竟然亲手杀了李黎,还用了那么恶毒的办法…… 最毒的妇人心,而这个妇人竟然还是他的枕边人,李黎,你倒是“慧眼如炬”,给自己挑了个好下场。 李黎被杀一案顿时成了r市的大新闻,其威力不亚于一个炸弹在人群中爆发。 在人们的猜测与好奇中,一周不到,家政公司又有人报案,临湖的一栋高档别墅里发现了一具女尸。 女人的死法与李黎相似,可她的腹部被掏空了,尸体上还比李黎多了很多的洞,当时打扫大婶打开房门的时候,差点儿被腐烂的味道熏到吐。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r市被这起恶意杀人案震惊了,这座拥有传统玉文化的城市被彻底打乱了节奏。 一时间人们对这事件谈论纷纷,蓝妮儿的照片被做成通缉令从省到市再到县镇一层层下发。 通缉力度的强悍,让远在偏远山区的人们也知晓了此事。 蓝妮儿的父亲被带来r市,郑邵秋作为知情人也跟着再次到了r市,同时也带来了一个坏消息。 “不止是他,还有一个年轻人,你走了之后好长一段时间,他们三个人一起回过村子里,我记得那妮子还去我家要买我的瓶子,不过我不待见她,再说,都说好了要卖给你的,也就没搭理她。” 林书跟郑邵秋约在一个茶馆,飘着热气茶香,却挡不住心头的冰冷。 郑邵秋表情有些不自然,毕竟是同村人,听说蓝妮儿杀了人,还杀了两个的时候他也被吓了一跳。 “后来,他们在村子里找了很多家,买了很多东西就回去了,那个男人我看着跟你差不多高,看样子也挺懂玉,说起来历来头头是道的。” 林书端着茶杯将新鲜的茉莉花用镊子往茶壶里放,“当初你来的时候你怎么没提过这件事?” “我那个时候哪知道啊,要知道这妮子这么狠,我也不会在她婚礼上闹啊。” 郑邵秋心有余悸,终于忍不住的问,“她那么记仇,应该不会找我报复吧?” “应该不会,别多想。” “不对,她不是跟李黎相好吗?怎么会怀着孩子嫁给别人?” 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虑必有一得,郑邵秋的话像是在林书脑子里敲了个警钟,有什么东西被他忘记了,到底是什么呢? 林书心里越发沉重,当初蓝妮儿在医院里遇到他的时候,口口声声的说要报复,如果她真的想报复,也会先来找他。 “那你还记得另一个年轻人叫什么吗?” “记不太清了,好像听李黎叫他……陈武吧。” “什么?”林书瞬间将身后的椅子退开,站起来,“是小五?!” 出租车在街道上飞快的行驶,可惜r市交通就像长年堵塞的下水道一般,林书的车被堵在了高架桥上。 心急如焚的林书拨通了风嘉的电话,“风嘉,你听我说,说不定蓝妮儿有同伙,小五你还记得吗,就是当初开业的时候带人来找茬的那个人,他跟李黎还有蓝妮儿是一伙的!” “别急,我已经知道了。” 何荣送来的调查结果显示,来店里打听扳指的人是r市北郊的一个古董店的员工,而那家古董店的老板正是陈武! “我……我有点”害怕……两字在舌尖上滚了又滚却始终没有被吐出来。 蓝妮儿在来r市那么短的时间内就搞清楚了总兵的一切爱好,在总兵出事的时候又那么快将自己洗干净。 紧接着又怀孕要嫁给有钱的商业大亨,有名的钻石王老五。 如果按照时间来算,女人怀孕开始有肚子应该是几个月? 难道说她肚子里的孩子一直是个工具? 李黎的心被挖走,那个被杀的女人是李黎的情人,腹部被掏空,腹部……腹部……子宫……孩子…… 李黎的孩子,成为了总兵将蓝妮儿甩出来的关键,因为他以为是他自己的骨肉,而总兵一倒台,蓝妮儿又迅速勾搭了下一个人,而这两个人一个有权有钱,另个一可以拿钱铺床。 这样,李黎名下的房产就有了来源,原来是这样…… 李黎利用蓝妮儿勾引男人,为了给自己积累原始资本,而达成目的之后,蓝妮儿又不能再做母亲,所以李黎就开始找情人。 蓝妮儿本来就不甘自己不能再生育,一心想要报复,李黎的背叛明显是激怒她的导火索,这才导致了两个人的死亡。 林书觉得身上一阵阵发冷,这像是一张筹划了很久,面积很大的一张网,沉寂在水面下的怪物开始冒头,狰狞的面目,血盆的大口,稍有不慎就会被吞入腹中。 &&&&&&&&&& 酒吧暂时休业,五兄弟搬进了林家,幸亏家里房间多,又是复式结构,这么多人住在一起也不挤。 表面不说,这种紧张的气氛还是让两个敏感的孩子察觉到了,不过林铭还是很高兴的。 因为家里人一多,他就可以顺利的跟哥哥还有两个爸爸住在一起了。 悠闲的在家里的大床上打滚,林铭小口的撮着他的牛奶,趁爸爸不注意,他还偷偷的往里面加了糖。 滑滑的,甜甜的在舌尖上荡漾开的感觉真好。 光着脚踩着地毯,悄无声息的走到风峰背后,将嘴里的奶瓶倒扣在拿在手里,努力的将牛奶往风峰身上倒。 奶瓶掉到地毯上,肉肉的小胳膊被风峰抓在手里,林铭腆着脸笑眯眯的凑上去亲他,“哥哥,学习真辛苦。” 将奶瓶捡起来,椅子拉开,风峰将他放在两腿之间坐好,林铭又靠近他这次亲在嘴巴上。 风峰舔舔嘴角,皱眉,“又偷偷放糖了。” 蓝色大眼睛眨巴眨巴,无辜的模样像是再问“你在说什么?我不懂!” “哥哥跟爸爸好像。” “因为我是爸爸的孩子。” 抬起脸,林铭把脸伸过去,“那我呢?” 风峰被他噎了一下,林铭谁都不像……除了鼻子没有外国人高外,其他的五官明明白白的告诉别人他就是个外国人。 “你像外公……” “外公?” 林铭长这么大,还没有听说过外公这个词,他有点迷糊,“外公是什么?” “额……别问那么多,乖乖喝你的牛奶。” “哦。” 林铭将奶瓶重新拿在手里,明明已经擦过了,可是小家伙生生的吞了口唾沫,递过去,“哥哥舔舔。” “……”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看完嘛感觉? 