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香花》 序 木香花 什么是木香花?那是一种攀爬在墙上的小白花,一簇一簇的。它在最炎热的时候开放,它的香味淡淡的,但却能充满整个房间。 很久很久以前,在一个处处是鸟语花香的庭院里,我第一次看见它,我被它的花香所吸引,被它的小巧与洁白所震撼,于是,它成了我唯一爱上的花。罂粟的魔力都无法与它相比拟。 我整日仰头傻傻的看着它,嗅着它,像是有了它,这世界就是极其美丽和安静的;我在它的裙摆下翩翩起舞,我似乎可以看到它的气息,一缕一缕的,我带着它,它牵着我,我们是最幸福的舞伴…… 我们是最短暂的爱人,因为它突然就凭空消失了,虽然确切的说凭空消失的是我。可是我还是想不通为什么就再也没碰见过它:它是那么的普通,它的生命是那样的顽强,为什么,我竟然再没机会见到它? 整整十年,我一直都在寻找它,为了它寻遍所有可能的地方。而就在我放弃去寻找它的时候,它找到了我。 我摊开右手,那朵熟悉的小白花被风轻轻的送到了我的手上,熟悉的清香柔柔的触摸着我,而我却迷惘了:为什么这么洁白小巧的花会从对岸的虹州飞来?为什么会是那个繁华的地方?难道真的是命运的安排,无论我如何的逃避,可是命运却始终在这里等着我,直到有一个能停住我犹豫的脚步的理由? 中原大地分为六州:位于最北方的北州,最南方的柳州、清州,西方的黎州、籽州,位于腹心的虹州。虹州是六州之首,不仅仅是因为它的地理位置,更大的原因是万人敬仰和敬重的武林盟主云玥琅的府邸在那里,它所洋溢的威望像是一个巨大的结界保护着虹州,并向四周散发着荣耀和光芒。 我始终不愿意去那里,虽然我怀念那里熟悉的姓名,但是我真的很害怕,那里将会是我生命的终点,我真的不想这一天的到来。可是我的命不属于我,它属于赐予我生命的人,它属于那个让无数人疯狂的古老的传说…… 《木香花》序 木香花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一章 旧识拜帖 “呦——这位公子,买盒胭脂送给心爱的姑娘吧!” 闻声,我没忍住,笑了。 停住脚,调好表情,转过身,用一双清澈无比的,充满童真的眼睛微皱着眉头,看着满脸抹着厚厚脂粉的大娘,慢声细语的问:“你是叫我?” “呵——”大娘显然被我的眼睛吓了一跳,脸上的脂粉都掉了一层,回:“这位公子,你长得可太清呼了!” 心中又是一笑,我仔细打量她:丰韵的身形,中等身高,白色上衣,艳红色长裙,裙摆处绣着一朵深红色半开的牡丹。 这么巧?我安静的看着她。 大娘突然想起了正事还没干,于是问道:“要不要买盒胭脂送给姑娘啊?大娘这儿的胭脂可好了,你看看,大娘我就是活招牌!” 胭脂?我随着她的视线看去,那是一个和裙子同色的红色木盒,巴掌大,雕刻得简单而显得有些粗糙,可是谁又能知道,这是一把锻造多日、锋利无比的刻刀一笔完成,刀下收放自如、游刃有余。 “噢,这样啊,”收起手中手指长的檀木小折扇,我眉头紧皱的说:“我出来的时候娘没给我钱,大娘,我还是不买了,不影响你做生意了,我走了。”说完便抬起脚朝前面走去。 “等一等——”大娘一脸感动的望着我,似乎她老早就跑没的慈爱一下子又回来了。 她抄起那盒镇家之宝“小脸儿红”牌胭脂,拉住我,一把塞到了我的手中,郑重其事、苦口婆心地说道:“孩子啊!拿着!回家给你娘擦上!你娘生了个好儿子啊!”还没说完,大娘的眼睛就通红了。 我的心里一片平静,但突然的,被激起一道涟漪,握住胭脂盒的手收紧。 “大娘,这不好吧。” 大娘别过头,不忍心再看面前这个看似童真的可人儿,自个儿抹着泪道:“孩子你走吧!” “那,大娘,谢谢,我走了。”我握住“小脸儿红”,又看了大娘一眼,点点头,从她的面前走过。 “走——走吧——”大娘泪如雨下,哭声震天动地,泪水和着脸上的脂粉,不一会儿,地上便堆起了**子。 走出了大娘的视线,我停下脚步,再次看向手中的胭脂盒。 是生,是死? 生死有命,却也由我。 我是谁? 落尽残红始吐芳, 佳名唤作百花王。 牡丹,牡丹, 是生,是死? 你很快就会知道。 轻叹口气,收起胭脂盒,我摇摇头,继续往前走。 …… “挂红绸,点红灯,放鞭炮,迎新娘,郎才女貌天作合,夫妻和睦共偕老。” “哈哈哈哈——说得好!” 云府的总管纪中乐得眉开眼笑,吩咐下人道:“带这个可爱的小姑娘去大厅领个红包,顺便送些礼品给小姑娘带回去。” “是!” 纪中抬头望着云玥琅亲笔写的“云府”两个字,满眼尽是喜悦之情,捋着下巴上半寸来长的短须,感慨:时间过得可真快!当年巴掌大的小孩竟然要娶妻生子了,我们云府在武林中的地位从此也更高了一层!真是欣慰啊。 “西山派黄掌门到——” “黄掌门!您来了,来,这边请。” “给黄掌门引路。” “是!” “公子是?” 对上纪中的视线,我微微一笑,从袖口取出一个拜帖,递给他。 待他看清拜帖后,明显一惊,过了半天,才回我:“公子稍等,在下去去就回。” “好。” 云府的院落在虹州的州府燕城不算是富丽堂皇,整个建筑风格庄重肃穆,尚朴去华,这从云府的正门就可以看出:黑漆的大门,宽而高,整个门面只有精雕的门环修饰。当然,今天的云府一改风格,张灯结彩,喜庆十足的告示人们:府内正举办婚宴。 婚宴?差点儿没忍住,又要笑出声来。 “落轿——” 寻声看去,一个素淡却考究的轿子停稳,同样朴素装扮的随从把帘子拉开,一位身着素衣、身材中等的中年男子从轿中走出,整理好衣衫后拾阶而上。 “闻人庄主您来了,快请。”云府的二总管石群暂时接替纪中,从院中走出,一眼便瞧见了走来的闻思山庄的庄主闻人思。 “石总管好久不见,有劳。”闻人思举手回礼。 “这位是?”闻人思路过我的身旁,停了下来,询问石群。 我转过头,淡淡一笑,抱拳:“闻人庄主,久仰。晚辈水曦晗。” “水姓?倒是不多见。”闻人思看似随口一提,冲我点点头,走过时又摇摇头。 “水姓确实不多见,我们已故的夫人也是水氏族人。” 我望向快步走出的纪中,目中含笑。 “水公子,久等了,请跟我来。” “麻烦了,纪总管。” “纪总管,不着急,也顺便带着我和家弟一起。” 清冷的声音出现在耳畔,声音不高不低,却深入人心。我朝他望去:高,瘦,身材笔直,面容清秀。一袭清凉的淡蓝色长衫,也许是长途赶路,身上还覆着一件薄的及地披风。 见我看他,他也看着我,目光深邃得有如无底之洞。 从他的身后走出一个不过四、五岁的小男孩,和他作同一打扮,就连颜色和料子都是极为相似,见我看他,也同样望着我,不同的是目光中充满了好奇和愉悦。 “唐公子,您一路辛苦了。这位是二公子?”纪中见是唐府的公子,礼数周全的迎上。 “正是二弟唐圣元。” “纪总管有礼了,初次见面,我叫唐圣元。”小男孩回了个礼,嘴里念叨的极为可爱。 “初次见面,唐二公子小小年纪却彰显大家之范。”纪中看着唐圣元,眉眼中全是慈爱的笑。 “你好,我叫唐翎书,不知公子怎么称呼?” 又没忍住,我低头一笑,抬起头,看着他的眼睛,回道:“水曦晗。” 他明显愣了一下。 我会意,解释道:“流水晨曦天将明。” 他点点头,眉头却还微皱着。 唐圣元一脸惊讶的望着我,听到我的解释后突然冲我一笑,不知是不是错觉,我竟然看到了丁点儿的狡黠之意。 身后赶来两个随从,接过唐翎书和唐圣元身上的披风。 这两人走的,竟比自己的队伍快?我默默想到。 “两位唐公子,水公子,这边请。” 纪中在前面带路,唐圣元一脸欣喜,紧跟其后,唐翎书和我并排,他们的随从走在最后。 一路无话,我悄悄放慢步伐,奈何唐翎书不知是否有意,竟和我始终步伐一致。明明腿长差距很大,这符合逻辑吗?我解释不了。 云府的建筑不张扬,但是园子不小,毕竟这是武林盟主云玥琅的府邸。 走了一会儿,纪中突然停下,招手一旁候着的几名侍女,和唐翎书说:“唐公子,过了前面这个门就是客厅,厢房也已备好。时辰还未到,两位公子先稍作休息。纪某继续给水公子引路。” “水公子,这边请。” 我见唐翎书看着我,朝他点头告辞,也看了唐圣元一眼,后者又是一脸好奇的望着我。 在纪中的引领下,又在园子里绕了一会儿,进入一处幽深的庭院。 细细打量,像是一处书房所在。纪中走进门前,轻叩,只停了一下,便推开门,看向我,说:“水公子,请。” 我点点头,刚走入,门便被纪中在外轻轻关上。 果然是书房,几排书架立在远处,隐隐的,可以闻到纸和墨的香味儿。 书桌倒是离得不远,我走近,桌上除了笔墨砚和一张写了一半古诗的纸之外,还有两封拜帖,一封是自己交给纪中的,另一封,想必就是曾经留在云府的。 “自从家母去世之后,水氏族人便重新隐居,并和云府约定,如果有一天,水氏族人回来,便以这封特殊制作的拜帖作为信物。” 我停在桌前静静的听着,并不急于看向说话的人,因为我能听出来,他正慢慢朝我走来。 “拜帖我已比对过,完全一致。不知姑娘如何称呼?” 真不礼貌,明明我今天穿的是男装。面色有些冷,但我还是稍微堆笑,转过身,看向身边的他:个子真高,和唐翎书一样,都需要我仰视去看他们;面相冰冷,身着深蓝色长袍;虽然长的棱角分明、异常英俊,可是身上总有一种说不出的寒冷,让人会无意识的避而远之。眼睛也深邃,甚至有些阴冷,任谁都不敢多看一眼,害怕一个不小心,就被吸出了颤抖的灵魂。可我却不怕,就那么坦然的看着他。 “水曦晗。”我回道。 他对我的名字并不在意,绕过我,走到桌前坐下,抬头看着我说:“我是云清麟。告诉我,你此次前来,所为何事?” 不着急回答,我挑了一个靠窗户的椅子坐下,回他:“我需要在贵府拥有一个身份,并借住一段时间。至于做什么,在不影响云家的前提下,携拜帖之人可以选择不回答为什么、做什么这样的问题。” 距离不近,却依旧能感觉到他那扎在我脸上的目光。 书房的角落里摆着一架滴水时钟,此时房间静悄悄,只听到水滴的滴答滴答声。 终于,他开口了:“如你所愿。” 我松了口气。 “这个时辰了,新郎官还不去换衣服?”我心情大好,开始套近乎。 他显然没兴趣和我聊这么深入的话题,直接起身,朝门口走去。 “对了,我可以参加你的喜宴不?我今天还没有吃饭。”我说的是实话。 又是安静,他的脚步慢了几步,打开门,留给我一句话:“当然可以,堂妹。” 我闻言一乐。 第二章 忆水阁院 书房不错。我环顾四周,想起了一句诗:书房藏典籍,学海是无涯。不知远处几排架子上藏了哪些好书? 听动静,纪总管还在外等着,我也起身,出门。 以免他纠结称呼,我先开口:“纪总管,以后就麻烦你和堂哥了。” 纪总管会意,回道:“水小姐客气了,请随我来,府内一直给水氏留着一处院落。” 我也会意,说:“云府有心了。谢谢。” 事实上,已故的水月夫人在云府只生活了八年左右的时间,没想到云玥琅这么有情有义,仅守着一封拜帖,就特意给水氏留了一处专属的所在,这让我有些意外。不过,云府的崛起少不了古老神秘的水氏家族的支持,按照这个想法,也算是能说得通。 几个曲折迂回,很快就到了。院子占地不大,却有三层楼高,像是阁楼,四面开窗,却只有一面栏杆回廊,应该是特意为居住所设计。门上挂着一块“上善若水”的牌匾,建筑风格上看不出很特别的地方。 今天云府宾客云集,这里只听到一丝的声音,看来,和书房一样,这一片应该是云府最安静的角落。但是角落并不意味着容易被入侵。云府戒备森严,这是武林盟主的府邸,是武林至尊的所在。回忆一路过来的路线,根据历来习惯,不远处,应该有至少两个暗哨。 “水小姐,这里是忆水阁,院中准备了些日常所用,如果有其他需要,请和我讲。一会儿有婢女来请你参加喜宴。” “好,谢谢。” 纪总管又问:“不知对贴身婢女,有什么要求吗?” 这么体贴?我想了想,回:“纪总管有心了,如果可以的话,我要两名,一位乖巧,一位机灵。” “应该的,那水小姐先稍事休息。” 看着纪总管顺着原路回去,我才发现,这院子外,只修了这一条路。四周高树林立,环绕着忆水阁。仔细一看,均是合欢树,水氏又称其为棔夜树,是水月夫人所爱。 “只有一条路。”我默念着,走进院中。 两米高的围墙,园中简单的只有青草和青砖。角落里有一口井,井边的木桶色泽饱满深重,青砖虽干燥,青草却湿润,也许经常有人取这井里的水来浇这些草儿。 这是一个有人气的院子。 推开门,是古朴的客厅:两个主座,下面左右各摆着两把客椅。家具是线条简单的实木打造,数量少而精,这让面积不大的客厅反而显得空旷。主座背后墙面的左右两侧连接的皆是镂空的实木屏风,右边的屏风后是楼梯;左侧的屏风后,是一个走廊,可以看到不远处是后门。门是镂空的双开门,上面雕刻着春鸟叫早。走廊的墙面上,相隔不远点缀着几块木雕。 推开门,右侧是一排花架,上面摆着几个盆栽。 “花架不错,盆栽不够好看。”我摇摇头。 左侧是一个房间,打开门,是厨房。厨房很小,墙上打了几个木架,其中一个摆放着各式厨具,两个灶台上盖着盖子。麻雀虽小,除了生鲜和调料之外,也是一应俱全。窗户很大,全打开后,可以看到整个后院。 回到客厅,从右侧楼梯上楼,两个转弯后是开放的走廊,一旁是四个并排大小一致的房间。再继续往上,三楼是两间并排的房间。 最后挑了左边的那间。 站在房前的走廊,望着四周,一片棔夜树。这视野,真是没劲。 一个侍女从院外轻巧的走来,在楼下站定,一眼便望到了我。 “是水小姐吗?我叫白巧,以后就由我来服侍小姐。” 白巧?倒也算机灵。我点点头。 “水小姐,大公子让我给你拿了一套新衣,说是喜宴上穿,给你送上去?” 这个云清麟。 我挥手,白巧脸上一乐,抱着衣服走入客厅。 好在,衣服虽是女装,颜色也由白色换成粉红,风格却和我原本的男装一致:清新淡雅,点缀稍许梨花。连尺寸也是,惊人的合适。 “咱们府上有位车大娘,裁缝手艺精湛,尤其喜爱做些精致的夫人、小姐穿的衣服。好多府上的客人、官家都慕名想去拜会她。不过咱们车大娘也是位有性情的人,除了给老爷、两位公子做做衣服之外,闲下来了会特意按照不同的尺寸做些夫人、小姐的衣服,只要尺寸穿着正巧合适,谁都可以穿走。我还有一件车大娘做的衣裳呢!”白巧说得兴致很高。 “那我这身,是谁挑的?” 白巧两眼神采飞扬,回:“是大公子,他去车大娘的住处取喜服,正巧看到了一旁挂着的几件做好的衣服,只看了那么一眼,就指着小姐身上的这件对车大娘说‘这身我一同取了,家里来了位堂妹,穿着应该正合适。’这个场面,想想就觉得大公子特别帅气。” “想想?”我问。 白巧突然腼腆一笑,又回:“是大公子身边的喜乐告诉我的,那房间就他们三个人,不过喜乐说的有板有眼的。” 我淡淡一笑:云清麟的眼睛倒是名不虚传,遗传了水月夫人。 白巧绕着我转了一圈,说:“大公子真神了,没见过这么合身的衣服,竟像是特意给小姐定制的一样。” “只不过小姐的妆容淡了,再涂点儿胭脂就好了。” 胭脂?我想起了房间里的,换下衣服旁边放的小脸儿红。 “这个盒子看着不怎么样,里面颜色居然调的十分好看。” 闻声,我的心中又是一激,白巧小丫头,居然就真的跑进房间去找胭脂,于是很容易就看到了摆在外面的小脸儿红。 “我就说嘛,夫人小姐的房间里总会给摆着些胭脂水粉的。” 是生?是死? 我的命难道会在今天终结? 不可能。 “不过,配小姐的衣服却是艳了点儿,真是可惜了。”白巧闻了闻,觉得香味儿特别,又多闻了一口。 “白巧,就这样吧,淡淡的,挺好。” “那好吧。”听声音,白巧又找了一圈,才不情愿的走了出来。 “水小姐,时间不早了,咱们去参加喜宴吧。” “好。” 第三章 云程发轫 路过书房,静悄悄的。 沿着来时的路,到了和唐氏两公子分开的走廊。 欢乐畅快的乐器声清晰的从院内传出,身旁只有零星的宾客和我们一样,还在往院中赶去。 白巧从腰间取出一朵精致的绢丝红花,笑嘻嘻的把它别在头上。 我瞧了一眼,手艺真是不错。 继续往前。 主院的客厅比起忆水阁的,大的不是一点儿半点儿,俨然就像个小院子。今天应该是特意加了座椅,里三排外三排的,完全不觉得拥挤。宾客或坐着,或站着,难得有机会近距离接触江湖上各家各派最负盛名的人,都积极的攀谈着。 这里面最受欢迎的,或者确切的说最享受被簇拥的,当属北州北齐山庄的庄主甄展齐。甄展齐长得不错,高大挺拔,出生于地方上的世家,为人酷爱奢华。今日一身孔雀蓝精品绸缎,束袖交领长袍,领口和袖口镶着金丝暗纹边,手工精秀的腰带下垂着一块不小的玉佩。玉无疑是名玉,不过最有意思的是玉表面看似光滑,仔细一看,浅浅的绘着暗纹。很少有人发现这暗纹,更少有人看出暗纹的走势,因为晦涩难明。 这块玉出自雕刻世家李氏,玉佩上的暗纹是:饕餮纹。饕餮,龙的第五子,象征贪欲。 甄庄主侃侃而谈,身旁年轻的后辈们或欣喜、或仰慕、或认真的环绕着他,仔细一看,大多是小门派的子弟,也有一些是名门中不出名的弟子。离得不近,不过想必谈论的,又是各个派别的武功和心法吧。 和甄庄主相距不远处,坐着一位小眼淡眉,衣着上道骨仙风、神情目光中却饱含人间烟火的中年男子,稳稳当当的在和两位小辈讲话。这是玉苍派的掌门王义夫,虽在道法上造诣并不十分突出,然而他的江湖地位,却也不低,这其中,自是有原因的。 身旁一位小辈长相普通,中等身高,清瘦的体型,衣着得体,许是江湖上崛起的新秀,似乎对道法很有兴趣,不时问上几句。另一位小辈长相如月之皎洁,目光灵动,窄袖浅灰色长衫,外头还穿着一件薄透如蝉翼的外衫;他站在两位的一侧,安静的聆听。 我环视一周,并没有看到唐家的两位公子,可能还在厢房内休息。 宾客们大多三三两两的聚着,我仍站在外围,远远的看着他们。 “小姐,咱们要去女眷所在的内厅吗?”白巧问道。 我注意到远处的侍女开始引领男宾去宴席所在。 于是摇摇头,说:“不用,我们直接去宴席,吉时快到了。” “好嘞!”白巧难掩兴奋,带着我绕过人群,寻了一个花园小路,直通婚礼所在。 正走着,身后响起两串脚步声,步伐快速,渐行渐近,伴着银铃的清脆响声。 一旁的白巧闻声皱起眉头。 突然,肩头一个撞击,一身鹅黄色打扮的女子毫无停顿的走过。紧接着,一位身材稍显修长,身着翠绿色襦裙半臂装的丫鬟走过,稍稍欠了身,便抬脚跟上。 鹅黄色女子的力气可不小,我回忆着。 “小姐,你别在意,走在前面的是柳州潘府的大小姐,她脾气性格就是这样,一双眼睛长天上去了。后面跟着的是潘小姐最宠爱的丫头于瑶,俩人性格相仿,也是极为合拍。”白巧很有经验的说道。 原来是柳州的潘语辰。虽然她在眼前匆匆而过,我却也看清楚了:她身材娇小,长相明艳可人,峨眉凤眼,眼角一颗小巧的美人痣。半绾发髻,装饰着各式精美的银饰。一身鹅黄色的打扮:窄袖交领单色长衣打底,袖口和领口绣着柳叶花纹;外面一件宽袖宽领外衣,袖口、领口皆短一寸;腰上束着两层腰带,底层三寸多宽,和衣服同色,外层两寸多宽,和袖口的柳叶花纹一致。鞋是白底黄布,藏于裙下。 我点点头。 “时辰不早了,小姐,这边。”白巧说。 沿着小路,几个曲折后看到宴席的所在,有种豁然开朗的感慨。 院子很大,院中摆了三十几个圆桌,一个圆桌上至少可以坐十人,却还可以空出十人宽的走道。 唐翎书和唐圣元两兄弟已经入座,皆换了一身稍微明亮颜色的礼服。二人喝着茶水,不时交谈。 白巧把我领到宴席的主桌,背靠着邻桌唐家兄弟的位置。这倒让我受宠若惊。 唐翎书转过身看看我,淡淡一笑。 江湖人豁达,男女可一同入席,可同桌。 刚落座,一道目光将我锁住。 白巧抿嘴笑,小声跟我说:“潘小姐这个人,就是看不惯别人比她好。水月夫人不在了之后,宴席的主桌上就几乎见不到女眷,没想到大公子这么看重小姐,真是太有魄力,有情有义。” 随着宾客陆续入座,好多视线都落到我的身上,一些窃窃私语声相继传来。有情有义?把我安排在主桌,我看云清麟是别有用心,存心和我过不去吧? “水姑娘?”声音清澈谦和。 “云二公子?叫我曦晗就好。”我抬头看:明眸皓齿,眉目如画,正是江湖上貌胜美人的云府二公子云翊磊。 “正是翊磊。”云翊磊行了见面礼,在我右手边坐下。 见我手中拿着茶杯,云翊磊突然说道:“曦晗的手确实像水氏的手。” “哦?” “食指长,和中指长度近乎一致。”云翊磊将自己的左手举到我的眼前。 果然,他的手指比例和我的极为相似。 “这个特点,我还是第一次发现,”我看着他说,“你和云大公子一样,遗传了水月夫人的目光如炬。” 云翊磊闻言一笑:“曦晗过奖了。这个特点许多人都有,不过水氏族人几乎每人都是。” 还有容貌,也是像极了水月夫人,我在心里说。 “虽然过了多年,曦晗你才出现,不过云府和水氏始终是一家人,这里也是你的家,有什么需要尽管说。” 云翊磊不亏是书生气浓厚,礼仪道德深入内心,一番在我看来非常诚恳的话,他却说的再平常不过,让我感到了一丝的温馨。 我看了他一眼,说:“好的,我会的。” 云翊磊眼角一笑,倾城倾国吧,至少我是这么觉得的。 宾客皆入座。 我左边的位子和主座空着,从主座的一侧顺着看下来依次是:黎州闻思山庄庄主闻人思,礼部侍郎朱洛原,云府二公子云翊磊,我,空座,籽州唐府二当家唐郡阳,北州玉苍派掌门王义夫,北州北齐山庄庄主甄展齐,柳州潘府当家潘奕维。而我们均简单的见过礼。 一道脚步声轻轻的响起,如安静在鞘中的宝剑。余光中一抹红色衣摆出现,云清麟在我的左边坐下。 “云大公子,吉时将到,你还先来看我们这些老人,真是受宠若惊。”礼部侍郎朱洛原打笑说道。 “新郎迎客,这些婚礼的礼仪可不敢在朱叔的面前有懈怠。” “朱兄,瞧,又被云大公子找到机会‘恭维’你了。”闻人思呵呵一笑,他与朱洛原是多年的好友,和当今的武林盟主云玥琅曾在多处设立学费很少的私塾,因而和当时在虹州丰城渭县做县令的朱洛原相识,并逐渐相熟,三人成为了好友。 “麟儿,我看我们这些老相识都比不上你和朱兄的长少感情好。” 云清麟闻言起身,恭敬的施礼,说:“爹,您来了。” 我随着云清麟的视线望去,见到了听闻已久的云玥琅:儒雅却威严,英俊依旧,身材修长,只不过,眼角的皱纹和头上的白发却比在座的前辈们都要多。 见他看向我,我准备起身,他却抬起手让我继续坐着,朝我点点头。我只好坐着回了个简单的礼。瞧着他的眼神,竟什么也看不出。 “各位武林的同道,朋友们。”云玥琅看似寻常讲话的开口,却把声音传遍了整个宴席。 院子顿时安静下来,宾客们视线齐刷刷的看向站在桌前的武林盟主云玥琅。 “今日是犬子的大婚,非常高兴江湖上的朋友们能抽空前来助兴,云某在此有礼了。”云玥琅双手抱拳,对上众人的目光。 “来人——上酒——” 云玥琅的这一声发号施令,大概是用了不少的内力,这道话语在偌大的院子里激起了层层的波纹,几乎动荡了每个人的魂魄,桌上的器皿似乎都晃动起来,尤其是离他最近的几桌。 我纹丝不动的坐着,隔壁的云翊磊倒是看了我一眼,随即露出了一个微笑,被我的余光看到了。云清麟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水流虽被气流带动得有些波动,却也尽数落入杯中。 云玥琅令毕,从内院中走出了两队神气盎然的侍仆,每人手中的端盘上摆放着两个约两斤酒容量的酒壶,个个脚步轻盈,像是手中并无一物。这让在场的宾客叹为观止,大院内更加的安静了。 不一会儿,宾客们面前的酒杯已经斟满。 云玥琅举起酒杯道:“云某先敬各位一杯。各位请随意。” 众人见状皆举杯,大多数一饮而尽。 云玥琅放下酒杯,朝司仪看去。 司仪会意,指挥乐师将曲风一转,由喜庆变得温婉。 “吉时到,请新人入堂。” 众人的视线齐刷刷的看向院子的另一端:新娘——清州第一家乐家的千金乐臻乐小姐手托绣球缓缓走来。 云清麟却不急不缓的将手中的茶饮完,起身,走到桌旁铺着红毯的走道上,静静的看着新娘朝自己走近。 虽然乐臻头上顶着红盖头,可是却遮不了她身材婀娜,姿态娉婷,仪态万方。一时之间,赞扬之声不绝于耳。 “乐家的千金果真是倾国倾城啊!” “就是啊!就是那满山的珠宝也敌不过乐小姐的光彩夺目啊!” “这云家的大公子也是英姿飒爽,气宇非凡啊!” “真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啊!” 云清麟接过新娘手中的一段红绸,和她并肩站在礼台前。 “一拜天地——” 新娘刚直起腰,突然身体一晃,却也稳住了身形。身边负责服侍引导的侍女一愣,手上明显多用了些力量将她扶稳。 宾客们都瞧得仔细,但却不知其中是什么原因。 “二拜高堂——”司仪虽也是疑惑,却还是接着进行婚礼流程。 新娘又是一晃,转身的时候走了几步,才在侍女的帮助下站好位。正要行礼,突然一躬身,竟一口血呕在地上,随即人便浑身失去力量一般,坠倒在地上。 宾客皆哗然。 云清麟眉头一皱,上前将盖头掀开,看到乐臻的脸色已苍白无血色,气息有出无进,嘴角还留着一道血痕,血色发黑。 云玥琅和闻人思赶到乐臻的身前,将脉搏一把,两人对视了一眼,纵然他们早已阅历丰富,却还是一惊:新娘瞬间毙命。 座上不少人看懂了云玥琅的神情,惊讶异常,小声的探讨着,场面突然变得有些嘈杂混乱。 突然,我感觉到云清麟看向了我。 第四章 淬毒银针 他在怀疑我,我对上他的视线,回了一个莫名其妙的眼神。 当然是莫名其妙了,我心中一笑。 “是中毒。” “什么毒能这么快的致命?”闻人思不解,江湖上毒药种类很多,快速致命的也有,可是仅是吐血症状,身上并无其他表现特征的却闻所未闻。 云玥琅也想不通,眼睛快速扫过新娘的喜服,从外观上一时也看不出什么端倪。 两人又对视了一眼。云玥琅暂且把乐臻交给云清麟,对周围的宾客说:“抱歉各位,突然发生这样的事情,我很意外。” “看来今日婚礼要取消了,各位朋友的贺礼会悉数退回,好在大家也算是相聚一堂。此事云某会查明,给乐家、给犬子一个交代。云某就不留各位了。抱歉。” 虽然在武林盟主的府上发生突变让大家很震惊,但是云玥琅的威望却是二十年累积起来的。宾客们陆续和云玥琅等人告辞。 不一会儿,云府只剩下了远道而来并在府中入住客房的闻人思,唐府的唐郡阳、唐翎书和唐圣元,王义夫,甄展齐,潘府的潘奕维和潘语辰。 乐臻被放置在新房的床上,生命迹象全无。 一旁站着乐府的二总管任时,乐小姐的侍女,云清麟,云玥琅,闻人思和一位当地医术高明的医者。 “看起来是毒素侵入心脉而亡,这毒不常见,我需要回医馆检验才知道。” 我走进房间时,听到医者如是说。 “曦晗,你既是来自水氏,是否学得了识毒辨毒?”云玥琅第一次对我讲话,听起来却并不生疏。 “盟主,我所学不深,却也识的。” 云玥琅点点头,示意我上前。 我的右手上带着一个银饰细镯子,我抬起手,对着乐臻嘴角的血痕用力一甩,一道白色的细线甩出,在血痕上轻轻擦过,不一会儿,白线的上的血迹开始变色。 “乐小姐嘴角吐出的血液中所含的毒素带腐蚀性,属慢性毒,只有侵蚀全身血液才会致死。” 镯子上细线的出口处留有一块锋利的边缘,可以轻松将白线割断。 取出一块手帕,将带血迹的白线放置其中。 “看乐小姐的面色,不像是中腐蚀性毒而亡。想确认的话,一试便知。只需要验其四肢,不知道是否介意?” “伤口非常小。”我补充说。 任时虽不情愿,却也不愿意耽误时间,便点头。 我将右手挥向乐臻的手腕,白色细线如蛇般飞出,缠住。稍稍用力,不一会儿,便将线收回。此时白线上已浸入少许的血液,与白线中的药物作用后慢慢变色,却显示其中几乎没有毒素。 我把乐臻被取血的手臂翻开,只见内侧手腕上只有一道极细极短的血痕。虽然对于现在的乐臻来说,不会有什么伤害,出于礼仪,我还是从腰间取出一个小药瓶,在伤口上撒上药粉。 同样的步骤,我取了全部四肢的血样。 “这个毒摄入不久,还未入侵很深。” “应该还有外伤。”我说道。 云玥琅和闻人思的想法和我相同,他们并没有询问我原因,而是和任时商量,是否可以进一步检查。 任时说什么也不同意,乐府是清州的第一家,财富和地位在当地无人能及,乐家唯一的大小姐不用说自然是老爷乐温良的掌上明珠。大小姐突然遭遇不测,已经是自己的失职,现在所要做的,就是要查明原因,可是保护小姐的身体周全也是很重要。 我观察了乐臻的面色,说:“这样吧,我不会对乐小姐做出任何失敬的举动,只是检查下是否有外伤,可以接受吗?” 任时考虑再三,终于同意:“那就有劳了,我已安排信使快马加鞭赶回柳州,看老爷是否要尽快将小姐接回。” 云玥琅和其他人退到外室,留下我、乐小姐侍女和白巧。我走上前,翻看了乐臻的头部和脖颈,并未看到特别的伤口。 在乐小姐侍女的帮助下,乐小姐的外衣被解开。一眼看去,没有外伤。仔细检查了一遍,还是没有异样。 “奇怪,真是奇怪。”我念叨着。 白巧的胆子虽然看起来不小,可是面对已经没有生命特征的人,她还是有些害怕,只敢尽可能保持距离站在一旁,瑟瑟的看着我们。 乐小姐的侍女虽然看起来也有些紧张,或许毕竟跟了乐小姐多年,一边偷偷擦着眼泪,一边也认真检查着她的身体。 “这是什么?”侍女见我的手停在乐臻的胸前,也凑过去看,瞧见在红色花瓣刺绣上有一个极小的暗色红点。 我将乐臻的胸衣往下稍拉,露出红点对应的肌肤所在,果然也有很小的一点血痂。 “白巧,去和大公子说,找一块磁石来。”我想了想,吩咐说道。 我又更仔细的检查了一遍乐臻的身上是否还有其他类似的痕迹,并没有。 白巧将磁石取来,好大的一块。 将乐臻胸前的小血痂挑开,把磁石贴近肌肤。 乐小姐的侍女突然叫了一声,因为待她看清,磁石上居然吸着一根发黑的血针。 白巧凑过来看,也是一惊。 帮乐臻重新穿戴整齐,我和两人来到了外室。他们想必也听到了内间的动静。 白巧思路还算清晰,把情况一一说明。 乐府侍女听完后朝任时点头,确认无误。 我将银针和几根浸血白线用手帕包好,交给云玥琅,说:“盟主,针上也有毒,出血量太小,无法验明。暗器中的针制作繁琐,要坚硬却有韧性,所以含银量不多,但看颜色,像是剧毒。” 医者点头认同:“这样的毒,完全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致命。” 云玥琅已了然于心,将手帕转交给医者。 我将白线的药物原理和医者简单说明,方便其验明毒性。 “用针,这倒像是彩七杀的手法。”闻人思说道。 “彩七杀在江湖上存在了二十几年,作为令江湖人最闻风丧胆的杀手组织,他们一向没有门派偏好,没有任务难度偏好,只要出的赏金令他们满意,就会做出令对方也满意的结果。我虽调查多年,也不知其底细。” 云玥琅继续说道:“不知道这一次,是因为赏金,还是别有目的?” “如果是短时间致命的话,那杀手就在婚礼的现场。”一直安静在旁的云清麟突然说道。 没有人反对。 “而且很有可能是在我们面对着宾客向天地行礼的时候。” “乐小姐突然没站稳,我们都看到了。如果是那个时候,银针从何处而来?在座的都是江湖上的高手,听力一流。但是我却没有听到。”闻人思补充道。 “有人的酒杯倒了。”云清麟说道。 在和乐臻行礼的时候,他居然还能听到周围的动静?这说明什么?内心的平静?还是紧张得有些敏感?我看不透。 “确实,”云玥琅说道,“礼台靠北朝南,三十六张圆桌分别在东西两侧呈蛇形弯曲排列。我们所在的桌子在东,酒杯倒的桌子是在北往南第五桌。” “如果酒杯倒不是巧合,那么就是为了盖住银针穿过的声音。这样一来,酒杯即使是身边人给弄倒的,那人坐的也不会很远。”云清麟说。 “那张桌子都坐了谁?”云玥琅问道。 “柳州林城陈府的陈谦、公子陈逸飞、大总管严升,柳州柳门的门主苏一、其子苏城、左护法刘夏,籽州武城派掌门魏维、其子魏与、大弟子张师睿。”云清麟一一说来。 云玥琅想了一会儿,说:“前后几桌也一起看看。乐家小姐身上的慢性毒素,也要查明原因。” “是。” 接下来没我什么事情,云玥琅等人还有事情要进一步商讨,我便离开。 “小姐,你说这到底发生的是什么事情,好好的大公子夫人就死了。哦不对,还没有行过礼,是乐小姐。”刚走出云清麟的新房院子,白巧就忍不住念叨起来。 “乐家是清州第一家,还没进门就发生这种事情,真是太不妙了。难道是乐家的仇人追过来?应该不会是我们云府的仇家吧?”最后一句,白巧不敢想象。 “可怜了我们大公子,新婚妻子还没过门就这么没了。哎,本来我们都想的好好的,云府和乐家也般配,大公子和乐小姐也算是才子佳人。” “没有缘分吧。”我说道。 “江湖上那么多名门望族,偏偏我们云府和乐家联姻,这还不算是有缘?” “说的也是,那就缘分不够吧。”我回道。 “小姐你这么说,我还是同意的。只是经过了这样的事情,我们大公子还能娶到登对的夫人吗?” “你们大公子不是有情有义吗?又把乐小姐安置在新房的床上,这也算是仁至义尽了,等真相查明了,对他不会有什么影响的。” “真的?”白巧还没有想通。 “当然了。” 云清麟的新房离他的书房不远,自然离我的忆水阁小楼也不远。 还未进门,就闻到院中飘来菜饭的香味儿。 “是雨黛!”白巧突然开心一笑,也对着空气多闻了一闻。 “天哪,小姐,大公子对你可是真好!雨黛是咱们府上最炙手可热的丫头,年纪小,温柔懂事,最关键的,是厨艺特别好。平日里都在大公子院里伺候,没想到,竟来了咱们忆水阁。” “是吗?”听白巧这么说,我开始琢磨,是不是府里给雨黛加了不少工钱,才把她给调来忆水阁受苦受累? 说话间,已经走进院里。 没有直接进客厅,而是绕道后院,看到厨房的窗户大开,里面果然有一个十五六岁的丫头,正系着围裙,炒着菜。见她身材纤细,面相温柔可爱,眼神认真,确实是个乖巧的好丫头。 没打扰她,我先上楼,留白巧帮着一起忙活。 右手轻勾,从袖中取出手指长的檀木小折扇,边摇着,边上楼。刚要进房间,突然觉得哪里不对。 第五章 阁楼画像 忆水阁共三层,可是从院外看楼,却不止三层楼高。 所以,第四层在哪儿?要说,这屋檐,也未免太高了吧? 三层的楼梯皆设计在楼的后侧靠右,即北侧的东部。楼梯上至第三层后已到头,从楼后走过东侧的木雕镂空墙面,就到了东侧的房间。头顶是层层叠加完整的木梁,看不出有什么可能性。 沿着走廊慢慢走到楼的左侧。西侧的设计与东侧相似,留着楼梯所需空间的空地,除了承重的青砖石柱,外侧墙面也是镂空的木雕,地上靠墙放置着几个精巧的花架,还有一把躺椅。看起来,像是吹风休闲的好地方。 躺椅上有一层浅浅的浮灰,我用内力带着小折扇,只一下,便把躺椅扇得光滑。 在椅上躺下,我换了个角度观察四周。头顶是几块木板拼成,而非纵横交错的木梁,交接处纹路清晰。木板的走势一路向上,朝楼中心稍作倾斜,中间是一块很大的方正的木板,周围的木板明显小些、且不规则。 靠近房间的墙上刻着浮雕,描绘的是竹林飞鸟,浮雕并非浅雕,显得特别立体。再看外侧墙面,木雕镂空,却也并不平整,也有凸起。而且凸起处和对面的浮雕一样,皆表面粗糙有纹路,但却光亮。 我从躺椅上跳起,敲了敲木雕,这一敲差点儿疼的让我叫了出来:这不是木制,是坚硬的石。只不过涂上了木料颜色的漆,让我代入经验才被误导。 不走寻常路。我在心里评价说。 收起折扇,我直接双脚用力,飞身向上,借力两侧墙壁的凸起处,直接冲向了屋顶的方正木板。毫无悬念的,木板被双手推开。 一个旋身,停稳。在这个阁楼中,突然感到心境平和。 屋顶正中没有瓦块,只有一块一米长宽极为珍贵的琉璃,近乎透明,方便将光线引入。在只有几根承重柱子的空旷房间中,在这束光照下,四周透着幽冷寂静。 在南面的墙上,挂着一幅画。 穿过光束,走近。 是一幅美人画,上面画着如月一般的女子:冰清玉洁,绿鬓红颜,玉骨冰肌,闭月羞花。一旁标注了几句诗:绝代有佳人,幽居在空谷。国色朝酣酒,天香夜染衣。再往下,又见八个字:吾之所爱,水月夫人。 水氏家族,曾短暂居于黎州。极其神秘,没有人知道其宗族源于何处,何人将其发扬光大。似乎是一夜之间,水家出现在世人面前:一座幽深威严的府邸,前门挂上一块匾,上面写着“水府”二字;同一日,一年一度的武林商讨大会上,一名青年才俊首次露面,使出一套如水般潺潺涓涓、翻滚流动、水雾迷蒙的寒潇剑法,虽无比试,但在当场便被认定已经可以在江湖排名前列。 询问其详细的背景信息,他回答道:“在下水南朝,居于黎州府尚义街。家族剑法,寒潇。” 在场的有熟悉黎州的人有疑问:尚义街虽然在州府中心,但巷子深,算是中心里偏僻的地方。可是即使是这样,一直以来也没有听说有这么厉害的家族呀?难不成只是因为很少有人路过,才得以大隐于市? 又有人有疑问:寒潇剑法这么厉害,又是家族相传,为什么在武林中从来没有人听说过?难道是因为一直都没有公开?但是最先发明这个剑法的前辈又是从何处学的剑?难道就没有源头吗? 不管人们有多少疑惑,感到多么的突然,水家就这样,毫无征兆的出现在世人面前。 也许大家认为这种程度已经是对武林最大的震撼,事实上,这只是一个开始。在接下来的几个月中,水南朝作为水府的家主,接连挑战了当时武林上排名靠前的宗主级人物,因此极速提升了自己的江湖排名。就在大家猜测他尚有实力隐藏、会继续挑战下去的时候,水府停止递交拜帖,转而发帖邀请武林人士参加其妹水月的十六岁生辰宴及成人礼。 一支华筳九秋暮、飞袂拂云雨的幽兰之舞,让在场的宾客久久不能忘怀,水月的名字不胫而走,被武林人记住。此时在世人眼中,水府已是人才辈出,除了潇洒恢弘的水南朝,还有倾城倾国的水月姑娘。 紧接着,又一条消息传出:武林中年轻有为、前途无量的才俊云玥琅终于传出婚事,礼聘水府的水月姑娘,择日举行婚礼。虽然事发突然,但却也被认为理所当然。看客们评价他们两人是郎才女貌,他们的结合是强强联手、珠联璧合、相得益彰。 之后几年,水府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那段时间,武林风波不断:烟云涧的摄魂术引得天下大乱;云玥琅联合几位当时小有名气的青年侠士,率领众人攻入烟云涧,摄魂术自此在世间消失。 水府再一次成为人们茶余饭后讨论的话题,是在云玥琅众望所归,当选了新一届的武林盟主的时候。人们突然发现,当年云想衣裳花想容的水月夫人竟已病逝,留下两位幼子。黎州府尚义街的水府牌匾也早已不在,大门挂上了尘埃厚重的锁,只剩下空荡荡的府邸。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院落虽空,竟也没人敢闯入,不知道是不是畏惧水家的神秘,还是宅子本身有什么不可思议的原因。 至此,人们忽然冒出一个让他们自己都惊讶的想法:水南朝的突然出现,水家的突然崛起,该不会是为了给水月夫人的出场做铺垫?当水月夫人病逝之后,水家再没有留在江湖之上的理由了,于是便消失了。 事实真的是这样吗?中原大地确实很大,可是人来人往,这样一个不同寻常、实力超群的家族是如何隐身江湖?再换个角度,水家是如何做到在江湖上来去自如?不会是勘破什么玄机吧? 一阵微风拂面,将我从思绪中拉出。 是进来的木门,也就是那块木板。 木板比从外面看要厚得多。其背面加长加宽,比周围地面高出一寸,正好卡在地上。边缘处都包着边,像是棉布里还塞着棉花,这样一来,木板在一开一合、与地面碰撞时不会发出声响。 适应了阁楼的光亮度,我朝四周仔细打量,果然东西两侧各有一扇双开的木窗,这就能解释为什么房间内的空气并不让人感到压抑。东西两侧屋檐的斜度要缓于南北两侧,三层楼高加上窗户又向内开,所以即使开着窗,也很难被发现。 还未把窗户打开,就听见白巧在后院大声的叫我:“小姐,饭菜好啦,下来吃吧!” 这丫头真是有趣,我摇摇头。 抬起木板,纵身跃下,木板比我快了一步合上。 “小姐,今天天气好,后院的花草也不错,要不咱们把桌子支在院子里?”白巧拖着一张折叠的木桌,从厨房走出来。 “主意不错,就这么办吧。” “水小姐,你好,我叫雨黛,从今天开始,和白巧一块侍奉你。”雨黛已把围裙脱下,头发也重新梳过,俏生生的给我行了个礼。 我在袖中藏了两个品相上乘的玉镯,拿出来,送给她俩,对雨黛说:“听说你厨艺不错,刚也闻过了,现在尝尝看。” 雨黛听我这么说,双目含笑:“白巧总爱夸大我的手艺。大公子吩咐,说小姐今天还没空吃个正经饭,宴席准备的饭菜也都由后厨直接打包送给宾客带走,所以让我先给小姐做些吃的,等晚上一家人和几位府内的宾客再好好吃一顿。” 雨黛这番话的内容可不少。 我微微一笑,在桌前坐下,说:“云大公子有心了,你们一起来吃吧。” 两人见我语气诚恳,去厨房又盛了两碗米饭,添了两张椅子。 简单的家常菜:红烧鱼,小炒肉,时令蔬菜,一份蛋花汤。总体上肉嫩菜脆,保留了原本的香味。 是位眼明心细的丫头。 雨黛见我吃了不少,十分高兴。 终于填饱肚子。 “小姐,大公子说咱们府上车大娘的制衣技术不错,小姐没事的时候可以过去多做几身衣服。”雨黛说。 和我打算的一样。 “对了,燕城哪家的成衣做得好?晚上既然要聚餐,衣服还是素一点儿好。” 白巧会意,说:“城西有家锦玉成衣店做的最好,小姐可以先稍事休息,白巧跟你一起过去。” “好。” 燕城是天下繁华所在,街上随处可见些小姐夫人们来来往往,所以我们穿女装漫步在路上,也不会被指点。 因为武林盟主的邀请,燕城这几日多了许多江湖人士,他们在路上三三两两结伴走着,身上的教派服装透露了他们的身份。 对面徐徐走来一位男子,风度翩翩、脚步极轻,身着窄袖浅灰色长衫,外罩着薄透的外衣。虽距离尚远,我却认出来了,是云府厅内,曾在玉苍派掌门王义夫身旁倾听的男子。 身边传来一道破风之声,听动静,是一旁酒肆内的江湖小辈在比拼武功,因为准头不够而将手中的短剑脱手扔了出来。短剑锋利,小辈的手劲也很大,所以短剑飞行的速度极快。 清淡的香味拂面,本来还在远处的男子已立在眼前,他的手稳稳接着那柄短剑。 素尘派,正如其名,是追求简单,在尘世中飘游的门派,这是创立者逍遥人间的生活态度。素尘派的轻功天下排名前列,弟子们一把折扇走天下,既是风雅,也是武器。折扇有千年沉木制作,也有玄铁打造。每每施展功法,皆如水墨入画,挥洒、游曳、勾勒、点点浸入。 “我见过姑娘,在云府的宴席上。在下素尘派栾飞。”栾飞的双目有神,灵动的看着我。 果然是素尘派。 “我叫水曦晗,谢谢公子相救。” 栾飞眼中含笑,将短剑抛给从酒肆内赶来的江湖弟子。 “多谢兄台。”接住短剑的人抱拳说道。 “客气。” 我点头示意告辞。 栾飞回了礼,从袖中取出一把折扇,拂扇离去。 第六章 见摄魂令 不一会儿,就来到锦玉成衣店,刚一脚迈入,就看见唐圣元站在镜子前,上下左右打量自己身上的新衣。 瞧见我后,唐圣元小眼瞪大,然后做思考状,对着一旁的房间轻声问道:“大哥,你说有可能两个人长得一模一样,但是性别不同吗?” 很快,房间的门被打开,唐翎书一身浅灰色衣裳,飘逸,衬托出他的温良如玉。 他抬头对上我的视线,莞尔一笑。 “双生的兄弟或者双生的姐妹,长得极像的有;但是年龄一样、性别不同却长相一模一样的,应该是几乎没有吧。” 见唐翎书如此解释,我也不好故意逗小孩子玩,于是走上前,说:“唐圣元公子,这么快就认不出我啦?我是水曦晗呀。” 唐圣元天资聪慧,很快明白过来,凑近了,仰头瞧我,说:“水姐姐,你还是做姐姐更好看。” 皱皱眉,眨眨眼,好吧。 唐氏兄弟也是来为今日的晚宴买身合适的衣服。 “水姐姐,要不跟我们穿同一个颜色、款式的衣服呗。”唐圣元热情的建议。 主意虽是好,浅灰色也是我爱,只是女装所使用的颜色选择还是与男装不同。看了几件,瞧上一件淡蓝色、衣袖飘飘的衣裳,它的款式、料子都和唐氏兄弟挑中的极为相似。 唐圣元非常满意。 成衣店的衣服会在腰围、长度等尺寸上稍微做大些,于是店内的裁缝按照我们的尺寸把衣服修改好,白巧和唐家的小厮将打包的衣服收好。 三人在前,慢悠悠的朝云府的方向走去。 唐圣元走在中间,虽然一只手摆在腰前,走得一本正经,但是看他的眼睛却知道他满心欢喜。 “水姐姐,你今天也是住在云府吗?” “是呀。” “那你住在哪个院子,我可以去找你玩吗?” “当然可以。等我去接你。” “水姐姐,你今早穿着男装,是不是经常在江湖上行走?” “懂的不少嘛。”我望了一眼唐翎书,他看着前方,也是眼中含笑。这两兄弟,很像。 “这都是我兄长讲给我听的。” 果然,我就知道是他。 “那你说说,你兄长都是怎么讲给你听的?” “兄长说,不止男儿喜欢游历四方,女子也是。只不过如果一个人在江湖闯荡,女装还是不太安全,所以经常在江湖上行走的女子会穿上男装,扮成男子,这样一来,便不会特别引起别人的注意了。” “这样的话,我也听过。”从腰间取出我的小折扇,一晃一晃摇了起来。 唐圣元觉得好玩,便要去仔细看一看。 “水姐姐,这是定制的吗?我从未见过这么小这么精致的小扇。” “是呀,全天下独一无二。是我的一位兄长送给我的。” 一路上谈天谈地,到了云府,各自回住处。 雨黛又临时喊了两个丫头,把忆水阁的里里外外都仔细打扫了一遍,桌上摆着新鲜水果,茶罐里也装满新茶。 于是挑了一个沉甸甸的钱袋,交给白巧和雨黛。 雨黛说什么都不要,府内的吃的用的只要申请就好,用不着钱。 “快拿着吧,趁着我还没花光。你们可以看外面有什么好玩好吃的买些,没有的话就自己留着花吧。” 盛情难却,两人只好收下。 在房间内休息到了晚宴开始前,梳妆完毕,雨黛不太喜欢见外人,于是还是由白巧领着我赴宴。 云清麟的书房门外站着一个男子,看着装,像侍卫,又不是普通的侍卫。年龄最多十七八岁,中等身高,瘦,面相温和。 见我从院前走过,远远的,向我握剑行礼。 “这是大公子得力的手下,关星轶。虽然年轻,却是府内的侍卫队副队长。” 晚宴设在内堂,走过几个院子才到。 一张大圆桌,一旁有侍女负责把客人引到相应的座位。 我是第一个到,侍女刚朝我走来几步,就停住,朝我身后看去,随即向后和向我行礼,退回原处。 云清麟穿着第一次见时的那身深蓝色长袍,从我身边走过,坐到圆桌最下的位置。他的身后跟着关星轶,看关星轶的眼神,总觉得不太对,似乎,他认得我。 关星轶一个拱手礼,后走到云清麟的一旁,若有深意的朝他点点头。 云清麟转头,向我示意,坐到他的右边。 不得其解。 没在意,过去坐下。 紧接着,唐翎书、唐圣元和唐郡阳出现,唐圣元坐在我旁边,和唐翎书、唐郡阳分别坐在右侧的第四、三、二位置。 互相打完招呼,云清麟多看了一眼唐翎书和唐圣元身上的衣服。 随后到的是潘奕维、潘语辰父女,再后是甄展齐和王义夫。潘语辰紧靠潘奕维坐,其他三人的座位依旧。 云翊磊的座位换到了云清麟的左边。 云玥琅和闻人思最后落座。 “家里突然出了这样的事情,也是对不住各位,”云玥琅说道,“中午招待不周,晚饭我们好好聚一聚。” 摒去左右侍女和侍卫,云玥琅继续说:“在座的,是和我有二十几年交情的朋友,还有我们的后辈。在吃饭前,我先给大家看一样东西。” 云玥琅从手中拿出一块木牌,比平日所见的腰牌要小一号,颜色深且暗。云玥琅另一只手送出一阵掌风,随即一阵浅淡的檀香传来,仔细再闻,似乎味道里还有其他的成分。 “摄魂令!”王义夫神色大惊。 甄展齐脸色也大变,冷厉的看着那块木牌,问道:“云兄,这从而何来?当年不是已经全都销毁了吗?” 潘奕维冷面霜眉,只闻着味道,就开始深思。 唐郡阳一言不发,盯着木牌。 闻人思眉头凝重,看着眼前的茶杯。 云玥琅看看众人,说道:“没错,正是烟云涧的摄魂令。” “这个木牌浸了烟云涧的秘制药水,可以在外力作用下挥发,对人进行摄魂。十五年前,我们几人还有唐彰谦为首,攻入烟云涧,将他们的秘术秘药等尽数销毁。却没想到今天,摄魂令再次出现。” “这块摄魂令是在什么地方出现?”甄展齐问道。 “宴席上,乐府小姐被抬起的时候,在地上发现。”云玥琅说完看向闻人思,后者肯定的点点头。 “那照这么说来,乐府小姐的死,和烟云涧有关?”潘奕维突然开口问道。 “不排除有这个可能。”云玥琅回道。 “如果和烟云涧有关,那今天的事情应该和云府有关,因为乐府虽是清州第一家,却一直本分做生意,据我所知,并没有参与到烟云涧的事情中。”甄展齐说。 “烟云涧如果要复仇,自然是要找我才对。只是目前还不能推断是否是烟云涧的后人所为,还是被其他人利用这段过往,试图再度挑起武林风波。”云玥琅说。 “烟云涧的后人?” 甄展齐回忆说:“烟云涧虽然当年搅和江湖大乱,但是人数极少,武功高强,个个性格刚毅,在被我们抓获后全部吞毒自尽。要说在我们不知道的地方还有后人,也是不无可能。” 唐郡阳的面色突然变得难看。 “唐二爷,你怎么了?”甄展齐眼尖,问道。 “当年在烟云涧,我见过一个两三岁的小孩,打扮很普通,见我还冲着我笑。我一向不做杀生的,刚想把小孩拉住细问,那小孩一转眼就跑没影了。”唐郡阳吞吞吐吐说。 众人闻言,皆陷入思考。 “不过是个普通的幼儿,烟云涧的法器秘籍全被销毁,很难再掀波澜。”甄展齐说。 “除非事实真如唐二爷所言。”潘奕维说话喜欢点到为止。 唐郡阳看似想辩解,却选择沉默不语。 “是男孩,女孩?”闻人思问道。 唐郡阳仔细回想,说:“看不出来,褐色的小袄,毛边小帽,只记得长得很漂亮。” “这样一来,可能性就很多。以防万一,你们也要多加注意。”云玥琅说。 王义夫闻言,有些坐立不安,思前想后还是开口:“盟主,是否可以派出些人手给我们支援?” 云玥琅心如明镜,回:“你们也看到了,府上虽然戒备森严,还是出事了,足见对方心思缜密。不过我选派了一些人手,明日出发,暗中保护各位的安全。” “谢盟主!” “麟儿,晚些时候,你可与几个晚辈一起商讨下,尽快查明这次乐府小姐的事情。” “是,爹。” 这顿饭吃的,怎么形容?长辈们各怀心事,意思意思填饱了肚子。晚辈们譬如云清麟,也冷着一张脸,随便就近吃着几道菜;唐翎书默默的吃饭,不时给唐圣元夹菜;唐圣元的年纪还小,虽然听懂大概,但也只是有个概念而已;潘语辰倒是习惯不改,一直指挥一旁的侍女换个碟子,盛碗汤;云翊磊虽是二公子,却最是正义凛然,虽然长辈们不再议论,他却十分上心,看情况,饭后少不了单独去找几位长辈询问清楚。 圆桌不小,上面几十道佳肴,很多都是我爱,尤其是手掌大的狮子头和蛋炒米饭。蛋炒米饭里面有新鲜的青豆和牛肉丁,最精致的要数鸡蛋,呈丝状,整体香脆可口。可惜,不能表现得胃口过好,只能稍微尝尝。好在我为人实在,也算填饱了肚子。 饭后,云玥琅将我单独留下,简单问了我一些水氏族人的情况,我也一一作答。看他的神情,虽有所慰藉,却更添伤感。 走出院子,太阳还未落山。 白巧在一旁候着,见我出来,迎上来,说:“小姐,几位公子小姐都去大公子书房了,大公子说让你也过去。” “唐圣元小公子也去了?” “唐二公子一个人玩也没劲,也一起跟着过去了。” “那走吧。” 到了书房,关星轶见我过来,将房门打开请我进去。 房间内没有人说话,大家都很安静。唐翎书坐在我曾经坐过靠窗的椅子上,见我进来,给我倒了杯茶。唐圣元在研究角落里的滴水时钟,潘语辰在欣赏书架上挂着的几把精致独特的匕首。云清麟坐在书桌前,翻着一本古旧的册子。云翊磊好像不在屋内。 突然,潘语辰取下一把匕首,在手中比划几下,就朝我掷来。 今天我是吸铁石附体了?这么招兵器? 第七章 玉珑客栈 右脚施力,一个转身轻松避过匕首。考虑到木门很好,损伤可惜了,于是一个飞手,握住了刀柄。 “武功还不错,那就让她去吧。”潘语辰掸掸手,说了这么一句。 唐翎书放下手中的茶杯,云清麟继续看手中的册子。 “去哪儿?”我问道。 “玉珑客栈。” 我明白了,他们想调查喜宴上那杯凑巧碰倒的酒杯。 “柳州来参加喜宴的客人被安排住在那里。”潘语辰补充说。 “好吧。”反正我最喜欢去一些有意思的地方了,尤其是深入探究。 云清麟抬头看了我一眼。 我坐到唐翎书旁边,喝着他给我倒的茶。 “好了,散会。”潘语辰双手一摊,打开门走了。 看情况,我就是来喝茶的。一杯喝完,唐翎书又给我倒了一杯。 夜色很美。一片华灯,或点点,或萦绕,让燕城多了一份神秘和柔情。 身上的夜行衣是潘语辰友情赞助的,还撂下一句话:“这衣服就不用还给我了。” 潘云两家是世交,所以在云府也有个固定的院子,名为“慈宣”。潘语辰是个闲不住的主,每年都会来燕城两次,把城内的酒肆、饭庄全吃个遍,燕城内好玩的、有特色的地方也统统去过,甚至和城内爱玩的公子小姐都混得很熟。 理所应当的,潘语辰在院内备着许多衣服首饰,以供平日各种所需。 如果不是乐家和云府机缘所定、姻缘所牵,今日嫁到云府的就会是潘语辰。 刚跃上云府的外墙,一人来到我身旁,也是黑衣蒙面,衣服却比我的好看很多。 “这么晚了,你认得路?”云清麟依旧冷着脸,说道。 “大概吧。”我也算是看过地图了。 云清麟没再搭理我,首当其中,跳到最近的屋檐上。 这个轻功。也对,云家是靠内力和招式取胜的。 云清麟再次起跳,我飞身向上,双臂打开,紧跟其后。 戌时过半,城内的住宅大多已经漆黑一片,只在繁华街道上,还有行人走过。几支小曲,从酒肆中传出。 玉珑客栈是老字号,地理优势很明显,在最繁华的街区,占地面积不小。有沿街的观景客房,也有深院里僻静的客房。装潢大气,舒适。 柳州陈府的陈逸飞爱热闹,特意挑了沿街高层的客房,于是陈府的老爷陈谦和总管严升也一同住在其隔壁两间。 柳门的门主苏一为人谨慎,偏静,他们几人选了后院的客房。 云清麟事先拿到了他们的客房号。于是我们直奔房间。 陈逸飞和严升房间的灯亮着,却没有声音;陈谦的房间里很热闹,亮着好几盏灯,有说话声和笑声传出,虽然声音听着很小,但是像是三个人的声音;那笑声,可能是陈逸飞的。 在玉珑客栈的窗户纸上戳个洞是很困难的,这些都是由手艺精湛的匠人特别制作,材料选的也很讲究,有韧性也有硬度,靠近街道所以还稍稍带点儿隔音的效果。 我浑身上下没有首饰,没有锋利的东西可用。哦不对,有把匕首。可是,还是不要暴殄天物,搞破坏了。 云清麟远远的看着我,我表示沿街的客房简直就是得天独厚,门外灯火不少,我一个黑衣人,站在这里好像有些引人注目。不过转而一想,白天不更是人杂眼多? 玉珑客栈还有一个特色,门和窗做的精致,开合时无一点儿声响。 门均锁着,轻轻推开陈逸飞房间的窗户,朝里望去,果然空无一人,衣服鞋子摆放整齐,眼里瞧得见的,都是些说得通的物件,不过有个蓝白色的锦囊,看着很突兀。想进去仔细看一看,却发现窗户内侧连着一根细线,若是把窗户打开到人能进入的角度,细线可能会断,又或者会触发什么机关。 只好关窗,再推开严升房间的窗户。内侧也有一根细线,和陈逸飞房间的如出一辙。人在江湖行走,就是谨慎。暗赞了一声。 远远打量:房间内的个人物品很简单,都是长途旅行必备之物;盆架上搭的擦脸布是湿的,一旁换下的衣服也是随意堆放,像是匆匆被人喊出去。其他看不到特别的物件。 踏着木梁、横梁,飞身,几高几落,来到了后院。 苏一的房间还点着灯,里面很安静,只不时有纸张翻动的声音。公子苏城和左护法刘夏的房间暗着,不知是否有人。 云清麟隐在暗处,眼神指示,让我进苏城和刘夏的房间。 突然想起,我是来云府做客的。 斜了云清麟一眼,去试苏城房间的门窗,并无细绳铃铛此类物件。门锁着,窗户却可以开。窗户一旁是矮桌,上面摆着茶具,地上也零散放着一些瓷器。 没有犹豫,直接闭上双眼,飞身闪入。轻轻停在远处,睁开眼。 今日月圆,院内月光如洒,刚刚眼睛一闭一开间已适应了房间内的光度,我快速打量:空无一人,被褥整齐,衣架上搭着一件外衣,地上摆着一双鞋。除此之外,没有什么个人用品。 没有多做停留,窗户还开着,直接原路返回。 云清麟站在走廊深处,还是那么冷酷。 刘夏的房门居然没有上锁,突然想到一个词,请君入瓮。 给云清麟做了个我要死掉的手势,推门而入。 刚站住,门就被关上。顿时空气中,气流四处窜逃。 房间内有两人,他们同时出击,一人用拳一人劈掌,一左一右,一袭面门一击命脉所在,招招式式风驰电掣般;后改为相互间隙出击,身形变换得追风掣电,不给我留一丝喘息的机会。 难得的对手,我并没有急于进攻,而是以守为主,镇定自若的应对。 大家身形速度相当,三道身影在屋里飞转,两人紧紧相逼,在两侧夹击。虽无任何刀剑利器,房间内却也在透过门窗的月光下显得光幻迷离。每每看似相触在即,那两人胜负已定,却原来只是擦肩而过,一场场虚惊。 再这么打下去,定会惊动苏一。 再次闪过连环强攻后,我避到远处停顿了一下,眼中一道冷光。蒙着面,他们看不到我嘴角的笑。 毫无征兆,冲向同样准备进攻的两人。但在即将出手的那一刻,我突然收手,向后退去,两人一愣,仍要加大攻势冲来。 等得就是这中间的时间。 对上两人惊异的目光,再次双足点地,迎面而去,这一退一进间的力道掌握的恰好。待那两人反应过来,我已穿过他们起身前中间气流的空隙,转身来到其身后。 两人感觉到了威胁存在,相视一眼,交叉换位转身,虽然身形快比闪电,可惜还是慢了一小步,他们刚转过身,就被迫止住了身形。 刹那间,光风霁月。 窗外突然一道烛光出现,是苏一推开了他房间的门。 用内力将两人震退,一个旋身来到另一侧窗前,一脚踹开,飞身而去。 运动量有点大。云府之内,我还站在那段墙上,如此想着。 云清麟倒没给我多少等待的时间,站在不远处,招呼我下来。 “知道有埋伏还进去,你也是很特别的。”他冷冷的来了这么一句。 “那必须的呀,不然他们白准备了。我也得借机见识下柳门的功夫不是?”说的很实在。 云清麟看似不想接话。 “有什么发现?”他还是得问正事。 我把陈逸飞和严升窗户上的细线、陈逸飞屋内的蓝白色锦囊和严升屋内匆匆出门的迹象简单说了一下。 “苏城的房间几乎是空的,只有一件外衣和一双鞋,被子整整齐齐摆着,窗户下面的地上放了很多瓷器。” “刘夏的房间有两人埋伏,有意思的是,这两人配合得像是左右手般默契。” “不会是韩秋吧。”云清麟闻言皱眉。 “看不清楚长相,不过,与其说是苏城和刘夏,我更相信是左右护法。” 韩秋正是柳门的右护法。 照这么推测,参加喜宴的柳门公子苏城不在房内,反而没有出席的右护法韩秋出现在左护法刘夏的房间中。听闻柳门的左右护法轻易不会一同出现,如果是一起出现了,那应该就是发生比较要紧的事情了。 “知道了。” 别了云清麟,借着月色,穿着得天独厚的夜行衣,在通往忆水阁的路上做起了鬼魅。 府内高树很多,夜灯寥寥几盏,很容易隐身于夜色之中。不过对应的,暗哨不少,相隔也不远,好在人员并不多,轻走轻跳,不会被发觉。 回到忆水阁,雨黛已经准备好热水,舒舒服服的洗个澡,换上宽大的衣裙。 让雨黛和白巧先去休息,我一个人站在屋内,将头发擦干。 过了一会儿,尚无睡意,想起今夜月色很美,打开房门,来到横栏前。已是子时,圆月在正南方,光芒洒下,让人感到清凉、安静。 前院一侧,雨黛让人添了石桌石凳,既摆放好看,又方便下棋喝茶。 此时,目光所及,有一人侧身坐在石桌上望着月亮,双手抱胸,双腿随意的伸直。此人身着紫衫长袍,脸上戴着金色面具。 为什么知道他脸上戴着面具?因为他已将视线转来,停在了我的脸上。面具上表情淡然,面具后目光深邃,就这样看着我。 我披散着头发,一身宽袖白衫,在月光下,也看着他。 没忍住,笑了。 一道微风凭空起,白衣如花般飞舞,轻轻的,我落在他的面前,笑容不变,双手恭敬的抱拳,悄悄喊了声:“紫杉大人。” 第八章 轻风高谊 “桂月初一,百般红紫斗芳菲。” 夜很静,两人抬头看着月亮,只片刻,只说了这一句,紫衣男子便离去。 第二天起床出门,白巧告诉我,乐府的人已经把乐小姐接走,应该是送回清州。 让雨黛准备些点心、饭菜,我和白巧去唐氏兄弟的住处。 人没见到,却听来两则重磅消息。 唐氏兄弟的父亲,也就是唐府的当家唐彰谦在籽州家内遇刺;闻思山庄的小姐闻人湘在黎州家内遇刺。两人遇刺的时间和乐府小姐一样,都是昨日午时,凶器也是一致,是淬毒银针。 虽然唐彰谦近日感风寒而身体状况不好,但他反应迅速,使得银针偏离心脏,摄入手臂中。虽是剧毒,不过唐彰谦的内力雄厚,所以毒蔓延很慢,只是人也已经昏迷,正在接受治疗。闻人湘的运气特别好,当时在花园中,银针飞来之时,地上一只麻雀突然惊起,恰巧二者撞上了,人毫发无损。 “要是乐小姐也这么幸运就好了。”白巧听完后说道。 闻言,我抬起了眼。 消息传来后,唐翎书他们匆匆收拾行李,辞别云府,快马加鞭赶回籽州。闻人思爱女心切,第一时间赶了回去,云二公子云翊磊和闻人湘早有婚约,也一同去了黎州。 玉苍派掌门王义夫和北齐山庄庄主甄展齐知晓发生的诸多事情后,也在收拾行李,希望早日赶回北州加强戒备。潘府的潘奕维在和云玥琅单独见面,之后也会带着其女潘语辰启程回柳州。 昨日的医者分析出了毒的成分,暂时制出缓解的药,多配了几份让几家人一起带回去。 “黎州和籽州离咱们燕城那么远,消息居然可以这么快传来?”白巧是个机灵鬼,脑袋瓜子转的特别快。 “清州墨城有个卧梦轩,门下有许多奇能异士,它开门做生意,生意名目很多,都是些平日人们不敢想的事情,千里传音就是其中一项。” “听说他们有善于相马养马的人,训练了一批千里良驹;也有懂鸟类言语习性的人,饲养了一群善于飞行、识路的鸟儿。当然,这些都是传言,反正不管他们用了什么途径,结果就是像今天,只一天的时间,我们就能听到黎州和籽州发生的事情。他们在各地都设点,明码标价,将消息极快的传达出去。” “那给清州乐府的消息,也是通过卧梦轩?”白巧问道。 “大概吧。”我回道。 “小姐,你懂得可真多。”白巧和我呆了一天,摸透些我的性子,开始大着胆子跟我打趣。 我看了看天空。 “小姐,你们在这儿,大公子在找你。”雨黛匆匆赶来。 “大公子为什么不一起去清州?”白巧又有疑问了。 关于这个问题,我也不明白。没有回答,不过白巧看懂了我的神情。 又是书房。 云清麟递给我一封信。 水曦晗启: 曦晗,事出突然,我与家弟已赶回籽州。家弟还念着去你的院中听你讲江湖趣事,如有机会,欢迎来籽州家中做客,家弟定会欢喜万分。很高兴在云府遇见,珍重。 署名:唐翎书 “只一日,便交上朋友了,堂妹你的人缘不错。” 听起来,像是表扬。 将信收好,又坐到窗边。 “近日我会有些忙碌,有什么需要直接来书房找我。” 云清麟说完,又补充了一句:“要是对书架上的书感兴趣,随时欢迎。” 看一眼时钟,巳时刚到。 起身出门,关门。 和白巧说了几句,白巧先回忆水阁。 打开门,我又走进书房,关门。 云清麟抬头看我。 “现在这个时节,有什么好喝的茶叶?” 云清麟看着我,朝门外喊了声:“喜乐。” 不一会儿,一位俊俏的少年推门进来,看起来,比白巧还机灵。见到我,笑着行礼。 “今年的春茶做好了吗?”云清麟问。 “做好了,前几日已经运到库房了,还未来得及分配到各院。” “先取一些来,再烧一壶水。” 喜乐会意,转身走出书房。 云清麟这个安排,甚得我意。昨天在书房喝的茶虽像是名茶,我还是更喜欢清香的平常新茶。茉莉花茶,桂花茶也是我爱。 径直走去书架。一共两列四排书架,构造简单实用,也没有雕花、摆件等修饰。一排排大概看去,兵法、史书,兵器、铸造,各家书法、诗赋,琴谱棋局、画作;一些自己手写的册子,里面都详细描述了各家的武功;还有一架子种类杂乱的书,例如记载着民间流传的故事传说等。 正看着,房门打开,喜乐提着一个小水壶进来,将带来的新茶泡好,把水壶也放在一旁。 待茶稍凉了些,喝一口,果然清新,让人心旷神怡。 “这水壶是双层,保温的效果很好。”喜乐介绍说。 “很巧妙。不会是你们大公子设计的吧?”我回道。 喜乐笑容可掬,忙点头。 云清麟坐在一旁毫无反应。 滴水时钟滴滴答答,时间慢慢跑着。 门被推开。 “清麟,我来告辞了,要不要出去送送我?”潘语辰走路带风,人只走了几步,风却到了书架后。 “不吃过午饭再走?”云清麟问。 “着急赶路,就不吃了。”潘语辰说着,看到了一旁书架前正翻书的我。 随后,她注意到窗前的水壶和新茶。 “我饿了,先回了。一路顺风。”把书放回书架上,挥挥手,我打开门,随后又帮门关上。 喜乐还在一旁候着,见我出来,冲我笑了笑。 我也回了一笑。 在忆水阁院里吃了午饭,休息了会儿。今日蓝天白云,阳光明媚,换了白色男装,一个人出府。 集市上好多小商小贩,逛了一圈,看到一个手工艺者,他用羊毛、布和琉璃珠子做出惟妙惟肖的波斯猫头钱袋。看得出来制作费时费力,一问,果然价格不便宜。掂量了钱袋,还是选了一个,放到衣间收好。 在街上又走了一会儿,突然脑袋被一个纸球打中,仰头望去,陈逸飞正倚在窗前,朝我挤眉弄眼。 走到了玉珑客栈。 取出小折扇,光明正大、大摇大摆的走进大门,踏着楼梯一路来到三楼。 门开着,一脚迈入。 主动把房门关上,陈逸飞还站在窗前,拿着一张卷起的纸放在右眼前,有滋有味的到处看。一旁的桌上,还摆着一叠纸,看品质,都是极好的纸张。 “嘿,哥们,你的眼睛掉了。”说着,我把纸球也扔到他的头上。 “燕城的景色就是好看,这么多精致的楼房,人来人往,商品也多。论繁华,柳州可比不上咯,更别说你们清州了。” “这个我同意。” “既然景色这么好,你怎么不出去玩?” “这你就不懂了吧,难得有高楼,可以眺望前方一片街区。有什么有意思的小店,什么人在干什么事情都能看得清清楚楚,回头等看腻了再出去转转。” “对了,刚刚看你在前面集市上买了一个小物件,是什么,拿给我看看。” “你的视力可真好。”我不情不愿的把猫头钱袋取出,递给他。 “是挺别致的,做工讲究。还好,我不好这口,不然肯定抢走。” “不对,我得抢走,回头送给我们家小娥,她肯定喜欢。”陈逸飞突然嘴角上扬,乐呵呵的把钱袋收了起来。 我就知道会有这种结局,伸出一只手。 陈逸飞有些诧异,说:“不是吧,你居然钱不够花。真是太败家了。” 我也呵呵挤出了一个笑容:“莫名其妙就花的差不多了,你问我,我问谁去?” “可以理解,毕竟成天在江湖上混,翻山越岭的,多少吃的用的穿的东西。”陈逸飞边说边摇摇头,但还是一个眼神,指向床上。 我一乐,跑过去翻啊翻,在枕头底下找到钱袋,掂了掂,感叹道:“不愧是守财奴的儿子,完全是小守财奴。” 陈逸飞充耳不闻。 “你爹呢?” “出去溜达了。” 只取了一串钱币。 “桃子不错嘛,我喜欢。”抓起桌上的一只新鲜桃子,开吃。 “那是,我昨晚一回来就看到窗户上夹着一块铜板,琢磨着得给你准备点儿爱吃的东西,可以一边吃一边做梁上君子。”陈逸飞回忆了下,一脸的无奈。 “小飞阿,还是你好,云家那么大,居然都没人买桃子吃。” “你已经够闹腾了,玩够了早点儿回家吧,或者不回家也行,来柳州,我们一起去找你念碧雪姐姐,再给你买一堆桃子吃,油桃、水蜜桃什么的都有。” 我指着不远处一摞衣服上的蓝白色锦囊,问道:“念姑娘送的?” 陈逸飞一脸得意:“那必须的呀,你哥们我是谁,手到擒来,完全小意思。” 懒得搭理他,朝房门走去。 “这么快就走啦?” “我得快点儿再去买个小猫头。”斜了他一眼,后者顿时装作什么都没听见。 “最近多长点儿心,世道不太平呀。”我说道。 “你自己长点儿心吧,夜路走多了,难免遇见鬼。”被人回了一句。 鸡皮疙瘩一地,挥挥手,我从腰间取出一个小药瓶,扔给他。 陈逸飞握紧药瓶,笑着用眼神和我道别。 怀揣着新挑的小猫头钱袋,脚步轻快,一颠一晃的回云府。 安静的花园小路,身后多了一个人,慢慢走到我的身旁,又一起走了几步,对方也没有说一句话。 我停下来,看着他。 “你认识陈逸飞?”云清麟开口问。 我眨眨眼,回:“堂妹我的人缘不错。” 云清麟沉默不语。 “那个锦囊我问过了,是柳州林城花巷春秋院的头牌念碧雪姑娘所赠。” 云清麟闻言眉头微皱。 手一摊,继续走我的路。 “对了,明天不要派人跟着我,我有事情要办。”我转头对他说完,又继续走我的路。 “持拜帖之人不会做出损害云家的事情。” 不知道为什么又说了这么一句,可能,是因为他把乐臻安置到新房床上的原因吧。 不过谁知道他会不会相信。 第九章 停云落月 昨夜竟没睡好。于是赖床,又睡了个回笼觉,再醒来时,整个人晕乎乎的。 让白巧多准备些热水,洗了个澡,又在清水中泡了半个时辰。 特意吩咐雨黛,今天只吃清淡的素菜,院内带香味儿的花盆都先暂时移到院外,她和白巧两人今天也别涂带香味儿的脂粉,虽然这个要求,有些过分。雨黛有个优点,就是不喜欢追究为什么。所以在当白巧满脸问号,欲言又止的时候,雨黛精神十足的搬花盆,忙活的坦坦荡荡,理所当然。 吃过午饭后,一整个下午,我不是在三楼的躺椅上吹风,就是在院子里拿着一根小树枝练“剑”。雨黛坐在旁边的石凳上绣花,白巧手托腮,神色从疑惑不解,转而被我手上的小树枝吸引,之后完全沉浸在我的整个武术套路里。 申时刚过,晚饭已经吃完,我又让白巧多准备些热水,再次洗了个澡,躺在清水中又泡了小半个时辰。 天色一黑,雨黛和白巧就得了我的命令回房间,在明日天亮之前不许出门。 从行李中取出包裹仔细的夜行服,换上。这衣服由药水泡过,本身无味儿,还可以盖住人身上的味道。 一脚踏上横栏,飞身向上,两个旋身,立在屋顶。 夜里起风,我站在风中,又吹了半个时辰。 今天是蒲月十七。 活动几下被风吹僵的身体,嘴角一勾,目似剑光。双脚用力,直接飞入夜中。 明远王府。 明远王李亘,当今圣上的第三子,曾经封地在清州,为郡王,近些年屡建奇功,尤其是在地方上安定各路不轨人马,献计边关问题等。年初,李亘被加封为明远王,赐明远王府,获准搬回国都燕城。 这道圣旨出人意料,群臣私下揣测圣意,却又不敢妄加评论。太子李毅是皇后嫡子,又是皇长子,然而政绩平平,在朝堂上只有宗亲和墨守成规的大臣们拥护。 今夜明远王府宾客络绎不绝,女客尤多,府内外张灯结彩。原来是明远王的小女儿李钰娴的八周岁生辰。 李钰娴被圣上封为钰娴县主,小小年纪,已看出她长相不俗,古灵精怪,是个智商和情商都很高的女孩。 我坐在屋檐上。远处会客厅中,钰娴县主一身桃红色礼服,举止得体的在和女客们攀谈。房间一侧,摆放着许贺礼。钰娴县主侃侃而谈,但是待不了一会儿,她就会悄悄走出会客厅,在院子里停留片刻,揉揉脖子,四处看看。许是发饰太多,压着脖子,时间久了感到有些累。 在半个时辰中,她出来三次。第三次在厅外逗留时,她的面前突然站了一位衣裳华贵的妇人,虽只看到背面,但她雍容华贵、非凡的气质早已遍布全身、融入在举手投足之间。钰娴县主见到妇人,面色变得紧张,张口说了几句,便整理好衣服,回到厅内。 此后,直到亥时将至,宾客均已离府,钰娴县主才从会客厅出来。她把身边的侍女支开,一路尽挑小道,朝内院走去。边走,边从袖中拉出一个布袋,把头上的饰物摘下来,放在袋子里,用手拎着。 见她的神色,越走进内院,越显得沮丧,头也越来越低。 我大概用上了自己轻功的极限,悄悄跟在她的身后,慢慢靠近。 一墙之外,一队护卫列队走进。 “小十七。”特别轻的声音,我喊着。 钰娴县主一个激灵,突然跳起来,转身瞪大眼看着我。刚要开口,就捂住自己的嘴,比了一个嘘声。 我从怀里拿出用手帕小心包好的波斯猫头钱袋,在她眼前晃了晃。 她满眼欢喜,一把抓住,仔细看了几眼,迅速藏到衣服里。 我看着觉得好笑,轻声对她说:“小十七,生辰快乐。这是我们俩送给你的。” 钰娴县主使劲点头,用手势向我表示会好好保存。 我接过她手中的布袋,对她眨眨眼:“老规矩。” 钰娴县主眼睛一亮,高兴的张开手臂。 我满面微笑,左手揽着她的腰,双脚用力点地,带着她飞起来。 虽然今夜是十七,但是月亮依旧圆。王府大院幽深、石竹林立、亭台楼阁,我带着钰娴县主一路踩过屋檐,穿过竹林,越过假山,在一队队护卫的身后跃起、落下。 寂静的夜,我们像是飞鸟,无拘无束,自由翱翔。转头看向钰娴县主,她的笑容由心中绽放,清澈、童真,似乎照亮了夜色。至少,照进了我的心。 终于,我带着她又踩回到地面上。虽然有些不舍,但是我看得出来,钰娴县主的眼中更多的是快乐。 “二姐,我很开心!”钰娴县主在我耳旁悄悄的说。 挥挥手,我看着她依依不舍的拎着布袋离开。 跃上高楼,远远的,我望着她走回自己的院子中,在侍女的陪伴下走进房间。 周围变得安静,只有我一人。 突然,我看到华衣妇人出现在钰娴县主的院中,她朝四周迅速扫视一眼。 我隐在暗处。 就是有这样的一个人,她的视力天下无双,耳力世间无敌,就连嗅觉也是无人能及。 我不能被她发现。 一动不动的站着,听着周围的一切声响。风渐大,我竟有些发抖。抬起手,原来一行泪从眼角落下。 又等了很长时间,我活动下身体,双脚用力,借着风,遁入深夜中。 回到忆水阁,身上已经没有什么力气。 推开大门,门好重,用力关上。拖着脚步,终于回到房间,把衣服换下,随意的扔在衣架上。 很快入睡。 大概是前日夜里没有睡好,早上醒来,人昏沉沉的,后脑剧痛。 招呼雨黛进来,给我倒了杯水,再让她去厨房用生姜和大枣煮水。我趁热喝下,后又迷迷糊糊的睡了。 再次醒来,是因为我意识到房间里有人进来。 果然,云清麟在我身旁坐下,仔细看着我。 随后又进来一人,是前几日的医者。白巧把板凳搬到床前,云清麟把手伸入被子中,握住我的手腕,拉出来递给医者。 “脉象浮紧,是受凉或劳累所致。”医者说。 白巧在一旁很是赞同的点头。 “我开些药,另外,针灸大椎、风池、风府三处穴位也可改善。”医者诊断完,便告辞离开。 白巧跟着医者去医馆取药。 云清麟看向喜乐,后者会意,匆匆出门。 迷迷糊糊的指挥云清麟给我倒了杯热水。 喝完,又躺下。 “原来你说的有事要办,就是让自己病倒。”云清麟语气一改冰冷,变得轻松起来。 听着头更痛了。 “我倒是想让人跟着你,可是府内的侍卫说,你昨天晚上一个人站在屋顶,吹了半个时辰的风,之后一个没留神,竟然凭空消失了。” 云清麟今天的话真是多。 “水氏的轻功,匪夷所思,让人惊叹。”云清麟说得居然很诚恳。 “还行吧,我只能排名第四而已。”我倒不是谦虚。 “噢?你这样的只能排名第四,我开始有些好奇,比你的轻功还好,是什么样的境界?”云清麟说。 云清麟很好,他没有问排名前三的人是谁。 “行如鬼魅,突然出现。”虽然头痛,我还是笑了。 云清麟看了我一眼。 “有机会倒要见识下。”他说。 “你是水月夫人的公子,自然会有机会。”大概吧。 门没关,喜乐敲门后,才进来。 待看清他拿给云清麟的物件后,吓了我一跳。 “你要干嘛?”我问他。 “看不出来么?”云清麟展开他的针囊。 “我吃吃药就好了,真的,不劳你费心了。” “自己趴着,还是我亲自动手?” 看他的架势,是不是认定我跟乐府小姐的死脱不了干系,想趁机出出气? 寄人篱下不容易呀。 算了,看看他的针灸技术如何吧。 忍着头疼,翻了个身。 云清麟将我的头发拨到一旁,分别在大椎穴、风池穴、风府穴上下针。 别说,虽然下针前我有些紧张,但是下针后,倒是没什么感觉。 “我们大公子的针灸技术好着呢,经常给我们调理身上的毛病。”喜乐说道。 是拿你们练手吧。喜乐又趁机来夸他的主子了,原来云清麟喜欢这样的小跟班。 “那我很荣幸。”说的很违心。 云清麟从床边起身,坐到一旁的桌前。 喜乐像变戏法似的从手中拿出一本书,递给云清麟。 从云清麟的神色中可以看出他很满意。 趴着好累,不过我居然还是睡着了。 下一次睁眼,好像午时都过了。脖子后的针已不见,我平躺在床,被子整齐的盖在我身上。 白巧坐在房间的另一头,不知在研究什么。见我醒了,小步跑过来,瞧瞧我,问:“小姐,好些了没?我让雨黛给你做些吃的?” 头疼好多了,我想了想,很淡定的回答:“来个小炒肉吧,炒的清淡点儿。” 白巧闻言咯咯直笑,给我倒了杯水后,欢快的下楼去。 很快,就听到楼下厨房间传出炒菜的声音。 不曾想我也会在房间里单独用餐,有些娇弱,有些矫情。 饭后过了半个时辰,白巧给我端来煎好的中药。 良药苦口。 