第六十四章 完结 郑邵秋作为证人被多次问话,陈武的古董店被查封,他涉嫌多次参与盗卖古文物,可惜早在警察进门之前,陈武就已经捐款潜逃,留下了几个参与的小虾米,其中就有从林氏古董店跟着他出来的两个。 从何荣那儿得到消息后,林书更觉得自己的心沉到了谷底,两个人同时失踪,又在谋划什么? 担惊受怕的结果就是林书晚上开始失眠,睡前喝牛奶也不管用,安眠药又不能多吃,现在家里人多,两个孩子又睡在他们房间,风嘉很想让他累到睡着,可惜天时地利人和三样儿一样儿也没有占到。 只能每天晚上在两个孩子睡着之后,搂住他,给他安慰,可林书依旧心结难解。 就在所有人都警惕着那两个人将要到来的动作时,却没有两人的一丁点儿消息。 没有人见到蓝妮儿跟陈武,两个人在r市蒸发的很彻底,警察在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排查之后也渐渐放松了力度。 就像是阴云密布的天空突然散了云,本来还波涛汹涌的海面顿时风平浪静,一派祥和。 时间慢慢向前,它的轨迹是那么清晰,按照自己的轨道走的一心一意。 风峰开始正常上下学,林铭也会到自己的小房间,老二跟小六儿却在林家常住了。 那两个定时炸弹不除,林书一天不能安稳,全家人眼看着林书清瘦却无能为力,他这是心病,劝人不劝心,他自己不想开,别人有心无力。 还好有空间,林书虽然瘦,但是身体很好。 每次进空间,小化都会为他准备红果,在泉水里泡会儿减少心理压力,饶是这样,林书的体重还是在慢慢的减轻。 “小爸张嘴,啊……” 林铭颤悠悠的抓住自己的小勺子,努力的举在林书面前,虽然上面只舀起来一颗花生米。 揉揉他的头顶,金色的发丝在指缝间滑过,“乖,你自己吃,小爸不饿。” “不行,爸爸说你要把这……嗯……很多个花生米都吃掉。” 风嘉走的时候叮嘱他,要监督林书把饭都吃了,还有一小碟生花生,林书不好好吃饭,这生花生最养胃,一定要看着他吃光。 林铭本来想说还几百个花生米,可是话到嘴边他把几百给忘了,临时改了个话头。 “哥哥昨天给你布置什么作业了?是不是要唱abc的歌?唱给小爸听听。” 说起风峰,林铭满眼都是小星星,立马放下勺子,站到林书面前,小胖手背在身后,一板一眼的唱着abc. “二哥,大哥把人都调出去他想干什么?” 小六儿趴在二楼栏杆上,摸着近期吃出来的小肚子,漫不经心的问。 “六儿,你还记得当初咱们的教官为什么在妻子走后没有再娶吗?” “嗯?” 小六儿转头看老二,“二哥是说范教官?” 老二活动了下肩膀,看着林书带着林铭在一楼客厅里玩,眼神幽暗,“他曾经说过,每个人都有弱点,强者尽量将自己的弱点保护在腹下,而弱者只能无奈的暴露自己的弱点。” “恩,嫂子的事全连队都知道。” “所以,大哥是在拿自己做诱饵。” “什么?!” “风峰有老三保护,林父林母有老四老五照顾,他自己上下班连司机都不带,你没发现” “我……我……”小六儿背后冷汗瞬间淌了下来,真是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他这段时间光顾着吃了,警惕心都松懈了很多。 老二拍拍他肩头,“没事,我在他车跟手机上都动了点儿手脚。” “二哥,我还是去看看吧,我有点不放心。” 抬手看了看表,四点五分,“行,去吧,大哥也快下班了。” 四点三十分,老三将风峰送回家,林铭立即甩下林书又变身成风峰的小尾巴。 五点十分,林家二老也回来了,他们今天在店里呆了一上午,下午老四老五送他们去了老年人活动中心。 五点半,林书帮李桂将食材都处理好,李桂热油,菜下锅,开始做饭。 五点四十分,林左强跟老二对弈,老二的棋艺很好,林左强有点穷途陌路,额上开始见到汗滴。 六点整,林书开始打电话给风嘉,却被告知对方关机。 随即,老四给小六儿打,通了却没有人接,再拨,关机。 玉石黑子落在玉棋盘上,叮咚的声响清脆好听,却给众人敲响了警钟,事情不对劲儿了! 老四老五守在家里,老二老三随即开车出门。 厨房还在忙碌,林左强笑笑,进厨房,厨具交响曲竟在继续。 林书上楼将两个孩子带了下来,并检查关上了二楼所有的窗户。 气氛异常紧张,风峰带着图画书给林铭讲故事,占据沙发一隅,小声的读。 “别担心,大哥跟小六儿不会有事的。” “嗯,早晨出门的时候他说要回来吃晚饭的。” 林书勉强的扯扯嘴角,四哥在安慰他,他也要安慰自己,风嘉不会有事,他不会出事。 晚饭上桌,全家人围坐在沙发上等,气氛压抑僵硬,林铭饿了,躺在风峰怀里撒娇。 “乖,小风带弟弟来奶奶这儿,你们先吃,别饿坏了,将来长不了大个儿。” 风峰抬眼看了林书一眼,林书捏捏他的脸,风峰越长越瘦,现在已经瘦的捏不到肉了。 “带弟弟去吃饭吧。” “爸爸不会有事,小爸别担心。” “恩,去吧。” 脖子上突然一阵烫,林书抓住脖子上的空间玉石,这种感觉不详到让他坐立不安。 果然,两分钟不到,老二打来电话,他们正在往中心医院赶,风嘉受伤了! 林书当即往外跑,心里涌起一阵阵疼,疼的他心都颤了,玉石在他脖子上发烫,风嘉……风嘉!! 风天国际的停车场要办理停车卡,进出都要刷卡,但这卡只有公司人员有,两人弄到了王总监下属的停车卡,早晨就开车在停车场里待着,一直等着风嘉下班。 两个人被逼到绝路,孤注一掷,陈武带了刀,在风嘉出电梯的时候出其不意的将他腹部捅伤。 两人将风嘉拖上车驶出地面,却被保安在监控室里发现,车库大门被锁,停车卡刷不了,小六儿刚好在公司外,恰巧将两人拦住。 而陈武跟蓝妮儿被抓,蓝妮儿当场喝了药,现在也在另一辆救护车车上,进医院洗胃。 可蓝妮儿喝药之前,也给风嘉灌了一瓶,现在正在风嘉昏迷中,已经送进了急救室。 医院急救室门口,林书脚上的拖鞋少了一只,光着一只脚缩在座椅上,两只眼睛愣愣的盯着手术中那个红灯。 