不想继续躺着,于是起床,瞧见后院里正凉着我昨夜穿的夜行衣。轻轻一笑,同时一阵头痛。我还是没有表情的好。 去院子里走走。来到石桌前,突然想起那夜的月光。我侧身坐在石桌上,双手抱胸,双腿随意的伸直,抬起头,看着天上的一道行云。 大门敞开着,有人轻敲,随后进来。 是喜乐,手上端着一个小盅。见到我,很是高兴:“小姐,身体好些了吧?大公子让厨房炖了些补气的汤,熬成小碗,让你好好养身子。” 云清麟对我这么好? 不知为何,我想起了云清麟身边的一个人,关星轶。 我需要回清州查清楚。 在石凳上坐下,喜乐把小盅放到我面前。 这小盅也是双层的。打开盖子,很香,是加了人参的鸡汤。温度刚好,我几口便喝光。 喜乐圆满完成任务,乐呵呵的回去复命。 多喝点儿鸡汤也好,可以早日养好身体回家。我如是想。 第十章 鹞鸟裳醉 三天后,燕城西北角的鸟市。 人来人往,吆喝声此起彼伏。一眼望去,鸟市规模不小,鸟类品种很多:有专门养鹰的,有养雕的,还有卖鹞鸟。 一个卖家正向路人展示擅长头部穴位按摩的鹞鸟。 “如果有头疼、或者想放松的朋友可以来试试,我们家的鹞鸟找穴准确、力道刚刚好。” “这么神奇?”我被勾起了好奇心。 “有多神奇,公子你试试就知道。” 为什么不试? 卖家把鹞鸟放到我的肩头,吹了两声口哨,同时敲敲自己的头。 这只鹞鸟很聪明,避开最尖处,用鸟喙在我的太阳穴和脖子后的天柱穴上敲敲压压。 效果一时还感觉不到,不过它的力道正合适。 “天气越来越热了,我们家的鹞鸟还会用翅膀扇风,帮助降温,是居家的好宠物。” 鹞鸟得了指令,停下穴位按摩,转而飞回卖家的手臂上,对着我挥动翅膀。 风挺大,比扇子好多了,还是全自动。 “这只鹞鸟训练的不错。”来了一位懂行的。 “林公子,又来挑选幼鸟了?”卖家认识他,热情的打招呼。 来者是位相貌堂堂、中等身高、精瘦、双目炯炯有神的男子。看他的着装,应该是一位寻常人家的公子;他的脚步沉稳、步伐一致,又是一位武功好手。 我把手迅速伸向其身后腰带旁。 那人反应快速,几乎在我伸手的同时,右脚向后向前,转身,一掌劈向我,左脚与之配合,抬起小腿发力,用力蹬出。 我右手迎上,左脚同样抬起、发力,与对方相撞;再踢、再撞。 对方是腿法中的高手。一般来说,腿上功夫在出脚稳狠和灵活性上不能兼得,但是他凭借自己矫健的身形却做到了,攻势凶狠、咄咄逼人。 我在轻功上的造诣也不小。轻功,既要求身体动作轻灵,以达到起高跃远,在练习之初,对蹬地时的后腿力度也有要求,须做到髋、膝、踝三个关节充分伸展,由此获得向前的推力。 所以在身形和腿脚比拼上,对方并没有获得绝对优势;但是在体力上,对方是位实力派,对我的攻势丝毫没有迟缓的迹象。 我只好加快速度,得空,拉开两人的距离。 “这位公子,我想你是误会了,有一片落叶卡在你的腰间。”我打开手掌,里面果然有一片绿叶,已因握紧而变形。 对方看了一眼绿叶,又看看我,没露出太多的表情,思考片刻后才抱拳说:“误会了,在下林微。不知公子怎么称呼?” “林公子有礼了,在下姓水,名曦晗。” 林微点点头,又说:“水公子好身手,如有机会,我倒是愿意和你再次切磋。” “林公子抬举了,今日之事已属莽撞,幸好你手下留情,如果碰到别人,我肯定是要吃亏,回去我要好好反省,可不敢再随意了。” “那真是可惜了。”林微并不在意,又瞧了眼卖家手中的鹞鸟,便告辞离开。 “不知这位林公子是哪家的公子,武功这么好?”我问道。 “林公子经常来这边逛,挑选小鹞鸟。至于是谁家的公子,我就不知道了。燕城里面富贵人家多的是,路上随便遇见几位,说不定就是哪家的公子小姐。” “林公子专门挑选小鹞鸟,他不会是买回去自己训练吧?” “应该是自己训练吧?林公子常常跟我们探讨鹞鸟的习性和训练方法,不过每次的鹞鸟聚会,也没见他来过。” “鹞鸟聚会?你们还会举办这个?” “那是当然,”卖家面露得意之色,说,“不论是买或卖,只要手上有鹞鸟的,每季度的仲月,我们都会在郊外的庄园举办聚会,大家一起分享养鹞鸟、训练鹞鸟的心得和探讨技巧。这样的日子,官府都会不时的派人参加呢。” “这么隆重。那如果买鹞鸟不是为了把玩的话,该不会买回家煮了吃吧?”我试探的问道。 “哎哟,小公子,你也太有趣了,哪有人花高价格买鹞鸟回家专门为了吃?鹞鸟和家禽不一样,它们聪明些,适合把玩,作为宠物。” “也是。”。 回到云府。 喜乐又送来了小碗人参鸡汤。 一口喝完,嘴里还回味,于是说:“喜乐,晚上能给我们送几只鸡腿吃吗?喝了几天汤,馋虫都被勾出来了。” 喜乐还没笑,白巧先偷偷的笑了。 “小姐你喜欢,那还不简单,晚上就给你们送来。”喜乐呵呵一笑,抱着小盅走了。 “白巧,我今天在街上看到有好多人卖鹞鸟,是不是鹞鸟在燕城很流行?” “是呀,燕城好多人家都养鹞鸟。鹞鸟没有鹰那么凶猛,训练后可以为人梳头、挠痒痒,所以很受欢迎。” “既然这么好玩,为什么我在府内没见过鹞鸟?” “养鹞鸟的开销很大,而且老爷说了,不能玩物丧志,所以我们也只能去集市上看看。” 雨黛在一旁也表示遗憾。 “车大娘今天有空吗?”我问道。 “有空有空,车大娘有自己的小院,除非是她身体不舒服,平常都可以去找她。”白巧很是兴奋。 雨黛一改往日的深闺生活,主动要求一同前往。 看来漂亮衣服的吸引力,是很大的。 车大娘的院子确实不大,院内一株高树,然后就是一地的五彩各异的小花。 虽然大部分时间院门都大开,但是平日里也没有很多访客来打扰她,毕竟大家手头的工作都不少,侍女们也多是主子吩咐,才进来,顺便瞧瞧有没有适合自己的衣裳。 雨黛敲敲门,虽无人应答,但是等了一会儿,她却示意我们可以直接进去。 走进院子,闻见几种花香,望过去,有一排架子,上面铺满各种花瓣,已经被晒干的差不多。雨黛和白巧相视一笑,指着腰带下挂的香袋。院子地上铺着双排大块的石板砖,一旁的五彩小花闻起来却没有花香。 滴答的水声从另一侧院角传来,看过去,是一个水缸,上面支了竹架,巴掌大的碗,底下有个小洞,水一滴一滴的落下,经过一段竹子的传送,滴到水缸中。这也是一种计时器。 白巧和雨黛先一步走进内室,朝房间的北侧稍施微礼:“车大娘,我们忆水阁的堂小姐来拜访。” 我右脚迈进门槛,一眼便看到了北侧窗户前,在桌前制衣的中年女子:不苟言笑,目光专注,容貌比起年轻时应该没有变化太多,因为她心如止水。 见我进来,车大娘抬头,朝我点头,给白巧指着一旁的座椅和桌上的茶具。 我坐过去,发现茶壶竟是热的。白巧则见怪不怪,给我斟了一杯,后和雨黛也坐到远处的椅子上,悄悄打量架上挂着的成衣。 “雨黛,你去试试那件红色的。”车大娘上下瞧了一眼雨黛,便说道。 雨黛欣喜不已,应了一声,就小心的把红色的衣衫取下,走进屏风后试衣。 我的视线一路跟着雨黛,突然注意到红衣旁挂的一件白裙蓝纱衣。那是一件改良后的女装,整体上简洁、素淡,蓝纱衣的长度却很长,像是极为正式和庄重的衣服那样,穿上之后会拖在地上一段。 然而令我注目的并不是这个,而是白裙下摆上绣的那一簇三朵小白花。小白花用一股蓝线描边,两层小花瓣错开叠加。风从窗外进来,吹起了衣裙,似乎,我又闻到了那个花香。 “那是木香花。” 闻言,我心中一动。 “夫人唯一喜欢的花,是棔夜树的花。我曾告诉她,她是我见过唯一对一种花如此执着的人,她却告诉我并不是。她认识一位小女孩,小小的年纪就爱上了一种花,成日和那花呆在一处,在花下起舞。” 车大娘继续说:“我问夫人,这位小女孩爱上的,是什么花?她拿来纸笔,画下三朵小花。正是裙上的那三朵,是木香花。” “小姐不妨穿上试试。”车大娘又说。 我低头看着手中的茶,默不作声。 白巧有些着急,小声说:“小姐,这件衣服多好看,试一下,或许正合适呢!” “不试了。” 白巧一时不知该如何接话,看着我,又看向车大娘。 “这就是我的尺寸,车大娘有心了。”将杯中的茶喝完,我放下茶杯说道。 白巧这下反应的快,喜笑颜开,对车大娘说:“车大娘,既然是小姐的尺寸,我可就给包起来了。” 车大娘点点头,依旧面色如水。 雨黛换好衣服出来,眉眼都是笑。 “合身,太合身了!”白巧看着也高兴,围着雨黛转了两圈。 雨黛羞涩的看向车大娘,难得的,后者的眼中露出了笑意。 白巧悄悄用眼神向雨黛肯定了车大娘的回答。 雨黛又在镜子前仔细照了会儿,便去把衣服换回来。 车大娘已经继续在做新衣。一针一线,绣的是一朵正在绽开的牡丹,看衣服的款式,像是官家小姐平日穿的便服。突然,我想起了小十七。 “小姐,不知平日喜欢穿什么式样的衣服?”车大娘突然问道。 “我们小姐平日喜欢穿男装。”白巧耳朵尖,抢着回答了一句,却只是用开玩笑的语气。 “款式,就按最新潮的来,只有一点,我平日坐不住,穿不了紧的或是行走不便的衣服。”我想了想,回答道。 车大娘点点头。 “颜色和花纹呢?” “淡淡的颜色,花纹点缀下就好。” “车大娘,小姐的尺寸还用量吗?”白巧问道。 车大娘摇头,说:“我已经记住了。” “也是啊,我怎么就忘记了,大公子之前给小姐挑了一件特别合身的衣服。车大娘好厉害,居然就记住了。” 车大娘没有回答,却是默认了。 我又看了一眼那件被白巧装好的蓝衣。 “车大娘,那我们就先告辞,有劳了。”我说道。 白巧和雨黛走在前面,出了内室的门。 “如果那天和清麟成亲的是你,倒也不错。”车大娘突然说了这一句。 缘分不够吧。我想道。 “水氏和云家的缘分,确实不够多。”车大娘又说。 我看着她。 “希望翊磊不要像他的哥哥,要和闻人小姐白头偕老才好。” 我的心不知是否平静依旧,但我袖下的左手,却再一次握紧。 “这身粉色梨花衣,你穿得很好看。”车大娘收起手中的针,那朵牡丹已栩栩如生。 在来之前,我特意换上了云清麟挑给我的那件粉色衣裳。 此刻,我注意到她的手:食指长,和中指长度近乎一致。 “谢谢,很合身。” 第十一章 墨玉戒指 起了个大早,在一楼客厅的桌上给云清麟和白巧、雨黛留了书信,告诉他们我会出府一段时间,让他们不要太想念我。 把包裹往肩上一甩,走出云府。 在街上兜了几圈,甩掉明着暗着跟在身后的云府侍卫。 来到一家茶楼前,招牌上刻着一轮新月。推门而入,迎面是个柜台,一位机灵的小伙子热情的招呼:“公子,有什么可以为你效劳?” 我从腰间取出一块墨绿色的玉戒指,戴到右手食指上,把手举向他,冲他一笑。 小伙子顿时心如明镜,从一旁抽屉里取出一根特别的蜡烛,点燃,在戒指前晃了几下。随后把蜡烛吹灭,收好。 他也冲我一笑,说:“我是这里的掌柜,叫安阳。有什么要求?” “我要去清州墨城城区,用最短的时间。” “没问题,我来安排。”安阳拿起一旁的圆头小木棍,在桌上同样材质的圆木块上敲了两声。 一名小厮应声出现。 “小白,带这位公子去内室稍坐片刻,准备最好的茶。” “好嘞。公子,这边请。” 跟着小白穿过几层门,来到最里面的一间房,坐好。 小白很快取了热茶回来,给我斟上,又火速退下。 第二杯茶刚喝完,窗外响起几声鸟起飞的声音。 门被推开,安阳笑眯眯的出现,递给我一封信,说:“公子,路线定好了,从燕城到墨城城区,途经虹州的庐城和清州的江城。给你准备了三匹千里马,今晚的住宿安排在江城我们自己的客栈,明天晚饭前就可以抵达墨城的城区。信上写明了具体的路线、换马的联络点和住宿所在。” “第一匹马已经准备好,随时可以出发。”安阳补充说。 “好,我现在就出发。” 安阳亲自将我引到后院,一匹四肢修长,头细颈高的黑色马正站在那儿等着。 “马不错。”我礼貌的赞道。 安阳笑了笑,递给我一个戴面纱的斗笠:“路上风大,公子保重。” 接过斗笠,戴上,系好。握住马鞍的扶手,一跃而上。 后院的门已打开,我向安阳抱拳:“下次再见。” 策马离开。 茶楼后街很安静,树木茂密,显然是精心挑选过:高大,笔直。路上的石砖铺的整齐,马蹄踏过,声音听起来厚重、沉稳。绿影碧海巷,也属于燕城的中心位置,地价高,在参天大树和石砖路的映衬下更显幽静优雅,所以吸引了一些乐于大隐于市的人来此居住。几间开在深院里的茶室也应需而出。 清晨,街上的行人很少,人们大多集中在菜市或者集市上。安阳给的路线正好避开这些地方,即使这样,马在城内也跑的并不快。不过也好,一来保证行人的安全,二来也不会因为高速行驶而引起人们的注意。 半个时辰后,顺利出了东城门。 上了官道后,马终于迈开步伐狂奔起来,如果不是斗笠保护我的额头,我大概会被风吹伤。 随着速度的加快,在马的肩部和颈部上几乎可以看到血液的流动。 一路奔驰,巳时刚过,就到达了安阳标记的第二个饮水、吃饭的地点,在庐城。 翻身而下,马儿还精神抖擞的望着前方。 眼前是一座民宅,从官道下来,沿着一条小道骑行一会儿便到。从外观看,民宅所用的石料木料都很讲究,譬如眼睛能看见的砖块,它们的大小完全一样,整整齐齐的排列,能看出房屋的主人很在意这些细节。放眼一旁,不远处还有三家同样风格的民宅。 一位素衣少年听到动静后走出,瞧了马一眼,似乎认得它。吹了两声口哨,马抬起前蹄朝他比划几下,竟自己绕到屋后去。 “公子是饮水还是吃饭?”少年转身问道。 “吃饭吧,随便来些,下午还要继续赶路。”我回道。 “嗯,安阳掌柜已经将消息传给我。公子这边请。”少年看起来也认得我,想必是安阳将我的画像一同传来了。 又是一个深处的单间。房间内一尘不染,窗户开着,现在是白天,隔着一层纱网,外面看不见室内的情形。家具很少,造型简单而用料厚重:一桌四椅,无被褥的木床,木枕,计时漏壶,书架。书架上倒是摆着几册书,内容挺有意思,有识马、与马友好相处的,也有如何放松身体,缓解旅途劳累等。 桌上的茶壶是热的。第二杯刚喝完,脚步声起,门被推开。 两菜一汤,应该是算好了我马不停蹄赶到此处的时间,提前准备的。 吃饭时,窗外又响起几声鸟起飞的翅膀挥动声。 躺上木床,枕着木枕。听着水滴声,闭目养神。 走出房门,来到院子大门,马早已整装待发。 于是又策马而奔。 申时一刻,换了我此次路途上的第二匹马,栗色的汗血宝马。奔跑时,它身上流动的血液在汗液的映衬下似乎看得更加真实。 戌时三刻,敲开了江城的客栈。客栈在城门内,但距离官道不远,与其说是客栈,倒不如说是私人宅院。此时已入夜,四周静悄悄的。 三楼的房间。一路走来,没有遇到其他的旅客,也无人打扰。热水已备好。洗漱完毕,推开窗,虽然街上只寥寥几盏灯,但视野开阔。这样看着黑夜,觉得自己像只夜鸟,张开双臂,就可以在空寂中融入沉睡的城。 第二日清晨,又是赶路,又是换马。 终于在官道上看到了“墨城”的碑刻。 太阳刚落山,马蹄跨入了墨城的北城门。 一路慢跑,骑入城中心繁华之地,又几个拐弯,进入一条和燕城茶楼所在的绿影碧海巷那样幽静、葱郁的街道。 有一家高门深院,门大开着,里里外外都种着许多奇异的花草。 直接骑马而入。刚进来,门就在身后被小厮关上。 在院中也绕了几圈,停在一栋楼前。翻身下马,活动几下筋骨。拍拍马,跟它说了声:“辛苦了。” 一旁的小厮吹了几声口哨,马跟在他的身后去了远处的马厩。 还没进房间,就看见一位吊儿郎当,长相俊美,衣着不凡的男子翘着二郎腿,在躺椅上闭目养神。 “哟,时间算的还挺准的哈。”我走上前,拍了拍他的头。 “头可断,发型不能乱好嘛?”男子佯装生气,理了理秀发。 “我发现,在你的管理下,跑长途越来越舒服了。”我由衷的说道。 男子一旁还有个躺椅,我也躺上去,学着男子,翘起了二郎腿。 男子瞄了我一眼,用他的长胳膊拍了我的膝盖,说:“放下,放下,姑娘家的,要矜持,懂不懂?” 我也瞄了他一眼,继续二郎腿。 男子摇摇头,打了一个响指。 不一会儿,一位俊俏的少年出现,手里托着一个饭菜盘。 “小兔!”我亲切的叫着,跳起,一个翻身站稳。 “小免好嘛?”男子皱着眉头纠正我。 小免丝毫不在意这个称呼,把饭菜摆在桌上,又给我沏茶。 饭菜的量不多,却也能吃饱。 “才出去几天就回来了,外面不好玩?”男子问道。 “就是因为太好玩了,所以我要回来重新部署一下。”我说的很认真。 “怎么,要履行婚约了?”男子脸上的笑容有些摄人心魄。 我咽了一口饭,想了想,看着他说:“我的婚约可不少,不知你所说的,是哪一个?” 男子自觉没趣,见我吃的差不多了,手一挥,说:“慢走不送。” 看了一眼天色,我用手在嘴上一抹,起身,走过男子身旁的时候,在他的衣袖上擦了擦手,后者斜了我一眼,看起来有些恼怒。我摇头晃脑的继续往前走。 “小兔,回见。” 独自一人在府内弯弯曲曲走过几条小道,来到一幢三层楼前,绕过隔断,周围突然热闹起来。这是一处商铺,和燕城那家茶楼有着同样的格局,但面积更大,装潢、木料和用具更考究。三位聪明伶俐的年轻男子站在柜台后,分别在招待几位客人,大厅两旁各有一套桌椅,也都坐着装束各异的人。 “都这个点了,生意还这么好?”我小声嘀咕。 他们见我从内庭出来,像是一件极为正常的事情,只瞧了我一眼,最多两眼,就各忙各的。 迈出前门,走了几步,回头,看见了楼的门柱上刻了一轮醒目的新月。再往上看,只见门上挂着一块木匾,黑底金字,写着三个苍劲俊逸的大字:卧梦轩。 刚刚那位吊儿郎当的俊美男子,就是卧梦轩的主人,冷易君。 转身继续往前走,穿过两条商业街道后,又走进一片居民住宅区,没多久,我停在了一座和周围相比,围墙很长,大门高且威严的宅院前,门上写着两个字:乐府。 从腰间再次取出墨玉戒指,戴上右手的食指,走到门旁的侍卫面前,将右手举到他的眼前。 侍卫看了我一眼,直接侧身让我通过。 收起戒指,绕过门内的一片规模巨大的假山,一眼望去,府内的假山盆栽、树木花草、亭台楼阁众多,曲折蜿蜒,似乎有许多条路。 远处有几位侍女小厮走来,我一个起跳,飞身落在不远处的亭中。 一个小石块在一旁柱子上弹开,我再次起身,踏着平台,跃入假山中。又几个点地,稳稳的停在一处屋檐上。不想,又一颗小石头在脚边弹开。 只好一跃,落在一旁的石砖小路上。一道劲风迎面吹来,一个额上系着丝带的少年出现在我的身旁,由于速度快,他身上的衣衫还在飘动。 少年摇摇头,似乎对我的身手很失望。 我叹了口气,突然嘴角露出一道诡异的笑,脚下生风,几个走位,竟瞬间和少年拉开了一段距离。待到少年反应过来时,我早已飞离他很远,几个移位,将他甩开。 张开手臂,停在府内一个深阁前,门上也写着三个字:花溪苑。 这是一处独立的院子,占地很大,院内也是亭台楼阁、假山流水,花草树木应有尽有,而且建筑是最高规格的设计,花草也是珍稀奇异的种类。 径直走入。一个看起来不过十四五岁、乖巧伶俐的小丫头正坐在一旁的回廊中打瞌睡,又往里走了几步,一旁走出一位丰韵的妇人,看见我后先是一喜,后板起脸,看向打瞌睡的小丫头,咳嗽了两声。 小丫头被声音叫醒,迷糊了一会儿,才看到我,眼睛一亮,喊了声:“小姐!” 第十二章 百密一疏 “小芝麻乖。” 我又看向妇人,问道:“麻姑,我爹呢?” 麻姑回道:“老爷刚用过晚饭,现在去了书房。” “嗯。” “许瑜唐回来了吗?”我又问道。 “她呀,早就回来了。看她的样子,出去一趟玩得可开心了。小姐,下次有好玩的,也带着我嘛,好不好?”小芝麻酸里酸气的回答。 “你呀,”麻姑瞥了一眼小芝麻,对我说,“小瑜唐已经去临城找黄公子了,老爷批准了她的婚事,还送了不少嫁妆过去。” “她这次也吃了些苦头,嫁妆多点儿,也是应得的。” “小芝麻,原来你不是羡慕许瑜唐出府玩,而是也想领一堆嫁妆嫁人了,是不是?”我把包裹递给麻姑,用审视的目光看着小芝麻。 小芝麻忙摆手:“哪有哪有,我倒是想呢,可是我连个心上人都还没有呢!” “准备纸笔去吧。”我吩咐说。 小芝麻应了一声,一路小跑进了房间。 待我慢悠悠走到桌前,纸已铺好,墨也研好,笔卧在一旁。 我拿起笔,静静回忆下,起笔,画了一幅人面像。 招呼小芝麻过来,问她:“这个人,你有印象吗?” 我画的是一名十七八岁的男子,瘦,面相温和,眼睛明亮有神。此人是云清麟的得力手下,关星轶。 “好像,好像眼熟。”小芝麻用手指点击脑袋,努力回忆。 “啊,想起来了,上个月吧,这个人好像来过府内。记得不太清楚了,当时只觉得他是个小厮的打扮,不过长得却比一般的小厮好看,我就多看了他几眼。”小芝麻边想边说。 “把画拿给大总管,看他有什么印象。”我说道。 “好嘞。”小芝麻把画卷好,从一旁书架上取下一个空的长筒状纸盒,将画装入其中,蹦蹦跳跳出了房间。 麻姑看着我。 她虽没开口,我还是回了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说完,我先笑了。 回房间换了一身粉色的女装,麻姑给我准备好了一盏圆月般的小灯笼。 天色已黑,我提着小灯笼,出了花溪苑,左拐右拐的挑着小路走。 从拱形的假山下走出,一抬头,便看见了二总管任时。他看见我后,朝我点头,神色中并不见惊讶。此时,他的眼中已经不见在云府时的慌乱和忠厚老实,取而代之的,是目光凌厉和精明老道。 他身后便是书房,里面亮着灯。 我推门而入,转身又把门关好。 书桌后坐着一位中年的男子,温文尔雅,品貌非凡。人如其名,这就是清州第一家乐家的当家,乐温良。 “被发现了?”乐温良放下手中的账本,看向我问道。 “嗯,百密一疏。云清麟提前安排人来府内勘察过。” “云清麟倒是位心思缜密的后生。”听话里的意思,乐温良对云清麟的欣赏更多。 “这次你们闹的动静不小,虹州燕城的云府,籽州府的唐家,还有黎州府的闻思山庄。但是你们只点到为止,并没有伤他们的性命。这可不像彩七杀一贯的作风。”乐温良缓缓道来。 我点头,回:“确实,小打小闹。” “风雨将来,还是要更小心翼翼为好。”乐温良说。 “知道了,爹,我会小心的。” “跟我说说在云府的动作吧。”乐温良看着我,说道。 “我从不在正式场合露面,所以外人,还有府内的一些家丁,都不知我的长相。” “许瑜唐代替我,从清州墨城一路来到虹州燕城。在她入住燕城的客栈前,我打探到她的房间号,先一步到达,在茶杯内外壁涂上具有腐蚀性的慢性毒。这种毒,只有食入体内才能起效。” “婚礼开始之前,许瑜唐用我给她的银针,隔着喜服,轻轻刺破她心口的肌肤。之后,她将银针藏在窗户边缘、我刻的缝隙中,并服下黄芪为她准备的假死丹。” “婚礼开始,一拜天地。在许瑜唐弯腰时,她提起内力,虽然内力不多,却足够催出胃中被毒药腐蚀而出的血液。与此同时,青在宾客席中,故意打翻他的酒杯,借以造势。许瑜唐配合作出没有站稳的样子。” “假死丹的药效在被腐蚀的胃中发挥很快,内力推动下,在很短的时间后,许瑜唐就倒在地上。” “红的易容术登峰造极,她早已准备好,可随时取代‘验尸’的女医。不曾想,云玥琅居然想到了我。好在,我也准备了一根浸过血的剧毒含铁银针。” “云府和乐府随行的侍女都看到了许瑜唐衣上的血迹。我让云府的侍女取来磁石,趁机将银针吸入石下。无人能察觉。” “在假死丹失效之前,许瑜唐已被安全的接出云府。而绿也已经取走了藏在窗户上的银针。” “多人分别行动,方案实施的很好。但是,第一步假设,就错了。”乐温良听完,评价道。 “方案实施的很好。但是,第一步假设,就错了。”乐温良听完,评价道。 “是的,云府的人早已见过我。”我同意乐温良的话。 “计划不如变化,思虑周全并不是易事。不过,这也是乐趣所在。” 我点头受教。 “你生来就是为了使命,这一点我知道,而且,也不否认对于你的出生,我也有私心。”乐温良话锋一转,说起了我。 “但见你从婴儿逐渐长大,作为父亲,我也希望你可以有个好的结局,能够遇到属于你自己的归宿。这一点,我需要你好好考虑。世间很大,你可以找到你命运的突破口。” “这样的话,我只私下对你说一次。你要记下。” “在家里多呆几天吧,有什么想吃的,告诉麻姑。”乐温良又拿起账本,像是要继续看。 我起身,走到门前,刚要开门,乐温良又说了一句。 “臻儿,还有一份婚约,留着吧。这几年,组织中弱肉强食,他一步步走来,我看得出来,都是为了你。” 没有回答,我转头,看了他一眼。 婚约? 一个人走在石砖小道上,我停下脚步,望着月亮。 那一年,我多大?十四岁?他呢?十六岁? 他递给我一把比手指稍长的檀木小折扇,说是暂时别离的礼物,留作纪念。 一挥手,小折扇被握在手上。对着月光,打开,轻轻扇。仿佛,上面的檀木香还尚有余味儿。 第二日醒来,小芝麻早已迫不及待,跑到我的面前,张口就说:“小姐,咱们家来客人了!是位公子,长得又高又帅!像咱们老爷一样,看起来一点儿脾气都没有!” 一点儿脾气都没有?这是什么形容?我不解的看着她。 “噢噢,对了,一起来的,还有位小公子,特别小,也就四五岁吧,还喜欢装老成,非常有意思。” 我知道了,是唐家的两位公子。 “他们为什么会来我们家?”我不解的问。 “籽州的花多,有杜鹃花,龙胆花,玉兰花,百合花,报春花,兰花,绿绒蒿等等,当然,最出名的还是要数山茶花。我们清州山多水也多,老爷就想和唐府的人商讨,看看是否可以买些品种优良的花苗或者种子,在我们清州栽种。”小芝麻一向消息灵通,跟我慢慢解释说。 “原本老爷上月只修书一封,送到籽州唐府,没想到唐府的两位公子亲自来到墨城,好像把花苗和花种子也一起带过来了。”小芝麻觉得事情发展的很神奇,边说边皱着眉头、眨着眼睛。 “也许,他们没有来过清州,想来看看吧?”小芝麻自己想出了一个理由。 “现在他们人在哪儿?”我问道。 小芝麻笑盈盈的回:“在东园的玉竹馆,他们一早就到了,先和老爷在书房议事,之后就去了东园休息,听说吃过午饭后,咱们的小侍卫长周也会领着他们参观下园子。” “小姐,咱们要不要和他们一起吃个午饭?”小芝麻凑到我眼前,强烈建议。 这个,我表现得好像正在思考,半天才反问一句:“麻姑中午给他们准备什么吃的?” 小芝麻心领神会,也像是在认真回忆,说道:“蟹粉汤包,蝴蝶饺,孔雀饺,白虾,毛叶鱼,鸡鸭鹅,还有汤面。” “那我考虑考虑吧。” 墨城人的早餐很丰盛,所以午饭时间稍晚些。 “水姐姐?”一个稚嫩的童声惊讶的响起。 我侧头,看见了身边瞪大眼打量我的唐圣元。心中一笑。 一人走到我的身旁,身上有一丝的茶香。 没忍住,笑了。但嘴上还掩饰:“唐公子,几日未见,一切安好?” 唐翎书脸上的笑容让人如春风拂面,他轻声说:“一切都好,家父也无碍。府里安排妥当后,算算时间,花苗也快运到了墨城,家弟没有来过清州,正好借着机会,带他来看看。” 唐圣元在一旁拼命的点头。 原来是花苗先到,人后来赶到。 “嗯,我是碰巧路过。” 唐翎书突然看向我身后,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只见小芝麻正捂着嘴偷笑。 用手捋了捋发丝,缓解下内心的尴尬。 “都来了?”乐温良出现,身后跟着乐府的大总管任朔。任朔和二总管任时是亲兄弟,长得也挺像,不过任硕的体型更健壮,步伐更稳健。 “那就上座吧。”乐温良招呼道。 桌上的饭菜和小芝麻之前讲的差不多,多了些点心。唐圣元没有吃过这些种类的糕点,逐个品尝,吃的津津有味。 圆桌旁,只有乐温良、唐翎书、唐圣元和我四人用餐。乐温良没有给我们互相介绍对方,也无人提起。席间,乐温良不时和唐翎书交谈,我在一旁乐的自在,手闲的时候,就给唐圣元夹菜,每夹一道菜,小芝麻就在旁边仔细介绍。 一顿饭的功夫,乐温良看了我两眼。 午饭吃完,乐温良和唐翎书要去前院看从籽州带来的花苗,我也好奇,就跟着一起过去。 唐府拉来五辆马车的花苗和种子,花苗均用盆栽。杜鹃花的花苗已有20厘米左右的高度,应该是经过了三年两次移栽;兰花的花盆有紫砂的,也有瓷盆,说明它们也至少是2、3年花苗,因为一般新从山上挖来的野生苗须植于瓦盆中,两三年后方可换盆。 还有其他几种,我就不太了解了。马车上还有一箱播种、栽培和嫁接花相关内容的书,写的都是唐家几代人养花的经验。唐府的诚意,毋庸置疑是满满的。 “小姐,我怎么有种感觉,这像是给你的聘礼?”小芝麻在我耳边用极小的声音说。 我还没开口,唐翎书却朝我们看了一眼。 小芝麻吐吐舌头,又说:“大概是我又犯迷糊了。” “这一袋是什么?”小芝麻指着一包没有标记的种子问道。 “这是木香花的种子。”唐翎书说。 忽然,我的胸口觉得闷起来。 “木香花的种子可供育苗,但因它的种子培育较难成活,一般不建议使用种子进行培育。”唐翎书解释说。 “是我特意问唐家要的木香花种子,我想试试,能否从这些种子里再种出木香花。”乐温良淡淡说道。 “小姐,你没事吧?”小芝麻托着我的胳膊,原来我竟没站稳。 乐温良让任朔把花苗和花种子接收,送给府内最好的花匠照看。吩咐完就先行离去了。 唐圣元惦记这些花,也想去参观乐府的花园,我就让小芝麻陪着他过去。 小芝麻很是放心的留下我一人。 转身想离开,突然一阵眩晕。 一双手扶住我,又是一阵似有若无的茶香。 “谢谢,大概是前几日的风寒还没完全好。”我说道。 “你喜欢木香花?”唐翎书问。 木香花,我似乎又看到头顶花架上的那一簇一簇的小白花,细细的枝条垂下,哪里有绿叶,哪里就有它。原来,我竟从未去过籽州,从未去籽州找过它。 “那是我唯一爱上的花。” 我惊讶自己居然说出来了,这句话在我的心里深藏了十年了。我还是没有忍住,说了出来。 唐翎书安静的站着。 时间像是过了很久很久。 “那你已经错过了今年的花期。”他说。 第十三章 小脸儿红 有时候,当在一种心态下、一种角色中生活久了,会不小心忘记了自己的另外一种性格,另外一个自己。 服用了一颗黄芪最为得意的全药补丸,回房睡了一个安静的午觉。 醒来后,感觉身体舒畅,前几日的风寒大概总算痊愈了吧? 小芝麻躺在外间的卧椅上,听见我倒茶的声音后,也起来,整理衣衫,还体贴的摸了我的额头,煞有其事的说:“很是正常。” 好想白她一眼。 在小苑的园子里没走几步,昨日在乐府大门见到的侍卫敲开门,汇报说:“小人景勒,周侍卫长遣我来问,唐府的两位公子一会儿参观园子,花溪苑是否同行?” 我看向小芝麻,后者又捂嘴偷笑,她的另一只手也没闲着,拨着一旁的绿叶。 “那就一起吧。” 东园的布局以平冈远山、松林草坪、竹坞曲水为主,配以山池亭榭。唐家兄弟住的玉竹馆位于东园的西侧,靠近中园,竹涧境特幽回,美竹千挺。东园的面积最大,所以花圃就设在东园,午饭后,唐圣元在小芝麻的陪同下参观过。 除了玉竹馆,还有翠云浮祥阁和七巧玲珑馆等,风格不同,景致也不同。其中,玉竹馆的面积最大,竹海景致最美。平日乐温良也会在各处住上几日,当有宾客到访,也可留宿他们。 中园的景是乐府的精华所在。总体布局以水池为中心,亭台楼榭皆临水而建,建筑形体不一、高低错落、主次分明。面积大的池中皆有山岛,岛上建亭,四周的花草四季属性,因而每个季节都有不同的景色。 西园是主住宅区,建筑分成几片,布局紧凑,但林木葱郁、水色迷茫不减。我的花溪苑算得上西园众景色的点睛之笔,奇花异草、怪石嶙峋,庭院空间变化曲折、藏露掩映。 唐圣元得知花溪苑是我的住所后,小眼珠子转了几圈,似乎有话想表达。小芝麻完全不给他说话的机会,主动出击,不停的介绍些新鲜的景和故事,努力吸引他的注意点。果然,很快,唐圣元的视线又变得清晰和兴奋起来。 几声鸟翅膀的扇动声,我抬起头,两只信鸽出现在庭院的上空。 我从腰间取出一块拇指大小的香包,手指在上面弹了几下。为首的鸽子找到目标,很快落在我的旁边。 从它的脚上取下纸条,共两张,第一张写着:玉苍派掌门王义夫被灭门,妻一人,妾两人,子女三人。杀人者:“彩七杀,蓝”。第二张的字数少些:江城郁城交界,今夜。 心中一阵郁结。 走上廊桥,唐圣元眼尖,说了声:“下雨了。” 我们顺着他的视线看,池子里果然出现许多涟漪,鲤鱼也渐渐浮到水面。 周也去取雨伞,暂时淋不着雨,我们几个就在桥上赏鱼。 “那朵紫色的莲花小小的,真好看。”唐圣元又看到了感兴趣之物。 池中放了许多和水面一个高度的石柱,方便采摘莲子。我见唐圣元喜欢那朵莲花,看它的花瓣,也开不了两天了,就一跃身,踩着石柱,弯腰把莲花采了。 唐圣元满眼都是那朵莲花,没注意水里的石柱,还以为我轻功了得,可以水上飞,所以他在一旁惊呼不已。 我心里却想着别的事情,转身,想露出淡淡的笑容,突然又是眩晕,耳朵开始嗡嗡作响。只感觉到自己躺入一人怀中,便两眼一黑,没了意识。 醒来,发现躺在花溪苑,我的床上。 一位看似文弱的男子正给我把脉,一旁站着唐翎书,目光深邃看着我。乐温良坐在桌前,倒没有什么表情。 文弱的男子是黄芪,算得上清州年轻一代的神医,在清州临城开一家黄氏医馆。能看见他,是因为我运气好,他每月的今日都来墨城乐家开的医馆义诊。他见我醒了,轻轻一笑:“吃了我的全药补丸?” 医者的目光如炬,我挤出点儿微笑回他。 黄芪又仔细感觉我的脉象,问我:“你最近碰了什么东西?” 我想了想,让小芝麻把我的包裹拿来,从中取出一个巴掌大的红色木盒。这是在燕城的路边,一位丰韵的妇人所赠,她当日穿着艳红色的半裙,裙摆处绣着一朵深红色半开的牡丹。她赠与的,是叫做“小脸儿红”的胭脂。 黄芪看了一眼,眼睛随之一亮,用手掌作扇,在木盒上挥了几下后,便把手边的行医箱收好,起身走到乐温良的身旁坐下。他写了一张单子,递给小芝麻,吩咐说:“把这些药材放在一起煮开,再准备一桶热水,药材连汤一起倒进热桶里。” “同时准备一块方巾和老茶叶,取些茶叶和方巾放进锅里煮开,关火浸泡片刻后把方巾烤干。方巾干了以后,和剩下的茶叶一起拿过来。” 单子上的药材在乐府的库房里都有,小芝麻得令,手脚麻利的去领用。 “是生,是死?生死有命,却也由我。我是谁?落尽残红始吐芳,佳名唤作百花王。牡丹,牡丹,是生,是死?你很快就会知道。”黄芪突然嘴里念叨。 “原来是碰上了牡丹大娘。”乐温良的语气中透着一些无奈。 黄芪点点头。 “牡丹大娘是谁?是坏人吗?”唐圣元问道。 “牡丹大娘这人,你很难评价,她既是坏人,又是好人。”黄芪回说。 “既是坏人,又是好人?”唐圣元听不明白。 “牡丹大娘在医术上很有天赋,制出了‘九死还魂丹’这样玄妙的丹药,不管你有何内伤、外伤,甚至病入膏肓,只要还有一息尚在,她就能用此丹给你续命,直到找出对症治疗的办法。”黄芪说。 “你这么一说,她倒像是位好人。”唐圣元皱皱眉,评论道。 “她除了研制救人性命的药,还嗜好剧毒之物,她制出了‘相思豆’。平日我们见的相思豆,根、叶、种子均有毒,其中种子最毒,颜色是米红色。牡丹大娘制的‘相思豆’也是米红色,毒性却甚其百倍,能够瞬间夺人性命。” “研究救人良药,这不稀奇;而同时又钻研毒理,这也大有人在。可是这牡丹大娘独特,或者说是奇特在:她的脾气很不好,性格极其怪异,偏执得有些病态。” “她从不等病人上门求医,而是自己去寻找。不管这个人的求生意志多么强烈,他的病如何容易就能治愈,只要牡丹大娘不想治,谁也不能逼迫她;相反,纵然一个人经受极大的痛苦,不愿意在世上苟活,只要牡丹大娘不让他死,他必须得活下来。” “这么听起来,这位牡丹大娘是让人有些别扭。”唐圣元想了半天,才找出比较适合的形容。 “没错,就是别扭。所以在她自己写的这首诗里,就认为生死有命,也由她。看得出来,这是一位非常自负的人。” “当然了,即使这样,那些患了绝症的人还是满天下的去找她,希望自己的病可以被治愈。有意思的是,有些人也想尽办法希望得到她的毒药,去加害他们生意上或者生活上的敌人。” “不过都是徒然。”黄芪摇着头,语气中颇有些赏识之意。 “你既然被挑中,如果你不接受她的礼物,她就会一直缠着你。”这句话,黄芪是对我说。 “胭脂里有药,胭脂木盒上,也浸了药,而且木盒上的药已经挥发的差不多了。”黄芪看着桌上的胭脂盒说道。 “你说的是‘药’?”我不解的问。 “你以为她给了你‘死’?不,她给了你‘生’。” 黄芪的话让我吃惊。 “牡丹大娘大概是喜欢你,她想激发出你的潜能。她瞧出了你的体质不凡,骨骼精奇,想试试你的能量,也检验她的眼光。” “所以她将带有侵蚀性、至寒的药物浸入木盒,短距离内经挥发进入你的体内,激发你的内力。” “以你的功力,这样的药需要很久才能对你起效,但是你近日奔波,又外感风寒,所以就被牡丹大娘误打误撞,成功了。” 我却从黄芪的言语中听出了一些不同,问:“牡丹大娘这个胭脂盒是特意为我而造?” 黄芪微微颔首,已是不言自明。 “她果然很有耐性,居然一直远远跟着我。”我以为和她是偶遇,原来却早已被上心。 “胭脂里也有药,是什么药?”这句话是乐温良所问。 “释魂散。” “毒药?” “对没有内力的普通人来说,是毒药,只需吸上几口,药便慢慢在体内扩散,不出半个月,就浑身乏力,卧床不起。不过,对于内力很好的人来说,只是体内的真气受到入侵,运气艰难。” “你说的都很有道理。但奇怪的是,牡丹大娘给我的这盒胭脂,指明要我把它送给我娘,这该怎么解释?”关于这一点,我印象非常深刻。 乐温良的脸色凝重起来。 “噢?”黄芪来了兴致,又盯着木盒静静思考。 “胭脂盒我先带走,回去好好研究,你就按照我的方子药浴,驱除体内的寒气。”谨慎起见,黄芪又取了少量的胭脂和盒上的木屑,与他随身带的几副药粉和药水中和。结果显示,他对于我目前身体状况的判断是正确的。 黄芪让人去催促小芝麻。 很快,小芝麻就拿着方巾和一袋老茶叶进来。 其实它们的用途很简单:用方巾把胭脂盒仔细包住,将老茶叶放在其中,既可以吸附盒子本身挥发的药性,又将盒子和胭脂中可能挥发的未知成分简单隔离。这样一来,缓解了胭脂盒对人体的直接伤害。 黄芪虽人长得文弱,却也是位风一般的男子。他见已经掌握了我的病情,又拿到待深入研究的胭脂盒。便起身告辞。 乐府的人大多都了解他的性情,也不做挽留,乐温良也担心这盒胭脂是否还有隐情,更希望他尽快查明成分。我好心建议他要慎重对待这个胭脂盒,不要被它伤到自己。 黄芪难得嘴角一勾,神色还是一本正经的说:“公孙大娘虽是位天赋较高的人,但想伤我,却不容易。” 黄芪向来不打诳语,我放下心来。 “你这不算是病,是内力遭到侵害。” 临走之时,他想起什么,说道:“除了用药,给你输入些热性的内力,或是带着你打几套疏通内力、巩固内力的拳法,都可以帮助你快速恢复。” 我点头,表示都记下了。 黄芪离府后,唐圣元瞧我躺在床上,仍十分不放心,和唐翎书提议,再多留几日,待我好转。 唐翎书也没想到我会遭遇这样的事情,也表示并不着急回籽州。 小芝麻再次回到房间,已经准备好药浴。 于是很快,房间就剩下小芝麻,麻姑和我三人。 她们二人将我扶入木桶中。 坐在水中,开始的时候,并未觉得如何,水的温度让人舒适。可渐渐地,水温像是在慢慢升高,似乎生出了无数的枝条,插入我的肌肤,钻进我的血脉,开始蔓延。 我感觉到了体内那股寒冷的入侵者,它在纠缠着我体内凝聚的内力。但当那些温度很高的枝条出现,进而如猛虎一般扑向它的时候,它只能停下行动,转而与这些“不速之客”扭打在一起。 于是我的体内,同时出现了热与寒,冰火两重天。 这个过程是痛苦的,体内不同属性的力量在冲撞,我只能调整呼吸。闭上眼,像是进入了另一个世界。热与冷的交手无处不在,它们反应的速度比我每一次的身手都快:正面过招,侧身避过,追逐,还有燃烧。 有时候,你很容易就进入一个角色,生活在其中,不小心,就会忘记了你的全部,你的另一个角色。 如果说牡丹大娘是猎奇者,那么黄芪,就是我的贵人。他给我开的药浴,只一次的感觉,足以让我醒来,找回另一部分的我。 双手抬起,手臂外旋,向左推,收回,双手同一方向画圆,左手交于右手手臂,穴位贯通。双手打开,推,收,呼,吸,配上心中默念的口诀,运功。 冰与火,这样的世界,我很熟悉。 一声马嘶,黝黑色的马儿出现在我的窗外,它的四肢修长,步伐轻盈,是汗血宝马中最好的几匹之一,它叫夜黑。 第十四章 蓝溪夜坐 午夜,云遮月。 一片密林。夜黑停在小溪边,看着水中的倒影。 视线中出现一行三骑黑衣人,我倚在树旁,将手中的短哨慢慢拿到嘴里,吹出长长的一声。 马匹闻声,朝我奔来,座上的黑衣人见无法控制马,当即一个个翻身下马,站在我面前十米处。 “你是何人!有何贵干!”说话的,是站在最前的黑衣人,听声音是一位女子。她语气不善,在密林中夜行,又是三人同行,见到陌生的拦路人自然也不害怕。 我所在的位置是暗处,女子看不清我的衣着样貌。不着急回答,我上下打量她:蒙面,瘦骨嶙峋,不知是为人阴狠,还是练了什么奇怪的功夫,她握剑的手关节突出,指甲长、颜色被涂成深色。 女子身后的两人也是骨瘦如柴,身高比女子高出半头,手中的剑是同一款式,指甲和手指关节都很正常。 “你到底是何人!不说话,小心你的命!”女子的手握紧,目光狠毒的刺向我。 “听说,你是彩七杀的蓝杀手?”我开口轻轻说道。 对方尚未回答,剑却已出鞘。她用剑指着我,再问:“说!你到底是什么人!” “玉苍派掌门王义夫,妻张氏,妾赵氏、吴氏,两子一女,共七人。是你杀的吗?”我看着她,不答反问道。 女子一直盯着我看,忽然大笑,说道:“怎么,彩七杀的实力需要怀疑吗?我们受人委托,杀死几个人,算什么?” “所以,你承认你是蓝杀手了?”我又问。 女子冷哼一声,回:“当然。” 我从阴影中走出,右手一挥,湛蓝色的衣摆在身后飘起。 “为什么选择蓝杀手?”我问。 女子看见我的一身蓝装后,目光一凛,警惕的问:“你到底是谁!” “我是谁?”我从广袖中伸出食指、中指二指,一个旋手,一道银光飞出。 女子的武功不低,但是她还是捂住了脖子。把手拿开,她看到手上已沾上了一道血迹。 “彩七杀,正如名字所说,有七位杀手,分别是红、橙、黄、绿、青、蓝、紫。每位杀手最终的杀人武器,都是银针。但除此之外,他们都有自己拿手的武功或特长。红的易容术天下无双,橙的步法变幻莫测,黄的忍耐无人能及,绿的轻功能踏雪无痕,青的耳力可百里辨声。” 还未说完,我却停下来,似笑非笑的看着她。 女子已经摆好起式,蓄势待发,眼睛不时飘向一旁,研究周围的地形。她身后二人也站好位置,亮出阵法。 “蓝这个人,平时的任务量不多。留名的几桩案子,官府或坊间都是轻描淡写。可能因此你们或许认为冒充蓝杀手,会更简单,不会引人注意。” “可惜你们并没有好好研究。” 我遗憾的看着她,继续说:“蓝的体质有先天的优势,后天也经过了内外药物的调节,因而她可以练世上最邪恶的武功。即使被功力反噬,也不会丧失心智,更不会走火入魔。所以,她出任务,面对的都是内心最狠毒、功力最强劲的人,而他们的结局,都只有死。” “死者家属忌讳,不约而同的隐瞒下细节,只简单报备官府。这样的结果,就让江湖上的人对蓝杀手的印象不深。” “所以,你们是为什么选择冒充蓝杀手?”我依旧望着她,再次抛出这个问题。 “少废话!拿命来!”女子先下手为强,身形利落,几个点地,剑尖直逼我面门。 许多暗黑风格的教派武功,以取人性命为目的,通过打造特殊的武器、配制封喉的剧毒,甚至研究最卑鄙的策略等,在对决中取胜。但是这些都不算是最邪恶的武功,世上最邪恶的武功,在于激发人的兽性。 什么是兽性?兽性,是指非常野蛮、残暴的性情。人的兽性被激发之时,他们浑身热血沸腾,耳朵里听不见对方所讲的仁义道德,眼中看不到对方所表现的震惊害怕。一旦他们准备好了,或是被对方的行为刺激,就会开始行动。 有的教派会训练一些死士,给他们长期服用药物,激发出他们的兽性。在执行任务的时候,他们会百折不挠的进行下去,只要尚有一息之力,也会将对手纠缠到底,至死方休。 这些死士不容易被控制,因为他们的大脑早已被侵蚀,丧失心智。所以他们的结局一般很凄凉,要么不敌体内的野蛮之力,走火入魔而死,要么被弃之如敝履,被杀死或放逐。 终于,有人对死士起了恻隐之心,开始思考,是否有既能激发兽性,又可以保留心智,让意识始终控制身体的办法?在这些思考者中,有医者,也有内功大家。可是,过去了几百年,江湖上始终没有听闻此类尝试成功的消息。 剑尖擦着我的脸颊而过。在它即将和我接触的最后一秒,我的头朝右侧一偏,重心下降,同时左脚出力,右脚的脚跟向右前方向滑去。蓝色的广袖、蓝色的衣摆还飘在空中,我却已站在不远处看着女子,身形带动的风吹起了我的发丝。 另外两名黑衣人变换队形,配合女子一同袭来。 我的眼中似乎有一道幽蓝之光闪动,我跳起,冲入三人阵法中。一串连贯的步法,似乎脚下生莲,蓝色的衣衫如飞如舞。从一位黑衣人身旁绕过,我的左手从他的脖颈处划过。随即,他轰然倒地,脖颈四周一片血迹。 并不停留,又是步法和身法的配合,我一跃而上,双腿跪在第二位黑衣人的肩膀上,夹住他的头。腿上用力,骨头应声扭断。又是轰然倒地。 为首的黑衣女子见情况非常不妙,提起轻功就往远处逃跑。 我的腰带上缝着一个巴掌大的布袋,我从中取出一套锋利的五指铁套,套在左手上。突然平地而起,蓝衣张开,速度极快的飞向前方。 三次在树枝上借力后,我出现在黑衣女子的前方。一个劈腿,将女子踢倒在地上。 女子吐出一口血,眼中终于出现了恐惧,她问我:“你是蓝杀手?” “你不该借着我的名字,打着彩七杀的旗号杀人。”我对她说。 我走到她的面前,没有征兆的,将左手插入她的胸口。 女子双眼暴突,也倒下。 朝四周望去,不远处还是那条小溪。那女子逃命的时候并没有慌不择路,而是顺着水流的方向,思路很清晰。 踱步至溪边,将左手上戴的五指铁套洗干净,取下。运内力向身后一甩,将铁套上的水甩干。两步外,夜黑站在一旁,又在瞧着水中的倒影。 一声高亢明亮的夜莺啼叫打破周围的安静。 夜黑似乎感觉到了什么,抬头看向我的另一侧。 一只白净修长的手伸来,指尖握着一根银针。 “不要浪费了。”来人如是说。他高瘦,身材笔直,穿着紫衫长袍,脸上戴着金色面具。他是月圆之夜,我在云府忆水阁院中见过的紫杉大人。 我接过那根银针,针上一尘不染,已看不出它曾划破黑衣女子脖子上的皮肤,后落入草丛中的痕迹。 “彩七杀的七位杀手都有自己拿手的武功或特长,那么紫呢?”紫杉的目光锁住我,问道。 “紫,无所不能。”我回道。 一匹黑色的马从紫杉身后的密林走出,它是夜黑的兄弟,紫风,也是汗血宝马中最好的几匹之一。 夜黑迎了上去。 紫杉突然握住我的手腕,查看我的脉象。片刻后,又将一股温和的内力注入我的体内,深入探究我的内力。 我安静的看着他。 将我的手放下,紫杉却没有说话。他走到溪边的岩石上坐下,将面具取下,放在一旁。他拿出一个牛皮水袋,喝了几口。 彩七杀中,我是例外,一直以真面目示人。一般而言,只有唯一的地位高者才可以知道其他人的长相。在红、橙、黄、绿、青、蓝、紫这七个代号中,只有紫,是唯一的地位高者。 没敢看他的脸,我把视线移开,背对着他,坐到他的身后。 “这几人,个个枯瘦,形如骷髅一般,他们的佩剑上也有很深的血槽,应该就是江湖上的‘冥兵营’。”紫杉说道。 他虽看不见,我还是点头同意:“嗯,他们也是杀手组织,只在夜间行动,喜欢放血,擅长研制剧毒,听说他们的身材是一直服用慢性毒药所致。” “今天这位女子,指甲上涂满剧毒,如果被它划破皮肤,很危险。”紫杉又说。 “她的身上肯定有解药。因为她很容易就会伤到身边的人,也有可能会划破自己的皮肤。”我回道。 紫杉却没有评论我的观点。 过了一会儿,听见他说:“慕香夫人让你练了什么武功,不会走火入魔吗?” 没忍住,我笑了出来,却没有发出声音,只用手指背面抵在鼻嘴之间,遮住笑脸。 “这门武功没有名字,我暂时管它叫做雪狼秘笈。这门功夫主修寒性的内力,激发出人体的能量潜能,也就是所谓的‘兽性’。它的灵感来自雪域上的白狼,它们凶狠、攻击性强,最重要的,是它们善谋略。” “这个功夫练成之后,寒性的内力可以蛰伏在体内,不会流动运转。只有在将其唤醒的时候,才会充斥全身。至于走火入魔,一般不会吧,如果会的话,现在已经没有我了。”我回道。 紫杉又没有接话。 又过了一会儿,他说:“还在用药吗?” 我收起笑容,想起了幼时内外用药的痛苦,淡淡回道:“已经停了。” “那就好。”他说。 第十五章 清晨梦语 下马时,天已微亮。 每当运行体内寒性的内力时,全身的能量被激发,经络被打通。如果完全控制这股力量,可以调节机能,重新焕发活力。所以此刻的我虽有些困意,却并不疲倦。 院子里静悄悄的,除了几只鸟儿在隔空说上几句话,就只有隐在暗处值早班的护卫。 用干刷子给夜黑梳顺一路的奔波,摸摸它的头。夜黑也有困意,头一低,眼一闭,很快就睡着了。 我悄悄退出马厩。 不远处有一栋石屋,虽然只有一层,面积却不小。一开门,一阵寒气袭来,睫毛抖了抖。眼前是五六人宽的楼梯,直通地下一层。 走下台阶,打开右手第三个门,正前方几排架子上摆满了同样款式的短嘴大提壶,上面用纸标明了被送入冰窖的日期。 提壶内装的是酒,是江湖上出名的雨冰茶,由柳州林城春秋院的鸨母花如玉精心研制而出。乐温良爱喝,于是将制作方法买来,并约定酿出的酒只在乐府内饮用,至于是否宴请宾客倒无妨。 雨冰茶,实为米酿的酒,酒精浓度低,比起三杯醉和解忧的烈酒,此酒更像茶,是清酒茶。酿酒的水,是冰水。将购自极寒之地巨大的冰块放入冰窖中,从一端高处开始,绕着这块冰曲折蜿蜒凿出一条手指宽的水道,从另一端低处结束。 取自柳州林城东山深处玉泉里的水,经容器送入高处一段,极缓慢流下,待到另一端流入酿酒的冰坛中时,温度刚好是冰点前一度。冰水加上柳州最精良的大米,最终酿出的口味是清新爽口、淡淡米味、细腻酒香。 雨冰茶开创了第一个用冰水酿造米酒的方法,后有效仿,工艺却没有花如玉这般精细讲究,因此雨冰茶被敬为“江湖第一冰冻酒”。 清州墨城和柳州林城东西相邻,取用林城东山的水很方便。花如玉如果后期又改良了酿造工艺,也随时可以派人过来。 我从一旁架子上取了一个木塞封口的空瓷壶,掂量了一下,太重。 突然想起昨夜紫杉用的牛皮水袋。在架子上寻觅,居然找到了曾经偷放进来的牛皮酒袋,仔细检查一遍,还好没有被冰坏。挑了一个去年酿的雨冰茶,将提壶短嘴上的木塞拔出,盛满酒袋,将两边的封口塞好,满意一笑。 房间里的温度极低,我的体内虽有寒性内力,却也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忙收起酒袋从屋里退了出来。 从冷房出来,朝霞未退,府里依旧静悄悄的。 继续往院子深处走,两只鸟儿飞到前方的树上,“如意,如意”的叫着。 “嗯嗯,乖——”我有模有样的回应着。 鸟儿似乎叫得更欢快了。 走到尽头,是一面高墙,地上五米,墙头上藤蔓萦绕。墙后一棵树冠开展的大树,比墙还要高出许多,羽状复叶,是百龄合欢树。 传闻少林有飞檐走壁的轻功,可横排八步。我仰望面前比我高出几倍的墙,摩拳擦掌,系紧腰上的酒袋,后退几步助跑,起跳,一步,两步,三步,四步,五……五步还没迈出去,身体已经开始下降,我皱眉吐了口气,凌空转身,跳了下来。 “呵呵——”树上传出一声欢笑。 “臻姐姐,兴致很高嘛。” 我左手按着眉头,眼睛微眯,右脚踢起一块石头,两下踢出,飞向树的树冠。 没有碰撞声,一个额上系着丝带的少年探出头,脸色堆笑:“臻姐姐,今天这么早,是出远门呐,还是刚回来?” “王婶都天天给你吃什么补品,把你养得这么聪明?”我仰着头望着他,说道。 “每天早上核桃粉冲一杯,晚上夜宵是黑芝麻糊,纯手工磨制,香醇浓郁。臻姐姐,听说你年少时,也是这么补的。”胡一逍嘿嘿一笑,回道。 被胡一逍话语间呛到,我揉着太阳穴说道:“我还是少年好嘛?我得去跟王婶说说,最近鱼市上又开始卖虾爬了,虾爬的营养丰富、汁鲜肉嫩……” “快打住吧,我认输!臻姐姐,你可千万别去提醒王婶,虾爬可是我的头号敌人,长得太吓人了,你看那大嘴巴,那一堆触角,我胆子小,你又不是不知道。”胡一逍一脸委屈,可怜兮兮的看着我。 忽感到十分得意,我提起小手对着他指指点点,说:“哟哟,你看你这么大高个,一身的护卫装穿着多么伟岸潇洒,居然胆小如鼠,你说说,这合适吗?哎哟哟。” 胡一逍被说得头一低,忽又抬头,望着天空说道:“臻姐姐,很快院里的丫头姐姐、小厮哥哥和各路婶婶就要起床忙活咯。” “算你一针见血!”我见天已近大亮,确实要回屋里了。 没有助跑,一跃,便身在高墙后,蓝衣徐徐飘下。 胡一逍嘴里吹着口哨,哨声随着我身影的起落,声调也是一致的先高后低。 我嘴角一勾,也没回头,摆了摆手,一颠一晃的走去不远处的花溪苑。 在苑里打了一盆井水,水温冰凉得有些刺骨。将腰上的牛皮酒袋解下,浸入井水中。 回房间,更衣,躺在床上。 闭上眼,运功,使出第一层雪狼秘笈。寒性内力被唤醒,以柔和的方式疏通我全身的筋脉。呼吸间,牡丹大娘在我体内引入的药性终于被全部清除。 长长呼出一口气,很快,我也睡着,进入梦乡。 又是那个梦,满园的木香花藤,花期将至,却等不到它开放。 有人说:“一个人若是迷失了自己,那么除了她自己以外,还有谁能找到她呢?” “你像她吗?像。” “你本可以不像,但我终是觉得像。” “当你不知道说什么的时候,往往是你该走的时候。你走了吗?没有。所以你还是要说的。” 窗台上信鸽的咕咕叫声,将我叫醒。 起身,从它的脚上取下纸条,又有两张。一张写着:江城郁城交界处,发现三名黑衣人尸体,身份是冥兵营的杀手。另一张说:彩七杀委托卧梦轩在全境范围发布通告,宣称玉苍派的案件并非蓝所为,彩七杀与此事无关。 望向一旁的滴水计时石刻,辰时还未过,这一觉睡的时间要比意识里短很多。 小芝麻在院子里擦擦扫扫,忙的不亦乐乎,嘴里轻声哼着小曲,兴致不低。 我倚在窗前,对她说:“小芝麻,你这么喜欢唱小曲,不如帮你把醉红楼里的连妈妈请来,教教你,如何?” 小芝麻脸上先喜后忧:“还是算了吧,醉红楼是烟花之地,把连妈妈请来,影响不好吧。” 我没忍住,一乐:“小芝麻什么时候这么有大局观了?这个你完全不用担心,咱们家不是还买了花如玉妈妈的雨冰茶嘛。” 小芝麻的心里在想什么,在她的脸上都能看出来。她先是一琢磨,发现真的是这样,后又想到这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有些羞涩,虽然很欣喜,又要稍微压制些,只嘿嘿的笑着。 得了,既然她真心喜欢,就不逗她了。 我冲她招招手:“来给我挑一件最潇洒,最飘逸,最好看的衣服来。” 小芝麻走进房间,凑过来瞧了我的脸色,摇摇头,撇撇嘴,说:“黄公子的医术神了,就泡了一次药浴,居然就治好了。” 哎哟,瞧她的样子,还希望我多躺在床上休养几天? 小芝麻看懂了我的眼神,忙摆手:“我这不是想多伺候伺候你嘛。” 又好想白她一眼。 大总管任朔在库房抽样检查,我让小芝麻在门口等着,一人走入。 任朔见我进来,冲我点点头。 不着急,就坐在一旁等了会儿。 任朔查了几个重要的事项后,来我的旁边。 “大总管,画像的事情查的怎么样了?”我问道。 “上个月初八,墨城本地的一位粮商来府内商讨买卖事宜,画中人是他随行的一位小厮。粮商对他的印象不深,同行的另一位小厮见他眼生,就多问了几句,他说自己是临时被拉过来顶替。这样的理由很常见,就打消了疑虑。这两天再去打听的时候,得知画中人早已离开粮商,不知去向。”任朔回。 我已经大概明白,关星轶是见乐府的生意往来频繁,合作伙伴都是精心挑选、信用度很高,所以借机混入,轻易不会被怀疑。 “这些信息已经足够了。对了,醉红楼连心妈妈的小曲唱得很好,我们花溪苑的小芝麻在这方面也有些天赋,大总管有空的时候,劳烦派人将连心妈妈请来,给小芝麻上几节课。” “小姐放心,这样有关学习的事情,老爷都是非常鼓励和支持的,我会尽快办理。” “好,那大总管先忙。” 从库房出来,来到东园玉竹馆。没见到唐家两兄弟,只有他们随行的小厮在馆内休息。 回花溪苑的路上,路过昨日荷花池边的廊桥,唐翎书和唐圣元正坐着赏花。想必昨日我的“水上飞”,此刻也已经被唐圣元看懂。 “水姐姐,身体好些了没?我们刚去过花溪苑,却没见到你。” 唐圣元只有四五岁的年纪,被这样的小孩子用关心的眼神望着,顿时心像是化了一般。 “昨天给我治病的,可是我们清州的神医,药到病除。” 我笑眯眯的看着他,继续说:“等午饭吃过了,咱们去外面转转。” 唐圣元仍担忧,看向一旁安静的唐翎书:“黄神医说,给水姐姐输入些热性的内力,或是打几套疏通、巩固内力的拳法,都可以帮助她快速回复。大哥,你武功这么高,这些你都可以吗?” 唐翎书嘴角一笑,看着他的眼睛说:“二弟放心,这些大哥都可以。” 说完,唐翎书又看向我,说:“巧了,唐府的武功中确有疏通、巩固内力的拳法。我也许久没有复习,不如晚饭后一起?” 唐圣元一脸期盼的,也望着我。 我突然想起昨日闻到的一丝茶香,今日站在他的身边,却并没有闻到。 “好啊。”我听见自己如是说。 第十六章 轻风茶香 午饭,还是乐温良、唐翎书、唐圣元和我四人用餐。与昨日同样的食材,不同的是,麻姑换了做法,变着花样来满足唐家兄弟的味蕾。唐圣元仍是对糕点情有独钟,还询问了制作方法。 昨日听说唐家二公子很喜欢自己做的糕点,麻姑今天特意提出申请,在午饭时亲自给唐二公子布菜。见唐圣元问起糕点的制作方法,麻姑心生高兴,与他简单解释。 唐圣元听得仔细,脑袋不时点几下,活脱脱一副小大人的模样,麻姑看着他,更是喜欢。 “麻姑,把制作工艺写下来,给唐公子带回去。”乐温良说。 “好的,老爷。”麻姑也正有此意。 汤足饭饱,各自回房休息,约定一个时辰后乐府大门见。 墨城山水秀丽,官府和当地的商人修建了不少园林,供人观赏。此外,丝绸和刺绣也是闻名全境,衣裳、配饰的针线比起其他地方,要精细很多。 今天我驾马车,唐圣元也跃跃欲试。唐翎书难得的笑出声,一人坐进马车中,喝着一旁准备好的热茶,留唐圣元坐在我的旁边,一同驾车。 我与唐翎书、唐圣元三人先逛了与乐府风格不同的狮园。狮园里有成千上百的狮子,不过都是石雕的狮子。它们形态各异,有的蹲坐望着前方,有的脚下踩着绣球,还有小狮子依偎在母狮子的身边,或是几只小狮子一起玩耍。 唐圣元很喜欢这个园子,跑到一个睡觉的石狮子身旁,用手轻轻抚摸它;又蹲到一个思考的狮子前面,也同它一起思考。不一会儿,他走到两只正在打闹的小石狮子身后,作出故意皱着眉头的大人样子,听见他自言自语:“嗯,要是这个画面能画出来就好了。” 这句话,我听得清楚,暗自笑了。 唐翎书和我并排,跟在唐圣元的身后。他不时的看看唐圣元,看看路过的石狮子。 想开口和他说说话,却不知该找个什么话题。等想到话题了,又不知开口后怎么称呼,是“唐公子”?还是“唐翎书”?“翎书”? 还好,有个小孩在。唐圣元转身回到我们中间,抬头望着唐翎书,说:“大哥,那两只打闹的小狮子好可爱,惟妙惟肖的。你也会雕刻,回去给我做一对木头的,我摆在书桌上,好吗?” “二弟喜欢,大哥回去就给你做。” 唐翎书这人,真是什么都会,对弟弟也这么好,唐圣元的运气真好。为什么,我没有哥哥? 突然,想起卧梦轩那位吊儿郎当的俊美男子,冷易君。打了个寒颤。 一抬头,对上唐翎书的视线。 “我没事,就是突然在想,为什么我不像圣元,也有一个这么贴心的哥哥。”我是实话实说。 从狮园出来,我们又乘着马车去欣赏墨城的山川。墨城的南面是一片连绵的群山,山深且幽,我们只在外围的湖边走走停停,看绿水映青山,听百鸟吟唱。 一路虽长,我们大部分的时间都在马车上,所以并不觉得累。 回到城区,我们去了乐府产业下制作最精良的绸缎庄。我们三人都量了尺寸,挑选丝绸锦缎。唐翎书很快选好一块亮蓝,一块灰色的料子。我和唐圣元还在慢慢挑选,一旁绸缎庄的小厮已经用笔记了很多颜色花纹的料子。 唐翎书来到我俩的身边,讲讲这个花纹,说说那个颜色。也没觉得他在帮我们做决定,但是我和唐圣元很快就选好了料子。 一晃到了晚饭的时间,地点选在闹市区的风满楼。风满楼的老板阮玉笙曾是虹州皇城里的御厨,告老还乡后就开了这家名为风满楼的酒楼。菜品菜色都在保留本地口味的基础上进行创新,每道菜,都不难看出阮玉笙的眼界开阔,别出心裁。 小芝麻早一步到达包厢,点好菜,正忙着煮茶。 我们三人走进包厢,门未关,小兔的身影在眼前一晃。 果然,随后,吊儿郎当的公子慢悠悠的出现在门口。 冷易君的视线越过我,眼里瞧着唐翎书和唐圣元,嘴里却问我:“这两位仪表堂堂、风度翩翩的公子是?” 阮玉笙其实只是酒楼的两位老板之一,专门负责厨艺和菜肴的管理。风满楼的另一位老板,是卧梦轩的主人冷易君,负责酒楼的运营和宣传推广。 我白了他一眼,先给唐家兄弟介绍冷易君:“风满楼有两位老板,一位是曾为御厨的阮玉笙老板,另一位是我身边这位,冷易君,同时他也是卧梦轩的主人。” 冷易君很满意我的介绍,眼睛如狐狸般笑眯眯的看着唐翎书和唐圣元,说:“叫我易君就好了,欢迎来墨城。” 唐翎书的脸上只有一丝微笑,回:“在下唐翎书,这是二弟唐圣元。我们二人来自籽州。” 冷易君的眼睛一眨,已经明了,说:“原来是籽州州府的唐府,久仰久仰。唐府培养的花卉美轮美奂,除了在江湖上闻名的唐氏剑法和拳法,贵府还是生产武器的大家。” “冷兄的见识广博,又是在世伯乐,在卧梦轩里集合天下的奇能异士,令人佩服。”唐翎书也客气一番。 我看了小芝麻一眼,后者也觉得这两人谈的好认真,两眼一翻,装作要晕倒的样子。 冷易君忽用手一指我,说:“这是我亲妹妹,自幼顽皮惯了,如果行为上有看不过去的,不要放在心上。” 好了,这下换我要晕倒了,差点儿一口血吐出来。 好在唐翎书只一笑,并未放在心上,礼貌性的点点头:“令妹很好,我们相处还算愉快。” 冷易君一时无话,看了一眼茶具和摆设,说:“那就不打扰了,我们的饭菜还算可口,请慢慢享用。” “多谢,冷兄慢走。”唐翎书抱拳说。 唐圣元也跟着点头道别。 冷易君终于瞧了我一眼,看意思,是想约我单独聊聊。 我回了一个眼神:再见,不送。 把门关上,我忙解释:“这人才不是我亲哥哥呢,他算是我大师兄吧,小时候一起学过功夫,然后一起长大的。” “噢,原来是水姐姐的青梅竹马。”唐圣元突然领悟。 唐翎书看了他一眼,神色不明。 小芝麻咳嗽了一声,说:“小姐,茶煮好了,给你们倒上吧。” “嗯。”我的手指一挥,迅速回应。 菜上来,盘子特别,菜的摆放也独特。包间内有小朋友,所以有一道绿油油的糕点直接雕刻成小猫的样子,盘子上用酱汁绘了几只小鱼。还有一道猪肉,肉切成小块,见不到其他的调料,放入口中,却是几番味道,回味无穷。 甜汤收尾,这顿饭,吃的也十分完美。 逛逛集市,回到乐府。唐翎书和唐圣元先回玉竹馆休息,晚些来花溪苑找我。 我和小芝麻回到房间。小芝麻研磨,我闭上眼,回忆片刻,在纸上绘出了唐圣元和两只小石狮子的画面。 小芝麻又打了新的井水,将我今早拿的牛皮酒袋放入其中。 我平日的画作不少,小芝麻早已练就娴熟的装裱技术。唐翎书和唐圣元走进房间时,小芝麻将画卷展开给他们看。 唐圣元的愿望成真,自然是高兴不已。围在画前,仔仔细细的看。 唐翎书目光温柔,也看着画。 “我们去打拳?”唐翎书问我。 “好啊。”我回道。 唐圣元年纪还小,就不跟我们一起练拳。小芝麻带着他,参观苑内的奇珍异草和我的稀奇古怪的收藏。 白昼已在每日交替中渐渐变长,晚饭后的此时,太阳还在缓慢移向地平线,天还亮着。 我和唐翎书来到后院的假山前,一片石砖地,近日时逢雨季,石砖上长出了浅浅的绿苔。 唐翎书嘴角露出笑意,面对我,念说:“肩膀放松,调整呼吸。”随后起势,右手出掌,左脚跨步,带我打了一套缓和、热身的掌法。 “你们唐府的功夫真多,除了拳法、剑法之外,还有掌法。”我边学着他的动作,边说道。 “只是强身健体的掌法而已。”他回道。 确实,手臂放松,重心下移,脚步缓而不急,身形有停有顿。五式掌法打下来,全身的筋骨轻松不少。 “那我们开始拳法了?”他问我。 我点点头。 “唐氏的拳法,在于心神合一,动作与内力高度统一。动作触动力量,力量引领内力。”唐翎书边介绍,边开始拳法。 这套拳法的特点在于力量的使用。从第二式开始,力量逐渐加大。出拳的速度不快,却在空气中像是掷地有声。 唐翎书虽长得高瘦,打起拳法,却让人赏心悦目。他的每一拳都刚劲有力;同样一个动作,我做的似是行云流水,他却是气吞山河。 不一会儿,我的额上已出细汗,可见他的脸上,却仍旧平常。 我还记着那一抹茶香。 唐翎书今日一直穿着身上的这套衣服,下午一同游玩的时候,也未闻到那似有若无的茶香。我回忆与他在云府的第一次见面,似乎,也没有闻到。 一套拳法下来,他仍呼吸平缓。于是我提议,再打上两遍。 唐翎书看了一眼我额上的细汗,也同意了。 第三遍的招式即将结束。 一滴汗已划过我的脸颊,唐翎书的脸上也终于出现细汗。 我暗暗一笑,右脚在青苔上作势一滑。 果然,又落入一人怀中。 我转身,面朝着他,我的身高刚过他的肩头。悄悄靠近他的衣领,果然,闻到了特别淡的茶香。 正偷笑,突然感觉到一道目光。 我抬起头,唐翎书正低头看着我,目光深邃得有如无底之洞。 于是发现,我们两人的姿势有些暧昧:我的双手伏在他的胸前,他的双手揽着我的腰。 太阳落入地平线以下,仰望着唐翎书,看到他的身后晚霞满天。它们色彩红艳,形状多变,其中有一片云最吸引我的视线,像是拖着火焰般尾巴的鸟儿张开巨大的翅膀。 “凤舞九天?”唐翎书说。 我看向他,原来他也顺着我的视线,侧身望着天上的那片云。 “凤舞九天?嗯,就是这样。” 第十七章 麒麟出云 又一滴汗珠划落脸颊。 唐翎书从袖中取出一块手帕,看向我。 白净的手帕,我猜这块手帕上也有淡淡的绿茶香味。笑着摇摇头,我抬起袖口,将脸上的汗水擦干。 唐翎书也是一笑,用手帕把自己脸上的细汗擦干。 小芝麻跑了过来,问我:“小姐,雨冰茶现在喝吗?” 我眨巴眨巴眼,她一蹦一跳跑了回去。 “走吧,喝茶去。”我邀请道。 唐翎书和我并排而走,来到一座假山前。石阶很宽,两人一同行走,不觉得拥挤。假山上的石阶直通山顶,最高处有三层楼高。 唐圣元已经坐在亭中的石凳上,面前摆放着一碗米汁。小芝麻见我和唐翎书上来,便将牛皮酒袋打开,将两个小碗斟满。 天上的那片风舞九天逐渐散开。 饮一口雨冰茶,冰凉入口,微微米香。茶入喉中,又感到酒的温热。 唐翎书品着雨冰茶,虽没有言语,从他的神色中却看出轻松和宁静。 雨冰茶虽名为茶,却实为酒。唐圣元不能喝雨冰茶,但是他面前的米汁是麻姑精心所制,香甜可口。他喝了一碗,又加了一碗。 小芝麻取出火折子,把亭中的灯点上。 再抬头远望时,夜幕悄然降临。目光所及,院中的各园子、各条道路都点上了灯。大地安静下来,风也披上了神秘的舞衣。 小芝麻一时兴起,开始讲起鬼故事。我见唐翎书没反对,也就由着她胡说八道。 “有一家小姐,她小时候有段时间剪了短发,周围的姑娘小姐们都嫌弃她是假小子,不爱和她玩,那时候周围也没有同龄的小厮公子们,所以她只能一个人玩。” “可偏偏,有一天,那名小姐的身边出现了一个陌生的、比她大不了两岁的小姑娘,愿意和她玩,两个人如影随形。”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等到那名小姐的头发长了后,再也找不到那个小姑娘了。而且,除了她自己,家里没有人有印象见过那个小姑娘。周围人都说,她肯定是记错了,或者是因为没有人和她一起玩,就自己凭空想象了一个玩伴儿。” “不过看着她长大的一位姑姑说,这名小姐年纪更小些的时候,救过一只受伤的小白兔。那只小白兔长得很漂亮,不同寻常,再根据小姐的描述,那神秘的小姑娘长得竟有些像那只小白兔。姑姑就猜测,或许是那只小白兔前来报恩了。” 小芝麻说的绘声绘色,手舞足蹈的。唐圣元竟看似有点儿信以为真,不知为何,中途瞧了我两眼。 “那只小白兔伤好了之后去了哪儿?”唐圣元果然好奇了。 “当然放回树林里啦。”小芝麻说的一点儿都不含糊。 唐圣元开始认真的思考。 “圣元兄,你可别听小芝麻胡编,她最喜欢讲鬼故事了。”我解释了下。 唐圣元看了小芝麻一眼。 小芝麻哼了一声,不以为意。 “天色已黑,二弟,我们该告辞了。”唐翎书说。 小芝麻变戏法似得拿出两个灯笼,点上,小兔形状的灯笼给了唐圣元,圆月形状的灯笼给了唐翎书。 我盯着唐翎书手上的灯笼,怎么看怎么眼熟,这不是我的那盏吗?这个小芝麻,真是太不够意思了,居然把自己家小姐的物品私自送人。 唐圣元刚听完小白兔的鬼故事,又看到小兔形状的灯笼,有点儿小紧张,但面色还很镇定,一人走在最前。小芝麻跟在他的身后,就差捂着嘴偷笑了。 将唐家两位公子送走,小芝麻晃到我的面前,挑挑眉,说:“小姐,打拳打的还不错?” 我冲她笑了几下,淡定一张脸,躺在一旁躺椅上,翘起了二郎腿。 小芝麻眉头一皱,双手抱胸,批评我说:“是不是最近又见了冷爷了,瞧瞧你都跟他学了多少臭毛病。” 两眼一闭,我什么都听不见了。大概吧。 第二天,唐翎书见我既已无大碍,就和唐圣元告别乐府,启程,边游览边回籽州。 我想着自己从没去过籽州,也考虑结伴同行。飞鸽不合时宜的又送来一封短信,说:麒麟出云。于是打消了去籽州的念头,和他们二人一一道别。 临走时,唐翎书和上次在云府的留信上一样,邀请我有空去籽州游玩。 我欣然答应。 一人上街溜达,一抬头,看见一块木匾,黑底金字,上面写着三个苍劲俊逸的大字:卧梦轩。 手指从袖中勾出小折扇,一摇一晃迈入门槛。 今天小兔亲自出马,在一侧的桌椅旁招待几位异域客人,说着听不懂的语言。难怪了,小兔不是中原人,来自哪里也说不清,但是他天生语言天赋高,异域的语言都被他信手拈来。 小兔看到我,用眼神指着楼上,意思是,冷易君也在楼上接客呢。 生意这么好?不行,我得问我的“亲哥哥”要点儿零花钱花花。 一楼后门的两侧都有楼梯,我挑了右手边的楼梯上楼。二楼是包间,一些比较隐私、但又不需要另择其他地点的生意会在这里商讨。果然,虽然门窗墙壁隔音效果好,静下心来,我还是听出了冷易君的声音。似乎正说到关键之处。 我抬脚,准备继续上楼。突然听见身后有一道门被打开。 转头,看见冷易君探出一个脑袋,也看向我,用嘴型问我:找亲哥哥有事? 我摊开手,表示完全没有。 他冲我挥挥手,意思是:那就自己玩去吧。 我继续上楼,身后传来轻轻的关门声。 三楼也是包间,但是最东面的一间算是冷易君的办公室。每两天还有月初的头两天,冷易君都会在此房间内听卧梦轩的伙计们汇报近两日的工作。 今天正好是他办公的日子。 我推门进入,看见窗前的茶桌上已摆好茶具,小茶炉上覆着盖子,里面的碳火大概已经被暂时收走。 转身关门。 冷易君的桌子上除了笔墨砚、空白的纸张和镇尺,别无他物。平常这里不上锁,所以商业资料都不会放在房间内,而是由各个伙计自行保管,每份任务单子被执行和反馈完毕,都直接进库房建档。 我把窗户打开,坐在茶桌前,试了一下茶壶,还热着。在一旁挑了一个茶杯,自斟自饮。 窗外正好可以看到前面两条街景,那里是清州的繁华地。如果陈逸飞在的话,肯定会很喜欢眼前的景色。和他已经多日不见,要不要路过柳州去看看他? 正想着,有人走近,敲门。 本不打算应答,门外突然喊了声:“二小姐。” “二小姐”是卧梦轩和冷府的人对我的称呼。冷易君是我的大师兄,我是他唯一的师妹,自然是排名第二位。平常这里人多眼杂,两处的人都称呼我为二小姐。 “进来。”我回道。 推门进来的,是卧梦轩的人,我认得他。他双目明亮,身形矫健,擅长收集情报和跟踪。 卧梦轩门下的奇能异士,有些是因为冷易君慧眼识英雄,他们还在民间无人问津的时候,被冷易君带回卧梦轩,像是小兔;还有些在江湖上早已闻名,和卧梦轩惺惺相惜,愿意加入卧梦轩,并且通过卧梦轩严格测试,正如我面前的这个人,安离青。 “幽灵王,好久不见。”安离青的行踪如幽灵一般神出鬼没、难觅其踪,卧梦轩的人都喜欢称呼他为幽灵王。 安离青笑了:“二小姐,好久不见。” “是关于冥兵营的杀手?”我问。 安离青又笑,说:“二小姐不愧是有一颗七窍玲珑心。” “能在江湖上存活多年、并为众人熟知的杀手组织,没有几个。冥兵营只在夜间行动,夜里安静,很容易听到一些轻微的声响,所以跟踪他们很难。” “玉苍派出事,卧梦轩必定是在第一时间将消息从北州平城传到清州墨城。我在前日,也就是蒲月二十五日申时一刻收到消息,得知当夜,玉苍派案件的凶手会出现在江城和郁城的交接处。” “消息从北州平城送到清州墨城,最快需要三个时辰,之后,轩主进行安排,并将再次收到的行踪消息传递给我。冥兵营没有装备千里马,他们只在夜间赶路,路线是在北州境内,从平城出发,经商城,再到郁城。” “于是我猜测玉苍派的案件发生在二十三日的夜间,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能够将目标锁定,并对他们之后的行踪预判得准确无误,除了幽灵王,应该没有第二人了。” 安离青的性格直爽,点头赞同:“不错,案件确实发生在二十三日的晚间。二十三日早上卯时三刻,平城的联络点将消息加急报送卧梦轩总部,并同时将消息发送到全境的站点。我的行踪只要跨城界,就会报备卧梦轩总部。很巧,接到消息时,我正在燕州最北的麓城。二十三日酉时整,我收到轩主的密令,前往平城查明案件。” “半个时辰后,我已身处王义夫的家中。他们的遗体已经被官府接走,例行检查并立案,于是我重点分析房屋院落和几人卧室中的各种痕迹。几位受害人的死亡地点被封,房间都相距不远。” “经打探,当夜,王义夫与最受宠的小妾吴氏住在一处,在西院,吴氏生有一子,也一同住在西院;王义夫的正妻张氏在北院休息;另一位妾赵氏和她的女儿住在东院;王义夫的长子单独住在南院。二十四日一早,玉苍派有集体晨练,侍女们在叫醒各自主人时,发现了他们已经死亡。” “王义夫的正妻张氏喜欢花草,院内四面墙下都铺满绿草。在东北侧的草地上,发现几处被踩踏的痕迹。从青草被踩断的伤口推测,时间是在子时三刻后。” “听说东院的赵氏睡眠不好,即使点上助眠香,通常也是子时三刻后才能入睡。而且她在睡中总是梦寐不断,辗转反复。对此,她的侍女怨言很多,因为她要陪着熬夜,第二天起来,除了叠好被子,连床褥也要一同整理。那名侍女还说,别看这位赵氏长得美,可惜睡眠差,睡相也不好,所以首胎生了女儿后,老爷也就不愿意多来东院了。” “我进了这位赵氏的房间,却发现她的床褥并不乱,只在平躺姿势的双手的位置上,有抓痕。这就说明被害时,赵氏至少没有进入深度睡眠,她听到动静,看到了凶手,却来不及反应,双手紧张的收紧后,便停止了呼吸。由此,我判断她的死亡时间是子时三刻左右。” “赵氏的女儿就睡在隔壁,她应该是同一时间被害。” “王义夫的大儿子遗传他的父亲,喜爱女色。经常在亥时左右招一位侍女进房间,两人在屋内折腾到子时方休。这些事情,都是由他的贴身小厮办理。被害的当晚,这位王大公子也临幸了一位侍女,然而第二天一早被发现时,他一人躺在床上,保持酣睡的姿势。那名侍女也辩解她在房内的时候并没有发现其他人。” “王大公子还有一个习惯。起因是他有轻微的洁癖,每当与侍女交合之后,就会在房间里,用早已准备好的热水和毛巾擦拭身体,自己将衣服和床单换下,扔在衣架上,第二天他的贴身小厮会拿走清洗。根据我得到的资料显示,第二天一早,小厮确实看到了换下的衣服和床单,这说明当夜子时后,王大公子换擦完毕,由于疲惫而快速入睡后,被杀害。我推测他的被害时间,至少在子时一刻之后。” “王义夫小妾吴氏的儿子还小,只有四岁,晚上都由奶妈陪着睡。奶妈的年纪不大,也在四年前刚生过孩子,现在是二十出头。俗话说的好,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这位奶妈也是位不安分的主。她长得有些姿色,喂过孩子后越发变得有女人味,她经常在小公子熟睡后,和院里的总管私会。这一去,就是大半个时辰。” “不过人的福分真不好说,半个时辰的私会,却救了她一命。我了解到他们私会的时间,是亥时六刻至子时二刻。” “最后说到王义夫和他的小妾吴氏。吴氏很会做人,知道王义夫的睡眠不太好,他平日也不喜欢听到门窗开合的声音,于是就把门窗和门框窗框重新找人订做,用得是特制松软的木材,开合无声。但如果指甲长且锋利的话,很容易在上面留下痕迹。” “我在门框上发现了指甲的痕迹,而且那道痕迹上,还蹭有剧毒的粉末。彩七杀从不用毒,这些剧毒的粉末,让我觉得很奇怪。比对痕迹的方向和力度,我推断出凶手开启门的手势和手臂姿势,进一步推测,凶手的身高要比我矮半头。” “彩七杀的武器是用针,通常一道光影,针便被甩入身体内,快而狠,将人杀于无知无觉中。针作为武器,很难掌控,需要有多年的练习。如果凶手不是彩七杀的话,这些作为杀人武器的针,只能是通过刺入。” “刺入的速度慢,会有疼痛感,尤其是对于睡眠并不好、有武功底子的王义夫。王义夫一旦被惊醒,睡在他旁边敏感的吴氏,也会随即醒来。所以凶手需要慎重,要么通过点穴、要么通过用毒。” “所以凶手很有可能会使用官府无法查明的毒,在银针刺入前,让王义夫和吴氏摄入体内。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们一同吸入。” “至于死亡时间,与王大公子类似,却又有些不同。吴氏长得美艳无比,男人见到无不心动。他们戌时过半就关门灭灯,两人在屋内的动作不小,离得近的侍女们都听得清楚。” “王义夫也有个习惯,他会在亥时将过的时候,醒来,再次与还在睡梦中的小妾云雨一番。在他的床单上,我发现了两块明显的、不同时间的痕迹。第二日,这两人被发现死亡时,各自睡在一旁,看来已入睡。因此,我推测,他们的死亡时间,在子时左右。” 我安静听着安离青的解说,他虽说得有些露骨,我们却都未在意。大概是因为他见过我凶残的杀人手法,所以只把我当作心狠手辣的轩主师妹。 于是我继续面目表情的听着。 “总结以上的死亡时间,按顺序,应该是王义夫和吴氏在子时被杀;之后是小女儿,在子时一刻被害;第三个毙命的是王大公子,时间是子时二刻;接下来是赵氏和大女儿,死亡时间是子时三刻;最后是张氏,时间是子时四刻。” “关于凶手的身份,我听闻当晚院内有一个小厮起夜,看到屋檐上飞着三个骷髅影子,差点儿吓晕,顿时不管不顾,跑回了屋里躺下。” “骷髅的身材,再加上剧毒的粉末,我想到了同样是杀手组织的冥兵营。去平城细细打听,果然有人在北州和虹州交界的林中,也见过三个枯瘦身形的人。” “冥兵营善于用毒,他们近期研制出一款无色无味,通过吸入体内来发挥作用的剧毒。这个情况让冥兵营和玉苍派案进一步匹配。根据对他们的了解,我推测出他们二十四日午夜的路线,守株待兔,果然在北州商城和虹州庐城的交界处发现他们。于是我将他们的撤离路线汇报给轩主,并继续跟踪他们。” “二十五日深夜,三名冥兵营的杀手到达预想的地点,我的任务完成。”安离青把过程详细说明,这是对我的信任,也应该是冷易君的吩咐。 “在最短的时间内查清真相,把一切变为可能,幽灵王,谢谢你的解释,我已经听得很明白了。”我说道。 安离青并不知道我的另一个身份——彩七杀的蓝杀手,但是如果他看过三名冥兵营杀手的尸体,他肯定会发现这三人的死亡痕迹,是我造成的。 “没有别的事情,我就先告辞了。”安离青终于完成了安排给自己的新任务。 “嗯。”我点点头,和他各自抱拳。 看天色,竟已不知不觉暗下来,再看一旁的滴水石刻,才刚过申时,看来又有大雨将至。 为了避免淋雨,我还是早点儿回家为好。 从三楼下来,路过二楼,听见冷易君还在里面和客人谈着。我从腰间取出指长的细笛,吹出一串鸟叫声,告诉他,我玩够了,自己乖乖回家了。 继续下楼,小兔和异域的客人都已不在。 出门,走过两条街,一半的路程,突然一滴雨落在我的头上,紧接着,又是一滴。很快,地上落满了大滴的雨滴。 不是吧?雨这就来了?四周突然听见好多女子的惊呼声,她们都被大雨到来的速度吓到。 没忍住,我笑了出来。 刚要抬脚,施展轻功而起,一把精致的纸伞出现在我的头上。 我抬起头,看向一旁:来人的长相棱角分明、异常英俊,身着深蓝色长袍,冰冷着一张脸看着我。这不是云清麟吗? 阿,我想起来了,麒麟出云,没想到来的这么快。 第十八章 翠云浮祥 我惊讶的说:“云清麟?这么巧。” 云清麟脸上的冰冷忽然减半,对我说:“不巧,我就是来找你的。” 突然间,我找到了那天冷易君在风满楼里一时无话的感觉,抬头看着他,就这么看着他。 我看着他,竟没有察觉到大雨已落满四周,街上早已没有其他行人。一阵风带着雨水吹来,云清麟抬起衣袖,帮我将雨和风挡开。 “走吧。”他说。 “去哪儿?”忽然想起,我如今的身份有些尴尬。 “去乐府做客。今天下午,拜帖已经递过去了。”云清麟语气轻松,看我的眼神也很平常。 “那走吧。”我第一次深深体会到什么叫做心知肚明。 今日的雨,一点儿都不像梅雨的轻柔,雨落如柱,雨水声哗啦啦不停。墨城的地下排水系统精心设计过,但此时的地面,还是积起一层雨水。鞋是缎面木底,踩在水里,鞋面上麻姑绣的荷花像是真的在水里绽开一样。 雨水顺着伞边流下。云清麟的伞比一般市面上的伞大上两圈,两层白色的油纸,中间夹着两片绿叶状的丝绸。我们两人的身高有差距,尽管他护着我,我们两人的外衫还是被雨水打透。 雨水击打出水雾,天色阴沉沉,身处在闹市街头,难得找到了水墨画的意境。 云清麟不知是否也和我有同样的心境,步伐不急不缓,安闲自在。 路程只有两条街的距离,云清麟一路领着我,来到我最熟悉的乐府门前。 关星轶正站在乐府大门的牌匾下举伞等候。他再次来到乐府,并换了一个身份,不知道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呢,还是“艺高胆大”。也许,他看出来我们乐府襟怀洒脱,不拘于小节;或者,他明白,乐府自导自演了一场很有影响的悲剧,于情于理,乐府不会对受害者为难。 乐温良曾在言语中表达出对云清麟的欣赏,事实证明,也确实如此。 “小姐。”关星轶向我抱拳问好,称呼很恰当。 “关队长,几日不见,近来可好?”我问道。 “近来都好,谢谢小姐关心。”他回道。 二总管任时举着伞,一脸惊讶和欣喜,迎了出来:“云大公子,您来了,快请。” “任总管,几日不见,近来可好?”云清麟问道。 闻言,我微皱眉,看了他一眼,后者神色如常。 “一切都好,谢谢云大公子关心。外面雨大,敝府安排了住处,请随我来。”任时递了一个眼神给身后的小厮,小厮举着伞,朝云清麟走去。 云清麟却摇摇头,依旧和我在同一伞下。 我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 任时转向另一位小厮,让他将门外云府的马车安顿好。吩咐完,便举步,在前面带路,朝玉竹馆的方向走去。 路过翠云浮祥阁的时候,云清麟却停下脚步,对任时说:“久闻乐府的景色别致、建筑精美,有幸来贵府做客的人无不称赞东园的玉竹馆、翠云浮祥阁和七巧玲珑馆。身边的这一处院落,奇草丛生,树梢托着两层小楼,不知是传闻中的翠云浮祥阁吗?” “云大公子说的不错,此处正是翠云浮祥阁。”任时感叹于云清麟的见识,眼中显露出欣赏之意。 “我看见这处院落后,忍不住驻足欣赏。清麟有个不情之请,不知是否可以住在此处?”一番言语,云清麟说得合情合理。 从云清麟在翠云浮祥阁旁停下来,我就想到了唐家两兄弟,他们前几日就住在玉竹馆。云清麟停下来,选择了翠云浮祥阁,会是因为唐翎书吗? 也罢,或许是我多心了。我看了任时一眼,微微点了头。 “既然云大公子喜欢翠云浮祥阁,那住在这里就最合适不过了。”任时微笑着回答,嘱咐了身边的小厮一番,小厮得令,先一步从前方的路口拐弯进了翠云浮祥阁的院中。 “云大公子这边请。”任时领着我们也走向翠云浮祥阁。 翠云浮祥阁的草木众多,满眼望去,一片片绿色,如翠色的云朵一般;树木繁茂,院中主楼前种着一颗芭蕉树,长得比一层楼还高些,长叶展开,一半搭在前厅的屋檐上。为了防范蚊虫,草木中也间隔种着一批薄荷、驱蚊草和前几年从籽州购入的七里香。 翠云浮祥阁并非只有一栋楼,它的院子只比玉竹馆小些,但前前后后可以住宿的房间的数量却差不多。翠云浮祥阁虽名为阁,其实主楼只是墨城寻常的两层房屋,楼梯在楼的中部,一路走到二楼,是一个大厅,两侧有两间同样大小的房间。 东园的院子平常都安排了侍女和小厮定期打扫,所以翠云浮祥阁的房间可以直接入住。先一步进来的小厮主要是安排侍女将厨房的柴火燃上,给客人们多烧些热水使用。 走进客厅,小厮们接过雨伞,此时才发现,外衫和鞋子都已经湿透。 侍女们在一旁候着,她们的任务是带着客人们去各自的厢房。 云清麟突然说了一句:“还劳烦任总管,帮我的堂妹准备一间房,和我的房间相邻。” 一口气差点儿没卡在脖子处。 有人咳嗽了一声,我看过去,差点儿笑出来,是小芝麻。 “额,我叫小芝麻,是来服侍小姐的。”小芝麻聪颖无比,几步走进客厅,便看明白目前的情况。 我抬起手,把她招到身边。 转身看向任时,说:“任总管,麻烦了。” 任时会意,说:“云大公子,浮祥阁的二楼正好有两间房。” 云清麟觉得这样安排可以,回了一句:“那就麻烦了。” “二位先休息,热水很快就准备好。我们老爷准备了晚宴,到时候再来打扰。”任时说话时,看了我一眼。 “替我先谢谢乐伯父。”云清麟的语气谦虚有礼,我不由得回想起和他的第一次见面,他冷酷无礼,完全不似今天这般。 回过神的时候,任时已经离开,云清麟往后院走了几步,停下来,回头看我。 我环视四周,想起少年时,每当夏日天热,睡不着,就会一个人偷偷避开暗哨,来到这里。不点灯,只依赖月光的照射,坐在院子里的台阶上或是二楼的窗前,放空自己,想想小时候的事情。 再抬头,对上云清麟的视线,我露出微笑,跟上他的脚步。 云清麟站在原地看着我,待我走近了,他才继续往前走去,一步一个水印留在地上。 推开二楼房间的门,我把外衣脱下,扔到一旁架上的木盆中。一路走来,姿势和步伐比较收敛,需要活动下筋骨。 小芝麻把门关好,又趴在门上听了一会儿动静。她脚步无声的来到我的身边,用很小的声音问我:“小姐,什么情况?对门的那位,是被你抛弃的姑爷?” 第三次想翻给她一个白眼,但我想了一下,确实她说的就是云清麟,于是肯定的点了点头。 随之而来的,是小芝麻深吸了一口气,讪讪的说:“小姐,你完蛋了,姑爷八成是看上你,准备赖上你了。” 这次换我深吸了一口气。 “这下怎么办才好呢?早上刚走的唐家大公子长得是一表人才,性格脾性都和老爷很像,又能把弟弟照顾的那么好,我觉得他做我们姑爷是非常可以的。现在又来了一个真姑爷,还长得那么好看,虽然有点儿脸臭,冰冷无比,但是这种人痴情呀,嗯,看得出来。”小芝麻对着我说了一会儿,又变成了她自己在自言自语。 我看看她,又低头看了一眼衣服,虽是内衫,还是被淋湿了些。 小芝麻终于反应过来,一拍脑袋,说:“小姐你看,我都忘了,麻姑早就准备好热水,让我来喊你回去。谁想到出了这么个情况。现在怎么办呢?” “玉竹馆是不是也早就准备好热水了?”我想到,问道。 “应该是的,本来老爷给云大公子安排的也是玉竹馆,毕竟那里的院子最大也最优雅。”小芝麻回道。 “那就没关系了,任二总管会派人把热水运过来的。”我说道。 刚说完,门口就出现了脚步声,随后敲门声响起。 小芝麻把门打开,一个侍女对她说:“热水准备好了,要给小姐现在就送上来吗?” “多给我们小姐来点儿。”小芝麻悄悄对她说。 热水很快被送上来,有我的,也有云清麟的。乐府的房间隔音效果都很好,完全可以轻松享受到个人空间。 泡完澡,小芝麻也从花溪苑取了一些我的衣服和用品来。 换上干净的衣服,把头发擦干。 把面朝后院的窗户打开,一阵凉风吹面而来。雨还在下,没有停下的迹象。再把面朝前院的窗户打开,看到了那株芭蕉树,大雨中,芭蕉树的叶子显得尤为的绿。 小芝麻出门,喊来了小厮把热水和浴盆搬走。 房间收拾完毕,小芝麻拎着茶壶下楼,去厨房里取热水冲茶。 门没关,我披散着头发走过去,看到对面房间的门也开着。 鬼使神差,我走了过去。 云清麟的房间静悄悄的,两边的窗户半打开。热水和浴桶也刚被运走没多久,空气中还有些清新的香味儿。 一声纸张翻页的声音,我看向靠前院的那扇窗。 窗户一旁是书桌,靠近我的一侧隔着雕花的屏风。我走过去,看见云清麟正坐在桌后,翻看一本书籍。看他的反应,并没有要抬头看我的意思。 挺好,我就喜欢这种可以随意随性的感觉。 在云清麟的一旁坐下,我看向四周,好久没来,家具、摆设却没变过,床褥、被子和帘子的花色变了,但是颜色依旧。正对面的墙角上摆放一个树根雕的花盆架子,上面有一株驱蚊草,它有柠檬香味,既能驱散蚊虫,又能让人神清气爽。 我起身,站到窗前。窗户半开,还是能看到那株芭蕉树。我意识到,似乎每次来这里,都是回忆更小时候的情景:少年时回忆幼时,现在回忆少年时。胡一逍还是没有说错,我已经不再是少年了,再过大半年,我就是十八岁的成年人了。 正想着,听到云清麟起身,走到我的身后。突然,我的头发被轻轻托起,云清麟似乎拿了一支发簪,将我最上面的一半头发挽起,做了一个发髻。 周围安静得异常,我能清楚的听到雨水落入芭蕉树叶上的声音。 我伸出左手,摸向头后的发髻和发簪。发髻是简单的花状,发簪是简洁的木雕。 门上敲门声起。 我转身看去,小芝麻拎着茶壶,笑眯眯的看着我,问我说:“小姐,我给你们泡茶喝?” 我眨了一下眼睛。 小芝麻走了进来。 我突然想起了那一道淡淡的茶香,向前走了一步,凑到云清麟身前,吸了一口气闻。 除了清香,什么味道都没有。 第十九章 心怀瑾瑜 小芝麻一边给我们倒水,一边打量云清麟。她走到云清麟的身旁,看着我,用眼神告诉我:姑爷长得也太好看了吧,要不将就将就跟了他得了? 没忍住,我无声的笑了出来。 云清麟抬起头,看着我。 “云清麟,你不会是来接我回云府的吧?”我灵机一动,问道。 小芝麻听我这么说,眼睛明显一亮。 云清麟没有想到我突然问起了这件事情,他将杯中的茶品完,才回答说:“我接下来要去黎州闻思山庄,不知你是否同行。” 原本只是玩笑的心态,可听他说完,心里有一道涟漪平空出现。我伸出右手,握住茶杯,沉默不语。 云清麟也握住茶杯,任时间一点一点流过。 “好啊。”我喝完杯中的茶,开口回道。 “那咱们明日出发。”云清麟说话时,没有看我,只看着手中的茶杯。 明日就离开墨城?心里有些不舍。 罢了,去黎州,也是一样。 我嗯了一声,继续坐着喝茶。 关星轶从外面进来,看到我和小芝麻后有些惊讶,停下脚步,朝我点头打招呼。 我回了一个标准的微笑。 小芝麻看到关星轶后,明显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短短的时间内,她想通了整件事情的经过。看得出来,知道真相后的她有些生气,盯着我,看架势是想立马冲回房间。 我在心里笑了。没有如她意,在云清麟的房间里又呆了半个时辰。 眼神示意小芝麻把茶壶带上,我见云清麟还在认真的看书,就和关星轶说了一声:“一会儿小芝麻再拿些热水来。” 起身,走出了房间。 小芝麻特意把云清麟房间的门给关好。 回到房间后,小芝麻已经没有那么生气了,她幽幽的说:“小姐,姑爷真是太坏了,居然事先安排了人来家里暗中打探。那小姐你的身份,岂不是已经被姑爷知道了?” 我笑着点头,回她:“是的,他已经知道我就是乐臻。” 小芝麻不明白,问道:“那姑爷为什么还不挑明真相,要这样以堂兄妹相称,跟小姐你相处呢?” “他还不知道我这样做的原因是什么,所以按兵不动。” “我现在收回我给姑爷的评价,我觉得还是唐大公子更好,唐大公子才不会来调查小姐,也不会追到家里,第二天就把人带走。黎州,和咱们清州相比,一个是在虹州的西北方向,一个是在虹州的东南方向,姑爷是怎么想的?”小芝麻嘟着嘴,嘴上都可以挂茶壶了。 去黎州的事情,不好随意评价。我拍拍小芝麻的肩膀,对她说:“去给云清麟再送一壶热水,找一个丫头留在房间,如果晚饭时间云清麟来叫我,就告诉他,我出去了。” 小芝麻听完,很高兴,不用担心晚饭该如何与他们相处。得令后,就开心的出门去了厨房。 一会儿小芝麻回来,我和她下楼,取了雨伞,出了翠云浮祥阁。 “咦,小姐,你这个发髻是谁盘的?肯定不是你。”小芝麻走在我身后,看到了我的发髻。 “云清麟。”我回道。 “姑爷还会这个?”小芝麻小声嘀咕。 “嗯,盘的还不错。这簪子也不错,黑乎乎的,一条条的纹路,不会是沉香吧?”小芝麻走近我,研究我的发髻和发簪。 我笑了笑。 雨还在下,小芝麻和我一样,喜欢雨。她把手伸出伞外,感受着雨,在地上的石砖上踩着舞步,咯咯的笑着。 看着她,我也被感染,找到了近日里最轻松最自在的片刻。 回到花溪苑,麻姑坐在亭中绣花。 也许父女同心,乐温良猜到了我不会出席晚宴,所以把麻姑留在花溪苑,再做些家常菜给我吃。 麻姑看见我后,慈爱的笑了:“饿不饿?晚上想吃什么?” 我的眼中涌出些水雾,左手不由得拂上右肩。 隔着几层的雨帘,我站在伞下,作出思考的样子,然后对她说:“红烧肉,红烧鲫鱼,还有豆腐汤。” 一旁的小芝麻突然补充了一句:“小姐,湖里的白虾呢?你不是很爱吃吗?” “对哦,我居然给忘了,那就来个盐水煮白虾吧。” 小芝麻大概意识到了别离很快来临,说完后,安静的去了厨房帮忙。 麻姑也去了厨房,偌大的院子里只剩下我一个人。 我走到屋檐下,将伞收起,站在原地,看雨从天而降,落在地上,再流去低处。 院门被推开,飘逸、挺拔的身形映入眼中。 我笑了:“这不是我哥吗?” 冷易君举着一把和他的衣着极为搭配的伞走入,一脸潇洒的神情。小兔随后出现,转身把门给关上。 “妹妹,吃饭了没,哥哥我要饿死了。”冷易君走到我身边,把伞交给小兔。 小芝麻闻声跑了出来,看到冷易君后,眉头明显一皱:“冷爷来啦,我们厨房的柴火刚烧上呢。” 冷易君回了她一个迷人的微笑:“小芝麻,好久不见,越长越好看了。” 小芝麻抖了抖鼻子,又跑回了厨房。 “下午和幽灵王的聊天还愉快不?”冷易君问道。 我心里一笑,脸色认真的回他:“很愉快,与幽灵王的一番谈话,真是扩展思维、增长见识。尤其是他详细解释了如何判断王义夫的大儿子的死亡时间。” 冷易君的脸色稍稍有些变暗。 我忍住笑,继续说:“王大公子,遗传了他的父亲,喜爱女色。经常在亥时左右招一位侍女进房间,两人在屋内折腾到子时方休。王大公子还有一个习惯,他有轻微的洁癖……” “咳——” 冷易君打断我,问我:“他真这么说?” “不然呢,这些话,我自己能编吗?”我反问。 “这个小兔崽子,我说呢,他怎么答应的这么痛快。”冷易君面色铁青,作势要走的样子。 我笑着拉住他:“走吧,进屋吃饭去。” 这顿饭吃得开心无比,冷易君又给我们讲些稀奇古怪的见闻和经历,小芝麻已经算得上很会讲故事的人了,碰到冷易君,她是小巫见大巫,只有干瞪眼的份儿。 饭后,又和冷易君边喝甜汤,边闲聊。不知不觉,到了戌时。 麻姑把我的包裹收拾好,特意嘱咐我:“这里面放了些糕点,这两天就给吃完了,不然就坏了。” 冷易君爽快,从袖口摸出一个鼓鼓的钱袋,放到我的手里:“都是些小钱,不够了就去各地的联络点去取。” “我越来越相信你是我亲哥哥了。”我对他说。 冷易君伸手摸了摸我的头发。 和麻姑告别,麻姑见多了离别,只是让我好好照顾自己,别生病别受伤,早点儿办完事情回家。 早点儿回家。我没有直接回她,只挥挥手,跟她说:“知道啦,麻姑。” 冷易君闻言默不作声,陪着我慢慢走出西园。 “好了,臻儿妹妹,小师妹,凡事多留点儿心,有事情自己办不了的,就来找大师兄。有大师兄在,不会让你有危险的。”冷易君一改平日里吊儿郎当的样子,比较认真的对我说这些。 其实我的第一个婚约,是和冷易君,由我们共同的师父定的。但是冷易君拒绝了,他是孤儿,很小的时候受尽了屈辱,他怕自己的性格会有残缺,师父对他有再造之恩,他不敢有更多的要求,比起做夫妻,他更愿意一辈子都把我当作亲妹妹,好好的照顾我。 师兄,如果你当初愿意娶我,是不是我的命运,会变得不一样? 我在心里叹了口气,抬起右手,向他挥别:“师兄,你自己也多保重。” 小芝麻跟在我的身后,又变得沉默不语。 我看了她两眼。 她终于开口了:“小姐,其实冷爷很好,我之所以不喜欢他,是因为他不愿意娶你。” 知我者,还是只有小芝麻。 “我明白。”我一直都明白的。 雨还在下,我和小芝麻举着伞,踏着石砖,又来了翠云浮祥阁。 云清麟的房间亮着灯,门半掩着。我把行李递给小芝麻,让她先回屋。 我推开云清麟房间的门。关星轶不在房内,只有云清麟一人。书桌上和茶桌上各点着一盏灯,他站在面朝后院的窗前。 “还没有休息?”我问道。 他嗯了一声。 我走到他的身边,也看着后院。静站片刻,我指着后院的一棵有三米宽的高树,对他说:“你的眼光不错,选了这个房间来住。窗外的这棵香樟树已经有将近百年的历史了,是乐府年纪最大的一棵树。乐府还未建造的时候,它就在这里,后来设计园子的时候,工匠们也是因为它,才建了这个翠云浮祥阁。” 云清麟把视线收回,转头看着我,眼神深邃,却不寒冷。 我把头转回,继续看向窗外:“我小的时候,在府里住的时间加起来也不算很多,十年多几个月。东园有很多各具特色的院子,我最喜欢这里,因为它安静,视野也不错。” “很小很小的时候,我见过水月夫人,她和传说中一样,如月一般皎洁。她明眸皓齿、温柔善良,也愿意和我亲近。其实,按血缘关系来讲,我确实是你的堂妹。” 云清麟的整个人都转向我,视线不曾离开过我。 “水月夫人去世前,和水氏约定,不要把你和云翊磊牵扯到家族的事业中,再加上其他的安排,我不得不这么做。水月夫人对我很好,我这么选择,也是为了不伤害到云府的人。” “你很聪明,眼睛完全遗传了水月夫人。水月夫人也喜欢雨,今日见到你之后,一直在下雨,我想,或许是冥冥中自有暗示,我没有忍住,告诉你这些。但是我希望你和我约定,这些话,是我们之间的秘密。”我看向他,举起了我的左手。 云清麟看我的眼神中出现了迷离,终于,他抬起右手,小拇指勾住我的小指,对我说:“无论如何,很高兴认识你。” 我在心里回了他一句:我也是。 “以后我应该如何称呼你才好?堂妹?”云清麟问道。 我闻言一笑,抬头对他说:“我还有一个名字,是我的母亲起的,你以后在私下里可以这么称呼我。” “湛湛蓝天,上善若水,心怀瑾瑜。我叫蓝上瑜。” 第二十章 卿龙凤阁 不曾想,昨夜竟然睡了个好觉。 今日阳光明媚,万里无云,经过一夜的大雨,空气更加的清新。 任时带人把早饭送来,白粥,水煮蛋,茶叶蛋,还多了夹豆腐青菜的薄饼。 “咦,今天夏至了?”小芝麻问道。 任时点头:“今日白天的时间,会是一年里最长的。从现在算起,今年的夏九九就开始了。” “夏九九”是以夏至那一天为起点,每九天为一个九,每年九个九共八十一天。其中,三九、四九是全年最炎热的季节。 “怪不得昨日的雨下得那么大,每到夏至的时候,我们这里的梅雨就经常会变成暴雨。”小芝麻说道。 吃完早饭,我换上男装,拎上麻姑给我准备的包裹。 云清麟一行也已经收拾好行李,准备就绪。我和他们一起走出翠云浮祥阁,朝乐府大门的方向前行。 看到乐温良和大总管任朔正等在门前,我心中一暖。 “乐伯父,多谢款待。此次来得匆忙,多有打扰。”云清麟对乐温良说道。 “无妨,你我原本应是一家,不用见外。欢迎常来墨城。”乐温良回道。 “时候不早,那我们就告辞了,保重。”云清麟的身形长相都很好,一个抱拳姿势,让人看得赏心悦目。 “路上多注意安全。”乐温良说。 云清麟先一步走进马车,我见状,走到乐温良的身边,对他轻声说:“爹,好好照顾自己,女儿告辞了。” 乐温良看着我,点点头,说:“注意安全,其他的,就随缘吧。” 我明白他的意思。 和小芝麻、任朔、任时一一道别后,我也上了云清麟所在的那辆马车。 掀开帘子,我暗喝了一声彩:环三面横椅,椅面上包裹着塞有棉花的锦缎;马车有一米五宽,两米长,正后方和右手边的横椅最宽,大概半米的样子;后方的横椅前是固定的小桌,桌上有两处凹槽,分别固定着茶壶和摆放书籍;右手边的横椅上放置两个靠枕和一张薄毯子。 不清楚云清麟是否钟爱阅读,此时他的手里居然又拿着一本书,借着窗外射入的阳光,认真的在看。 我把行李放到左手边的横椅上,从右手边的横椅上拿起一个抱枕。径直走到云清麟的身边,坐下,把抱枕放到腰后,还不忘把腿伸直。 云清麟看了我一眼,没有评价,又继续看手中的书。 看窗外的景象动了起来,我才发现马已经迈开步伐,不禁感慨:这辆马车的结构真平稳。 “我们的路线是什么样?”我转脸问云清麟。 云清麟放下手中的书,眼睛看着前方,回答我:“我们先去柳州,之后路过籽州,再去黎州。” 我先是一乐,后又一愣。乐的是我们肯定会路过柳州林城,我的好哥们陈逸飞的府邸就在那里;愣的是居然会路过籽州,那岂不是也会经过唐翎书的家?我从未去过籽州,难道第一次拜访籽州,只是因为路过? 待我在脑中思考一圈之后,发现云清麟又拿起桌上的那本书,看了起来。 于是我继续活动大脑:看情形,云清麟居然是乘马车从虹州来到了清州,马车的速度能有多快?我不敢想象。如果按照马车的速度来推测,我们岂不是要到傍晚才能抵达林城?得到这样的结论后,我开始想念卧梦轩的千里马了。 一丝绝望的情绪袭来,随之困意也飘飘而来。不记得怎么睡着,也不知道是如何醒来,反正睁开眼的时候,马车已经停下,云清麟手中的书只看了一半,他把书放下,告诉我说:“林城到了。” 什么?我是在做梦吗? 半信半疑的下车,双脚踏上的确实是柳州林城最繁华的千叶街,再抬头看向一旁的酒楼:重天楼。想不到,云清麟的马车虽然比不上千里马,居然也能在辰时四刻从墨城出发,午时三刻就到达林城的城区。等有机会,我要跟冷易君好好聊聊,怂恿他也给我做一个这样的,不,要比这样的更快更舒适的马车。 重天楼是林城最热闹的酒楼,它的装潢别具一格,饭菜地道。酒楼只有包间,而且非常难预订,但也正因为如此,汇聚了远近的公子哥们。 云清麟居然提前订好了重天楼的包间?我忍不住对他侧目。 出了马车,云清麟又换上一副寒冰脸。 “云大公子?”一位锦衣、肥面油头的中年男子迎来,试探的问道。 “金老板,这位正是我们云大公子。”关星轶走到云清麟的身旁,替他回道。 这位中年男子是重天楼的老板,全名叫做金富来。别看他话语间像是猜测出云清麟的身份,实际上,他的目光如炬,对每一位客人都过目不忘,只要他敢开口,那就说明他已有十足的把握。金富来,这个名字起得非常有前瞻的眼光,自从金老板开办了这个重天楼之后,果然财富就滚滚而来。 “这不是陈家表小姐吗?哎哟,好久不见了,今天是和云大公子一起来?陈公子也在呢,和韩公子一起,就坐在凤阁间。”金富来眼尖,不管我穿的是男装还是女装,他都能认出我。 虽然我目不斜视,但还是能想象到云清麟的眉头肯定紧皱,因为如今他知道我除了叫做水曦晗,在江湖中走动时还打着陈逸飞的陈家表小姐的名号,我再多换几个身份,就直接可以被称呼为“百变书生”了。 说到“百变书生”,江湖上还真有这号人物,他的身份众多,每隔一段时间就换用新的身份生活,至今为止,还无人能查出他的真实身份和出处背景。卧梦轩的门人也一直留心此人,但目前也仍然处于收集和整理信息的阶段。 我呵呵一笑:“金老板,生意兴隆呀,多日不见,甚是想念,这不,我借着云大公子的马车,快马加鞭的赶过来了不是?” “表小姐太会说话了,外面太阳大,快进来雅间里坐着,我让来福冲一壶好茶。” “那就麻烦啦。”我冲他一笑。 云清麟没有兴趣听我们叙旧,已经走入酒楼,上了楼梯。 这人知道预订的包厢在哪里吗?我很怀疑。江湖有云,吃人嘴短,我忙跟了过去。 云清麟还真的知道预订的包厢在哪里。我们的包厢是卿龙阁,在三楼的南侧,装潢大气肃穆:深色的木制家具,深色的地板。简而言之,卿龙阁的风格和云清麟冰冷、不易亲近的气质很搭。相反,陈逸飞更喜欢温柔典雅的凤阁间,凤阁间就在卿龙阁的隔壁,位于三楼的正东方。 走进包间前,我特意看了一眼凤阁间:门窗紧闭。在一般人的眼里,这里不过是内有宾客、门窗紧闭的包间。在我的视线所及之处,也看不出异常的地方,但是我和陈逸飞他们自有一套辨认对方的方法。 韩子城,清州江城韩氏丝绸庄的少当家,他和陈逸飞是从小一起长大的表兄弟。江城和墨城皆与柳州林城相邻,我在林城时偶遇韩子城和陈逸飞,经相处后结为挚友,不时往来。韩氏丝绸庄明面上是丝绸世家,实际上,韩氏也是暗器和机关术的行家,韩子城的祖上三代都是行业中的翘楚人物。 韩子城设计了一个拇指大的铃铛,内部构造复杂。人在凤阁间的时候,将铃铛挂在木门内侧。只要有风吹过,或者力量传递,铃铛便响起一道轻柔悠长的乐声。通过声音的长短和次数,可以判断触发的原因是偶然还是意外、对方是敌还是友。 我从一旁高立的盆景中挑出三粒小石块,见周围无人注意,将其中一块掷出。石块在接触凤阁间的门时,速度已减到很慢,所以与门板的碰撞无声。铃铛响起的声音很小很轻,门内的人比较容易注意到,外面的人隔着实木门板,只有静下心且耳力很好的人才能听见。 金富来老板说的不假,陈逸飞和韩子城确实在凤阁间内,因为我听到了那段熟悉的乐声。我把手中剩下的两粒小石块相继掷出,铃铛的乐声随之又响起了两次。 嘴角一抹难以察觉的笑,我转身走进卿龙阁,抬头便对上了云清麟饶有深意的眼神。我记起来了,水月夫人的耳力和记忆力超群,她可以在山谷中只听一次远处采茶女的歌声,就记住并唱出来。云玥琅也是江湖中的天之骄子,作为他们两人的孩子,云清麟想来不会更差。 我眨了一下眼睛,走到他的身边坐下,当作什么都不曾发生过。 卿龙阁的面积不小,五十平米左右,此时只有我和云清麟两人。云清麟订了两个包间,同行的其他人都去了另一个包间。 总是有种感觉,卿龙阁只是路上那辆马车的放大版本,与周围隔开的空间里依旧只有我们两人,从打瞌睡和看书换成了吃饭。我一边想着,一边看了他几眼,他恍若不觉,自顾自优雅的夹菜、吃饭。 在我考虑是否继续沉默还是找些话题的时候,门被推开。我嗅到了一股寒气。 潘语辰风尘仆仆,视线从我的身上转到云清麟的身上,她走到云清麟的另一侧坐下。 关星轶紧跟其后,欲言又止。金来福老板也走进来,亲自给潘语辰拿来了一副餐具,给她斟了一杯茶,说:“潘小姐,准备不周,先喝点儿茶水润润喉。” 潘语辰端起茶杯,喝了几口,对云清麟说道:“清麟,来柳州也不招呼一声,难得也让我尽一下地主之谊。” 金来福见潘语辰的眼里话中都只有云清麟,识趣的先行离开。 云清麟看着她说:“柳州州府离这里也不近,你何必特意赶来。我们此次只是路过,很快就离开柳州,就没去打扰你。” “清麟,你这么说可就见外了,我们是世交,自小我就经常去你们云府长住,我们早已如同家人一般,何来打扰之说?”潘语辰反问道。 我见他们二人聊得还算是比较投缘,正合我意,我轻咳一声,说:“那个,你们聊,我出去一会儿。” 话刚说完,我就起身,转眼来到门前,冲关星轶笑了笑,离开时顺便帮忙把门关好。 四下无人,我没忍住,又笑了笑,摇摇头。 抬脚去了凤阁间,没有敲门,轻轻推门而进,转身把门又关好。这一番动作做的很是连贯和轻手轻脚,一旁挂着的铃铛没有丝毫的动静,安安静静的迎接我。 第二十一章 百变书生 如果说陈逸飞长得玉树临风、风度翩翩的话,那么韩子城就是英俊潇洒,只一眼便会让人觉得他必定是学富五车。 此时,这二人正坐在桌边,低头议论着什么,手中也都拿着一个小物件。他们面色红润,眼角带笑,看起来很不寻常。 “怎么样,小城,对这次的礼物满意不?” “非常好,我特别的喜欢。” “也是,我陈逸飞的收藏品位一直是很高的。上次你娘大寿,我送的那个养颜玉花膏那可是……” “行了,千万别提那个养颜玉花膏,没给我娘毁容已经不错了。不过,今天这个,确实品味不错。” “这两块玉佩叫做‘美人一笑’,玉是羊脂白玉,质地细腻、油脂性好。再看雕刻:线条连贯、浑然天成,你看看这小娇姿、这小媚态,简直就像是月下的仙子,不,是百花之后。” 百花之后?我眉头一皱。 “小飞阿,快给我分享下,玉佩是从何处得来的?” “说到这个,哎,缘分呐!” 陈逸飞做完铺垫,正面回答道:“小城,你看这两块玉佩的雕刻巧夺天工,必然是出自江湖第一雕刻师,人称‘鬼手’薛工之手。” 已经被卧梦轩收入门中的“鬼手”薛工? “小飞,你竟有缘见到了‘鬼手’薛工的本尊?” “嗯,昨日有幸,在观音庙东侧,算命小廖生后方十来步,偶遇到薛先生,他一身翠绿色的衣衫让人甚有好感。我和他攀谈几句,得知他竟是‘鬼手’本人,就向他表达了好感和敬意,没想到他出售阔绰,赠与我这一对玉佩。” “等一下,你说的是在观音庙东侧,算命小廖生后方十来步的地方,一位高瘦身材、白面书生长相、身着翠绿色衣衫的年轻男子?” “怎么,小城你也见过薛先生?” 韩子城从袖中取出一根特别的蜡烛和火折子,它们的表面绘着相同的花纹,像是同一套物件。这个蜡烛我眼熟得很,在燕城的卧梦轩联络点,安阳掌柜检验墨玉戒指用的蜡烛,正是这个。这个蜡烛点燃后,火光的穿透力比平常的烛光强,可以清晰的看清玉石的内部纹路。 笑意浮现在嘴角:这样的火光技术,江湖上能做到的人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是卧梦轩顶级的工匠,要么,就只会是那一个人。 韩子城用火折子将蜡烛点燃,将玉佩拿到火光的正前方。 “咦,神了,玉佩里有字。这一块写的是:独家定制。第二块写的是:百变书生。” 果然,是第二个可能,百变书生。百变书生的身份有许许多多,而其中最让卧梦轩佩服的,是他曾化名杉海,凭借高超的手艺敲开卧梦轩的大门,在极短的时间内通过了各项测试。他在卧梦轩第一次看见这种特殊的蜡烛,就明白了它的制作原理。因为他的天赋惊人,关于他多重身份的事情,卧梦轩尊重他,并不深究。然而他的性情洒脱,热爱自由,最终还是与卧梦轩擦肩而过。 韩子城第一个明白了事情真相,举起玉佩说道:“这两块不是和田玉中的羊脂白玉,或者说,这两块玉佩不是由整块的和田玉制成。” 我在他们身后点头,同意他的说法。 韩子城解释说:“我昨日也路过观音庙,也在同样的地方遇见这位翠绿衣着的公子。当时,我被几个面生的小贩纠缠,翠绿衣着的公子替我解围。得知我的身份后,他介绍自己是做烛火生意的,相识即是有缘,将这套蜡烛和火折子赠送给我。他特意告诉我,这根蜡烛点燃后,火光的穿透力强,能看到平日里看不到的东西。我并不以为然,见他诚意满满,也就收下了。” “什么意思?他制作了一块藏字的玉佩,还特意配上了能检验的蜡烛火光?哦,我知道了,小城,他在挑战你。他知道你一般不应战,所以绕着弯让你看到他的实力。”陈逸飞分析了一半,就恍然大悟,理清了思路。 “是的,我平日里做的暗器发射器和微型的机关物品都自认为是出神入化,看不出丝毫的破绽,可是今天的玉佩,明明内有玄机,却轻易骗过了我的眼睛。” “所以这翠绿衣着的公子就是传说中的百变书生,而不是‘鬼手’薛工?” “是不是‘鬼手’薛工不好说,但他肯定就是百变书生。不然谁会这么好心,把这么精妙的手艺作品标上别人的名字?” “说的有道理。这个人也是有趣,竟想出这样一个挑战的办法,还完美的成功了。来福,把你们这里最悲伤的酒送上来,小爷们要郁闷郁闷。”陈逸飞打开桌上的一个传音筒,对着里面说道。 我从旁边搬了个椅子过来,硬是挤进陈逸飞和韩子城的中间坐下。我把韩子城手中的蜡烛和玉佩都拿过来,仔细的研究。 韩子城和陈逸飞的武功虽然不是特别的高,但是察觉到我的动静却不难。即使这样,他们对我的突然出现和鲁莽的动作都坦然接受。 “小臻小妹,怎么,你还能看出个花出来?”陈逸飞甩过来一个怀疑的眼神。 “每个人的关注点不同,说不定小臻小妹能发现什么。” 我一向很欣赏韩子城嘴里说出的话,总是能匹配他那文化人的长相。 “百变书生并不是‘鬼手’薛工。”放下玉佩和蜡烛,我说道。 “哦?怎么说?”陈逸飞问道。 “百变书生虽然天赋高,各门手艺都比一般人掌握得好,但是薛工只有一个爱好,雕刻。薛工在雕刻上倾注了全部的心血,所以他的雕刻,要么是最复杂繁琐,要么简单却点中神韵。” “百变书生的雕刻手艺非常好,但是他这个作品的目的,是为了展示他独一无二的签名留言。薛工不会这么做,他的作品无须署名,懂他的人自然可以认出。” 敲门声响起,来福的声音传来:“陈公子,我来送酒了。” “进来吧。” 最悲伤的酒,其实就是梅子酒。梅子酒是以梅子于烧酒里长时间浸泡入味的一种浸泡酒。酿得好的梅子酒,同时兼容了果香甜柔和烧酒的浓烈,两种风情交揉一体,格外令人沉醉。梅子酒的口味微甜略酸,作为怡情的“悲伤”酒,很合适。 我饮了一口,味道可口。 “那这两块玉佩,留还是不留?”我好奇的问道。 “当然留着了,毕竟雕刻技术也是上乘,不过玉料还需进一步鉴定。”陈逸飞回道。 “小臻小妹,你可以准备贺礼了。”韩子城递给我一个耐人寻味的眼神。 “哦?是你?还是小飞?” 陈逸飞叹了口气,说:“是我。” “你?”我有些诧异,因为陈逸飞明年将参加科举,陈府虽然身处林城并不在柳州的州府,但是家底深厚。陈逸飞的远近亲戚遍布全境,不是一方的官员,就是各个领域排得上名的商贾。如果陈逸飞能够在明年登科上榜,前途必定无量,他的婚事,为何如此着急? “你也不用担心他,他只是订婚,对方还是位小姑娘,是一位王爷的小女儿。”韩子城对我说道。 我的眼睛一抬,想到了一个人。 “明远王的小女儿,钰娴县主。”陈逸飞说。 窗外一道风,拂面而来,吹向远处的木门。门上的铃铛缓缓而动,响起一声轻柔悦耳的乐声,乐声幽远悠长。 我仿佛又看到了那个古灵精怪的女孩,一个人拎着小布袋,边走着,边把头上的饰物摘下来,放在袋子里。我仿佛,也听到她在我耳旁悄悄的说:“二姐,我很开心!” 命运有时候很神奇,当你心怀期盼和许下美好的愿望时,只要诚心希望,也许,真的会实现。我回想起和陈逸飞的相识,他才华横溢,能谋善断,重情重义。明远王府选择他,是慧眼识英雄。 我嘴角一笑,说:“小飞,你的艳福不浅。钰娴县主比起你那块玉佩上的月下仙子、百花之后,可要好看百倍。她古灵精怪,落落大方,乖巧也贪玩。把你俩放在一起看,还真是天生一对。不过,你得再等她几年了,毕竟县主刚过完八岁的生辰。” “钰娴县主比小飞小了整整十年。”韩子城摇着头,有些替钰娴县主惋惜。 陈逸飞不乐意了,说:“我比她大十岁怎么了?像我这种青春永驻、光芒四射的长相,我还得督促小钰娴县主多保养自己呢。” “本来我还有些替小飞抵触这个安排,但听完小臻小妹的描述后,我发觉钰娴县主也不错。我们都知道,小飞这个性格,能让他死心塌地去喜欢的姑娘,估计是很特别也很难遇到的。”韩子城说。 我用眼神肯定了他的结论。 陈逸飞白了我们两人一眼。 “对了,小臻小妹,你今天是和谁一起来的林城?准备呆几日?”韩子城关心的问道。 好在韩子城及时提醒,我见到他俩一高兴,差点儿就忘记了云清麟的存在。 刚要开口,突然隔壁传来潘语辰的惊呼声:“有刺客”,紧接着,破窗的声音传来。 凤阁间内,我们三人的反应完全一致,起身来到沿街的窗前,只见一个灰色的身影轻巧的跳到街上,没作停留,直接远奔而去。 “咦,这个人怎么看起来有些眼熟。”陈逸飞嘀咕说。 “他就是那个身着翠绿衣杉的公子,百变书生。”韩子城肯定的说道。 听他俩说完,我心中却一乐:该不会,我们遇到传说中的百变书生了?真是说曹操曹操到。 陈逸飞做出撸袖子的动作,看架势,是要跟着跳下去,然后追上去。韩子城没有拦住他,反而在思考。通常,不能冲动的事情,韩子城都会果断制止陈逸飞;相反,连韩子城都认为可以行动的事情,那就肯定会被他们俩一起实施。 得了,梅子酒不是白喝的。我推开他俩,跳了下去。 没有直接跳到街上,几个起落,踩到同侧相邻的屋檐上。我朝着百变书生离去的方向,追去。 第二十二章 黑衣假面 百变书生的逃跑路线,还真是奇怪。 千叶街的南面,连着林城最热闹的几条街道,现在这个时辰,各处都是人头攒动、川流不息,尤其是隔着三条街的花巷。可是百变书生却挑选了正东的方向,走完千叶街,再走上几百米,街道上渐渐冷清,能够供他藏身的地方可就不多了。 这只是一个奇怪之处,另一个奇怪的地方,是我居然一直都没有追上他。我在轻功上算是比较术业有专攻,只轻功一项,在水氏族人中排名第四位。现在是白天,路上有行人不绝,我的轻功多有收敛,但是这也不能作为追不上他的理由。也不知道这位百变书生的轻功是真的超群绝伦,还是他的走位遵循了阵法,我通过闻声辩位、极目远眺和前瞻预见,也刚好和他保持同步。 不知不觉,百变书生竟出了城区,进入通往林城东山的密林。 我放开手脚,全力追赶。短时间内,我和百变书生两人之间的距离逐渐被拉近,我只需再借力两次,就可以出现在他的面前。 突然,一股极快的气流从正面冲向我。 腰上用力,一个翻转,我落在地上。同一时间,随气流而来的暗器插入我身后的树干中。那是一块七星镖,江湖上最常见的暗器。七星镖是星状的铁片,边角锋利,容易使用。如果七星镖遇上内功手法一流的主人,它的威力比弩箭强十倍。 眼中一道幽蓝之光闪动,我注意到视线中,出现了一个颀长的身影,来人身着黑衣,戴着银色面具。 云清麟曾问过我,比我的轻功还好,是什么样的境界?我的回答是:行如鬼魅,突然出现。 此时此刻,站立在我正前方的黑衣假面人,就是我所形容的,突然出现。 我看着他,分析他,却不开口。 黑衣假面人明显表现得比我轻松,一个虚幻深厚的声音从他脸上的面具中发出:“水氏的轻功,名不虚传。” 我依旧安静的看着他,没打算作出回应。 黑衣假面人却不恼怒,突然抬起右手,同时一个物件朝我飞来。 本不考虑如他所愿,仍由那物件落入身后,却没想到,一眼认出了它。 我抬手接住,不必仔细看,我就知道它是什么:一块深且暗的小木牌,随风扑面而来的,是一阵淡淡的檀香,更准确的说,是类似檀香的味道。这是摄魂令。 “我是你们此次任务的委托者,辰天灵。”黑衣假面人对我说道。 辰天灵这个名字我熟悉,烟云涧当年有两位门主,是一对亲兄弟,长兄名为辰天灵,二弟叫做辰天宇。面前的这位黑衣假面人,身材高挑,衣袖长过指尖,他双目明亮,浩瀚如星海一般。我清楚:依靠这些,是判断不出他的长相和年龄。 烟云涧曾经只凭借十几人的精英队伍和摄魂秘术,便在江湖上翻手成云、覆手成雨,后来被云玥琅等人攻入总部后,门人全部吞毒自尽。按理来说,辰天灵和辰天宇两人也应该早已不在人世,面前的这个黑衣假面人,自称是辰天灵,很有可能只是借用他的名字。 “你不爱说话,这和我所了解的蓝杀手不太一样。”辰天灵继续对我说道。 “眼见不一定为实,耳听更有可能是虚。”我轻轻抛起摄魂令,反手接住,运功,将其如箭般射出。 摄魂令飞过去的速度很快,快到冲出去的刹那,檀香般的味道再次袭面而来。 只看见辰天灵的衣袖刚舞起,他右手的食指和中指已经接住了摄魂令。整个动作的速度比摄魂令的速度更快,我完全来不及看清他的手是细腻还是沧桑。 “你很有意思,把它还给了我,我还打算让你留下做个纪念呢。”辰天灵的面具上应该做了一个发音筒,声音从嘴里发出后,经过其中内设的震动片,会变得像现在所听到的一样虚幻和深厚。 如果一直听这种声音,再加上之前闻到的檀香般的摄魂香,定力不够的话,就很容易被摄魂,思想意志被对方控制。 我的意志力比不上黄,不过比起平常人,还是强得多。对方突然出现,他的底细和目的我都不清楚,继续留在这里只会陷入被动。于是我转身就走,还不忘挥挥手。 辰天灵的笑声从身后传来。那样的声音,在寂静的密林中,听起来诡异无比。 眼中闪着幽蓝之光,几个起落,我猜,应该暂时离开了他的视线。 这片密林的景色不错,芳草苍翠,鸟叫虫鸣。我边往回走边理清思路:百变书生性情潇洒、热爱自由,可是如今他却和烟云涧、摄魂令牵连在一起;彩七杀最近接了一单生意,任务是刺伤当日攻入烟云涧的几位首领人物或者他们的家人;彩七杀负责对外联络的人是紫杉大人,他不会暴露我们的真实身份。那么今天的这位辰天灵,是如何知道我的身份? 正想着,一骑马蹄声从远处传来。 不一会儿,云清麟骑着一匹高头大马,来到我的面前。 “人没有追到?”他知道我的轻功水平,如今只见到我一人在此,显然有些疑惑。 “他不是一个人,他的同伙是个厉害的角色。”我中肯的回道。 “竟然还有这样的人物。”云清麟环视四周,眉头紧锁。 “要进密林深处看看吗?”我善解人意的问道。 云清麟看了我一眼,伸手给我:“走吧,回去了。” 我笑了出来,接过他的手,翻身上马。 策马前行后,我又转头看了一眼,总觉得那名叫做辰天灵的黑衣假面人还站在我的身后,看着我。 “云清麟你可以呀,居然能找得到我。”我坐在他的身后,闲来无聊找话说。 “找你还不容易,又不是没有找过。”云清麟淡淡的回道。 得了,又问错问题了。我抬头看着几近遮天蔽日的枝叶,想了想,事实的确如此:云清麟从燕城寻我到墨城,见面之后,他回答我,不巧,他就是来找我的;今天,他再次找到我。我开始怀疑,难道他有一位轻功在我之上的密探,一直跟着我? “我们今日要在林城住下了,潘语辰遇袭,我们留下来观察一夜再说。”云清麟说。 那我岂不是有机会,可以与陈逸飞和韩子城一起去春秋院看念碧雪姑娘了?甚好,甚好。 我琢磨的时间有点儿长,云清麟转头看了我一眼,补充说:“只留下一夜,如果你想继续赶路,我们就把潘语辰护送回柳州州府。” 这可不行。 我忙摇头,说:“还是在林城住上一晚吧,赶路比较辛苦,万一有情况,也可能应对不周。” 云清麟嗯了一声,算是达成共识。 “灰衣人是怎么袭击潘语辰的?”我问道。 “他化作奉茶的小厮,进入房间。退出房间时,一根银针凭空出现,刺向潘语辰,我觉得他的出现很奇怪,就将他拦下,不料他抬手便反击,然后直接破窗而逃。” 银针?又是银针?我并不清楚彩七杀中其他杀手的任务,只要不是有心人打着我的旗号肆意妄为,我通常不会出手,一探究竟。 我礼貌的嗯了一声,算是作为对云清麟解释的回应,随后一路无话。 踏上千叶街,远远的,就看见潘语辰坐在桌前眺望。她看到我们后,起身离开,随后,她又出现在重天楼大门的一旁。 等我们下马后,潘语辰一把拉过云清麟,仔细查看:“没有受伤吧。” 我抬头望向凤阁间,陈逸飞和韩子城听到动静后也伏在窗边,看着我们。目睹潘语辰和云清麟的这番举动,陈逸飞递给我一个无奈的眼神:你摊上烂桃花了。 我回了他一个感同身受的眼神。 按照云清麟和潘语辰的考量,今晚安排我们这一行人住在潘家位于林城的别院。 我上楼和陈逸飞、韩子城汇报情况,也对他们解释是因为百变书生有一位厉害的同伙,我才错失拿下百变书生的机会,但是下次再遇见,我会尽力把他抓住。除此之外,又和他们两人悄悄约好晚上相聚的时间和地点。我转身下楼,和云清麟、潘语辰一行出发去潘家别院。 潘家别院离闹市区不远,和花巷只有七八条街的距离。那里也靠近东山,不过不是百变书生消失的东山北侧,而是东山的南侧,那里风景秀美,有许多人家的府邸别院坐落在侧。 潘家别院的特点是精致,占地面积不大。在分配房间的问题上,潘语辰坚持和云清麟一同住在主院,把我安排在东厢房,其他人则住在西厢房。 我没有异议,云清麟则恢复冰冷神情,见众人都接受安排,也没有说什么。 见大家都开始忙着入住的事情,我来到云清麟的身边,在他的耳畔小声说:“晚上不和你们一起吃饭,我出去吃,大概亥时回来。” 云清麟是何等的聪明,马上明白了我愿意住在林城的原因,他看着我,神色不明。 我冲他一笑,不等他开口说话,将行李甩上肩头,快步走向东厢房的方位。走了几步,想起麻姑特意嘱咐的糕点,又掉头,回到云清麟的身边,将包着油纸的糕点摸出来,递给他,笑眯眯的说:“乐府的糕点,差点儿就把它给忘了。你先吃,记得给我留两块。” 说完,我迈步去了东厢房。 潘语辰对我其实非常厚道:东厢房的环境清幽,鸟语花香,只有三间房,一间主卧,一间侍女卧室,还有一间是烹茶和准备瓜果的工作房。一名侍女雁儿长期住在东厢房,看起来踏实能干、不喜言语。 见我到来,雁儿礼数周到的问好、引路。我很是满意。 洗把脸,在房间里小憩片刻,把白衣整理一番,头发梳顺,看起来也算得上玉树临风。 嘱咐雁儿戌时一过,准备好热水,等我回来。 申时七刻,我站在花巷春秋院的门口,摇着拇指折扇。 “小五表哥,慢点儿,等等我!” 远处传来小女孩的叫喊声,闻声,我抬手擦了一把汗,虽然脑门上空空如也。 街上突然冲出一个十三四岁的小男孩,这个小男孩虽然年纪不大,但是眉目已然清秀,丰姿洒落、身形修长,只是神色中却避免不了孩子般的贪玩之气。小男孩的身后远远的追着一位年龄还要小些的小女孩,看起来已经体力不支了,花般的小脸儿红通通的。 小女孩停下来长长换了口气,又继续追来。不过把这两个小孩子放在一起,还真像那观音座前的金童玉女,街上已有路人驻足,不时传来赞美之声。 “啊——什么人!竟敢拦住我柳公子的去路!” 我摇着折扇,抬头望着他:虽然他年幼,身高却已经超过我。 柳五郎扭头一看是我,坏坏的笑道:“我说是什么人这么大胆,原来是我的小臻小妹。出去游荡了这么长时间,有没有想我啊?还有啊,我总有一天会娶你的,做娘子的要学会对相公温柔,知道不?” 我冲着他呵呵一笑。 “哎,小臻小妹,都说沉默即是承认,你对我爱之、深关之切,我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你也不用害羞,咱们俩谁跟谁?从我九岁那年认识你开始,算一算也有五年了。” 我长吐了口气,刚准备把柳五郎抓起来扔到临街,后面追赶的小女孩气喘呼呼的来到柳五郎的身旁。 “陈小蛾阿,你小臻姐姐我也教育了你很多遍了,小姑娘不能成天追着小男孩跑的,多没面子啊,要矜持,要忽悠男孩子主动!”我气呼呼地摇着小折扇,一脸的恨铁不成钢。 “哼——”陈小蛾别过头,嘟着嘴说道,“本小姐才不要跟你说话,你跟我抢表哥,我才不要理你!” 我摇着小折扇,登时无语。 “小蛾,你忘了那个猫头钱袋是谁送的了?我记得你很是喜欢呢。”这是陈逸飞的声音。 果然,陈逸飞和韩子城闲散惬意的走来,加入到我们中来。 “嗯,好吧,大哥你说得对,猫头钱袋我确实喜欢。”陈小娥说完,瞄了我一眼。 我冲她微微一笑。说起猫头钱袋,我突然意识到小十七那里也有一个,原来陈逸飞和钰娴县主的缘分,早已在冥冥之中连成线了。 我转脸看向陈逸飞,用眼神问他:来这个地方,还带上他们两个小屁孩? 陈逸飞很无辜的回我:看看歌舞升平而已。 柳五郎看明白我和陈逸飞之间的交流,也用眼神告诉我:我是大人,不算小孩子。 好吧,那就一起感受莺歌燕舞吧。于是我们一行五人,在侍女的招呼下进入了在全境范围都闻名遐迩的春秋院。 第二十三章 剑舞双步 春秋院今日的风格很好。亮橘色的丝带做装饰,一片烛火通明,怡人的香薰微微萦绕在四周。 这里是文人们倾展风雅的所在,也是武人们畅抒情怀的场所;举目院中,没有人声嘈杂,没有庸脂俗粉,姑娘们都是经过千挑万选,有的擅长琴棋书画,有的熟读兵书,有的专攻剑术舞蹈;她们的衣着或艳丽或素淡,款式或飘逸或妩媚,但丝毫不矫揉造作;她们举止得体,她们所接受的礼仪教育是由前礼部尚书沈钰携门人参考几千年的礼仪发展而编撰,对于礼仪教育,沈钰曾对花如玉说过一句话:“你的态度决定了春秋院的定位和今后的发展”。 客人们进入春秋院后,直接被领进各个特色主题的厢房。今夜的房间是陈逸飞定的,所以风格清新,侍女们的衣服款式也是配合了这一主题。 转头观察一旁的两位少年:柳五郎行动落落大方,眉目中一抹调皮;陈小娥脸上满满的都是开心,对她而言,无论何地,只要是有柳五郎的地方,她都会感觉宾至如归。 我在心中微微一笑。 众人先落座,一起吃晚饭。陈逸飞特意点了一道辣椒花椒爆炒河虾,这道菜的口味很重,不属于柳州本地菜,但是通常少年们都很喜欢,陈小娥和柳五郎自从吃了第一口后就没停下来,他们两人一边大口喝着茶水,一边一只接一只的吃着。 席间大家说说笑笑,各自说着这段时间里的见闻和有趣的想法。整个房内其乐融融。 不知不觉,酉时过半。一旁伺候的侍女轻轻的提醒陈逸飞:“陈公子,今夜的舞蹈乐器表演快开始了。” 春秋院每个季度都会挑出几天,举办舞蹈乐器表演,没想到,今日这么幸运,居然赶上了。 我恍然大悟,原来陈逸飞把陈小娥和柳五郎一起带来春秋院,真的是因为歌舞升平。 春秋院有一处三层小楼,内设舞台和看台。 陈逸飞提前订好了二楼位置最好的包厢。我站在包厢内的凭栏前,发现看台都已坐满,有些桌旁还特意加了座椅。正前方的舞台下方装扮着不下万朵的花瓣,看来今夜的小楼,是宛若仙境,缥缈似彩光浮云。客人们也一如既往,都是些如花似玉、出色娇姿的美人和风流倜傥、多情多义的公子。 有意思的是,此时,看台上风情雅士、妖娆美人的眼睛都看向第一排的角落,那里摆着一张桌子,桌旁坐着正在悠闲品茶的三人。 待看清那三人的长相后,我没忍住,笑了出来。 三人看起来都是神闲气定,中间一位是春秋院的老板花如玉妈妈,坐在她左边的,是多年前与她和离的柳州第一酒楼醉红楼的老板吴寐,坐在她右边的,是与她青梅竹马长大的岳弹。 花如玉在年轻的时候,是柳州第一美人,关于这个称呼,柳州无人质疑。吴寐虽是商人,却是才高八斗,潇洒俊逸。这两人的结合,曾是一时的佳话,只是大家都没有想到,花如玉无法生育,最终还是离开了吴寐。吴寐很快迎娶第二位正室,生下一子。自此之后,花如玉和吴寐再无交往。岳弹和花如玉一样,在春秋院中出生、长大。别看他是男子,琴棋书画舞样样精通。平日里,岳弹都在教导院中的姑娘们,他长得高大清秀,姑娘们都暗暗倾心于他,然而他从未把她们放在心上。他一直待在春秋院里,至今未娶妻。 今夜吴寐突然出现在春秋院,还与花如玉同坐一桌,大家都很吃惊。岳弹对花如玉的感情,除了花如玉后知后觉,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客人们看看吴寐,再看看岳弹,最后眼神聚焦到花如玉的身上,想看明白她的心中所想。 我看了一眼陈逸飞和韩子城,感慨说:“今夜的表演还未开始就如此精彩,真是来得多不如来得巧。” 他们二人会心一笑。 “吴寐和夫人的感情出现裂痕,大概,他又记起了如玉妈妈的好了。”说话的是柳五郎。 我对他说:“你知道的还真不少。” “那是当然,鄙人不才,林城的消息小灵通是也。”柳五郎得意的一笑,回道。 “吴寐的长相虽然很好,才华也不错,可惜是个不懂得珍惜的人。花如玉回到春秋院,也是说明她的运气不错。”韩子城评价说。 “岳弹先生情深似海,吴寐不能相比。”陈逸飞补充了一句。 我点头同意:“俗话说得好,陪伴才是最长情的告白。” 不知是否是我视线中的错觉,柳五郎竟看了陈小娥一眼,嘴角闪过一道微笑。 我低头一笑。 烛光变化,表演开始了。 “面如满月,发若乌云,蛾眉扫月。此女只因天上有,人间哪得几片雪。”陈逸飞摇晃着脑袋念道。 要换做是之前,他这么评价念碧雪,我只会呵呵一笑。可是如今他和小十七钰娴县主订有婚约,再这么高度评价念碧雪,是不是不太好? 我斜了陈逸飞一眼,等看到他的眼神,突然想到岳弹平日看花如玉的眼神,两下对比,放下心来:喜爱和心动其实是两码事情。 “小飞只是欣赏念碧雪姑娘,要说心动,我还真的没有见过小飞对哪位姑娘动心的。”韩子城和我想到了一块,对我说道。 我点点头。 念碧雪是春秋院的头牌,她身穿飘逸的几层蓝色纱衣,脚步轻盈的来到舞台中间,在琴师弹奏的乐曲声中翩翩起舞,她的脚步变化多端,舞姿矫若游龙。 突然,场内传来惊叹声,只见三只巴掌大的蝴蝶从舞台上缓缓飞下,它们的翅膀上闪着荧光,围在念碧雪的身旁,与她一同舞动。 “太浮夸,太花哨。”柳五郎说。 陈小娥闻言,先是摇头不同意,后考虑了下,还是同意吧,又点头。 陈逸飞目睹陈小娥的反应后,也和我同样的感受到恨铁不成钢。他看了陈小娥一眼,一字一顿的说:“明明很好看。” 陈小娥装作没有听见。 一曲结束,念碧雪与众人作揖行礼,台下欢呼声不绝于耳。 陈逸飞也拍手叫好。 接下来的表演花样百出,有水袖舞,有书法表演,有乐器表演,还有两位姑娘分别扮作梁山伯与祝英台,边唱边演。 下一个节目,还未开始,韩子城倒是有些坐立不安。 什么情况?我用眼神问陈逸飞。 陈逸飞嘴角一勾,回我:一会儿你自己看。 好奇心被勾起。 音乐起,一位粉色裙边的女子双手各握着一柄长剑出场。我的眼睛随之一亮:剑舞。 先是一段轻松的音乐,女子缓缓举剑起舞。这一段,表现的是太平日子中轻松的生活,女子神情自然,手腕灵活,脚步踏着节奏,带动身体,活灵活现的给观众展现我们最熟悉的生活节奏。 突然,音乐的节奏一变,战争开始了。女子的神情先是震惊,再痛心,之后是肃穆,她的动作逐渐加快,腰肢转动,步法流畅,让观众仿佛深入其境,看见其所看,感受其所感,与她一起对抗入侵者,保卫世代生活的土地。 终于,战争结束,面对烈士,面对最亲爱之人的离开,面对一片需要重建的家园,女子坦然接受。她又再次如开头般舞剑,不过不同的是,这一次,她不仅仅是深闺女子,而是心怀天下,悲悯苍生的女子。 舞蹈结束,座上一片安静,观众们陷入了剧情中,这也难怪,虽然现在是太平盛世,可是边关争端也不少,国人都不是只贪图周边安逸的人,大家都记着老一代为国家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先辈们。所以表现战事的剑舞,一向受人们欢迎。 台下终于响起一片鼓掌声。 韩子城的目光闪动,竟似看得醉了。 “这位美人是?”我忍不住问道。 “池元初姑娘。”陈逸飞回答说。 “如玉妈妈好眼力,竟招来这么一位有舞蹈天分的姑娘。”我夸赞说。 “元初姑娘原本是柳州洪城的一位红尘女子,听说是因为机缘巧合,如玉妈妈见到她的剑舞,就花重金,把她买下,带回了这里。”柳五郎又给我分享他的信息。 “原来是这样。” “池元初展示的剑舞都属于中等难度,但我看来,她的手腕与剑的配合度很高,而且她的步法精准,不多一步,不少一步,她的剑舞水平应该算得上翘楚。”柳五郎插了一句,说道。 陈逸飞有不同看法:“说到步法,元初姑娘的步法怎么能比得上念碧雪?念碧雪自幼学舞,在步法上下的功夫最多了,春秋院又舍得花钱请行内最好的舞者来教学,念碧雪的步法总归还是要胜过元初姑娘的。” 韩子城甩了他一眼,说:“说的好像你看着她长大一样,念碧雪的步法确实精妙绝伦,池元初姑娘的步法也娴熟,只是她并未过多展现出来,所以她的步法究竟能如何,我们也并不知道。” 陈逸飞终于认同:“你这么解释,我可以接受。” 我不忘补充一句,指责陈逸飞:“小飞,原本我觉得你和钰娴县主很般配,可是刚刚见你分析两位姑娘的步法,发现你的眼力似乎并不好。” 柳五郎也哼了一声:“念碧雪胜在长相,她在舞蹈上的天赋并不突出,我肯定,池元初在步法上几乎无人能匹敌。” 陈逸飞向我举起拳头,远远的恐吓我,又拿起一颗桃子狠狠的扔给柳五郎。 柳五郎抬手接住,乐呵呵的吃起来。 几个节目后,今晚的表演结束了。 看起来,吴寐并没有得到期望的发展和结果,只好起身与花如玉告辞。花如玉脸上挂着最官方的笑容,像是和他说了几句礼貌性的祝福语。今夜的赢家岳弹面色平静,站在花如玉的身旁。 吴寐离开后,花如玉抬头看见我,冲我眨眨眼,我笑了出来,对她挥挥手,告别。 我和陈逸飞一行随前来观看的众人缓缓走出小楼。 “晕雨桃花为貌,惊风杨柳成腰,轻盈细步别生娇,更喜双弯纤小,云鬓乌连云髻,眉间青到眉梢,漫言当面美难描,便是那影儿,也好啊!”千叶街上李氏檀木记的老板李叶紧握着手中红金双色丝相绕而成的细绳还有一块锈帕,远远的站在大门前犹豫惆怅的望着。 韩子城瞧了一眼陈逸飞,转头对我们说:“你们看李老板的眼神,这才是心动。” 陈逸飞被拿来做比较,有些愤愤,他眼珠子一转,想起了池元初,说道:“确实,比起小城对元初姑娘的痴情,李老板的眼神确实是心动。” 陈小娥没忍住,咯咯的笑出声来。 这一笑,李叶朝我们这边看过来。 我抬起手,和他打招呼:“李老板,好久不见,生意可好?” “多谢表小姐关心,一切都好。”李叶回道。 “哟,李兄,又来看念碧雪姑娘?”一旁走来两位公子,他们衣饰华贵,目光真诚。 “没,没有,就是来看看表演。”李叶收起手中的细绳和绣帕,否认道。 “哎,李兄,别说你,我最近也有烦恼。你看那春兰姑娘,眉横远黛,眼溜秋波,唉呀,真叫我眼也花了,心也乱了,腿也酥了、麻了。这可如何是好啊?如此佳人,如何能求啊?苦啊,恼啊!” “哎,张兄,我也是同样苦恼着,美人就近在眼前,可是却可见而无法求啊!如何才能抱得美人归啊?这真是人生一大难题。”另一位公子也附和说道。 “这有何难?”我取出小折扇,展开轻摇,笑着说道。 “哦?这位公子有何高见?”那名张公子问道。 柳五郎也看向我,饶有兴趣的等我回答。 我笑着对他们说:“你们做子弟的,从古至今都有几句行为准则,行家说来,谓之‘调光经’。” “‘调光经’?”两位公子新奇的看着对方,看来他们是第一次听说。 “雅容卖俏,鲜服夸豪。远觑近观,只在双眸传递;挨肩擦背,全凭健足跟随。我既有意,自当送情;她肯留心,必然答笑。点头须会,咳嗽便知。紧处不可放迟,闲中偏宜着闹。讪语时,口要紧;刮涎处,脸须皮。冷面撇清,还察其中真假;回头揽事,定知就里应承。说不尽百计讨探,凑成来十分机巧。假饶心似铁,弄得意如糖。” “没想到我们这做子弟的还是这么的不容易,还需要这么多的技巧,”张公子回过神来,感慨着,对我深深地作揖道,“这位公子,多谢,我们今夜算是受教了。” “这些也只是片面的理论,还须多实践。”我回道。 “公子说的不错。现在时候不早了,就不打扰,告辞。”三人与我们辞别。 “走吧,我们也该回去了。”陈逸飞说道。 “嗯。” 陈逸飞他们很放心的让我一人独自返回住处,我见戌时已过,就跃上屋檐,一路施展轻功,很快抵达潘家的别院。 院子大门还留着一盏灯,我轻敲铁环,果然很快门就被打开。待我走入,那盏灯也被一同提进来,大门从内落上锁。 回到东厢房,雁儿已将热水准备好。我很是满意。 泡泡热水澡,疲乏尽除。 浴桶被搬走后,雁儿拿来一根细香,对我说:“这是长梦香,小姐拿来请姑娘试试。” 我轻轻一笑,回:“那就点上吧。” 第二十四章 长梦香魄 雁儿把门关上,长梦香的味道渐渐飘来。 房间内的烛火已被吹灭,周围一片黑暗和悄然无声。 从行李中取出一双鞋,放在床前。把一旁的布帘放下,布帘很长,一直垂到地上。没有脱鞋,我躺上床,从腰间的小药盒里摸出一粒药丸,放入嘴中含住,这粒药丸是黄芪的另一个得意作品:百毒不侵。 百毒不侵只针对呼吸器官,它的药性在我的嘴中慢慢散发,药性与吸入的空气起作用,达到中和与过滤的效果。 我调整呼吸,将身心沉静下来,运功,使出第一层雪狼秘笈。我能感觉到,身体的疲惫正在迅速的消除,身体的机能正在快速的增长。我进入睡眠状态,同时我的感官的敏感度被提到最高。 子时左右,卧室的门被推开,脚步声几乎轻不可闻。 好轻功。 眼皮察觉到光线微弱的变动,床帘已经被拉开,感觉到有凶器正刺向我的胸口。 左手突然出击,准确的抓住那只纤细的手,同时双眼睁开。 雁儿的双目阴毒,被握紧的手用力抗衡,将指尖捏住的银针逼近我的喉咙。她冷哼一声,对我说:“你的命真大,竟然没死在长梦香中。” “下次你应该把毒直接下在热水桶中。”我好心建议,同时左手如鹰爪般牢牢控制她的右手。 雁儿的左手抬起,袖口飞出一把黑色的匕首。 我借力她的右手臂,将其用作身体飞旋的中心轴,起身避开匕首。之后踏过她的背脊,飞出房门。 倚在一处隐蔽的屋檐上,我听见她冲进院子,四处寻我。 东厢房很小,我却善于藏身,她一时之间找不到我。 正要得意,忽然一阵邪风刮来,脚边的屋瓦有一处破损,竟被风吹落一块。 紧接着,一道长鞭破空而来,威力不小。 踏着长鞭在空气中震动的气流,我落到院子正中。还未站稳,又一道劲风袭来。 长鞭是一种很凶残的武器,它的威力大,碰到身上哪个地方,哪里就会皮开肉绽。长鞭一般由蛇皮、牛皮制成,既重又很难被控制。如果力度和方向掌握得不好,容易伤到自己。但是,如果能把这个武器练好了,一条长鞭在手,既能柔又能刚,既可以如蛇游竹海,又可以劈山碎石。 雁儿手中的长鞭通体漆黑,不知是因为使用的次数多,还是因为上面浸满了毒汁,又或者,那是无数血液干涸后的痕迹。长鞭像是她身体的一部分,她目光所指,手臂一挥,长鞭就可以精确到达,不差分毫。 在她的控制下,长鞭跃起时如灵蛇飞舞,伸展开后又似巨斧压顶。我只凭借轻功和身法和它抗衡,很快就会体力耗损而被击中。 我自然不会任由体力一直被消耗。 眼中一道幽蓝之光闪动,在长鞭再一次劈打下来时,我侧旋身避开,比长鞭先一步飞起,在它被收回前,我出现在雁儿的身边。这一组动作,我在转瞬间完成。 长鞭的威力虽大,但它属于长距离武器,一旦和对手的距离拉近,它再无优势可言。 闪电般的速度出手,我双手抓起她使鞭的手臂,用力,只听一声脆响,她的右手臂关节处脱位。 雁儿是位狠角色。众所周知,手臂脱臼的疼痛感很强,可雁儿始终没吭一声,只咬紧牙齿,见我松开手后迅速后退,与我隔开一段距离,用恶狼般的眼神盯着我。 看见她的眼睛,我突然想起了“雪狼秘笈”这四个字。 雁儿的一身功夫和意志力修来不易,本想放过她,她却做了一个让我寒心的动作。 她抬起左手,捏住下巴,揉了几下,用力,竟撕下一张人皮面具。 这个面具虽被叫做人皮面具,但是江湖上和官府都明文禁止使用人皮制作的面具,如有违反者,将受到最严厉的刑法。所以一般被称作人皮面具的面具,都是由猪皮或是由药物、木屑和布料混合制作而成,手感与皮肤类似却不同,但在视觉上与人体的皮肤无疑。人皮面具的仿真度高低,取决于工匠的手艺的高低。 我说过,在彩七杀的这届杀手中,红的易容术天下无双。 “你是谁。”我看着她,冷冷的问道。 一张明艳动人的面孔上露出妖媚的笑:“看不出来吗,我是彩七杀的红杀手。” “你找死。”我回道。 我眼中的幽蓝之光如烈火般燃烧,我瞬间来到她的面前,一把抓住她的喉咙,顿时,手中响起了关节移动的声音。 只须再一秒,我肯定,她会死。 不巧,又一道邪风。 眼前突然出现另一个人影,我的防备意识被激起,抓在“雁儿”脖子上的手迅速收回。没想到那人影一晃,竟带着“雁儿”一起消失了。 又是一个突然出现的轻功至高者。 江湖上极善于轻功的人,也一下子变得太多了吧? 还好只是救人,要是他们二人联手对付我,我大概要用上好几层的雪狼秘笈了。我自嘲的摇摇头,踱步走进卧室,顺手把门关好。 彩七杀的红杀手擅长易容术,在江湖上毫无悬念的排名首位;彩七杀中,我是例外,一直以真面目示人;一般而言,只有唯一的地位高者才可以知道其他人的长相,在红、橙、黄、绿、青、蓝、紫这七个代号中,只有紫,是唯一的地位高者。 也许我并不能在人群中一眼认出我的同伴,但是我却能很快分辨出,哪些不是我的同伴。 今天这位假冒雁儿的女子,虽然易容术很好,在夜色中、在烛火照射下成功欺骗了我的眼睛,但是她不是红,也永远都无法成为红。 原因很简单,尽管彩七杀是杀手组织,它的历届成员却是最真诚的人,也只许是最真诚的人。我们对于彼此来说,是兄弟姐妹般的存在,我们志同道合,荣辱与共,我们绝对不会对彼此心狠手辣。眼前的这位女子,明显和我们不是一路人。 不远处的主院和西厢房也相继传出动静,很快,我听见脚步声,快速的朝我的房间走来。 敲门声。 “上瑜,你这边没事吧?”云清麟的声音。 蓝上瑜,是我的另一个名字,我把它告诉过云清麟。 我从房间内的阴暗处走出,打开门,抬头看见微弱月光下的云清麟。 “东厢房有一个小刺客,已经被她的同伙救走了。”我用平常的语气对他说。 云清麟却看向我的身后,问:“房间里是什么香味?味道有些奇特。” “长梦香,香气中含有损伤头部的物质,轻者使人致幻,重者夺人性命,属于剧毒香。”我回答说。 云清麟很诧异,说:“原来真的有这样有毒的香。” 我回道:“长梦香不止存在于传说中,它已经被实实在在的制作出来。不过长梦香的扩散速度快,现在屋里已经只剩下几丝几缕了。” 我话中有话,委婉的夸赞他的鼻子灵敏。 一队侍卫来到云清麟的身后,他们是云府随行的侍卫。 云清麟转头吩咐:“把东厢房也仔细检查一遍。” 侍卫们领命,三人组成一小队,四散开。 我让出房间,又走到院子中央,看向我曾藏身的屋檐。 云清麟递过来一根银针,说道:“这是武器。刺客戴着人皮面具,化装成别院里的小厮,在子时动手。” 又是银针。 “潘小姐怎么样了?”我问道。 “她提前布置过自己的房间,躲过了刺客。”云清麟说的隐晦,我仔细体会他这句话的意思,想明白了他真正的回答。 “今夜的刺客武功高强,是专业的杀手。”云清麟又说。 我又听明白了,他怀疑今夜是彩七杀安排的行动。 “大公子,东厢房的侍女找到了,也是中了迷药躺在床上。”侍卫队长前来汇报。 “知道了。在这里安排两组人轮班值夜。” “是!” “不滥杀无辜,是彩七杀的风格。”云清麟说的更明确了。 今夜的刺客,是花了心思设计、实施这些行动的。能够了解彩七杀的风格并不难,因为彩七杀在杀手组织中独树一帜,这是众所周知。我此刻思考的,是“雁儿”的来去无踪的同伙,这样的身手,为什么要冒充彩七杀?他们如果真的是为了嫁祸给彩七杀,那么他们的计划必定是处心积虑,必定不会只是我们看到的这些。 “再去休息会儿吧,离天亮还早了。”云清麟说。 我停下心中忖量,回道:“好,那我就先回屋了。” 屋里被侍卫点上两盏烛灯,我静站片刻,等院子里只剩下巡夜的几人后,抓起桌上的两颗小点心,扔向两边,将烛火熄灭。 走回床边,和衣躺下。 脑中回想化装成雁儿的女子的容貌。她的长相很有特点,眼框微陷,浓眉大眼。她的面部整体骨骼不突出,有易容的先天优势。不知道她是提前潜入潘家别院,一直扮演雁儿,还是今日才和其他几位同伙来到这里? 如果他们已经扮演各自的角色多日,说明这个计划早已制定;如果他们临时起意,那就表示他们做到了短时间内观察将要扮演的角色,并成功伪装。不论是哪一种可能,都肯定了他们的实力不容小觑。 此外,百变书生也在今日午时左右出现,他们是否属于同一个组织,参与同一系列的行动?很明显,自称是辰天灵的黑衣假面人和百变书生相识,那么这名女子和黑衣假面人,也有可能认识。 外面传来打更声,四更天了。 我翻了个身,闭上眼,睡了。 一夜无梦,睁开眼时,天已亮。 雁儿已经醒来,经医者诊断并无大碍。潘语辰又给我调来一个侍女,叫做雀珠,和雁儿一样,也是话不多、又很能干。 吃过早饭,潘语辰提出要与我们一同去黎州闻思山庄,她已让侍女给她收拾好一马车的行李,看样子并不是询问我们的意见,而是通知我们她的决定。 云清麟皱起眉头,对她说:“你昨天刚被行刺,此时和我们一起赶路,很不安全。你还是回柳州州府,加强防范才好。” 潘语辰不为所动,说:“正是因为不安全,才要和你们待在一起。万一我回去的路上遭遇不测,岂不是太悲惨了。” “我会护送你回州府的。” “我还是觉得和你们待在一处更好。”潘语辰说完,便直接出门上了云清麟的马车。 真是位有性格的女子。 我也拎起行李出门。打算单独骑匹马或是乘一辆小马车,然而放眼一看,车队里并没有多余的马或车,于是只好在关星轶闪烁晶亮的眼神中,也上了云清麟的马车。 潘语辰依旧很厚道,她只占了小桌后的半个横椅,留了宽大的右侧横椅给我。我很高兴,一屁股坐在中间,包括衣摆在内,足足占了大半个椅子。 不一会儿,云清麟也进了马车,看见潘语辰正摆弄桌上的茶具,看见我一副思考问题的样子面朝窗外。他走到潘语辰的身旁坐下。 好想有一辆属于自己的马车,我在心里默默念叨。 我们这一行队伍中有七匹快马和三辆马车,其中两辆马车装着行李,另有两队便衣侍卫远远的跟在后面。队伍绕过林城城区,穿过城界线,进入柳州洪城。 两个时辰的行程,一路平静,不见异常。 潘语辰时而安静,时而不停的说话。经对比,我发觉三人同处比起我和云清麟的二人相处要热闹的多,虽然这其中并没有我什么事情,因为我在车里除了看风景就是躺下睡觉,俨然把自己当做了一只若无其事的猫。 午饭的地点是官道旁的酒楼,整体上干净大气。 跳下马车,活动筋骨。 潘语辰看起来依旧精神十足,率先走进了酒楼。她走路带风,小厮看见她,忙跟着过去伺候。 至此我看明白了:有她在,万事省心。 席间,小厮给我们介绍官道附近的景点:“我们洪城有世上罕见的石英砂岩、峰林峡谷地貌,景色秀美,风光独特,空气湿润,居民的以山民为主。” “洪城人一向好客,不过有个例外。顺着官道往西走,在临近籽州石城的州界处,有一个尤溪谷,是被买下的私人山谷,那里禁止外人进入,几位客人千万要注意了。” 不巧,我们计划的路线,正是沿着官道一路西行,途经籽州的石城,再北上穿过籽州潭城,进入黎州。 这么看来,我们肯定会路过尤溪谷。 第二十五章 溪穿山谷 吃过午饭,继续赶路。沿途的景色如酒楼的小厮所说的那样,一片峰林峡谷。 大约一个时辰后,听见关星轶在马车旁对云清麟说:“大公子,尤溪谷到了。” 我看向窗外,果然前方深林茂密,林中簇拥着一条马车宽的小路。路口立着一块石碑,上面用红字刻着三个大字“尤溪谷”和四个小字“非请勿入”。 非请勿入,我在心中念了一遍。举目远眺,尤溪谷外围的景色与周围相比,并无特别之处。 官道修在山谷不远处,一条随山而移、贯穿山谷的溪流在转弯处与官道擦肩而过。 “停车!”潘语辰喊了一声。 正合我意,想必大家都很好奇这个尤溪谷。 “天气有些炎热,我要去溪边喝点水,顺便凉凉手。”潘语辰解释完,又是直接起身,走过我的身边,掀开帘子。 马车在路边停稳。 十步外的那一段溪水离尤溪谷的入口还有一段距离,按理来说,我们并没有进入到谷内。 溪水清澈,水波不止,游鱼可见,水面上甚至飘着几颗被动物啃过的桃子。远处一片奇峰耸立,云雾缭绕,鸟兽声可闻,看起来,这条溪流很长,水是山间流出的活水。 潘语辰正蹲在溪边洗手帕。 我踩上一块看起来稳固的石头,蹲下,将手伸入水中,顿时感到清凉无比。用手捧着水喝了几口,再解下一直挂在腰间的水袋,将其灌满。 关星轶带着两名随从,也来到溪边,把车队的水袋都灌满。 云清麟站在一旁的树下,远观山谷。 忽然一旁吃草的领队马儿把头抬起来,警惕的望着山谷,其他马匹也随即停下嬉戏,朝溪流上游深处望去。 关星轶做出手势,包括他和云清麟马车上的一名随从在内,八人分成两队:三人保护物资,五人将云清麟、潘语辰和我围护在内。 潘语辰带来的三名家丁也赶到她的身旁,警惕的看向周围。 云清麟的目光变得冰冷,低下头整理衣袖。 我将水袋系好。双手刚腾空的刹那,三道人影从石碑后的树林中冲出。 三人一路蜻蜓点水一般,很快来到我们面前,但是却不停留,对我们视若不见,继续往前飞身略去。 我虽然没有盯着他们看,余光却已察觉到。正疑惑,树林中又有三道人影冲出。 不过这一次,三道人影稳稳的停在我们面前,和我们隔溪相望。三人皆身着墨绿色劲裝简服,佩剑在身。 云清麟停下手中的整理,抬起头,冷面如霜。 “在下是尤溪谷的守卫黄琅,敢问各位怎么称呼?为何此时会出现在谷口?”站在三人的中间,一位年纪不大、剑眉星目的男子上前一步,抱拳行礼问道。 我歪着脑袋,静静的望着他们。 云清麟目视前方,也未回答。 黄琅等了一会儿,见无人有开口之意,又说道:“谷内有人闯入,我们一路追来,正好碰到各位,所以询问一声,还请见谅。” 云清麟看向他,淡淡回道:“这是官道,路过。” 耳后一阵轻风吹来,我知道,刚刚过去的那三人折返回来。 黄琅和去而复返的三人通过眼神交流,他的面色逐渐凝重,对我们说道:“实在是抱歉,因为事发突然,在此时此地只遇到各位,要请你们跟我进谷内一趟。” 我揉揉太阳穴,转身朝云清麟的马车走去。 黄琅见势,提剑在手,说道:“得罪了。” 尤溪谷另外五人同步拔出佩剑,在我们前后摆出两个小偃月阵,蓄势待发。 云清麟镇定自若,右手一抽一挥,一柄长剑赫然于手,剑身上泛着寒光。 我嘴角一勾:凌风剑,原来你长这样。 黄琅一个手势,六人齐上。 一声剑鸣,响彻方圆。云清麟箭步如飞,剑随意动,锋芒毕露,直指黄琅。 身后三人迅速逼近,此时的我离他们最近。 我移步挪位,体迅飞凫,飘忽若神。转身拉起潘语辰,绕过三人,和她进入云清麟的马车中,与那三人隔着窗帘相望。 三人大惊,见马车旁还有三名随从把守,如果继续把我和潘语辰作为目标,他们的对手就会增加三个人,于是他们选择先攻击关星轶。 “身法不错嘛。”潘语辰对我说。 我闻言一笑,回她:“还行,还行。” 云清麟的剑花挥洒得漂亮,他以一敌三,剑锋凌厉,飘忽不定,行如雷霆,飒若流星。云府善于搜寻锻造极佳的长剑,凌风剑就是其中之一,它锋锐无比,剑身流畅。 我从袖中取出小折扇,手腕轻摇,在一旁观看。 忽然空气中有一道剑气出现,气势非比寻常,直指马车。 我若不管,恐怕这辆舒适的马车将不保。 当机立断,我从窗户中冲出,用折扇将眼前的剑尖弹开。被弹开的剑瞬间又来到我的面前,继续攻击。剑式复杂严谨,变化莫测,招招致命,狠辣异常。 我以折扇作短剑,只守不攻,泰然应对。招式刚中带柔,柔中带刚,身形若往若还,压下了来者的进攻。 “哈哈哈——” 来人一声长笑,退到一旁。 我朝她看过去:这也是一张明艳动人的面孔,她的身材高挑,长裙外覆着长衫,衣服的颜色与黄琅一样,是墨绿色;她握剑的指甲上涂满艳丽的红色,与衣服的颜色形成强烈的对比。 “小公子长得不错,身手也不错,不知道是出自何门何派?”她的语气不善,目露凶光,却挂着笑容问道。 我也挤出微笑,回道:“我见过一位女子,比你稍矮些,稍瘦些。她擅长使用长鞭,和你长得很像。” “我突然想起,籽州潭城的蛇山有一对孪生姐妹,听说两人都是绝色美人。用剑用得如此高妙的,让我想想,是哪一位来着?”我作出冥思苦想的表情。 其实我已经知道了她的名字。这对孪生姐妹姓白,无父无母,却自幼有人照顾她们的起居并教授她们武功。姐姐名为白水,精通剑术;妹妹叫做白云,擅长使用长鞭。所以我面前的这位,是孪生姊妹中的姐姐,白水。 只是她为何出现在尤溪谷?难道这对孪生姐妹背后之人,就在尤溪谷? 真是无巧不成书,我原本对昨夜刺客的身份毫无头绪,今天却认出了白水,进而推断出冒充“雁儿”的女子就是白云。看来白水并不知道白云已经将样貌展露给我,如果她事先知道,应该会遮住自己的真实长相。 白水听完我说的话,面色骤变,将剑对准了我,剑气中的杀意比之前更浓。 我眼中含笑,动无常则,进止难期,一路避开了白水的进攻。 视野中一片寒光起,云清麟的招式凌冽,破了黄琅的偃月阵。有四人被剑气击中,摔倒在地;黄琅和一名护卫还在奋力抵挡,却节节败退。 白水收起佩剑,右手入袖,取出一排银针,疾风般送出。 怎么哪里都是银针?难道如今的银针也变得和七星镖一样的常见? 来不及仔细思考,我的脚尖点地,身体在空中急旋,避开了几根银针。 关星轶手下的随从中有两人被银针射中,幸运的是,没有被击中要害。 白水见一击不中,双手入袖,又取出许多银针。银针分成几批,被快速射出,它们飞在空中,犹如一条迅猛的毒蛇扑向我和关星轶。 银针原来是这么用的? 我皱起眉头,身法忽变得有些诡异:行走的方位奇特,像是按照某种阵法;身形变幻得奇快,一人竟似乎变成两人、三人;身形飞舞满空中,身影光怪陆离。 白水的再次出击还是不中,她开始烦躁不安,又握起佩剑,手腕一弯一转,不知道又要玩什么花样。 忽然她两眼一翻,身形一晃,倒在地上。 云清麟站在她的身后,收起凌风剑,将剑隐于长衫中。 如果我是一只家猫,现在肯定会吞一吞口水,或用舌头舔一舔鼻头,用来表示我的震撼、惊奇和些许的害怕。 尤新谷的护卫已经倒地一片,为首的黄琅也半蹲着,似乎受了很重的内伤。 我又瞧了一眼白水,摇头说道:“云清麟,你还真不怜香惜玉,对这么美丽的姑娘,你都可以一招制服,真是让人佩服!” 云清麟回道:“虽然我也很想,继续欣赏你的让人惊奇的轻功和折扇剑法,可惜咱们还要赶路,只能下次有机会再好好观赏了。” “说的也是,那咱们走吧。”我收起小折扇,回味他的话中所使用的形容词,觉得贴切极了。 关星轶把云府另外一辆马车里的行李整理好,取出部分放到两名受伤随从的马匹上。两名随从的伤口处理包扎好,他们就躺在马车中休息。 马车再次出发时,透过窗帘,我好像看到黄琅的身旁站着一个高瘦、身材笔直的人。待我来到窗边,掀开帘子时,道路转弯,茂密的草木遮住了我的视线。 “怎么了?”云清麟问道。 “不知道,被树木挡住,什么都看不到。”我回道。 “那就继续赶路吧。”他说。 云清麟的马车的速度真是快,那么问题来了,潘语辰带来的装行李的马车能赶得上车队的行驶速度吗?是不是马夫要拼命督促和催促马儿,才能追上? 我躺在横椅上,枕着双手,看着马车的顶棚,在脑中写下“白姓孪生姐妹”和“尤溪谷”,在他们之间连上一条线,在旁边又写下“百变书生、黑衣假面”,白云白水姐妹和尤溪谷与百变书生和黑衣假面之间的联系暂时还不清楚。 眼前出现一个油纸包,还有云清麟纤长的手。 是麻姑给我做的点心。我打开,看到里面只剩下了四块。云清麟还真不跟我客气,不过可以理解,麻姑做的点心美味可口,吃了一块,还想接着吃。 又一只手出现,细如葱白,是潘语辰的手,她迅速拿了一块。很快,她又把手伸来,又拿了一块。 我赶紧也吃了一块,万一最后一块点心都没吃到,麻姑要是知道了,肯定伤心。 油纸中还剩下一块点心,等了一会儿,没见潘语辰来吃第三块,只好不再客气,把最后一块点心捏起来,吃掉。 “尤溪谷的人,太不好客了,说打就打,还想把我们抓进谷里。他们的逻辑怎么这么奇怪,看到有人在山谷门口出现,就觉得可疑。”潘语辰嘴上的闸门又打开了。 “要不是我们赶时间,我还真想进去看看,尤溪谷究竟长得什么样,谷里面都是些什么人。” “但是他们伤了我们两个人,这太让人生气,清麟你手下留情,放过他们。要我说,就应该把他们都吊在树上,让他们好好反省一下。” “你的手帕洗干净了?不拿出来晾晾?”云清麟对她说。 我差点儿笑出来,云清麟很风趣,他在拐着弯儿提醒潘语辰:我们遇到尤溪谷的护卫,还不都是因为她特意喊停车队,大家才会在谷口停留。 “对哦,我的手帕呢?”潘语辰果然只关注尤溪谷,忘记了她的手帕。 潘语辰找了一会儿后,失望的叹气说:“下次如果再来尤溪谷,一定让他们赔给我一条新的手帕。” 第二十六章 灰衫斗笠 又不记得是如何睡着的,闭上眼睛的前一秒,还听见潘语辰的声音在耳边飘啊飘;但是这次我却知道为何醒来,那是因为潘语辰的声音,它的穿透力太强了,钻进我的梦中,将我晃醒。 于是手托腮,看向窗外,随着马车,追风蹑景。 转眼又过去了一个多时辰,路旁立着一块官府制石碑,面对我们的一边刻着三个字:籽州界。 按照普通马匹的速度,沿官道再往前行走一个半时辰,便可抵达籽州边界城市石城。石城是商贸往来频繁之地,随着我们渐渐临近石城,官道上的各色行人、马车、马匹、货车也渐渐增多。 官道修得很宽,云清麟却让车队把速度放慢。一来是担心路上人多,速度快容易伤到路人;又考虑人多眼杂,马车速度过快会引人注意,还是低调为好。他想得周到,只是这样一来,我们路上的时间又要加长了。 到达石城城区的时间预计会在天黑后,所以我们的晚饭还需要在路上解决。 半个时辰后,关星轶在一旁指挥,车队从官道旁的一条小路拐弯进去,很快停下。 下车后,看到身旁是个不大的店面,店门口竖着一张旗子,上面写着:满盘香饭庄。 关星轶带头把坐骑系在门口的横栏上,从云府另一辆马车中扶出受伤的两名随从,顺便取了些饲料喂给马儿们。横栏旁边已经站着三匹马:两匹普通的善于爬山越岭负重的西南马,还有一匹淡黄色鬃毛的白色马:头部小巧伶俐,眼大眸明,头颈高昂,四肢强健。 “黑儿。”云清麟喊了一声,声音不大,却在空气中贯穿很远。这让我想起他大婚的那天,云玥琅在宴席上,也是看似寻常讲话的开口,却把声音传遍了整个院子。这对父子俩,还真是像。 声音落后没多久,小路入口跑来一匹黑色的高头大马,我认出来了,在柳州林城的东山,云清麟就是骑着它寻到的我。原来这匹黑马一直和那两队侍卫一起,跟在我们车队的后面。 云清麟也注意到横栏旁的三匹马,他将黑儿领到我们车队的马和那三匹马之间,把缰绳只环绕横栏两圈,没有系成结扣。那匹白色的马灵性很高,侧头看了一眼黑儿,没有其他的反应。反而黑儿有些警惕,蹄子在原地踩了几步。 云清麟拍了拍黑儿的头,黑儿安静下来。 栓马匹的横栏旁有一个大木桶,桶里装有新鲜的草叶,我忍不住夸赞说:“这个饭庄不愧是开在官道上的店,想得周到,不仅给旅途之人准备吃的,还给小马也准备了伙食,难得这些草叶还是这么的新鲜。” 见那匹白马已经吃完了给它准备的饲料,我从桶里取出一把草叶,作势要给它加点儿。白马忽然往旁边一退,拒绝了我的好意。我不怒反笑,说道:“这匹马真通人性,还懂得拒绝陌生人,是匹好马。” 云清麟面无表情,领着众人走进了小店。 店里飘着菜香,闻起来有些满盘香的意思。 面前一共三排八张桌子:最里面三张,中间三张,门口两张;每一排最右边的桌子都临窗,最里面和中间一排最左侧的桌子靠墙。此时,最里面靠墙的桌子旁坐着一名男子,他的身材高瘦,穿着灰色衣衫,衣衫的款式极为普通,桌子上放着一个斗笠,檐下垂着黑纱,他背对着我们,看不到他的长相;中间临窗的桌旁坐着两名男子,普通商人的打扮,身上和桌上都看不见武器;门口临窗的一桌坐着三个粗布简装的男子,一旁地上放着锄头、竹篓,可能是附近的山民。 云海带着我和潘语辰挑了最里面临窗的桌子坐下,与那名灰衫男子隔着一张桌子。云清麟的位子最好,面朝门口,可以看到整个饭厅,余光中也能欣赏窗外的景色。 关星轶和云府的七名随从、潘府的三名家丁占了门口的另一张桌子和中间一排最中心的桌子。 刚坐好,店中的小厮就端了一壶茶三个杯子过来,热情的问:“客官吃点儿什么?我们这边有拿手的特色菜,您有其他什么想吃的也可以跟我说,材料寻常普通的话,您跟我们大概说说菜是怎么个样子,厨子应该也是能做的。” 挺有意思,听起来店里的厨子经验丰富,对各地的饮食有些了解。我问道:“都有什么特色菜?” “辣椒炒猪肉,粉蒸猪肉,麻辣豆腐干,油炸糯米条。这些都是小店的拿手菜。”小厮笑容可掬的说道。 我看向云清麟和潘语辰,他们都点头同意,于是我与小厮说道:“那就来这几样吧,再来一份青菜鸡蛋汤。那边两桌,就让他们自己点吧。” “好的,您三位稍等。”店小肆把我们的茶杯倒满茶,便进了厨房。 我边喝茶,边听周围的动静:两名商人打扮的男子忙着吃饭,话不多,内容都是关于这次外出寻找货源的情况;门口临窗的三名男子,席间有说有笑的,话题很多,一会儿讨论山里谁遇到了一株老灵芝,卖了好多钱,一会儿又说起籽州的集市,过几日要赶去凑个热闹;灰衣男子则一直安静的吃饭,他的气息缓慢、微弱,身体听起来不错;饭庄的厨房中有水声、切菜声、铲子和锅的碰撞声,走路声,店小厮和厨子时不时的交谈声,内容也是与生活息息相关。 不一会儿,菜香飘出,之后脚步声起,店小肆端着两道菜过来,招呼道:“三位慢用,剩下的很快就出锅。” 我凑近近闻了一下,果然是满盘香。 两名商人打扮的男子的窃窃细语声突然入耳。 “诶,我说,里面那人好像是金义山庄的公子严柯。” “不可能吧,金义山庄最近不是有麻烦了吗?他们的公子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可是看这人的长相,他就是严公子。我有个表叔跟金义山庄有些小生意,我跟他去过一次山庄,看见过严公子,就是长这样:又高又瘦,长得特别清秀,一看就是大家族的长相。” “是吗?那可就奇怪了。听说金义山庄现在全庄戒严,不让人进,也不许人出。” “你说的是他们收到了刺杀告知书那件事?” “没错,听说伏月初一,就是明天,有人要取庄主严华的命。” “你连日期都知道,也太厉害了吧!” “我也是听别人说的,不过说到厉害,我还知道这封刺杀告知书是谁写给他们的呢。” “真的假的?说得这么神奇。那你告诉我,是谁写给他们的。不会是江湖上的那几个杀手组织吧?” “呵,你老弟懂得还真多,连江湖上的事情都知道。不过这次还真不是,金义山庄收到的刺杀告知书上有署名,叫啥来着,让我想想,从来没听过的名字。” “你跟我还卖关子?不合适吧。” “谁卖关子了,我还真想不起来,好像叫辰天什么的,最后一个字记不得了。这个辰姓比较特别,是时辰的辰,我记得清楚。” “还真是个奇怪的名字,我也头一次听说。你没蒙我吧,听着就不太真实。” “爱信不信。我也犯不着跟你托大,是不是?” “行,先不说这个了。你知道金义山庄究竟犯什么事情了?竟然严重到要被人行刺?还是光明正大的行刺。” “谁知道呢,金义山庄暗地里做一些死人的生意,里面能有几桩生意可以见得光?” “这么说也有道理,这些大生意,我反正搞不明白,更做不来。” “不说生意了,就单说这个严公子。自己老爹明天就要被行刺了,他居然出现在这里,真是搞不明白,难道是他们要反击了?” “谁知道呢,咱们还是快些赶路,甭管是因为什么原因,遇上被杀手盯上的人就是不吉利,咱们经常出远门找货源的,最怕不吉利了。” “是的,是的,咱们抓紧赶路,早点儿到石城住下。” 两个商人打扮的男子说完,在桌上留下一小锭银子,收拾几下,便迅速走出饭庄。不多会儿,两声马嘶,接着是几串远去的马蹄声。 我转身看了一眼身后的灰衫男子,他依旧安安静静的坐着,吃着碗碟中的饭菜。 店小肆的耳朵很灵光,像是听到了刚刚银锭落在桌上的声音,也不慌忙,慢悠悠的端着盘子、拿着抹布走过来,有条不紊的收拾好,擦干净,又退回里间待着。 我很欣赏的给他行了个注目礼。 不多时,我们三人放下筷子。我吃了八分饱,云清麟吃了九分饱,潘语辰有先天优势,她就算吃了十一分饱,从外观上也瞧不出来。 风从窗户外吹入,触感有些温热。 突然,云清麟的手伸来,将我眼旁被风吹乱的几道发丝捋顺。 潘语辰端起桌上的茶杯,低头喝茶不语。我想了想,还是眼角一笑。 不知是否错觉作怪,我笑的那一瞬间,灰衫的男子停下手中的碗筷。只过了很短的时间,一旁的声音响起,他又继续吃了起来。 我们三人坐在桌旁稍事休息。 灰衫男子也把饭钱放在桌上,起身走向门外。他的身影很快出现在我的视线中:他戴着斗笠,脚步声很轻。我却又有感觉,在他起身的时候,也许隔着黑纱,他在看我。 片刻后,我们一行也从饭庄内走出。 门外只剩下我们车队的马,领队的马儿已经吃饱了,睁眼望着前方,实际上它在冥思;黑儿安静的站着,它在休息。 抬头看天,西方又是一片橙红,我记起一句诗:余霞散成绮,澄江静如练。 一顿饭的时间,官道上的行人少了很多。车队的速度逐渐加快,驶向籽州石城。 跟着云清麟,自然住到了石城最清静、最雅致的客栈,石城客栈。石城客栈的价格并不是最贵的,比它豪华的客栈还有许多处,不过石城整体的物价水平也不高,十分亲民。 石城是山原地貌,地势大致北高南低。石城客栈靠北,地势高,别看它只有三层高,站在顶楼的窗户旁,视野很广,远远的竟能看到东南角上立在城墙上的一座楼。即使相隔的距离很远,也可以猜测到上面碧瓦飞檐,朱梁画栋。楼四周燃着几处火光,再映着身后的黑幕星海,宛若幽境。 难得来到石城,不去观星阁就太可惜了。 观星阁是根据星相选址,朝廷用来观星、祭祀天神的地方。三十多米高的城墙,城墙之上又是三层楼阁,因而站在观星阁的顶层,可以极目楚天暇尔,驰神远岭悠哉。观星阁的选址、地位和视野足以说明了它的重要性,所以那里常年有重兵把守。 可惜,真是可惜,我又叹道。 很快夜深人静。 突然,窗外远处传来一声惨叫,声音不大,听起来却很清楚。 我躺在床上,眼珠微动,辨认方向,然后眉头轻皱。 紧接着,是一阵破门声、惊呼声和匆忙的脚步声。 过了一会儿,马蹄声出现,由远及近,停在惨叫声出现的地方,人声嘈杂,似乎有官兵的吼斥声。 街上又响起四轮马车的轱辘声,停下,人群的声音开始转移。 不久之后,马车声、马蹄声远去,那片声音渐渐变小,终于消失。 夜又恢复了安静。 第二十七章 刺杀通知 第二日,洗漱梳妆打扮,出房门,下楼,来到一楼大厅吃早餐。 云清麟和潘语辰已经入座,桌上摆着许多吃的,有油条,有豆花,有豆浆,还有米线。关星轶也在隔壁桌招呼店小厮点餐。 “昨晚出什么事情了?我就听见外面一直吵吵嚷嚷的,听着挺吓人。” 终于有人讨论起昨晚的动静了。我竖起耳朵,仔仔细细的听。 “永泰客栈出事了,两名过路的商人被杀,身上的银子都没了。” “被人给盯上了?这么狠?谋财害命?” “看起来是的吧,一刀毙命,出手非常利落。” “哪里来的商人?这么倒霉被盯上?” “洪城那边过来的吧,衙门还在查,具体的情况现在也不太清楚。” “真是可怜,老话说得对: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出门在外,还是低调些好。” “话又说回来了,那两个商人究竟带了多少钱财,竟然招来杀身之祸?” “谁知道呢,听说看衣着打扮,也不像是家财万贯的样子。” “不好说,说不定他们家底厚实,只是乔装打扮,掩人耳目。” “呵呵,那你怎么不说他们其实不是商人呢?” “还是哥们你想象力丰富,我呀,也就是那么一猜,真相如何,看衙门怎么判吧。” 后面陆续又有人在讨论,但是内容也和这些人说得差不多。 我开始琢磨:满盘香饭庄内遇到的两名商人是否就是他们谈论的两名受害人,如果是的话,昨天的灰衫男子可脱不了干系。灰衫男子叫什么来着?严柯?金义山庄的公子? 这两名商人没事还好,现在出了事,稍微分析就会认为是灭口案件。他们被害的原因,是因为认出了严柯? 云清麟看起来不愿意掺和这件事情,他既没让关星轶去打听,也不和我们谈论,只叮嘱我们各自回房去收拾行李,两刻钟后在前院集合。 我在房内把衣物整理、包裹完毕,越想越觉得这个案件的背后不简单。 满盘香饭庄里的两名商人,曾说起金义山庄接到一封刺杀告知书,告知书上的署名是三个字,前两个字是辰天;我在柳州林城的东山遇见一位黑衣假面人,他自称是摄魂令任务的委托人,而他的名字是辰天灵;烟云涧当年有两位门主,是一对亲兄弟,长兄名为辰天灵,二弟叫做辰天宇,但是十五年前,云玥琅等人已经攻入烟云涧,烟云涧中人尽数吞毒自尽;当年与烟云涧任务有关的门派和个人中,并没有金义山庄和金义山庄的庄主严华。 难道金义山庄和烟云涧之间,有着不为人知的联系? 那两名商人也曾提到,金义山庄暗地里做一些死人的生意,都是些不能见光的买卖。会不会,金义山庄得到了属于烟云涧的物品? 我忽然想起了我去云府居住的真正目的。难道金义山庄也和云府一样? 我走到窗前,望着远处的观星阁。 蓦地,我又想起昨夜,我也是站在这扇窗前望着远处的观星阁,当时,曾有一人在楼下漫步经过。我只顾着感叹观星阁的美,并没有仔细去看那人。现在努力去回忆,怎么都觉得昨夜那人的背影眼熟,好像是满盘香饭庄内遇见的灰衫男子,严柯。 金义山庄接到的刺杀告知书中明确写着,约定的日期是伏月初一,也就是今天。 我左手握拳,在窗台上一击,转身来到书桌旁,在砚台里倒了一勺白水,研磨,提笔给云清麟留言:我另有约,七日后黎州府闻思山庄见。蓝上瑜。 将纸压好,我拎起行李,在窗前纵身一跃,落在院中,几步小跑,飞上围墙。拿起手中准备好的石块,先用力弹向云清麟房间的窗框,再拿起一颗弹向我房间的窗框。 随后,我跃下围墙,消失在巷子深处。 一路打听,我找到金义山庄的所在,将行李在背上系紧,我悄悄进入山庄。 我躲在屋檐上,揭开一块屋瓦,静静的观察。 书房内,金义山庄的庄主严华背着手,紧皱眉头的看着桌上的一封用红笔写的信: 金义山庄庄主严华,私自占有、使用烟云涧圣物。 伏月初一,将取其性命。 辰天宇 刺杀告知书上的署名是辰天宇,是排行老二、辰天灵的弟弟。这样看来,黑衣假面人自称是辰天灵并不是出于巧合,那么只有两种可能:要么,他们真的是辰天灵和辰天宇兄弟本人;要么,他们只是借用这两个名字,借用烟云涧的名号再掀风雨。 “爹。”随着开门声,一个面目清秀的年轻人走了进来。 这人的长相,我是第一次见,却又不像是第一次见。他的身形我有印象,因为他正是我们在官道上遇到过的金义山庄的公子严柯。 “还没有发现异常?”严华问道。他抬头望向窗外的天空,石城不常下雨,此时却有一片乌云飘到金义山庄的上方。 “是的,爹,庄内暂时没有异常。” 严华叹了口气,关上窗户,走到书桌后坐下。 严柯的表情极其轻松,他笑道:“会不会是有人故意跟咱们开了个玩笑?” “胡闹!这种事情也能开玩笑!”从严华的神情中可以看出,他自己也心存侥幸,但他还是瞪了严柯一眼。 严华正欲开口责骂严柯,外面突然响起脚步声,不急不慢的朝书房走来。 父子对视了一眼,严柯傻愣着,张着嘴准备说什么,严华伸出手示意他不要出声,并让其来到自己的身后,躲到屏风的后面。 严华重新整理好衣服,深吸了口气,端正的坐在椅子上。 “砰”的一声,门被推开。 进来的是一位中等身高的女子,身着红底白花的长袍。这女子本身就长得明艳,此时她的脸上又画着鲜艳的胭脂,所以整张脸看起来异常妖艳,非常人能比。如果这世间存在妖魔鬼怪,她现在的样子,就是妖女。 我认识她,她是在柳州林城的潘家别院,假扮雁儿的白云。白云擅长使用长鞭,她还有一位个子稍高些的孪生姐姐,叫做白水,精通剑术。 严华的脸上明显是吃惊的表情,或许他没想到辰天宇竟然是一位女子,妖艳的女子。 一阵铜铃般的笑声后,白云轻蔑的看向严华,同时还不停的玩弄着自己同样艳美的指甲,她说:“我还以为严庄主会在山庄入口领众人迎接我,却不想,严庄主悄悄坐在这里沉思呢。哈哈,哈哈。” 严华的眼中出现恼怒,他容不得对方的无礼举止。 “姑娘是辰天宇?”他压住怒火,问道。 白云抬眼,不屑的看看严华,微皱了皱眉头,脸上又浮现那轻蔑的笑容:“怎么,您拿了烟云涧的圣物,居然还不知道辰大人是谁?” 严华咬住牙,努力耐住性子,辩解说:“我经手的物品有许多,但却从不知道烟云涧的圣物是何物。” “听说严庄主曾经腿脚很不方便,每日行走不能超过百步。不知道后来是得了什么法子,竟然能够和平常人一样行走?”白云的脸上浮起笑容,问道。 严华浑身一颤,像是被戳中痛处。他试图解释,却最终缄默不言。 “要是光明正大的法子还好,只是有些办法太阴毒,损人也损己,我们辰大人都不会这么做。”白云话中有话,句句直指严华不为人知的行径。 “姑娘是一个人?”严华忽抬起头,问道。 “哈哈,哈哈。” 白云笑着,将视线偏向窗户,说道:“对付你这种鼠辈,我一个人足矣,又何必浪费别人的体力?” 此时想必是严华主动出击的最好时机。 突然,白云将头转回,看着严华,脸上依旧是那轻蔑的笑容,她说道:“你并没有主动把烟云涧的圣物交出,我很不满意。这样吧,一命改作两命好了。” 严华脸色大变,他极力掩盖住他内心的恐慌。 白云放声大笑,右手一抬一甩,只见一道银光飞出她的袖口,冲向严华身后的屏风。 我也吃了一惊,察觉到我的双手竟已握住。算了,算了吧,我告诉自己。身在屋檐上,再快的轻功也追不上那根银针。 哎,银针,又见银针。 “柯儿!”严华无力的喊道。他起身欲阻止,可惜,那道银光的速度太快了,他也只能痛心疾首的听到儿子倒地的声音。 “你这个贱人!我要你拿命来!”严华凶狠的看向白云,说道。 白云还未来得及出手,严华的身形突然停住,全身失去支撑一般,倒在地上。 我的胸口一紧,快速稳住自己的呼吸。 “你还准备在里面呆多久?出来吧。”白云理了理发丝,侧头说道。 屏风后衣衫抖动,走出来的,赫然是本该毙命的金义山庄的公子严柯。他目光冷淡,神色坚定,完全不似刚才的莽撞和玩世不恭。 “难得可以暂时不用表演,就不许我多休息一会儿?”严柯嘴角一勾,坐上严华的座椅,两条腿交叉,踢开桌上的珍贵砚台,搭在桌面上。 “得了吧,你好歹也是享受过人家公子的待遇,稍微扮演一下,能有多累?”白云的语气依旧和之前一样,满是嘲讽。 严柯的眼光平视,看似不愿意与白云多说话。 “东西拿到了吗?”白云问道。 严柯点点头,从桌上跳下来,提步往前。 “走吧。”他说。 书房内悄然无声,只有已经毙命的严华。我打量四周,无人发现这里的动静,也许暗哨和巡逻的侍卫已被处理。 严柯和白云沿着一条小路,朝后院走去。在一处偏僻的爬满藤蔓的围墙旁,严柯打开一扇小门,白云侧身而出,严柯却没有和她一同离开,而是把门关好,又折回书房。 他居然还回来,这个人的内心该有多么强大?我没有细想下去。 不到一个时辰,我有幸欣赏到严柯最精湛的演技:发现严华之死后的悲恸,展现在庄内人面前的悲愤,和衙门官差诉说事件发展时的无助、思绪混乱和痛心疾首,处理后期的木讷、呆滞和逃避。 打听金义山庄所在的时候,我顺便也简单了解了严柯,知道他是贪玩又没有责任心的人,经常领着一群家丁四处游玩,但他又完全继承了严华的武功,甚至还青出于蓝,所以严华虽责怪他总是在外,却依旧很宠爱他。 我的脑中猛然出现了四个字,让我欣喜不已,捕捉到乐趣所在。这四个字是:百变书生。 百变书生,人如其名,他的身份众多,每隔一段时间就换用新的身份生活。百变书生之所以能做到百变身份,一是因为他的天赋高,各门手艺都比一般人掌握得好;另一个,则是因为他善于观察,了解人心,能够轻易融入不同的角色身份中。 陈逸飞和韩子城都曾见过百变书生本人,他们所形容的百变书生,是高瘦身材、白面书生长相。在柳州林城,我也曾从千叶街一路追着他的背影直到东山密林,那一日,他也穿着灰色的衣衫。 今日,严柯把他的金义山庄公子的身份演绎得十分准确,这样的演技,再加上和百变书生相似的身材,如果事情就是这么凑巧的话,我大胆猜测,眼前的严柯,就是传说中的百变书生。金义山庄的公子,就是他其中的一个身份。 有百变书生这样天资聪颖的人扮作儿子,严华怎么可能不喜欢和疼爱呢? 想到这里,我没忍住,无声的笑出来。 我对陈逸飞和韩子城保证过,下次再遇见百变书生,我会尽力把他抓住。于是我收起笑容,悄然无声的从藏身处离开。 第二十八章 豆花米线 “你别走,别抛下我们……” 街上,一个包着头巾,发丝散乱的女人扯着一个男人的手臂,满脸满眼的泪水。一旁站着一个刚回走路的小娃娃,眼里噙着泪水,眼角向后拉着,嘴也张开,向后扯着,两只手举在胸前,无力的僵在那儿,像是在抓握着空气。 男人的眼中看不出是烦躁,是厌恶,还是两者都有,也不说话,头扭到一边,看着远处,呼吸逐渐加重,似乎很快就会爆发。 “哎哟,你这个男人也是的,怎么能做出抛弃妻子这种事情。” “就是说,这不禽兽不如么!” “人家大老远的跑过来,来投奔你,你就带回家呗!” “这还有孩子呢!” “对啊,不看别的,你总归看孩子面子上,给带回家呀!” “这都什么世道了,什么事情都有……” 舆论的威力是强大的,不管有时候是对还是错,是好还是坏。也许男人估磨着以后还得在城里混,不能落下话柄,于是狠吐出一口气,压下火气,说:“不是跟你说了我会回去接你们的吗,非不信,非得跟着过来。” “我这不还没安顿好吗?着什么急呀。”他又说。 “就知道哭闹,你这一哭闹还指不定别人怎么想呢!”男人有意无意的看看围观的众人。 “行了,别哭了,一路上也没怎么吃东西吧,把娃抱好,我带你们先去吃点儿东西。”男人虽然眼中阴晴不定,但是语气已缓。 女人一听有转机,立马取出手帕,把眼泪擦干,捡起地上的包裹,抱上小娃娃。 男人裂开嘴,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嘴角,扭头进了石城闻名遐迩、价格也公道的品香居。 “原来不是抛弃妻子呀!” “看起来像是误会了这位相公了。” “这女人也是的,太沉不住气了,跟我们家那婆娘一样,一见不着人就瞎嚷嚷,惹急了就哭天喊地的,别人还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了呢。” “我们家的也是,闲着没事干,也不学学刺绣,练练厨艺什么的,尽是瞎折腾。” “诶,诶,你们这些大老爷们说什么呢!看不出来这男人是装的吗?做做样子而已,你们就信了。要不说你们这些老爷们容易被骗呢!” “你们女人看事情才奇怪呢!算了算了,不跟女人一般见识。” “唯有女人和小人难养也。” “呵呵,小人说的就是你们这些个老男人吧!” 坐在品香居里沿街靠窗的位子上,我剥着新鲜的莲蓬,有滋有味的欣赏和研究众人的表情。 店小厮同礼待人,给男人、女人和小娃娃找了一个比较靠里面、私密性好的位置,又介绍了几个量足味道好的菜,男人很满意。 厨房窗口的小钟被敲响,店小厮走去厨房,报上新点的菜名,端走了一碗新做好的豆花米线和一碟切块土鸡。 “小哥,刚刚拖家带口进来的汉子是你们石城人吗?应该不是你们这里有名的白眼狼吧?”我笑眯眯的问道。 店小厮放下米线和切块土鸡,呵呵一笑,见我十分好奇,他今日的心情也不错,就告诉我说:“他是石城下属一个镇上土生土长的人,家里的条件很不好。几年前在金义山庄做事,当时也算是在镇上扬眉吐气了一把。可谁能想到,后来金义山庄就和他解除了雇佣关系,之后他就去了外地,这段时间他回到石城,今天还追来这么一位妇人和孩子。” “哦,原来是一位勤快打拼的人。”我随口一说,并未走心。 店小厮一笑,他看多了这些故事情节,说道:“每个人活着都有自己的命,还有使命。”他说的这句话很有哲理,让我多看了他一眼。 我从口袋里拿出几块铜钱,递给店小厮,说道:“麻烦再给我添杯茶。” 店小厮爽快收下,提来茶壶,给我的茶杯倒满,就去招呼别的客人了。 我意识到:金义山庄算是石城当地的大户,在城内很容易就可以遇到和金义山庄有交集的人或事。 品香居的豆花米线里有腌制的菜、豆腐脑、咸甜酱油、香油、麻油还有辣椒,口感香辣爽滑,如果路过石城却没有吃的,岂不可惜。 正要举筷开吃,身旁走来一人。 我抬头一看:长相如月之皎洁,目光灵动,窄袖浅灰色长衫,外头还穿着一件薄透如蝉翼的外衫,手中握着一把长折扇。 “素尘派栾飞,又见面了。”我说道。 “姑娘好记性。不知是否可以同桌而坐?”栾飞双目有神的看着我。 “当然可以。请坐。”我回道。 “在虹州燕城匆匆见过两面,没想,这么快又与姑娘在石城遇见。”栾飞说。 “今日是路过石城,不然应该去素尘派专门拜访才是。”素尘派正是位于籽州石城。 “来日方长。”栾飞回道。 店小厮又端来一碗豆花米线,放在栾飞前,他丝毫不诧异栾飞和我坐在一处。 “豆花米线,趁热吃好。”栾飞说。 我也是这么认为。 “石城的人热爱生活,官府和百姓一起出资建了几个休闲的花园,每天的清晨和傍晚,都有许多人在里面下棋、弹琴或唱小曲。”栾飞向我介绍起了石城。 “观星阁看起来也不错。”我插了一句。 栾飞点点头,说:“视野确实不错,只是巡兵太多。” 一顿饭吃得不快不慢。栾飞见我已付过饭钱,就把自己的饭钱付给店小厮。 “有缘总会相见,路上保重。”栾飞对我说。 “谢谢,再见。”我回道。 和栾飞别后,我持墨玉戒指,走进卧梦轩在石城的客栈。 客栈的院中挂着许多玉米,地上摆着两把竹椅,掌柜陆逊的小儿子拿着木雕的飞鸟,在院子里跑来跑去。 我坐在竹椅上,仰头望天,那里一望无际的湛蓝;闭上眼,用触觉感知风和温度。 “姐姐,吃枇杷,刚摘下来的。” 睁开眼,小男孩拎着一小篮枇杷站在我的面前。 笑了,我接过篮子,对他说:“谢谢。” 又是难得的安闲。 陆逊递给我一个包裹,冲我一笑:“任务虽有些不妥,却也已办好。” “明白,底线,我一定会遵守。”我冲他回了一笑,拿着包裹走进房间。 包裹中是一套金义山庄的侍女服和一张人皮面具。 在官府的法规约束范围内,只有客人想不到的需求,没有卧梦轩办不到的任务;但是有些任务,卧梦轩的客人需要签署底线条约,保证不会刻意借助卧梦轩的帮助,做一些违背法规和危害百姓的事情。 所以我不能穿上这身侍女服,用侍女的身份,在金义山庄做出伤人的动作。 当然不会了,我嘴角一笑。换上衣服,戴上面具,混入金义山庄。 此时严柯已经处理完官府上的流程,一人独坐在自己的房中,侍女小厮们送去的饭菜都被退回了。 “喂,小梅,你还站在那里干嘛,把新做的饭菜给公子送去。” 小梅?对了,大概是在叫我。 我转身,看到一个和我同样衣着的女子,颐指气使的看着我。 接过木盘,我故意把脚步走得重些,一路来到严柯的房间。 轻叩门,没有回应。再叩门,还是没有回应。 刚抬脚准备离开,听见严柯在房内说了一声:“进来。” 我皱皱眉头,推门进入。 扑鼻的檀香味道,我又皱皱眉,脚步慢了几步,看见严柯正侧身坐在窗旁,手中拿着一个小茶杯。停下,低头对严柯施礼,说:“公子,新做的饭菜,请多保重身体。” 感觉到严柯的视线落在我的身上,紧接着听到他说:“过来。” 我想了一秒钟,还是按照他的吩咐,走了过去。 “端的都是什么饭菜?”严柯又开口,问道。 我的眼皮一抬,完全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木盘上的碗碟皆配有盖子,保护严实得连味道都闻不出。 把木盘放在严柯面前的茶桌上,他也并未真的等我回答,自己将盖子一一打开,自言自语说道:“菠萝蛋炒饭,菌菇土鸡汤,烤鱼,鲜花饼,米线。” 这些饭菜的名字听起来就很好吃,等到香味飘出,我闻了一下,果然很诱人。心中叹了口气,猜测中午吃的豆花米线也快被消化了。 “又是这些,真是无趣。”他又自言自语说起来。 好想再皱皱眉头。 “再退回也不合适。这样吧,我把米线吃了,你把剩下的吃了。”严柯说。 我眨眨眼,脑子转了一会儿才明白他的意思,又反应了一会儿,在心里默默的称赞了百变书生不愧是百变书生,想法永远是这么独特。 “你,坐下。”严柯看着我,说道。 那就吃吧。严柯的对面还有一把椅子,我稍作拘谨的坐下,将木盘拖到自己的面前,把米线端出,放在严柯的面前。只有一双筷子和一个勺子,我刚准备把筷子递给严柯,后者的手中突然出现了一对银筷子。 这个人,需要这么小心的生活? “吃吧。”严柯又说。 这个人,话真多。 低着头先给自己盛了一碗菌菇土鸡汤,喝入嘴中,鲜美无比;又夹了一块烤鱼,外焦黄内细嫩多汁;再舀一勺菠萝蛋炒饭,甜脆酸爽;咬一口鲜花饼,花香四溢,唇齿留香。 饭菜非常可口,差一点儿我就开心得笑出来,还好忍住了。 再抬头时,发现严柯已经将米线吃完,碗中空空如也,连汤都被喝光了。就这么一小碗,他能吃饱吗?演戏也需要补充能量吧? 一丝疑惑。 严柯从桌旁拿来一块洁白的手帕,用茶水浸湿,将银筷子擦拭干净,把手帕放进木盘中。 我把他面前的空碗收入木盘,便起身告退。 “一会儿再送一壶热水来。”严柯吩咐道。 “好。”我在心中却嘀咕:不好,难道我接下来要一直跟百变书生待在一起? 从严柯的房间出来,我一路都在摇头,想不通、看不透这位百变书生:金义山庄的庄主严华死了,百变书生留下,是为了接手金义山庄? “喂,小梅,干什么呢,摇头晃脑的,也不注意形象。” 又是那名侍女的声音。回头一看,果然。 侍女朝我走来,看到我面前的木盘,撇撇嘴,说:“公子总算吃饭了,得了,那我今天的工作完成了。晚上公子房间的守夜就靠你了,好好干。” 此时此刻,我只想到去佩服卧梦轩的行动力,陆逊居然在短时间内给我买来了如此靠近严柯的贴身侍女的身份。早知道,我应该要求一个普通的侍女身份。 去厨房放下木盘,在金义山庄快速游览一圈后,回到厨房取了一壶刚烧开的热水。 拎着热水来到严柯的房门前,叩门,无人应答,再叩门,依旧无人应答。我想了想,第三次叩门,居然还没有动静。 我环视四周,没有一人。听说严柯的院中只有两名侍女,无侍卫无暗哨,看来是真的。 轻轻推开门,我看向房内,无人;再多推开些,突然看到严柯倒在地上。 什么情况?他装的?在地上睡觉?有刺客?不可能吧。 我在脑中飞快的盘算了三秒钟,还是选择扔开热水壶,冲进房间,跪在严柯的身旁,颤抖着声音喊他:“公子,公子。” 身后劲风袭来,听速度和力度,是位练家子,但功力却只是平常水平。 待袭击者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时,我惨叫一声,双手撑地,倒在地上。袭击者长得面目可憎,眼睛凶神恶煞的,见我无力反抗,十分得意,举起右掌朝我劈来。 我抬起双手,挡在耳旁,低头紧闭双眼。发丝已感受到掌风的逼近,心中其实也有些不安。 突然掌风拂面而去,动静有些异常。我抬起头,看见严柯已经从地上坐起,他的左手牢牢抓住袭击者的右手腕,右手拿着那双银筷子,筷子的一端抵住袭击者的咽喉。 我在心中一笑:果然是第一种情况,装的。 第二十九章 月白风清 “去把侍卫叫来。”严柯对我说。 “哦。”我从地上爬起来,顺手把衣摆整理好,步伐大小不齐的跑去屋外。 离开严柯的视线后,我轻轻笑了声,脚下却不敢懈怠,跌跌撞撞的来到严柯的院子外,冲着远处喊道:“来人啊,公子遇袭了!” 金义山庄的暗哨先出现,较为整齐划一的赶去严柯的房间;侍卫随后也赶到,侍卫长叫做严笑,看起来跟“我”挺熟,仔细询问我后,也带队进了小院子。 我提起裙摆,踮起脚步,一跑一跳的跟在队伍后。 探头望向房内,见袭击者已经被五花大绑,吱吱呜呜的,听着奇怪,仔细一看,原来他的喉部严重受伤,大概说不出话了;又望向他的右手腕,红肿发紫,断骨刺出皮肤,估计也不能写字了。 这个百变书生,倒是和我对付恶人的习惯一致。 “这不是寒老七么,江湖混混,尽干些偷鸡摸狗、打家劫舍的勾当。今天是吃了豹子胆了?居然敢来金义山庄捣乱,还想袭击我们公子?不要命了!”严笑走上去,就甩给袭击者一个大嘴巴子,这位寒老七说不出话,只能瞪大眼,踢腿乱叫。 “带下去吧。”严柯厌恶的摆摆手,吩咐道。 侧身让过,押着寒老七的人没走几步,就听见身后咕咚几声动静和“哎哟”的叫声。 “谁洒了一摊水在这里?太不长心了。”一个侍卫从地上爬起,嘴上骂骂咧咧的。 我眨巴眨巴眼睛,嘴角一道微笑,抬眼看天上白云飘飘。 “再去打一壶热水来。” 严柯的声音突然在我的耳旁响起,我竟然毫无察觉,于是理所应当的,我被吓了一跳。很久没有被人这么吓过了。 我闭上眼,提起一口气。两秒钟后,睁开眼,松气,低头行礼说:“好的,公子。” 一路拍着胸口,快到厨房才平复心情。心里犯嘀咕:百变书生的轻功很高?还是我刚才得意忘形,所以疏忽了? 摇摇头:不会不会,之前在柳州林城见识过他的轻功,应该在我之下,我肯定是太轻敌,疏忽了。 从厨房再次拎回一壶热水。 地上打翻的水已经被清理干净,奇怪,这不应该是“我”的工作吗?是谁帮我做了?摇摇头。 把水壶放在严柯的手旁,他提起,注满两个小茶壶,浸泡一小会儿。房间的檀香味道淡去,一阵阵淡淡的茶香飘来。 严柯从一旁又拿来两个拇指长为宽的小茶杯,分别从两个茶壶中取茶水,都只倒了半杯。他抬头看我,用眼神指着两个茶杯,说:“喝了。” 这个“小梅”虽然长得也还不错,但也不至于和百变书生的关系这么好吧?还是百变书生察觉到我是假扮的,想毒害我?幸好,我进入金义山庄时,吃了一颗黄芪做的净水如泉。顾名思义,有了这颗药丸,可以将一切液体都净化如泉水一般。用黄芪的话来说,就是滴了砒霜都不怕,不过对此我非常怀疑,但也从来没有验证过。 我犹豫了两秒,伸出手,拿起一杯,见它汤色鲜亮,饮下,初尝苦味,但苦味入口即化,嘴里持久甘甜且香气高远。又拿起另一杯,汤色稍暗些,饮下,几乎没有尝到苦涩,香气竟然从舌根缓缓向前延伸,从口腔一直弥漫到整个鼻腔,经过喉咙时会有丝丝凉气。居然还有这样的茶。 “你喝的是籽州的普洱茶。第一杯是老班章茶,茶气刚烈,厚重醇香,霸气十足;第二杯是冰岛茶,茶香浓郁,咄咄逼人。”严柯自己也饮了两杯,与我解释说。 “去把床上的帘子放下,一会儿该有蚊子了。”严柯望向窗外,又对我说道。 我随着他的视线看向窗外:蓝紫红橙,五彩缤纷,是晚霞。 床在内室,我走进去,将床帘放下。 出来时,看见严笑在门外请示:“公子,灵堂都布置好了,孝服也买好,都分发下去了。这是您的孝服,小梅的我也一同带来了。” 严柯叹了口气,说:“多安排人手,将灵堂守好。见到这衣服,更添伤感。把和山庄有过节的人或者门派都整理好,写下来,七日后拿过来给我。” 严笑看了一眼我,点头应承:“是,公子。” “下去吧。”严柯有气无力的说。 严笑又看了我一眼,像是有事情要嘱咐我。 “你也下去吧。”严柯对我说道。 什么情况?氛围奇奇怪怪的。 我行礼,和严笑一同退下。 走出小院,严笑凑过来对我说:“表妹,这几日抓住机会,把公子伺候好。现在老爷走了,就是公子当家。咱们家和严柯都是一个祖宗,不过我们是外八枝,这次你表现好了,我们可就能当家了,知道不!” “现在没人知道你是我的表妹,都对你没有戒心,多好的机会,可别给错过了。” 原来小梅和严笑还有这么一层关系。那么看严柯的反应,他是知道的?事情有些复杂。 “嗯。”我担心声音会暴露我的身份,就点头回了一声。 “别害羞害臊的,不行的话,明天我让你嫂子过来给你讲讲。” 我忙摇头,摇完头又作害羞状的低下头。 “得了,你自己看着办吧。千万抓住好机会,记住了?” 我拼命点头。 严笑很满意,说:“一会儿我让人给你们多送点儿热水来,好好打扮一下。” 这个“表哥”可真够操心的。但是热水澡,听起来很不错。 我挤出一个憨厚的微笑。 严笑更满意了。 我心里却在想别的:卧梦轩手到擒来的完成任务,不仅满足了我所需要的可以接近严柯的身份,而且还额外赠送给我这么一个有背景又有些地位的表哥,令人赞不绝口,我一定要跟冷易君好好汇报这次的任务体验。 边想着,我边往山庄深处走去。 有了这么一个位高权重的表哥,我肆无忌惮的又深入金义山庄,探究山庄的侍卫和暗哨分布和值岗情况,收获满满。 回到小院的时候,天色已暗,灯烛燃上。 严柯的房门关着,内有流水的声音,应该是在洗澡。 我寻到小梅的房间,看到热水热桶也已经准备好,上面还洒了些花瓣,滴了一些提炼的精油。没有客气,宽衣解带,踏入水中。 三刻钟后,严笑遣人将热水收走。又有小厮拿来晒干的艾草,放入火盆中点上,用来驱蚊。 之后,严柯一直留在房间里。他不是在抬头深思,就是随便拿起个小物件,在手中把玩;不时的,他也会在房间内踱步,不知是随意走动,还是在研究什么步法。 夜渐渐深,严柯伸出右手臂,翻开手心,向我招手:“过来。” 我踩重脚步,朝他走去。 “今夜微热,你就把这张竹椅展开,作为床吧。”严柯说的是茶桌旁、窗台下的竹椅。 我点点头。今晚既是值夜,我就只能躺在这张竹椅上。 严柯走进内室,入床休息。 我把院门关好,把房间门带上,躺在小床上,看着窗户上透着月光的白纸。 记不得我究竟看了多久,只感觉到脑袋忽然从手臂上轻滑,原来竹椅躺着舒服,自己不知不觉中打了个瞌睡。 转头看向内室,严柯还躺在床上,呼吸声轻而且均衡。 又继续看着窗户,月光已经从一扇窗户上移到另一扇窗户上。 忽然,一道黑影飞过。 此时此刻,会是谁? 转头,又看向内室,床上空空如也。 我仔细观察房间,空旷之处没有看到严柯,衣橱木门开关都会有声音。会不会,他隐在暗处? 守夜侍女的职责,就是确保公子严柯的安全。 我小心走路,走至内室前,轻松喊了声:“公子。” 无人应答。 我继续走进内室,掀开床帘,没有机关的痕迹,木床本身也没有藏身的可能。 绕过床,走到内室另一侧,余光中有一道弱光反射。扭头,看见严柯正站在黑暗的角落里,他的拇指上带着一环光面银戒指,银戒指借着房间内微弱的月光反射出光。 严柯见我看到他,食指举到嘴前,对我比划了一个“嘘”声。 我停在原地,不知道应该把自己摆在何处。 严柯抬起手,拇指闪闪的指向他的床。 眉头紧皱,我不确定自己是否看懂了他的意思。 严柯又指着我,点了一下,手指指回他的床。 这个百变书生,想让我装成他躺在床上?太不怜香惜玉了。 我在心中哼了一声,还是照他的指示,折返到他的床前,掀起床帘,和衣躺下。眉头又皱:这人,连床上都熏了香? 窗外黑影再次闪过。 我全身警戒,视线对准窗户,余光锁住严柯。 黑影第三次出现,这一次,它停在窗纸上。黑影转身时,我眯起了眼:这是什么?耳朵?这个又是什么?尾巴? 正想着,门外传来一声喵叫,不远不近,正好是黑影的位置。 居然只是一只猫?一只在墙上练习跳跃的猫? 眼前的床帘被挑起,严柯在床边坐下。 他的眼睛也不看我,右手臂越过我,从靠墙的一叠薄被子中抽出一把长剑。 原来他之前的动作是指挥我取剑?他居然在床上还放了一把剑? 一只猫而已,也是,小小的金义山庄,哪里会有许多的刺客? 严柯起身,把内室的窗户打开,月光随即撒入屋内的地上。 今日所见,百变书生的观察力强,对周围环境变化的敏感度高,很难对他出手,想抓住他,只能一招制胜。 好吧,时机未到,只好和百变书生继续相处了。 我想着,从严柯的床上坐起。 “天气渐热,还是在竹椅上睡着舒服。”严柯说完,走到我刚睡过的竹椅上,躺下。 留下我一人在内室,夜风从窗户外吹进来,凉爽舒适。似乎,躺着床上更舒服些。很快,我想明白了:窗户打开,虽然我舒服了,屋外的蚊子也会飞进来。竹椅上并没有隔开蚊子的帐帘。 会不会,之前窗户未开,床上闷热,而严柯一直未睡? 我蹑手蹑脚的走到窗前,把窗户关上。看了一眼严柯,他闭目侧卧,双手搭在身前,白净而修长。 第三十章 入水观星 初夏的夜,有些闷热,然而困意更浓,所以昨夜睡得也不错。 在井中打了水,透心清凉,用来洗漱,顺便浇了院中的花花草草。 从厨房取了早点回来,严柯已经起床,换了一身其他的款式的灰色长衫。又是灰色。 昨天的晚饭,严柯只吃了一碗米线,所以早饭他吃得稍多些。 吃过早饭,他摸出一块木料和一把刻刀,坐在书桌前认真的雕刻着。 闲来无事,我走到院子里,回忆起在清州乐府的花溪苑,唐翎书教给我的一套基础的掌法和拳法,脚下生步,手中简单比划,把它们复习了一遍。 严柯今日忙碌,换大杯喝茶。我拎着水壶给严柯的杯中加水时,瞧见他手中的木块已经雕刻出一些形状,看上面的衣摆走势,像是一位翩翩少年。 晌午,严欢特意关照我,遣人送了许多饭菜来。我和严柯均有份。 又品尝了一番石城的美食,甚是欣慰。 一整个下午,严柯还是坐在那里,心无旁骛的雕刻。他雕刻的速度极快,我从远处看去,见翩翩少年的发丝已经勾勒好,只剩下面部的精细雕刻。 太阳将落时分,我走进房间,在一旁候着。严柯勾上木雕的最后一笔,用拇指轻轻擦拭翩翩少年的面部,他拿来一块油纸仔细包好,放入怀中。 正在思索严柯这个举动的含义,突然听见院门被打开,有一个人径直朝严柯的房间走来,我确定,之前没有任何的请示和敲门声传来。 我抬头望向门口,这一望,几乎看得我目瞪口呆。 因为走来的,竟然是另一个严柯,除了衣着打扮,简直和我旁边的严柯一模一样。 “你是何人!”走进来的严柯厉声问道。 我身旁的“严柯”,或者称作百变书生更合适,他忽然嘴角一笑,双手在书桌上借力,飞身跃至窗外,侧身看了我一眼,展开手臂,迈开步伐,翻出墙外。 我的脑中飞快转动:仅仅根据眼前的情况,似乎和我之前猜测的有所不同,金义山庄的公子并不是百变书生的身份之一,而只是临时伪装假扮。他这么做的目的,是不是为了得到烟云涧的那件所谓的圣物? “小梅,你还愣着干嘛?还不快叫人去追!”严柯对我怒声吼道。 我眉头一皱,一经对比,突然就察觉到百变书生这两日对我的好。左手腕一转,手臂一挥,一道银光闪入严柯的脑门,虽不致命,却也足够他昏睡几日。 顺着百变书生逃跑的路线追上墙头,放眼望去,还好,他还是选择了昨日送白云出山庄的路线。避开暗哨和侍卫,我大约用上了九成的轻功,终于在他打开那扇小门后,出现在他的身后。 百变书生察觉到我的到来,却依然继续探身走出小门。 我紧跟其后,外面的衣衫忽被风吹起,面前湖光物影,相映如画。小门外竟然连着一片湖。 百变书生走上湖边的一张简单的竹筏,他将缆绳收起,举起木浆,划开水波。 思考了三秒钟,我还是飞身,停在百变书生的身边。 百变书生并没将我的到来放在心上,也没在意我的轻功,只是笑了笑,一边划水,一边给我指着不湖面远处。 我发现,对于他的手指比划,我真的理解缓慢并且存在理解误差。 百变书生的划船技术很高,木浆的速度不快,竹筏却在水上走得很快。待我终于看清并明白了他比划的含义时,为时已晚。 我们身处的湖,是瀑布式的双层湖,落差不低。因为傍晚的光线较暗,直到竹筏临近,我才发现。 百变书生将木浆用缆绳紧紧系在竹筏上,耐人深思的看了我一眼,优雅的跳入湖中。 我的水性很一般,甚至可以说是很差。而且,我脸上的人皮面具是临时订制,因为追求制作速度又期望高逼真度,所以选择的材质娇贵,不能接触水。一旦在水中泡过,面具肯定脱落。看了一眼湖面的宽度,纵使我的轻功再高,也无法做到水上漂。 算了,总不能功亏一篑吧。况且,关于我的身份,我想百变书生肯定知道,真正的小梅是否有我这样的轻功。 不多想,报着挑战自己的念头,深吸口气,也跳入湖中。 身体很快下沉,水中的压力袭来。临近瀑布,水流很快,我注意避开岩石和竹筏,放松身体,随着水流落下瀑布。 天旋地转,耳中只有心脏的跳动声。 经过再次验证,我的水性真的极差。完全找不到平衡感,我的手脚尽量保持一个节奏的划水动作,努力朝水面游去,然而还是希望渺茫。胸口的气渐少,我居然还咽下一口气,不知道自己的脑子里,又在想什么。 突然,百变书生出现在我的眼前,他在水中盯着我的脸看,忽然就笑了。他拉起我的手臂,快速游向水面。 这一次,我不确定是否猜对了他的笑,好像意思是:“我就知道是你”。 终于爬上早已落下瀑布、停在湖中的竹筏,我躺在上面,呼吸着新鲜空气,看着天空中蓝紫色的晚霞。 手摸向脸,果然,面具已经在水中脱落。 哎,一声长叹。 百变书生解开木浆,继续悠哉的划竹筏,很快,我们抵达岸边。 岸上树林后,有一个小竹屋,百变书生把竹筏系在岸边的木桩上,他走向小竹屋,打开门进入。门没关,我厚着脸皮,也走进去。 偏僻湖边的竹屋,倒也雅致:竹椅,竹桌,竹墙上悬挂的竹编小饰物和一幅别具风格的山水画,每一件,都让屋里呈现出清雅脱俗。 百变书生从内室走出,抬手扔给我一件东西,我接住,发现是一身干净的白色女装。奇怪,我和他只在清州第一次遇见,虽然我从城里到城外追了他大半个时辰,而且我也像他一样假扮了金义山庄的人,但是,仅仅是这些,就让我和他变得这么熟络了? 虽然不知道是哪位姑娘的衣服,不过为什么不换上呢?总好过我身上的湿衣服,对吧? 我冲他呵呵一笑,见他让出身后的内室,就不和他客气,走了进去。 关上门后,我打量四周,房间中只有一个竹架和一张竹床。竹架上叠放着几件干净的衣物和几个木盒,竹床很简洁,一尘不染,用手触碰,手感冰冷还有一丝温润,是张好竹床。 把衣服换上,十分合身,更有意思的是,衣服还配有一件轻薄飘逸的外衫。穿着这身衣服,再身处于这样一个深湖密林中,颇有闲云野鹤的感觉。 磨磨唧唧换好衣服,又把湿衣服叠好,走出房间时,看见百变书生已经把油灯点燃,他换了一身跟我款式料子均相同的衣服,坐在桌前,在煮茶。 “参茶,尝尝。”百变书生说。 考虑到我的净水如泉药丸还未失效,爽快的接过茶。喝过后,顿觉暖身。 百变书生推来一个纸包,我打开,里面竟然是桂花糕。 他看了我一眼,这个眼神,似乎在跟我说:尝尝。 什么情况? 捏起一块,入口糯软,桂花香味满口四溢。 “月份刚到荷月,竟然有桂花?”我不解的问道。 “籽州属高原,有些地区四季如春,此时看到桂花开放,不足为奇。”百变书生解释道。 原来如此。我又多吃了几块,百变书生一边把玩几只紫砂做的茶宠,一边也与我同吃。 于是我又后知后觉:这就是我们两人的晚餐?是不是有些素寡? 最后一块桂花糕被吃掉,最后一杯参茶被喝光,百变书生放下手中的茶宠,走向门口。 我皱起眉头。 “出去消消食,一起吗?”百变书生侧身看了我一眼。 难道他发现了,我有一颗想抓住他的心? 可是,就这么几块桂花糕,走几步,会不会就饿了? 虽然担忧许多,还是身不由己,要寸步不离的跟着他。于是我离开椅子,走向他。 我刚迈出大门,百变书生又转身,抬手一弹,一道急流从我身旁擦过,随即身后的油灯被灭。 好快的手法,我心中一紧。 夜色如黑幕,繁星尚未出现。已入初夏,蝉鸣声、鸟叫声,声声不绝。湖边零星有些萤火虫,在黑夜中格外明亮。 百变书生挑了一条隐蔽的小路,脚步轻松的在前走着。 四周黑暗得可以吞噬人,我也是艺高胆大,任由百变书生带着我,一直走向未知。 不到半个时辰,眼前几处烛火明亮,照着四周豁然开朗。待看清眼前的建筑物时,我停下脚步,若有所思。 我的面前是一片城墙,城墙上又是三层楼阁,楼阁上碧瓦飞檐,朱梁画栋。楼的四周燃着几处火光,映着四周的的黑幕星海,即使我站得这么近,也仍然觉得它宛若幽静。 “既是消食,自然要去观星阁走走了。”百变书生也停下脚步,侧脸对我说。 我和百变书生站在火光照射的暗处,我看不见他脸上的表情,他也看不到我脸上的神色。我开始思考一个问题:百变书生究竟是谁?我为什么,会一而再的遇见他? 百变书生没有我想的这么多,他一个跳跃,踩着城墙上凹凸不平的石砖,飞身而上。 城墙上有几队巡兵,百变书生很有趣,早就计划夜闯观星阁,却给我和他挑了一身白色的衣服。所以,这会给我们在黑夜中的藏身增加难度吗? 我笑了笑,紧随其后,几个利落的起势,悄无声息的移位,空中三百六十度转体,前空翻等等,很快来到了观星阁的顶楼。 回顾经过:城墙上的巡兵虽多,却是列队作业,队与队之间总有间隙,很好插空。观星阁的一楼和二楼守卫较多,东、东南、南、西南、西、西北、北、东北(即震、巽、离、坤、兑、乾、坎、艮)八个方位皆有一个侍卫,分别分布在一层和二层。 看似难以突破,实际上,天星阁的构造本身就有漏洞:它有主楼和东方位两个偏楼组成,位置也是按照星相来定,距离主楼最近的偏楼是一层楼高,远些的偏楼是两层楼高。除了东、北方位两名侍卫坐镇两个偏楼之外,其他侍卫皆被安排在主楼。按照比平均水平偏高些的练家子来说,能够越过监控、通过偏楼一层楼跃入主楼二楼的人,不算少。然而,能够避开视线、通过更远的偏楼的二楼跃入主楼三楼的人,几乎没有。 也许石城的司天令认为一般有实力进入三楼的人士不会私自进入,即使进入了三楼,想必也是有不得不进入的原因,而这个原因不会影响观星阁。退一万步说,万一观星阁布局被改,在他的能力范围内,一定可以察觉到并且修改回来。这样看来,石城的司天令倒是一个胸襟宽广、自信满满的有意思的人。 总之,我看出来了,百变书生熟门熟路,过往肯定来过不少次。跟着他,似乎不会出错。 事实也是如此,百变书生悄无声息的,就推开了三楼房间的门。 第三十一章 木头小人 观星阁的第三层没有燃灯,漆黑一片。研究星空,大部分时间是安静的,所以观星阁第二层的屋檐边完美的挡在第三层的门窗和巡逻的道路间。百变书生算准了守卫的位置,推开最为安全的北面的两扇窗口,月光和星光顿时洒入房间。 环顾四周,房间内空空如也,怪不得三楼无人守卫。可能只有司天令观星的时候,才会启用这一层。 仔细再看,也并不是一件物品都没有,东面墙上挂着一个小物件,在月光下反射几点光芒,引起了我的注意。 走近,看出那是一块小星盘,上面刻绘有十五颗星的紫薇垣。以诗歌为形式的著作——《步天歌》以三垣二十八宿为主体,介绍了这三十一区划分的全天星官。紫薇垣,三垣之一,位于北天中央位置,也称中宫,以北极为中枢。 星盘的制作精致,但最吸引我目光的,却是星盘右下角的银色刻字:明远王妃韦韶赠。 我心中一惊,眼前浮现了蒲月十七那夜,在明远王府远远看见的华衣妇人。我曾躲在暗处一动不动的站着,只担心会被她发现。 “在喜爱天文、喜欢极目远眺的人们心中,观星阁是石城的魅力所在。明远王曾携王妃来过籽州,明远王妃恰好是一位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人,观星阁自然成了他们的必经之处。” “石城的司天令接待了他们,并与明远王妃相谈甚欢。明远王妃临行时,留给观星阁这块星盘,既作为礼物,也算是她来过的足迹。”百变书生倚在窗前,与我介绍说。他距离我不近,以他的位置,是看不到墙上的星盘的。 我眯起眼睛看着他,无声的在心里问他:不会你就是那位司天令吧? 百变书生的嘴角像是在微笑,但看得却并不真切。 我也走到窗前,站在百变书生的身边。 天气晴朗,万里无云,众星捧月。 “北窗的视野还算不错,大部分的石城景色都能看到。你看那边,有一个湖,秋天的时候,会从北方飞来许多红嘴的小鸟,它们跋山涉水的迁徙来温暖的地方过冬。湖的不远处,就是石城繁华的中心,因为观星阁上经常有皇室高官出现,所以石城人喜欢在夜灯的布置上追求独特。灯列成两层花瓣状的是石城有名的酒楼,茶花楼;方方正正的,是石城衙门;点上三排灯的是石城客栈。” “再远处的,是籽州海,虽为海,却是内陆湖。面积大,延绵数千里,一直穿过籽州州府。” 我静静听着百变书生给我介绍,在他的声音中,似乎于夜色中在石城游览了一番,又仿佛回到石城客栈的那夜窗前,我遥望观星阁,百变书生在窗下漫步而过。 百变书生和我说了很久,我的思绪万千,也理了许久。 熟悉的星空,安静的黑夜,这样的感觉,好久不见。我想到。 百变书生突然看向我,抬手指了指天空。又是哑谜,我笑了,抬起头,伸出右手,指着最靠近北天极的一颗星。 “你最喜欢哪颗星星?” “北辰星。” “为什么?因为它最亮吗?还因为帝星紫微?” “哪有这么复杂,因为有它就不会迷路。面对北辰星,左手边是西边,右手边是东边,背后面是南边。” “这个我也知道。” “还有几句话,你肯定不知道。” “是什么?” “天上的星星千千万万颗,只要看懂一颗就够了;世上的姑娘千千万万个,只要爱上一个就够了。” “你怎么不说话了?虽然你比我大,可是你也这么小,应该没听过吧?” “嗯。放心吧,臻妹妹,有哥哥在,一定不会让别人欺负你的。” 哥哥,冷易君哥哥。 夜风将我从回忆中吹出,我看向百变书生,他像是未曾注意到我的走神。 百变书生从怀中取出一物,递给我。 我识得它,用油纸包好的木头小人,这是百变书生雕刻了一整天的作品。我把油纸打开,这一刹那,我又仿佛身处湖水中,只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因为这个木头小人,刻的正是我。它的面庞是我此时此刻真实的面貌,它的眼睛是我,眉毛鼻子嘴巴都是我;这身衣服,是我最爱穿的白色男装;发型,也是我最常梳的,一根发簪挑起一头长发。 我抬头,却发现身边已经不见了百变书生。空荡的房间内,只有我一个人和几片月光。 百变书生,我在心里默默喊着。 手握木头小人,我想起傍晚,百变书生勾勒完最后一笔,他用拇指轻轻擦拭木头小人的面庞。这一秒,我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把木头小人收好,关上窗户,我拉开了观星阁三楼的门。 继蒲月十七之后,我再次用上了轻功的极限。城墙的一盆盆火柱旁,夜的最深处,我如一只孤魂野鬼,白影闪现闪逝;波光粼粼中,月光上,我踩踏着似有却无的痕迹,在空气里起起伏伏。 我的方向感和我的水性一样差,但还是找到了百变书生的那栋小竹屋。 推开门,屋内黑漆漆。 失望的坐在桌前,居然自己又一次错过了百变书生。 耳畔一声轻叹,桌上的油灯随之突然燃亮。 我看见了窗前,站着一个瘦高的白衣男子,外衫飘逸如仙,不是百变书生是谁。 “内室中只有一张床,你既然这么喜欢,就让给你吧。”他语气轻松的对我说。 “那你呢?”我极力掩饰语气中的紧张,我害怕他再次消失。 “后院有一张躺椅,我一会儿把它搬进来。”百变书生说。 听他这么说,我暗暗一乐,放下心来。 “院中埋了许多驱虫的药物,不用担心蚊虫。我再煮些参茶,放在桌上。时间不早了,早点儿休息吧。”百变书生拿起另一个油灯,点上,放到内室。 “好。”我低下头,说道。 百变书生的竹床很舒服,虽然今天的经历值得回味,虽然我需要担心百变书生会不会再次留下我一人,可是困意袭来,怀揣着木头小人,我闭上眼,很快入睡。 这一觉睡得很沉,清晨的鸟儿在窗前叫了两轮,我才依依不舍睁开眼睛。 赖在床上,仔细打量百变书生的内室,怎么看都无比顺眼。一道香味从窗外传来,我终于舍得起床,探头寻望,看见百变书生在后院支起一个篝火,在烤鱼。百变书生真是居家必备良品,我暗暗赞道。 小竹屋不远处,百变书生建造了一个安全卫生隐蔽的茅厕。在里面一身轻松后,我走到湖边,挑了一处清澈浅水处,洗漱梳洗一番。回到内室,打开竹架上的一个木盒,果然发现了润肤膏和胭脂水粉。没想到都是全新的,我不客气的一一使用,效果很满意。 昨夜换下的旧衣已被夜风吹干,我不打算再穿它,就先仍由它随意摆放在竹架上。 待我哼着小曲儿,打开后门,来到后院时,百变书生已经把早餐准备好。他坐在竹条编织的椅子上,喝着参茶,我走到他对面的另一张椅子上,坐下。桌子同样是竹条编织而成,上面摆着几片洗净的大竹叶子,竹叶上摆放三条烤鱼、四片烤馒头,香气诱人。 百变书生瞧了一眼我的脸,递给我一双银筷子。 原来他有两双银筷子。接过筷子,我夹了一块烤鱼,口感鲜嫩,味道和闻起来一样令人愉悦。 百变书生见我喜欢他的手艺,也举筷,与我一同用餐。 吃过饭,百变书生接过我手中的筷子,把桌子收拾好,去湖边把两双筷子也洗好。 竹屋周围的景色在白天看更美,碧水蓝天,棉花状的白云低低的飘着;后院还有一把躺椅,上面也是一尘不染,躺上去,惬意,舒适。 然而还未过多感受,就看见百变书生把门认真关好,走去竹筏的方向。 我从躺椅上跳起,小跑过去,赶上他,踩上竹筏。 百变书生把缆绳解开,拿起木浆,划开水波。 我站在他的身旁,突然想起昨日的瀑布式双层湖,有点儿后怕,忙四处张望。百变书生选择了不同于昨日的其他路线,视线所能看到的范围内,湖面微波荡漾,应该是安全的。 宽下心,闲来无事,我欣赏远处的景色。竹筏在湖面上走得快,我也只能望向远处,如果只看眼前的景色,我想自己很快就会感到眩晕。 两刻钟后,湖面见窄,湖边的树木渐密,密林之后,隐约看见几道围墙。没过多久,一段围墙完全出现在视线中,墙上有一道小门。竹筏停下,百变书生把缆绳系在石阶旁的木桩上。 他推开小门,我紧随其后,发现眼前是条小巷子。在巷子中转了几个弯后,眼前豁然开朗,各种人声、物声传来,原来我们到了石城的中心繁华之地。 百变书生的脚步不停,径直走向一栋木质结构明显的二层小楼。我抬头瞧见楼上面挂着牌匾,写着三个金边大字:茶花楼。我立马记起了昨夜在观星阁,百变书生曾指给我说:灯列成两层花瓣状的是石城有名的酒楼,茶花楼。 酒楼?一早上就来酒楼?大早上,酒楼居然开门营业? 一连串的问题,无人回答。 小厮迎来。 百变书生对他说:“南山茶厅,已约好。” 小厮会意,回:“人已到,这边请。” 走到楼梯口,百变书生停下,指着我,对小厮说:“石榴茶厅有预订吗?” 小厮聪明伶俐,回:“没有预订。” 百变书生点点头,又说:“石榴茶厅来一壶冰岛茶,再来一碟玫瑰饼、一碟蜜饯。” 原来酒楼在白天也是可以只提供茶水和点心。 百变书生说完,熟门熟路的走上了二楼。 小厮看向我,说:“小姐,这边请。” 我眨眨眼,没想到百变书生今日有约,而且光明正大、堂而皇之的把我支开了。百变书生,果然是传闻中的百变书生,不同寻常。 石榴茶厅在一楼,小厮把我带进包间后,我摸出一串钱币递给他,一字一顿的问他:“南山茶厅中,已经到的,是位姑娘?” 小厮眼角一弯,收起钱币,小声对我说:“小姐不用担心,那人带着斗笠,但看衣着款式和修长的身形,应该是位公子。” “这就好。”我随意回道。 小厮把门关上,留我一人在房内。 我来回走了几步,推开窗户,见窗外是内院。回忆昨夜见到的茶花楼的两层花瓣状外形,考虑到整个占地范围,内院的面积应该不小。 门外脚步声起,我坐到桌旁。 小厮拎着一壶热水,拿着一个紫砂小盒进来。 他先用热水把桌上的茶具再次清洗一遍,将茶从紫砂小盒中取出,放入一个紫砂小壶中。洗茶,短暂浸泡后,把茶水倒入另一个大些的紫砂壶中。 待装满大些的紫砂壶后,小厮起身告退。 我拿起茶杯,倒了一杯,喝下。味道和百变书生在金义山庄所泡的差不多,再仔细品味,可能百变书生泡的茶更浓郁些。 一壶茶喝完,仍不见百变书生。 小厮再次敲门进来,送来玫瑰花饼和蜜饯。见我的茶已喝完,拎来新的热水,又给我泡了一壶茶。 第二壶茶喝完,还是不见百变书生。 我起身,拉开房门,脚步放轻,快速走去楼梯。一只脚在台阶上借力,旋转身体,飞身上楼,立在二楼入口处。 一抬头,蓦地看见百变书生双手抱胸,倚在墙上,双腿随意的伸直,眼睛正看着我。 不由自主想后退,却没意识到我已是站在二楼地面的边缘,这一后退,脚下踩空,身体开始向后倾倒。 没有带起风,百变书生却在瞬间移位,来到我眼前。他的右手环住我的腰,止住我向后倾倒的身体。 这一刹那,第二次,我又仿佛身处湖水中,只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 这样的轻功,必然在我之上。 昨夜在观星阁,百变书生和我说了很久关于石城的故事,当时,我的思绪万千,也理了许久。我想,此时,我终于确定了百变书生的身份。 百变书生看着我,目光深邃得有如无底之洞。他突然抬起左手,手指腹在他的耳后轻揉,揭起一角人皮面具,对我说:“你既已真面目示人,我自然也要。” 第三十二章 闻人如湘 在他掀开脸上的整张人皮面具之前,我闭上了双眼。 我听见了他一声轻轻的笑声,过了几秒钟,腰上他的手的触感消失。又过了一会儿,我睁开眼,周围安静,又只剩下我一人,对了,还有一屋子阳光。 走下楼梯,还是回到石榴茶厅。小厮给我泡上第三壶茶。 把木头小人从怀中取出,又仔细观摩一番,百变书生的刻刀下,每一笔都很自信,每一笔都刚刚好,每一笔,都是那么的熟悉我。 收起木头小人,吃完鲜花饼和蜜饯。 走到柜台结账时,小厮的眼角又是弯弯,他说:“已经结过了。” 即将踏出门口时,我停下脚步,转身,看向身后。 通往内院的门帘随风轻轻摆动,好像,飘逸的衣衫。 回到卧梦轩在石城的客栈,陆逊看到我很高兴,他递给我一个信封,里面是这两日冷易君写给我的信。陆逊的小儿子又抱着一篮枇杷,跑到我的面前。小孩子心直口快,他瞪大眼对我说:“大姐姐,你今天穿的衣服真好看。” 我抿嘴直笑,不吝言辞,也回夸了他可爱和帅气。从他小手中接过枇杷,走回房间。 冷易君寄给我两封信,一封是说冥兵营痛失一位精英杀手,他们虽然在冒名顶替的行事本质上理亏,却还是吩咐门人,把彩七杀拉上黑名单,尤其是代号为“蓝”的杀手。不仅如此,冥兵营对外高价悬赏“蓝”杀手的信息,看起来,他们查明“蓝”杀手的决心很强烈。 冷易君还特意备注一句:他们悬赏的价格也叫作高价?大概是买不到真正的信息了。 我呵呵一笑。 另一封写着:听说近日乘坐了媲美千里良驹的舒适马车?哥哥已经着人去研制了,想必很快就可以制作出来,有什么要求?都列出来。还是那句话,只有客人想不到的需求,没有我们办不到的任务。时刻保重。 我呵呵一乐,他的消息还算灵通。 算一算和云清麟的七日之约,今天是三天,时间还算宽裕。 下午无事,打了一套唐府的拳法和掌法,别说,唐翎书教我的这两套武功,和我的内力很贴合,全套做完,神清气爽。 不知道是陆逊体贴,还是冷易君的吩咐,晚饭的菜色是清州的风格,心情愉悦的同时也开始滋生思乡情绪,对我而说,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石城的日落时间比清州晚,终于等到日落,繁星满天。我躺在院中的躺椅上,身上还穿着百变书生送给我的白衣。吹着温暖的夜风,我看着星空。 我爹曾对我说过:“他一步步走来,我看得出来,都是为了你。” 如果这是真的,那也不错。不过我爹的眼光,我可不敢恭维,说不定,又是另一个冷易君,冷易君哥哥。也许,还无法像哥哥那样亲近。 第二日清晨,我收拾整理完毕,骑上陆逊给我准备的快马,选择走官道绕过籽州州府,经潭城去往黎州。 四天的时间,一千五百公里的路程。也只有卧梦轩的快马,能够让旅途更轻松和短暂。 一路无事,第四天上午,我骑马进入黎州州府的城门。 黎州位于全境的西北部,是重要的交通枢纽和商埠重城,也是联系西域各民族的重要都会和纽带。 黎州州府的繁华街道的范围很广,许多外地的商贩在这里设立联络点,本境内的店铺还是丝绸、茶叶、陶瓷和手工艺品居多,异域的商铺种类更多些,除了闻名遐迩的马匹、特色物品店之外,舞蹈、武术、医馆和酒馆也不少。许多外族人渐渐喜欢黎州的生活,定居下来,他们的生活习惯也逐渐影响到黎州的方方面面。 到达卧梦轩的联络点,把快马归还。 打听到闻思山庄的所在,背着行李包裹,我远远的站在山庄前,犹豫是否现在就进去。 一串脚步声,我转头,看见关星轶朝我走来。 “大公子让我在此等候。小姐,这边请。” 我深吸口气,回道:“好,那就进去吧。” 进入山庄没多久,远处迎来一位中年男子,他的双目炯炯有神,看起来精明能干。 “水小姐?在下是闻思山庄的总管,成轶。多次听庄主提起过小姐,说您秉承了水氏的智慧与美貌,医礼毒性都熟知。” “成总管过奖了,这是闻人庄主对晚辈的期许,我还要多加努力才好。” “给水小姐安排了住处,有任何需要,都请告诉我。” “谢谢成总管。” 成轶离开后,关星轶继续引我去云清麟入住之处。 “水小姐,这几日的路途还顺利吗?”关星轶忽然问道。 “还算顺利,你们呢?”他既开口,我也问道。 “我们也顺利,按照计划的日程,也是在今早抵达闻思山庄。” 我点点头,结束了谈话。 算好他们的速度,定下七日之约,云清麟也有心,把日程与我的行程安排一致。 到了一处小院,我看见几位熟悉的侍卫在忙碌,整理行李。 “潘小姐住在另一处院子,大公子在他的房间里。水小姐,你的房间也在这边。”关星轶放慢脚步,给我指了云清麟房间的方向。 “二公子还在闻思山庄?”我问道。 “二公子在庄内,他也住在别的院子里,上午已经来过了。” “嗯。” 我背着行李,还是走去云清麟的房间。 他房间的门打开着,我抬起手,在门上轻扣两声。没有回应,我也没打算就此停下,抬脚,迈进房间。 云清麟坐在书桌前,手上拿着一本书,还是印象中的那一本。 我走到他的面前,他抬头看了我一眼,又低头继续看书。 “这本书这么好看,你一直看到现在?”话刚出口,我就后悔了,又乱说话了。 云清麟把手中的书放下,从袖中取出一张纸,打开,放在桌上。纸上写着:我另有约,七日后黎州府闻思山庄见,蓝上瑜。我知道,这是我给他的留言。 “我已经收到你的两张留言了,下一次,希望你当面跟我说。”他对我说。 我想起来,离开燕城云府回清州时,我确实给他和白巧、雨黛留了书信,告诉他们我会出府一段时间,让他们不要太想念我。 原来,已经跟他留信告别了两次。 “考虑考虑。”我的眼珠一转,笑了。 “去把行李放下,休息一会儿,中午和闻人庄主他们一起吃饭。”云清麟的心情看起来还不错,语气慢慢变得轻松。 “这么说,我来的还算及时。”琢磨一下,好像说得又不对。 果然,云清麟的脸又冷下来。 我知趣的呵呵一笑,从他的房间内退出。 因为我在名义上是云清麟的堂妹,所以我的房间就在他房间的隔壁。 把行李放好,我躺在床上,收起脸上所有的表情,闭上眼,我想感受周围,寻找记忆里熟悉的感觉。 休息了一会儿,我起床,去院中井里打了水,将脸洗净,把头发散开、梳顺;从包裹中拿出最正式、最漂亮又不浮夸的衣服换上;胭脂水粉仔细擦好;费了好大的劲,给自己绾了一个大方得体的发髻。 收拾完毕,听见了敲门声。 “水小姐,准备一下,去吃午饭了。”关星轶的声音传来。 “知道了。” 拉开房门,云清麟站在门外等我,看见我后,眼睛先是打量我,后眉头皱起。 我抿嘴笑了,没有和他多解释。 成轶亲自过来接我们。 “早就听说闻思山庄的布局遵循五行风水之术,今日在庄内一看,却觉得传言有误。”云清麟说道。 “哦?不知云大公子如何看山庄的布局?” “庄内的布局独具匠心,每一处都保留自然的气息,各成一片天地;但每处之间却也留着联系,组成一个整体。” 成轶脸上一笑,说道:“云大公子学富五车,眼光自是不同。山庄在建造之前,地形复杂,庄主崇倡自然,所以庄内的建筑、湖水池塘和景观都是在原有的地形之上设计,各成一景,又相连为一个整体。” “闻人庄主果真是人间的闲云野鹤。” “云大公子形容的很贴切。” “檀香?”我又闻了一下,没错,空气中确实有一小股淡淡的檀香味飘来,而且越来越近。这檀香与平日所闻的不同,中间掺杂了一丝花香,却不因此显得浑浊,反而这几种味道像是由一种材料做出来那样纯粹。 “檀香?”云清麟看向我,不解,但很快他也闻到了这个香味。 “确实有檀香味道。” 成轶眼中露出震惊:“两位好嗅觉,是檀香味道,而且离我们不远了。” 众人一同朝前方看去:云翊磊出现在长廊的尽头,身后有一位身材高挑的褐衣女子。 那是闻思山庄的大小姐,闻人湘。她一身褐色绸缎长衫,衣摆长长的拖在身后;表情淡然,给人的感觉是庄重和端庄。她的目光坚定,眼神似乎轻而易举的就穿透一切。可惜,听说闻人小姐不会武功,包括闻人山庄的人在内,从没有人见过她施展武艺。 云清麟忽转头看我,神情若有所思。 我心中一惊:遗传水月夫人的眼睛,果然不同一般。 “兄长,曦晗,成总管。”云翊磊和我们打招呼。 云清麟点点头,看向闻人湘,问候说:“这位想必就是闻人小姐?终于见到,近来还好?” “云大公子,百闻不如一见。闻人湘近来都好,多谢关心。”闻人湘的声音婉转悠扬,甚是好听。 “这位是水曦晗姑娘?我听翊磊说起过。”闻人湘的视线转向我,目光如水。 “正是。”我回道。 “我和云二公子有婚约。既是水氏,我应比你年长些,我们就姐妹相称好了。”闻人湘又开口说道。 云翊磊眼中一亮,看向闻人湘。 成轶的神情又似惊讶,嘴唇动了动,却最终没开口。 我眼角一弯,轻声回道:“好,闻人湘姐姐。” 第三十三章 清思湖音 家宴,并无特别之处。我与闻人湘坐在一起,潘语辰和云清麟坐在一处。大家简单的问候各自的近况和叙叙家常。 闻人思从成轶口中得知我与闻人湘已姐妹相称,也吃惊,但很高兴:“难得湘儿也有年龄相仿、关系亲近之人,我是不是应该考虑把湘儿和翊磊的婚事列上日程?” 云翊磊闻言,又是欣喜,只笑不答。 闻人湘脸上也挂着笑容,却看不出情绪。 