林铭拉着他的手叫他他都没反应,吓得林铭咧嘴大哭。 李桂搂着他坐在一边,风峰站在他们对面,头一次对弟弟大哭无动于衷。 林左强在窗户外抽烟,一阵阵烟圈从墙根下飘出来,五兄弟守着门口,赌住手术室走廊。 手术进行了四个小时,手术灯一灭,出手术室的医生就被团团围住。 风嘉的情况不是很好,肾差点儿被刀子碰到,还好,可能是因为陈武也害怕,手抖没有捅的太深,而且角度也歪了,这才让他保住了两个肾。 关键是蓝妮儿给风嘉灌的药,如果又是她自己做的,那这种东西杀伤力还是可见一斑的。 外伤加上有毒液体,不止如此,风嘉的伤口上也淋到了这种东西,这就加大了手术的难度。 手术虽然成功,可是后果医生也不敢轻易下定论,风嘉仍要被送往icu在那里观察。 林书跌坐回椅子上,他觉得全身无力,两条腿隐隐发抖。 风嘉在重症病房观察的时候,蓝妮儿跟陈武已经受审了,在他们准备的车上警方发现了一些财产转让书,还有一些股权让渡书。 两人本来想将风嘉弄伤后掳走,让他在那些文件上签字,可是没想到还没有出停车场就被抓住了。 蓝妮儿在庭审的时候还冷笑着,说没弄死他真是太便宜他了,她狰狞着脸对着庭审法官叫嚣,林书,我也让你尝尝失去爱人的滋味,别以为你们的龌/蹉事没人知道,你们两个都是贱男人,搞/基的死男人,没弄死你姘头我恨! 陈武跟林书的恩怨在很早以前就埋下了,源于林左强的一句玩笑话,林书当初的行径让林左强事实所望,在店里伙计的怂恿下,开玩笑说将来好好培养小五,将来让他做店长。 然后让小五跟着贾师傅学做玉,那个时候,学徒能看着师傅做玉是不容易的,尤其贾师傅把如果做猫腻儿的小招数也交给了他。 小五曾经想过一心一意的为店里,可惜林书的出现让他警觉了,林左强以前压根就不想提林书两个字,可是竟然让他去了店里。 不仅如此,看林左强的态度,竟是对林书有了很大的改变。 小五反抗情绪很高,而且那个时候刚好听朋友说从外省有个玉石天才要找合作伙伴,本来他没当回事,古董店店长的油水可比自己白手起家好多了。 可是林书让他改变了想法,他开始主动联络那人,之后他才发现所谓的玉石天才正式林书的表哥,李黎。 李黎的名声在外省比较响,他大学的时候靠着给别人打工鉴定玉石赚了一块名表,可是在来到r市却突然销声匿迹了。 而那个时候正好是上辈子李黎开始打林家古董店主意的开始,隐藏锋芒,蛰伏在一旁,织了张大网,张开口,等着林书往里跳。 可是这一世,林书先遇到了风嘉,李黎的行进路线也随之改变了,他开始利用蓝妮儿先抓到总兵的弱点,再利用他和蓝妮儿的孩子让总兵在自己失事倒台的时候将隐藏起来的财产都交给蓝妮儿。 就连自己的老婆跟大儿子都没有闲心搭理的总兵竟然为了李黎的孩子把自己的后路全部交了出来,虽然是狐狸,也是只老狐狸,他失去了年轻时征战,观察的勇气与视力,变得无能,目光短浅。 总兵的财产只能支撑起古董店的开业,可是外面奢华,内里却没有什么实际财力。 李黎又继续让蓝妮儿勾/引了那个商业大亨,钻石王老五,想利用两人结婚让蓝妮儿慢慢掏空他的家底儿,就像上辈子对林左强那样。 而小五那边就是参与各种盗卖文物活动,再其中再参杂着他做的假玉石,这样赚的钱可以勉强支撑起古董店的日常资金流转。 可李黎不该找别的女人尤其是在蓝妮儿不能做母亲之后,他的做法激怒了蓝妮儿,最后导致自己跟情/人都死在蓝妮儿手里。 李黎这辈子成在蓝妮儿手里,也毁在蓝妮儿手里,多行不义必自毙,因果报应,当初埋下了隐患,现在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偿还。 &&&&&&& 两周后,风嘉由重症病房转入单人普通病房,可人还是一直昏迷,每日都要靠营养液维持着生命特征。 呼吸机一直没有拿下来过,手术的伤口因为淋了毒药,几乎看不到愈合,风嘉每日都在发烧,退烧中度过。 现在,被呼吸罩罩住的下巴处满是胡茬,青青的一片,本来饱满的脸颊现在也凹陷了。 在前几天的自怨自艾,自我悔恨过后,林书开始想办法唤醒他,转入普通病房之后,林书仔细观察着医护人员的手法,伤口处粘着的纱布跟绷带如何处理,怎么给他擦身体,如果倒尿袋,风嘉的一切他都不愿让别人插手。 而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林书就会悄悄地爬起来,在空间里跟小化拿的红果研碎挤出汤汁抹在风嘉伤口上。 风嘉牙关紧闭,不进水米,林书就将红果咬在嘴里,吸出汤汁渡过去。 每天晚上的擦洗工作也是用空间的泉水,心疼他的身体,李桂每天都给他炖汤,空间里什么都有,鸡鸭鱼肉,每天花样都不同,林书也只能喝下汤汤水水。 累的时候就锁起病房门,进空间泡会,消除疲劳,他要积攒体力照顾风嘉,可是每当看着风嘉毫无生气的躺在床上他的心就一阵阵疼。 风峰每天晚上放学都会跟着李桂来,可是哪怕是他也插不上手,林书看着风嘉就像是母牛对小牛犊一般,看的死死的,谁都不让碰。 林铭跟着李桂来给林书送饭,小家伙虽然不懂为什么他的大爸爸会在床上一直睡觉,但他也不闹,林书给他搬了把椅子,他就乖乖的坐着问风嘉,“爸爸,你起来陪我玩。” 见风嘉没反应,他就自顾自的开始说他今天干了什么,哥哥教了他什么,他又发现奶奶在后花园里种的花少了一朵,一堆杂七杂八的小事不停地巴拉巴拉…… 跟风嘉报告完毕,林书递给他奶瓶,小家伙说累了也渴了,咕咚咕咚的开始吸。 夜深人静的时候,林书给他擦完身体,给伤口抹上红果汁,坐在他身边,“你知道吗,今天二哥来看你了,他说你再不起来他们就把公司的钱都卷跑了。” 