饭桌上只有一方的家长在场,这个话题很难继续下去。 谁想到,云清麟突然接了一句:“闻人世伯,待我回去,会和我爹商讨此事。” 我忘记了一点:长兄如父。 民间通用的礼仪,讲究婚事从长到幼。在座的几位都知道云清麟的婚礼变故,听他突然这么一说,脸上的欢喜之意都收起。 潘语辰变得有些拘谨,又握紧茶杯,低头不语。 大家于是又聊了其他的家常话题。 在来赴宴的路上,云清麟告诉我,他一抵达闻思山庄,就与闻人庄主和云翊磊在书房进行了会谈。他得知闻思山庄近期没有发生遇袭的事件,但是引起闻人思注意的是,这几日在山庄周围,出现了几张陌生的面孔,他们停留的时间超过了一般过路人的时间。 所以闻人思已悄悄布置下去,加强庄内的暗哨守卫,不能放过任何可疑之处。 云清麟说完这些,看着我的眼睛,问我:“为什么?闻思山庄做过什么不该做的事情?” 我没有回答。 “闻思山庄会有人受伤吗?”他又问。 “我并不知道这里发生的事情。”我衡量事情的发展后,回道。 云清麟不露声色,不再提问,望向远方。 “庄内最大的湖叫清思湖,湖中心有一个亭子,叫清思亭,亭中有上好的龙井茶,几位若有空,欢迎去品尝。”闻人湘在饭桌上,只讲了这几句话。 饭后,云府的人和闻思山庄的人继续在书房详细探讨部署下一步安排。 众人忙碌,我一人独闲。 一只翠绿的小鸟儿在院中飞过。 我回到住处,从行李中取出一个香囊,将它挂在窗户上。走远几步,侧身,抬起左手,对着香囊隔空弹指。 有些鸟儿的嗅觉非常好,尤其是在夜间飞行和捕食的鸟类。 翅膀的扑打声,那只翠绿的小鸟儿飞来,停在窗台上。我走上前,从它的脚上解下细竹节,小心的把封口的绳子解开。 竹节内部设计了一个简单的保险装置:绳子的另一端在竹节内侧,连着一个幼虫的褪壳,壳中装了特制的药水。只要解绳子的力气不均匀或是用力过大,褪壳便会破裂,药水流出并洗净纸条上的字迹。 我打开纸条,上面写着几个字:近几日,天明前,切勿出手。红。 取来火折子,燃掉纸条,将细竹节重新系在小鸟儿的腿上。在行李中又摸出一小袋谷物,喂了它一些。很快,它展翅离开。 翠绿的小鸟儿的出现,让我灵光一现。走出山庄,去了卧梦轩的联络点,给冷易君写了一封信:我想要一个小哨子,吹出来的声音是高亢明亮的夜莺叫声。 掌柜平格给我端来两份点心,一份由蒸过的百合瓣拢成桃子状,内包着豆沙馅,切片青梅作桃叶,山楂泥点作桃尖,上面浇着甜粉勾芡;另一份是牛奶醪糟,里面打了鸡蛋花,撒上葡萄干、枸杞、花生等,色彩斑斓,香气让人陶醉。 “百合桃和牛奶鸡蛋醪糟。”我说。 “小姐来过黎州?”平格问我。 “来过,不过是几年以前了。”我回忆了下,说道。 尝了几口,又说:“果然是记忆力的味道。谢谢。” 黎州府是避暑胜地,夏无酷暑,冬无严寒。一整日,都感到气候宜人。 “清雨湖,心湖,湖的布局和样貌完全依据我们的内心。当我心怀杀意,目露凶光看这片湖,清雨湖在我的眼中就是黑暗的,湖深不见底,湖岸高立,密草丛生,树枝多于树叶,外环一片黑暗;相反,当我心平气和,心存善念来看清雨湖,湖水清澈,游鱼穿梭,岸边草柔柳叶随风摆动,湖面明亮而让人感觉亲切。”我返回闻思山庄,站在清雨湖畔,自言自语说道。 湖边停着一叶扁舟,让我想起了百变书生和那片瀑布式的双层湖,当我在水中艰难游向水面的时候,百变书生出现在的眼前,他在水中盯着我的脸看,忽然就笑了。想到这儿,我的嘴角也露出笑容。 没有飞前的准备,我长袖一甩,转眼人就已经来到了清思湖的上方。 一不小心,惊醒了远处躺在花丛里的一个白头发老伯,一阵疾风袭面,他吓得立马坐了起来,忙叨念着:“老奴不是故意要偷懒的……” 我抿嘴又笑了。 白衣飘飘似仙子。通常轻功好的人在空中需要转换力度,要找到换力点;练到极致的人可以做到如雄鹰冲天一般,直射目的地,因为每一次的停顿,力度都很难控制。那么,在空中飞翔是什么状态?拿捏、掌握精确,多、减一分就有差池,不再完美。 我并没有打算直接飞入亭中,而是保持高度飞向亭檐处。蜻蜓点水般的接触,再次将自己送往高处,在空中勾画出一道优美的弧度,散花般的回旋飘落到亭中。 轻功和其他的武功一样,要经常练习,成为一种习惯,进而才有可能更深入的探寻其中的奥秘和可能性。 把炭火点着,把水壶坐上。哼着小曲儿,吹着湖面飘来的暖风。 水烧开,茶泡上。色泽翠绿,香气浓郁,甘醇爽口,形如雀舌。 三杯入喉,远处传来笛声,曲调轻快、抒情。 放下茶杯,俯身用湖水将茶杯洗净,我望向笛声传来的方向,伸出右手,抓向身旁的一根木柱,借力跃身凭栏,不曾耽误一刻,紧接着单脚右手同时施力,将身躯直接送出湖岸之外。 闻人湘换了一身淡紫色的长袍,清秀、淡雅,有些修道之人的感觉。她的身材高挑,气质犹如隐居山林深处的世外高人。闻人湘最令人称赞的,除了美貌、身材、气质、博学,还有对笛子的高深造诣,她吹奏的笛声,能够深入人心,直击肺腑。 爱慕闻人湘的公子少爷许许多多,他们最羡慕与嫉妒的,就是她的未婚夫云翊磊。云府和闻思山庄的婚约,在他们两人儿时就定下,虽然他们也只有过几面之缘。这次闻人湘在山庄遇袭,云翊磊第一时间赶来,参与部署庄内的防卫。 我没有打扰这段溢满思念的笛声,只是轻步走到闻人湘身旁的门柱后,坐在凭栏上,静静的听着。 闻人湘也继续吹着,像是没有注意到我的来到,依旧是那么的投入,神情是那么的淡然。 我闭上眼睛:自己又来到了那片熟悉的竹林,依旧是一望无际,自己还是那么容易迷路。一步一步走着,又来到自己标记的那棵特别的竹子旁,竹子上面画了一个曲折的线条,按照那条线条描绘的路径,继续往前走。很快,一座腾空架起的大竹屋出现在眼前,它还是那么的高,曾经的我总是希望能像娘一样如鸟儿一般的飞上去,可是每次蹦了几下后,还是没有离开地面,最后都只能坐在一旁的大石头上等着娘回来。 不过这一次,我知道,这里只剩下我了。回忆着以前是如何被抱上去的,我在脑中构想,终于也还是来到竹屋的门前。飞翔的画面很不真实,因为这始终只是回忆。 熟悉的药味儿,熟悉的香料味儿,眼前的大竹椅还是那么的光亮,不知道娘曾经擦过多少次了。香炉上还是冒着几乎透明的烟,自己始终不明白,为什么家里的烟从来不会觉得熏。对了,还有脚下的大竹席,长老们来的时候总是坐在那里。 竹帘后的大床还是记忆中的柔软,小时候最幸福的事情,就是被握住小手,一起相约在梦里去找周公要鱼吃,然后一起扑到白色的怀抱里,尽情地呼吸着特有的香气,然后被抱起来,一起在竹林中飞翔,就像林子里的小嘟嘟鸟那样的飞翔。 不远处有一片竹屋,它们都建造在地上。长老还有族人们就住在这里,他们总是慈爱的看着我们,好像是在看他们自己的宝宝。他们的长相都已经模糊了,时间过得太久了。他们现在过得怎么样了? 竹林外是一片田野,满山遍野的花朵,五颜六色,七彩纷呈,好美,好美,还有那汇杂起来的香味。有多少种花呢?十五?二十?或许现在更多了。一条流向山下的小溪,小时候为了捉一条小鱼自己还掉下去过,被救上来时,那条小鱼竟然钻到了自己的衣服里,还一直扑嗒扑嗒,之后好几天都觉得身上痒痒的。 夜晚,抬起头。星空,满天的繁星,有人在为我讲解它们的含义,然后说着说着又说起了算术,然后就这样,慢慢的爱上了星空,慢慢的爱上了数字的国度。 我睁开眼睛,无声的看着远处:如果不是这段笛声,恐怕自己对这些幼时的回忆已经淡然得快要忘记了。我停止了回忆,因为接下来的故事,就是分离,至少,是很长时间的分离。 笛声也停止了,闻人湘却没有马上放下玉笛,像是还停留在思绪中。过了好久,闻人湘的脸上突然露出了微笑,淡淡的微笑。她放下玉笛,转身走向屋内,但是又停下脚步,她转头看我,忽然问道:“好听么?” “当然好听。”我回道。 闻人湘的脸上并没有露出什么表情,又看了我一眼,走进了房中。 我在闻人湘的别院里坐了许久,站起身,没有继续做梁上君子,而是朝大门走去。 第三十四章 明月杀手 夜已进入最深处,明亮皎洁的月亮即将完成这一夜的巡逻。一切静悄悄的,似乎只有土窝窝里的公鸡睁开了眼睛,等待着黎明前划破天际的那一道白线出现。 一个身影出现在墙头,四周环视了一番,便跃入屋后,消失在了黑暗中。看架势,是一位女子。 白云似乎并不在意自己头顶上精神百倍的明月将自己暴露无遗,舞动着她那双标志性的血盆大爪,径直来到云清麟入住的房间前。食指指甲尖如刀片,轻轻在窗纸上划了一个小圈,关节处稍稍发力,窗纸上出现了一个小小的窟窿。 确认云清麟还躺在床上,白云的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从发束中抽出一根特别的银针,银针在月光下反射处让人毛骨悚然的绿光。她正准备将银针甩入屋内,突然扭头看向身旁。 她的孪生姐姐白水也是一身夜行衣,轻步走到她的面前。两个姐妹站在一起,一样的明**人,让人赏心悦目。 看清楚来人之后,白云明显松了口气,转回身将针对准目标,准备将其送出,可是手臂刚抬起,就被白水的手紧紧抓住。 白云疑惑且有些愤怒的看着白水,另一只手从袖中取出一根普通银针,狠狠的捏住。 白水冷厉的回视着白云,坚定地摇了摇头。 白云眼中冷笑,用力回抽被抓住的右手,另一只手却把那根普通的银针对准了白水。 白水果然并没有察觉到白云眼中的异样,专心控制住白云的挣扎。不料突然眼旁白光一闪,她慌忙放手闪向一旁,避开了白云左手甩出的银针。 白云鄙弃的一笑,趁着白水来不及回身阻止,将手中的绿针从小窟窿中送入房内。 周围的一切,还是静悄悄的。 当然,也不能说所有,至少我换了一身潘语辰友情赠送的黑裙衫,坐在对面的屋檐上托着小腮帮无声的叹息着。 “你怎么可以乱来!”白水尽可能压低声音,不让怒火爆发出来,她的愤怒已经溢满双眼。 “一举两得的机会,我为什么要错过!”白云懒得多费唇舌,迈开步子走到门前,准备推开门带走猎物。 “快跟我一起离开,小心有诈。”白水死死的扣住白云的肩膀,看样子,是不放心白云。 白云抑制住眼中的厌恶和鄙夷,集中力度狠戾的将白水推出,低声说道:“这是我自己决定的事情,不用你操心,想沾点功劳就帮我在外面守着,不想的话就离远点,如果妨碍了我的计划,小心我跟你翻脸!” “你真是不可理喻!”看起来白水已经无法阻止白云的行动,她的眼睛转了几转,起身飞向对面的屋檐上。 我没想到她还有这一出,一时间也躲藏不了,好在潘语辰同样赞助了我一块黑方巾遮住半张脸。我憨憨笑看着同样诧异而且准备向我出手的白水,脑中快速搜索了一番,说了一句:“同路、同道、同谋。不用介意我,你忙你的,我等过会儿进去顺几样剩下的东西就走。” 白水手中也捏着一根银针,虎视眈眈的指向我,随时准备袭击。我微皱眉头,用一双清澈无比、充满童真的眼睛望着她,眼中还闪烁着些许恐惧。 白水用怀疑的眼神打量我,渐渐地,她相信了我的无知,眼中不免多了些不屑。她收起银针,再也不去正视我,却也担心我这个乱冒出来的小儿碍事,飞身跃向旁边稍远些的屋檐上藏好,静观其变。 我虽然算是蒙混过关,但也是忍不住有些失落:自己的一世英名就这么溜跑了,真是人生的悲哀。我嘴角一笑,纵身跃下,几步走位,贴近云清麟的房间。 “你,你怎么没有喝下我的药?”白云惊愕地瞪着紧扣住自己脖颈的云清麟,不敢有一丝的抖动,也许生怕喉前那根被毒汁浸泡得发绿的银针将自己的脖子刺穿,这个毒性,没有人比她自己更清楚了,结果可能就是香消玉殒。 “早在你下午乔装进庄的时候,成总管就已经发现你可疑,你以为你的这点儿小伎俩能够瞒得住我们?是谁派你来的?”云清麟一直在床上等待饭中下毒之人,没想到等到了东边天都快亮了,这个下毒之人才来,自己的耐心也已经达到极限。这么长时间的等待,很少有人能做到吧? 白云被云清麟的气势给震住了,有些惊慌失措。不过看她的眼神,怎么有些奇怪?她像是迷失了自我,痴傻的站立在那,满脑的杂乱。 “是烟云涧?”云清麟又逼问。 白云仰着头,神色恍惚。 “放手!” 白水也许察觉屋内安静的有些可怕,又也许发现我已经不见,她当机立断,赶到屋内。话刚说出口,手上就已甩出三根银针。 云清麟反应迅速,抓起白云离开床帐,单脚勾起床前的座椅,挡住了三根索命银针。 白水见一拨不中,杀气大起,抽出身后的长剑,刺向云清麟,一路剑波涌动,一时间屋内杀气冲天。 云清麟此时带着人质,行动极为不便,只得单手扣住白云,腾出一只手拿起凌风剑,全力迎战。 只可惜,白水剑法极快,而且又是抱着必杀的决心,一招一式都是朝着喉、胸、额进攻。云清麟并未练过最高几层的凌霄剑法,慢慢有些招架不住,败下势来。 事情有时候很微妙,在尤溪谷前,云清麟以一敌众,趁白水不备,一掌拿下白水。现如今,他与白水正面交手,却丝毫看不到那日的高占上风。 我相信,白云白水两姐妹从小开始被训练杀手技能。白水的剑术高超,出剑快速,必定是经年累月的练习。路过尤溪谷那日,我曾与她交过手,也看出她的水平,知道应对她的办法,在于快。她能够变幻莫测,我就要让她难以揣摩。 可惜,此时他们三人在室内,空间局促,难以施展;云清麟还要顾忌白云,保证她在他的控制之下。综上两条,云清麟根本做不到快这个字。 白水是称职的杀手,她看出了云清麟并不擅长携人质作战,趁势加速进攻。白水的进攻如泰山压顶,暴洪屯田。云清麟明显开始力不从心。 突然白水一声低喝,举全力将云清麟手中的剑震开,紧接着散射出一排银针。 云清麟终于放开手,将白云推出一旁,边躲闪,边用佩剑吃住了两根银针。他看着白云被救走,只能收起佩剑,用手擦掉嘴角被逼出来的血迹。 “来人!把她们围住!”成轶一声怒吼,屋后的阴影中冲出一队武卫,四周的暗哨也以最快的速度朝这里聚拢,庄内亮起许许多多的烛火,黎明前的寂静被彻底的打破。 白水狠狠地瞪了一眼身旁的白云,白云也吃惊,紧皱眉头,眼神却一直昏暗。白云的智商与情商不如白水,但是毒辣这一条还算不错,她双手取出许多银针,眼到手张,银针射中许多侍卫。 “够了!你还要把事情搞成多大才罢休!走!”白水死死拽住白云,用银针将冲在前头的武卫放倒,带起白云,冲向远处的墙头。 “贱人!哪里走!都给我去追!把她们活捉回来!”听闻成轶惜才如命,见不得自己人出事,今天得见,果然。 “吴越,吴珂,你们带人去追,剩下的人留守,以防调虎离山。”闻人思从书房赶来,镇静的安排道。 “是!”两名打扮长相均相似的护卫统领受令,带上各自手中大概六、七人手,队伍整齐,朝白云白水追去。 “老成,你带人留守,我也去看看情况。”闻人思话说完,便要提气追去。 “不用,我去,闻人世伯你留下来镇守。” 云清麟从屋中提剑走出,脸上有些阴森,说道:“我一时大意,世伯放心,云翊磊已经暗中跟着她们。”说完,看了我一眼,便一个跃身,消失在墙外。 我刚要跟去,却看到了远处有一个熟悉的身影。 “明月杀手。”闻人思感慨的望着天空,说道。他转过身,突然停住不动,眼睛也注视着前方。 一个高大的黑衣人不知何时出现在哪儿,悄无声息。最匪夷所思的,是他的脸上罩着死灰色的面具。 “不知阁下是?”闻人思问道。 “辰天灵。” 一个虚幻的声音,听得在场几乎所有人毛骨悚然,甚至有些已经头冒冷汗,手中汗流得险些握不住保命的兵器。 闻人思是江湖中的老前辈,他镇定的又问:“阁下如何证明?” 一阵气流的仓皇逃亡后,闻人思的脸色凝重而沉重,他手上握着一块深且暗的小木牌,我猜,他肯定也问道了随风扑面的摄魂香。 “闻人庄主不记得我了?我却还记得你。” “十五年前,初秋,蓝天无云,风大而凉爽。你们不请自来,毁了我最珍爱的研究和事业,也带走了我们的圣物。因果循环,一切,应该回归原本了。” “你休要装神弄鬼,烟云涧的人早已不在,不论是辰天灵、辰天宇,还是一路教众。” “早已不在?那不知,闻人湘小姐是否闻过这摄魂香?” “你!住口!” “冷若秋分寒霜夜,摄入心魂追梦香。闻人庄主,你还想再听一些什么?” “你!你……” “你们蛊惑人心,你口中的研究和事业是将世人玩弄于鼓掌之中。” 辰天灵抬起手,停止了闻人思的正义之词,说:“好了,之前并没查清,既然圣物不在闻思山庄,就罢了。闻人庄主可不要因为所谓的正义而弃山庄于不利的地位,孰轻孰重,庄主心里掂量掂量,好自为之。” 他离得远,我始终还是看不清他的手是沧桑还是细滑。 成轶不知哪来的勇气,握紧腰间的飞刀,厉声吼道:“什么叫没有查清!几句解释就让我们山庄这么多性命白白牺牲?你未免也太嚣张!”说着便要发出飞刀。 辰天灵头转身,突然在眼前消失。 我眯起眼,试图回忆他凭空移位的轻功路数,想猜出他的身份。 众人却发现成轶的异常:一只七星镖穿入成轶的手,陷入飞刀木质的刀柄,活生生的把这二者连为一体。作为庄内的第二高手,成轶从未受过如此侮辱。 闻人思握紧了拳头,他的武功不如辰天灵,这很显然。 庄主沉默不语,众人皆脸色惨然。 “大家都回去休息吧,看来山庄今晚算是渡过劫难了。死去的孩子,给好好安葬吧。”闻人思无能为力,只好来到成轶身边,封住他手臂上的血脉。 “先什么都不要说,走,去给你包扎。” 成轶没有再说话,只是用手招呼庄里的人都下去休息。看来,一切就这样结束了。 “那云大公子那边怎么办?”成轶突然想到。 “我马上就去,看看是否还能追上他们。”我朝他们两人点头,张开手臂,飞去云清麟离开的墙头。 第一只公鸡开始张开嗓子朝天放喉高歌,相继着,周围的公鸡也都跟着打鸣起来。天边出现第一道白。 闻人思大概也注意到天亮了,因为我听见身后的他感慨说:“这哪里是鱼儿的肚皮?这明明就是一把要人性命的刀。” 第三十五章 枣泥拉糕 云翊磊在沿途做的标记是一条反光效果极好的细绸带,我第一次见到纺织工艺如此好的绸缎,忍不住停下来仔细研究一番。丝线细滑,针织紧凑,很有想法。 乐府产业下有制作精良的绸缎庄,但都是从穿着的角度考虑,特殊用途的并没有。我伸了两次手,还是决定解开一条,收进怀中。 跟着标记走了一段,我觉得有些不对劲。 四周静悄悄的,只有很少的行走痕迹,完全不像有很多人走过。追踪术,我不擅长,但我的第六感不错,这是长期经验积累的条件反射。 更奇怪的是,我居然发现了白云和白水,她们在另一条小路,离我不远,但并没有看到云府两位公子。 细绸带是云府之物无疑,这真的是云翊磊系上的?如果是的话,白云白水近在眼前,难不成这片林子是阵法布置,她们两人被困住了?我很心虚,八卦阵法,又是我不擅长的技能。 既来之,则安之。那么我又面临第二个问题。 红曾给我的信息是:近几日,天明前,切勿出手。现在天色已渐渐变亮,难道这意味着,我需要出手? “什么人?”白水冰冷的问出这么一句,白水白云停下脚步,警觉的环视四周。 我皱眉:她们发现了谁?我?不可能吧。我的脑中突然出现一个人影:轻功至高者,他曾在潘家别院将白水从我的手中救走。难道他又在附近,指出了我的踪迹? 关于这个人,我没有任何办法。人的潜能并不是无穷无尽的,我的功力已然达到极限,除非发生奇迹,否则我只能求助紫杉大人了。 于是准备一不做二不休,跳下去,和她们正面对峙。突然,我藏身的下方传出一个非常熟悉的声音。 “没见过劫路之人么?” 我看过去,只见冷易君露出招牌微笑,手中的白扇潇洒的指向路旁,说道:“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此路过,留下买路财。” 我哥?我抽抽嘴,昨天还给他寄信,今天凌晨就见到他本尊?这也太有意思了。我又想:今夜,白云白水两姐妹运气很不好,既遇见了我这么个小毛贼,又遇见了一个山贼妖怪。 “放肆!” 白水的火气不小,她肯定没料到自己好不容易从虎口脱身,又遇见这么个怪人,她怒斥道:“从哪儿来回哪儿去,我既往不咎,不要在这儿碍事!” 冷易君双手一摊,很无辜的笑道:“这可让小生为难了,小生一直在此处住着,姑娘让走,小生不知该往哪儿走?还请姑娘为小生指点迷津。” 一旁的白云可没有什么耐性,对白水说道:“姐,不要跟他多费唇舌,杀了他,一了百了。” 白水抬手运功,就要出剑,不过这一运功不打紧,她一下看清了些来人的样貌。她停手,问道:“来者是何人?我们以前见过?” 好奇心被勾起:冷易君背着我,都干了些什么?我眯起眼,静心偷听。 白云闻言,也运功朝前望去,神色也作思考状。 突然,白云似乎想到了一个人,表情诧异。 “呵呵呵——我们可能见过,想必,是在姑娘的梦中吧!”冷易君迷人的笑道。 “无耻狂徒!”白水目光伶俐,摸出银针便要放出。 这一次,却是白云慌忙拦下白水,她朝冷易君问道:“你是什么人?你和云府是什么关系?” 白云怎么会问这个问题?莫名其妙。冷易君是孤儿,在很小的时候受尽屈辱,这件事情,我很清楚。难不成,欺负他的人,是云府? 白水竟像是认同白云,和白云用眼神交流。 冷易君眉头微皱,吊儿郎当说道:“承姑娘美言,也许哪天,我和云府真的成了亲戚。不过可惜,我只是一个无名小辈。” 白云半信半疑,白水却没了耐心,朝挡路的冷易君冲去。 见状,白云一甩衣袖,也冲了过去。 “你过来干什么!这里交给我,趁天还没大亮你快离开!”白水用力挡住冷易君用折扇甩来的气流,对白云喊道。 “可是你。”白云看起来并非薄情寡义,至少她知道自己刚刚是被白水所救。 “我没事,你先走,我去追你。” “那好,你保重。”白云又近距离打量了冷易君一番,满眼狐疑。她果断朝密林深处跃去。 冷易君却也收起手。 “怎么?你怕了?”白水轻蔑的看着冷易君,说道。 冷易君低头笑道:“怎么会,心情使然,没了兴致,自然该走了。” 他说完,自顾自的走了。 这就,走了?以我对冷易君的了解,我很确定,刚才的确是冷易君本人,只是,又有些奇怪? 白水对自己所面临的处境很清楚,她警惕的握住佩剑,准备尽快离开。 然而事与愿违,破空之声,凌风剑来了。 空地,无人打扰,无人值得担忧,云清麟的剑法终于得以全面发挥,他目光凌厉,终于以一招优势,将白水制服。 吐出口气,我正准备现身,突然肩头被人一拍,同时有人对我说:“别动,还有人。” 冷易君挤到我身旁,神情还挺严肃。 再抬头的时候,发现云清麟捂住胸口,面色苍白。他的对面,黑衣假面人辰天灵衣摆舞动,带着白水消失不见。 等一下,难道在潘家别院,暗中指出我的行踪,并在最后带走白水的,是辰天灵?为什么我觉得并不是?这个问题很难得到解答。 我眨眨眼,看向冷易君,无声的问他:你帮我?不然我得一个人把他搬回闻思山庄? 冷易君摇摇头,指向不远处。 我看到了云翊磊,原来他正在过来。 上下仔仔细细打量冷易君,忍不住感慨:师兄就是师兄,实力简直碾压我。 云翊磊赶到,发现云清麟受伤后,迅速给他止血,简单处理伤口。然后扶着他,快步朝闻思山庄的方向离去。 “不跟去看看?”冷易君忽问我。 我呵呵一笑:“辰天灵可没想杀他。” “黑衣人居然是辰天灵?”冷易君很惊讶。 “反正他是这么说的。” “哦。”听起来不以为然。 “对了,我昨天才给你寄了封信,没想到过了一夜,你居然就来了。” “路过路过,看到你鬼鬼祟祟的,就跟过来看看。”冷易君嘴角裂开一个迷人的微笑。 “走吧,再不回去,闻思山庄该怀疑你了。”冷易君说。 我想了想,回:“也好。” 进了闻思山庄,和想象中的不一样:众人都很忙碌,没有人问我是否追到凶手,我准备的理由自然没有用上。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没有期望,就没有失望? 我主动打听了云府两兄弟的消息,得知云清麟受伤,正在接受治疗。 “你们闻人小姐呢?她怎么样?” “我们小姐一切安好,正在她院中的佛堂给山庄祈求平安。” 我点点头,回了自己居住的院子,也就是云清麟的房间所在。 门没关,闻人思、云翊磊、关星轶、医者和两名小厮在内。我倚在门旁,没有进去,安静的看着他们。 桌子上摆着一个白布,上面有一块七星镖,还带着血。云清麟的伤口已经包扎好,他正在把衣服穿上。闻人思和云翊磊在小声说着什么。 云清麟把关星轶叫到身前,吩咐了几句。 关星轶随后朝我走来,停在我的身前,对我说:“小姐,大公子说你一夜未睡,回房间好好休息。” 云清麟自己受伤了,还在关心我? “你们大公子自己怎么样了?” “大公子没事,中了七星镖,伤口比较深,但是没有伤到要害。” “潘小姐呢?怎么没见她过来?” 关星轶可能误会了我的意思,他悄悄对我说:“大公子没派人告诉潘小姐他受伤了。” 得了,这个话题可以终止了。 “那我先回了。” “小姐慢走,午饭给你备着。” 午饭?其实我想吃早饭。 我的房间就在隔壁,推门进去,朝身后仔细看了一眼,依旧淡定的把门认真关好。 转过身,我送给冷易君一个肯定的点头。 “哥,你搞笑了,神出鬼没的。” “妹妹,你不懂了,哥哥必须得过来。闻思山庄有鬼。” “神神秘秘的,什么鬼?” “卧梦轩有一项生意,叫作‘以物易物’,这个‘物’的形式多种多样,甚至是随心所欲。这两日突然有一位神秘人来找我们,交换了一个闻所未闻的消息。” “闻思山庄有鬼?” “没错。” “女鬼?” “不愧是我的亲妹妹,智商和哥哥一样高。” 我白了冷易君一眼。 “十五年前,江湖人都以为烟云涧全巢覆灭,其实不然。有一位遗孤,她尚在人世。” 我想起了天亮前,辰天灵对众人说的那句,“闻人湘小姐是否闻过这摄魂香?” “不会是闻人湘吧?”我问。 冷易君眉毛一挑,问我:“你怎么知道?” 于是我把辰天灵出现的事情和他讲了一遍。 “这个辰天灵很奇怪,如果是冒充烟云涧的人,那么他也必定知道一些常人所不知的事情。来交换信息的人,不会就是这位辰天灵吧?”后半句话,冷易君完全是在自言自语。 “好了,消息送到,我可以回去了。给你带来些麻姑新做的点心,自己偷偷吃掉吧。” 冷易君有心,担心这条消息泄露了,我也许会因为知情而陷入危险,于是特意赶来,亲自告诉我。不得不说,他做哥哥,还是很称职的。 “太棒了,我正愁没有早饭吃。” “别太卖力了,意思意思就行了。”老生常谈的话题。 我冲他呵呵一笑。 冷易君把食指放到嘴边,他是在嘱咐我小心行事,我点点头。他打开窗户,很快消失不见。 我看见桌上装点心的包裹,会心一笑。正想打开,忽然眼睛一抬,嘴角又是一乐。把包裹在腰带上系好,也从窗户跳出,悄无声息的避开侍卫和暗哨。 闻人湘的院子里果然有个佛堂,佛堂里烧着香,檀香,但却不纯粹,香中里面掺着各种花香。 院子很大,只有一位侍女候在闻人湘的身旁。 我还未走近,看见闻人湘和侍女说了几句话,侍女随后作揖,低头走开。 走近佛堂,里面供奉着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 我走上前,诚心的举起双手,闭上眼,嘴里念叨:“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请继续保佑我家人平安。” 睁开一只眼,看向身旁:闻人湘还闭着双眼,静坐在旁边的草蒲垫上。 刚要把眼睛闭上,听见她对我说:“腰上挂着什么?” 我嘻嘻一笑,把腰上的包裹解下,打开里面几层包装,露出几排新鲜的清州糕点。 “我们麻姑做的点心,尝尝?”我把点心推到她面前。 闻人湘睁开眼,抬起手,捏了一块放入嘴中。 “枣泥拉糕,我闻得出来。” 第三十六章 钓鱼小翁 回屋睡了一觉到晌午,用清晨打好的一盆井水洗漱完毕,有人敲门。以为是关星轶来告知午饭的信息,打开门,看到的竟是云清麟。 他面容冷峻,只正眼瞧了我一眼,告诉我,闻思山庄出事了。 原来,昨夜还有另一波人马。趁庄内人忙于应对白云白水和辰天灵,他们坐收渔翁之利,直入山庄腹心,把闻人思的书房和卧室翻了个底朝天。这还不是最恶劣的,他们心狠手辣,将沿途仅有的几个侍卫杀害,藏于草丛中。 听到这里,我既惋惜无辜的生命,也松了口气:不是彩七杀,也没有冒名顶替彩七杀。 “这些人,很有可能就是一直在山庄附近形迹可疑的人。”云清麟说。 也许山庄外引起闻人思注意的陌生面孔,只是一路势力安排的探子或迷惑手段,我想到。 “山庄发生这两件事情,我们还要多留几日,但也不能久留。”他又说。 算上今日,在闻思山庄已住了四日。 云清麟分析得有道理,作为武林盟主府上的人,查明事件真相是职责;云府和闻思山庄多年交好,一同面对不轨恶徒是情谊;在山庄做客期间碰上变故,明确真凶也是澄清自己。道理是这些,但是伤亡的是闻思山庄,作为外人,还要留给山庄属于自己的空间。 “我知道了。” “你的伤不碍事吧?”我见他气息正常,心中有惊讶也有惊喜。惊讶的是辰天灵对他手下留情,对成轶同样也只有警告;惊喜的是纵观几次辰天灵的表现,看起来他不像是妄夺性命的人。 “好多了。”云清麟用三个字一笔带过。 我点点头。 闻思山庄的建筑布局最大限度吸收自然元素,每个房间空气流通,阳光照入。其实这也是风水之术。 房间门打开,空气更加流通,风吹来,发丝轻舞。我想起,洗漱完毕后,只在脑后系着一根发绳。 “发簪拿来。”云清麟对我说。 把这句话回味两遍,才明白他的意思。笑容绽放,我快步把发簪取来,特意选了他送给我的沉香木发簪。 背对着他,解开发绳,一头长发散落开。 云清麟分开我一半头发,几下,一个发髻绾成。伸手摸了摸,简单的花状,和上次绾的一样。原来云清麟也只会绾这一种发髻?我猜测。 转头,刚要道谢,看见潘语辰不知何时也来了。她站在门口,面无表情的看着我们。 “走吧。”云清麟冷冷的说,转身走出小楼。 潘语辰先是含义莫测的盯着我,突然她眼睛一亮,冲我一笑,眯起双眼,也转身,去追云清麟。 我皱起眉头,不解,隐隐的,又仿佛能看出她的意思:她有办法了。 摇摇头,也跟着走出去。 午饭,家常菜,故作轻松的氛围。 用餐过半,忽然成轶神色慌张的进来,声音也有颤音:“庄主,发现他们了。” “昨夜的凶手?” “是。” “在哪里?” “山庄三里外,一片杂草丛中。” “死了?”闻人思的声音中透露着震惊。 “是。有五人,全死了。” “是前几日的人?” “只有一位是。” 闻人思静想了一会儿,又问:“怎么死的?” “七星镖,一击毙命。” “什么!”闻人思惊讶的说:“是辰天灵?” “竟是辰天灵?”云翊磊也脱口而出。 云清麟缓缓说:“是灭口,还是杀人?” 我们都听懂了他的意思,灭口和杀人不同。灭口,辰天灵和他们五人就是同伙关系,指使与被指使,或同一组织的不同行动组;杀人,则辰天灵与他们毫无关系,他出手也许是为了惩治,惩治他们胆大包天,借烟云涧之力行自己苟且之事。 “无从得知。”成轶回答。 我的感觉与在座其他六人也许不同,我觉得辰天灵越来越有意思了:辰天灵大概有属于自己的心理底线,对于底线之上的人或事情只点到为止,像是对我、对成轶和对云清麟;而行为超出底线的人就会严厉对待,正如这些坐收渔利的人。 “防不胜防。” 闻人思说完,又补充了一句:“却还要防。” “我有个问题,不知这位辰天灵是将五人引入杂草丛中后取其性命,还是先取命后扔入杂草丛?”不过刚问完,我就知道了答案,是前者。辰天灵是一位很有人格魅力的人,他的举止礼仪得当,又喜好用远程武器七星镖。这都说明了一点:他不喜欢与人近距离接触。我之所以回问出这个问题,是因为想到一个有意思的可能性:辰天灵是猎杀,还是屠杀? 成轶为难说:“这个,我们并没有仔细看。” 我点点头,心中却一笑。 潘语辰难得看了我一眼,如果我没有看错,那是欣赏的目光? 本以为饭桌上的话题就此结束,闻人思问了一个让我惊讶的问题:“曦晗,你既是水氏族人,不知是否学得寒潇剑法。” 这句话很耳熟,不久前,在虹州燕城云府,云玥琅也是这样询问过我是否学得识毒辨毒。他们关心和疑问的问题,很相似。 这个问题,我如何回答?族人所知的水氏寒潇剑法共十一层,大多数族人练习此剑法只到六层,能做到以一敌三;水月夫人在族内的地位稍高,但她嫁与外族人,所以她的孩子云清麟和云翊磊只可学到九层,剑随意动,剑锋凌厉,以一敌五没有问题;水月夫人的同胞哥哥水南朝地位更高些,他的寒潇剑法练至十一层,剑法媲美流水,水雾迷蒙、涓涓细流、波涛汹涌,达到了传说中的以一敌十。 实际上,寒潇剑法共有十三层。这套剑法之所以取名为寒潇,因为第十二层是寒,第十三层是潇。剑气寒如冰、冷若严霜,第十二层的剑法咄咄逼人、凶狠无情,持剑者与剑合为一体,如寒冰冲破漫天的西北风和暴雪一般,可短时间内取多人性命。第十三层是潇,潇洒俊逸、踏云拂月,剑法变幻莫测,点到为止,是胸襟最开阔、大悲悯的剑法。 在尤溪谷中,我以折扇作短剑,与白水过招。我只守不攻,招式刚中带柔、柔中带刚,用的正是第十三层寒潇剑法。 “使用剑的水氏族人,都习寒潇剑法。我平日不用剑,但也会些。”我思考后,不露声色的回答说。 “不知你对今日清麟和那名女刺客的剑术交锋,怎么看?”闻人思又抛出一个难回答的问题。 “曦晗很少用剑,只看出清麟携人质,因而行动多有不变。”我简明扼要的指出云清麟的劣势在于剑法和身形不够快。 显然这不是闻人思希望听到的答案,他又准备开口,想继续从我口中打听寒潇剑法。 云清麟及时开口,将话题结束:“闻人世伯,午饭后我和翊磊找您详细分析昨夜的经过。” 既然云清麟开口,闻人思面露遗憾,不再追问。 这样的饭局,再吃上几次,想必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都会严词拒绝参加。 饭后,云清麟和云翊磊果然与闻人思一同去了书房;闻人湘回房午休;潘语辰善于交际,不知何时已约好当地的几位有名气的公子小姐,精心打扮后前去赴约。 我慢悠悠往住处的方向走,路上竟又看到那只翠绿的小鸟,它并没有找我,而是飞去庄外,样子看起来很兴奋。我在心中先惊后喜:难道紫杉大人也在黎州府? 走上一条湖边的石头小道,瞧见一位身披蓑衣头戴斗笠的老翁,他坐在小马扎上,单手握着一根长钓竿,一旁还放着装鱼的编织桶。 我踩上草丛,轻步走过去。 探着头,看见编织桶的内侧还套着一个铜桶,里面装着水,已经有四条鱼在水中不时的扑打。 在老翁的身旁蹲下,待转头看清对方的长相后,我庆幸“老伯”、“大爷”这样的称呼到嘴边还未说出口。 这分明是一位年轻人。他长得浓眉大眼,气宇轩昂。我怎么会把他看成老翁?我又上下左右仔细打量了一遍他的背影,明白了原因:安静,他太安静了,沉稳得如同一位长者。 我有些尴尬。我有一个毛病,遇见年轻帅气的男子时,在状态很好的情况下,可以谈笑自如、心如明镜,譬如我和陈逸飞他们的相遇;相反,状态不好时,我的大脑空白、思维短路,会避开对方的视线,在不得不回应的时候,最多只颔首行礼,我和紫杉大人的第一次相见,就是这种,此时此刻,又是。 嘴角扯出微笑的痕迹,没敢看他的眼睛,右脚退后,打算悄悄的离开。 钓鱼年轻人不知从哪里摸出一把马扎,递给我。他的眼睛像是会说话,目光深邃而明亮,似乎在对我说:坐下吧。 他的眼神有一种魔力,和他四目相视,我大脑的线路再次连上,思路又变得清晰。把马扎打开,我坐在上面。 初夏的风,温热。环视脚旁一圈,不见蚊虫,再仔细看,草丛里被撒上一圈草药,驱虫的草药。坐了一会儿,有几只飞虫从眼前蹿过,顿时明白了他为什么穿上蓑衣:防飞虫。 长竿跳动几下,年轻人的手中使了巧力,两下便从水中拎出一条肥鱼。 我张开嘴,笑逐颜开的看着他把鱼从绳子端头取下,放入桶中。 年轻人给我的感觉还是像老人,他动作娴熟,我的欣喜之状在他的眼里犹如儿童的快乐情绪。他浑身散发慈祥的光芒,耐心的,又钓了一只又一只。没错,就是慈祥。我开始怀疑,我是不是遇到了一只老妖精? 他把钓鱼竿收起的时候,我才发现太阳已经跑到西边。把马扎收起,还给他。 他接过马扎,虽未看我,我却看着他,他的目光深邃却有笑意。 回到房间,梳妆台上压着一张纸条,上面的字迹俊秀,写着:可不必回答。 我心下明镜,吹燃火折子,将纸条烧掉。 转头正好瞧见关上的房门,忽记起潘语辰撞见云清麟为我绾发时的神情,心中竟有些忐忑不安。 走到镜子前,端详自己的妆容和发型,目光下移,我注意到腰带有异常。 手伸到后背腰带处,脸色一变:果然。今日的腰带只作为装饰,简单缝在腰部,所以里面夹上书信纸条,不会被感觉到。 从腰带里拿出两封红纸封口的小信封,红纸上还有一只夜莺的爪印。我眉角一挑,眼睛一亮:任务书。 彩七杀的杀手分布在全境的许多地方,任务的下达一般通过任务书。任务书由彩七杀的地位最高者紫亲手书写,并亲自交由各位代号杀手。紫有一只特别的夜莺,名字叫小乐儿,它的体型较平常的夜莺稍小一号,但爪子长得又比平常的夜莺大一号,所以它的爪印会浅一些;印爪印的时候,小乐喜欢翘着脚,所以爪印并不完整。 红纸上的爪印毋庸置疑是小乐儿的作品。那么紫杉大人是何时靠近我,将任务书放在我的腰带后? 紫杉大人的轻功在我之上,来无影去无踪。但他要确保,只有我可以看到任务书。我回忆午饭后的行程,难道那位钓鱼的年轻人,就是紫杉大人?我心中一惊。 第三十七章 鱼肉烤饼 “吃了你们山庄的几顿饭,觉得鱼都做得挺好吃,是从你们自己的湖里钓的?”我从窗台上拎起一个小香囊,用鼻子闻了闻,边说,边用眼睛瞄了一下不远处静坐的闻人湘。 昨夜难得失眠了,对于瞧见紫杉大人真容这件事情,我惶恐不已。大清早,我就看似随意的拜访,向闻人湘打探昨天下午遇见的钓鱼年轻人,想确认是否庄内确有此人。 闻人湘的眼睛依然闭着,开口回我:“有些是集市上预订好的,有些是山庄的湖里钓的。” 我用手捏住小香囊的挂绳,手腕施力,将它甩起,在空中画圆。朝闻人湘又走进几步,又瞄了她一眼,说:“你们山庄的厨子还挺忙碌,除了做饭,还要钓鱼。” 这句话说完,闻人湘始终没有再接话,我不免有些着急:我刚才是不是应该抛出一个疑问句? 正当我的内心七上八下,懊恼不已的时候,闻人湘淡淡的说:“鱼都是山庄的老仆负责,每日饭前钓好,送去厨房。” 我心一沉:昨日碰到钓鱼的年轻人,应该就是紫杉大人了。 情绪低落。不知道别人是否和我一样,当最悲观时,会渐渐冷静,进而发现一些错过的细节。我反问自己:紫杉大人昨日是不是戴着人皮面具? 回忆昨日的钓鱼小翁,他长得浓眉大眼。彩七杀在初期训练时,佩戴面具并不利于提高反应度,所以准杀手们都戴着人皮面具,我也不例外。那个时期,我与紫杉大人的接触并不多,偶尔遇见或是远远对望。我记得,当时的人皮面具在设计制作时特意掩饰了大家的面部骨骼和整体轮廓;不能忽略的是:在训练初期,我们的骨骼并没有生长完毕。 我在心中一笑:这可难不倒我。对于画面,我过目不忘;对于骨骼的生长,我一直在观察;对于细节、对于寻踪觅迹,只要我想知道、只要我想发现,便可以找到。 我努力回想最后一次见到戴人皮面具的紫杉大人,回想他的眼睛、人皮面具、运功时面部的变化,虽然那还是在八年以前;我回忆他的声音,准杀手有一门必学的技艺,就是改变自己的声音,成功伪装的声音很难被分辨出,让我好好想想,他的声音都有哪些。闭上眼,脑中飞速转动,记忆之海重现各种过往画面,我开始比对各种细节,眉头渐渐加深。 突然,我睁开眼,发现自己竟从未关注过这些,而一旦用心去深究,结果是如此的震撼。 于是新的问题来了:我需要活得这么明白吗?活得这么明白有意义吗?人心最难懂,人探寻很久才能了解自己的心,可是对于他人的心,难以揣测。叹一口气。 那么,是要心存希望是吗?这还是人心的问题。 “不过也有些年轻人代劳。”闻人湘的声音传来,她还在说山庄钓鱼的负责人的话题。 我微微一笑。手中不再施力,小香囊已经垂在一旁。把香囊放回窗台,准备再坐一会儿就离开。 “值得想的事情,可以从好的方面去想。但是难就难在,怎么判断这件事情是值得想,还是不值得想?”闻人湘的声音又传来。 我好奇的抬头看她:香闻多了,可以看穿人心? “说到鱼,我昨日在金郡小吃馆订了一份鱼肉烤饼,现在的时间刚好,去帮我取回来?”闻人湘说。 “鱼肉烤饼?听起来很有意思。好吧,乐意效劳。”我笑眯眯的回道。 闻人湘给我画了一张简单的地图,递给我的时候,眼睫毛抖了抖。我眯起眼睛,瞧了她一眼。 金郡小吃馆位于商业区的边缘,七拐八拐后,终于看见它高高挂起的布招牌。 越靠近店面,饼香和鱼香越清晰。闻着闻着,我有些饿了。 沿街的一排门板此时全被取下叠在一旁,门旁的角落里立着一个炉子,上面摆好三张洒满鱼肉和佐料的薄饼。香味正是从这里传出。 “小姐,吃点儿什么?”炉子后忙碌的小厮招呼我说。他的脸上环着一根细竹条,中间搭在鼻梁上,两头交叉系在脑后;竹条上面挂着一块方巾,既从炉烟中护住口鼻,又防止唾液喷溅到烤饼上。 “订了鱼肉烤饼,现在来取。”我回道。 “好勒,请稍等。” 小厮转头朝内院喊道:“掌柜,客人来取预订的烤饼。” 我的眼睛微微张大:小厮的声音音量不高,穿透力很强,没看出来,他的内力很不错。 余光中有一道稳重的身影出现,朝我走来。我的眼睛张得更大,没有看清对方,但是我的脑子却出现了一个人:昨日在闻思山庄遇到的钓鱼的年轻人。用心感觉,却发觉,并不是。 “小姐,请问您的府邸是?”来人问道。 我转头看向那人,回道:“闻思山庄。” “您来的真巧,刚烤好,这就包好给您。”掌柜回道。 再次打量这家小店:干净、整齐,装潢和家具的款式和质地简单、却很讲究。倒有些他的风格,有意思的小店,有缘再见。 心情不错,走出小巷。抬起头,看见一袭清凉的淡蓝色长衫。眼睛突然一亮。 “曦晗。”唐翎书停下脚步,他也看见了我。 心情大好,待走到他跟前,我才发现自己的脸上早已满是笑容:“这么巧,你在。” 多日未见,唐翎书像有了心事,他的脸上只有一丝的微笑,点点头:“有些事务,在黎州呆几日。你呢?” 没有去猜他心情不佳的原因,我的兴致很好:“我来闻思山庄做客,也待不了几日了。” 唐翎书见我的脸上光彩四射,他的眼神反而更暗了些,过了两秒才回我:“近日江湖不太平,注意安全,好好照顾自己。” 我的眼睛轻眨,也特意停了两秒回他:“我会的,你也是。” 唐翎书的视线落到我的手上:“这是鱼肉烤饼?” 我悄悄抿嘴笑,回他:“是的,闻人湘订好,我来取。” 唐翎书闻言看了我一眼,又点点头,也许暂时没有话题,听到他对我说:“那快回去吧,鱼肉烤饼冷了就没有那么香了。” 我也点点头,想目送他离开,唐翎书却看着我,没有离开的痕迹。 于是我只好先转身,走了几步,回头看他,他还在望着我。于是灵光一现,又走了回去,站到他面前,仰头问他:“你之后回籽州?” 唐翎书目光闪动,又点头。 我又问:“哪一日回?” 唐翎书看着我,像是在研究我的眼神,他轻声回答:“后日,荷月十三。” 我拱了拱鼻子,作思考状,对他说:“你之前邀请我去籽州,还有效吗?” 唐翎书低头看我,目光又深邃得有如无底之洞。 忽然,他的眼神变软,却暗沉:“当然。” 我一直看着他的眼睛,表情可爱又认真:“嗯,我有任务。” 唐翎书的眉头一挑,眼神朦胧又犀利。 吸吸鼻子,转身走出两步。忽然又转身,面对着唐翎书的方向,我抬起右手,食指、拇指伸直,其余三指微屈。把手举到鼻前,我笑了笑。 唐翎书忽然愣住,表情全无,只眼睛里有震惊,有惊奇,有惊喜。终于,他如释重负,从眼角到嘴角,都笑了。 “那就一起回籽州吧。”他说。 回到闻思山庄,回到闻人湘的闺房。我把包好的鱼肉烤饼放在桌上,嘴角还咧着笑。我只是控制不住自己的笑容。 闻人湘抬眼看了我,难得嘴上也露出淡淡的笑容,对我说:“鱼肉烤饼还没有吃,就这么高兴?” 我重重的点头同意她:“烤的鱼肉我最爱。” 闻人湘从香盒里取出所有的香,逐个清点:“思绪很清晰,那就把鱼肉烤饼打开吃吧,冷了就没有那么香了。” 手上的动作飞快,解开包装,里面只有一块精心制作的鱼肉烤饼,已被切成小块。我把鱼肉烤饼推到闻人湘的面前,顺便用手拿起一块,放到嘴里,顿时香气溢满口中。 闻人湘从袖中拿出一块手帕,将手擦干净,也捏起一块鱼肉烤饼吃。还不忘指挥我把一旁的热茶端来,顺便把茶杯斟满。 鱼肉烤饼所用的佐料不少,我想起那日百变书生烤的鱼,没见他准备什么佐料,可烤出来的味道也很香。 “回忆什么呢?快吃。”闻人湘注意到我的走神。 “回忆烤鱼。”我甜甜一笑,又捏起一块鱼肉烤饼。 “回忆烤鱼。”闻人湘重复了一句,看了我一眼。她的眼睛会说话,那个意思是:那你再好好想想,回忆一下吧。 我收起表情,若有所思的看着她,突然又记起一些事情,开心一笑:“你的眼神和你的笛声一样管用,可以让我想起好多好多事情。” 闻人湘的眼中犹如七彩流光,她用下巴指了指茶壶。我会意,忙给她又斟满。 鱼香、饼香和热茶,还有傍晚的阳光。近日的我似乎过得很幸福,很温馨。不想未来,只认真的、好好的活在当下。 吃完、喝足,收拾得当。 左手托腮,右手也弯在桌上,我看着闻人湘:认真、专注、坐在尘世之外。 “你喜欢云翊磊吗?”我突然问她。 闻人湘的手停下动作,又继续检查每一根香:“喜欢这个词,我从来都没有想过。” 见我看她,闻人湘想了想,又回:“也不是,我喜欢我的家人。” “那不叫喜欢,那是爱。”我说。 闻人湘没有回答,眼睛却在笑,我可以看得出来。 第三十八章 黄雀在后 出门时,闻人湘问我:“今日做些什么?” 我眯成狐狸眼,告诉她:“运动运动。” 黎州府位于黎州的正中心,四周环绕着面积相差不多的四座城,它们借用八卦方位命名:以黎州府为核心,西北方为震城,东北方为艮城,西南方是兑城,东南方是巽城。 穿过闹市,来到了通往兑城的林间小道上。走了半个时辰,路上只剩下我一个人,不过只是看起来是的。很快,空气中就涌现出不安分的气流骚动,枝条上刚冲出母体的嫩绿色的叶片,好奇的随着这股异样的气流舞动着,新奇的看着上空突然掠过的四片黑影。 “一直等到现在,真是苦了你们了。”我轻轻抚摸着滑过的气流,顺着其中四道力度最强的气流汇聚成的旋涡展臂飞出,稳稳的停在了两米开外的地方,似笑非笑着说道。 “水氏族人?”一个蒙面人开口问道,为了明确我的身份。 “没错,”我转过头,看着那个蒙面人唯一露在外面的眼睛,而且是包含深意的看着,“不巧,我还是第七代传人之一,也是族长的候选人之一。” 蒙面人目光将我锁住,突然仰天长笑:“哈哈哈哈,如果你不是在吹牛,那可真是太巧了。” “别跟她废话,上!”最中间,衣着讲究、领头的蒙面人早已按耐不住。他首当其中,右手一挥,在场所有的杀气遵循他指示,汇聚合为一张巨网罩向了我。 不跟我废话?我歪着头,眉头开始皱起:我还没有说痛快呢!真是失礼。 杀气说到就到。今日我特意穿了女装,广袖飘逸、白色梨花绣的长裙长衫。轻功好、身体灵活的人,可以将武术演绎得如舞蹈一般潇洒自在。心情很好的时候,我便会特意体会:于衣衫飞舞中观赏刀光淋漓。 我收起长袖,错身躲过四大金刚的无规章式进攻。杀气巨网在我身边的上下左右、前前后后变换着路径。我摇摇头:果然武功还是要坚持每日练习,身子骨已经比不上面条了。 秉着多练习的想法,耐着性子和几位蒙面人过了近百招。可是他们几人的武功路数实在是没创意,一开始的新鲜感早已飞走。衣衫早已垂落身旁,我又摇摇头。 转身退后,长袖一甩,左手运气击向巨网。用了七成的内力,顿时杀气网破气走,四个黑衣蒙面人被气流震倒在地上。 我眉头一挑,看见带头的黑衣蒙面人一个鲤鱼打挺起身,从腰间抽出一个短小精悍的刺刀,造型非常特别:刀身非常贴合手掌,刀尖也是一种流线型,更容易刺入。 “原来是北齐山庄的人。”我认得那把刺刀,是北齐山庄庄主甄展齐的得意之作:北齐短刺。小刺刀的锻造过程很繁琐,技术性要求多,所以只有庄内有头衔的人才能得到一把。这种刺刀也不是每次都使用,除非是对手非常难办或者是希望早点儿解决对手。当然了,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炫耀他们在庄内的地位。不过对于现在这种情况,绝对不是后者。 “算你识相。”蒙面头领压着语气说,话未说完,又向我袭来。其实我很清楚,他是在做垂死挣扎,只是他不愿意承认。 轻盈灵巧的让出了刺刀的行径,抬手回应同时进攻过来的那三个人。不得不承认,刺刀的攻击性很好,再加上还有那三个人捣乱,我感受到了些许对打的乐趣。 只是,这个乐趣也是短暂。 “不好玩。”我第三次摇摇头。右手抓住了一只主动送上来的手,一只突然有些抖动的手。那个倒霉的蒙面人事后肯定会自责为什么是他,为什么是此刻。不过,可惜,目前是没有机会了,因为我的左手已经紧紧抓住了他的喉咙,暂时制止住了他的呼吸。 剩下的三个人看到我的动作后,停在原地,不约而同的咽了一下口水。蒙面头领反应最快,大吼一声,将剩下的两个手下扔给了我。 我第一个反应是:嗯,力气很大。 我第二个反应是:看来还是要选一个好的主人,否则处境会非常惨的。幸好,我今天不想弄脏这身衣服。 我猛抬起腿,集中力度,踢向两人。心中嘀咕:幸好不是一鸨爹,要不然就凭他太极的深厚造诣,一脚就能震破内脏。 那两个倒霉蛋倒在地上,一动不动。 “还玩么?”我掸了掸还算垂顺的袖子,没心情微笑,因为不能让一旁的某人先离开,那可就有些不妙了。 “你真的是水氏传人?族长的候选人之一?”唯一剩下的蒙面头领好像相信了我的说法。 我眯笑双眼,将被发簪挑起的那束头发顺到身前:“让我猜一猜,北齐山庄的甄展齐庄主是不是给你一次立功的机会,给了你我的画像,让你伺机抓住我,是吧?” “不错!”蒙面头领承认得倒爽快,也许他发现了,我并又没有痛下杀手。 “你是不是还在幻想这次任务只是单纯的刺杀?”我侧头看着他,继续说道,“确实,对于你的任务是这样的。不过要是从整个计划来看,却并不是。” “什么意思?”蒙面人将信将疑的看着我。 “我的意思其实很简单:你是先行客,而且是用生命作为筹码的先行客。”我边说边仔细听着远处的动静。 “你到底要表达什么意思!”蒙面头领对生死有关的词语很敏感,原来北齐山庄的人都贪生怕死,这并不是谣传。 “甄大庄主让你来先试探一下我的功力如何,如果你们成功了,我便什么人物都不是,你们也名正言顺的立功;不过,如果你们失败了,面对你们的,就是死亡。之后还会有下一波人马的继续调查、尝试。但是那个阶段,你们就再也看不到了。”我详尽的分析给他听。 “我凭什么要相信你?”蒙面人的声音不再自信。 “如果我连这个都不知道,甄大庄主有必要在意我这个人?你们连自己一起行动的同伙都不相信,你却在这里跟我谈相信?是不是有些扯远了?”今日心情好,我便与他多说些。 “这……”蒙面人开始动摇。 “总而言之,记住我今天说过的话,不要欺骗自己,你在北齐山庄的地位是低下的,甄大庄主根本不重视你,他只是在利用你,利用你的生命,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他从来都没有考虑过你们,哪怕是一点点。所以,你要牢牢的记住这一点,永远的记住,而且记住是我帮助过你,记得我,总有一天,你要还给我……” 蒙面人突然眼睛一瞪,倒了下去。 闭上眼,我用上轻功的极致,腾空,移位,转身,藏于一棵特别的树后。 树旁站着一位身材纤细的黄衣蒙面女子,只看了我一眼,在我停下的下一秒,转身踏空气而去。 黄,好久不见。我在心里说道。 看向刚才与那几人交手的地方,赫然出现一人,男人。他比一般人高、比一般人瘦、比一般人苍白、比一般人灵敏。 我的脸色凝重:云清麟一而再的找到我,原来,他真的在我身边安排了一位轻功至高者。 如果不是紫杉大人发现,如果不是忍耐无人能及的黄,她一路探寻和追踪,我永远都不会发现这个人的存在:方玉,他叫方玉,是云清麟最得力的密探。 远处的方玉向四周快速扫视,他在找我。 方玉突然想到了什么,纵身跃到最后倒下的蒙面人身边,寻找伤口的所在。 没有发现。又仔细翻了一遍,正准备放弃的时候,他的一只手突然从蒙面人的头发上擦过,眉头猛然一皱,迅速把手收到眼前。 方玉的目光变得寒冷,查看伤口,紧张的神色忽然放松。方玉又谨慎的将蒙面人的头发拨开,眼中一道亮光反射,却转瞬即逝。 方玉惊诧不已,却一无所获。 方玉又环视了四周一番,四周安静且宁静,寂静得可怕。 我的眼中一道幽蓝之光闪动,最后看了他一眼,用雪狼秘笈提升轻功,无声无息中,回到了黎州府的闹市区。 还未走到闻思山庄,突然一道白色的信号烟飞上天,看位置,正是与蒙面人交手之处。是谁?方玉? 拾阶而上,撞见匆忙出山庄的云清麟和关星轶,云清麟的面色冷峻,关星轶也是目光凝重。心里顿时了然。 云清麟看到我后先是目光一凛,后盯着我的眼睛,说:“你的眼睛怎么了?” 我闻言暗暗一惊,做了深呼吸,平静经脉的各处力量,用无辜的眼神的反问他:“我的眼睛怎么了?” 云清麟又盯着我的眼睛看了一会儿,眼神疑惑:“没什么,大概是看错了。” 放宽心,我主动询问:“这是要去哪里?” 云清麟没有回答,关星轶咳了一声,替他回答我:“山庄外好像有可疑的人,大公子去看看。” 我严肃的点头,说:“那你们要多加小心了。” 云清麟的目光又变回初见他时的寒冷,他上下打量了我一番,说:“近日山庄动荡,你也多注意,小心在外遇到恶人。” 比起他往日的温柔,我发现还是更喜欢初见时的他:浑身寒冷,甚至是阴冷。 我笑了:“当然,以后我定会更加的小心。”在必要时绝对会避开方玉的跟踪。 至于恶人,不怕,因为我也是恶人。彩七杀,令江湖人闻风丧胆的杀手组织,不巧,我正是七色杀手之一,代号蓝。 第三十九章 茎汁小珠 走进山庄,发现潘语辰远远的站着,多日不见的丫鬟于瑶也在她身后站着,也还穿着那款翠绿色襦裙半臂装。潘语辰见我望她,撇嘴摇头、脸上却也冒着欢喜的光芒;于瑶稍稍欠身行礼,神情和潘语辰大同小异。 我从袖中取出小折扇,彬彬有礼且目光含情的冲她们二人点头行礼,抬脚扬长而去。 回到自己的房间,在梳妆台前坐下,拿起我一路带来的小型首饰盒,打开。首饰盒的外观朴素无华,内部设计巧妙简洁;巴掌大小,奇思设计后可利用的空间不少;此时里面只躺了两只发簪和一朵花型的发卡。 我将其中一个可套戒指的木勾往右边一拨,将首饰盒关上,翻到底部。拇指和中指按住最长的边缘处,拇指用力,打开底部。木板下还是一层木板,最中间有一个长方形状的独立木板,看起来还可以打开。拇指甲勾起小木板上面的凹槽,打开,里面装着小米大小的透明珠子。捏出一个珠子。珠子的手感软软、滑滑的。 从袖中小心取出一个手帕,里面包着一株有三片叶子的草。草的茎很特别,较平常的草粗些,看着十分饱满。快速掐断茎,顿时茎内有透明的汁液流出,几滴落在手帕上。 手腕一转,手里多了两根银针。将银针仔细插入透明珠子,分开出一个空间。左手拿住两根银针,右手将汁液倒入珠子内。珠子突然被汁液撑开,变成黄豆大小。我把小草立在一旁,左手取出银针,珠子的表面又融为一体,看不出之前打开的痕迹。 同样的方法,又做了一颗茎汁珠子。茎内的汁液刚好用完。 从腰间摸出一个刚好能装下三颗茎汁珠子的迷你木盒,把珠子轻轻放入其中。又把木盒塞入腰间。 用手绢把小草全部包好,拿在左手藏于袖下。右手从袖子里勾出小折扇,摇着出了门。 路过曾遇见钓鱼小翁的湖边,我踩着那日的脚步走到湖前,蹲下。将手帕打开,把三叶小草迅速用泥土掩盖,然后在湖水里边洗手边洗手帕。洗了几下,觉得手上有刺痛感。抬起手,对着阳光,我看见小手指处有一道划痕,已变红鼓起,中间还有几点凝血。 大概是我运用雪狼秘笈时,速度过快,被路上的枝条树叶划到的。 只是不巧,手帕上沾了三叶小草的茎汁。 这三叶小草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千岁草。千岁,并不是说人们吃或者用了它可以活到千岁。千岁草的得名归功于它的茎汁,就是茎中透明的液体。这液体有强烈致幻的效果,如果不小心食用茎汁或被伤口处碰到,就会产生幻觉,三日内无解药的情况下,就会一直活在幻境中。长生不老是很多人的梦想,所以把这种三叶小草叫作千岁草,也正是因为在幻境中,人们会自以为得偿了所愿,活到千岁之久。 干笑了一声:我可没有解药。 把手帕拧干,手在衣服上擦干。大概是我的运气还不错,转头就看见了一只翠绿色的小鸟儿悠哉的飞过。 “红哥,红哥!”我压低嗓子喊道。 翠绿色小鸟儿的听觉实在是比不上嗅觉,我喊到第八声,它终于扑打扑打过来了。红哥是杀手红养的鸟儿,红说她就爱红哥那一身翠绿色的羽毛,和自己的代号是绝妙搭配,宠爱至极,给它也起了一个本家的名字。 红哥歪头瞅着我,伸给我一只小腿。我从泥土里又翻出那株千岁草,拧了一小段,用湖水洗干净后取出一小盒朱砂,往空空、湿润的茎中灌了一些。朱砂很快溶于茎内壁的湖水中,看起来很像血液。我满意的把这段茎放进红哥脚上绑的小竹筒中,拍拍红哥的脑袋,示意它可以跪安了。 红哥发现没有零食打赏自己,有些不开心的叫了两声,扑打扑打、风一般飞的走了。 什么脾气,跟红一样。 我摇摇头,又看了一眼手上的伤口,觉得心好酸。 一路打听,找到成轶的住处。看门口侍卫的人数和装备,想必闻人思也在。房内的说话声音极小,成轶的咳嗽声倒还算清晰。看来,成轶的伤口深,治疗不彻底,已经引发炎症。 小院正门旁候着一位小厮、一位侍卫。 我从袖中取出一个小巧白净瓶,对小厮说:“劳烦转交给成总管,云府的水曦晗有一味疗伤药送上。” 小厮兴许这几日见过我,他接过疗伤药,爽快的冲我点头:“水姑娘有心了,我稍后就转交给成总管”。 道了声谢,我转身往回去。 出了众人的视线后,我一个旋身,一个踢腿,在树林的掩饰下,绕到成轶卧室的正后方。墙上的窗户打开,我悄无声息的靠近。 成轶是跟着闻人思一路打拼的老人,所以房间的装潢和用料既沉稳又不凡。此时,成轶倚在床上,看他的眼神,还是怒气未消、多有不甘,一万个不愿意躺在床上,但力不从心。 闻人思坐在床边临时摆放的椅子上,椅子旁的高脚桌也是临时放置,上面有两套茶杯。谈话刚中止,闻人思左手托杯、右手用杯盖拨开茶叶,品了几口。 门口出现脚步声,我拿出腰间的木盒,小心拿出一粒千岁草茎汁小珠子,放在手指上,瞄准成轶的水杯。 敲门声响起的一刹那,水珠从闻人思的袖子旁飞过,动静很小的落入成轶的水杯中。 首饰盒底部的这些珠子,是由一种虫子的分泌物制成,粘稠度很大,易溶于水,尤其是茶水或中药。 门口的小厮走进房间,递上我给他的白净瓶:“这是云府的水曦晗小姐送来的疗伤药。”说完便告退。 闻人思拿起白净瓶,打开,将药粉倒出少量,用鼻闻,用手拈开观察。不多时,他将白净瓶推给成轶:“这确实是水氏的伤口愈合药,没想到多年后,再次得见。” “水氏向来神秘、难觅其踪,能得到水氏的药品,也实属不易。”成轶语气平淡的说。 闻人思把药瓶又推了推:“我知道你在想什么,这位水曦晗是拿着当年水氏留下的拜帖出现。拜帖之事,属于很高的机密。” “也许拜帖和水氏之物都是事出有因。”成轶疑心重,和传说中的又相同。 “你已经咳嗽了,先把药吃了,外用加上内服。”闻人思的口吻更像是命令。 成轶遵从闻人思的指示,将手上的布带解开,撒上白净瓶中的药粉,眉头随之一皱:“这药性真是猛烈。”说完,咬牙把布带重新系好。 闻人思看起来像是已有经验:“药效也作用的快。” 成轶又倒了一些药粉在手心,一口吞入,拿起自己的那杯水,灌了好几口。 药效确实快,千岁草的效力也会随之加快。 “说起水氏,也不怕你说叨,我一直觉得荣清夫人也是水氏族人。”成轶面部轻度扭曲,看起来手上的伤口和身体都受到了不小的刺激。 闻人思早已把茶水放下,他摆摆手,说:“你又说起这个,清儿绝不会是水氏。” “你总是不信我,当年山庄刚建好,来了一波使用暗器的人马,当时明明有一枚暗器在我们拦截之外。站在那儿的只有荣清夫人,我当时吓坏了,以为无法向你交代。可是那枚暗器凭空就没了,那么准确无误的暗器,就那么不见踪影。”成轶皱着眉头回忆说。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可是清儿哪有这样的功力?况且只有你一个人这样说,都说你是看错了。”闻人思回道。 “或许是我看错了,那小湘儿三岁以后,为什么要被荣清夫人带走两年?这样的习俗,我可闻所未闻。”成轶的手伤似乎痛到极致,他几度咬着牙,闭起眼。 “清儿的家人想看看自己的外孙女,我当时又走不开,虽然时间是长了些,但那样动荡的时局,她这么安排也是可以理解的。”闻人思说。 “好,好,对于荣清夫人,你宽容又大度。那你有没有想过,她到底还在不在这个世上。”成轶深吸口气,想来是药效已经发挥完效力了。 闻人思脸色一惊:“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小湘儿七岁那年,荣清夫人突然感染风寒,身体情况急剧恶化,最严重的那几日,我们都看得清楚,她面如白纸,咳得都是血。怎么看都是将去之人。” “那好像是腊月,天气越来越冷,她终于没有熬过去,我们很遗憾。只是有一点我不明白,她为什么会突然消失了?” 闻人思表情痛苦,右手托头,拇指按住太阳穴。 “那样一个毫无力气的重病之人,凭空消失,只留下窗台一个旧发簪。这是什么?她的家人接走了她?认为是她的家人也说得通,他们的武功这么高深,带着无法行动的病人居然可以在山庄悄无声息的离去?在出生地安息,是她们那里的习俗?”成轶一句一句的分析。 “你还想说些什么?”闻人思抬头看向成轶,问他。 成轶也盯着闻人思,说:“你一直向我隐藏荣清夫人的身份,而我一直猜测她是水氏族人。可是没想到那日的黑衣人却问了你一句话,‘闻人湘小姐是否闻过这摄魂香。’。” “原来,荣清夫人竟是烟云涧的人。你瞒了所有人,你瞒下了荣清夫人是我们一直对抗的敌人这个真相。” 成轶缓缓地继续说:“我跟了你这么多年,你连我都瞒着。为什么是她?你看上了她什么?才貌双全?” 闻人思摇摇头:“你看,你也不理解我。” “是的,我无法理解,世上的女子千千万万,你选了最不该选的那一个。”成轶的语速突然变慢,声音也变轻。他晃了一下头,眼睛眯起。 “怎么,药力过去后,开始疲惫了?”闻人思关心道。 成轶显然不认同这种形容,但看他一时也想不通确切是什么感觉,他点头说:“可能吧。突然思绪变得混乱,现在又忽然安静下来。” 闻人思说:“你这几日精神一直绷着根弦,身体吃不消。休息吧,等身体养好了,你再慢慢想。” “是,我是得好好休息了。刚刚有那么一瞬间,我好像又看到荣清夫人了。”成轶说。 闻人思皱着眉,起身,最后对他说了一句:“你呀,就是疑心太重。” 起得太早,杵在原地不动差点儿打了个哈欠。等了半天,药性发挥得并没有激发出我想听到的话。反而一片树叶飘过,让我看成了一道紫色的衣摆。 一个激灵,瞬间清醒。我看向我手上的划痕:大概,是我太紧张了,自己在吓唬自己。 第四十章 幻香毒草 方砖马路上,寥寥无几的行人,我赤脚踩上方砖,在喊:“救命啊!” 没有人回应,大家避之不及,但似乎在意料之中。 转头扫过身后,我悄无声息的走进一条安静的小路。 霜降天,寒气透过地砖,西风吹乱树影。越走近路深处,越是风起云涌。单层薄衣与长发在空中被动的抵抗,所有的全部一触即发。 抬起眼,一把长剑停在眼前,一位灰衣男子,离我两步的距离,一言不发。他斗笠边垂下的灰色面纱随风飘动,倒像是一种语言,在和我诉说着什么。 有一句诗:霜降碧天静,秋事促西风。 寒冷彻骨,我的眼中一道幽蓝之光闪动,全身的脉络开始生出热量。步步生莲,我离开长剑的范围,在灰衣男子的身后看着他。 一声剑鸣,反光闪入我的双眼。向来以反应速度见长的我,并没有动身。我抬起右手,挡在眼前,遮住近至眼前的光芒。 秋末的阳光突然变得柔和温暖,我看见一只白净修长的手伸来。他翻开手心,向我招手,衣袖的颜色渐渐从灰色变成了紫色。 于是,我听见了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小蓝儿,过来。” 睁开眼,深呼吸,原来是一场逼真的梦。 竟在梦里喊起了救命。我嘴角一笑。 环顾四周,我已经躺在闻思山庄内自己临时的床上,被子整齐盖在身上。 侧头,看见一个小药瓶躺在枕头上,举起右手,发现小指上的划痕处已被涂上药膏。这种药膏不容易干,此时,药汁已经完全被吸收和挥发,痕迹很清晰,划痕的周围很干净。 我好奇:刚才做了那样的梦,手指都没有移动过?没有把药膏抹花? 拿起小药瓶,思考:这是谁给我送来的?红? 大概真的中毒了,因为我已不记得从成轶的住处如何回来,又如何躺在床上。 又望向自己的小指,脑中也没在想什么。 悦耳的风铃声,闻人湘随后出现在我的视线中。 “窗户上的风铃不错,小巧的铜铃垂在猫形状的木雕下。造型新颖独特,这木雕的手艺可不一般。” 闻人湘的眼中波光粼粼,她打趣问我:“有情人终成眷属?” 我眨巴眨巴眼,注意力停在了她提到的木雕手艺。 “你中毒了?”闻人湘拿起我手中的药瓶。 我点点头,从床上坐起。 “幻香草。”闻人湘打开药瓶,右手做扇,仔细闻后说道。 “幻香草的解药?不是千岁草?”我又拿回药瓶,也闻了闻。闻人湘说得没错,这药瓶里确实是幻香草的解药。 “千岁草?”闻人湘上下打量我,视线停在我举起的小指上,上面的药膏痕迹清晰,她一眼便明了。 她把手搭在我的手腕上,给我把脉。 “没有什么异常,”闻人湘把手收回,对我说,“幻香草的解药很难配制,这一瓶解药得之不易。它被留在这里,原因若不是帮你解毒,那就是在提醒你。” 闻人湘的这番话成功推动我翻身下床,拇指捏着食指深思,一路走到窗边。风吹响了木雕铜铃,一声一声的,从耳中进入,用波纹层层筛过我的记忆。 “幻香草的药性和千岁草有些相似,也是让人产生幻觉,但是幻香草属中慢性剧毒草,摄入者在三天内会脑部受损而亡。” “幻香草产生的幻觉与千岁草也不同,千岁草的药性随心而动,幻香草可以随机拼凑记忆。譬如有人看见了一个人影,认为是某个家丁,但事实上也许并不是。如果这个人恰好摄入了千岁草,那么在他的记忆中,这个人影要么被看到了面部,要么被发现了其他个人特征。总之,必定是他所认为的那个家丁。” “我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里有很多历史记忆的拼凑,当然,除去我喊了一声救命,”不失潇洒的尴尬一笑,我继续说,“我想,我应该是中了幻香草的毒。” “曾经中了幻香草的毒。”闻人湘纠正我说。 “药瓶中还装有一大半的解药,你午后回府,现在刚好落日余晖,并且你的体内已无异常。幻香草的药性在体内的时间越短,被清除也就越快,所以你是在午时上下一个时辰的时间内中毒。”闻人湘分析说道。 “经过你这么一分析,我似乎知道了原因。”我眼睛一亮,看向闻人湘。 闻人湘用眼神示意我继续说下去。 再次举起受伤的小指,我摇头自嘲一笑:“我以为,这是因为我速度过快,被路上的枝条树叶划伤。” “不,你不会。”闻人湘走到一旁木椅上坐下,顺手给自己斟了一杯茶水,已变冷的茶水。她神色轻松,我这才意识到她自进来都一直站着。 “你说得对,我不会。速度越快,对眼力和距离的要求越高;同样,只有眼力跟上并且对距离掌控恰当,速度才能提上去。所以,我被袭击了。” “而且你并没有意识到自己被袭击了。”闻人湘说。 “最近发觉身边能做到行如鬼魅、突然出现的人变多了。”我皱眉说道。 闻人湘轻轻一笑:“努力的人只会增加,不会减少。不过,眼力好、手法快也同样可以做到。” 我想了想,同意了她的说法。 门外有人声渐进,是云清麟他们。 脚步声直达云清麟的房间,然后是开门声。很快,沉稳的脚步声从云清麟的房间内走出,停在我的房间门外。 闻人湘又给自己斟满一杯冷茶,听之不闻。 我整理好衣衫,走过去开门,云清麟的脸上还残留些冷峻神色,待看清我后,目光一软,问我:“你生病了?” 目光如炬的水月夫人之子,我的头似乎隐隐作痛,藏在袖里的手也动了几下,回他:“略感风寒,休息一夜就好了。” 随着云清麟一同到来的寒冷气息突然消散,几滴水的时间,他再次开口:“既然身体不适,一会儿我让人把晚饭送过来。” 原来他是来喊我一同吃饭的。 “嗯。”我应了一声。 “闻人小姐也在?”云清麟的视线越过我,注意到走到我身后的闻人湘。 “云大公子。”闻人湘打了声招呼。 云清麟点点头,算是回礼,他说了声:“不打扰了”,便转身离开。 正要把门关上,闻人湘突然说:“我也该走了。” 见我看她,闻人湘又补充了一句:“去吃晚饭。” 闻人湘离开后,我索性把门打开,踱步到窗前,双手抱胸,欣赏随微风摆动的风铃:木雕的伸懒腰小猫,前爪伸直、后爪把屁股撑高,木猫的肚子下用两根麻绳坠着两只平常普通的铜铃。 我的眼中浮现笑意:某位大人的作品一向秉承原创和个人特色,如果其中使用了很平常的零件,那就只有一个可能。 把手指伸入铜铃内,果然摸到了一个卡紧的小木片,取出来,上面画了一张饼、一条鱼和顶部正中的太阳。 这么简单直白? 把行李打开,将木片藏入一件衣裳的领口中。 再次走到窗前的风铃下,一串轻盈的脚步声从远处响起,很快一个清脆、高音的女声响起:“水小姐,这是给您送来的晚饭。” 我点点头,象征性的把身体稍偏向她。 随后,我听见侍女把饭菜放在桌上。紧接着,又听见剑与空气的摩擦声,感觉到身后的空气犹如风起云涌,卷起了我散在肩后的长发,一触即发。 侧身避过剑锋,那是一把可以藏在腰间的软剑,善于割的剑。软剑像是一条披着铠甲的飞蛇,步步紧逼,短暂停留在我各条动脉移开前的位置上。 有一句诗:首夏犹清和,芳草亦未歇。 虽季节不同,现在发生的一切却像是半个时辰前的那个梦。 耳边是软剑持续不断的抖动声。软剑挥动起来可以像鞭子那样速度极快,即使一击不中,只要一抖就可以迅速进行下一击,让人防不胜防。 林立,太子府秘密护卫统领林微之妹,善于用软剑,成名技为一剑破喉。 不妙,我当日的谨慎试探倒成了鲁莽? 思考间,软剑又袭来,避之不及,两根长发触碰而断,落在地上。 身上只有银针,却不能轻易使用。正回忆其他武器的位置,突然抬眼看到了那串风铃。几步走位拉开距离,左腿迅速抬起,避开锋芒踢开了软剑。右手取下风铃,食指伸入木猫肚子下的空间,紧紧握住木猫。 软剑不适合砍与刺,所以用铜铃抵御它,真是绰绰有余。 林立是位聪明的姑娘,她避开铜铃,一心想割断麻绳。 说实话,她出手的速度还是很让我担心,尤其是当她成功把软剑锋利处划过我的麻绳。还好,某位大人更珍爱他的作品,他在麻绳里加了不易被砍断的铁丝。于是只听见一道刺耳的摩擦声,林立的软剑已锋芒不再。 她有些恼怒,我看得出来。 我有些得意,从铜铃悦耳的碰击声中,可以听出来。 高兴不过几秒,我又想起了林立的兄长林微,这可如何是好?该留,还是该杀? 我出任务,大部分时候面对的都是内心最狠毒的人,对于这些人,我出手干净利落、毫不犹豫。林立,她为虎作伥、手段毒辣、以强欺弱,但是她并不是我的目标、不在我的任务书中。 也许,我的担忧多余,她也是接了任务而来。 动作悄悄慢下来,我在考虑,该如何在闻思山庄内、我的临时房间中解决这件事。 林立察觉我的变化,她喜形于色,几个虚晃后,成功将剑绕开铜铃逼近我的颈动脉。 一剑破喉?我全身的脉络开始准备苏醒。 落日前,最后一道反光闪入我的双眼。向来以反应速度见长的我,并没有动身。我抬起右手,挡在眼前,遮住近至眼前的光芒。 手中木猫下的铜铃发出悦耳的响声。 窗外几道深蓝色的云带,我看见林立倒在地上,四肢抱紧,五官扭曲,她急促呼吸了三声后,永远的安静了。她的后肩上,一只七星镖深深插入其中,附近的肌肤和衣服正在迅速被腐蚀融化。半刻钟后,“铛——”的一声,七星镖躺在了空荡的地上。 温热的晚风吹进房间,似乎刚刚发生的一切和我的梦境有些不同。 第四十一章 再别千里 黎州府的初夏时节,天黑得有些晚。这几日闻思山庄的晚饭时间也都很晚,每日戌时一刻至三刻,我和云清麟居住的院子里只留下院门旁一个侍卫,其余的侍卫暂时并入山庄的巡逻队。刚死去的林立,也许是发现了这个规律,也碰巧拿到了要送给我的饭菜。 收好风铃,把地上的七星镖用几层手绢包好,藏起来。回头看了一眼桌上林立送来的晚饭,正考虑该如何处置,听见云清麟领着一路侍卫回来了。 房间的门未关,云清麟停在我的门外,他显然注意到桌上未动的饭菜,用询问的眼神看向我。 “我想吃面。”想到了一个借口。 云清麟招手一位侍女,低声吩咐。侍女在门外行了礼,先是走到窗边,将窗户关了半扇、掩了半扇,后绕到我身后,端走了桌上的饭菜。 我的眼睛不由一抬,之前挂在窗户上的风铃,可能也被云清麟看到。 “对了,我要在黎州多待几日。”云清麟对我说。 和唐翎书约好的时间是后日,我在脑中迅速盘算,回答他说:“那我先回去好了。” 云清麟的眼睛微微张大,他可能没想到我会这么回他,看着我,一时无语。 我只好睁着清澈的眼睛回看他。 我听见云清麟叹了口气,留下一句话,转身便走了。 “那也好。” 一切的发展顺心顺意,我心满意足的走到桌旁坐下,一低头,便看见了闻人湘用过的茶杯,茶水是冷的,茶杯当然也是冷的。 短暂的失神。 一刻钟后,先前的侍女又出现,手中端了碗面。 清汤面,一旁摆着一碟卤肉。 心中一热,举起筷子,一日折腾,终是饿了。晶莹剔透的面,味道清香,和早上吃的鱼肉烤饼相比,竟不相上下。 第二日休养生息,潘语辰难得带着于瑶来串门,虽然聊得都是一些她和云清麟二人快乐相处的往事。 “我听出来了,你和云清麟是青梅竹马,对吧?”我歪头看着她说。 于瑶倒是比潘语辰先一步笑出来,她猛点头,同意我的形容:“我们小潘小姐就是这个意思。” “小潘小姐?”潘语辰的声音高了一阶。 于瑶忙用手作嘘声。 “青梅,你如新桃般的脸颊,是我年少时最痴爱的画面。”我清了声嗓子,念了出来。 “竹马,你在阳光下策马的英姿,是我心中挥不去的痴情。”于瑶接着我的话,念了下半句。念完,她又做出闭嘴的神情。 潘语辰离我和于瑶走远了一步,用眼角扫了我们一眼,一本正经的说:“这好像是我写的剧本里的台词吧?” 我眨了眨眼角,恍然:“潘大小姐多情潇洒,原来是有感而发,怪不得如此深刻。” 于瑶不敢表现得太肆无忌惮,只在一旁抿嘴偷笑。 “柳州林城有位沈公子,为了向春秋院的念碧雪姑娘表达仰慕之情,干了不少有意思的事情。像做了一个带轮子可以移动的高木架,他玉树临风的站在上面,众人推着高木架,侍女跟在两侧,有举着大把冒烟的香烛,有往沈公子的身上撒百花花瓣。从念碧雪房间的角度看,还真像是仙君下凡,在院墙外飘过。” 话题一转,我挑眉问道:“你们潘大小姐是不是也做过诸如此类、很有创意的举动?” 于瑶还未听完我的讲述,就捧腹大笑不止:“这位沈公子,正是请教了我们潘大小姐,才得此**妙计。我们潘大小姐在这个方面,完全是策划能手。” 我又恍然:“原来如此,我一直好奇是谁在沈公子的身后谋划,他一口咬死是自己的主意。终于,还是被我探明了真相。” “沈公子还算是懂规矩,口风紧。嗯,下一次,我再赏他一个更梦幻的策划方案。”潘语辰淡淡点评说。 “这都不算什么,我们潘大小姐还有一招最厉害的,专门对付移情别恋的负心人。”于瑶说得神神秘秘。 尚未听到正文,毛骨悚然的气息就扑面而来。 “施以针法,抹掉负心人的记忆。”于瑶一字一顿、娓娓道来。 “经典又神秘奇妙的招数。”春秋院许多姑娘都有此想法,但都只是随口说说,因为这只是美好而遥远的愿望。对医术研究不深的我并未把这句话当真,更未过多关注潘语辰眼中凝结的深眸。 “总之,我们潘大小姐很喜欢云大公子。”嬉笑的气氛安静了片刻后,于瑶悄声说。 空气停滞了几秒钟,我微笑,轻轻回道:“乐臻已经不在人世了。” 潘语辰侧头静静看我,难得的也微微而笑,可笑容却越瞧越苦涩。 第三日一早,我整理好行李,敲开云清麟的门向他告别。 几日前,我第一次来到他的房间时,他坐在书桌前,手上拿着一本书。此时此刻,云清麟也坐在桌前,看似云淡风轻。 他低头看着书,点点头,说:“去吧,路上小心。” 忽然,我就笑了,他却看不到。 转身回房取了行李,离开小院,挑了条小路,看似随意,却最终进了闻人湘的别院。 檀香味。沁人心脾的檀香味。 偌大的院子,只有闻人湘一人。她站在亭中,望着对面的垂柳。她的右手掌抬起,保持水平,食指与中指间夹着一根点燃过半的檀香。 “初夏谁语花与叶?一缕香烟道离别。”我笑着,开口说。 “白鸟东飞日与夜,一抹笑容愿珍重。”闻人湘说话时,依旧站在原地,望着垂柳。 檀香上飘出的细烟上升得很快,绕过她的脸庞,再扩散融入四周。柳枝的线条细腻顺滑,却不及闻人湘面庞线条的一分一毫。我多看了她几眼,终于紧了紧肩上的行李。 “姐,我走了。”我轻轻的说。 “嗯,去吧。”她轻轻的回。 离开闻思山庄时,突然好想喝酒,想醉一醉。等见到唐翎书,可以拉着他一起小醉一场,不知道,他会不会同意?大概,会的吧。 我边想着,脚步不由自主的放快。为了防止被追踪,几次虚晃了我的行程路线。恰好,在午时差一刻,我抵达了卖鱼肉烤饼的金郡小吃馆。 然而,看清等待我的人之后,欣喜之情瞬间坍塌。 和唐翎书同样高瘦的一位男子,虽然长着最普通的面孔,但眼睛极其冷漠而无情。他双手抱胸,左手手指长而且看起来锋利无比,右手抓着一柄看着极其普通的长剑。 他叫无情剑,是的,无情剑就是他的名字。他是水氏现任族长慕香夫人手中最锋利的剑,也是她的信使大人。他手中的剑叫无情的剑,也是水氏最锋利的铸剑。 “夫人让我来告诉你,回到燕城,做你该做的事情。”无情剑对我说。 意料之中的指令,却没想到来得这么快。 无力反驳,我从袖中抽出两封红纸封口的小信封,递给他,说:“这两个任务怎么办?” 无情剑接过信,打开一一看过,合上,收入怀中,说:“这两个任务我会帮你完成。” 这个回答也在意料之内。 “你的时间不多了,如果不想让燕城成为你的葬身之地,就去好好准备。”无情剑说完,无情的从我身边而过,走了。 金郡小吃馆的布招牌高高挂起,就飘在我的眼前,而我只能越来越远的仰望着它。 醉一场?不,我已经没有这个心情了。 马车声,由远及近,停在我的面前。 抬起头,看见冷易君的那一张永远玩世不恭的面容。他神色得意的看着我,眼神斜向身后的马车。 我流露在外的表情是淡然的,而内部真实的心情是苦涩的。但看到冷易君和他特意为我做好的马车后,我释然了一切:人生波波折折,只在心态,还有对未来的努力。 “马车造好了?这么快?”我的语气轻松,问他。 冷易君露出他倾国倾城的微笑,回:“那当然,卧梦轩的效率,可以快得让客人惊艳。” “好吧,至于速度和舒适度,待我体验完,再告诉你。” 冷易君从马车上下来,抬起手,举到我的眼前,说:“上去吧。” “你不跟我一起去燕城?”我热心的问道。 冷易君迷人的微笑再次绽开,他摇摇头:“我可不敢和你呆得太久,会被你们神秘的夫人派人施加酷刑的。” 我眉头一皱:“这么恐怖?” “逗你的,最多也就是冷暴力。快走吧,时间不早了。这位是小叮当,会暂时做你的马车管理员,一路护送你的马车去燕城。”冷易君给我介绍马车上的唯一一位年轻机灵的大男孩。 小叮当的双眼冒着智慧,向我点头打招呼。 “一路护送我的马车?定位还真是准确。”我很诚恳的赞扬了他。 把手搭在冷易君的手上,享受一下弱小姐们的待遇。坐入马车,别说,舒适度比起云清麟的马车只多不少。 “马车不错。”我对他说。 “毫无疑问。”冷易君笑着点点头。 “那我走了。”我朝他挥挥手。 “走吧。”他也朝我挥挥手。 把马车内的窗帘放下,神情一松,反倒笑了。我躺在软床上,觉得未来还依旧有些深不可测。 没什么睡意,我从袖口取出小折扇。我的小折扇是檀木制成,把折扇凑到鼻前,仔细去闻,还能嗅出隐隐木香。最外层的两片扇骨嵌上玳瑁包边,是以防折扇被用作武器时,可以短时抵挡刀剑的锋芒。柳州千叶街李氏檀木记的老板李叶曾多次希望近距离欣赏玳瑁的镶嵌工艺,都被我委婉拒绝了。 展开折扇,檀木色的纸面,柔韧结实。两侧扇面无字画等点缀,但把折扇举到阳光下,可以看到隐约有线条勾勒一柄如意插于花瓶内,寓意“平安如意”。 叹一口气。 “二小姐,马车坐得还舒服吗?”小叮当听见我的动静,询问了一声。 “卧梦轩的手笔,果真不同凡响。”我回道。 “那二小姐可要坐好了,咱们已出黎州府,一会儿等官道上的车少些,马车就要提速了。”小叮当的声音自信而有活力。 “这么快?真难得。” “二小姐,轩主带来的最新消息:江湖又开始流传起摄魂令的故事;太子府近日被闯入,暂无物品遗失消息。对了,轩主有一封密信给你。” 我接过小叮当递来的纸条,打开,上面写了许多字:暂时接触太子府的人要多加小心,太子府秘密护卫林微之妹林立在调查水氏的途中失踪,太子府已加派人手追查,要避嫌。 冷易君在正文一旁特意用小一号的字批注:也不知是谁的手笔,竟然把人抹得一干二净?应该不是你吧?不过是谁也不重要。 从行李中小心拿出被层层包裹的七星镖,打开,边端详边思考。左手一挥,指间多了一根银针,用银针戳破右手中指的指心,血液很快涌出。 用力挤出一滴落上七星镖,突然七星镖的表面开始冒出泡泡,血珠的痕迹消失不见。据我所知,沾满化骨粉的七星镖威力有限,只有特殊工艺制作并由鲜血激活的武器才能化骨于无形。 所以,这是蚀骨七星镖。 第四十二章 弹命无忌 车行两日,已进入虹州最北的麓城,离燕城的云府也就是一日的车程。 官道旁的一家店面很大的茶馆内。 “说起‘摄魂令’,那可得从二十年前说起。当年,一行人以‘烟云涧’作为名号,一夜之间在江湖上出现,他们博古通今,武艺超群,为各派系、各势力排忧解难,无所不能。不过是半年的光景,烟云涧的名号在江湖上已经是如雷贯耳。” “听起来,这烟云涧倚靠自身的实力打响名声,很正派呀?”一位性格开朗的江湖过客忍不住评价说。 “就是!老和尚,你这故事的一开头,可就跟我们从小听说的不一样呢。”一位衣服光鲜的子弟忙附了一句同意。 “喂——喂——你别打岔,老师父正讲着呢!”一旁的江湖小混混看起来深知故事的关键正要开启,他使劲敲着桌子,催促老和尚快些讲来。 “摄魂令呢?摄魂令是怎么回事?”江湖小混混的同伴也耐不住性子,问道。 “呵呵——老衲这就继续,施主们莫着急。” 一个衣着朴素,面相和善的老和尚手持念珠,继续说道:“烟云涧的人有一样武器,或者称其为法器更合适,就是‘摄魂令’。在江湖人眼中,摄魂令代表的是神秘和神圣,没有人见过它是如何实施作用,人们唯一知道的,是它只出现在最关键的时刻,它的出现能够让最固执己见的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转变观点,犹如烟云涧所形容的那样,‘摄魂令以令为引,摄取魂魄,斗转乾坤’。” “在极短的时间内转变观点?这不就是像被下了迷魂药一样?”问话的还是那位江湖小混混,也许他深谙此道。 老和尚赞赏的点点头:“实质正是如此,但是因为被施用摄魂令的人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异样,能言能语,甚至还能思考,所以无人怀疑。烟云涧在江湖上纵横了近五年,才被有心人察觉出他们手段的狠毒。摄魂令中藏有异香,在烟云涧秘术的控制之下,被实施者如人偶一般被操控。” “可惜,可惜,摄魂令如此厉害,若是能得此物、能得此术,那么在商场上、官场上岂不一路顺风、平步青云?”衣服光鲜的子弟遗憾的摇头说。 “这位施主说的也在点子上,摄魂令的威力太大,有斗转乾坤的效果,所以它的存在,必定破坏江湖上的各种秩序,打破各类平衡。那就一定要彻底铲除。”老和尚说到最后,神情和语气变得凝重,正气凛然。 “十五年前,当时的青年才俊云玥琅、闻人思等人追查到烟云涧的所在,率众攻入,彻底清除了烟云涧。自此,江湖又恢复了原有的秩序。” “云盟主果真是时代先锋,说其是天下武林第一人,也不为过!”江湖小混混的目光中流露出仰慕之情,不吝言辞的赞美云玥琅。 老和尚点头赞同,又继续说:“可惜时隔了十五年,如今摄魂令再现江湖,不知道是否又会引出一场魂魄间的血雨腥风。” “难道当年,烟云涧还有后人?”有人问道。 老和尚难得的摇摇头:“无从得知。” “老和尚,当年的烟云涧在什么地方?在哪个州?”衣服光鲜子弟突然问道。 “阿弥陀佛,云盟主当时决定不公开烟云涧的所在,也是为了断绝世人的念想。”老和尚微笑说道。 “老师父,您所说的这些,也是听来的?” “非也,非也。” “十五年前,烟云涧倾覆后,云盟主等人正要深入清理之时,突然地动山摇。老衲虽未亲眼见,却识得它的厉害:风云变动,山崩地裂,烟云涧沉入地下,就连四周的飞禽走兽都没有幸免于难,被山土山石瞬间掩埋。罪过啊,真是罪过啊!”老和尚想必是又想起了当年惨烈的情景,忙念起超度咒,为死去的人们还有动物超度。 我在一旁喝着小茶,本是有心无心的听着,说到有趣的时候就跟着乐,也没怎么特别往心里去。没想到这老和尚却突然说到十五年前的那次震动,看来他当年即使没有参加对烟云涧的剿灭,也离得不远。这也说明了他所说的未必都只是自己揣度的。 “老和尚说笑了吧,又是地动山摇,又是那些动物、鸟儿什么的全死光,这是多么大的事儿啊!怎么江湖上一点儿传闻都没有?至少当地的老百姓总知道吧,可是也没有听谁说起过啊?我看啊,多半是你这老和尚自个儿想出来,专门吓唬吓唬我们这些做晚辈的!”衣服光鲜之人忽然笑着说道,眼神满是玩笑。 “善哉善哉,这世间之大,无奇不有。信则有,不信则无。老衲也不须在此跟你争辩,要是各位施主能亲眼目睹那惨烈的场面,就能明白老衲所说是千真万确的了。那是个魔域,绝对是个魔域……” 老和尚说完,像是感激佛祖赐予他继续生命的福泽,右手放下茶杯,掐了一个手势,然后口中念念有词,想必也是些感激的佛语。 “都是传说,听了也有些收获。”江湖小混混拍了拍衣裤,起身回到角落的桌边坐下,又要了一碟花生米,哼着小调,摇着头自我享受着。 远远看着老和尚那诚惶诚恐的表情,我没忍住,差点儿笑出来:能将一个最简单的手势摆得那么僵硬,江湖上很难再找出第二个老和尚出来。这位是江湖第一弹命指的花酒大和尚无忌。无忌和尚的中指天生残缺,硬是比食指短上一截,所以掐起手势的样子一向特别而奇怪。 可就是这个总让人觉得好笑的中指,练成了世间最骇人听闻的弹命指,“银姑的头发,花和尚的指”这是许多年前吓唬小孩最有效的话。 没想到银姑离世之后,这老和尚还是耐不住与世隔绝的寂寞,又重回江湖,自恃着认识他的人都快死绝了,跑到这个小店里忽悠起后生来,这老和尚还真的有点儿意思。 “那大概的位置您老应该还记得吧,”衣服光鲜子弟饶有兴趣的看着老和尚,一心想从他嘴里套出一些有用的信息,“比如说是哪个州?是咱们现在的虹州?还是那个被灭门的玉苍派所在的北州?又或者是那风情万种、醉人心脾的柳州?” 我听着乐了:没想到这子弟是块儿料,竟可以把柳州形容得如此婀娜。心中不禁对这个子弟大增好感。 “天机不可泄露。” 无忌和尚拨着念珠煞有介事的说道:“老衲今日说得太多了,恐怕佛祖怪罪。缘生缘灭,这一切都要看施主的缘分啊。” 子弟见问不出个所以然,只能暂且作罢,让小二给老和尚上了一坛好酒,一盘下酒菜,寒暄了几句,便带着随行小厮离开了。 正遗憾那老和尚又落了单,突然门外几声马嘶后,风尘仆仆进来了一行衣着不俗的五人。 这是一群不讨人喜欢的人,不,确切的说,是他们腰上系的佩剑不讨人喜欢:好好的一把剑,上面非要镶嵌一颗鸽子蛋大小的宝石,太浮夸。这种事情除了北齐山庄庄主甄展齐那个喜欢炫耀自己财富的无趣之人,江湖上还真找不出第二人来。 在黎州府,我曾遇到北齐山庄的四名蒙面先行客,他们因调查我而来。让我认出他们身份的,是其中领头人佩戴的北齐刺刀。 几个大的家族、山庄大多有各自的特色,北州的北齐山庄以豪为标识,黎州的闻思山庄独好淡雅,柳州的潘府雍容华贵。 在北齐山庄,嫡系的弟子拥有镶嵌宝石的佩剑,并根据宝石的大小区分等级。鸽子蛋大小的宝石属于稀少的珍品,眼前这五人在山庄的地位,非常尊贵。 黎州的四人为我而来,眼前的这五人进门后环顾四周,却并未多看我,想必我不是他们的目标。我还注意到同行中有一个与他们极其不搭调的小女孩,看她的年纪也不过六七岁,身上的衣服有些破旧,像是曾在土堆里挣扎过一番,满身满脸都是土灰儿。很有可能是被这五人不知从什么地方给掳来的。 我很欣赏那女孩的眼神:虽然她表现出恐惧,可是她的眼睛里却透着亮光,那是一种混合着四分镇静,五分机灵,还有一分不屑的亮光。即使她小巧的脸上和着泥土,那与生俱来的灵气却是掩盖不了。这让我非常喜欢她。 我也开始另眼相看那五个中看不中用的人:他们至少是识货的,竟然能挑出这么独特的女孩。不过他们的选择可别是误打误撞的,要不我会失望的。继而,我觉得他们那些花哨的佩剑也还凑合,挺滑稽可爱的。 但是,我对他们毫无好感,因为这世界上最无辜的就是孩子了。所有的孩子生下来都是一样的纯洁、好奇,可是在遇到不同的人和事以后,他们就会成长为不同的人。我不希望这五个人给小女孩带来什么不好的回忆。所以我静观其变,想伺机去救下这个可爱的女孩。 小女孩似乎也注意到了我的目光,她的瞳孔里又出现一道彩光。她并没有选择马上奔向我,而是继续表现出害怕的样子,战战兢兢的坐在桌角旁。 难道她也是等待一个时机?这就无从得知了。 “来,小妹妹,不要怕嘛,告诉小哥哥,你想吃什么?吃完了,小哥哥就带你去买新衣裳,还有好多好玩的!” 说话的是小女孩身边的一个小白脸,正色迷迷的看着小女孩。设想如果不是因为此刻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必定生吞活咽了小女孩。 真让人恶心。 我喝到嘴里茶顺着喉咙都流不下去,试想以后这个女孩的童年回忆里多了这么一张牛头马面的脸,真是大煞风景。 我的余光朝那小白脸斜去,那人五官长得是不错,可惜耳朵上竟然一点儿耳垂都没有,像是被人用刀削掉一样。按照迷信的说法,那表示此人没有福气。嗯,不知道这个小白脸会是怎么个没有福气法? 眼珠一转,我想到了:自然是他时运不济、命途多舛的遇到了他祖奶奶我了呗!不过我才不要做这种人的祖奶奶,甚是晦气。 我想了想,偷偷一笑:“半耳”张千,你等着,姐姐过会儿就帮你把脖子上的肉往耳朵上堆点儿,让你也长长福气! 第四十三章 绿石五行 原来这五人便是北齐山庄最嚣张的绿石五行人,按年龄由长到幼依次是:张雄,张势,张豪,张发,张千。其实看他们佩剑上的绿宝石形状就能知道他们分别是哪一位。这五个人出生在北州的一户土豪家,甄展齐那老滑头收了土豪家的很多好处,所以就“放养”他们,任由他们在江湖上胡闹。没想到他们这次竟大摇大摆来了虹州,难道他们长了雄心豹子胆,想去武林盟主家做梁上君子?甄展齐是怎么想的? “老五,别玩了。我们这次出来是办正事的,带着个娃娃不方便。等这次事成回去,你想要几个,那还不就是一句话的事情,大哥都寻来给你。” 五人里面相对来说最正经的还是老大张雄,也许是因为身为长子,又或是他的雄心如同他的名字一般,他总会在关键时刻展现出身为长子的威严和气势出来。 张千是个小滑头,他的眼珠子一转,嬉笑道:“大哥,你不是也说就是个娃娃,娃娃能耽误什么事儿,等我们出去了就让她呆在屋里,走的时候再带上她,这能有什么麻烦?再说了,你没看这小娃长得多可人,这么好的娃娃,你说以后让我上哪儿找去?” 张雄叹了口气,说道:“就你能说,大哥说不过你。可是我们这次那可是要……”张雄扫了一眼四周,发觉除了老和尚在大口喝酒吃肉的架势较大之外,其他人都低着头或吃菜、或聊天,便觉得稍安,声音低了一级,用着一种被打了结般的粗嗓子继续说,“我们这次可是要办大事的,庄主难得安排给我们重要的任务,办砸了,你我五兄弟能担待得起吗?况且我们要去是哪儿?那是什么地方?能不能小心点儿!可不能由着你胡来。” “就是就是,大哥说的对。五弟你先忍住,先扔了这个女娃,等事成之后二哥给你找个更好的。你没听过‘山外有山人外有人’吗?是吧,三弟?”老二张势特别愿意奉承他大哥,永远都是张雄干什么,他就干什么,也许他认为他这么做就能稳住自己的地位,可是效果呢?谁知道。 老三张豪虽然名字叫豪,可是他却没有半分的豪气。相反,他刁钻刻薄,善于算计。只要他那双眼睛一转腾,准没好事。所以,五兄弟里面最像他们那个老奸巨猾爹的就是他了。也算是那土豪拜了一辈子菩萨,修来的继承人吧。 此时,他正一心一意注意着那个满脸悠闲,眉毛不时开心挑起的老和尚,对他二哥的话完全没有听见。 “我说老三啊,想什么呢!赶紧讨论下老五的事情吧!”张势催促着说道。 “这种事情你跟大哥商量就行了,不用管我。”张豪淡淡的说道。 “诶!我说你……”张势刚要发作,眼睛扫到一旁兴致勃勃钻研菜谱的张发,又开始教训起来,“诶——我说老四,你点完菜没?虽然这里是虹州,名吃小菜多着去了,但也不至于研究这么半天啊!” “二哥,你这么说就外行了。吃,那可是一门艺术。虹州这么繁华,菜色那么多,如果草草点了一些随处可见的菜品,那岂不是乱花钱?对,还得再加上一条:吃肥跑瘦。”张发嘴上虽解释一番,但也不再耽搁,叫来小二,点了五荤两素,外加一汤。 合上菜谱,张发端起面前的茶杯放在鼻前一过,笑道:“不愧是虹州,就连茶水也冒着股股的贵气。” 贵气?我眯着一只眼看着手中的茶:我看是鬼气吧。 “也罢,这女娃五弟你就先留着。我们还得先打探打探情况,这一来一去的也得耽误几天,等你兴头过了,就扔下她。”张雄再三斟酌,做出最后的让步。 “行!就等大哥这一句话,老五我答应了。”张千满心欢喜,抓起女娃苍白的小手**了起来。 一道影子一闪而过。 “哎哟——”张千怪叫一声,收回流着血的手,心疼万分。 “是谁!” 张雄拍案而起,凌厉的眼神扫过四周,可是四周鸦雀无声。 “菜来咯——” 小二“不合时宜”的送来了饭菜。 “大哥,先吃饭,此地不宜久留。”张豪扫了一眼众人,低头压着极小的声音说道。 张雄想了想,瞪了张千一眼,握着拳头坐下。张千虽心有不甘,也只能压制,迅速处理好伤口。 不一会儿,无忌和尚似乎酒足饭饱,拿起放在桌上的草帽,又问小二要了一壶好酒拿在手中,起身便要离开。 “老师父,您这酒钱还没付呢……” 一般店里眼睛最尖的就是店小二,你以为他的眼睛还看着别的地方,可是只要你一抬屁股,他就立马跑到你的桌前看看有没有什么闪光的东西,如果没有,肯定就会叫住你。 无忌和尚应了一声,朝四周看了看,然后指着那五个人的方向说道:“我的酒钱由他们来付。” 这绿石五行人也还是有些功夫,虽没有抬头,但也明白老和尚所指的方向。张势正要站起来大骂,被张雄给按住了。 “能得到老师父的青睐,晚辈们深感荣幸,还望有缘能再和老师父相见。”做老大的总有老大的气度和审时度势的能力。 “老衲有说要走吗?” 张雄闻言一愣,在座的众人也是一愣。 “老和尚你到底想干吗!想找事儿就说一声!我们五兄弟跟你较量较量!” 这个张势的小聪明可不少,火气上来的时候也能想到给自己留条后路,他不说单打独斗,却强调五兄弟,还真有他的。 无忌和尚也听出了他话里的意思,也不挑明,只是笑了笑,继续说道:“老和尚看着你们五个大男人带着一个小姑娘有些不方便,我佛慈悲,不如让老衲接手这个小姑娘,施主们也好方便些。” 原本张千满眼都只装着身边的小女孩,不愿意搭理什么老和尚,可是“小姑娘”三个字却让他警惕起来,不由得淫笑道:“一个小姑娘和五个大男人不方便,那跟你这个酒肉和尚就方便了?依我看来,只怕是更危险了吧。” 众人闻言,虽不敢大笑,但也都咧着嘴巴,在一旁偷乐。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既是如此,老衲只好得罪了。” 无忌和尚话还没说完,只见身形一晃,已来到小姑娘身边。可惜五兄弟早有防范,尤其是那痴狂的张千,将桌上的酒壶朝老和尚一扔,便抱起小姑娘,躲在了张发的后面。 “善哉,善哉,岂能糟蹋了好酒?”无忌和尚接住酒壶,只见拇指轻轻一推,那酒壶便长了眼睛似的画了个圈,轻飘到我和小叮当的桌上。 我抬起左手,揉了揉太阳穴。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不怕贼偷,就怕贼惦着。一点儿都不假。没办法,我只能苦笑说道:“谢了!” 除了张千以外的四兄弟一刻也不迟疑,将酒桌甩到身后,摆出阵型,将无忌和尚围在其中,只听见齐刷刷的一声,四剑出鞘! 张雄一声喝,带头冲向无忌和尚。眼看剑尖将要刺到老和尚,可是那无忌和尚非但不躲,竟还闭起了双眼。张雄面上大疑,冲势变得谨慎。 可惜他并没有看透。 那无忌和尚既然是叫做弹命和尚,自然是等命过来了再弹。他闭上眼,第一,是为了让对方起疑,露出破绽;第二,也是最重要的,是为了更清楚的去听对方身上的气流、血流声。眼睛能够看到穴位,骨骼的走向,但是弹命的弹则需要知道气的流向,血的聚向,这些,就要靠听。 无忌和尚的一闭眼,已经将张雄身上的气向掌握清楚,就在对方稍作停顿的那一刹那,他出手了! 一片惊呼声中,张雄暴突着双眼重重的跌倒在地上,身子还维持着最后出剑的姿势,只不过,他已经死了。 众人骇然!他们不知道这是如何发生的,他们真的什么都不知道。也许有些人能够看到无忌和尚突然抬起了右手,但就在那个时候,张雄死了,一点血迹都没有,就那么死了! 我一直都没往他们的方向去看,可是我知道那是怎么回事,因为弹命指是看不到的,它只能被听到。弹命指的速度极其快,用眼睛去看永远都会慢一步,最好的办法,就是也闭上眼,去听。 无忌和尚的宝刀未老。 “老和尚,我跟你拼了!”张千此刻再也顾不上手里的女娃,大哥张雄惨死,而这一切都是他造成的,他拔出佩剑,冲向无忌和尚。 剩下的四兄弟联合一起,将无忌和尚围了起来。 之后的情形,我便不清楚了,因为我离开了。 张家剩下的四兄弟虽然想为老大张雄报仇,可惜他们即使加上一个死去的张雄都不是无忌和尚的对手,但是却给了我一个好机会,神不知鬼不觉的带走了小女孩。 马车内的壁柜里放了些点心,我拿出两块,递给小女孩。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道。 “苏一雅,你呢?”小女孩非常不客气的全拿过来,咬了一个回答道。 “我?”我笑了笑,觉得自己的“高高在上”的英雄魅力降低了。这真是位有趣的小女孩。 “我叫水曦晗,你可以叫我曦晗,如果你喜欢的话可以在后面加上‘姐姐’。” “这是你行走江湖的名字?”苏一雅挑着眉毛问我。 我抿嘴摇头一笑。 “曦晗姐姐,谢谢你,我就知道你会救我的。”苏一雅眼睛明亮的望着我,说。 “不客气,你真是聪明的姑娘。”我夸张说。 “曦晗姐姐,你的马车很漂亮,我很喜欢。”苏一雅打量着马车,说道。 “我也很喜欢。一雅,你的家在哪里,亲人都还在吗?”我担心“半耳”张千为了得到苏一雅会不择手段,所以委婉的询问道。 “我爹我娘都在家,”苏一雅好像明白了我的意思,解释说,“我的家住在北州的商城,我在山上挖草药的时候被他们发现,没有逃掉,给抓了过来。” “我娘现在应该还不知道我被抓走了,因为我曾经好几天都呆在山里,她不会担心的,”苏一雅自信满满的说,“只要我尽快回去,就不会有什么事情。” 我惊奇得看着苏一雅:“你才多大的年纪,就可以一个人上山采药?你可真能干。” “我爹是村里的郎中,我很小的时候就跟着我爹去山上采药,我很喜欢那些草药,因为它们特别神奇,可以治好好多的病。” 苏一雅开心的继续说:“我爹有时候在家里忙着制作草药,所以有时候我就会自己上山,山上平常没有什么人,也没有什么大的动物,所以我爹就比较放心。” “你喜欢医术?那你知道一位叫黄芪的神医吗?”我突然想到,黄芪最近正巧在招收学徒。 苏一雅的眼睛里冒出亮丽的光芒,不住的点头:“知道!他是天下闻名的神医,他的医术很厉害的,治好了好多病得很重很重的人。” “你认识他吗?”苏一雅想到了什么,忽然问道。 我笑着摇摇头:“我听说他近日在招收学徒。” 苏一雅拼命的点头:“知道!我就是想在山上找些特别的药材,拿去清州拜师的。” “嗯,真是有追求的姑娘。”我笑了笑,并未多说。 我从腰间拿出一把备用的小匕首,放到苏一雅的手里,认真的对她说:“一雅,以后这把匕首随身携带着,遇到坏人就狠狠的刺他。记住,每个人都需要一把自己的匕首,除了你自己,千万别让别人看见它。” 苏一雅有些胆怯的接过匕首,可能她从未想过自己会收到这样的礼物,她仔细的打量了一会儿,抬起头,眼神变得坚定,说道:“我记住了。” “那曦晗姐姐也有自己的匕首吗?” 闻言,我的心里一震,随即莞尔一笑,看着苏一雅,点了点头:“姐姐当然也有了。” “那曦晗姐姐的匕首是谁送的呢?”苏一雅好奇的问道。 我又愣了一下,做了个可爱的眨眼的表情,回答说:“是姐姐的娘亲送的。” “曦晗姐姐的娘亲也跟曦晗姐姐一样会武功吗?” 她会武功吗?我笑着摇了摇头,她是天生的仙子,她的武功熟练到让人怀疑神灵的真实存在。 “她不会哦。”苏一雅嘟了嘟嘴说道。 我笑了笑,并不做解释。走出马车,嘱咐小叮当,到燕城后,护送苏一雅回家,如果她之后去清州临城拜师,就远远的保护着她。 小叮当眼角一弯,答应了。 第四十四章 死亡滋味 第二日,燕城云府的外墙,深夜。 夜行衣,特意在面纱内戴上逼真的人皮面具。全副武装,只为了绝对不让人认出自己。我望着眼前的高墙,暗暗嘀咕道:“我上次来,怎么没觉得这墙这么高?” 忽然周围的草丛一阵抖动,我瞬间跳入墙内,避开暗卫,隐在树中。 张千率先闪出,迅速打量了一下四周,一摆手,老二张势一脸长兄模样走了出来,老三张豪紧跟其后,老四张发压阵。 看着情形,他们是倾巢出动。想想也对,他们在茶馆闹了那么大的一出戏,燕城想必也已知晓,同进同退,是最好的选择。 弟兄四人一刻也没停留,轻功最好的张千两下便翻到墙头,甩下一根绳索,其余的几人按顺序借助绳索翻过墙头。 甄展齐好大的手段,竟然探明了云府的暗卫?想到这个可能之后,我紧随着如今的“绿石四行人”,一路快速跟去。 果然,“绿石四行人”熟门熟路的穿过一排排房屋、躲过一队队的巡卫和暗卫,来到了一座极其普通但是异常阴森威严的房屋前。 好家伙,他们居然要闯进云玥琅的书房,胆子真不是一般的大。我准备给他们竖起大拇指,想了想,还是算了。 书房此时只点着一盏小灯,说明无人在内。奇怪的是,他们没有留人守在外面,由张千开路,四人从一侧窗户进入。 我看了眼四周,静悄悄的。这么重要的地方没有人把守,云玥琅想必是知晓今夜的事情。他的对策,要么是请君入瓮,要么就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我不敢贸然和他们一样从窗户进入,因为此时的书房已经被完全监视,即使自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来到房子外面,可是只要一打开房门或者窗户,就会暴露自己。 书房上枝条繁茂,是的好选择。我悄悄腾空踏入,下一刻立马屏住呼吸:树枝里藏了人。 绕到暗卫的身后,轻轻的撬起几块屋檐,钻了进去,不忘用树枝盖住。 刚攀上房梁,就听见一个轻微的移动声。虽然是深夜,但是人在暗处呆久了,是可以看清楚屋里的情形:只见张家的几个兄弟已经合力将书桌后的墙壁推开,墙壁中透出了些许的光芒。 原来云府的密室果然在云玥琅的房间,水月夫人,你还隐瞒了多少事情? 我静下心听了周围的动静,确定云府的人暂时不会采取行动之后,在墙壁即将合上时,飞身进入。 走了大概二十个台阶,便感觉到光线从深处穿出,明亮得有些刺眼。不一会儿,台阶之下是一个极大的石室,几百平米的面积。 一环五颗巨大的夜明珠嵌在高处,这室内用来照明的,就是它们了。石室被一个圆湖占据了三分之一的面积,湖中心有一个床大的石台,可以用来练功打坐。逆着水流望去,看见清泉从一条巨龙的嘴中流出的。这条龙刻的栩栩如生,威严、雄武,尤其是那一双冰冷幽深的双眼。 怪不得刚刚听到了张势的抽气声,原来是被这条龙吓到了。 夜明珠的光芒过亮,容易暴露行踪。大概看明地形和那四人之后,我一跃而起,藏在吐着流水的龙头后面。 张家的几个兄弟显然被眼前的景色所震撼,一时有些忘乎所以。老五张千循着水流也看到了最里面的龙头,突然打了个寒战。 老三张豪还算清醒,忙催着张千快去办正事。 张千如梦惊醒,对着龙头像模像样的拜了拜,跃入湖中的石台。他在地砖上敲敲打打,竟真的触动出机关,拿到了一个暗格中的锦盒。小心打开,张千突然激动的对兄弟几人点了点头。收好锦盒,撤回到原处。 “我还以为云玥琅那老贼有多大能耐呢!你看,轻轻松松的就把烟云涧的圣物拿到手了!”张势接过锦盒,底气又足了起来,背对着龙头的方向开始肆无忌惮。 “真的只有一部分,那另一部分在哪里?太子府?”张发皱眉问道。 张豪点头,说:“是的,云玥琅当年只留下了圣物的头部。” “二哥,如今任务完成,也算对大哥有了交代,我看咱们还是快走吧!”张千怯怯的看着一旁的龙头。 距离太远,我看不清那锦盒内究竟是不是圣物,是真是假,就要看云玥琅是怎么打算了。 正想着,忽然看见张家四兄弟跳进了水池中,几阵涟漪过后,池面恢复了平静。难道水下还有通道?甄展齐那个老家伙是怎么知道的? 我还未来得及动身,两串轻微的脚步声自台阶而下。我暗道不好,躲在龙头的后面静静观察。 “清麟还未回来?”云玥琅问道。 “回庄主,大公子还在黎州,说是要再待几日。”说话的是云府的二总管石群,主要掌管山庄下属商铺的货运,一直在外奔波,自从云清麟的婚礼发生变故后,就留在了云玥琅的身边。 云玥琅似乎应了一声,就没再回答。 二人直接来到水池前,往池底望了望,石群说道:“一切都按照计划进行,不知道北齐山庄那边,会不会起疑?” 云玥琅冷笑道:“起疑是正常的,只要是能给他想要的,被利用了和利用了别人又有什么关系?” 我正听着,忽然发现周围好像安静了,情况不妙,正想着,一道极细的劲风朝面门袭来。 迅速转身后,一道人影出现在眼前,快到我来不及闪躲,只能出手回击。 对方的的武器就是他的手,迅速和凌厉就是他的看家本领。石群的手上功夫练足了三十年,在一般近距离零武器的打斗中,几乎是无人能及,就连武林盟主云玥琅也是靠着深厚的内力来取胜。 我丝毫不敢怠慢,双手急速舞动,来应对石群的进攻,死死的保护着自己,并不停寻找石群的空门。不能用雪狼秘笈,也不能用水氏名声在外的武功,好在,我时刻都充分准备着。 “姑娘好身手!”石群被我的掌力震退了两步,一边稳住身形准备再次出手,一边还不忘夸赞一句。 我冷哼一声,薄纱内的眼神变得锋利,我的手型由掌状变为爪形,只轻轻一晃,便来到了石群面前,抓向他身上的各处死穴,一刻都不容缓。 “让开!” 声音还未落,只见一阵雄厚的内力袭来,将我最后的一爪打落。石群踉跄的退到台阶那边守着。 云玥琅的每一掌都饱含杀意,一丝情面都不留给眼前的我。 来云府之前,无情剑给我详细介绍了云府每一个人的武功路数,尤其是云玥琅和石群,他们的武功正统而深厚,纵然我有十几年炼狱般的训练,还是无法在他们面前取胜。 我提起内力,一掌一掌的守住,一掌一掌的回击,一时之间,水池里被激打出的水声震耳欲聋。面纱早已被落水打湿,幸好我的人皮面具在云玥琅看来,是无比的陌生。 此地不宜久留,我深知这个道理。使出全力击出一掌,趁着云玥琅接招的短短几秒钟,飞身来到石台上,身形快得就连一旁观察的石群都没有反应过来。 我左手发功,将池面激起的水花打入与云玥琅相隔的夜明珠中,只听一声巨响,夜明珠朝着云玥琅的方向爆裂。而就在响声的同时,我一个鲤鱼入水,没有溅起一丝波浪。 在今夜之前,我还不知道自己即使不激发雪狼之力,也可以如此迅速。我在池下顺利找到了出口,幸好有惊无险。 冲出水面,我大口的喘着气,环顾一周后游到岸边,两手用力一撑,整个人出了水面,两脚轻轻点地,带着一身的水跃上了一旁的树上。刚才的打斗消耗了很多功力,如果这湖水再深那么一点点,自己肯定会闷死在水里。 “来人啊,附近都好好的找一找!看看有没有穿着夜行衣的女子!” 我透过树缝望去:十几队巡卫带着火把,从书房开始向四周散开寻找,一时之间大半个云府都亮了起来,估计除了极茂密的树中和灌木丛中,其他的地方都是一览无余。突然,我发现有两队护卫朝荷花池这边赶来。 没忍住,我自嘲的笑了,今夜的自己,也有些初生牛犊不怕虎。如果护卫过来了,我肯定会被发现,他们人这么多,如果用暗器的话会曝光身份,不用暗器的话我一时也走不了。等到云玥琅和石群出现,我铁定跑不了。 我望了一眼远方,发现这个极大的荷花池的深处通往云清麟的院子,那边几乎没有火把,只亮着几盏指路的夜灯。 打定主意后,我顾不上拧干身上沉重的水,用力将身体送了出去。刚隐入黑暗中,就看见巡卫队的火把赶到了荷花池边。 “岸边有水!快!通知二总管!” “七队、十队,以这个荷花池为核心,向四周搜索,一棵树、一个草丛、一个假山洞都不能放过!” 终于落地,我松了口气:好久都没有这么刺激了,要是刚才反应再快点儿,跟那几个绿石兄弟一起走就没这么多麻烦了。 树林里有寒风吹来,不由打了个寒战。 明天得抓点儿药吃了,我想到。将身上的水拧干,防止它们继续滴下来被发现,然后抓住身边一个较结实的树干,一发力,又将自己送了出去,快点离开这个地方才是上上之策。 突然,我咬着牙暗暗骂了一句,因为我明显的感觉到一股激流朝着自己冲来,可是我一心想快点离开这里,所以全身的功力都用在轻功上,根本没有多余的力量去阻挡它。 一丝疼痛传来,随即我的整个肩头都开始麻木,没了感觉。飞这么快都能射中?我顿时觉得无语。 眼看着再跃过一个树林就可以逃离这个山庄,可是全身都开始疼痛和麻木,无论我是如何的经验丰富,还是一头栽了下来,甚至都感觉不到摔在草地上的疼痛。 银针,摄入我左肩的是银针,还是一根淬毒银针。 眼前远远的出现了一个黑色的人影,云清麟。 那日,在黎州府闻思山庄,白云白水偷袭不成,被云清麟扣下了一根毒得发绿的银针,没想到,最后竟是我“享用”了它。 云清麟告诉我,也告诉云府,他会在闻思山庄多停留几日。没想到,他和我同一日回来了。 大意失荆州。 云清麟的脚步声离我越来越近。 呼吸变得困难,张口用力呼吸亦不够。这辈子遇见的人、经历的画面突然从我脑中冲出,我看到了陈逸飞,看到了韩子城,他们谈笑如风,他们抬头喊我“小臻小妹”;我看到了苏一施展太极拳法,苏城在一旁不以为然的看向我;我看到花如玉站在念碧雪身后,帮她绾发,念碧雪从镜子里温柔的笑看着我;我看到陈小娥追着柳五郎跑,柳五郎一边笑一边喊“小臻小妹,快来救救你相公”。 我还看到红、橙、黄、绿、青戴着假面,在难得悠闲的聊天聊地;我看到云清麟一身大红喜服,站在喜台上,却侧头望着我;我看到冷易君站在卧梦轩二楼的扶栏上,绝世容颜对我倾城一笑;我看到闻人湘一身灰色长袍,对我温婉一笑;我看到小十七清澈的笑容,她在我耳边轻轻说“二姐,我很开心”;我看到华衣妇人转身,高贵与肃穆的容颜,她的目光锁住我。 恍惚中,我看到紫色的衣角在我的眼前随风轻轻摆动。 大概,这就是死亡的感觉? 没想到竟然如此的快,如此突然。 木香花,你在哪里?来年?好遥远。 无情剑,你真是乌鸦嘴。 第四十五章 时光旧人 回忆竟无止境,我像是被时间仙子牵起手,那些年的相遇,再次如画般在眼前绘开。 我曾以为,这些过往早已记不清了。 十三年前。 “你是谁?”一个身穿桃红色锦衣的小女孩看着眼前低着头的男孩。 男孩默不作声,似乎没有听见,只是握紧了手中蛇形的匕首。 小女孩看到了男孩手中的匕首,想了想说道:“我娘跟我说过,每个人都需要一把自己的匕首,除了你自己,千万别让人看见它。” 男孩闻言看了看手中的匕首,像是在沉思。 “不过你的匕首好漂亮,像一条小蛇!”女孩好奇的看着伸出手,想去**一下那个匕首。 “啊——”女孩轻声叫了一下。 原来男孩想把匕首收起来,却无意间让匕首的剑背碰到了女孩的手。这下子,男孩的头更低了。 “阿,我娘也说过,再疼都不要喊出来。”女孩捂住嘴,像做了错事一般偷偷的笑了,她转身想离开,又作罢,回到了男孩的面前。 她想了想,然后左右看了看,确定没有人之后,凑到了男孩的眼前,从小腿上取下藏好的匕首,在男孩的眼前晃了晃,笑眯眯的说:“你看,这是我的!” 小男孩还没有看清楚,小女孩就把匕首收了起来,还不忘用剑柄蹭了一下小男孩的手“报仇”。 “不要被别人看到哟!”小女孩拍了拍小男孩的肩膀。 “对了,我叫乐臻,哦不,我叫蓝上瑜。湛湛蓝天,上善若水,心怀瑾瑜。我知道你娘亲也是水氏,对吧。听说她生了重病,被送回来治疗。你别怕,我娘的医术特别好,可以起死回生……” 十年前。 机关开启,几排银针射入湖中,女孩屏气停在水中,左右手各拿了一柄锋利的长剑,快速将飞来的银针打开。银针纤细,在水下的速度没有慢多少,而长剑在水下的速度慢了很多。女孩努力应对,可是她的水性极差,只坚持了很短的时间,就扔下剑,不管有多少银针半射入身体,奋力游出水面。 躺在岸边,两只手把身上插的银针全拔下来。吐了口气,起身,一转头,看见了一个大男孩,戴着无表情的人皮面具,站在她面前,看着她。 女孩眨眨眼睛,刚要从男孩身前走过,男孩一挥手,将一把蛇形匕首快速在女孩的眼前挥过。 “是你!”女孩认出了三年前的小男孩。 “你戴着人皮面具,你加入了彩七杀?为什么你要做个杀手?训练特别苦的,以后的任务也会非常危险。我听说你娘亲的身体已经痊愈了,为什么你还要回来?” 男孩看着她,半天,只回了一句:“我喜欢。” 五年前。 大女孩换了一身湛蓝色的衣衫,抬头看向远处。红、橙、黄、绿、青和紫代号的杀手人选已确定,他们的人皮面具都换成了金属假面。大男孩一身紫杉,风吹起他的衣角,似乎,他隔着金色假面,也在看着女孩。 大男孩走到女孩的面前。 大女孩抿嘴悄悄一笑,抬起手,恭敬的行礼,喊道:“紫杉大人。” 大男孩点了点头。 三年前。 大女孩,也就是我,跪在一座腾空架起的竹屋前。 “你作为杀手,要学的功课已经结束了。你们几人虽分开训练,但是这两年的任务都完成得不错。你即刻出发,回到乐府。三年后,彩七杀自会有人再去找你。”屋内悦耳而庄重的声音说道。 “我要给你一项重要的任务。你勤加练习。不要去找你妹妹。”那声音又说道。 我牵着马,停在山口。 紫杉等在树旁,他递给我一把小折扇,对我说:“小蓝儿,保重。” 夜莺小乐儿也难得在树枝上送给我几声告别。 眼中似有雾弥漫,我抬起手,想擦拭,右手却最终停在了鼻子前,食指、拇指伸直,其余三指微屈。 紫杉轻轻的笑了:“你这是什么手势,我就当作你是在和我告别了。” 一年前。 卧梦轩,冷易君躺在竹椅上假寐,我打开一个信封,看完后,拉着脸说:“你说为什么我们紫杉大人这两年都没有联系我?” 冷易君被我吵醒,呵呵一笑,回我:“那还不是因为你们慕香夫人给你订了一个婚约,把你许配给了彩七杀的地位最高者。你们紫杉大人最终还是怕了呗。” 我斜了他一眼,哼哼的说:“你以为大家都跟你一样?” 冷易君吃瘪,不再接话。 一个月前。 月圆,风轻而暖。 我站在三楼的横栏前,看见有一人侧身坐在石桌上,望着月亮,双手抱胸,双腿随意的伸直。 他的面具上表情淡然,面具后目光深邃。 我落在他的面前,笑容满面,双手恭敬的抱拳,悄悄喊了声:“紫杉大人。” 我睁开眼。 是那日夜探云府前,我在燕城卧梦轩的联络点所住的房间。此时,房间内多了些沉香味道。 想起身,可头痛欲裂,心跳也很快。 “二小姐,你醒了?”一个长相讨喜的女孩出现在眼前。 “我叫小昕,这几日负责照顾你,是轩主送你回来的。” 小昕拿出一张折叠的纸,递给我,又说:“轩主留给你的信。” 我打开一看,明白了事情的经过。 纸上写着:小叮当传了一封加急的信给我,说你多管闲事了,而且好奇心还很重。我连夜赶来,不过并没有机会英雄救美。你的紫杉大人先一步到了,救下你,又把你交给了我。他和你们慕香夫人长谈了一次,想必近期都会很忙。我也不能久待,还好中毒的是你,换了别人,华佗在世都无能为力。妹妹,你且好自珍重吧。 我的体质有先天的优势,可以经过长期药物调节,来修炼世上最邪恶的武功。冷易君说还好中毒的是我,是因为我体内早已存在的各种毒性抗体,在最关键的时刻救了我一命。 “二小姐,你已经昏睡了两天,不过已无大碍。但是身体还会有些难受,譬如头疼或是呼吸不畅,再过两天就好了。”小昕湿了手巾,帮我擦去额间的细汗。 我嗯了一声,算是回应。 小昕出门去吩咐厨房把煮好的补汤再热一热。 我调整呼吸,唤起雪狼秘笈,仔细过了一遍内力,察觉到机体此次损伤不小,还需半个多月的恢复。 又拿起冷易君给我的信,心中一暖:其实冷易君做我的哥哥,也很幸福。 再看紫杉大人这四个字,让我想起晕厥前,眼前有紫色的衣角随风轻轻摆动。我以为当时出现了幻觉,没想到,他真的来了。 昏睡的时间中,记忆对我再次敞开,关于紫杉的画面清晰了,原来,他还是幼时的模样,只是梦外的我已经印象模糊了。 他和我娘进行了一次长谈?不知会是什么内容。我爹曾说,“组织中弱肉强食,他一步步走来,我看得出,都是为了你”,所以这一次和我有关吗?我叹了口气,希望他平安吧。 在卧梦轩养了两日,担心我在云府的身份,不敢多停留。于是收拾好行李,走出内院,迈进沿街的茶楼。 安阳掌柜热情的对我说:“二小姐,外面天气开始炎热,要记得防晒。” “知道了,谢谢安阳掌柜。”我回道。 走出茶楼,果然感受到太阳的灼热,我在脸上稍微涂了些胭脂水粉,不然被这样的阳光照射,会更显得苍白。 刚走到集市,迎面来了一位相貌堂堂、中等身高、精瘦、双目炯炯有神的男子。林微,太子府的秘密护卫统领。 我心里可犯虚:不日前,他的妹妹林立被蚀骨七星镖击中,瞬间死在我的面前,还化为了空气。太子府已加派人手追查林立的下落,冷易君告诫我千万远离要远离他们。 “水公子。”林微看见我,神色并无异常。 “林公子,没想到又遇见了。”我回礼道。 “水公子这是出远门了?”林微注意到我肩上的行李,问道。 我点点头:“去了趟黎州府。” 林微的瞳孔微缩,多打量我几眼,像是要把我看穿。 他低头,忽说:“水公子的身手让我久不能忘怀,不如择一日,咱们再切磋切磋?” 我看着他,眼睛眯起,随后笑出声来:“林公子还记得我那日的莽撞?又来取笑我。” “那日之后,我回到家已好好反省。这要多谢林公子,我日后的行事果然严谨很多。”我说这几句话的时候,也稍稍回忆这一月的经历,胆大是有了,严谨?却真的没有。 在我说话的时候,林微一直盯着我,他并没有过多欣赏我的表演,继续对我说:“水公子是不愿交我这个朋友了?我诚心邀请,希望可以再睹水公子的武功。” 我侧头,看似认真思考一番,转回头对他说:“林公子如果不是在开我的玩笑,我倒也希望再领教林公子的腿法。人在江湖,切磋武艺都是难得的缘分。” “难得的缘分,”林微重复一遍我的形容后,面无表情的说,“水公子的口才好,我发现了。” “既然水公子爽快,我也不隐瞒,”林微抬头,用视线锁住我,他说,“我在太子府当差,太子府内有一处练武场,兵器众多。不如两日后,你我就在那里切磋?” 林微的这一番话,说的我心中一惊,他如此坦白,如此邀约,是想将我的底细完全摸透,也让太子府的侍卫记住我的武功和身形。他不亏坐到了太子府的秘密护卫统领的位置,不是一般人。林立比起他,实在差得远。 我虽不是百变书生,应变能力也仅次于百变书生。我惊讶的看着他,两度开口,终于把话说出口:“林公子是太子府的人?那我怎敢高攀,林公子若是想比试,我愿意去找一个安静的武场。” 林微抬手一挥,说:“无妨,水公子无需介怀。若水公子恰好是水氏族人,则更是无妨了。” 他话里有话,我微微一笑,举手作礼:“即是如此,那就两日后,辰时三刻,太子府见。” 林微也抬手回礼道:“好。到时见。” 第四十六章 栌色心动 还未走近云府,就感到空气的凝重。 关星轶也在门旁站着。 拾阶而上,走到他的面前,说:“没想到,你还有在这里值班的差事。” 关星轶点头回礼:“小姐回来了。我们大公子也在府里。” “噢?他也回来了?你们也这么着急回来?”我惊奇的回道。 “嗯。小姐旅途劳累,不耽误小姐休息了。”关星轶抬手,做了个“请”的姿势。 “好。” 进了府内,往来的巡卫队人数多了一半。 路过云清麟的书房,喜乐正候在门旁。见我走近,笑着喊了我一声:“水小姐,你回来了。” 我也笑着点头回应他。 几个曲折迂回,一个小院出现在我的眼前,院子有三层小楼。二楼东边的房间门口摆着一张椅子,白巧百无聊赖的坐在上面,眼睛呆呆的望着院门。 我笑了笑,推开院门。 “小姐!你回来了!”白巧从椅子上跳起,隔着横栏,对我喊道。 “白巧,你的身体无恙了吗?”我问道。 一个月前,我带着牡丹大娘送我的“小脸儿红”胭脂来到云府,白巧出于好心,想给我寻个胭脂上妆,多闻了几口牡丹大娘精心调制的胭脂,胭脂中有药,是释魂散。 清州年轻一代的神医翘楚黄芪告诉我,释魂散,对于内力很好的人来说,只是体内的真气受到入侵,运气艰难;但对于没有内力的普通人来说,释魂散是毒药,只需吸上几口,药性便慢慢在体内扩散,不出半个月,就浑身乏力,卧床不起。 所以我问黄芪多要了一份解药,委托卧梦轩将解药带给白巧。 “多谢小姐的解药,我完全没有什么异常,只是有几天身感乏力。”白巧回道。 “这就好。” 雨黛坐在院里的石桌边做些刺绣,看见我,也欣喜。她放下刺绣,起身,喊了我一声:“小姐。” “多日不见,雨黛又漂亮了许多。”我夸赞说。 雨黛低头腼腆的笑了。 “小姐,大公子说你最近几日回来,我们天天都盼着呢。”白巧从楼上蹦蹦跳跳下来,围着我说。 “你们大公子是神算子吗?这么厉害。”我违心的说。 “差不多吧。”白巧笑嘻嘻的应了。 我大病初愈,不宜说话过多,所以拎着行李,穿过客厅,上了楼。 白巧是个小话痨,终于等到欣赏她的我回来,跟在我身后,嘴上说个不停。 “小姐,你不在云府的这么长时间,车大娘给你做了好多衣服呢,特别好看,她还给你做了两身男装,你可得好好谢谢我那天的多嘴。”我还没开口,白巧倒先自顾自咯咯直笑。 “小姐,自从你在大公子婚宴那天坐在咱们两位公子中间的位置后,来府内拜访的女眷都在打听你的身份,还有几个媒婆来给你说媒呢!” “还别说,真有几家不错的公子,北州商城烟火山庄的二公子秦醉雪,他们家就是做烟火生意,还有火器什么的,听说他长相俊雅,写得一首好诗,弹得一手好琴。” “还有虹州樊城霍府的小公子霍明珠,他在家里排行老五,霍府是做粮商生意的。霍府老爷一心想要个女儿,就给还未出世的第五位孩子取了个女儿名,明珠。可没想到生下来的还是位公子。不过这位五公子长了一副女儿相,天资聪颖,温柔多情但也不滥情。” “最厉害的,要属太子府,太子的三儿子,怀任郡王李湛遣人来邀请你去太子府做客。你说也奇怪,太子府也没派人参加大公子的婚宴,怀仁郡王怎么就看到小姐你了?”白巧皱着眉,更像是自言自语。 “坏人郡王?这名字不错。”我回应了一句。 白巧咯咯又笑了。 “不过我们云府女眷们的想法和他们可不一样,”白巧斜了我一眼,狡黠得像只小狐狸,她说,“肥水不流外人田,堂妹嘛,自是可以亲上加亲。” 没忍住,我笑了,却摇头,不做评价。 “前两日,有几个小贼胆大包天,竟然来闯我们云府。我们这里可是武林盟主的府邸,他们的胆子真大。” “还有这种事情?”我歪头看了她一眼,回问了一句。 白巧点了几下头,说:“二总管不让我们议论,也不准我们打听,我和雨黛站在楼上,看见那一夜巡逻侍卫手中的火把,把府内照得通亮。大公子也是在那天晚上回府的,听喜乐说,大公子差一点儿就抓住了一个最厉害的小贼。可惜,有一个武功特别特别高的人,把人给救走了。” 白巧神色黯然的说:“大公子为此,把自己关在书房两天了,听说他准备闭关,继续研究武功。” “你们大公子的武功比起常人,已经是很好的。”我中肯的评价说。 白巧的眼中又显现光彩:“真的吗?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我笑了笑,推开了房间的门。 空气流畅,一尘不染。白巧和雨黛两个丫头有心了。 白巧把衣柜的门打开,向我展示了车大娘的作品,都是我喜欢的样式和颜色。 “小姐,我去给你烧些热水,你洗个澡,换上车大娘给你做的新衣。晚些,雨黛给你做好吃的午饭。”白巧说完,留我一人在房间。 我在桌旁坐下,抬手扶着额头,只在卧梦轩多呆了两日,头疼的症状还有一些。 在椅子上坐了一刻钟的时间,才缓过气息,把行李打开。百变书生送我的两个木雕礼物,被我寄存在卧梦轩,我想,那里才是最安全的。 将衣服抖开,一块小木片落在地上。木片上面画着一张饼、一条鱼,还有顶部正中的太阳,这是曾被藏在风铃里那个木片。 把它捡起,轻轻握在手心。弯腰的动作过大,带起我的头部一阵抽丝般的疼痛。 行李收拾妥当,白巧也找来小厮搬来木桶和热水。 近几日,我的身体不宜碰水,却无法拒绝白巧的好意。 热水浴之后,虽更加虚弱,但清爽舒畅。换上车大娘给我做的一件黄栌色裹胸裙、赤金色宽袖拖地长衫,许是心理作用,有种大病初愈的宁静感觉。 午饭时,白巧对我这身衣衫是赞不绝口。我听得头都晕了,忙赏她一袋钱币,让她饭后带着雨黛去锦玉成衣店多做几身衣服。她惊得眼睛都要石化了,半天才捂住嘴,又惊又喜的把饭吃完。 下午,白巧和雨黛都不在,我乐得清闲,泡了一壶养生茶,把头发散开,躺在三楼的躺椅上闭目养神。 今日无风,气温很暖和,不知不觉,我睡着了。 再睁开眼时,一个高大的身影站在横栏前,是云清麟。也自然想起那一日,我坠落在地,他自黑暗处渐渐走近的身影。 “我听说你把自己关在书房,今日闭关结束了?”我开口说道。 云清麟没有转身,只“嗯”了一声作为回答。 我只好起身,慢步走到他的身边,又说:“什么时候进来的?找我有事情?” 云清麟这次转头看我,却答非所问:“你穿着这件新衣,很漂亮。” 我笑了,却因引起头痛皱了眉。 “你生病了?”云清麟问我,目光清冽,毫无波澜。 我缓缓摇头。 云清麟转身,抬头望着三楼墙顶,说:“忆水阁有个阁楼,你发现了吗?” 我不想再头痛,所以直接张口回道:“发现了。” 云清麟今日的衣衫还是深蓝色,深蓝色衣衫带起的风旋转过我的侧脸,他踩着两侧墙壁的凸起处,推开楼顶的方正木板,进入阁楼。 我在心中叹了口长气,提起气息,踏着墙壁,也飞身而上。 进入阁楼后,腾空一个旋转,却并未停稳。我的身体比我预想的差一些,头部的剧烈疼痛制约了我的灵活性。条件反射的伸出左手,用食指用力按住太阳穴,一个踉跄,朝一旁歪了两步。 云清麟眼明手快的扶住我,我靠在他的胸前,闭上眼用力呼吸,试图快些平复脑中突然而来的疼痛。 “你生病了?”他又问,声音有些沙哑。 我“嗯”了一声,脑中飞转,我回他说:“一个月前,你大婚那天,我遇见了牡丹大娘,她热心的送给我一盒胭脂。” “释魂散?”云清麟问。 我委托卧梦轩将释魂散的解药带给白巧,关于此事,云清麟肯定也是清楚的。 “嗯,那只是胭脂里的毒。她还将带有侵蚀性、至寒的药物浸入胭脂的木盒,那段时间,我多日在外赶路,又外感风寒,所以药性发挥得很快。” “我去请人来给你看看。”云清麟说着,便要扶我出去。 “没事,现在不用。我用了些药物调理,只是些后遗症罢了。休息几日就好了。”我的气息已缓和,头中还有钻心的疼。 云清麟不再多言。 我运功,用内力安抚绷紧的各处神经。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半刻钟?一刻钟?我睁开眼,阁楼中间的琉璃下,一束光如梦如幻,照亮了阁楼的每一处角落。东西两侧双开的木窗打开着,温暖的空气轻柔在水月夫人的画像左右。 “好些了?”云清麟问。 把头从他的胸前移开,我试着点点头,确实头疼减轻了。 提步走到水月夫人的画像前,我对着画中如月一般的女子问道:“这是盟主画的?” 无应答。 我回头望去,云清麟还站在原处,垂目深思。 又走到他的面前,我抬头,不解的眨眼看他。云清麟的瞳孔聚焦在我的眼中,他的眼中有一些感情在涌动,由淡渐渐转浓。 有些事情,如果说我没有憧憬过,那是假话。 可是,自从冷易君的拒婚,我之后转而成为了杀手,为任务而生,婚约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婚约。那天,云清麟一身新郎的红衣,近在眼前,却只有我生父赋予我的名字才是另一位主角。 还有那一位,自在逍遥秋色里,夜幕繁星飞紫杉。他一步步走来,为的都是我?把水氏族长的二女儿杀手蓝许配给彩七杀的地位最高者,那不过是慕香夫人——我娘的一个说法而已。她随时,都可以把它另作他用。就像是乐府和云府的婚约。 很多时候,我更相信,我像是一个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生命,因为憧憬爱情而乔装进入轮回,可惜姻缘谱上没有我,而我也早已忘记本属于我的归宿。 所以云清麟对我的心动,让我迷茫,也让我胆怯。 在清州乐府的花溪苑,落日霞满天,我双手伏在唐翎书的胸前,他的双手揽着我的腰。他低头看着我,目光深邃得有如无底之洞。 我见唐翎书的第一眼,就知道他认识我,可是当年的人皮面具不仅仅是摆设,更是约束和规章,我不敢去深想他的身份。所以他看我的眼神再怎么深邃,我都不会去揣度,除非是那个人,我才会稍稍敞开心扉,去接收他表达的情绪。却最终发现,他就是那个人。 命运偷偷给我了小心的惊喜,而我身不由己。世间很大,我可以找到我命运的突破口?会有吗?会是吗? 我收回视线,再次走到水月夫人的画像前。 “绝代有佳人,幽居在空谷。国色朝酣酒,天香夜染衣。是我爹回忆所画。”云清麟依旧站在原处,隔了片刻时光后,回答了我的问题。 第四十七章 蔷薇夜莺 云清麟还是为我请来了医馆的人。我激发出体内的雪狼秘笈,让医者相信了我的不适是因为寒气作乱,也相信了这个症状只是暂时,和中毒更是无法挂钩。 医者原本开了几副驱寒的药,我建议他给我设计几份口味不错的药膳,医者听后很感兴趣,准备回医馆仔细研究。 我抿嘴淡笑,抬头撞上了云清麟视线,他那轻而柔和的寒冷目光。 云清麟请医者去他的书房再作详细了解,并嘱咐雨黛和白巧这两日多注意照看我。 把门关上,我闭上眼,长长的吸入一道空气,将胸腔里气尽数吐出,如此反复几次。提起右手,缓缓推出。抬起左手,手掌在空中画了一道圆后,将力量打出。收回双手,两手在眼前舞动,唤起内力,点燃血液。 睁开眼时,眼中绽放出幽蓝之光。 右脚踩出两步,左脚跟上。武,发出于力;舞,挥洒在柔。五指出,这是掌;五指收,这是诀。踏云穿掌,入水挥拳;灵窜,捉摸不定,魂杀,若隐若现。无影剑,幽冥鞭,血液沸腾,内息澎湃。 弹指冲开南北的窗户,旋掌锁住屋外初夏的温热空气,手臂交叉发力,空气在身前炸开。手臂游走,炸开的空气如蛹般将我紧紧环绕。五指张开,在眼前划过,深吸,蛹般的温热瞬间被吸入身体,如能量注入一般修复我受伤的脏腑。 热蛹消融,再聚集新的能量源体。 日影西去,空气转凉。火与冰的交换,寒彻骨。 我伸开手臂,闭眼,置身于冷的世界。 耳畔传来风吹树叶的碰撞声,一声,两声,三声。今日无风,却奏起自然曼妙之音。声音响起几波后,急速的气流涌动。 我睁开眼,抓住两粒“信风”。 卧梦轩集结天下能人异士,他们能在江湖上明察秋毫,亦能在重兵守卫中如入无人之境。“信风”,以风为讯号,信掩于风中,由风使操作送达于收件人手中。 改由风使传送消息,如此看来,冷易君确实已离开燕城。 两粒信风写着两件事:一、近期烟云涧的传闻在江湖各处传开,清州云城的卧梦轩门人留心之下,发现烟云涧倾覆的旧处出现了不同平常的踪迹,如果不是孕育出新的妖怪,那便是真有人进去了。二、烟云涧有三件圣物:续命石母、玲珑石和夺命香,原本应在十五年前被销毁,却相继在近日浮出人间。务必综合全局,不可只埋头已知的任务中。水深且污毒不已。 我心惊不已。 四周又响起树叶摇摆声,风使在等我已看完信风的信号。 信风很简单,鸟蛋般的木壳,细织麻纱,碳粉写字。展开麻纱后,用内力一弹,碳粉悉数散落。这也能看出,虽有木壳的保护,风使传递信风的力度也有讲究,力多一分,内容尽失。同时,这样的设计可以保证信息的安全,一切皆在风使的控制中。 将麻纱塞回木壳,从腰间取出短哨。左右手的食指与中指间各夹一粒,口中缓缓吹出高高低低的音符,反手用力弹出,送回信风的同时也弹落麻纱上的碳粉。碳粉落在木壳内,避免落入空中被察觉。 树叶声消失。 我开始联系已知的信息,逐字逐句吸收信风的内容:我在虹州麓城的一家茶馆内,巧遇弹命和尚无忌,他说出当年烟云涧被探明了所在,在一众门人亡命后,突然山崩地裂,烟云涧随后沉入地下。那次地震,同时掩埋了方圆内的飞禽走兽。 无忌和尚形容崩塌后的烟云涧为“魔域”,这个形容毫不夸张。如果无忌和尚后来再去探过烟云涧,就会发现那里的生态完全失衡,沼气毒气一日一日逐渐养成,许多毒物悄然出现。烟云涧已经不只是废墟残骸般的魔域,而变成了凶险万分的毒沼魔域。 信风中提到:那里出现了“不同平常的踪迹”,“如果不是孕育出新的妖怪”,“那便是真有人进去了”。真相会是什么?我更相信是有人在那里出现了。云城,清州的东南角,那里可不是一般的地方。 烟云涧的三件圣物,我也只是听说:以血为引的续命石母、净心洗魄玲珑石和融心灭智夺命香。一个月前,我携水氏特制的拜帖入住云府,有两件重要任务,其中之一,就是探明水月夫人当年隐瞒的秘密。 绿石四行人夜探云府那日,我发现了云府的神秘密室,也听到了烟云涧的第二件圣物,玲珑石的“头部”曾一直保留在云府。把烟云涧的圣物擅自留在云府,这就是水月夫人的秘密?原因是什么? 我途经籽州石城时,金义山庄收到刺杀通知,白云指出已故的金义山庄庄主严华曾腿脚不便,每日行走不能超过百步,后来却可以和平常人一样行走。她还特意说明严华治愈双腿的办法太阴毒,损人也损己。 烟云涧的第一件圣物——续命石母传说以血为引,后由石母分泌出的汁液具有生肌去腐、舒筋活络的神效。不同的血,生出的汁液功效也不同。若是想要治好严华的腿,作为药引的血,须是极阳的至纯血,即是童男、未经人事的少男和成年男子三种血液融合而成。这种方式阴狠无比,属于邪术。 综上而看,百变书生已取走了藏于金义山庄的第一件圣物续命石母,北齐山庄的几位绿石人也成功找到第二件圣物玲珑石的一部分。那么,玲珑石的另一部门在太子府?第三件圣物又是在哪里? 白巧的脚步声在三楼的楼梯转角处出现。 食指一勾,火折子旋转飞高,中指一弹,火折子燃烧擦过油灯。 “小姐?你怎么把窗户打开了?可别着凉了。”白巧从外面把靠近走廊的窗户关上,推开我的房门。 “晚饭做好了?”我坐在桌前,从茶壶中倒出温水。 “听小姐的吩咐,天黑后才出锅。都是些清淡又香的饭菜,小姐你肯定喜欢。”白巧回道。 “原本大公子也说要过来吃晚饭的,可是有客人拜访,所以就不来了。” “听说是太子府的人呢,最近太子府和我们走得有些近,大公子不会真的要把小姐你嫁过去吧?”白巧眼神黯淡的说。 “吃饭吧。”把水一饮而尽,我起身走出房门。 医馆给我写的第一份药膳是当归生姜羊肉汤,祛寒效果不错,对于我身体的复原,却帮助不大。 相比,晨练和在房间内的运功疗伤更有效果。经过两日的坚持,头疼的症状已消。 右手握拳,猛锤向桌上的核桃,壳裂肉出,挑出核桃肉放入嘴中,脑子里在想无情剑这张乌鸦嘴,一语成谶,下次让我见到他,我一定,一定,请他吃个大餐,让他多说些好听的话。 忽然听见雨黛在楼下喊了声“大公子。” 云清麟又过来了?我还是不见为好。悄声走到后窗前,纵身一跃,几步小跑,又是一跳,穿过重重棔夜树。 无目的在街上兜了几圈,来到新月招牌的茶楼。 安阳掌柜热情的打招呼:“二小姐来啦,正好有你的包裹。” 我的包裹?好奇的接过来,巴掌大的木盒,打开一看,细细的小哨子。该不会?我差点儿忘记,在黎州的时候,曾给冷易君传了一封信,说自己想要一个能吹出高亢明亮的夜莺叫声的小哨子。当时兴致冲冲,想以哨子声找到小乐儿,进而神不知鬼不觉的找到紫杉大人。可惜现在,紫杉大人大概离我很远吧? 我走近院内,把小哨子放在嘴前,轻轻一吹,果然吹出高亢明亮的夜莺叫声。觉得有趣,用力多吹了几声。夜莺是有内涵的小鸟,长相不出众,声音很拔尖。它们多生长在籽州、清州和柳州,燕城人喜欢鹞鸟,养夜莺的人家很少。 傍晚时分,我的夜莺啼鸣惊艳了周边的麻雀、喜鹊、乌鸦等鸟儿,各种叫声陆续回应。虽然我不懂鸟类的语言,但是或多或少我也听出了一些语气,羡慕嫉妒的语气。夜莺的鸣唱出众,音域极广,我口中的只是模拟夜莺声的小哨子,换了紫杉大人的小乐儿,怕是更要激发它们的醋意了。 心里正美美的想着,一声婉转动听的叫声引起了我的注意。我学着小乐儿平日的高低叫声多吹了几次,那声音果然响应,也回叫了几次。这下我可以肯定,那是一只夜莺鸟的叫声。 眼下无事,不如去拜访这位居住在燕城的夜莺兄。 我打定主意,在脑中测算那只夜莺的位置,离我不远,就在茶楼的后街。 绿影碧海巷,初夏的炎热茂密了沿街的树木,落日余晖透过枝叶洒上石砖,静美得不似国都、不似人间。在绿影碧海巷建的院落或典雅或古朴,让人看着赏心悦目。 不枉此行。 太阳西下,不时有马车缓缓从身边驶过。 徇着不久前的夜莺声,我走走停停,终于在沿街的一座府邸前止住脚步。 迎面是高墙,粉红色的蔷薇攀附在墙头,枝叶交映,芬芳袭人,千朵万朵压枝低。这世间,还有如此美的花,如此美的景。院子里住的,应该是很懂花的人。 懂花的人,又养夜莺,合情合理。 “蜜叶翠帷重,浓花红锦张。香云落衣诀,落日留余香。”身后有人念道。 来人不带杀气,我也没有在意。此时朝他看去,反而觉得眼前阴森不少:他鬓若刀裁,眉如墨画,眼比剑锋,曈淡似蛇。他不丑,却很好看,他不狭陋,却凤骨龙姿。 “不知公子是?”虽着女装,我却抱拳问道。 他不回礼,下巴微抬,回答:“李湛。” 太子李毅的第三子,怀仁郡王李湛。皇室的姓名会在第一时间公告天下,既是告示,也避免百姓的重名。所以普天之下,只有一人叫李湛。 我还未想好如何介绍自己,他已先一步开口,说:“水姑娘,在这条巷子里,加上此刻,我已见过你两次。” “哦?不知上一次是何时?”我只来过绿影碧海巷两次,上一次是我离开燕城去清州那日。 “多日前的清晨,你一身白色男装,从我眼前策马而去。”李湛没有在意我避开他的名讳和他平级说话,他语气平淡的对我解释说。 “我那日走的匆忙,竟从怀仁郡王的车前莽撞而过,还请海量。”我特意又说出他的名讳,却不行跪拜大礼,是因为我记得清楚,那日清晨的绿影碧海巷只有我一人一马。 李湛依旧不在意我的无礼,他侧身,指向对面府邸内的四层小楼,说:“我那天难得早起,在楼上看见的你。” 原来如此。原来怀仁郡王在这里也有自己的别院。 “我曾遣人去云府邀你来太子府做客,你恰好不在。今日既然遇见,我就再次邀请水小姐选一日来太子府做客。”李湛独特的双眼看着我,让我有一种错觉,觉得他也练了暗黑风格的武功,尽管他的身份暗示了这种可能性的万不可能。 “我近日都在云府,随时恭候。”又是一次去太子府的机会,再危险也还是要去的。 李湛满意的点头,问:“需要送水小姐回府吗?” 我摇头拒绝,又说:“多谢怀仁郡王的好意。” 李湛微微点头,算是告别之礼。他刚要抬脚,却再次低头看我,淡瞳仿佛化作毒蛇之眼,他对我说:“水小姐大病初愈,多休息才是。” 内心被激起一道涟漪,袖内的左手缓缓收紧。 李湛并不在意我的回答,他转身登上马车,一行人悠悠进入对面的府院。府门上无匾,在这绿影碧海巷中,每一户皆是如此。 再转头,霞光已暗,墙上的蔷薇似已准备入睡。 我把手心的细哨子收入腰间,打道回府。 第四十八章 一剑封喉 回到房间,云清麟还在。 桌上一盏油灯,烛光明亮,他背对房门而坐,翻看手中的书籍。 我走到他身旁坐下,翻开茶杯,给自己倒了一杯。 “身体好些了?”云清麟问道。 “头已经不疼了。”我回道。 云清麟把书籍合上,说:“走吧,今晚去我的院里吃饭。” 我这才恍然,进门一路都没有看见白巧和雨黛,难道她们在云清麟的院里? 事实果然如此。 白巧乐得合不拢嘴,凑到我近前说:“大公子命人做了许多好吃的,把我和雨黛也早早叫来,打打下手。” “我看你回到大公子的院里很开心,要不,你再回来吧。”我取笑说。 白巧忙摆手:“千万不要,哪有在忆水阁里自由和舒坦。” “你倒是看得明白。”我夸赞说。 这是我第二次来云清麟的小院,上一次,是他大婚那天,许瑜唐服下假死丹,躺在云清麟的床上。我带着水氏的医术,进来表演了一番。这么一想,云清麟真是心大。换作是我,我可不敢。 云清麟停下脚步,回头看我。 这个人,心眼好。我跟上他的脚步。 晚饭安排在客厅:圆桌,只有巴掌大的碟子,十几道菜,铺满了整张圆桌。 白巧、雨黛她们在院子里摆了一桌,客厅里只有我和云清麟两人。 吃饭时不用说话,菜肴清淡、精心制作,我一样一样吃过去,心情不错。 离得稍远些的菜,云清麟主动夹到我的碗里。我觉着好笑,瞄了他一眼,他一如既往的淡定。 吃完饭,他站在窗前,没有拿起书看,真是难得。 云清麟的院子很大,我到处走走,算是消食。白巧和雨黛帮忙收拾完毕,也跟在我后面,也算是消食。 “这是,水车?”我指着池塘边架起的两个圆轮,问道。 “是的,小姐,大公子命人制作的。”雨黛回道。 “池塘的水流动缓慢,这水车的尺寸又小,也不能依靠人力。那它是如何运作?”我又问。 “靠老鼠。”白巧回道。 “老鼠?” “嗯,老鼠喜欢奔跑,把几只老鼠分别放在桶型的轮轴中,轮轴转动就可以发力,让水车动起来。” 我点点头,心里却想:云玥琅成为武林盟主之前,云府已是虹州的大家,云玥琅在江湖叱咤风云后,云府的两位公子才相继出生,他们成长的环境卓越,外出游历都经过妥善安排。老鼠和水车,这可不像是武林盟主之子能想到的事情。 继续在院里又走了些距离,院内景致与院外景致无异。 回到客厅,喝了一壶暖胃的熟茶,我问起院中的水车,云清麟难得斟酌了一会儿,才回我:“偶然见过水车,再看见老鼠,突然就联系了起来。” 说的也有道理。 第二日一早,辰时三刻,我穿上车大娘新做的白色男装,走进太子府。 太子府,建筑布局秉承皇室传统,南边议事待客,北边生活居住,西部宴请仪典,东部整顿练兵。在太子府,护卫皆有军籍,此军籍不同于明远王府护卫的军籍,不归属太子名下,而是编在皇室军卫队册中。 也正因为如此,太子组建了完全属于自己的秘密护卫队。秘密护卫队以护卫为主要任务,作为太子的心腹组织,暗中查明同党、铲除异己。平日里,秘密护卫队的掩饰身份为太子府练武场教官。 “林教头好。”一位护卫队长打招呼道。 林微武功深厚,素日交友不多,喜欢独来独往,我走在他身旁,引来目光无数。 “龙潭虎穴”,或者是兵家所说“置之死地而后生”,我今日在太子府走一圈,这些精心选拔的护卫必定记住我,以后如果我夜闯此处,难保不会被很快认出。 太子府墙内十步一岗,五十步一哨。半刻钟内,三路巡逻队相遇两次。一路护卫队从南门向西北延展,一路护卫队绕过中轴向正北方向排列,还有一路护卫队从东门经方向转折后布局到南门。三路护卫队长聚集后反向发散式巡视。 “水公子,请。”林微右手抬起,指着东院的练武场。 练武场的规模宏大,气势非凡。箭术、马术、比武台,各类兵器齐全,质量都是上品。 场内有大约二十几人,他们分在不同的项目场地,两两练习。 一位英姿飒爽的教官端来一套茶具,放下后将茶壶下的火点着。 “下去吧。”林微挥手说。 “是,教头。” “水公子请坐。那日切磋,我看到你腿上的功夫很好,外力足、内力深,实属难得。我对武器略有研究,今日时间充足,可以好好与你比试学习。”林微说。 “林公子是腿法中的高手,能如此夸赞我,我欣喜不已。不过十八般武器,我也只略懂几件。”我说。 “剑,‘百兵之君’。双边刃,横竖可伤人,击刺可透甲。因而有挥剑和刺剑的说法。”我指着摆放离我最近的长剑说道。 “剑,凶险异常,生而为杀。不过武亦有道,歌坊中长剑舞蹈的出现让锋利的剑多了柔情的性格。不如我们就先比剑法。”林微起身拿起一柄长剑,递给我。 林微说比试的是剑法,意思就是切磋招式和剑的熟练运用度。 我接过长剑,道了一声“请”字,内旋腕,挥剑出。 许多年前,年度武林商讨大会上,一名青年才俊首次露面,使出一套如水般潺潺涓涓。翻滚流动、水雾迷蒙的寒潇剑法。那是在水氏地位很高的水南朝。 林微的腿法超群,双刃长剑不是他用得最好的武器,但也用的不赖。剑在他手,是另一双有力腿脚,排山倒海,气冲霄汉。七层寒潇剑法,施展之处,一马平川,拉开空中微波,徐风袭面,游刃有余,随后一分为二,烘云托月。单从剑法上,寒潇剑法风轻云淡、任凭风浪,已胜他一筹。 收起剑,林微抱拳说:“水公子的剑法,可不是每日一练能养成的,毅力可嘉。” “林公子承让。”我回道。 “水公子使剑,如沐春风,人剑合一,我闻所未闻,却觉得亲切。”林微又说。 林微与其妹林立不同,城府深但是尊重事实,他热爱武艺,愿意欣赏武艺上造诣高的人。 我笑了笑,却未回答。 第二件兵器是鞭。林微选硬鞭,我选了软鞭。硬鞭为钢制,共十三节,末端尖锐,以劈砸为主。白云是用长软鞭子的好手,我回忆她在柳州潘府别院对我打出的一招一式,主动出击,长鞭化作灵蛇,缠绕林微。 林微身强体壮,硬鞭使得如飓风,也如破空的神器。 “你使软鞭的路数我熟悉,是蛇山姐妹白云的成名招数。”林微说。 “不错,我曾与她交手,顺便记住了她使鞭子的招式。”我回。 林微若有所想,提高身速,转被动为主动,硬鞭泰山压顶般控制软鞭。我始终把武功停在白云的境界,不下几个回合,软鞭脱手落地。 “软鞭也是长年练就的武器,达到这样的境界,在江湖上确实可以拼个名号。”林微评价说道。 林微又与我交流了刀法、枪法、弓和弩。 这几样我只懂一些理论。他耐心给我展示,比划了几套相应的技法。 最后,他拿出最擅长的兵器,同样也是他妹妹林立擅长的兵器,软剑。 “水公子,请选一件称手的兵器。”林微如是说,而不是选择给我一把软剑。 挑了第一场与他切磋所使用的长剑,刚握紧,软剑就朝我割来。 眼前是千道剑影,耳边是软剑持续不断的抖动声。林立的成名技为一剑破喉,林微出名的是一指割脉。林微力量足,剑如指,每一剑都可以近身割开人体动脉。 他今日,出手的果然不是一指割脉,而是一剑破喉。他在试探我,试探我是否值得怀疑。 一剑破喉的精髓,是出奇制胜,声东击西,左顾而言他,为的,就是对方露出颈动脉,得以一剑破喉。 寒潇剑法是水氏祖先精心之作,招招式式高深难测。林微刚见过寒潇剑法七层,自然预测到三十招后,我会弹开他的软剑。 他面色凝重,知道一剑破喉不是寒潇剑法的对手。 “一剑破喉,在江湖中颇有名声。我听说过,此招式用得最好的,还是一位姑娘。”我说道。 林微目光暗沉,说:“不错,正是家妹。” 我惊讶回道:“如此说来,林公子的‘一指割脉’?”我话只说了一半。 “是。”他承认道。 “林公子有意思,用妹妹的招式来和我切磋。难道是介意我刚才借用了白云姑娘的武功?”我目光真诚,坦然对他说道。 林微收起软剑,也不与我解释,只说:“水公子多心了,‘一指割脉’有机会自会向你讨教。” 我抬起左手食指,朝他点了又点。 眼中蓝焰忽然将闪,我迅速闭眼,依靠听觉,挥起即将放下的长剑,手腕急转,在面前筑上剑墙。 五块七星镖反弹插入泥土中。 七星镖?五连发七星镖,这可是经典用法。 作为江湖上最为常见的暗器,七星镖的威力取决于使用者,如果他的内力手法皆一流,则比弩箭强十倍。刚刚七星镖的杀气在瞬间激发我体内的雪狼秘笈,太子府有这一位高手的存在,将是我的劲敌。 黑衣假面人?我随即想到。很快,我听见有人走近。 林微退后一步,恭敬行礼道:“怀仁郡王。” 他?我蹙眉,全身戒备。 五连发七星镖仿佛不是他的杰作,李湛浑身上下一丝杀气都没有,他居高临下看着我,面无表情,淡瞳在研究我的眼睛,想从中找出什么痕迹。 我心中更疑,也盯着他的眼睛,想探寻特别的迹象。 林微在旁咳嗽了一声,说:“郡王,这位是我请来的客人,水曦晗。” 他又对着我说:“这位是怀仁郡王,在太子府的郡王中按年龄排行第三。” 林微不称呼我为水公子,看来在李湛面前,他谨言慎行。 “谁稀罕?”怀仁郡王别扭的念了一遍我的名字,对我说,“昨日刚邀约,今日就在府上见到,不如午饭就来我的院中吃吧。” 诶?我把目光收回,看向他的脸。 第四十九章 星罗池下 李湛语气轻松,却没开玩笑。 最终林微行礼送别,李湛给了我一个眼神,意思是:“走吧。” 一直没给他行礼,心虚的走在他的身后,他一眼看穿我,下巴一抬,示意我走到他的旁边。 我斜了他一眼,心想他该不会最后各种旧账一起算吧?我一人无牵无挂,可别迁怒云府了。想到这些,我抬头对他说:“要不,我给郡王殿下补个跪拜大礼吧。” 李湛也斜了我一眼,对着前方说:“想和我行跪拜大礼,我还须好好想想。” 诶?我皱眉,发觉此人的思维很奇怪。 从太子府东部的练武场,穿过长廊,绕过花园,即将登上拱桥,进入北部的内院。 我左顾右看,顺便记下一路的护卫和暗哨。 “水小姐对我们太子府很有兴趣?感兴趣的话,我可以和你讲一讲。”李湛在我身旁说。 我眨眨眼,无声中传达,让他继续说下去。 “建筑风格嘛,气魄宏伟,严整又开朗,庄重不幽深。无须刻意装饰,建筑本身就有艺术之美,因为艺术与结构已高度统一。我们刚刚走的是千米长廊,两侧有亭台楼阁衬托,树木花草点饰。前面星罗池上绿水弥漫,后苑均围它而建,自然也是太子府中最美的风景。”李湛说完,特意转头上下打量我一番。 李湛话锋一转,又说:“府内的护卫队很多,尤其是夜里。水小姐哪一日心情不错,不妨过来闯一闯。我可以赦你一次无罪的机会。” 我抬头想了想,没有回答。 “对了,忘记说。水小姐着女装明艳,穿男装清俏。”李湛说。 他这么夸赞我,我也认真打量他:一身黑色的宽袖绣边长袍,他挺拔修长,真像是一条黑色巨蛇修成了人形。 “怎么,也想夸我?倒也不用你费心,我平日里听多了赞美之言。”李湛一本正经的说。 那有人赞美过你的眼睛吗?我眼中波光鳞动,暗暗想到。 李湛扫了我一眼,继续说:“水小姐的体质奇特。大病初愈,却能和我们武场的教头比试兵器,发挥得丝毫不逊于我们林教头,真是有趣。” “林微可轻易不和人比试。”李湛风淡云轻的补充说。 “那我真是荣幸之至。”我回道。 “不荣幸,我请你吃饭,这才是荣幸。”李湛说。 说话间,已站在拱桥最高也是中间的位置。星罗池的风景一览无余。 “水小姐既姓水,不知水性可好?”李湛问道。 李湛这人,能掐会算?虽是猜测,关于这一点,我竟深信不疑。 “怀仁郡王这么问,想必你的水性极好,要与我比试比试?”我反问一句。 李湛突然止步,转头,说了一句我意想不到的话:“提议不错。” 他的速度快得惊人,我只来得及深吸一口空气,就与他深深沉入星罗池。 世界安静下来,游鱼逃也似的散开,一只硕大的老鳖慢吞吞的朝我飘来。