撩了撩他额上的头发,林书无奈的笑,“你是不是也觉得很可笑,但是如果你真的再不醒我就走了,放你自己在这里躺着,没有人陪你说话,让陌生人给你擦身体,让不认识的人照顾你。” “你如果这样躺着一辈子,我不会一直照顾你,我剩下的路还很长,风嘉,你不能这么自私的用这种方式把我捆在你身边,这对我不公平……风嘉……风嘉你听到没有?” “风嘉……风嘉……我走了……你自己保重……” 林书在他耳边小声呢喃完,伸手抹了把眼泪,推开椅子,椅子腿儿摩擦地面发出轻微的响声。 林书已经站起身来! 心跳显示仪上的波纹开始有了大幅度的动作,一曲一折,一曲一折。 “风嘉……我走了……” 风嘉紧闭的眼睛有了明显的眼睑反应,林书扯起嘴角,一道水痕在他脸上划过,“我走了,风嘉。” 颤抖着的眼皮终于睁开,风嘉两眼无神的盯着头顶的天花板…… (正文完结) 第66章 番外一 风嘉已经出院快一个月了,因为蓝妮儿的有毒液体沾到了伤口,因为伤口恢复的非常慢。 风嘉醒过来之后,就想回家,没办法,医生只能嘱咐回家静养,于是全家总动员,将他当成皇帝般供着,虽然风大总裁以前也过着受人敬仰的生活,可是这次不一样,完全帝王般的待遇。 李桂每天亲自去空间里挑选鸡鸭熬汤,林左强在一旁帮忙,从杀,到拔毛,整个过程一丝不苟。 作为一个父亲,林左强知道自己不合格,子不教父之过,以前他没有把儿子教好,还让林书爱上了男人,很长一段时间里他心里都有芥蒂。 儿子不上进,整天在外面找些狐朋狗友,再一次次教育无果之后,他心里被满满的失望充满。 可直到现在,也过去两三年了,这些年风嘉是如何对林书的,他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从w市遇袭,到给林书找代孕母亲生宝宝,再到现在,风嘉不惜用自己来吸引蓝妮儿的注意力,这一系列的事情,他从心里感激。 如果不是他,林铭这笔账都不知道要记在哪里,虽然眼睛跟头发颜色跟他预想中不一样,可毕竟是林家的种,他老了,思想跟不上潮流,可给林家留后这条更让他对风嘉改观。 风峰待着林铭在他们房里地毯上玩,风嘉需要休息,两个孩子乖乖的玩自己的,也不说话。 林铭趴着仔细的研究风峰给他画的迷宫,风峰手脚很快的组装着模型,完成后再拆开,拆完了再组装,在看一眼就能够看出是那部分零件并了解如何安装之后,风峰的目标都变了,他现在追求的是速度。 右耳上带着白色的耳机,不知道是从哪里搜索来的外文电台信号,他现在可以轻松的做到一心二用。 铅笔在硬纸板上划过的声音顿停,林铭蓝眼睛兴奋的闪着小星星,举起纸板给风峰看。 看着歪歪扭扭的线条从入口一直划到出口,风峰停下手里的东西揉揉他的头发,竖了个拇指给他。 林铭歪头看了眼床上的风嘉,确定他还在睡之后,急忙把脸凑过去撅着嘴索要亲亲。 如愿以偿的得到了想要的,林铭摸摸肚子,他饿了,小爸怎么还不回来。 看到林铭熟悉的动作,风峰起身牵着他出门给他冲牛奶。 自从爸爸出事之后,小爸就像变了一个人,在医院不让任何人触碰爸爸,心疼的一天24小时都陪着,现在爸爸没事了,小爸反而对他冷淡了。 除了晚上回来,白天几乎都不见人影。 两个小家伙下楼,正巧五兄弟从门外进来,小六儿毫无生气的挂在老四身上。 “干爹,你们怎么来了?” “你爸呢?” “在楼上休息。” 听到声音,李桂从厨房出来,五兄弟齐齐的叫人,“阿姨,我们来看看大哥。” 除了老四带着小六儿,其他兄弟手里都提着东西,李桂生气的在围裙上擦擦手,“都跟你们说几次了,不用带东西来,你们再往这儿搬东西,家里就成仓库了,今晚不吃完都不准给我走!” 五兄弟打着哈哈,“我们去看看大哥,阿姨您先忙。” 小六儿被拖了一路,他身上有伤,行动不方便,因为心疼他,老四老五弄了药给他吃,他已经迷糊一路了。 现在到了家里,闻着熟悉的味道,他已经快要睡过去了。 “六儿这是怎么了,困成这样,房间还留着呢,快让他去睡觉。” 答应着,老四将人送进房间里,老五跟着去照顾,其他人上楼看风嘉。 林铭抱着奶瓶吸牛奶,他是真饿了,一瓶奶550ml,没一会儿的功夫都被他喝进肚子里去了。 打个了奶嗝,风峰给他拍拍背,李桂笑着捏了捏风峰的脸,觉得不够又狠狠的亲了他一口,“小风真是个好哥哥,奶奶的大宝贝儿呦。” 林铭也学着李桂拍风峰,可惜他身高不够,只能拍到腰上,“哥哥是大宝贝儿呦,我是小宝贝儿呦。” “对,你是奶奶的小宝贝儿呦,你小爸呢?” 风峰拉着林铭的手,脸色有点不自然,“还在那里待着,不到晚上他是不会出来的。” “唉,不管他了,小风饿了吗,来先吃个蛋糕。” 林铭瞬间瞪起眼睛,举起手拽着李桂的围裙,“我也要吃。” “不行,不乖乖刷牙的孩子是不能吃蛋糕的。” “哥哥,带我去刷牙,现在就去,奶奶给我留着,我一会儿就要吃。” 林铭讨厌刷牙,这是难道全家人的事情,哪怕是风峰帮他,他也不愿意刷。 不仅讨厌刷牙,还喜欢偷吃糖果,前段时间闹了次牙疼之后,乳牙掉了一颗,脸颊肿的像馒头一样。 那段时间一点儿甜食都不让他碰,现在林铭学乖了,在甜品威胁下,可以去刷牙,可还是不甘不愿,非要风峰帮他才行。 五兄弟没一会儿就下了楼,风嘉还在睡,他们进门他也没醒,看来这次真是伤了元气了。 “阿姨,怎么没看到小林?” “哦,他啊……他出去了,一会儿回来。” 李桂叹口气,唉,那孩子从风嘉出院到现在也没有打开心结,风嘉一天不好,他就自责一天,总是躲在空间里不出来。 林书在花海旁边坐着,小化蹲在他肩头,小鹦鹉蹲在篱笆的木桩上,小爪子下面还压着一串儿小葡萄似的果子。 每当看着风嘉躺在床上的样子,林书就觉得是因为自己不好。 跟他在一起,风嘉总是受伤,这些日子他不断地想,如果他没有重生回来,如果没有遇到风嘉,是不是风嘉就不会遇到这些事。 没有生气的风嘉,躺在床上,紧闭着双眼,呼吸缓慢要靠呼吸机维持,那冰冷的心跳分析,曲线变化,总是震动着他的心,夜深人静的时候,林书恨不得趴在他胸口听那底下的心跳声,才能真正的确定,风嘉,还活着。 