李湛的手还在用力按住我的双臂,很快,那只老鳖变成在我遥不可及的头顶处。胸腔的压力越来越大,没忍住,我吐了口气。 李湛看见了我这个让他觉得很有趣的表现,他松开手,抬起下巴,示意我自己游上去。我在心里翻了无数个白眼,想起紫杉大人曾经告诉我,在水中张开手臂不动,可以浮上水面。 于是我张开手臂,闭上眼,可没想到平衡没有那么容易做到。我望着水面,却离它越来越远。难道无情剑的乌鸦嘴,还在生效? 李湛的水性看起来特别的好,他抱着手臂,离我不远,盯着我的眼睛,还是在探究。他不会,是想引出我体内的雪狼秘笈吧?这个念头惊讶了我自己。 星罗池虽不是十步一岗、五十步一哨,但每间隔百米就有一名护卫。我和李湛的入水动静不大,却也逃不过护卫们的视线。为何,还没有看到他们入水? 思考间,我脑中灵光一现,猜测李湛不会枉送我性命,不如也试一试他。 我奋力划水,游到李湛面前,瞬间伸出手抓向他的脖颈。他的头一歪,轻易避开我的攻击。但我目的不在此,在他躲避的时候,我用解开的腰带缠上他的腰,把我们两人系在一起,并打了个死结。 他镇静的看着我的动作,没有反抗,而在等待我的下一步动作。 我冲着他笑了笑,吐出胸内的气,使出内力带着他继续沉入星罗池深处。 在水中急速下沉,很遗憾这是我的专长,没想到今日却把这个缺点变成了优势。若不曾入水,就不知星罗池这么深。池底光线暗淡,或许是我因为缺氧出现了幻觉,我怎么觉得池底有一座亭子若隐若现? 压力已经大得难以承受。李湛面临一个难题,就是如何放开体内已无浮出水面之气的我。这次换我抓住他的双肩,眼睛一眨一眨的盯着他的眼睛。李湛的淡瞳中有波澜传出,却不是我想看到的火焰。我的力气越来越弱,眼睛每眨一次,眼前变得更加模糊。 这一次的比拼,该结束了吧?失去知觉之前,我注意到他的淡瞳渐渐变深,离我越来越近。可惜,我没有机会确认。 双开的木门,推开,满园的的木香花藤。 “你说了吗?”有人问。 “说什么?”我反问。 “你没有走,自然是去说了。”那人说。 “你为什么迷失?”那人又问。 我没有回答。 “如果你终究都无法想通的话,就去找她说清楚。”那人说。 “我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回。 “一个承诺,一个关于未来的承诺。”那人说 我摊开右手,一朵木香花被轻轻送到我的手上,却在即将落上后消失不见。 剧烈的咳嗽,嗓子的内壁、肺都要咳破了。 阳光刺眼,睁了几次,才睁开眼睛。我躺在星罗池岸边的柳树下,李湛站在一旁,高高在上的俯视我。我的腰带被割断,躺在一旁。奇怪的是,没有护卫在旁,地上也没有证明他们曾来过的水迹。 李湛在太子府,很不吃香?不会吧? 如果没有护卫的帮助,我的腰带是被什么割断的?佩剑?李湛的身上没有。果然,人人都有一把贴身的匕首?我想到。 “看来水性好坏和姓氏并没有关系,我今天终于发现了。”李湛淡淡的说。 我用力喘了几口,把气理顺。抬起左手给他:“麻烦郡王殿下拉我起来。” 李湛面无表情,伸出左手,握紧我的手,将我从地上拉起。 “谢谢怀仁郡王,如果不是你,我肯定淹死在水底。不过是你拖我下水的,所以我也就不更多感谢了。”我说。 李湛作思考状,想了一会儿回答我说:“虽然这是你的提议,但我是郡王,要大气。一会儿,再多送你一身衣裳好了。” 他还未说完,我发上的池水已从我额前滴过。衣裳泡过水,像多了千斤的重量,即使没有腰带,也很修身。 “那就多谢怀仁郡王了。”我也面无表情的回答他说。 “不客气。”他接话接的顺溜。 李湛刚要迈步向前,却低头看我,淡瞳又似毒蛇之眼,他说:“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刚刚在水下,有人似乎想谋杀郡王?” “这怎么可能,你肯定是记错了。”我心里坦荡,回答得更理直气壮。 李湛伸出手指抚向嘴唇,意味深长的说:“原来是我记错了,那大概另一件事,我也记错了。” 我蹙眉,刚要开口询问,他却转身,向前走去。 无奈,只好跟上,边走,边稍微整理散落的长发。 “不用整理,我赦免你衣着随意、披头散发等有失礼仪的罪责。而且,你这样,好看。”李湛没看我,却对我说。 我呵呵一笑,说:“郡王你也不用整理秀发,这样,好看。” 李湛的发带也在水中散落,此时,他的长发如瀑布倾泻,凭良心说,比我好看多了。 “我平日听多了赞美之言,不过,你这么夸我,听着也不错。” “奇怪,郡王殿下,你们太子府的护卫都去哪里了?怎么突然都不见了?”我好奇的问道。 李湛却难得没有回我话。 我们两人就这样各自在身后拖着一路水滴走到了李湛的院落:湛清院。 李湛直接将我带至客房,让我诧异的是:热水已经准备好,侍女也准备就绪。 侍女礼仪得当,却沉默无言。 “怀仁郡王提前派人来传回,说准备热水?”我问道。 侍女点头。 “这么短的时间,你们院里有这么多热水给我们两个人使用?”我又问。 侍女摇头。 “不会把热水全给了我吧?”我再问。 侍女点头。 热水浴泡的差不多了,听见敲门声,随后走进来另一位侍女,手里抱着一身新衣。她看看我,把新衣交给前一位侍女,行礼离开。 湛清院这么安静? 穿上新衣,女装,料子款式都属上乘,只是可惜,大了一号,穿着像戏袍。 头发擦干,侍女帮我绾了一款在宫中颇为流行的少女发髻。照着镜子,有种死后重生、焕然一新的感觉。 一切收拾妥当,侍女抬头看我,然后带路,领我去了吃午饭的亭子。 李湛换了另一个款式的黑衣,坐在亭中,很安静。 侍女远远的就告退,我便一人走过去。 既然四下无人,就免了繁文缛节,我正准备对李湛眨眨眼,用眼神指着我的凳子。他先一步开口:“坐吧。” “那就多谢郡王殿下款待啦。”果然,肚子瘪瘪的,是该吃午饭了。 吃过饭,李湛对我说:“衣服尺寸还算凑合,看来你的运气不错。” “发型也不错,谢谢郡王殿下。” “午后阳光灿烂,花红叶绿,星罗池的景色更怡人。不如再去沿着池边走一走?”李湛提议说。 “郡王殿下的建议我心领了,我还有些后怕,需要缓一缓。”我回道。 “可惜了,这样柔和温暖的阳光过几天就要变得炎热了。”李湛遗憾的说。 我和李湛走在院中的花园里闲聊,忽然迎面走来一位衣着朴素、面相和善的老和尚。这不是弹命和尚无忌吗? “怀仁郡王。咦,是你这位小姑娘,咱们又遇见了。不知道那日被你偷偷带走的小女孩现在还好吗?”无忌和尚说道。 第五十章 天河落仙 “无忌和尚,你还记得我?”我厚着脸皮问道。 无忌和尚听到我念出他的名号,惊奇又惊喜,见李湛也好奇,就解释得比较详细:“麓城通往燕城的官道上,我在茶馆里一时手痒,路见不平一番。当时小姑娘你穿着男装,举止有板有眼的,很有意思。别人忙着看我,没注意,我可看到你把那个被抢来的小女孩偷偷带走了。” “那位小女孩很有灵性,被五个凶神恶煞的小贼绑在身边,却不慌不怕的。所以老和尚我至今对你们都有印象。”无忌和尚补充说。 李湛明白了故事情形,转头看我,听我的回答。 我学着无忌和尚那天,掐了个手势,回答说:“银姑的头发,花和尚的指。无忌和尚的大名晚辈水曦晗还是久仰的。小女孩已经安全送回家了,无忌和尚请放心。” “可惜,可惜,小姑娘你的动作快了一步,不然我终于能收下一名得意弟子了。”无忌和尚说得感慨万千,看起来似乎很遗憾。 “咦,小姑娘,你刚说的是你的名字?谁稀罕?”无忌和尚回味过来我的自我介绍,说的也和李湛一样直白。 李湛挑眉,看他的意思是:你瞧,不止我一个人这样想。 “晚辈姓水,名曦晗。”我分开名字介绍说。 “水氏族人?”无忌和尚的眼睛亮了几分,他很有经验的瞧了一眼我的手,点点头说:“这么一说,还真像水氏。” 无忌和尚在江湖混了好几十年,见识不同于一般人。 “既然怀仁郡王有客,我就不打扰了。”我对李湛说。 “无妨,无忌来得巧,水小姐不久前落水,不如你给水小姐把把脉,也好让我心安。”李湛的这一招用得妙,他想借助无忌和尚的功力来试探我的体内是否有异常。 “还是不劳烦无忌和尚费心了,我没有感到不舒服。”我回道。 “既然怀仁郡王关心,我就给水小姐把把脉,身体健康是最好了。”无忌和尚果然听从了李湛的建议。我在想:无忌和尚曾经在江湖上独来独往,这位怀仁郡王有何等能力手段,把无忌和尚都拉拢到自己阵营? 我本就没想真的拒绝,便同意了,和他们两人一同来到会客厅,把右手腕递给无忌和尚。 无忌和尚将三指搭在我的脉搏上,先以医理分析:“脉象不沉不浮,和缓有力。”他与银姑生活在一起的时候,银姑教会他一些简单的切脉技术,所以他能得出这样的分析结论。 但显然他有自己更擅长的。无忌的食指逐渐用力,忽又松开,再注入一股内力。他想引出我的内力。 我纹丝不动,任由他的内力像闯入无尽深潭,在空荡无边中独自飘零。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无忌和尚又注入了两股属性不同的内力,可还是与第一股的内力一样,置身在另一个世界,掀不起一丝波澜。 李湛不知是否刻意,他看了我和无忌和尚一眼,起身而出,留我们两人在客厅内。 “无忌和尚,我虽只见过你一面,却见过银姑许多次。”我开口对无忌和尚说。 “哦?还有这样的缘分?”银姑善于解毒,武功高强自成一派,经她治愈的成人、幼儿不计其数,无忌和尚并未在意。 “天河落,云仙绕,地火焰烧寒潭冰,是人是鬼一念间。”我轻声念道。 这是我与银姑的联络暗号,这也是她参与的暗黑制造中我的代号。 我的体质有先天的优势,经过后天内外药物的调节后,可以修炼世上最邪恶的武功。我的娘亲慕香夫人精通医术,却仍须组建团队,研究暗黑之术,银姑就是其中很重要的成员。 参与暗黑制造,可以告诉身边的家人,但如果家人外泄信息,则会招来灭门的惩罚。 所以我猜,这样极具挑战、研究成果足以轰动医学界的实验,银姑很有可能会与无忌和尚分享。无忌和尚博闻天下,虽喜欢卖弄知识,为人却很有分寸。 无忌和尚似乎记起了什么,他又打入两道热性很强的内力进入我的脉络。 寂静黑暗的深潭突然翻转变幻,先是漫天的火红燃烧至无忌和尚的两道内力前,包围它们,吞并它们;然后一片火红瞬间结为寒冰,无忌之前打入的几道属性各异的内力被冰封住,落入无底深渊。 明显感觉到无忌的手指在我的手腕上一抖,他收回手,说:“原来真的是你,原来真的成功了。” 他突然又说了一句,让人觉得奇怪的话:“你竟然认识怀仁郡王,这样的巧合,也是奇了。” “无忌和尚,你这句话说得有些奇怪。”我说。 无忌和尚呵呵一笑:“阿弥陀佛,相遇即是有缘,若天下太平,就更好了。” 我明白了他的意思,他这样的回答,一来,表明他不会说出我的秘密;二来,同样,他也不会说出别人的秘密,而且这则秘密对我并不有利。 “我出去一趟回来,你们都聊起天来了。”李湛走进来,说道。 “怀仁郡王,这位谁稀罕小姑娘的身体很健康,落水是芝麻小事,不碍事。”无忌和尚坦然对李湛说。 李湛点点头,没有什么表情在脸上。 接下来,在太子府没呆很久,李湛好心的恩准我离开。 不久前给我准备热浴的侍女引我出府,被池水泡湿的男装也将在洗净晒干后送到云府。 侍女安静的走在面前一侧。 我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侍女抬手指了指太阳,又合手闭眼做了睡觉的姿势。 我明白了,对她说:“你叫月亮?” 侍女点点头。 “你的眼睛如明月一般皎洁,温柔如水,名字叫月亮很恰当。”我说。 在太子府内,贵人们都有专属的道路,月亮带我走的是一条访客专用的路,却还是有位贵人在侍女的搀扶下远远走来。 与皇室打交道,最头痛的是行大礼。有那么一秒,我想飞檐走壁,迅速离开太子府。可惜我是光明正大的进来,走过之处都有侍卫记录,不可任意妄为。 贵人一行人走近,月亮示意我跟她一样,行跪拜大礼。 我见那位贵人的衣纹配饰,应该是太子府某位郡王的郡王妃,按理应跪拜。鼻子里呼出不情不愿的气,跪下,低头,手掌隔着裙摆按在地上。 在石城,我戴着人皮面具假扮作金义山庄的侍女,在山庄公子严柯的房间内遇到伏击,假装手无缚鸡之力跌倒在地。算上那一次,我已经和地面亲密接触了两次。 等着时间快些奔跑,然而,戛然而止。那位贵人没有直接走过去,她停了下来。 我听见她在我的头顶上冰冷的说:“你这身衣服是皇上御赐之物,穿着它就别跪在地上了,起来吧。” “是。”我不卑不亢的回了一声,从地上站了起来。 李湛送我的衣服是御赐之物,很合乎情理:他尚未娶妻,生母已不在人世;他既不会向别的院子伸手要女子的新衣,也不会让院中管家给我准备侍女的衣服;而每逢过节,皇上都御赐许多礼品,各类服饰是常有的名目。 眼前的贵人能认出皇上赐给李湛的礼物,想必我身上的这件衣服有特别之处。 离贵人最近的侍女突然领着其余侍女给我行了一个见面礼,侍女抑扬顿挫的对我说:“这位是文元郡王妃。” 文元郡王,是太子的长子李文元,太子妃的嫡子,在太子府身份尊贵。文元郡王妃,当朝宰相萧斯的长女,宰相夫人的嫡女萧献蓉,身份荣耀。 我心道:真是来得巧。 遵循礼仪,我此时还稍稍低头,不能正视贵人。我听侍女说完,行了一个寻常人家的深院小姐见面礼,说了声:“文元郡王妃,惊扰了。” 有侍女看出我的礼仪不是官家小姐和名门望族小姐的见面礼,便小瞧我,悄悄“哼”了一声,被我听见。 “免礼吧,抬起头,我看看。”萧献蓉冷若冰霜的说。 我抬起头,眼神还未对上她,就看见她猛地后退一步,声音中有止不住的颤抖:“你是何人!” 心下顿时明了:我长得最像娘亲,不巧,我的娘亲正是她的对头。 “小女为江湖人士,陋名还不配在郡王妃面前提起。”我诚恳的回道。 萧献蓉半信半疑的又仔细看我,或许最后认定我的气息与她认识的那人不同,她又恢复平静的冷腔调:“那就罢了。怀仁郡王也真是可爱,把御赐给未来郡王妃的简衣转送给了一位江湖女子。” 李湛尚未婚配,获赏赐的衣服当然不是指定给未来他的郡王妃。萧献蓉这么说,只是想在言语上羞辱我。她身边的侍女是她心里的蛔虫,先前给我行礼,其实那是在给我身上的衣服行礼。 从这件事情上也看出:李湛这个人很大方。 萧献蓉并不想从我口中听到辩解,也不想继而站在这里多生事端。她叹了口气,抬起手。侍女托着那只贵手,终于与众人一起跟着郡王妃走了。 我差点儿没忍住,笑了出来:萧献蓉,后会有期。 从太子府出来,我甩掉各路尾巴,直奔新月茶楼。 “二小姐,来啦。”安阳掌柜热情的和我打招呼。 “安阳掌柜,来份纸笔。”我笑眯眯的说。 我委托卧梦轩在籽州境内寻找无情剑,给他带个口信:淹不死有急事找他。 吃了一套丰盛的下午茶,我把腿搭到三楼包间的窗台上,双手枕在脑后,吹起口哨。 诶,我不是有个夜莺小口哨吗?也不知道那位燕城的夜莺兄是否还在。 把手伸进腰带里,才想起今日有武功比试,那些特别的小物件都被我留在忆水阁。 可惜了。 又在窗前吹了会儿热风,我从椅上跳起,双手在窗台上一撑,跃了出去,嘴里还不忘喊道:“告诉你们安阳掌柜,我走了。” 新月茶楼的后院和蔷薇庭院的中间隔了六户人家。为了避免再被李湛那样没事站在楼上远眺的家伙看到,我选择翻墙穿过六座庭院。 然而发现:似乎我选择了一条需要避开更多人的路。 幸好,只有两家戒备森严、三家戒备一般,还有一家似乎无人居住,只有十几位护卫来回巡视。 站在墙内,我深吸了口气,面上如沐春风:一整面墙都是蔷薇花,站在这里和站在墙外,看到的是完全不同的美。感叹:栽种花的人园艺不凡,很有想法。 不只是蔷薇,院中还栽种许多种类的花,光牡丹花就看着有好多品种。 这户人家静悄悄的,也不像有许多人居住。难道,这只是布局成了花园?如果是的话,未免有些奢侈,绿影碧海巷的房价,在燕城不算便宜。我摇摇头:当然不会只是花园,最多是处别院。 正想着,一队侍卫的脚步声传来。我退到暗处,避开。 我开始思考一个问题:夜莺一般养在花园,还是内院?内院的花园?卧室? 毫无头绪,于是只能边欣赏花草树木,边往庭院的中心走去。 “公子的药煎好了吗?”一位小厮的声音传来。 “第一副药煎好了,第二副药的垂盆草、车前草和鬼针草分量不对,重新称去了。”另一位小厮的声音。 “先把煎好的端给我,你看得很仔细,分量确实不能错了。那我一会儿再来。” “放心吧,这次肯定不会错。” 垂盆草、车前草和鬼针草,它们各自有许多用途,不过它们有一个共同的药效,就是治疗蛇毒。难道府上的公子被毒蛇咬了? 院内的花卉让我对住在这里的人心生好感,我的血可以治疗几乎所有的恶性蛇毒,不如跟过去看看? 打定主意后,我悄悄跟在小厮的身后,避开巡逻的侍卫。一路上惊讶的发现院中的暗卫不少,都是训练有素的好战士。 不敢大意,屏息凝神的前行。越往院子深处,周围的花草更为精致,几乎都是我叫不上名的品种。又走了一会儿,院子里种的多是薄荷、艾草、丁香、紫苏叶和藿香,这些植物自身有香气,防蚊虫的效果最好。 甚得我心。 “公子还没醒?”端药过来的小厮站在房间门口问道。 “一直昏睡,看公子这情形,这药还得喝一段时间了。”门内的小厮叹气说道。 “那药怎么办?凉了可就不好了。” “给我吧,我先叫几声试试,不行的话,就只能晚些时候热一热了。” 门口的小厮也叹了口气,把药盘子递给屋内,摇头走了。 这是幢独栋的大卧室,我绕到一侧打开的窗户旁,看见里面有屏风和几层帷幔隔开。放心飞身入屋内。 “公子,公子,你醒一醒,该喝药了。” “公子,公子。” “公子,你先醒醒,把药喝了?” “公子……” 叹气声传来,小厮终于放弃,把药放在一旁桌上,退到卧室外厅守候。 翅膀的扑腾声传来,我刚转头,就看见一只灰褐色的小鸟飞向我,落在我的肩上,爪子活泼的翘了翘。 小乐儿?! 第五十一章 两副药汤 我仔细看了又看,确是小乐儿没错! 小乐儿显然不满意我没有肯定的认出它,在我的肩膀上踩了两脚。 昨日回应我的夜莺鸟是小乐儿,那床上的重病公子,难道是紫杉大人? 我突然想到一个很不好的、让我诚惶诚恐的可能。 窗户旁有一张书桌上摆着一个小木雕,木雕上半盖着一块手帕。我走过去,静站了几秒钟,抬手掀开手帕。 心脏的跳动声仿佛近在耳边。这是另一个木头小人,同样是高超的雕刻技术,刻的是我,十三年前与他初次见面的我。心里被我悄悄按下的情愫又浮上心头。 走过屏风,拨开层层幔帐,中药的味道充满内室。 我鼓起勇气看向他,他脸上戴着金义山庄公子严柯模样的人皮面具,比我更为安静的躺在床上。他在金义山庄的时候,随身携带两双银制筷子;今日在重病时还戴着面具,他活得,依旧是这么小心谨慎。 他的脸上虽看不出什么,可是他露在被子外的手却发青,这是深度中毒的迹象。眼前突然变得模糊,我猛眨眼,才能再次看清他。这么多年,我几乎没有见过他受伤,更是没有听说过他病重得需要躺在床上。 我坐到他的床边,握住他的手。他的手曾白净而修长,就是从这双手开始,我不小心认出了他。可是现在,他的手消瘦、冰凉。一不小心,我的一串眼泪滴落在他的手背上。 伏在他的胸前,我忍不出抽泣,用很小很小的声音喊他:紫杉大人,紫杉大人。他却无法回应我,痛苦但安详的闭着眼躺着。 我起身,找了一圈,把发髻上的簪子拿下,在床旁昼夜长燃的蜡烛上烤了烤,左手用力一划,破开右手掌心。 走到桌前,挤出许多血液融入药碗内。从袖中取出干净的手帕,把手包扎好。 从碗里的中药味道和印象中毒针的颜色来分析:白云淬的银针上的毒是混合毒,毒性凶猛,足以致命。那天夜里的银针刚好刺入我的血管,当时我奋力疾飞,血脉正高速流转,因而针上的毒得以迅速扩散,使我在短时间内失去知觉。 那种情况下,我都觉得自己真的要死了,紫杉大人和冷易君当然也会认为我必死无疑。然而,只有暗黑项目成员才相信,我或许可以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发生奇迹。 经过长期的药物试验和毒理测试,我的体内已经可以对多种药物免疫并迅速生成相应的抗体。白云的毒针很有可能是由植物汁液和几种蛇毒制成。我的血几乎可以抵抗所有恶性的蛇毒,所以能让我短时间内昏迷的,应该是我从未接触过的植物毒。 紫杉大人关心急切,在我体内尚未生出抗体前,强行吸收了我全部的毒性。他的身体只比常人更健康,在剧毒面前和常人无异,他一定是想借助自己深厚的功力来抵挡药性,可惜毒针是精心淬制。 毒针上的各种毒进入过我的血液,即使有我从未接触过的毒,我的血液中也必定作出了应对反应。或许我的血,对紫杉大人有效。 我把药碗端到他面前,轻拍他肩膀几下,他昏迷太深,丝毫没有意识。 喝了一口碗里的药含在嘴中,苦涩血腥。我凑到紫杉大人面前,想起在石城和这张面具朝夕相处的点点滴滴,想起在湖水中他盯着我的脸看后忽然就笑了。无论我们多久没见,无论我乔装成什么模样,他都能一眼认出我,对我照顾、爱护有加。 紫杉大人,请原谅小蓝儿对你的不敬。 在心里说完,我的嘴唇贴上他的嘴唇,用舌尖撬开他的牙,将药水缓缓渡入他的口中。直起身,我偷偷笑了笑,再喝一口,又贴上紫杉大人的嘴唇。 如此这般,八次才喂完整碗药。 放下碗,忽然抬手拍了脑门:我是不是傻?血液有抗体的话,自然是输血最有效。 又把发簪仔细在烛火中烤过,轻轻划开紫杉大人的手心。解开我手上的手帕,和紫杉大人的手十指相扣,紧紧相握。我开始运功将血液输入紫杉大人的体内。 第一次不能输给他太多,担心紫杉大人的身体不能接纳我的血液。把他的手包好,被子盖好,我守在他的面前,目不转睛的看着他。 从我中毒至今,已经过了四五天,紫杉大人体内的毒还未除尽,说明中毒太深,内脏肺腑都有伤。对于毒,还要以清热解毒为主,养阴凉血为辅。对于内脏肺腑的牵连伤害,需要给他运功疗伤。 我抬起左手,点了几处疏通脉络的穴位,发动体内的雪狼秘笈,将至寒至热两股内力汇合为一道温和之气,注入他的脉络。 外厅中的小厮走了进来,惊喜的发现桌上的药碗空了,他忙对着床上的紫杉大人说:“公子,你醒啦?” 可是紫杉大人仍处在昏睡中,毫无反应。 小厮疑惑不已,可既然桌上的药碗已空,他也放心了,再查看一番紫杉大人的身体状态,端着空碗回到外厅。 如此,他来来回回几次查看,我也躲了藏了几次。 大约半个时辰后,我听见先前取药汤的小厮又过来了,他说:“第二副药煎好了,第一副药公子喝了吗?” “喝啦!全喝完了!”外厅的小厮高兴的回道。 “全喝了?公子醒啦!”取药的小厮声音也变得明亮。 “没,现在还睡着,可能中间醒过一次,我都没听见。”外厅的小厮声音低低的说道,像是自己做了件非常不好的坏事。 “喝完了就好,这份新的你拿着,我去把空碗送回去。” “辛苦啦。” “不辛苦。公子早日康复就好。晚上我再送一次药过来。” 小厮把药端进来,喊了许多声“公子”,还是没看到、听到回应。 他只好把药碗再一次放到桌上,特意把桌子搬到床前,嘴里小声嘀咕:“奇怪了,公子刚才下床走了那么多步,我都没听见?” 我在帷幔后捂嘴偷笑。 见紫杉大人还在昏睡中,我只好端起药碗,又多占了他好几次便宜。 把空碗放下,我发现他双手的青色已变淡,手也有了温度。松了口气。 阳光已收起锋芒,变得温柔。出来一天,我该回云府了。 走到窗前,小乐儿又从窗外飞到我的肩头。我犹豫了一下,折回紫杉大人的身边,决定天黑后再回去。 既然他的身体不排斥我的血液,我又给他多输了几次血,一次比一次的量大。 紫杉大人安静的睡着,气息逐渐平稳。 手托腮,我的眼里全是他。 送药小厮的声音响起时,我才意识到天已黑透。 再次起身躲到帷幔后时,眼前突然发黑,我蹲下,休息了几分钟才缓和。 小厮离开后,我端起药碗,低头俯身以口对口来喂。 这一次,两副药同时煎好。我怕自己失血过多,一会儿离开的路上发出动静,所以在喂第二碗药的时候有点儿匆忙,一次的量大了些。 药汤有几滴从紫杉大人的嘴中溢出,流下脖颈。我仅有的两张新手帕都包了伤口,也就没多想,用舌头舔掉了紫杉大人脖子上的那几滴药。 最后一口,我不再着急,轻轻贴上紫杉大人的嘴唇,熟练的撬开他的牙,将药渡入他的口中。 我的血和输入的内力起效很快,紫杉大人的手已恢复白净如雪,等到明天他醒来,体内的毒可以完全解除。 时间不早了,在外面待得太久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我依依不舍的低头看着他,再次俯身,闭上眼,吻了他。 “紫杉大人,我爱你。”我轻声对他说。 披星戴月回到云府,雨黛和白巧都坐在院子里绣手帕。原来她们两人对我的神出鬼没已是见怪不怪了。 “咦?小姐,你今天去哪里玩了?出门是一身男装,回来变成了一身女装。”白巧嘴快,睁着大眼上下打量我。 “这身衣服可不是一般裁缝店能做出的,应该,应该不是御用裁缝做的吧?”用得是疑问加疑惑的语气,恰恰相反,白巧的神情却已经诚惶诚恐、惊奇万分的认出衣上的图案出自皇宫。 “你慢慢猜,”我给她留个悬念,因为答案很快就会揭晓,“过两天会有访客送回我的衣服,到时候你接待一下,不就知道了。” 白巧咽了一下津液,紧张的说:“我,我接待?” 我笑了笑。 “对了,雨黛,还有没有什么吃的?我快饿死了。如果有红枣和猪血就多放一些。”我说。 “小姐,你来月事了?”白巧眨巴眨巴眼,窥探隐私一般望着我。 “你一边继续猜去。”我嘴角一勾,回道。 “小姐,给你准备了些饭菜,正巧有一碗血汤。我去热一热。”雨黛温柔回道。 “雨黛你跟我真是心意相通。”我嘟着鼻子跟她说。 白巧在一旁也学我嘟着鼻子,自信的小声嘀咕:“我也是,我也是。” 不和她们继续拌嘴,我准备上楼回屋。 今日是荷月二十四,月亮是峨眉月,淡抹云雾,整个画面迷离梦幻。我身上穿着李湛友情赠送的美轮美奂、飘逸非凡的“戏袍”,可惜现在我是既贫血又内力耗损,不能一展身手,提步飞上三楼。 刚走了两步,我被自己刚才的逻辑逗笑:贫血不就是眼前一黑吗?内力耗损的是蓝色雪狼秘笈,又不是平常出来混的实打实内功。 “小,小姐,你今天到底都干什么了?怎么笑的这么诡异。”白巧站在几步外,像在看天外来客一样看着我。 我委婉的仰天长笑,眼珠一转,忽转头对门口说:“云大公子好像来了。” 白巧深吸一口气,快速整理衣衫,用手拂平发髻,踩着小碎步出了院门。 我一挥衣袖,平地而起,在半空中旋转腰身半圈,张开手臂,背对着阁楼缓缓下落。落地后紧接着几步借力,走了一个圆弧形,转身,腾空踏入三楼房间。 眼前果然变得漆黑,我自嘲的笑了笑,闭上眼,抬起手臂,像盲人一般摸着走到自己的床边坐下。 盘腿打坐,理顺气息,激发出几层雪狼秘笈,开始修复内力。 突然房间里出现一道强劲内力打向我。 我翻开手指,先后弹出两道力阻击。谁知那道内力野蛮无比,冲破我的力道直奔我的胸前。我欲闪身躲开,却听见一个冷静悦耳的声音说:“别动。” 我果然停住不动,任由那道内力冲入我的胸腔,涌入各处脉络。一时之间,我的体内像是有红火在燃烧,虽不炎热,却想让我激发出雪狼秘笈与之对抗。 冷静悦耳的声音又说:“让你的蓝血出来。” 我不再抑制,眼中燃烧出蓝色的光焰,体内两道火焰在碰撞、在互相研究、在怒吼。 “吸收它。”命令声再起。 闻言,蓝火燃起数十丈,熊熊火焰将红火包围。红火犹如力道巨大的蟒蛇,不同扭动身躯发出蛮力。蓝火则是铜墙铁壁,死死的扣住红火,无穷无尽的燃烧。 终于,红火力量衰竭,瞬间融化进蓝火中。 蓝火隐退。 我睁开眼,忽然发现在月光微弱的黑夜中,视力变得异常清晰。一位身材修长的黑衣女子戴着黑色的斗笠面纱,站在房间正中。 我忙下床,跪在地上,恭敬的喊了声:“娘。” 第五十二章 慕香墨香 “起来吧。”黑衣女子对我说。 黑衣女子被我喊作“娘”,她是我的亲生母亲,也正是我和紫杉大人不时的谈论中所提到的慕香夫人。 慕香夫人看着我,说道:“很好,经过前几日的混合毒侵入体内,你的蓝血再升一阶,算是因祸得福。” 我闻言面色一变,紧张的回:“我疏忽了,差点儿铸成大错。请娘宽恕。” 慕香夫人抬起右手,示意我不用多说,她说:“人并不是万能的,能通过经验、知识和智慧提前准确预判是最好,你既已尽力,以后遇到同类的事情做到更加小心就好。” “过来,我给你把把脉。”慕香夫人走到桌旁坐下。 我犹豫了一下,因为右手上正绑着手帕,手帕内,右手心被我深深划开,几次渡血给紫杉大人。 慕香夫人目光如炬,摆摆手,示意我过去。 我只好快步走过去,坐下,将右手手心翻开,手指微微弯曲,伸在她的面前。 慕香夫人并不关注我手心的伤口,在她眼中,手腕和脉搏才是她所关心的位置。 纤细而有弹性的手指搭在我的脉搏上,力量先轻后重,左右推按,时而沿着脉道上下移动。半刻钟的时间,她把手收起,缓缓说:“你的肺腑都有不同程度的伤,一个月后可痊愈。这段时间勤于练功,尤其是内力,可以起到巩固增强的作用。那些毒在你的体内待的时间很短,但就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刺激了你的蓝血更近一层。单从毒的角度来看,你往日身体的调养成果显著,即使遇到陌生的剧毒也有一定的抵抗力。” “诗羽在路上碰见了你,把你的情形告诉杉儿。杉儿劳心劳力的赶来,第一时间吸收了你体内的毒。小冷很聪明,找到我。我给杉儿下了几针护心,却没给他解毒,作为惩戒,让他明白不可关心则乱。”慕香夫人娓娓解释说。 诗羽是杀手青的名。彩七杀以颜色为代号,同时颜色也是他们的姓,姓之后有名;同一个代号会有几代杀手,不同杀手的区别就是他们名的不同。这一代杀手紫的姓名是紫杉,杀手蓝的姓名是我蓝上瑜。 小冷则是冷易君,他潇洒不羁、吊儿郎当,但却有情有义、知恩图报、不陷入历史的悲痛中也不选择无意义的仇恨,是慕香夫人最欣赏和喜爱的晚辈。 我低头不语,继续虚心听取她的教诲。 “我不治愈他,也是给你的警示。不把自己照顾好,就有可能危及身边人。” “你既然生来就有整个家族作为背景,闲暇时可以无拘无束、游历江湖,自然也要承担起家族的责任。无情剑找过你,你今日也见到了我给你的第二个任务。不管过程如何,水氏族人做事情的结果永远只有一个,就是得偿所愿。” “要得偿所愿,你就要不负天恩。”慕香夫人说。 我点点头,说:“娘放心,我没有一刻忘记我的责任。” “这就好。” 慕香夫人的话还在耳边,人却凭空消失。 我习以为常,慕香夫人的轻功在水氏排名第一位,至今无人能挑战。 右手心一道疼痛,我拆开手帕,发现吸收掉慕香夫人打入的内力后,身体的修复能力突然变强。手心的伤口原本已麻木,现在恢复了知觉。 找出黄芪配的伤药,多撒了些,用干净的白布条重新裹住。 躺在床上休息了会儿,听见雨黛的声音在房门外:“小姐,晚饭热好了,你在房间里吃,还是下去吃?” 打开门,我笑着对她说:“走吧,下去吃。” 第二日清晨,在客厅的托盘里包了几块点心,悄悄出府,再次溜进紫杉大人的院子。 小乐儿第一个也是唯一发现我,它欢乐的飞落在我的肩头,仰起头,帅气的翘着脚踩踩我。 我把手指举到嘴前,又指了指屋内。 小乐儿头一扭,飞到一旁的树上,当做看不见我。 “真是神了,前几天公子也是喝了这些药,效果却很小很小。昨天公子悄悄喝完两次药,今天一大早就醒了,精神好了许多许多。”侯在外厅的小厮小声的说。 “或许这些药起效的慢,咱们终于不用担心公子的身体了。”昨天送药的小厮说。 “谢天谢地,公子康复有望了。” “我去让厨房做些温和的汤,给公子补补身子。” “说的对,你去吧,我再看看公子。” 长吐一口气,我朝小乐儿做了个鬼脸,化身为风,吹出了紫杉大人的院子。 既然紫杉大人选择中毒后避开我,那我还是装作不知道好了。 紫杉大人的院子和新月茶楼的中间隔了六户人家。其中,两家的戒备森严,三家的戒备一般,还有一家似乎无人居住,只有十几位护卫来回巡视。 咽下最后一口点心,我从墙上跃下,又站在最冷清的院落中。 石刻的布景零星环绕在四周,没有花卉,也没有成片的草地,只有四季常青松。满地的石砖,大块的石砖铺成路和院。偌大的地方,身边的空寂让初夏时节的我打了个冷战。 院落里的建筑比别的人家少了三分之一,一眼望去,视野开阔。十几位侍卫两两一组,东面、西面、北面、南面、东西、南北、西北和东南、东北和西南这八个方向来回巡视。他们人少,可配合很好,院中的每一处几乎都处在监视之中。 若不是轻功好、飞檐走壁无声无息,我也不敢轻易从这里路过四次。 藏在屋檐上,不难发觉石刻的布景遵循八卦阵法,这对毫无准备的闯入者最有效果。更有意思的是,八路巡逻都避开了一个地方。 那是位于西北方位的独栋单层房屋。和紫杉大人的那间类似,是兼有卧室和书房的大房间。房屋处在半径四百米的空地正中。那里一片石砖地,相连的松树围绕成墙。 再仔细观察,发现我形容的并不准确:半径四百米的石砖地上零散摆着十套小桌椅,和地面的石砖是一个材料制作而成。 八路巡逻都和这栋房屋保持千米以上的距离,千米之内,有许多建筑交错坐落,再次成为一层屏障,完美隔离了独栋房屋。 我伸出手,抓了抓脑袋,犹豫要不要进去看看,琢磨进去之后会不会再引起是非。 紫杉大人以前和我说:“猫是一种好奇心很重的动物,它们总是被新鲜、新奇的事务吸引,行动就是它们一贯的逻辑结论。为什么它们这种动物在世间存在很久,却始终对好奇的追求不变?” “因为它天不怕地不怕,或者你可以打趣说它们是无知者无畏。猫其实有许多天敌,它们小心掩埋自己的气味正是为了躲避它们的天敌。但即使是这样,它们还是从不畏惧,全力反抗。” 紫杉大人还说:“你也天不怕地不怕,是因为你艺高胆大,也是因为你跑得快。所以轻功和暗器这两项技能你一定要练到无人能敌才好。” 然而,我的轻功和暗器并没有练到无人能敌的境界。 清脆的风铃声,被风吹起。不多不少,七种乐音。 我的眼睛一亮,寻声找去。终于在一棵松树最下面的枝条上看见它:全铜制风铃,铃铛大小不一,高高低低,一动而全动。我忍不住一乐:风月可怜风月客,有情人遇有情人。 七乐铃,又名知音有情铃。发明者是许多年前为情断肠的风月客楚霄潇,襄王有意而神女无情说的就是他的心情遭遇。楚霄潇在七月初七将自己的一片痴心融在铃声中,制作出七乐铃,悬于院前。每当风铃响起,他便可以听见自己的心声。 千金易求,知音难得。后人效仿,将内心的美好期盼悬在院前,在铃声中听见自然的回应,在铃声中寻觅自己的缘分。 不知这间屋子的主人,曾经等待的是什么? 我从屋檐上腾空而起,踩过松树的顶端,空中一个侧翻身,落在门前两百米处。 松树,人们尊其为“百木之长”,因为它长青而不朽。修道之人相信,千年松树留下的松脂会变为茯苓,服之可得长生。不过,寻常人家一般把松柏种在阴宅,因为取它象征福禄的含义。 没想到,屋内传来纸张翻开的声音。 幸好,现在是白天。 幸好,我看见门前柱子旁摆在地上的两层木制饭盒。 我还以为,这里是阴宅。 抬起脚,准备飞身离开。 屋内忽有人开口对我说:“姑娘在敝府借道四次,第四次为何有了不同的想法?” 我很纳闷他为什么知道的这么准确,于是开口问他:“我的脚步极轻,避开了所有护卫,你是如何得知?” “你一路踏瓦而来,想必看出庭院的布局循阵法设计。你未看出的,是府内风的流动。你的出现,影响了它平日的走位,于是风的变化传递给了树上空悬的七乐铃。”他的声音平静如静水,无波无澜。 我恍然大悟:屋内的神秘人深谙风水、建筑和乐理,是隐在大市的高人。 “这两日失礼冒昧了,我深深的感到抱歉。”我抱拳说道。 “无妨。”他虽说无妨,可在我看来并不是。 四面窗户和门突然打开,被松树环绕的寂静之地仿佛一刹那间活了。屋内挂满字画,墨香外溢飘出。这个人,等的是懂书法绘画之人? “我行动不便,你帮我把饭盒拿进来吧。”他说。 我眨眨眼,朝门前走去。 忽然,窗内射出两道光,我朝身后一仰,避开。 却听见他又说:“那是你的筷子。” 右脚用力,转身,旋身飞起,翻身落地。左手打开,手心握着他给我的一双银筷子。筷子末端刻了一个字:岩。 余岩,暗器排名第一位,也是武林中知名的才子。他的画惟妙惟肖,以神韵拿捏精准著称,许多画中蕴含哲理;他的字体多样,工整又洒脱,锋利又磅礴,武学大义被深深融入其中。他十二岁成名,十六岁在江湖上消失。听说,他体弱多病,人们猜测他也许终于没有熬过去。 我的暗器没有练成无敌,今日果然碰到了技艺更高者。我笑着摇摇头,走到柱子前,弯腰拎起饭盒,迈入房内。 第五十三章 另一个我 “我在这里。”余岩对我说。 绕过高高挂起的书画长卷,我看见他:一袭白衣,坐在圆轮木椅上。十九岁的天才少年,他长得清雅脱俗,目光温和,整个五官像是他精心勾勒的画那样精致、美好。 “你长得真好看。”我对他说。 余岩淡淡一笑,指着我手上的饭盒说:“一起吃吧。” 我挥了挥他射给我的银筷子,说:“谢谢,你真大度。” 早餐是清淡的粥饼,很香,比糕点管饱多了。 吃得再慢,早餐的量也不多,所以我们很快吃完。 “筷子放在盒子里就好。”余岩说。 把饭盒收好,问他:“所以你高悬七乐铃,并不是寻找知音?” “十句话中,九句知音难得,不过一两句知音还是有。”余岩浅浅说道。 他这句话的说法我闻所未闻,也从未这样想过,果然是有文笔也有想法的人,我侧头欣赏的看了他一眼。 “所以,你的书画上都有署名?”我环顾四周,侧头又问他。 余岩又淡淡一笑。 不等他回答,我左手一勾,一弹,说:“暗器第一,对不对?” 余岩对我的猜中并不惊讶,他转动圆轮,停在书桌前,拿起一只细毛笔,低头淡淡说:“蓝色与你挺般配。” 我低头一看,自己今日穿的是黄边点缀的白衣,顿时明白了他的意思,钦佩的说:“你真是天才少年,如果说在这个世间能有人猜出我的颜色,那应该就只有你。佩服佩服。” 余岩没有与我多谈,一直书写作画。当然,也未赶我离开。 我一圈一圈、一行一行欣赏他的大作,直到一幅画停住了我的脚步。 几片墨绿为底,两只惊飞的鸟,中间是一抹飘舞的衣带。 “奇怪,这幅画看着简单又简洁,可为何,我觉得很熟悉?”我问道。 无人回答,我从一幅书法作品后探头望去,看见余岩抬头望着窗外,望着七乐铃,已入了神。 画上没有日期,没有题字,只有余岩的署名。 我想了又想,虽无头绪,但始终觉得这幅画很熟悉。 不好意思再吃余岩一顿午饭,我告辞离开,回了云府。 “小姐,身上这件外衣是哪里来的?太大了,你看袖子把手都遮住了,”自打进门,白巧盯着我的外衣,她又说,“换下来,让车大娘帮你改改尺寸。” “你不懂了吧,这是一种艺术,戏袍的美。”我背对着她笑了,手上的绷带还要戴几天,戏袍似的外衣也要再穿几天。 “一会儿你帮我去锦玉成衣店再买两件外衣,袖子的长度要刚好露出指尖。”我吩咐说。 白巧一脸匪夷所思,也还是应下。 午后休息结束,关门,独自在房内练习内功。 夜幕降临时,接到风信子。冷易君写给我的最新消息:夺命香开始夺命了,北州先后出现四例死亡事件,均是死者自刎,死者也均在生前性情大变、做了许多令人发指的事情。死亡的四人分别是商城的县令、郁城的首富、雪城和丰城的两位镇边将军。这是一手消息,持续关注中。很奇怪,感觉天下要大乱。 冷易君点到为止,却在结尾用了“天下要大乱”这样严重的形容,可见这一次的“烟云涧”事件,和多年前只在江湖上接活赚钱的目的不同,他们要引发动乱。 北州地处最北方,雪城和平城都是气候恶劣、地势复杂的边境城镇,雪城和丰城的两位镇边将军如果做了“令人发指”的事情,肯定是和国土与边防有关。 郁城的资源丰富,家产越多的人掌握的资源也多,而能成为郁城的首富,自然也是北州的首富。郁城的物产向来绝大部分都供给全境,剩下的供应给邻国,郁城的首富如果做了“令人发指”的事情,肯定是和物产有关。 商城是北州与虹州的交界城镇,它的地理位置至关重要,是万一有边境战火发生之时,虹州的护卫之地。商城的县令如果做了“令人发指”的事情,肯定和安防有关。 说实话,烟云涧的秘术虽然阴暗狠毒,但在十五年前,虽然摄魂令号称“以令为引,摄取魂魄,斗转乾坤”,他们却并没有表现出制造动乱的野心。江湖人以防范未然为由,将他们剿灭,料想江湖人也会惊讶他们十五年后会复出,而且还光明正大的证实了江湖人的推测。 我想起几句并无关系的话:欲加之罪,百口莫辩。但既被认成事实,那不如就成事实。 此后无话。 第二日午后,我还是在房内练习内功。 白巧紧张兮兮的敲门:“小姐,果然有客人来还衣服。” “不是安排了你去接待吗?怎么又来找我?”我压住笑意在房内回她。 “小,小姐,那可是太子府的怀仁郡王。白巧可没胆子招待。”白巧讪讪地说。 “怀仁郡王这么有空?他现在在哪儿?”我问。 “在大公子的书房,郡王要亲自把衣服还给你。”白巧回答的时候像是在思考。 怀仁郡王真是有意思。 “知道了,我换身衣服就过去。”我回道。 云清麟的书房内,飘着纸香、墨香。李湛贵为郡王,此刻也礼貌的坐在客席,他一身黑衣,衣服的款式与前几日的略有不同。云清麟今日难得穿着褐色的外衣,翻看手中的书。两人安静的坐着,想必已聊完全部话题。 我朝云清麟点头行礼,转身屈膝给李湛行了一个不小的礼。 李湛点头回礼,示意我一旁坐下,他说:“水小姐,看来你喜欢上了宽大的衣袖。” 我回了他一个微笑。 “这是那日的衣衫,水小姐收好。”李湛把桌上一个包裹推到我的面前,说道。 “多谢郡王殿下。”我回道。 云清麟淡淡的看着我手边的包裹,说:“怀仁郡王,既已亲手送到,那就继续谈谈我们的事情。” 我忙起身,正准备告辞,李湛笑了,他说:“我们的事情改日再谈,今日,我专门拜访水小姐。” 云清麟瞳孔渐缩,他说:“怀仁郡王,堂妹虽是江湖人,但也是住在深闺之中。听闻怀仁郡王一向洒脱不羁,今日,我才真正见识到了。” 李湛嘴角一勾,低头说:“清麟兄作为兄长,既然开口,那我自然也要收敛。水小姐,只好改日有缘再见了。” 我没想到他这么爽快,于是告辞离开。 经过李湛身边时,他转头看我,淡瞳微闪,语气轻松的说:“你那日说,想和我行跪拜大礼,我仔细想了想,也不是不可。” 闻言,云清麟抬头看向我。 只好充耳不闻。 二十五天后,巧月二十。残月,太子府。 身穿夜行衣,戴着人皮面具和蒙面纱,我借着灵巧的步法和诡异的身法躲过一路明暗护卫,来到太子的长子李文元的院子中。今夜难得文元郡王和文元郡王妃同塌而眠,也难得我的身体已几乎痊愈。 李文元的院中护卫更多,若惊动了一位,便会惊动全部。 我翻开左右手,同时弹出两粒强效迷魂香。迷魂香飞快冲破卧室的窗纸,落入窗前帷幕内。迷魂香会在与地面的冲撞中破裂,挥散出迷魂之香。 在明暗护卫出手前,我又打出几粒迷魂香,一路擦过几路护卫所在。 两位护卫统领试图传出讯息,两道银光从我手中发出,闪绕而过,止住了他们的身形。我悄悄一笑:夜里蚊虫多,等他们醒来,身心都会是煎熬。 院内的护卫开始搜寻我的所在,我快速变换位置,甩出银针。针针穿入护卫的眉间,针针刺晕他们的意识。 极短的时间内,我成功来到文元郡王妃萧献蓉的卧室前。 正要推门,身后有一阵冷风吹来。 我避开风口,同时甩出银针。 来人是林微,他扶着手臂冷冷的说:“银针用得好的,你算是排名第一位。” 我无声一笑,用充满杀戮的双眼看着他,抬手又弹出一针。 林微冷哼一声,抽出腰间软剑,只还是迟了半拍,银针从他的袖中穿过。他抖开剑,剑如指,他想近身割开我身上的动脉,即使出他的成名技一指割脉。 林微功力深厚,他不敢大意试探,所以出手狠觉,招招要我的命。此刻我无须隐瞒实力,凭借娴熟的身法上避开他的攻击,然后从腕上取下银环,拉直成细棒,用以抵挡住林微锋利的刀锋。 在太子府上行乱,事不宜迟。我的眼中忽闪蓝色火焰,林微未来得及诧异,已被银针刺入眉间,晕厥倒地。之前两次与他的比试也算有收获,我看出了他招数上的缺口所在。 推开门,文元郡王李文元和文元郡王妃萧献蓉还躺在床上,文元郡王早已昏睡过去,文元郡王妃还有力气抽出藏在床上的宝剑对着我。 “想问为什么?”我用手镯敲落她手中的宝剑,问道。 萧献蓉睁着血丝大眼,有话却发不出声。 我从一旁衣架上抽出她的一条丝手帕,隔着手帕握住宝剑柄,反手一划,割破了萧献蓉的脖颈。 “做人,还是要真诚些好。” 慕香夫人给我的第二个任务,提前完成了:太子府内文元郡王身旁刺杀文元郡王妃。 屋外尚且安静,我推门出来,觉得周围哪里不太对劲。 把手环重新戴回腕上,从腰间巴掌大的布袋里取出锋利的五指铁套,戴在左手上。肃目看向前方,余光和耳朵判定周围没有异动。 踏空飞起,突然空气涌动,五连发七星镖夺命而来。 腰上发力,在空中躲过四枚七星镖。五指铁套抓住第五枚七星镖,却竟然不知该射向何处,奇怪,今日遇上劲敌了? 思考间,又射来五连发七星镖,成网状聚拢,每一枚的速度快而精确,五枚七星镖转眼间近在咫尺,它们想把我锁在无形的网内,不死也伤。 然而这并不是全部,破空之声继续传来,又有五连发七星镖紧随而至。我心中大惊:这样用暗器的功力,不要说我,就连江湖上众所周知暗器第一的余岩都做不到。 我越想越觉得奇怪:余岩已是用暗器的天才,世人已很难望其项背。如果不是这五连发七星镖的力度和轨迹诡异,我真要怀疑这是机关所为。 虽然想了许多,行动却没有迟缓。我眼中燃烧出蓝色的火焰,我弹出手中的七星镖,以回绕力击落最远的三枚,然后左手做爪状,接下最近的三枚,再以非常人的灵敏身手避开疾飞的另外四枚。 周围依旧安静,只听到四声七星镖落地的声音。 廊中走出一位黑衣人,他鬓若刀裁,眉如墨画,眼比剑锋。他不丑,却很好看,他不狭陋,却凤骨龙姿。他是太子李毅的第三子,怀仁郡王李湛。 此时此刻,他却不是瞳淡似蛇,而是眼中闪烁着黄色的火焰。 我心中又是一惊:原来他也练了暗黑的武功,是另一个试验品,是另一个我。 第五十四章 匕首深处 “这么巧,”李湛对我说,“你也和我一样。” 他的语气在笑,眼中波澜不惊。空气寂静得奇怪。 我张开左手戴着铁套的五指,直直看着他。第一次在绿影碧海巷看见他,我猜测他也练了暗黑的武功,我以为那是错觉,原来,并不是。 “你的这张脸看着陌生,不如靠近些,仔细看。”李湛的话音还未落,他身上突然燃起杀气,烧向我,他的指间夹着四爪铁钩,出手了。 幸好,我见识过他的想到就行动。 侧头,避开他的突然袭击。然而,修炼暗黑武功的人,反应如野兽一般敏捷,攻击如野兽一般迅猛。李湛双手的四爪铁钩就是他的兽爪,兽爪从我的脸颊擦过,他脚下同时生力,原本错过的身体转眼反弹,再次在我的眼前出现。 人们很少近距离接触猛兽,如狼、虎和豹等,也难得有机会观察行动速度快得惊人的毒物,如各种毒蛇。但是猫这种动物却很常见,它们虽然体型小、很少掀起飓风大浪,不过大家都会有个共识:猫很难被人捉住。它们跑得快、反应快,智商高些的猫还能变换路径和逃跑方式。 现在的李湛,可以看成是一只凶猛、力大无穷的大猫。如果我只是防守,那终会败在他之下,因为他咄咄逼人,无时无刻不在我的左右。更何况,他身上越来越浓郁的杀气如同成形一般,灼热的炙烤着我。 成功修炼暗黑武功,并达到我这样神志清晰境界非常难,不仅对修炼者的身体素质要求苛刻,对辅助的内外药物也是经过众多次的调制和试验方能拿捏准确。许多年前,慕香夫人决定让我修炼暗黑之术,她的医术在当世算得上翘楚,但她依然广搜信息,在江湖上精挑细选了几位成员,组建暗黑项目组。 慕香夫人的头脑无人能敌,她的行动力和组织能力都超群绝伦,我曾深信自己是江湖上唯一特别的暗黑修炼者。然而,今天却发现了另一个特别的例外。 李湛的铁爪抓落我脸上的蒙面,在惊怒我的同时,也让我想起了一个人:无忌和尚。无忌和尚在太子府出入自如,显然与李湛的关系不同一般。无忌和尚的夫人不是别人,是暗黑项目组的成员之一,银姑。 天河落,云仙绕,地火焰烧寒潭冰,是人是鬼一念间。她参与了我的炼成,那他的炼成,她又做了什么?所以,银姑当年是因为什么而死的? 眼中燃烧出蓝色的火焰,在李湛的铁爪即将划开我的人皮面具的前一秒,我的头朝左侧一偏,低头画了一个圆弧,整个上身又停在右方。左脚踏地,以左脚离地前的位置为中心,飞身侧空翻。左手铁套指尖用作刀尖,划过他的脖颈。 这一套动作我用得最熟练,眨眼间就完成。因此即使李湛的反应如我一样迅速,他脖颈也被浅浅划破一道细痕,很快渗出红色血珠。 李湛眼中的黄色火焰突然消失,他开口说:“很好,你居然可以得手。” “我是一件锋利的兵器,府上的人命于我而言,并不意味着什么,”他的语气果然很平淡,又说,“你走吧,难得惺惺相惜,你若死了,天下又剩下我一个,那该多可惜。” 他说得不像是违心话。他口中的“惺惺相惜”我能理解,因为我也有同样的感觉。另一方面,我也明白,太子府防卫森严,只要我被发现,就不可能不伤分毫的离开。 没有和他客气,提气而起,踏空离去。身后果然没有任何动静,只听到他轻轻一叹:“人皮面具哪能配得上你的蓝色火焰。” 别人是蛇蝎心肠,他的眼睛是蛇眼。不对,蛇的视力极差,怎会像他? 丑时未过,夜色虽不是最浓,却最安静。 云府的护卫和太子府的护卫比,数量很少,但武功强太多。不过,在我进阶后的雪狼秘笈面前,还不算什么。 我把自己当做夜行的幽灵,避开各处耳目,现身在府内的荷花池边。 一个多月以前,荷月十六日,我暗中跟着北齐山庄的绿石五行人夜闯云府,却惊动了云玥琅和石群,成功从密室的池水中逃出,但却在最后一刻中了云清麟的剧毒银针,昏迷在地。 我随身有一把匕首,小巧纤细,但也坚韧又锋利。上面刻了一个“蓝”字。我从小就知道,这把匕首,是我的救命武器,除了我自己,不会让其他人看见它。 彩七杀的杀手训练有素,我昏厥在即,却知道还有什么事情应该做完。那个贴身的匕首,在落地的时候被我插进了池边的土地里面。 我那天记住了它的位置,所以没有迟疑,左手的铁指套径直插入土中,拔出匕首,手腕使出内力,击落匕首上的泥土,插入小腿上的刀位中,抹去地上的痕迹。整个过程一气呵成。 从云府离开,穿过几座庭院,于一间无人暗室内换了另一身夜行衣。取下脸上的人皮面具,又换了一条路线,回到云府的忆水阁。 躺上床时,寅时过半。 雪狼秘笈一直沸腾体内的世界,所以并没有困意。我回忆起李湛的眼睛,淡瞳如蛇,也许就是修炼暗黑武功的结果。虽然他是太子府的人,我却忍不住有些欣喜:原来,在江湖上,不止我一人。 房间内一声轻咳,有人开口说:“听说淹不死有事找我?” 我闻言并不感到诧异,因为听见了他进来的声音。我依旧躺在床上,双手枕在脑后,说:“这么敬业,大晚上的还值班?” 无情剑走近后窗,把窗户推开,开始聊天说:“‘淹不死’这个称呼很久没听过了,某人的水性很差,运气却很好,不是有人把她救起,就是被水嫌弃、吐了出来。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某人一直避开水。怎么,最近又被谁救了?” 无情剑说的“某人”当然是指我,当年几乎每次在水下死里逃生时,他都在一旁安静观看,“淹不死”这个称呼就是他取的。 “当然是被人救了。”我从床上一跃而起,翻开桌上两个茶杯,给我们倒了杯茶。 “冷茶,配得上我的无情剑。”无情剑瞧了一眼杯中茶,一饮而尽。 “你中途换装的暗室,是怎么找到的?”无情剑问道。 他指的是我从云府取匕首出府后,换下前一套夜行衣和人皮面具所在的暗室。 “无情剑你真聪明。那是我无意间探路发现的地方,原本是储藏书籍的所在,可惜房屋突然换了主人,便再也无别人得知。”我回道。 无情剑又问:“今夜行动,很顺利?” 我心中咯噔一声,猜测慕香夫人已算出我的行动时间,无情剑也许被派来监督和一旁协助,那么李湛的暗黑修炼是不是也被发觉?我原本,还想就这么悄悄忽略他的事情。 “你一直在旁?”我直接反问。 无情剑却摇摇头,说:“这次是你一个人的行动,与我并无关。” 他的回答让我又是惊讶,心想:难道,慕香夫人早已知晓?李湛,就是她安排这项任务给我的原因? “顺利,有惊无险。”我如实归纳回道。 无情剑点点头,说:“任务完成就好。” 我却又担心他日后会遇到李湛,暗黑武功毕竟凶险,他可别没有准备的好,所以又补充说:“你日后如果遇到太子府的人还是多加小心,府内有人修炼了暗黑之术。” 无情剑闻言显然不觉得吃惊,他回道:“冥兵营就是太子府训练出来的势力,他们一直在暗中研究暗黑之术,所以这项任务才会由你来完成。” 原来如此,那李湛就是成功的试验品? “言归正传,淹不死千里找我,所为何事?”无情剑说。 他不说,我还差点儿就忘了,微微一笑,卖了个关子:“明日午时,绿影碧海巷卧梦轩茶楼见。” 无情剑摇了摇头,随着一阵风拂面,他踏空而去。 淹不死,最近又被谁救了?被李湛救了一次,被紫杉大人救了一次。 可惜,紫杉大人已经离开绿影碧海巷了。再见他是何时?桂月初一,百般红紫斗芳菲。 今日是巧月二十,离桂月初一还有十天。 桂花快要开了。 躺回床上,没想到很快入睡,做了个梦,梦里闻见了桂花香。 夜渐黑,华灯初上。 古朴的庭院坐落在眼前,一路走进,仍可听见不远处的歌舞和人们的说笑声。 推开大门,院落静悄悄,只角落里闪着几簇灯光。 再往里走进,推开房屋的大门,没有侍卫,三盏小灯相隔,被放置在一旁的楼梯上。 拾阶而上,隐隐可以听见交谈声。 渐渐走进深处的房间,脚步声很轻,门却高度敏捷,应声而开。 光线洒出,三股气流也同时从屋内冲出。 衣袖忽舞起,空气中瞬间生出一个气旋,三股气流各自的心脏——银针,被吸收后定格在空中。 一只修长的手优雅的在气旋前一转,轻轻一弹,三根银针好似被巨大的力量推出,朝着来时的方向闪去。 步入房间内,门缓缓而关。 苏一今天估计是穿上了自己最正式、最彰显个人魅力的衣服了,他一改平日不拘小节的态度,恭敬却不失自信的从座椅上起身,对着来者说道:“大人,多日不见,您的功力又让我钦佩了。” “苏门主客气了,您请坐,我又来叨扰了。” “参见大人!” 一旁垂头立着两位同样盛装但蒙面的女子,一位的衣衫为橙色,另一位的衣衫是黄色。 来者身着长袍紫衫,脸上戴着一个金色面具,他从她们身旁走过,来到主位坐下,淡淡说道:“都入座吧。” 苏一带头落座,橙衣和黄衣女子随后落座。 紫衫男子忽轻叹一声:“夜幕、灯火、小烛,可惜,小蓝儿不在。” 突然睁开眼,看着窗幔顶部,脑中喊出四个字:紫杉大人。 几次梦见紫杉大人,这一次如此真实,这是曾经发生过的事情?可是,紫杉大人却说我不在场。或者,难道是近期进阶的雪狼秘笈开始扰乱我脑中的记忆?如果是的话,那可不妙。 第五十五章 风云巨变 早上起床,我还在琢磨梦境的含义,白巧神色匆匆赶来,告诉我大事不好,太子府的文元郡王妃被刺杀。此时此刻,太子府和宰相府都乱了套,皇上正在召见太子、宰相和文元郡王,想必是要查明事件、找出凶手。 作为江湖中人,我没有过多表现出惊讶,只是简单询问了文元郡王妃和文元郡王的个人情况,白巧的回答很简单,没有给我带来新的信息。 相反,白巧对此事格外震惊,因为全燕城都知道太子府的防卫体系无懈可击,而文元郡王妃是谁?她可是太子长子的正室,也是当朝宰相的长女。如果真的如传言所说那样,文元郡王妃在文元郡王的身旁被杀害,那么刺客的本领也太高强了。 我正满意自己的行动,白巧又惊恐万分的说,明远王府的娴公主也失踪了。 袖中的左手突然收紧,第一反应是立刻冲去明远王府,但是随即又想到:有明远王妃坐镇,谁能动得了小十七?我忙追问白巧事情的经过,一问之下,我的心像是坠入了冰冷的深潭。 昨日,明远王妃被皇后招入宫中礼佛,娴公主随行。礼佛仪式中,后宫几位重要的妃嫔出席,皇上与国师也在场。今天辰时左右,八公主李德窍领着娴公主去弘文馆学抄祈福佛经,八公主提前离开,娴公主在弘文馆里失踪,至今未找到。 我曾想过这是慕香夫人的计划之一,理由是明远王府和太子府同一天出事,影响自然更大。可是白巧提到礼佛仪式是当天突然举行,出席的人选也是临时通知,虽然“随机应变”对慕香夫人而言很简单,但是只是有可能,而且这种“可能性”只有二分之一。 最让我担忧的,是皇上和国师在场。国师袁淳风是一位厉害的人物,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对各门派的道法和秘术了解颇广,也是第一个精确分析出烟云涧的摄魂令秘密的人。有他在场,明远王妃不一定能护小十七周全。 “娴公主还是位孩子,皇上派出专人去寻找了吗?”我问。 白巧点点头:“听说羽林军负责,在全城搜索娴公主。” 我看了眼时间,巳时一刻,小十七已经失踪一个时辰了,现在离和无情剑约好的午时还有一段时间,可是我已经坐不住,迅速换了身衣服就准备出门。 “小姐,要出门?大公子已经安排好了午饭。”白巧眼疾口快的喊住我。 听她这么一提,想起来确实有许多天没见到云清麟,虽然我的另一件任务和他有关,可是小十七的事情最重要。 “改日吧,替我谢过大公子好意。” 越紧张,越需要冷静。 我像往常一样,绕开身后的眼睛,来到卧梦轩的新月茶楼。无情剑没有让我失望,他已经在房间里等着我,杯中的茶只剩下一半。 开口之前,我的脑中忽然一闪,没有直接说出小十七的事情,而是改问他为什么会来燕城。 无情剑在平日里面无表情,只有被猜中心中所想的时候面色才会有变化。他嘴角一勾,说:“慕香夫人有三个女儿,你最像她。” “皇后给皇上下了无色无味夺命散,皇位之争即将开始。” 我的思绪顷刻明朗了一些,却还有疑云不展,问他:“那娴公主呢?” 无情剑的神色一凛,我的心随即一冷。 “娴公主确实失踪,出现了第三个阵营。”他说。 “你们有什么线索吗?”我问。 无情剑叹了口气:“慕香夫人还在宫中,只传了讯息给我。” “什么思路?”我问。 无情剑的嘴角又是一勾,说:“我负责皇宫外,你混进皇宫,同时委托卧梦轩在全境范围搜索。” 我点点头,委托卧梦轩是最有效的办法。事不宜迟,我对无情剑说:“本想请你吃一顿大餐,填上乌鸦嘴,看来又要延后了。” 无情剑抖抖眉,说:“那就祝你好运了。” 一口气差点儿没喘上,我转身离开,也不忘挥挥手,说:“借你吉言。” 至于第三个阵营是谁,是什么来历,暂时没有人知道。 巳时四刻,我按压住内心的焦虑,易装易容坐在品心楼的角落里。品心楼是知名的茶楼,是燕城市民常来陶冶情操的地方。在品心楼的顶层,是梅兰竹菊四间上等茶室,皇城的一位卫军统领祁雾红正在梅字号房间和友人品茶。祁雾红有个习惯,去皇宫换班当值前,一定要饮足了茶,才能保证精神抖擞。 沉稳的脚步声响起,由远及近,梅字号房间的门随即打开,祁雾红提步而出。祁雾红还有个习惯,每当他饮足了茶,会算好时间,从身体内释放一些出来。 品心楼非常看重客人的隐私,即使在大堂中,也会放置许多隔断用的植物或是屏风。我离开座位,小心跟上祁雾红,在他走到竹子号房间的门口时,挥出一根银针射落远处座位上几乎悬空的茶壶。茶壶的位置是我在入座之前特意摆好,它破碎的声音引起了众人的视线。 祁雾红反应敏锐而且责任感很强。他停下脚步,向声音的方向望去,却正巧对准了我旋手甩出的银针。祁雾红的眼睛还未睁到最大,浸过迷药的银针已刺入他的眉心。竹子号房间的门突然被打开,祁雾红踉跄几步,被竹子号房间内伸出的双手拉进屋内。 我快步走进竹子号房间,把门关上。一位出水芙蓉般的少女已经安置好祁雾红,冲我点了点头。这位少女也是水氏族人,单名一个星字,一直跟随着慕香夫人。竹子号房间被我包下,直到我从皇宫里回来。 祁雾红的身材不高不胖,我套上他的衣服、穿上厚底的鞋后,单从身材上和他对比,两人没有大的区别。水氏私下里会及时制作并更新一些位于重要岗位的官员的人皮面具,祁雾红的卫军统领职位很重要,自然他的人皮面具我们也有。 “祁统领从午时开始值班,我虽然凭借他的身份进入皇宫,却不能行动自由。咱们的首选计划,是你去翠玉银楼守株待兔一位出来置办首饰的宫女,使用她的令牌进入皇宫,之后尽快联系上我、以代替我;备选计划,是我在里面伺机脱身。不过使用备选方案会暴露冒用身份的行为,宫里的警戒将更严。”我对水星说道。 “放心吧曦晗姐姐,每天都会有后宫的宫女出来买卖珠宝首饰,我会抓紧时间,早些去和你汇合。” 水星又说:“可惜没有摄魂令,不能让祁雾红听从我们。” 水星的话让我想起了在柳州林城追百变书生那一次,遇见了自称是辰天灵的黑衣假面人。他射向我的摄魂令被我扔了回去,现在想想,有一丝丝的物到用时方恨无,毕竟他也说了打算留给我做纪念。 我笑了笑,说:“你看,连你都知道摄魂令的好处,那些拥有地位和钱财的人们自然也想得到摄魂令的秘密。” 不对,照着这个逻辑,摄魂令的本身就值得分析和研究,也许当时辰天灵只是随口客气一说,那么重要的武器怎么会轻易的送给我? 我摇摇头,不再去想摄魂令,戴上祁雾红的人皮面具。祁雾红的坐骑在后院,是一匹栗色的马,高大、威悍,它嗅出我的外衣上有熟悉的味道,也没有反应强烈的为难我。 皇宫共有十一个城门,东、西、北三面有夹城,南部有三道宫墙。皇宫的护卫众多,层层守护,我如果不谨慎行事,下场必定惨淡。不过,这种后果对我来说,都不算什么,只要我能先找到小十七。 策马奔到丹凤宫门东侧的望仙门,从怀里取出令牌,顺利通过。经过下马桥疾步走到昭训门,来到真正的第一道宫墙。在卫兵一丝不苟的目光中解除佩剑、检查配饰等,也顺利通过。 快走不到百步后,通过含耀门,进入第二道宫墙。两侧地势渐高,地形变得复杂,远远的已经能看到西北方向的几座高檐馆院,其中就有小十七失踪的弘文馆。 交接班的时间已到,我的脚步不能停下。远远的,有一队卫军分成两列、向我走来。 为首的年轻人朝我行了军礼,也没有停下步伐,用手指挥两名卫兵跟在我的身后,便带队离开。 宫里的军规严格,我不得不带着两名卫兵朝崇明门赶去。道路在给两旁高地的礼让中弯弯曲曲,走了一半,弘文馆的屋檐清晰的出现在我的余光中。 赶到崇明门,换上军服,上个时段的统领正在等着我。特殊时期,整个皇宫的防卫戒严,所以我一言不发的办完交接手续,卫兵们也没有感到奇怪。 在半个时辰内,祁雾红是我们能想到的最合适人选:他在今天下午当值;值班的崇明宫门离弘文馆最近;崇明门是第三层宫墙的宫门,意味着大门之内再无门禁阻拦,直通皇宫的腹心。 背诵着祁雾红平日的巡查路线,我在崇明门内迈开脚步。宫门的每一层都摆着滴水时钟,我从第一层走到第二层,最先进入眼帘的,是崇明门外的少阳院,这是太子在宫中处理政务的场所。接下来,是位于少阳院南面的史馆,各级史官在此掌修国史。 绕到宫门的北面,转角就能看见崇明门内的明德寺。明德寺是后宫礼佛之处,明远王妃和小十七参加的礼佛仪式,正是在这里举行。此时此刻,太阳光从正上方照射而下,百级台阶上高耸的明德寺金光闪闪,同时也衬托出了寺门内的寂静和深邃。 从第二层上至第三层,崇明门外,也就是宫门的南面,弘文馆紧随待制院出现在眼前。待制院主要安置等待皇帝诏命的官员;弘文馆藏书二十多万卷,既教书校书,又对接礼部。小十七是王府郡主,属于皇族贵戚和高级京官子弟的范围,所以八公主李德窍会把她领到弘文馆学抄祈福佛经。 弘文馆的西边是负责审议政要的门下省,楼院外不时有官员匆匆赶来,想必正在召开紧急会议。 抬脚正要转到宫门的北面,一名卫兵小跑过来,对我说:“祁统领,左羽林军卲可将军召集所有当值的统领去大和门开会。” 我看了眼时间,午时三刻。时间不能被耽误太久。 大和门是皇宫东侧的东内苑的东面宫门,一般情况下,从崇明门到大和门的路线,是先向南相继走出第二道宫墙的含耀门和第一道宫墙的昭训门,再沿着下马桥退出外围宫墙的望仙门;之后往南走,来到南宫墙最东面的延政门;进入延政门,则到达皇家园林之一的东内苑;在东内苑中一直往北走,穿过一道宫门,便可以看见一片龙首池和宫墙尽头处雄伟的龙首殿;通往左羽林军驻扎大营的大和门,就在宫苑的东侧,即东面宫墙上。 所以,若按照常规的路线,从崇明门走到大和门,需要至少半个时辰的时间。实际上,崇明门和龙首殿只有一墙之隔,龙首池越过宫墙延展在两处。 非常之时,当有非常之法,所以经中书省决策后,羽林军在隔开龙首池的宫墙上搭建起临时同行的长梯,方便快速召集宫内的护卫军一同议事。 “祁统领,卲将军还吩咐各位统领准备在较高危险级别情况下的防御策略,在会上做汇报。”卫兵补充说道。 我目光一凛,心道不妙。 第五十六章 一发千钧 两名卫兵架起长梯,我注意到其他宫门的统领也正在朝这边赶来。为防止和他们近距离接触而露出破绽,我作出严肃和刻不容缓的神情,几步迈上长梯,抬头便看见了雄伟的龙首殿。刚要从对面的长梯上纵身跃下,一只手搭在我的手臂下方。 “有缘总会相见。”他用非常轻的声音对我说。 这句话非常耳熟。我想起在石城闻名遐迩、价格公道的品香居中,也听到这一句话。那一日,我遇见长相如月之皎洁,目光灵动,身着窄袖浅灰色长衫,外头还套着一件薄透如蝉翼的外衫,手中握着一把长折扇的素尘派栾飞。 再早些时候,云清麟大婚那日,栾飞接下酒肆内飞出的短剑,出手救下我,算是我们两人的正式见面。 栾飞也戴着人皮面具,穿着羽林军的衣服,我想我猜出了他的另一个身份。我不动声色,抬起手臂用手握住他的手,纵身跃下。 另一旁的羽林军的面色明显僵硬了片刻,或许是他没想到正气凛然的祁雾红统领居然坦然的握住了一名羽林军的手,也许是兄弟之间的打招呼吧。 栾飞和另一名羽林军留在原地继续等待其他的统领,我脚下不停,走向大和门,绷紧的神经轻松了不少。 龙首池安静的卧在我的右侧。龙首池的水来自龙首渠,原本流动缓慢,但皇宫内无安静的水,于是在能工巧匠的设计下,龙首池的水潺潺流动,不时有清风拂过水面。虽然画面很美,但是鉴于不久前我差点儿在水底下枉送了性命,所以我特意与水岸拉开了距离走。 耳中听见身后又出现几位统领的脚步声,悄悄把脚步加快,在一队羽林军的目视中,走上大和门的二楼指挥室。 卲可将军坐在主位,目光犀利。我恭敬的向他行了一个军礼。卲可的性格我很喜欢:不苟言笑,所以我不用担心和他单独对话。果然,卲可只点头,示意我先坐好。 这可让我为难了。面前有十一张椅子,我并不知道哪一张椅子对应的是自己假扮的祁雾红。皇宫东西各有左羽林军和右羽林军,时间紧张,并且军情属于机密,我不知道左右羽林军各自统管的范围是按照皇宫中线、还是按照南北划分的。 虽然我在思考,却保持大步向前。终于,我想出了一个办法,直接走到最远处的椅子,绕到它的面前,作势要坐下。 “祁统领,这不是您的座位,旁边第三张椅子才是。”一名羽林军出声提醒我。 余光中,卲可的眼神由犀利变得锋利。 我点头,却没有抬头,侧身蹲下,把背影对着指挥室内的人。眼中蓝火突然燃烧,揭开左手的假人皮,露出里面套上的铁指套,在椅子腿上戳出五爪洞。 卲可招手一旁的羽林军走近查看,那名羽林军凑近看清后,突然眼睛暴大,向卲可禀报:“邵将军,椅子腿的内侧有五个指洞!” 卲可一掌震响手下的桌面,厉声说:“不许胡说,这椅子是由百年的沉香木制作,就是练了铁掌功也留不下指印,更别说指洞了!” 小羽林军面色犹豫,又说了一遍:“将军,真有五个指洞。” 卲可疑惑的审视小羽林军,判定他没有说谎后起身,几步走到我的身旁,侧头,俯身,明显也被震惊,命令两名羽林军把椅子翻倒,放在房间中间。 经过我的这一番动作,前来开会的统领都已到齐,一起围在椅子的周围小声议论。 每个卫兵、羽林军在进入皇宫前都经过极其严格的去武器检查,级别高的统领接受的去武器检查程序更加严格,绝不允许任何武器和可疑工具被带入皇宫。所以,卲可虽然觉得由我发现指洞很值得怀疑,但是他无法将我明确为嫌疑人。 “哈哈哈——” 一声低沉的笑声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 说话的是一位眼睛闪烁着诡异光芒的统领,他中等身高,朝指洞走近了几步观察。我注意到他的脚步并不严谨,下盘也不够稳重,猜测这是一位靠脑力上位的统领。 “邓颖统领,你这位神算子又有了新发现?”他旁边的一位胖统领证实了我的猜测。 “邓统领,发现什么,说出来。”卲可将军看见了邓颖的行动,命令道。 邓颖向卲可行了一个严肃的军礼,眼神变得深邃,说:“大约两个月前,在清州的江城和北州的郁城的交界处,发现三名黑衣人的尸体。那三人瘦骨嶙峋,我们都知道,他们是冥兵营的杀手。” “三人中有一位女杀手,她的致命一击在胸口,是五指插心!” “邓统领,你的意思是,同一人所为?”有人问道。 邓颖点点头:“这不是什么铁砂掌,而是铁铸的五爪。所以,很有可能是同一伙人干的。” 我和众人一样,惊讶的看向邓颖;和众人不一样的,是他们惊讶于邓颖的纵观联系全境的案件,而我惊讶于邓颖的思路清晰和大胆假设。 “冥兵营的杀手遇袭,我们至今未发现任何的线索,今日又出现同样的作案手法,岂不是又无从下手?”有人说道。 卲可盯着五指洞看了一会儿,让一名羽林军重新从一旁搬来一把椅子放好,挥手对众人说道:“都先入座吧。” 众位统领整齐而快速的入座,侧头看着主座上的卲可将军。 我注意到栾飞和搭梯子的另一名羽林军已经进入室内,站在一旁。 卲可严肃的一一回视所有统领的目光。如果想要伪装成一个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把自己当作伪装成为的人。我只在品心楼见过祁雾红,眼中的祁雾红统领是“脚步沉稳、反应敏捷和责任心强”,于是此刻的我将他这三个特点融汇于心,坦然的与卲可对视。 卲可的视线从我的眼前移过,没有停留。 “众位统领想必都听说了,昨夜太子妃在太子府遇刺而亡,今日清晨钰娴县主在弘文馆失踪。”卲可停下说话,又扫视一圈众人。 “天子脚下,我们羽林军作为皇家最精锐的军队,就驻扎在附近,可是竟然还是被对方得手,”卲可的语气逐渐加重,继续说,“我们所有人都辜负了皇上的信任,我们的身份也因此蒙羞。” “相应的追责惩罚放在后面执行,对这两次事件的追查行动已经在进行中。现在我们一起商讨防御对策,阻止这样恶劣的事件重新发生。因为两次事件没有危及到皇上,所以暂时把防御级别定为‘较高危险’级别。” 卲可示意坐在离他最近的邓颖,命令说:“邓统领,紫宸门连接皇宫的寝区和政区,至关重要。从你开始,说说防御策略。” “是!将军。”邓颖起身,接下命令。 邓颖转过身,面向众人,双眼深邃犀利,说道:“各宫门根据位置和职责皆有相应等级的防御策略,一方面加强对通行人员的安全检查,另一方面提高防御防止被袭并增强巡逻。紫宸门的位置特殊,且地势较平坦,虽不宜在外围设防,但入侵者也无处藏踪迹,所以我们将在每一处设双人岗,力求双重保障;虽入侵者单枪匹马很难突破城门,但高空箭等难防,所以我们也会启用高防御卫兵服和防御武器。” 卲可点点头,对着众人说:“邓统领提到了各宫门都有各等级的防御策略,今年的防御策略还没有更新,你们都把去年的防御策略汇报一下。” 卲可用手挥向邓颖旁的统领,命令说:“王统领,说说你的延英门。” 王统领在认真的汇报,我开始担心将要汇报的崇明门防御策略:提出新的防御策略不难,难的是要说出已有的防御策略。我不由得猜测卲可是否已经觉得我的身份可疑,想要试探试探我?而让我更加担心的,是我的声音。 面具前的我在认真倾听和分析各位统领的汇报,面具后的我在总结他们汇报的相同点并推测崇明门已有的防御策略。 栾飞安静的站在原地,但是我依旧能感觉到他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准备。 我在等,等奇迹发生。 与我一座相隔的统领端起了他的茶杯,喝了几口茶。 我轻轻的呼吸,平缓的呼吸,勒紧的胸带在一呼一吸中向我反馈着压力。 喝茶的统领开始汇报,突然咳嗽一声,他揉了揉喉咙,继续汇报。他又咳嗽了几声,他用手按压着嗓子,皱着眉头。他向卲可行了一个军礼,得到许可后端起茶杯灌了几口茶润喉。深吸一口气后,再次汇报。即将结束汇报时,突然一阵急促的咳嗽,他拱起身子,吐出一口血,倒在地上。 众人大惊,也包括面具前的我。面具后的我悄悄一笑:在众人都被邓颖的“铁铸五爪”谈论吸引的时候,我将无色无味的急性毒药放入他和坐在他前面的统领的茶杯中。幸好他喝下了茶,这就是我等待的奇迹。 一位略懂医术的统领赶到近前,把脉后神色慌张的向卲可汇报:“将军,他中毒了,气息微弱,需要立刻医治!” “快!送去太医属!”卲可命令道。 一位羽林军迅速背起那位统领,另有两位羽林军在旁护送。 邓颖突然上前,对卲可说:“将军,小心有诈,可派两位统领一同护送。” 卲可冷哼一声,明白了邓颖的担心,他低下头,坐回椅子,看着手边的茶杯,突然把头抬起,命令坐在中毒统领身旁的两位统领也去护送。 两位统领后脚刚踏出房门,邓颖与卲可对视后也起身行礼告辞,轻步离开。 卲可拍右手让剩下的统领坐下,说道:“看来有些人的恶劣行动还在继续,没事,等安排好防御后,你们就回到各自岗位,严防死守。” 卲可的目光停在我的身上,对我说:“崇明门在我的眼中,重要程度并不低于紫宸门。它同样连接着内庭和外庭,特别是它北迎明德寺、南望弘文馆。” “明德寺是哪里?昨日皇上举办礼佛仪式的地方,也是钰娴县主入宫的因由所在。弘文馆则是钰娴县主失踪的位置。所以绑走钰娴县主的人很有可能经过了崇明门。” “祁统领,说说崇明门的防御。” 事情发展成这样并不是我期望的结果,我知道只要一开口,就会曝光自己的身份。难道我一定要激发皇宫的最高级别的防御来寻找小十七吗? 我站起身,向卲可行了军礼,准备咽下藏在舌后的急性毒药。 突然,指挥室的大门被推开,随之一阵风从我的面前刮过。 看清楚来人后,卲可原本恼怒的神情突然褪去,他语气中带着欣喜的说:“云大公子来了?快请进。” 来人正是多日未见的云清麟,他面色冰冷,目光深邃,身上散发着寒冷的气息。 云清麟几步走到卲可面前,举手行礼道:“邵将军,路上简单听说了宫里的事情,江湖儿女不涉政史,清麟也只能查些踪迹和武功路数。” 卲可双手托住云清麟的手臂,说:“师弟无须多言,师兄自然不会为难你。” 闻言,我恍然大悟:曾听说云玥琅有一位徒弟选择从军报国,原来就是眼前的卲可将军。 云清麟这才放心的点头,转身寻找座位。他的目光扫过四个空座位和空座位旁的统领,停在了依旧还站着的我的身上。我的心中瞬间咯噔一声,又感道不妙。 卲可指着邓颖的座位,对云清麟说:“师弟,你坐在这里。” 卲可也对着我挥手,说:“祁统领,你也先坐下。” 我悬着心,只好先坐回椅子上。 在座的统领看起来都清楚卲可和云清麟的关系,并没有互相介绍认识。 “诸位统领,时间紧张,就不让你们一一继续汇报了。我已经整理了一份完整的防御策略,你们回去后立即执行,并在明日反馈给我一份补充建议。” “师弟,时间紧张,我安排一位统领协助你。”卲可说道。 云清麟忽又看向我,嘴中对卲可说:“祁统领与我是旧识,不如就麻烦他与我一同查证吧。” 卲可眉头微皱,看了我一眼,或许暂时也说不出我的可疑之处,也就点头同意了:“祁统领,你务必配合云大公子,尽快查出蛛丝马迹。” 我起身领命。 卲可挥手让大家散了。 我抬起头,对上了云清麟的视线,突然看见他的嘴角弯了弯,顿时心沉了下去。 云清麟走向我,目光一柔,轻轻对我说:“好久不见,曦晗。” 