到了林书快要离开的时间,小化跳下他的肩头,奔向远处,一会儿工夫又叼着一串红果飞奔回来。 看着那足有十几个的红果,林书伸出手指挠挠它的尖下巴,“谢谢你。” 小化仰着脖子摇摇大尾巴。 看着自己的“保姆”将红果送了出去,小鹦鹉也拍拍翅膀将爪子下的东西往林书边踢踢。 “不用,你自己吃吧。” 看着小鹦鹉也伸出下巴,高兴的摇了摇身后的尾羽,林书无奈…… 父母不在身边果然是不行,一只好好的鸟儿都被教坏了,完全被松鼠同化的鸟儿? 恶…… 回到房间,风嘉已经醒了,林书将红果洗净一颗颗塞进他嘴里,依旧,一言不发。 这种僵硬的气氛是每天晚上的必修,风嘉伸手捂住腹部,林书立马坐起身,“怎么了?又痛了?” 趁机拉住他的手,风嘉笑了,“没有。” 眉头皱的要夹死苍蝇,林书往回抽手,抽了几下没抽动,索性就在床边坐下。 “我很害怕……” 沉默半响,林书忍不住开口。 握住的手紧了紧,林书用力回握住他的,感受着这种温暖的体温。 “你不要在躺着了,你每次闭上眼睛……我都很害怕,真的……害怕。” 用力的将人拉近怀里,风嘉死死的吻住他的唇,体温的纠缠,紧锁的怀抱,两人紧靠在一起的心。 今天人多,晚上李桂做了一桌子的菜,风嘉也被扶下楼,在两个人在楼上交流感情的时候,何荣也来了。 何荣在这次的行动中立了功,现在已经是小队长,正在进行特殊的训练。 看见五兄弟的第一眼他就知道这些人是练家子,聊了两句,就相约有空切磋一下。 小六儿被叫醒,这次倒是没人扶,自己从房间里走出来。 风嘉看了他一眼,饭桌上夹了一块鱼给他,“吃完饭来我房间。” 碗里白嫩的鱼肉让小六儿愣住了,随即点头,“恩。” 最近在空间里发现了几株茉莉花,花香扑鼻,林书晚上用花泡茶给众人喝。 何荣一屁股坐到他身边,端着茶杯,“穆然追到国外去了。” “哦?舍得舍去他的太子身份?” “不舍得又能怎么样,钱可以再赚,可是真要错过了,爱人可就没有了。” 林书看着他一脸的正义凛然,终于把心里的话问出口,“你不再纠结了?” “我?我纠结什么,我现在觉得那些案子跟枪/械才是我的爱人,它们可比人好多了。” “是么……那就好。” 林左强跟老二下棋,老三端着茶杯在旁边看,说到纪律,从队里出来的人都应该以服从为主。 可老三却在下棋这方面展现出了他唐僧的一面,俗语说观棋不语真君子,可他一看到下棋那嘴就憋不住,偏他还是个臭棋篓子,竟在旁边捣乱出馊主意。 最后让老二一拐子打到闭嘴,林左强作为长辈竟也觉得这一下打的真过瘾,世界清静多了…… 老四老五却坐立不安,不断对视,眼光总是有意无意往楼上瞟。 给两个人添了水,林书笑着安慰他们,“四哥,五哥,别担心,六哥身上是不是有伤?” 两人再次对视一眼,齐齐点头。 楼上…… “衣服脱了。” 沉默了一会儿,小六儿开始解衣扣,上半身脱光之后,就见到上面遍布乱七八糟的伤痕。 风嘉皱眉,将留下的一颗红果扔给他,“吃了,以后天大的事儿也不能惩罚自己。” “大哥,都是因为我,我没有注意到,如果我早点儿……” “闭嘴,跟你没关系,别一个个的都把责任揽到自己身上。” 小六儿直接让果子扔到嘴里生吞了,然后慢慢点头,“我知道了大哥。” 眯了眯眼,腹部的伤其实已经好的差不多了,风嘉开始打着别的主意。 “这段时间累了吧,后天,带着爸妈,小风,小铭出去转转吧,多玩几天也没关系。” “嗯?” 看着风嘉那老狐狸的眼神,小六儿张了张嘴,“哦。” 于是在风嘉刻意的安排之下,天时地利人和,温馨的气氛,两人的世界。 在经历了真正的生离死别之后,林书格外的热情,像是要把之前的份儿都补回来,无论是姿势还是配合都相当给力。 风嘉在以自己有伤为由,唉唉的叫唤两声,就会得到全套全方位的服务。 床上,浴室,空间,花海,林地,竹屋,各种各样的地方,两个人从心到身,紧密的联系在一起。 光这些还不够,风总彻底的发挥了自己的腹黑本质,逼着林书在身下叫老公,不仅要叫,还要看着他眼泪蒙蒙的叫。 叫的声音不柔不行,不媚不行,声音不婉转也不行,不叫? 啊……肚子疼…… 前几次,林书还配合着他,逼到绝境了,红着脸张嘴。 可往往叫出口的结果更惨,风嘉的手段会更激烈。 到后来,次数多了,这招明显不管用,林书会用手指不留情的戳他,疼是吧?很疼是吧?!!! 在泉水里泡澡,林书趴在风嘉身上,他已经没有力气了,被逼着身寸到没东西可身寸,他觉得大白天都看到星星了。 过度放纵什么的真是要不得啊! 风嘉在水下按揉着他的腰,荷花飘到两人周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放,淡淡的清香弥漫在空气里。 第67章 番外二 风峰高中,林铭刚刚初一…… 已经成长为一个高大阳光帅气少年的风峰在学校一直是所有人的焦点,所有荣誉加身,深厚的财力背景,学生会会长,一路跳级,老师眼里的宝,男同学嫉妒的对象,令女同学春心萌动的白马王子。 虽然这个白马王子年纪比她们小了不止几岁,可光看身形完全看不出年龄上的差距,也只有那张白净的脸还没有彻底变的有棱有角。 晚上被老师临时布置的竞赛题目拦住了脚步,不仅要自己做完,还要给所有竞赛班里的学生讲解完毕才能回家。 眼看着回家已经快到7点,风峰进屋之前,偷偷摸摸的将鞋脱了,试图让自己的存在感降的越低越好。 屋里静悄悄的,玄关的鞋柜里所有人的拖鞋都在,可饶是这样,风峰也不敢放松警惕。 二楼房间,掏出钥匙开门,打开一条缝隙,先看了两眼,确认床上没人之后,风峰推开门迈进去。 从门后迎面而来的一只拳头瞬间就到了眼前,风峰向后跳了一步躲开攻击,“别,铭,别打!” “你这个大骗子!” 风峰这一跳拉开了两个人的距离,林铭一个扫堂腿扫过去,风峰无奈又往后退了一步。 “是哥哥不对,乖,一会儿给你补偿,别打了。” “先赢了我再说吧!” 林铭气的不轻,坚决不松口,誓要一站到底! 叹了口气,风峰将书包扔在一边,开始跟林铭周旋。 林铭虽然也跟着五兄弟训练,可惜他年纪小,学的又晚,五兄弟教给他的都是些风峰嚼烂的招数套路。 风峰的天分在所有方面都发挥得淋漓尽致,以至于在闲时被五兄弟拉去青少年搏击大赛,拿奖杯已经是他玩腻了失去兴趣的东西。 所以,平时跟林铭对手的时候,他都会放放水,因为从第一次林铭看风峰跟自己对打就像是在喝凉水,下棋时那么轻松的时候,气的他一屁股坐在地上哭。 他小,全家人都宠着,性格上有点任性,也促成了他纯真不知世事的善良的心。 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笑就笑想哭就哭。 当时他那一哭,可让风峰好一顿割地赔款,包括晚上陪聊,陪玩,陪睡。 现在两个人做对手,就算早一步料到林铭会出什么招数,风峰也要装作“哦,真是出其不意!” 心累身更累! 风峰一步步引导着他往床边去,林铭看到床,顿时警铃大作,及时收了手,可惜晚了,风峰想做的事情,没有做不到的。 被人压在床上,林铭气呼呼的咬他的肩膀。 “乖,临时有点事,不生气了。” “我等了你三个小时,三个小时!” 额头抵着额头,风峰轻啄了下他的脸颊,“乖,不气了,下次一定先打电话回来。” “哼,都是爸爸不好,什么儿子要穷养,连手机都不给你,害的每次你遇到事情我都不知道还在家傻等。” 林铭抱着他,把头埋在风峰胸口,撒娇,“哥……哥……哥……” 林铭越来越漂亮了,一头黄毛金色飘扬,大眼睛蓝汪汪的,脸蛋稍微有点婴儿肥,身材比较瘦削,就像漫画里出来美少年。 家里除了林书所有人都对他没有免疫力,风嘉对这个小儿子可不向大儿子那么严厉,完全是捧在手心里,要什么给什么,他有这个财力,想怎么宠就怎么宠。 李桂跟林左强更是发挥了隔代亲的爷爷奶奶的爱,那是捧在手里怕丢了,含在嘴里怕化了,风峰更不用说,从小就对这个弟弟有着不同于其他哥哥对弟弟的感情。 所以全家人,林铭最怕的就是林书,小爸一瞪眼,语气一冷淡他就乖乖的怂了。 林书可不惯着他,每次犯了错误,泪眼蒙蒙的大眼睛对谁的好使,偏对林书不管用。 考试考得不好,想要签字? 先把屁股洗干净,等着挨两下再说吧! 家长会更不比说,谁去都不行,只有小爸自己能去,回来,一等老师告状他在班级里因为什么事捣蛋了,把人小姑娘弄哭了,上体育又调皮了等等等等丰功伟绩,回来就等着一顿竹笋炒肉吧。 所以,他这一撒娇,风峰顿时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哥,这次英文考试我又……又……” …………不及格………… 风峰一头黑线,林铭空长了一副外国人的表皮,内里完完全全是一个国人,而且相当爱国,英文考试从小到大几乎没有及格的时候。 当初上学的时候,他就不愿意去,他长得跟其他人不一样,小朋友都瞧他,老师也会问好多问题,小时候就厌学过,长大了这种情况也没有好转。 曾经也找过家教,光是英文家教就请了好多个,可他的调皮吓走了好几个外国美女,而很man的man又能吓跑他。 平常风峰担任他的家教时,这种情况会好点,风峰上高中之后时间紧了,各种活动,各种竞赛多了,陪他的时间就少了,因为这件事,林铭没少发脾气。 可是没有用,被林书教训了几次之后,小家伙开始学着蔫儿坏,当着你的面不给你找事,背地里没少干让人头疼的事情。 每次林书气急了要打他的时候,全家人都拦着,所以林书再教训他,会攒着一起,挑个家里没人,只有他爷俩的时候再打,打一顿能让林铭老实好长一段时间。 “哥,你要救救我……”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考试卷子上要签字,这个时候,林铭就求着风峰了。 模仿大人签字……风峰只是练习了两遍之后就能模仿的惟妙惟肖。 “拿出来吧。” 两个人磨磨蹭蹭的弄虚作假完毕,林铭搂着风峰的脖子给了他一个吻,“哈哈,哥哥真是太帅了。” 转头将风峰扔在地上的书包捡起来,“哥,我帮你拿作业吧……” 刚打开书包,几张粉红色的信封从缝隙里面掉了出来。 林铭瞪大了眼睛,蓝色的大眼睛不可置信的看着那些飘着淡淡香气的“情书”。 “这……这……” 风峰急忙捡起来,打哈哈,“这个也不知道是谁放在我包里的,也不打声招呼,呵呵,呵呵。” 晚上大人都回家之后,就发现两个孩子之前的气氛有点诡异,平时吃饭林铭都要缠着风峰,不仅不好好吃饭,还要在饭桌上讲笑话,讲学校,最唠叨的就是他。 可是今天,他异常沉默,乖乖的吃饭,不仅自己吃,就连林书夹给他最不喜欢的香菇都吃进去了。 “咳,我吃饱了,我先回房了。” 风峰放下筷子,上楼,林铭低头吃饭。 两个孩子闹矛盾了? 林书饶有兴趣的看着这诡异的气氛,这样下去也不错,让两个孩子之间拉开距离,不要过于亲密,他们毕竟是兄弟。 吃完饭,林铭陪着林左强一起看电视,李桂切了他最喜欢的水果放在桌子上,也没有引起他的注意。 看着林铭的模样,风嘉,林书进了风峰的房间,这天晚上,林家发生了一些大事。 “什么?要出国?” 林铭本来低着头看林书给他布置的英文背诵短篇,听到声音也抬起头来,愣愣的表情有点摸不清情况。 李桂皱了皱眉,“出国干什么,让孩子自己去那么远的地方,多不放心。” “妈,男孩子没关系,就应该出去历练历练。” 林书倒是不以为意,他还想借着这个机会彻底的把两个孩子分开。 只是平时对林铭宠爱有加的风嘉竟然也同意,这让他有点意外,把风峰送走,不就等于断了林铭的念想么,他平时把小儿子捧在手心里怎么这次这么痛快? “那小风怎么说?” “他愿意去,而且将来家里的财产没有他的份儿,不想办法养活自己他就会饿死。” 所有人的眼神都瞄向林铭,因为一般他受委屈的时候,蓝色大眼睛绝对会流泪,哭对他来说是一种在正常不过的发泄方式。 可是这次没有,他只是又低下头继续看书。 晚上睡觉前,林书还不放心的从门缝里往外看。 风嘉一把把人抱起来,走向床边,“别操心,他也应该直到自己想要什么了。” 林书不放心,“别弄我,我觉得小铭不太对劲,他不是个会掩藏情绪的孩子,听到要把风峰送走这么大的事,竟然是这个反应,太奇怪了,我担心他会做出什么事来。” “天大的事,有小风,你别操心。” 听到这话,林书伸手扯风嘉的脸,“你还敢说,当初我说要送林铭去寄宿学校,他们的感情那么好,已经远远超过普通兄弟了!” “喜欢就在一起,何况他们又没有血缘关系。” “你给我闭嘴,我不准他们在一起,他们在一个户口本上,他们就是兄弟!” “恩,这正好,比结婚那一纸契约好多了,连迁户口都省了。” “不行!我说不行就是不行!他们一定要分开!…………呜呜……呜……” 房间的灯已经关了,林铭躺在床上,透过没拉窗帘的玻璃看向天空,他从小就在哥哥的照顾下长大,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哥哥会属于别人。 那是情书,他知道,他在班级里也会收到,可是他从来没有把那东西当回事,而且没有一次带回家来。 他的哥哥,那是他的,如果给了别人,是不是哥哥也会给别人冲牛奶,陪别人睡觉,帮别人洗澡? 林铭觉得有点困惑,他不想这样,可是小爸整天说他们是兄弟,将来就应该自己过自己的,娶妻生子什么的…… 可是他不想娶妻生子,跟一个不认识的人结婚,还不如一辈子守在哥哥身边。 翻了个身,烦躁的用手拨弄着床上一个毛绒鸭子,用力的捏住鸭子的嘴,“我不想让哥哥走,可是小爸说我太任性了,我应该学着长大,不能再依赖哥哥。” 这一晚上林铭失眠了,这是他长这么大第一次失眠。 作者有话要说:晚上还有一更,没想到这章没写完,晚上再发,然后就完结啦~ 第68章 番外三 天未亮,窗帘紧闭的房间,风峰翻了个身,突然摸到身边有个滑溜溜的物体。 手感细腻,摸上去感觉不错,习惯性的将人搂进怀里,又睡过去了。 林铭在他怀里晃晃脑袋,老实的窝进风峰怀里,还是这里最舒服,一晚上没睡的他,没一会儿就进入梦乡。 淡香的沐浴露味道萦绕在鼻间,在闹钟还差两分钟到6点的时候,风峰睁开了眼睛,紧了紧怀里的手臂。 他一动,怀里人却紧跟着贴上来。 赤/裸的贴在风峰身上,林铭无意识的哼了两声。 抚了抚额头,大早上风峰就叹了口气,拍拍他的小屁股,“怎么又过来了,不生气了?” 林铭把头埋进他的胸口,张嘴咬了不该咬的地方,疼的风峰倒吸一口凉气,“嘶……” “哼,我不让你去。” 闭着眼睛,皱鼻子,林铭又开始任性。 “乖,哥哥不在,要好好照顾自己,别动不动就哭,也别再调皮,没人给你擦屁股,小爸可不会轻饶了你。” “不行,就不让你走,你走了,小爸肯定三天一小打,五天一大打,我会被他打死的,你都不管吗?” 林铭翘起一条腿撘在风峰身上,整个人都贴的他死死的。 伸手在他腰上搔了两下,林铭笑着躲,把腿收了回去。 “别闹,想我了,可以给我打电话,放假的时候我会回来看你的。” 林铭顿时嚎啕大哭,撒泼耍赖,打滚卖萌,哭着喊着不让风峰离开。 掰过他的脸,在他唇上咬了一口,风峰搂住他滑溜纤细的腰,“乖乖长大,等我回来。” 风峰出国这件事很快就定了下来,学校开始办理手续,在出国之前的一段时间里,风峰不上课专门在家陪林铭。 两个孩子逛游乐场,去滑雪,逛街买吃的,打电玩,在电脑上玩对战联盟,恨不得每时每刻都腻在一起。 风峰要走,林铭特别珍惜有他陪着的日子,不再闹脾气,依赖着风峰。 可是快乐的日子随着离别的到来越来越短,林铭也越来越压抑,晚上睡觉都死死的搂着风峰,有天晚上甚至在他怀里被噩梦吓哭。 于是,风峰抱着他,跟他细细规划着未来,承诺他想要的一切事情。 世上不如意者十之*,飞往米国的航班在周末上午8点准时起飞,从早上醒过来,林铭就不见踪影。 收拾好的行李被装上车,风嘉开车送他,众人在机场嘱咐他护照要带好了,钱包放在上衣内侧,行李已经先送过去安检了,到了那边安顿好了要打电话有什么事情一定不能瞒着家里…… 风峰心不在焉的听着,眼神却逡巡着机场,忙忙碌碌的机场大厅,分别的恋人,送别的亲人,等待回归的家人,久违的朋友,形形色色的人中偏偏没有他想看见的那个人。 风嘉递给他一部新手机,“里面有家里的电话号码,一个月的话费不准超过三千,超了的话,多余的话费自己交。” “谢谢爸。” “从r市前往米国xxx的旅客请注意,您所搭乘的cxxxx班机现在开始登机,请由第dxx号登机闸口登机,谢谢……” 再次转了一圈,风峰笑了,见不到也好。 “我走了,爷爷,奶奶,爸,你们都回去吧,小爸,小铭还是个孩子,别对他那么严厉。” 林书点头,“他要是有你一半好,我肯定把他当宝。” 机场外围,林铭看着手腕上的手表,双手紧扒在机场的铁丝网上,看着跑道上正在滑行准备起飞的飞机。 飞机刚一动,林铭就开闸泄洪,哭着扯着嗓子大喊。 “哥……我不想让你走……你别走……哥……” 风峰走了之后,每天晚上林铭都占据着风峰的房间,他也学乖了,每天跟风峰打完电话之后,自己就去写作业,就连最讨厌的英语不用林书催也努力的去学。 后来风峰在米国的学习生活上了正轨,他变得很忙,两个人做不到每天一个电话,一个电话两三个小时。 林铭每天固定的时间会守在电话旁边,没有电话他也会等上两三个小时,守完了确定风峰晚上不会打过来才上楼睡觉。 无论你愿不愿意,日子还是要过,时间照样流淌。 林铭成绩越来越好,考试的卷子再也不用偷偷摸摸的找风峰签字,家长会上,老师开始表扬。 可所有人都看得出来林铭不快乐,他是乖了,可是失去了他这个年纪原本应该有的活泼,朝气蓬勃。 风峰走的第一个暑假,林铭正式进入青春期,身条抽高,脸上的婴儿肥消失了,声音开始变得沙哑,生理特征开始显现,人也开始叛逆。 夜不归宿,跟同学逃课,打球,混夜店。 风峰走的时候没有去送,暑假回来的时候,林铭也没有去接。 直到风峰回家,在夜店里找到了他那个正捧着另一个小男生啃得不亦说乎的弟弟。 外表与其他人的不同,让林铭走到哪儿都是一个闪光点,白皙的皮肤,金色的头发,天蓝的眼眸,深刻的五官,玩得开的性格,让林铭在夜店很混得开。 风峰上前一脚将两个人分开,他那一脚可没留情,将小男生当场踹出了老远,趴在地上再也站不起来。 突如其来的事故让所有人都愣了,震耳欲聋的音乐还在响,风峰将人倒抗在肩膀上,半年来,他变得更加强壮,扛着一个人毫不费力。 一出店门,风峰在他屁股上狠狠地打了一巴掌,“一时间看不到你就出来给我惹事,脸不肥了,胆子倒是肥了。” 林铭咬着牙在他肩膀上不吭声,虽然他肚子被风峰的肩胛骨磕的很难受,屁股也很疼,但他有骨气! 回到家,林书的睡衣松垮垮系在腰上,从房间里探头出来看着两个孩子上楼,房间里伸出一只手,将他拖回去,“别看了,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不会再闹事了,来……我们继续……” 将人扔在床上,风峰解开两颗衣扣,一把拉住撅着屁股往前爬着逃走的林铭。 “不是很厉害吗?吻得挺逼真啊,那人是谁?你同学?” 林铭转身给了他一拳,却被风峰抓在手心里,“我才走了多久,就耐不住寂寞了?” 林铭脸通红的瞪着风峰,下唇都被他咬的发紫。 “闹脾气不说话是吗?” 风峰直接将人翻了过去,解开他的腰带,扒/下裤子将人按在自己腿上,一巴掌就招呼上去了。 他是真的生气了,宽大的手掌扇下去造成了巨大的声响,打的林铭一愣,眼泪瞬间盈满了眼眶,可他就是忍着不掉。 “给我说话!” 巴掌接二连三的招呼,直到将白嫩的屁股打的红彤彤才罢手,将人扶起来,看着他那张哭的乱七八糟的脸,风峰就一阵心烦。 “还有脸哭,不能自己负责的事情就别做!” 林铭揪着他的衣领,想努力的看清,可眼泪实在止不住,迷迷蒙蒙的让他看不清。 风峰抽了几张纸巾给他擦眼泪,搓鼻涕。 “不准哭,给我憋回去!” 林铭趴在他肩头,搂着他的脖子仍旧不说话,委屈的吸吸鼻子。 打也打过了,气也消了,风峰伸手揉他的脑袋,“告诉哥哥,怎么想的,一定要我回来你才肯老老实实的是吗?谁给你出的主意,说!” 林铭反射性的一缩脖子,风峰就知道自己猜对了,他的弟弟,那么善良,怎么会这么叛逆,一定是有人给他出了馊主意,要引起大人的注意。 “臭小子们,让我知道是谁,非扒/了他们的皮!” 两个人搂在一起,没一会儿,林铭就睡了过去。 将人放在床上,一时冲动的打了他,还要劳心劳力的给他买药抹药膏,真是上辈子欠了他的。 早晨,风峰是被憋醒的,林铭趴在他胸口,伸手捏他的鼻子。 “哥,你真的回来啦?” 那惊喜的语气像是刚发现他似的。 风峰揉揉他的头顶,“你以为昨晚打你的是谁,我告诉你,下次再听你那些狐朋狗友的乱七八糟的话,就不止这么简单的惩罚,听见没有!” “我不,你要是还那么久不回来也不给我打电话我还要出……” 声音越来越小,风峰的眼神像是要活吃了他似的。 “知……知道了,以后不敢了。” 委屈的小模样就差对手指了。 摩擦着他的唇,风峰脑子里全是昨晚看到他跟另一个人亲吻的画面,一把拉下他的头,用力的亲了上去。 林铭被亲的晕乎乎的,还在那儿傻乐,这招虽然损了点儿,但是效果是显而易见的,不仅人回来了,心也回来了。 风峰飞快的在电脑上敲着字,他真的很忙,林铭在他身后的地毯上踢踢腿,屁股好痛…… 翻来覆去的在床上不闲着,风峰扔过来一只手机,“玩游戏,老实点。” 果然手机扔过去之后,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过后,没有再听见林铭其他“捉妖”声。 风峰没有在家待多久,他还有事要回去处理,走的那天,林铭大方的在机场里抱着他,对林书皱起的眉头视而不见,“哥,你要早点回来。” 林书上前就要拉开他们俩,却被风嘉拦住了,“别做招人恨的封建大家长。” “……” 飞机起飞之前,坐在座位上,风峰掏出手机,打开相册,差点儿流了鼻血。 林铭在他相册里留下了各种露屁股照,红彤彤的屁股,各种各样的角度,还有趴在床上姿势别扭回头看的,那小眼神活生生的要憋死他呀! 白白细细的胳膊,胸前粉嫩的颜色,还有那隐约露出的毛发,都让风峰看的热血沸腾。 之前小家伙还没有发育,哪怕光溜溜的抱着他,风峰都没有感觉,可小家伙现在已经青春期了,该有的都有。 还有一张是嘴唇到脖子的照片,照片里薄唇中伸出半截小红舌头斜挑在上唇上,脖子上喉结也一清二楚,优美的曲线,挑衅的动作…… 风峰一巴掌拍下那个不安分的东西,小声的骂道,“别让一个小鬼弄到丢了脸。” 虽然这么说,可还是忍不住的翻着相册往下看。 两条细长的腿,勾起来圆润的脚趾,小巧的让人恨不得握在手里。 一张睁着蓝眼睛的大脸,往下可以看到尖下巴,扁平的胸膛,那小巧的物件儿,跟白皙的脚背。 这张俯拍的照片瞬间让风峰握紧了旁边的扶手,咬牙切齿的骂,这个妖精! 风峰这一路让林铭闹得心神不宁,下了飞机的第一件事就是去了厕所,完事儿气急败坏的给林铭打电话。 林铭下巴一仰,“哼,让哥哥知道知道我的厉害!” 作者有话要说:番外完结……撒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