第五十七章 兵来将挡 《木香花》第五十七章 兵来将挡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五十八章 地狱之火 《木香花》第五十八章 地狱之火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五十九章 鬼火寻人 《木香花》第五十九章 鬼火寻人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六十章 安然脱险 《木香花》第六十章 安然脱险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六十一章 真诚相见 《木香花》第六十一章 真诚相见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六十二章 望而却步 《木香花》第六十二章 望而却步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六十三章 意外发现 时隔一天,云府门外还有两名羽林军,这是守卫?随行?还是监视? 我脚下速度不减,走到大门前。 两名羽林军视线锁住我,手中的佩剑即将出鞘。一旁的云府护卫连忙解释:“这是云大公子的娘家堂妹,住在府上。”两人的神色顿时缓和,冲我行了个礼貌简单的军礼。 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礼仪,这是我爹教导我的。所以我回了个江湖礼,便迈入府内。 一路上所感受的气氛紧张又压抑:人们行色匆匆,神情凝重,偶有谈话,都咬着耳朵,声音极小。路过云清麟的书房时,关星轶站在门外他的老位置,看见我后握剑行礼,我回了个点头礼。 我继续往前走,心里却开始推测书房里正在议事的,都是什么人?如今这个局势和云府面临的挑战,是不是,继乐臻与云清麟婚礼后,讨论摄魂令的那一桌人,又要再聚首? 回到忆水阁,白巧和雨黛也在院中坐立不安,看见我回来,都长松口气。 白巧上下前后仔细检查我:“小姐你这一天一夜的,没遇见坏人吧?我们大公子在家里都被袭击了,我和雨黛都担心你可别出什么事情。” 雨黛也关切的看着我,点头同意白巧的担忧。 我心中一暖,解释说:“昨日与友人聊得投机,不知不觉太阳落山又升起。让你们挂心了。” “云大公子在家里被袭击?在云府里?他被人袭击?”我正计划旁敲侧击打听,没想到白巧主动说起,连忙追问。 一说到云大公子的遭遇,白巧难过委屈的差点要哭出来:“是的,大公子就在府里被袭击,而且还是在他自己的房间里。太可怜了,是谁这么坏,简直胆大包天,对武林盟主的大公子下手,太坏了!” 我表现出很惊讶又不相信的样子,看向言语谨慎的雨黛。 雨黛又是点头同意,声音也很低落:“是的,小姐,大公子确实在他的房间里被袭击,昏睡了一天,听说是皇宫里的羽林军来府内查什么事情,才发现大公子。” 我匪夷所思的问她们:“怎么会这样?这可是云府,你们大公子可是武林盟主的长子……是什么人干的,查到了吗?” 问题一出,白巧和雨黛不约而同叹口气,齐声说:“没有。” 我面不改色心不跳的又问:“你们去看过大公子吗?他还好吗?” 白巧和雨黛又是不约而同摇头,白巧回答说:“从昨天晚上开始,云大公子、老爷和皇宫里来的人一直在老爷的书房,好像现在云大公子和什么客人在他的书房议事。我们见不到大公子,喜乐一直近身伺候大公子,我们也见不到他。” “那行吧,你们云大公子福大命大,不会有事的。放心吧!” 安慰完两位云清麟的小迷妹,我准备借着补觉的理由分析下当前的形势,不成想,有人敲门。 “喜乐!哎呀,正说到你呢!快进来进来!”白巧看清来人,喜形于色,连忙小跑上前迎接。 “云大公子没事吧?他还好吗?有什么我们能帮的上忙的?” 白巧一连三问直接把喜乐逗乐,他笑着说:“白巧,你真是府里的开心果,是小太阳!我今天一天大气都不敢喘,感觉要窒息了,幸好有你!” 喜乐见白巧还直勾勾等着答案,收起嬉笑认真回答她:“大公子没事,只是被点了穴位昏睡不醒,现在精神好着呢。” 说到这里,喜乐表情又变得苦涩,声音压低说:“就是心情不太好,正压着怒气呢。你们可别凑近,躲远点比较好。” 白巧和雨黛瞬间明白喜乐话里的意思,两人配合的后退一步,猛点头。 我看着好笑,就没打扰他们,在一旁等着。 喜乐知分寸,招呼完就赶紧对我行了个家礼,说:“小姐,大公子有请。” 意料之中。 “好,那咱们过去吧。我替你们看望问候下大公子。”前一句是对喜乐说,后一句则是对白巧和雨黛说。 走在喜乐的身后,我在预判云清麟为什么会找我。我一天一夜未归,时间上刚刚好,我的身手不错,也有可能是昨天事件的参与者,即使被冒名顶替的是两名孔武有力的男性。我虽有水氏拜帖,但云玥琅和云清麟肯定知道我有任务在身,持拜帖之人不会做伤害云府的事情,云清麟确实也没受到身体伤害,这样一来,我的嫌疑就很大了。早知道这样,我刚刚是不是应该拒绝一下,就说一夜未睡需要补觉比较好? 还没想好应对的话术,我已经来到云清麟的书房门外。关星轶把门推开,请我入内。 脚迈入书房的刹那,我又找回初入虹州燕城时眼神清澈、外形乖巧、内心意气风发、对绝大多数事情都不走心的白衣少年谁稀罕,霎时间恍然,这才是真正的我,之前被感情羁绊的软弱样子,大概是闲的无聊、戏精附体吧? 我刚进入房间,身后的门便被关星轶在外轻轻关上,这一幕,像极了初入云府那天,只是那天是大总管纪中把房门关上。 许久不来,云清麟的书房里面陈设依旧:几排书架立在远处,书桌离得不远不近,角落里摆着一架滴水时钟。此时房间静悄悄,只听到水滴的滴答滴答声。 云清麟背对我站在书桌后的窗前,他开口说:“昨日云府有人闯入,在我房中袭击我,后扮成我的样子入宫。听说你一天一夜未归,不知是否知道是什么人假扮的我?” 问的很直接。 我想了想,回答道:“原来这就是府里多了许多训练有素的护卫的原因。假扮你?怎么可能?你是武林盟主的长子,认识你的人很多吧,谁敢假扮你,肯定会被一眼看穿。” 房间内又陷入安静。 我听了大概十声水滴,见云清麟纹丝不动,猜想话是说到他的百思不得其解之处。于是走到我喜欢的临另一扇窗的椅子上坐下,眼睛看着右手慢慢向内翻了一个手花,结束时食指和中指并拢,冲着云清麟的方向,以中指为轴,顺时针翻开手心,然后食指中指弯向手心,带动小臂在空中划了一道弧,又一次指向云清麟。指尖无物,如果有根银针捏在食指和中指中间的话,这根银针此时,就会飞向云清麟的脑后。 “你被袭击,没事吧?”我一半窃喜一半真心的问候说。 这句话大概又击中云清麟某个神经,他叹了口气,终于转身,坐到书桌后的椅子上,看向我。 我歪头打量他:没少鼻子没少眼睛,哦,不对,紫杉大人也只是银针入穴,让他昏睡而已。 清了下嗓子,我选择实话实说我的真实感受:“我怎么觉得你的脸色和精神更好了?让我想想,听说你昏睡了一天,所以该不会,你从来没有这么踏实、彻底的睡一个好觉吧?” 我肯定是说对了,因为房间里温度骤然下降,不免让我好奇,这位云大公子修行了什么寒冷秘术?开个玩笑,寒冷的只是他的气场和眼神。 “你在外面一天一夜想必也累了,回去休息吧。”云清麟大概不想再跟我谈下去,以免继续被窥见内心。 我眨眨眼,对自己的表现很满意,也就起身告辞,不忘礼貌的说:“你也多休息。” 从云清麟的书房出来,我开始思考新的发现:书房里有一丝淡淡的香味,这是皇宫弘文馆中,我临走时点燃的香炉中香的味道。时隔半天一夜,还能留有余香,说明来人曾较长时间处于香熏的地方,极有可能就是弘文馆内留下看守我和紫杉大人的护卫。他们相比其他的羽林军,跟我们接触的时间最长,也许他们昨日被香炉中的迷香迷倒,也许没有,但他们一定是被直接从皇宫派遣到云府,来核验这位云大公子的真假,并且顺便和云府人讲述出和我与紫杉大人接触的细节。 我对他们是否认出我这个问题不打算细想,不是因为自信,我没有这么狂妄自大,只不过我知道,一个人发自肺腑的否认,就会影响别人动摇他们自己的判断。 再一次返回忆水阁。 听完我夸赞云清麟的精神面色变得更好,白巧和雨黛很震惊,仔细听我分析后也觉得有道理。等了一夜消息的她们俩,终于放下心,开始感天谢地。 不是应该谢谢紫杉大人手下留情吗?我心里坏坏的想到。 用了补觉作为借口,我把自己关在屋里练习功力。大事将起,要更勤于训练,才能如慕香夫人所言那样,万事的前提是首先要保护好性命,并且如果不把自己照顾好,就有可能危及身边的人。 雪狼秘籍第一层和第二层,使用的是寒性内力。雪狼生活在茫茫雪山之中,浑身的白色毛发与雪山浑然一体,是雪山中最凶残的存在,它天性不坏,但它要守护它赖以生存的家园。雪山很冷,严寒刺骨,同时,寒冷也是雪狼最习以为常的感受,越寒冷,雪狼与环境对抗的意志越顽强。因此,我的雪狼秘籍第一层,对于对手而言,威力并没有增强很多,它的主要功能是身体脉络的疏通和修复。我曾中牡丹大娘精心制作的毒,当时正是通过这第一层雪狼秘籍,才把毒彻底消除。雪狼秘籍的第二层,则由内转为对外袭击,体内汹涌的寒性内力刺激并激发身体潜能,让我能拥有平常难以做到的速度或是发力。 雪狼秘籍的第三层和第四层,使用的是热性内力。再寒冷的气候中,再冰冷的表皮下,血液都是热的。热激发和沸腾血液,以此获取巨大能量,进而生成最刚烈威猛的内力,使我气未绝则力不断、迎战之时所向披靡。这股内力作用于我的五官,让我在内力作用的过程中,拥有媲美雪狼的敏锐感官。第三层和第四层都是攻击与杀伤效果,第四层比第三层多的是对身体的控制水平,指的是在血液快速流动中,让我的头脑更加冷静、反应更加敏锐的掌控能力。 雪狼秘籍的第五层,是寒热交汇。寒与热两道内力相杀相生,热激起寒的愤怒,寒助燃热的汹涌火海。第五层特别之处,是当每一次寒与热的碰撞时,我的眼中都会闪动出一道幽蓝之光,那是极寒之火的光芒。这道寒热交汇的极寒之火的内力,唤醒身体中常年未被开发的神秘能量,激活身体每个部位的隐藏力量,将能量注入力量,让力量释放更大的能量。这样一来,我的身体机能在眨眼睛提升到非常高的境界,媲美最凶残的猛兽:力大无穷、爆发力强、耐力持久、性情凶残、百折不挠、越挫越勇、感官发达,同时头脑清醒。 雪狼秘籍的第六层,在我中淬毒银针后,身体强烈求生的意志所得,它在第五层的基础上更进一步,让我成为比最凶残的猛兽还要凶残的人。具体程度如何,我还没有测试。 盘腿坐在床上,我闭目调整气息,当气息贯穿流过身体每一处时,骤然间点燃我身上的蓝火。蓝火冲开我的眼皮,我睁开眼,两团蓝火犹如幽灵般流动和诡异。五官变得异常敏锐,周围曾经遥不可闻的议论声、讨论声逐渐在耳中窸窸窣窣的出现、渐渐变得清醒;双目所及的范围突然拉大,我看清楚门框上的细微木纹。 再次闭上眼,我仿佛瞬间来到忆水阁的屋顶,对云府的布局记忆须臾间在我眼前组建出整个云府,周围的风吹草动一经捕捉,便被绘制在这立体的图中。我开始过滤接收到的信息: “羽林军的人还不走吗?他们在,我可太紧张了……” “看情形,他们还要多待几日呢!” “邵可将军不是咱们老爷的徒弟吗?” “你不知道吧,邵可将军能成为将军,还是咱们老爷推荐的呢……” “小点声,咱们老爷背后,可是有人支持的!别说出去,否则,我担心你性命不保!” “你别吓唬我,咱们老爷的江湖形象多么正派!” “爱信不信,你也是府里老人了,你入府的时候,就没听说,老爷曾有过原配妻子?” “这是真的?我听说过,还说的有模有样的,寄养在乡下是不是?但跟我说起的那个人说完就离府了。” “离府?呵呵,您也信……不过确实,知道的,都走了……” …… 我收起雪狼秘籍,嘴角一乐:真是,意外发现。 第六十四章 夜袭试探 吃了午饭、睡了午觉,下午又在院中扎马步练基本功。白天就这么过去。 晚上刚入夜,我便早早洗完热水浴,擦干头发,换了衣服,吹灯入睡。至少外人看来是这样的,但其实我确实是睡了,因为我掐指一算,今夜深夜,将有人扰我清梦。 午夜时分,我醒来,从腰间的小药盒里摸出一粒药丸,放入嘴中含住,这粒药丸神医黄芪的得意之作百毒不侵,也是之前在林城大潘府别院中,我用来应对白云点燃的长梦香。药丸的药性在我的嘴中慢慢挥发,不免让我很欣慰:我倒要看看,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还有什么毒不怕! 静躺等待不久,果然听到极轻的窸窸窣窣的声音。 我挑挑眉,对自己神算子的水平很是满意,于是闭上眼装睡,守株待兔。 然而又听了片刻之后,我发现动静停了,转而代之的,是另一种几乎无声的动静。 我猛睁开双眼,惊讶但不意外:这个声音,是蛇爬行的声音,还不止一条。这个情况有点,剑走偏分?但更棘手的是,根据我的经验,这些蛇的心情好像不太好,听起来有点,暴躁? 来的该不会是银环蛇吧?我苦涩的想到。 还真是的……等一下,我刚刚是不是得瑟黄芪的百毒不侵药丸来着?这银环蛇的毒,好像真不在百毒范围中…… 不请自来人有三名,他们在到达我房间的窗户外时停下,其中一人大概是放下身上背挂的小竹笼,推开窗户一角,把蛇放进屋里,很有可能在放蛇的时候特意刺激来激怒蛇;另一人和放蛇的人一起密切注视屋里的动静,观察我的表现并伺机出手;第三人则假模假样的放哨站岗,为什么我这么形容?因为他的气息松弛而无规律,根本不像是身处在杀机四伏的武林盟主府、为同伴高度戒备守护的状态。 于是我毫不费力猜出了他们的身份:两位放蛇和监视房内动静的人,应该和皇宫的弘文馆中,给小十七下迷药并掳走藏起她的是同一伙人。银环蛇可不是在燕城容易见到的蛇,更不可能连续两天都偶遇的到,所以必定是有人饲养。这一伙人,很可能就是紫杉大人分析的誓死效忠皇上的那个组织。 而第三位放哨的人,很清楚自己只是做个放哨的样子,并且行动时跟其他两人的步伐并不一致,说明没什么默契,受到的训练不是同一个路数。我大胆猜测,或许这一位放哨的仁兄,很有可能是云府临时加的角色,一来,演戏演全套,夜闯府内来做见不得人的事情,总需要有人盯着周围的动静,另外两人忙着办正事,自然没余力盯梢;二来,云府也好奇屋里的情形,与其被动的等两个外人口述解说,倒不如派个自己人到现场,至少事情真相不太容易被扭曲掩盖。 我无声的冷哼一声:这云府跟皇宫的关系真不一般,和只被皇帝差遣的那伙人都能够通力合作,白天听说武林盟主云玥琅背后有人,该不会就是皇上吧?这样细想着,忽然之前的很多事情换个视角看,让我觉得暗藏玄机,这其中就包括云府和太子府的交往。太子三子李湛拜访云玥琅长子云清麟,两人在书房议事,他们当时讨论的,会是什么内容? 重新可以细品的事情太多,可惜,此时此刻却不是好时候,因为窗户缝中钻进来的一条、两条、三条银环蛇在地上乱转几圈后,不约而同朝我快速游来。 脑壳子痛,真心的。 我手腕上戴着银饰细镯子,救小十七的时候,我吹响镯子上的发声孔,模拟风和猎物行动的声音,吸引并引导银环蛇的行走方位。但那个时候,羽林军邵可将军的贴身护卫之一谷辉,被紫杉大人制服昏倒,没有他在旁观看,我因此能够发挥所长。可现在这个情况不同,窗外三人的神智清醒得很,我的一举一动都会落入他们的眼中。 我很为难。看着越发靠近的小银环蛇,除了感慨房间面积真大真棒以外,就是琢磨其他对策。迫在眉睫,刻不容缓,不如我就给蛇咬一口、两口、三口?好像也是个办法。 正想着,三条银环蛇朝我的床逼近,一条蛇率先攀爬上床的木脚,另外两条蛇紧跟其后。三条白环黑环相间的小蛇钻进落下的帷帐里,游上我躺在身下的薄被。 我的脸上露出微笑,同时闭上双眼,发动雪狼秘籍第二层。冰冷的寒性内力被激活,石火电光般遍布全身,就在我卸下对血液的内力保护的下一秒,血液的温度骤降,紧接着,我全身温度都随之下降,在短时间内和周围木质家具的温度差不多。 蛇的头部有一个热感应器,它们凭借体温的高低,很轻易的可以判断出附近猎物的位置,并锁定猎物的热源,展现出强大的追踪能力,直至将猎物捕捉。 所以当我的体温降低成和周围环境无差别之后,就等于让我这个猎物热源凭空消失,蛇捕捉不到热信号,也就失去了方向。我近在三条小蛇的面前,甚至有两条银环蛇已经攀爬上我的身体,但它们犹如瞎子一样,视我为无物,变得更加急躁,像是无头苍蝇般四处乱转。 我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调整好心态尽力忽略小银环蛇在我身上的游走感觉,耳朵里警惕窗外的动静。 窗外两人想必发现了银环蛇的异常,他们百思不得其解,原地动静一番,应该是用肢体语言在沟通,决定推开窗户,一个跃身,进入房内。 两名不请自来人放轻脚步,分开从两个方向,朝我靠近。 大概是防止银环蛇误伤他们,其中一人取下身上的小竹笼,打开盖子,轻轻拍了拍。 银环蛇被训练的不错,它们一听到这个声音,迅速调转方向,快速游走过去。 很快,我听见小竹笼的盖子被仔细盖上、重新背回身上的声音。 于是我开始等,等待他们出手。 另一个人首当其冲,亮出兵器,使上内力刺向床幔。 我倏然旋转手臂,甩出一道凌厉强劲的掌风,抢先一步从内撞开床幔,给那人来了一个突然袭击,在他身形停顿的同时,旋身飞出床幔,长剑出鞘稳稳落在两人身后。 眼前这两人心态很稳,他们虽被反主成客,但配合默契,不需交流,直接同时交换位置、转身、出手一气呵成。 他们用的是短剑,顾名思义,是一种比长剑更短的剑,常常跟短刀一起被统称为匕首。从兵器演变的角度来讲,先有短剑,后有长剑:两军作战以车战为主,短剑用于非常之时防身之用。而后来战场上以骑战和步战为主,长剑成为提高杀伤力的优选武器。除此之外,从武功角度来说,剑法的发展趋于成熟,并且百花齐放,这就对剑的形制多样化有了更高的要求。冶金锻铸工艺的突飞猛进,也大大提高剑体的坚韧度。 事实上,在武艺发展演绎的历史中,短剑和长剑此消彼长,时显时晦,蕴含了许多丰富且引人入胜的历史和文化信息。长短剑各有千秋,共同丰富剑术的内容,剑士执长剑执短剑全凭喜好和偏重点,可以长制短,可以短破长。长制短,主要是指长剑剑身长的距离优势,长剑既可以刺,又可以双手挥杀,把剑身长的优点应用得淋漓尽致。短破长,关键在于速度。更具体来说,就是“短兵进退须足利”,即要点在于步伐轻便敏捷、进退疾速。“持短入长,倏忽纵横”,剑无论长短,关键还是在剑法的高低。 看得出来,两人的走位经过严格的训练,他们一人负责用变幻莫测的脚步身形,试图扰乱我的武功套路,另一人看准时机对我发起近身攻击。 我使用的是寒潇剑法,这是最保险的选择,因为水氏之人皆习得此剑法。寒潇剑法在族人的认知里共分为十一层,但实际上有十三层。虽然云清麟见识过我使用第十三层剑法,此时此刻,我用的却是云清麟学到的最高层剑法,也就是第九层剑法。第九层寒潇剑法,剑随意动,剑锋凌厉,以一敌五没有问题。 我对不熟悉、没有交手过的对手总是非常感兴趣,所以我以防守为主,给出一些高高低低的破绽,以此观察他们的配合和行动节奏。 几个回合下来,收获很多:这两人应该长期都是一起训练,他们非常有默契,对于对方的武功剑法非常熟悉,更有意思的是,他们很了解彼此,包括交手过程中的心态和情绪反应。当我刻意挑起一个人的怒火时,另一个人总能第一时间预判进攻缺口,快速填上。他们不需要眼神交汇,只专注判断每时每刻的对战局势。两人的配合虽看似与各自的武功提升无关,但却实打实的提升两人共同的攻击实力。这样的配合很让我大开眼界,让我身为彩七杀的独行杀手对他们由衷的佩服。 相比较两人的配合度,他们的剑法也可圈可点:基本功扎实,剑与人合二为一,剑就是人身体的一部分。他们的动作流畅,没有出剑前的刻意起势与蓄力,剑起剑落所依靠的力量都是一步连一步,借力而起,因力而发。短剑作为杀伤性武器,击中目标是关键。我怀疑他们训练过无数次出剑的动作,因为他们无需思考,已经形成最熟悉的身体记忆,见缝插剑,争分夺秒把剑刺出去,目的性极强。 大概是发现暗袭行动逐渐演变成持久的练剑模式,背小竹笼的人果断调整攻击策略,他从后腰又摸出一把短剑,双臂拉开双剑,同时换了一套更加费脑的步法走位,朝我狂风暴雨般袭来。 我暗道一声“好”,旋转手臂,学习他的新步法,继续选择防守。 另一人见我不慌不忙,也换了双剑,换了新的进攻方式。他很有意思,与背小竹笼的人不同,不是双手同一节奏、同一招式、同时出手,而是仿佛一人变成两人,双手使出两套新剑法,丝毫不给我留喘息的时间,增加我反应的难度。 这就非常有趣了。 为了尊重他们两人,我把寒潇剑法提高到十一层,即水月夫人的胞兄水南朝的最高剑法水平,剑法媲美流水,水雾迷蒙,涓涓细流,波涛汹涌,达到传说中的以一敌十。我以柔克刚,以缓释急,压制着两人的进攻。我在行动上逐渐暴露出我心里的小九九,那就是边学他们的步法,边总结发现他们多种步法中相同的内核逻辑。 实际实施上很简单:他们先进攻,我接招边防守边学习他们的步法,他们再进攻,我运用刚刚学习的步法继续防守,但也看即时的领悟发起小小的进攻,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如此进行了几轮的学习、运用、再学习、再运用,我觉得我发现了他们这套武功路数的核心:眼花缭乱、虚晃待真、速战速决。 他们一招一式的速度这么快,还要变换走位,找准时机近身出手,这得消耗非常多的体力。所以,常规打败他们的办法,一个是比速度,另一个就拼体力。避免显山露水、显摆招摇,我打算装小白,玩心大起继续学习。 于是,又来来往往十几、几十、几百回合,我的状态始终如一,睁着一双好奇的眼睛,时而一眨一眨、时而直勾勾的看着右边的人、左边的人,再看看右边的人、左边的人。那两个人的状态起起伏伏的,有时被激怒,有时很得意,有时着急,有时迷茫…… 忽然,背小竹笼的人通过几个连贯动作的力量积蓄,把左手的短剑迅电流光般击向我。 我嘴角一勾,终于等到了。 短剑剑术有一个重要的技术,是“以剑遥击”。就是把短剑瞄准目标,投掷出手。与投掷银针和七星镖不同又相似,不同是重量和样式不同,相似都是武器离手,并且最锋利的部位击中目标。 短剑不轻,投掷的力量爆发很强,如果被击中,一定是重伤。我可以选择躲开,但我非常珍惜这一次的“切磋”,所以我使用刚学习的步法,和短剑飞行的方向一致,也向后瞬移,算好速度和时间,一个侧身,用手中的长剑击落短剑。 不是所有与短剑的交手都会遇到这个“短剑飞”,一般为胸有成竹的致命一击,或是为逃匿创造时间机会。这两人就属于后者,他们在短剑离手的同时,破窗而逃。最让人深思的,是背小竹笼的人似乎为了和窗外的第三位同伴沟通,打了一个娴熟又诡异的口哨声。 我皱眉,视线从被破坏的窗户移到地上的短剑,心里想:这人,不会恰好就是谷辉吧? 第六十五章 顺藤摸瓜 虽然这个娴熟又诡异的口哨声音压的很低也很轻,但跟昨天听到的口哨声,如出一辙,或者自信点说,就是出自同一个人。 那么问题来了,而且很复杂:这个口哨声,明显很多余,既有被云府暗哨发现的危险,又暴露身份,作为一个训练有素的秘密组织成员,应该明白这么做是画蛇添足。但他还是选择这么做,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我推测错误,他们两人还有别的同伙,就藏在附近,或许已经制服了云府暗哨,甚至窗外第三人的举动就是猜到我的想法、特意混淆我的判断。另一种,是他在测试我,测试我对这个口哨声熟悉不熟悉,因为如果我就是昨天伪装成祁雾红的人,那么肯定有所反应,比如把这个消息传递给我的同伙,或是我觉得大事不妙采取什么更明显的行动。 究竟是哪一种?我不确定,只知道如果是第二种可能性,那么这个人,或者说是谷辉肯定在今夜之前遇见了我,并且认出我。这可能吗?也有可能,也许在我白天回云府的时候,当我在府内一路走回忆水阁的过程中,他站在某个暗处,正好看到我。 不管事实是哪一种发展,我也只有一个应对办法:发自肺腑的否认,来影响他们动摇自己的判断。 房间被两人推开的双门窗户大开着,月光无障碍洒入房内。 我坐到桌前,给自己倒了杯已经放凉的淡茶水。喝到第二杯的时候,听见忆水阁外有一队人快步走近,随即响起敲门声。 白巧应该是梦中被惊醒,跌跌撞撞的打开房门,慌乱的小步跑到大门处,打开门,问:“发生什么事情了?” “有人夜闯,好像进了水小姐的房间。”有人回答。 “什么?那快上去看看!”白巧被吓了一跳,听声音是立马掉头就冲向楼上。 没忍住,我笑了,感悟下人与人之间的相处:人们一般希望认识一些善待自己的人,但其实相处融洽是需要双方都采取主动而善意的行动。就好像别去挑战人性的阴暗面一样,也别特别无所谓人性的友善面,毕竟当两个人没有利益瓜葛时,多一个朋友比多一个敌人强。每次见面主动微笑,一个小小的问候关怀,就能传达善意信号,在此基础之上,走心的问候关怀,就能带给对方温暖。当然,对于那些从不真心待人的人们,礼貌个一两次也就明白了他们的秉性,保持安全距离,留点神秘感,因为纵观历史,坏事的往往都是小人。 脑子里正想着,白巧和那队云府护卫已经来到三楼。 白巧正要敲门,眼尖看见窗户大开,连忙跑到窗户前,一眼就看见月下饮冷茶的我,原本的焦急情绪顿时凭空消失,转而代之的,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小,小姐,赏月呢?这,这个,好像听说有人夜闯咱们云府……貌似还,你……” 我平静的放下茶杯,点点头:“是有人来过,三个人。” 白巧大概是没睡饱,反应有些慢:“哦,啊?” 等她听懂了话,又折回房门处,敲了两声门意思礼貌一下,随即推开门,小跑到我面前:“那小姐你没受伤吧?” 我眨眨眼:“完好无损。外面是府里的护卫?请他们进来吧。” 护卫进来,队长向我了解了被袭击的经过,我如实描述,除了我的雪狼秘籍部分。 我把房间让出来,走到三楼的左侧,躺在躺椅上吹吹夜风。 护卫们则对我的房间进行极其仔细的检查,按他们的话说,一是担心蛇毒遗留,另一个则是防止贼人在屋内藏了什么危险的东西。 我表现出非常赞同他们做法的样子,还特意拜托他们好好查一查,千万别遗漏一个地方。 反正也是难以入睡,雨黛索性去厨房给我们熬了百合绿豆粥。 中途云府的二总管石群也来了一趟,转达了云玥琅和云府的关怀,并用能穿透一切的视线,严严谨谨、一丝不苟的看了一遍我的房间、忆水阁,还有我。 在自我洗脑般的心理暗示下,我身为毫不知情、武功还不错的水氏族人,对此事的态度是莫名其妙,但既然敢对我下手,水氏族人也没有怕的,兵来将挡。总之,表面很平静,里层心态也很稳。 见石群一时半会也找不出可疑的地方,担心过于被动会让自己陷入难以预料的困境。于是我提议:“要不,石总管您安排下,把忆水阁里里外外都好好检查一番,别遗留下什么隐患。” 石群觉得这个主意甚好,于是千叮咛、万嘱咐,一定不放过一丝痕迹,万不可让水小姐担忧。 我做了一个终于如释重负的神情,也不留在三楼碍事,下楼坐在院子里的石凳上。边喝雨黛熬的百合绿豆粥,边睁着好奇的眼睛看着忙碌的护卫们。 一切皆在预料之中,除了一个:云清麟居然没派人来探视? 我感到很意外,因为自从云清麟去清洲墨城找我,云清麟向外人所展示的,就是冰冷夹缝里的唯一柔情送给牵肠挂肚的水氏堂妹,这种情感展示尤其在我从黎州返回虹州云府之后,表现得越发明显和浓烈。他这套人设立的很稳,即使一句直白的心意表达都没有,可就连忆水阁的白巧她们都爱屋及乌,希望我这个“堂妹”肥水不流外人田。 对于云清麟,我至今还心有余悸:要不是紫杉大人发现,要不是杀手黄一路探寻和追踪,我至今都不会发现云清麟在我身边安排了一位轻功至高者。云清麟这人,心机深重,目的明确,为达目的可以使用让人很不舒服的手段,让人很难不怀疑他的这份情谊里,有几分真,又有几分假? 不过无论真假,云清麟为了维护人设,肯定会送来关心。可是他没有,说明什么?说明可能性有点多:他至今都不知情,他不在府内且没有提前安排人送关心,他正在府内议事或闭关,他知情并选择远观。 不确定云清麟还有什么后手计划,但我也做了些心理准备。 眼前的护卫们还在恪尽职守的忙碌,既然要彻查,我索性走出忆水阁,在府内溜达。 我这一走出忆水阁,护卫队长的神经瞬间绷紧,他的反应不算慢,快步赶上我,询问我的去向。 这是,怕我身上携带什么秘密?或是传递什么秘密?我猜想。 “月色真浓,闲着也是闲,不如赏夜景、闻夜花。”我回道。 “府内情况暂时不明,水小姐还是小心为好!”护卫队长出于礼貌,话说的委婉,没好意思直接阻止我。 “多谢周全考虑。” 我点点头,脚下不停。 见我执意如此,护卫队长挑了两名武艺高强的护卫,跟我的身后保护我,同时避开我的视线朝周围暗卫打了个手势,意思估计是把我看紧了。 我在云府也生活了一段时间,但行事规规矩矩:平日里活动范围主要是云府正门到忆水阁,途径云清麟的书房;除此之外,还被邀请去过云清麟居住的小院和云清麟婚礼所在的主院,仅此而已。我并没有去过云府其他地方,也就几次潜入和潜出府时,余光扫了几眼府内布局。当然,我的脑子里,还装着一幅水月夫人画给慕香夫人的云府地图。 地图上,云府的院落是十三进十三出的四合院,意思就是从正门进府,沿着中轴线往里走,进一个门出一个门就算一个院子。但这并不表示所有的院子都位于中轴线上,府邸分为平行的东中西三路,忆水阁和云清麟的书房就坐落在西路上。每个院子四周都有高树围绕,私密性非常好,就像忆水阁的周围是一环棔夜树。 昨日在房间感受雪狼秘籍第六层时,我曾依靠这份地图和敏锐的听力,在脑中绘制拼凑出云府的立体布局图:从正门开始,沿着中轴线,依次是门房,平日里接待来宾的会客院,举办正式活动的主院,云玥琅日常居住的朗月院,可赏花采莲的后花园,对云府人开放的练武场,云玥琅父子三人专用的练武场;从正门开始,走西路线,依次是府内侍仆们日常事务处理的合院,府内总管和护卫队办公指挥的总院,云清麟的书房,忆水阁;从正门开始,走东路线,依次是府内侍仆护卫们居住的舒心楼,车大娘等特权人士居住的独立小院群辰星院,府内总管和护卫队长居住的如意楼,给留宿客人居住的明宇院,二公子云翊磊居住的清风院,大公子云清麟居住的麒麟院。 忆水阁的北面就是后花园,但奈何无路,只能绕道途径云清麟的书房。夜这么深,我希望某人的书房内外皆无人。 果然,一片黑暗。宁静的就像是寻常深夜。松了口气,但总觉得今晚很是奇怪。 云清麟的书房连通两条路,一条通往云府大门,另一条则通向中轴线上的主院。 我迈步走向通往主院的路,这条路我不陌生,初来云府参加云清麟婚礼时就走过,当时在前面拐弯处,还遇见柳州潘府的潘语辰。不打算横穿主院,我选择沿着院外西边的小路,继续往云府深处走。 路前面,就是云玥琅居住的朗月院,周围站岗的护卫明显变多,夜风吹过,能听出树上、屋顶、角落里藏着实力强的暗哨。 同样的,我也不打算离朗月院太近,于是换了一条宽敞的路,远远避开朗月院,绕远道继续朝后花园的方向走去。 这条路途径一片极大的荷花池,我对它很熟悉,之前尾随北齐山庄的绿石五行人,曾闯入云玥琅的书房密室,里面的水潭与这片荷花池相通,我有幸游过一遭。荷花池面积很大,延展很长,最远处毗邻东路线上云清麟居住的麒麟院。 我目不斜视看着前方,心里却对麒麟院的方向哼哼:上次夜闯,我游出荷花池,原本计划躲入麒麟院,结果云大公子悄无声息提前回府,还送给我一根剧毒银针,真是出手不凡,真下的了手,令人难以忘怀。 后花园与住宅区有围墙相隔,大门常开,门内门外皆无人站岗,暗哨也没有。 身后不远不近跟着我的两名护卫,见我要进入后花园,停住脚步,不再往前。我不漏痕迹的在心里一笑,脚迈过门槛。 进入后花园,怡人芳香的花草映入眼帘。虽然绝大部分的花朵正处于睡眠中,但也有夜浓花香更浓的夜来香和酝酿惊艳绽放的昙花。不过视野并未因进入花园而变得开阔,因为目光所及,有许多假山土坡和树影,它们虽仿佛参差不齐、随意摆放和罗列,但恰好挡在我的眼前,让我看不清路在何方。事实上,这就是为什么后花园里没有明卫暗哨的原因:这些假山、土坡,甚至亭台楼阁的布局都经过兵法演算,它们在一起形成阵法、组成迷宫,混淆进入之人的视线。而这种视线的遮挡与混淆,就连假山和树上的暗哨位置都不能幸免。 江湖人对云府后花园的阵法评价得更玄幻,说是吸纳天文地理,媲美八阵图,没有破阵口诀是不可能走出来。这些说法有点夸大其词,毕竟这么大一片花园,是需要很多园丁日常维护的,如果园丁入园需要掌握破阵口诀,那么岂不是只要来云府应聘成为园丁,就能得到破阵的秘密?当然不可能。 按照水月夫人给的信息,后花园的阵法确实玄妙,但阵法只用来防困夜贼。这是什么意思?意思就是阵法的关键在于光线,太阳从地平面升起,阳光照耀大地的那一刻,阵法就隐匿不见。如果留心观察就会发现:太阳落山之前,云府的人在后花园来去自如;太阳落山之后,所有云府人秘而不宣的远离后花园。 自从我来到云府的那天起,没有人提醒过我关于后花园的事情,包括白巧和雨黛,不知是巧合还是有人特意嘱咐。不过,也确实没有人建议我去后花园游玩,她们都刻意避开这个话题。府内的后花园特意布置了阵法,是用来武功训练?还是像云玥琅书房的密室一样,藏了不可告人的秘密?我很好奇,一直等机会见识一番,终于被我等到。 说回后花园的阵法,为什么说阵法关键在于光线?因为假山、土坡、高低树木的摆放有错位和角度设计,最完美的效果,是当人站在后花园的任意位置,视线都被遮挡,并且周围的环境大同小异,没有明显的差异。想要达到这样的效果非常难,白天光线明亮,各个物体间的间隙一览无余、破绽百出,只能借助天黑之后,周围环境一片黑暗,这些黑暗补上物体间的间隙和漏洞,才能完成布阵。而阵法既成,后花园的树影与假山土坡练成一片,形成遮挡视线的屏障,扰乱园中人的方向感,让人们迷失方向。 第六十六章 花园探阵 黑夜和黑暗之所以会让人感到紧张与恐惧,主要原因是眼睛看不清周围的情况,就会有种掌控不了的不确定性。一般健康的人通过眼睛接收外界的样貌和距离,辅以耳朵的听觉和鼻子的嗅觉感受环境的变化;视力差一些的人,其他的感官会变得敏感,比如手的触觉,通过肢体接触来感知四周。 我有雪狼秘籍在身,五官可以被提升到最敏锐的野兽的水平。但在云府的这个后花园里,不到万不得已,我不打算暴露这个本领。既然我不施展雪狼秘籍,那么我目前的五官水平,也就是在人群里中等偏上,这是由于我常年练武的作用效果。 向前走了十步的距离,周围的环境变得更加暗沉,身后的花园大门几乎看不见,再往前走,就是真正的入阵了。 其实破这个阵法有许多种办法,第一个最简单,只要拥有无敌的方向感,随你道路弯弯绕绕,都不影响,不过拥有这样天赋的人少之又少;第二种办法简单粗暴,就是施展轻功,飞出假山高树之外,自然可以纵观全局,找到目标的位置,这样的轻功确实要求也很高;第三种办法,剑走偏门,养个小动物小虫子的,训练它们认识目的地,跟着它们走,就如同拥有了最靠谱的导游。 虽然云府的明卫暗哨都没有进后花园,但说不好今晚会不会有什么特别的人藏在这里,所以我打算先随意乱闯一下,再随机应变。 于是我开始哼唱小曲,每一句唱完,我就右转或者左转。 弯弯的月牙儿, 像小娃娃的笑脸, 又像姑娘的迷人笑眼。 深蓝深蓝的天空, 像神秘的宝石, 又像充满秘密的大海深处。 滴滴,滴答, 山泉顺着岩石缓缓流下, 石缝里,小蛇儿探出脑袋, 好奇的张望,歪头打量。 …… 我的方向感很不好,也没有特别训练过,所以一顿乱走之后,确实不清楚走到什么位置。但我清楚的是,这个后花园中确实有人,而且就是云清麟安插在我身边的那位轻功至高者,他最得力的密探,方玉。 为什么知道是他,因为他的呼吸声,间隔很长,呼吸又很深。方玉是轻功至高者,他功力发挥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对气息的控制。其实我是说笑的,方玉轻功那么高,又擅长追踪,他的呼吸声是不会暴露给别人听见的。但我确实发现了他,真正的原因,是反追踪方玉的彩七杀杀手黄在他头发上撒了一种虫粉。 虫粉,顾名思义粉中有虫,是非常小的虫,平日里懒惰无比,钻进头皮里不动,靠吸取人体的养分为生。说得有点可怕瘆人,但其实对人体没有明显的伤害,也不会繁殖后代,它每天处于类似休眠状态,简单维持生命。当然,它的寿命很长,宿主不死,它不死,宿主死了,只要能及时转移到新的宿主身上,它继续活着。对了,这个小虫子有个可爱的名字,是杀手黄起的,叫小懒虫。 小懒虫很懒,但有个无与伦比的特长:感知伙伴。 与其说感知,不如说是警示。小懒虫们找到让它们一劳永逸的宿主不容易,它们似乎明白如果寄生的数量太多,会非常容易被发现,所以它们会控制同一宿主身上的伙伴数量,降低风险。实际操作上,当一百米左右直径范围内出现新的小懒虫,寄生小懒虫就会发出信号。新的小懒虫收到信号后,会很可爱的原地转个圈,再发出信号表示已经收到。 小懒虫非常小,我怎么知道它会原地转个圈?说到这个就不得不佩服杀手黄,她曾学过虫蛊之术,所以经过锲而不舍的尝试和试验,终于养大了一群小懒虫,这群大懒虫们被分给彩七杀的七色杀手,以备不时之用。我的大懒虫放在一个老银制半镂空的耳钉里,耳钉做了平衡处理,大部分情况下,一直保持稳定,保障给大懒虫一个不那么动荡不安的生活环境。镂空的空间里,放了它生存所需的营养粉和让它安心睡觉的粉末。 言归正传。当方玉头上寄生的小懒虫发出警告信号后,我耳钉里的大懒虫接收到信息,它肥硕的小肉躯转了一圈,一屁股又坐到窝里趴下,发出收到的反馈信号。 所以我虽然不知道方玉在哪里,但他肯定在我身边一百米范围内。这么暗的环境,那就让他费费眼,使劲盯着我看吧。 我环顾四周,挑了一片月见草的花圃,坐在花下石凳上。 月见草,又叫山芝麻,花期在每年的夏季,花开为黄绿色或红色,常在夜间开放,香味浓郁,适合在户外栽种。月见草不喜欢太湿润的土壤,所以这片花圃土壤疏松,砂石含量不少。月见草是很有个性的花草,它常生活在开阔的荒坡路旁,所以经常代表“不屈服的心”、“自由的心”,如果女孩送月见草给男孩,通常表达她们“默默的爱”。月见草有很高的药用价值,可以祛风湿、强筋骨,所以不知道在后花园中栽种它们,是药用,还是单单欣赏它们的美? 石凳很长,所以我索性躺下来,头直接靠着石凳,闻着花香,眼睛看向夜空。 夜幕上浮云细风,并没有太多繁星点点,月亮也不知是懒得挣扎呢还是乐得偷懒,躲起来只留下淡淡光辉,于是视野里,还是一层叠着一层的灰色和重影,但可视范围相比远了很多很多。 苍茫黑暗,吞噬一圈又一圈,朦朦胧胧藏身中。 浓香入脑,一呼一吸醉。 自由翱翔伸手处,触不可及很遥远。 仰望的目不转睛, 或许重现,银河落仙处。 慢慢的,身体下的石凳有凉意侵入身体,这种感觉我很熟悉,因为我曾躺在千年寒冰之上修炼雪狼秘籍。随着体温逐渐降低,我感觉整个人变得很冷也很宁静,闭上眼,我开始倾听后花园里的声音。 虫子的叫声,虫子在草虫中跳跃的动静声,虫子鸟儿翅膀扇动的声音,落叶声,水流声…… 在野外迷路,白天和夜晚都有不同的方法辨别方向:白天的话,清晨日出的方向是东方;立竿见影是另一种办法,在地上竖起一根竹竿,或是树枝、长形的物体,上午的影子方向指向西北方,下午的影子方向指向东北,中午的影子比较短,指向正北方。晚上可以看天上的北极星,面朝北极星的方向,前面是北方,身后是南方,右手方向是东方,左手方向是西方。想寻找北极星,可以通过北斗七星,虽然季节和时间不同,北斗七星在前半夜的夜空位置也不相同,但“勺口”的方向不变,“勺口”向外延长约五倍的距离,就能看见北极星。 除此之外,树木树桩上的年轮也可以辨别方向,因为年轮总是南面的宽而北面的窄;冬天有积雪的地方,往往先融化的一面是南面。还有一个重要的方法,就是寻找河流。水流的方向一般都是自西向东,因为全境的地势主要是西高东低。 我起身,朝着水流声的方向,走直线距离。也不管脚下是石砖小道,还是葱葱草坪,拨开一片片低矮的树枝树叶,跳过一株株酣酣入睡的花儿草儿。 最先引起我注意的,不是潺潺细流,而是小溪岸边,湿润的泥土上一闪一闪的点点光芒。 我的心情顿时大好,悄悄凑近,蹲下。 一闪一闪的是萤火虫幼虫,它们还不会飞,只能爬行。成年会飞的萤火虫一般戌时过后就躲起来,这些地上爬爬的小幼虫精力旺盛,虽然同样是日落后溜出来,但能在外面皮闹一整夜。萤火虫幼虫发光的原因没有长大后发光那么复杂,不是交流,也不需要照明,就是简单的抵御捕食者。 萤火虫有陆栖也有水栖两种,我朝溪水中望去,果然也找到了一些闪闪光芒。 一时玩心起,并且也想混淆监视我之人的视听,所以我直接蹲到小溪边,找了一根细细的小树枝,一会儿逗逗水里的水栖萤火虫幼虫,一会儿逗逗岸边的陆栖萤火虫幼虫。 时间比想象中过去的更快,而待在一个环境中的时间越久,越能够了解它,并且发现其中的秘密。 比如说,我听见有老鼠行动的声音。老鼠的作息很有规律,一般来说,它们昼伏夜出,黄昏后开始活动,凭嗅觉寻找食物,亥时过后,各自回洞中,丑时中旬又会出来活动,天亮后返回小窝。所以现在差不多是丑时末近寅时初。 突然就想起前段时间,受云清麟邀请去他的小院用晚餐,意外看到他设计的用老鼠奔跑做动力的水车。当时觉得非常奇怪,因为按道理来说,云清麟出生便在江湖上赫赫有名的武林盟主之府,从小衣食无忧,并且成长计划早已安排,他几乎没有可能接触老鼠这样的野生小动物,也见不到水车这样乡村才常见的灌溉工具。 老鼠在乡间常见,在城市有专人精心维护的深宅府院不多见。不过云府后花园的氛围,不同前院的充满刀枪杀气,这里的自然生态营造得很好,不过纵使这样,老鼠的繁殖速度很快,并不是最优选的花园生物,后花园中也没发现它们的天敌物种,所以就更不太可能被容忍存在。 我开始好奇,是谁让这些老鼠在花园里安家?该不会,也是云清麟吧?如果真的是他,那么究竟是什么样的机遇,让他对老鼠这么情有独钟? 想知道其中的故事线索,有一个碰运气的办法,就是看看老鼠洞里有什么。老鼠喜欢储存食物,族群数量越大的老鼠,储存的食物量越是惊人。云府肯定不允许老鼠的数量多,所以如果是默许它们在府内存在,肯定会控制它们的数量,那么控制的办法,也需要看到老鼠和找到老鼠洞才知道。 我站起身,手臂伸展开,边走边拉伸放松下身体。我放轻脚步,顺着小溪延伸出的一条小细流的水流方向,悄悄靠近。 细流的岸边多了许多参差摆放、大大小小的石块,成为小鼠们隐藏行踪的好帮手。仔细看,就能发现有小鼠在放哨,有小鼠在嗅着鼻子寻找东西。这些小鼠全身灰毛,是最常见的老鼠品种,数量差不多有十只左右。 我看周围有枇杷树,上面有枇杷果已经成熟了七分,于是摘了一个,轻轻放在一只小鼠的面前。小鼠嗅了嗅,很满意,用嘴小心咬住,又用两只前爪靠着保护好,掉头回窝。 远远跟着,小鼠爬上一个假山,钻入高处的一个小洞中。 这个小洞明显是人工凿制,通道还特意做的既不打滑、又不粗糙,很有可能换位思考想过小鼠的爬行体验。对这些小鼠这么好?我想到。那既然入口洞是人工做的,会不会整个鼠洞,都是人工建造?或许洞里面,有心人给小鼠做了个豪华宫殿?我更加好奇,兴致也变得很高。如果这样的话,我猜,极有可能,这位有心人希望能看见小鼠们的宫殿日常生活,所以他需要能窥见鼠洞情况的观察孔。 以前在水氏的时候,因为好奇拆过一个鼠洞,那个鼠洞的构造是自入口先有两个手掌长的水平通道,紧接着洞道方向改为朝下,延伸近半米左右,便进入与地面水平的空间区域,但这层空间又会有上下延伸的分支,像树枝一样层层扩展,使得鼠洞盘根错节又实则井然有序。这些洞道和空间都被规划成不同的功能区域,有储存粮食的、也有卧室、客厅和厕所,最关键的,每个鼠洞都会有一条逃生通道,平时老鼠会用虚土将其堵住,等到危险来临时,再次把这条逃生通道挖开。 这么想着,我开始推测鼠洞的位置和布局。观测孔肯定是隐蔽的,并且不能被当作小鼠们的行走通道。找了一会儿,我果然在假山的陡峭的石壁上发现了一个小洞,这个小洞上被塞了一个木塞挡住,我拿下木塞,谨慎的把眼睛凑近。待看清时,心里忍不住暗赞一声。 里面有微光照耀,恰好能看清洞中曲曲绕绕的空间。有心人居然在洞内壁上镶嵌许多夜明珠碎片,这么大手笔,竟是为了这些小鼠。我心中惊奇,眼里层层仔细勘查:鼠洞的内部空间非常大,各个空间区域皆连通并属于同一空间,整体布局巧妙,想必是就地取材,原本这块巨石内部就有这样的空间,在此基础上根据对老鼠习性的了解,进行人工雕琢与设计。这个观测孔的角度和大小也是巧妙,搭配夜明珠碎片的微微光芒,让人恰好能看清每一个角落。简直是个艺术品,我如此深深认为。 那么我想找的秘密在哪里?我借着夜明珠的光芒,一个洞道、一个空间排查,很快找到堆满食物的“粮道”,里面有好多坚果,尤其有好多瓜子,还有各种谷物,再有就是糕点……糕点?看上去是很新鲜的桂花糕。这是侍女们路过后花园时掉落的?还是有人喂的?我继续用双眼在鼠洞中搜寻,很快看到一个堆满玉珠的小空间,看珠子的品质,都价值不菲。再仔细一瞧,突然发现有一只棕色毛的大鼠正搂着一个翠绿色的玉珠酣睡,看毛色,年龄应该很大了。什么情况?这只大棕毛鼠喜欢玉珠?有人特意送给它这许多玉珠? 虽然思考琢磨,眼睛却没停,继续挖掘未知的秘密。我忽然发现,洞中并没看到嗷嗷待哺的小幼鼠,看来,真的有人控制了老鼠的繁育。 所以是谁? 正想着,有脚步声出现,一步一步,稳稳的朝我走来。 第六十七章 左右言他 原来真的是他。 我的视线从鼠洞里移开,看向走到身边的云清麟,用手指了指石壁上的观测洞,声音不掩欣赏的说:“这绝对算得上艺术品。” 当然,我也不忘来点小幽默,算是给自己清洗点小嫌疑:“所以,这些都是你们府上的珠宝管家?” 云清麟向来表情管理很一般,虽总冰冷一张脸,但眼里会有情绪表达出来。但现在面对这些老鼠和鬼斧神工的鼠窝,云清麟藏起一切表情,就好像他曾练习过无数遍,才达到波澜不惊。这样的反应,也让我突然想起白天在他的书房,我半真半假诈问他是不是有心事因而从来没睡过一个好觉时,云清麟也是这样表面平静异常的反应。 “珠宝管家?既是它们收集的,自然都属于它们。”云清麟淡淡的说。 回的云淡风轻,但我依然听出话语中的偏宠。也不展开争辩,而选择点头认同:“说的,也有道理。” 云清麟拿起我放在石壁上的木塞,把观测洞堵住。他平静的看着我,声音更是平淡:“听说今夜有人夜袭?” 他这样的反应,我第一次见,脑中迅速飞转,猜测他没有第一时间派人来忆水阁慰问的原因,大概是我所猜测的第三种:他知情并选择远观。而他的这种态度,只针对今晚发生的事情很没必要,所以很有可能他发现了我其他的什么行踪? 我装作不在意他的态度,仿佛被提醒才想起一件早已抛之脑后的事情,也没看他,调皮捣蛋心起,又把石壁上堵住观测洞大木塞给拔出来,放在石壁上,随口回道:“是的,院里正全面排查呢。” 云清麟再一次拿起我放在石壁上的木塞,把观测洞堵住,然后看着我,没有接话。 我眨眨眼,琢磨要不要再把木塞拔出来,却感受到某人的危险冷信号,扭头对向他的视线,用眼神扮无辜问他:看我干啥? “那今晚来我的小院住吧。” 云清麟说完,也不给我反应和拒绝的机会,直接往一侧的黑暗中走,短短几步距离,背影已被阵法暗影吞噬一半。 这难道是为了不让我打扰他心爱的小老鼠们,想看住我? 我来不及细想,连忙快走几步追赶他,很快,云清麟的背影又完整展现在我的眼前。 “你们这个后花园是不是有什么阵法?黑漆漆的一片,哪里都好像长得差不多。”既然府中少主人在,我抓住机会开始套话。 “黑漆漆一片,我看你一点也不怕。”云清麟冷冷回道。 我干笑一声,狡辩说:“把害怕表现出来,也不会就变得不怕了。” 云清麟听我说完,突然停下脚步,仿佛若有所思。之后便一改之前,慢下走路的速度。 见我还蠢蠢欲动的凑近他想问阵法的事情,云清麟也还算是念怀我这位堂妹曾经对他的善意,脸也就冷了一会儿,便主动开口说:“挺聪明的,还知道寻找水声。” 听他的意思,估计已经得到方玉的汇报,知道我走进后花园后的行动。 我也不想多问,嘿嘿一笑,继续用眼神和表情示意他继续多说一点。 云清麟又冷酷一会儿,抬起一只手指指着自己,说了一句:“方向感好。” 没忍住,我难得翻了个白眼,评价了一句:“小气。” “知道太多可没什么好处,难道,这里能困住你?”云清麟先是苦口婆心,又是激将反问。 “还挺会讲道理。”我原本想继续套话,却也觉得他说的有理,于是也就作罢。 又一个黑夜,又有人领着我在其中穿行。很自然想起昨晚在绿影碧海巷,晚饭后紫杉大人带我在院中消食。自然而然的,我也想起晚饭中,我为了哄他开心,在他脸上亲了一口。 想得入神,却没注意到云清麟早已停下脚步,正转身看着我,我居然也没第一时间反应过来,重重的撞到他的胸口,然后居然还被反弹了一下。 “身材不错哦!”我没羞没臊的夸了句。 云清麟大概是没想到我是这个反应,本来要说的话瞬间烟消云散,无语至极,转身又继续往前走,步子又快了起来。 “诶,你走慢点……”我连忙追上去。 云清麟的方向感可能真的极好,也可能在这后花园中走过千万遍,所以他不会被眼前无尽的黑暗影响,无论前方是看不清的灰蒙蒙,还是像极死胡同的阴沉沉,他都毫不犹豫、毫不胆怯的走入其中,并踏穿而过。 “诶,我有没有夸过你,你自信的样子挺帅的……”我继续追着他说道,简直不吝夸赞。 “没有。我谢谢你。” “虽然你声音很淡定,但你语调挺得意……” …… 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话,脚下匆忙不停的,小道穿大道,左拐又右拐的,很快就出了后花园,来到云清麟居住的麒麟院。 云清麟的得力手下、府内的侍卫队队长关星轶正等在门外,看见我们,先行了个侍卫礼,然后把身后的大门推开。 我突然就想起之前和云清麟这么晚还没睡,是在黎州的闻思山庄,那晚白云白水两姐妹夜闯山庄,大家做了部署,可惜事有愿违。不过两次的情况很不一样,之前的是一起参与策划、共同作战、并肩作战,而这一次则是他坐山观我虎斗。 云清麟又停下来等我,这一次我看到了,停在他面前抬头看他。 云清麟斜了我一眼:“脑子熬不了夜,还出来晃,进屋睡去吧。” 也不知他是开玩笑还是故意忽略我的走神,我瞧见喜乐努力睁着困倦的双眼、一跑一颠的赶过来给我带路,也就默默认同他的点评,向他摆摆手:“谢谢收留,祝好梦。” 云清麟闻言有一瞬发愣,许是重复又许是回复,说了一句:“好梦。” 我眨眨眼,转身离开。 喜乐带我去了一间普普通通的客房,但肉眼可见的与众不同的干净:地面、家具、茶具等一尘不染,床单、枕套、被套新洗过并散发充分晒到位的清香,床褥、枕芯、被子近期新晒过还带着阳光味道,墙面和窗纸经常维护有温馨有岁月沉淀…… “诶,喜乐,你们小院里的客房都是这么高的标准吗?”我好奇的问道。 喜乐嘻嘻一笑:“是,也不是。” 两个侍女敲门,她们一人拎了一个热水壶。 喜乐从她们手中接过水壶,往桌上的茶壶里倒了一些,又往角落里的脸盆里倒了一些,最后又倒了一些在地上的水盆里。 “大公子刚刚出门前特意嘱咐,让我们速度把房间打扫一下,换上最新晾晒和洗净的床上用品。水壶和盆里也都倒了些新打的井水,现在水温刚好。小姐,泡个脚、洗把脸,再喝点热水,舒舒服服睡个好觉!” 这些话里还是有些信息量的,不过我确实想休息了,就在喜乐闪电般关门离开后,全部采纳他的建议。喝杯热水,热水浸湿棉布敷脸,热水盆里泡了个脚。一个词,舒坦! 经常在江湖中行走,我睡觉不太认床,尤其是躺在白天晒得松软的床褥被子中,直接一秒入睡。 第二日,自然醒来,外面静悄悄的,阳光似乎也不耀眼,我醒来的这么早吗? 磨磨唧唧起床,整理仪容,拉开房门,顿时愣在原地,又一次。 原来已经是晌午,门外和窗外被人有心架了木架,上门摆了绿植遮阳。院子里的人们来来往往,却特意闭口不语,见我出门,才开口彼此交谈。 耳畔各种声音萦绕,耳中和心中却很安静,也没想什么,就这么站着安静了半天之后,嘀咕一句:云清麟太会了…… 喜乐大概是听到我出门,稳重的一阵风似的出现,把我请到用餐的厅房,特意摆了一张小桌子,放上一大碗猪肚鸡汤、一碟时蔬、一碗洒了熟黑芝麻的米饭。 “这汤是大公子特意嘱咐小厨房做的,稍微有点重口味,也不知道小姐你喜不喜欢,但我强烈推荐,大补,非常补!” 我的第一反应:补脑是吗?毕竟某大公子昨晚点过我的脑子熬不了夜。又一想,不对,那也应该是口味更重的猪脑汤…… 喜乐睁大眼瞧着我,眼神不停示意推销。 我回了他一个半信半疑的眼神,拿起勺子喝了口汤,又舀了一块猪肚吃。 “还不错。”我冲喜乐点点头。 喜乐如释重负:“太好了!那小姐你慢用!”说完又一阵风溜走。 我乐得一个人自在。难得睡了那么久,确实很饿,较为优雅的风卷残云,把汤菜饭吃个精光。 饭吃完了,等在门厅外面的一位侍女冲着我的方向微屈膝,行了个礼,这才小步走进屋,把碗碟筷子都收拾进托盘中,除了期间长袖碰到我的手之外,动作举止皆非常利落。 没什么行李,我也就没返回补觉的客房,直接跟小院大门口的侍卫打了个招呼,就回了忆水阁。 我一路打量,又仔细检查我的房间,发现云府的侍卫确实训练有素,全方位检查后居然可以恢复原样,几乎丝毫不差。这让我都开始有点后怕之前的行动是否运气太好,之后的行事更要谨慎才行。 关好门窗,我拿出手里的卷成拇指长细的绸缎,这是刚刚吃饭后,那位侍女收拾碗筷,长袖触碰我手时塞到我手里的。这是卧梦轩传递信息的方式,和信风一样安全性高:绸缎的卷法看似普通,却也并不容易学习模仿,是否被人打开看过一目了然;而且能使用它传递信息的人很少,传信人和收信人都登记在册,容易追踪溯源。 我把绸缎卷打开,里面的字不多,由一根线简单绣在上面,首尾留好,轻轻一扯,就能线落字无。没有署名,但看内容,是冷易君给我的回信:迷茫实为犹豫,犹豫是否改变曾明确的计划。相信自己,尽人事听天命。错了也不要害怕,我一直都在。 我笑了,暖意在心中缓缓而流。我从紫杉大人府上离开,就给冷易君写了一封信,想问问他我该不该接受新的姻缘。其实写完后,我已经慢慢想明白:世事难料,且天大地大,无须庸人自扰。不过冷易君的回信,也让我更加心安。他这辈子只有两个目标,报恩和施展所长,曾经这样执着的坚持让我苦恼和难过,但经历过很多事情后再看,我突然觉得他这样非常好,这才是不辜负自己和不辜负生命的活着,这才是最纯粹的追求自由。 我没有扯落这根绣拼成字的细线,而是把它摊开放进我的衣服包裹中。被发现了就发现吧。 但我刚放好,又把这块绸缎拿出来,觉得手感好像有点不一样。仔细查看四边,果然发现一根细线留出一小截,轻轻一拉,一根长线被拉出来,同时长线缝合边露出开口,里面果然还有一张极薄的丝绸布,上面用同样的简单绣法、特意用与丝绸布同样颜色的丝绸线绣着几个字:吃糖葫芦,糖汁别乱滴。 这两句话,仅从字面看,有很多种理解,比如:可能在做一件大事,小心别留下痕迹,暴露自己;可能要慎重对待自己手里的人或者事,不要波及影响他人。 冷易君跟我算是青梅竹马,也只有我明白这两句话的真正意思:最关键的时刻将至,保护好自己。我们小时候和长大后都住在南方,不怎么有吃糖葫芦的习惯,但听闻北方过年的时候会吃些糖葫芦庆祝,仪式感足,心里地位很高,是那种吃了糖葫芦才过了完整的年。慕香夫人博学多识,每年过年的时候,也用同样的制作方法给我们准备糖葫芦。所以我们要等一整年,才盼得云开见月,吃上糖葫芦。冬天,南方温度没有北方那么低,糖葫芦吃得慢,上面的糖汁就会融化,一不小心就滴在衣服上。第一年吃糖葫芦,兴奋的我就把糖汁滴到新衣上,费了半天力气自己把衣服洗干净,所以印象非常深。 最关键的时刻,只有一个,也是我们彩七杀正齐心协力配合的目标,用慕香夫人的话来说,就是得偿所愿。 第六十八章 探险组队 轻轻一拉绣线一端特意保留的线头,糖葫芦那两句话的字瞬间离开丝绸,成了普普通通的一根丝线。这两句话,还是不留为好。 我把此时一边已开口的绸缎放入衣服包裹里,给自己倒了杯冷茶,边喝边思考接下来的行动:我不远千里来到虹州燕城,目的有两个,一个是太子府内文元郡王身旁刺杀文元郡王妃,这个任务已完成;另一个是探明水月夫人当年隐瞒的秘密。 烟云涧有三件圣物:以血为引的续命石母,净心洗魄玲珑石,和融心灭智夺命香。紫杉大人以百变书生身份取走私藏于金义山庄的续命石母,北齐山庄的绿石五行人被默许盗走玲珑石的“头部”,那么玲珑石的“身体”在哪里?夺命香,并且又能够融心灭智,那么不就是摄魂令上浸透的秘制药水香?我想起了假面黑衣人“辰天灵”,林城东山密林和黎州闻思山庄中的两次遇见,假面黑衣人都没有对我出手,所以他是敌?亦或是一个阵营? 我觉得还是不要深入琢磨,先完成我的任务,探明水月夫人的秘密。从何处入手?云清麟吧。 人的性格部分天生、部分受成长环境影响,多读书或从见闻旁观中获取知识经验,能让人更有智慧;而亲自经历,则历练人内在坚韧不拔的毅力。云翊磊书生气质,他品质主要源于浩瀚书海,而云清麟,他给我的感觉更多是人生经历的积累,尤其是儿童时候,毕竟有一种说法,孩子3-6岁时是性格养成的黄金时期。 云府资质老的人不多,能留下来说明他们的口风很紧、警惕心高,我最好的选择还是委托卧梦轩深入调查云清麟。但此时我的处境有点难,虽然没有被约束行动,但从昨晚的夜袭来看,显然我正在被密切关注和试探。那我该怎么把信息传出去呢? 正脑海里条条筛选办法,白巧一蹦一跳的上楼,“砰砰”敲门。 我环顾四周,再一次检查房中各物品,确保没有遗漏的痕迹,起身上前开了门。 “小姐!大公子有请!在他书房!”对于一切和云清麟有关的事情,白巧都很兴奋,尤其是有机会去见他。 我不动声色的心中一喜:把信息传递出去的机会,这就来了? 云清麟书房里的人不多却很有份量,有熟人,也有第一次见的人:云清麟,潘语辰,甄明明。 行了个见面礼,我和潘语辰对视了一眼,视线转向甄明明,我问云清麟:“这位是?” 云清麟解释:“是北齐山庄甄庄主的二侄子,甄明明甄公子。” 我顿时就对上号了:北齐山庄庄主甄展齐的一家人很有趣,他本人野心大、贪心,却没想到生的一儿一女都是洁身自好、有崇高追求的人物,两个孩子成年后都早早离开山庄,分别在教育和民生的领域勤恳出力。不过甄家夫妇的其他晚辈们,和甄展齐价值观非常一致,好大喜功、追求奢靡,也都是一门心思在甄展齐面前好好表现,都有分得北齐山庄家产的小心思和小愿望。这些晚辈中,排行老二的甄明明最为积极,野心也最大。 曾经我问冷易君:“你看好哪一位堂表侄子?” 冷易君浅浅一笑:“谁都不看好,甄庄主这样的人物,只会把家产全部留给亲儿女。” 我觉得他的想法很有道理。 我对甄明明点点头:“甄公子好,久仰。” 甄明明大概早已听说过我水曦晗的存在,又从云清麟亲自给我介绍的举动里品出我在云府的受重视程度,所以他态度非常和善:“水小姐,幸会。” 见到这些人,我的内心有平静,有惊喜,也有惊涛骇浪,更有一个危险的直观感受随即迸发:该不会,要去那里吧。 事实证明我的直觉是准的。云清麟介绍众人相识后,把我单独留下,对我说:“我们即将启程去烟云涧,希望你同行。” 虽然我猜中他们的目的地,但我眼中仍给面子露出一丝惊诧,沉默不语、思考片刻,似是想通了什么一般的回道:“那边有你们需要的东西?” 云清麟也没有特别打量我的表情,他的视线略过我,点点头:“江湖近日动乱,或许那里有解释这一切的线索。” 我也爽快,没有推辞,就多问了一句:“还有别人同行吗?” 云清麟闻言,这一次倒是视线锁住我,目光深邃,他眼睛一眨,视线离开我,回答我:“有,他们从别的州出发,在烟云涧与我们汇合。” 我点点头,不再细问都是哪些人,应了他的邀请:“好。什么时候出发?” “今夜启程。”云清麟回道。 夜里出行,多是避人耳目,看来云府非常重视这次行动。我告辞离开,迈步出书房的刹那,袖中的手忍不住微微收紧,因为第六感让我难得又有些紧张,担心我心中重要的人可能要共同涉险,甚至我的脑子里突然蹦出一个不妙的念头,觉得我的生命可能要走到尽头。这些感觉都不太吉利。 回到忆水阁我的房间,雨黛给我收拾行李,白巧跑来跑去查看有没有漏带的东西。她们俩的关心让我紧张和不安的心情平静许多。 一路面色冷淡的我终于露出微笑,看向她俩,问道:“有这么多行李要收拾吗?” 白巧猛点头,说:“当然了!听说是远行,路途遥远,万一缺点啥,买不到合心的,岂不是很难受?” 雨黛也同意,说:“我也听说可能需要好多天,多带点,路途上会舒服些。” 看着她俩忙碌的身影、听着她俩讨论如何让我出行更惬意的对话,我心中冰冷的血液似乎变得温暖。突然,我的脑中灵光一现:雪狼秘籍的第三层和第四层,使用的是热性内力,热激发和沸腾血液,以此获得巨大能量,生成最刚烈威猛的内力。我平常都是通过控制体温获得热,此时我在想,如果这种热是来自我从别人身上感受到的温暖呢?我忍不住乐了。 我留她俩在屋里继续收拾,走出房门来到楼西侧。地上靠墙放置几个精巧的花架,花架上摆放当季开放的花卉,农历七月左右,桔梗花开得灿烂,于是两盆暗蓝色桔梗花、两盆暗紫白色桔梗花被摆放在最显眼的位置。想起冷易君给我科普过,桔梗花有一个花语,代表无悔、无望的爱。我眨眨眼,视线从这四盆花上移开。 花架旁边是我第一次来忆水阁时就很喜欢的躺椅,和第一次上面落着一层浅浅浮灰不同,此时的躺椅光滑,细心的雨黛和白巧知道我喜欢它,每天都仔细擦它。 我躺在躺椅上,感受身体随椅子轻摇,感受清风拂面,我的手覆在我的心上,感受从白巧和雨黛身上获得的温暖,感悟着:温暖就存在生活的一点一滴中,温暖来自关心你的人对你的呵护,温暖是睁开眼看见别人对你的好;而这些生活中简单却珍贵的温暖,让每天平凡的日子变得不平凡。而我也因为这些温暖更懂得感情这件事,一个人独自走在江湖上,好像也不会再那么冰冷。 不过,我是个能管理自己情感的杀手。而且,还是能够把感知运用到武功中的杀手。 我闭上眼,隐住眼中骤现的蓝色火光,从躺椅上旋身而起,借力两侧墙壁的凸起处,冲向头顶的方正木板,推开木板,又旋身,停稳。 阳光穿过琉璃屋顶照亮阁楼,照亮国色朝酣酒、天香夜染衣的水月夫人的画像。五彩琉璃光中,画像中人仿佛秀发轻摇、衣衫拂动,她微笑看着我,正如我微笑看着她。 我礼貌的整理下并没有因此变得凌乱的衣衫和头发,朝着水月夫人画像的方向行了个见面礼:“水月夫人,今日正式跟您相认,我就是您认识的那位小小年纪就爱上木香花的小女孩。我从车大娘刺绣上看到您绘画的三朵白色木香花,我很喜欢,谢谢您。” 我走到引入光源的琉璃顶下方,眼中蓝色火光如闪电游蛇般出现,我伸开双手,看着周身的琉璃五彩光,回想从白巧和雨黛身上感受到的温暖,我嘴角轻轻上扬,身动在弹指一挥间。 雪狼秘籍是心法,也是内修之法,以内延外。外,可以是制胜克敌的武功套路,也可以是纵情恣意的翩翩起舞。 指尖升起,呼吸眉眼额发外。旋手衣袂,弹五彩光耀。 长发拂肩,起江河潮落。穿云绕。日月星辰,闪烁一笑中。 收回飞舞的衣袖,我又朝水月夫人画像的方向行了礼,这支舞是小时候在木香花下起舞的升级版,算是感谢水月夫人懂我爱花之心和绘画木香花。 呼吸间,我感觉我的雪狼秘籍又有了新的变化,心情大好,对接下来的行程也多了些信心。 日落月升,白日里热闹的城市逐渐安静。 云清麟的千里马车悄无声息从后院后门驶出,其他随从和行李已经在午后陆陆续续、掩人耳目的分批驶出云府、离开燕城。 马车里依然还是老搭档三人:云清麟、潘语辰和我,甄明明单独领他带来的小队人马先一个时辰出发。 而我们三个很默契的也还是老位置:云清麟和潘语辰坐在小桌后的主位,我一个人享受右侧宽大的横椅。最近几日我都睡得晚,所以此刻虽然月亮高悬,我并没有什么困意。余光瞄了瞄云清麟和潘语辰,这两位的精神也好得很,看来最近也是没少熬夜。 潘语辰整日与人打交道,善交际,她捕获到我也没什么睡意,就不再顾忌夜已深,又开启了话匣子,给云清麟分享她没见他的这段时间里她的所见所闻。是的,是跟云清麟分享,全程朝着云清麟的方向、对着云清麟说。 我忍住嘴角的笑意,索性躺下,头枕着双手,眼睛一眨一眨的也听着。 潘语辰实属经历和精力都异常丰富的人,几乎每天都有不同主题的活动局要参加或是主办,不过她的人际圈子也没有很大,都是些门当户对或是世交家族,大家的生活日日重复无差,潘语辰这样喜欢给大家找乐子和助兴的人儿真的非常受欢迎。 “不过最近周围有个让人不舒服的事情。”潘语辰话锋一转,感觉要聊不一样的话题,而且能让她用“不舒服”这样的形容词,肯定非同一般,于是成功让我更加精神百倍的竖起耳朵听。 “就是我们柳州那个非常出名的私塾厚德书院的院长陈有儒,他自杀了!” 听到“自杀”这两个字,我心中警钟敲响。 “陈院长自杀了?”云清麟明显对这条新闻很惊讶,连问了两句,“什么时候的事情?确定是自杀?” 潘语辰想了想,见惯大风大浪的她语调一如既往的随意:“大概十天前吧,是自杀呀,好多人看到呢。” “什么意思?他在大庭广众之下自杀?”我起身问道,毕竟这种重磅话题,我继续保持漠不关心的样子不太合适。 潘语辰看向我,眨眨眼,点点头:“对呀,就在他的柳州府书院总部,课间学生们活动的前院,他拿着自己办公室里供奉许久的君子剑,直接抹脖子自刎死了。” 这段话信息量太大,我脑子里边重现当时的场景,边赞叹潘语辰真会讲故事,三言两语就把重点罗列。但看她的神情,似乎还有更劲爆的没说,我也冲她眨眨眼,问道:“你没说完?还有别的?” 潘语辰笑眯眯的点头认可我的猜测:“真聪明。陈有儒自刎前还大声说了一句话。” “什么话?”我特别捧哏的继续问道。 “我有罪,我虚仁假义愧对学子们的教育!”潘语辰说。 “听起来,这位陈院长不多留一封罪己书是收不了场的。”我又说道。 潘语辰这次直接咯咯笑出声:“你可真是太聪明,没错,他确实留了一封遗书在身上,里面总共列了二十八条罪状,大概内容就是打着教书育人的旗子或蛊惑人心,或对学生们的进步没有丝毫责任心、任由他们思想狭隘无主见易受人利用,等等。” 我听着听着,突然之前心中的警钟又响了,看了一眼潘语辰,却没说话。 潘语辰眨了下眼睛,视线转向云清麟。 云清麟何等心智,特别给力问道:“这些话似乎跟陈院长平日的人设不太一样?” 潘语辰脸上露出微笑:“没错,这是关键,所以江湖人给取了个名字,叫‘私塾夺命香自杀事件’。” 我和云清麟均眼中一道厉光闪过:夺命香。 第六十九章 众人汇合 烟云涧有三件圣物:以血为引的续命石母、净心洗魄玲珑石和融心灭智夺命香。 夺命香被应用在摄魂令中,通过挥发香味麻痹人的意识,再辅以催眠之术,控制人的行为,也就是所谓的:“摄魂令以令为引,摄取魂魄,斗转乾坤”。这种能成功扰人心智并且还能用以制“傀儡人”的香非常难制作,功效少一分无法左右神志掌控对方、多一分又会损伤脑部使其成为呆傻,所以普天之下,也就只有夺命香可以摄魂夺命。 潘语辰刚分享的“私塾夺命香自杀事件”,让我想起前段时间收到卧梦轩的风信子:北州先后出现四例死亡事件,均是死者自刎,四名死者也均在生前性情大变、做了许多令人发指的事情。死亡的四人分别是商城的县令、郁城的首富、雪城和丰城的两位镇边将军。而经我分析,北州的这四例夺命香自杀事件,分别与边防、边防退守安防、边境物产资源有关。 而柳州的私塾夺命香自杀事件,则与教育有关。教育乃一国之本,孩童的学识和眼界,能决定未来他们掌握话语权后世界的样子。全境的私塾分为官办私塾和民间私塾,其中官办私塾为皇家朝廷所办,办学目的是选拔优秀人才为国所用;而民间私塾以传播知识为主,也是思想交流的重要场所。民间私塾没有入学门槛,因而遍布全境、影响极广。民间私塾多为各地各界人士自发兴办,没有统一的思想规范,所以教育出来的学生也各有不同。 民办私塾除了诗书礼义等内容,还教授一些实践性的课程,比如:算盘的使用、记账、纸笔的使用、绘画和舞蹈等。但大概说来,民办私塾以公益为主,所以盈利不多,像是厚德书院那种在柳州全州遍布分店的民办私塾,实属罕见,确切地说是只此一家。我跟冷易君以前聊起厚德书院,都是:“啧啧啧”,“这位陈有儒院长也不是位家底厚实的人,他能开这么多店,要么背后有位不得了的投资人,要么他有了不得的盈利方式”。 这次事件之所以被冠上“夺命香”,是因为陈院长平日里是人如其名“有儒”:有爱有敬,勤勤恳恳为百姓儿女的教育出心出力。然而,陈院长自刎时说的遗言和衣服里遗书的内容与他的人设截然不同,是利用书院之便控制百姓儿女的思想与见识,为自己和自己背后势力助力邪风歪气的伪君子。这种鲜明对比,如果不是夺命香在其中发挥作用,很难有这种结果。 所以陈院长是被人刻意抹黑,还是被揭穿假面具暴露真相?我瞄了瞄云清麟和潘语辰,大概这个问题他们不会讨论。 而事实则是马车里自此沉默了,或许只我们三个人,还不足以打开这个议题。 此时夜已深,于是我又躺下,虽睡意浅,但想到接下来几日要养精蓄锐、保自己的小命,还是得强迫自己熟睡。 云清麟的马车行驶又快又稳,队伍特意选了另一条路,超过甄明明的车队。路线从虹州的燕城出发,经过庐城,过虹清两州州界限,进入清洲江城。 时值清晨,鸡鸣日微出,清洲江城也是鱼米之乡,东边连绵山侧的几片延绵不绝的稻田尽头,有一片刚被渲染的朝霞,红彤彤、鹅蛋黄,看着很温馨。 我靠在马车窗前,眼睛一眨一眨看着朝霞,心里想:看见晚霞就会见到紫杉大人,看见朝霞也会吗?又想:算了,这么危险的行动,还是不见的好。两个念头都想完自己皱了眉头:这都什么时候了,还想这些?但也说明一点:目前还算安全,是风雨来临前的一片平静。毕竟,不知道那个地方所在的,还需要悄悄跟着我们;而知道位置的那些人,也好奇我们这趟行动的目的和那里如今的情况。 云清麟的马车车队很快驶入江城城中,左弯右绕来到江中月客栈,这是由云府暗中掌管的客栈,也是和甄明明约定好的汇合点。 江中月客栈地处繁华街道,确切的说是在繁华的商道上,天尚未全亮,已经陆陆续续不少往来行商的车队驶入或驶出。所以我们的车队穿行其中,也不会显得特别。 街上早餐铺也已经开始搭建,甚至有的铺子已经蒸汽腾腾,第一批早点已经新鲜出锅。 潘语辰瞧见我看包子的视线已经粘稠拉丝,便开口问云清麟:“我听说江城的早点非常好吃,食材干净、用料也实在,尤其商业街上早晨现搭的早餐铺,都是商人们长期挑选出来的精品,很值得一尝。” 云清麟也是知道我馋猫本性,他嘱咐关星轶整顿和勘察汇合点的情况,就先一步抬脚,目的明确的去了对面从东边数第三家早餐铺。 潘语辰侧头对我小声说:“他是懂美食的。” 我笑了笑,回了她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 我和潘语辰两人慢悠悠走过去,落座发现桌上已经摆好各式早点,不得不佩服早餐铺的高效。 “发面小肉包、卤汁勾的豆腐脑、豆浆、茶叶蛋、豌豆粉。”因我是清州人、潘语辰社交广泛见识多,云清麟也就简单给我们介绍。 “谢谢云大公子款待,这些闻起来就很香!”我特别给面子的溜须拍马回道。 “行了,趁热吃吧。”云清麟从桌上木制筷子桶里挑出三幅筷子,第一双递给我,第二双给他自己,第三双给潘语辰。 我忍住没有笑,装作表面很淡定的接过筷子夹了第一个包子,咬了一口,然后整个吞下,回味说:“真好吃!” 云清麟嘴角微勾,我突然意识到,好像很久没见他笑了。 潘语辰冲着我俩翻了个白眼,生气的夹了两个包子,闷声不吭的一口一个吞掉。 我心里想:忍住不笑真是累呀。 吃完饭去客栈房间休息,坐在床上修研我的雪狼秘籍。转瞬间上午过去,午饭前听见院内有车队进入,起身凑到窗前看,果然是甄明明他们。 奔波了这么长时间的他们没精力跟我们寒暄客套,一队人安顿好马和行李,快速吃了饭后也各自回房休息。 江中月虽是云府暗中掌控的客栈,为了减少被别人注意,午饭由小二直接送到我们各自的房中。 菜品有清淡滋补也有下饭:排骨炖藕汤、花椒热油浇蒸鱼、清炒时蔬、蛋花汤和米饭。 其中排骨炖藕汤让我很惊喜:藕切块,煮的粉嫩糯软,吸入排骨的肉香,口感和味道都非常好。 下午我继续修炼我的雪狼秘籍,听外面动静,甄明明两次进入云清麟的房间,不知道是他的表现意愿满满,还是云清麟善于用人,又或者全都是。除此之外,再没有其他相关的动静,我没问,但我猜其他人可能会直接在烟云涧附近汇合。 日落时分在房间用完晚饭,关星轶来通知启程。 上马车前,我特意观察车队,果然又增加四辆拉货的马车,人还是云府和北齐山庄的两队人,说明机密还是得用自己人。 继续和云清麟与潘语辰“共处一室”,明显此时的氛围不再轻松,潘语辰也是难得安静,全程没有说话,她时而盯着手中发簪思考、时而隔着布帘看窗外夜景。云清麟一直低头翻看手中书籍,专注得也不知是看得投入,还是也在想着什么。 我观察完两人后,躺下放空脑子,速度入睡养精蓄锐。 为了和甄明明的车速保持一致,也考虑到货物较多较重,云清麟的马车放慢了速度,但整个队伍的行驶速度还是要比一般的商队快很多。 关于烟云涧的真实位置,理论上只有攻入并剿灭那里的上一代人知道:武林盟主云玥琅、闻思山庄闻人思、北齐山庄甄展齐、玉苍派王义夫、唐府唐彰谦与唐郡阳两兄弟、潘府潘奕维,这其中玉苍派王义夫及其家人被灭口、玉苍派随即解散,所以如今只有云府、闻思山庄、北齐山庄、唐府和潘府五家知道。 但实际上烟云涧的位置,卧梦轩知道,我们彩七杀也知道,甚至曾在虹州麓城茶馆内高谈阔论的无忌和尚可能也知道:云城,清州的东南角,那里可不是一般的地方。 二十年前,烟云涧在江湖上出现,十五年前,云玥琅率众剿灭烟云涧,十五年后,本已被诛杀的烟云涧两位门主辰天灵和辰天宇两兄弟重现人间,他们还携带烟云涧独有的摄魂令,再次引起江湖血雨腥风。冷易君给我的信风消息中写烟云涧倾覆的旧处出现不同寻常的踪迹,他觉得如果不是孕育出新的妖怪,那便真是有人进去了。总之,时隔二十年,烟云涧再次重现在人们的武林话题中,携手三件圣物之一的融心灭智夺命香大开杀戒。 不管如今的“烟云涧风云”是否为当年的烟云涧所为,也不管背后是哪一股势力精心策划布局,重探烟云涧是非做不可,并且这一次要将这个隐患之地公开于众,彻底断绝各路有心人的念想。 我一路盘算和休息,眼见车队从清州江城远绕临城后,进入云城,用时一夜一白天。到达下一站目的地时,又是黑夜。 马车停稳后,云清麟先一步下车,他离开后,我和潘语辰对视一眼,她收起手中攥着一路的发簪,第二个下车。我没着急下车,掀开窗帘,只见夜深人静,深山外村落内,村长带着五位男性村民迎来,这六人看着早已和关星轶熟识,他们行事低调又利落,能赏识选用如此能干之人,让我不由对云清麟等人多了一些敬佩和警惕。 山林在黑夜中黑暗得夸张、难以靠视力看清,尤其是深山老林,更是给人恐惧、害怕靠近、火光也只能照亮几步的黑暗。虽然看不清全貌,但我知道这就是烟云涧所在的兰溪山。 村长和关星轶带领众人安静而迅速的安顿,马车车窗虽有视野死角,但也足以让我观察车队的安顿情况。我快速看了一圈,心里有数之后,放下窗帘,起身走出马车。我正准备踩着木凳下车,突然一只白净修长的手伸来,似乎要扶我下车。 我心中一紧,这手我最熟悉不过,是我最敬爱和钦佩的紫杉大人的手。 果然,唐翎书一身深蓝色简衣,眼中含笑看着我。 他正好是在我马车车窗看不见的方位,自然我是不知道他的存在。 见到紫杉大人之前,对于可能在此遇见他这件事,我不知是欣喜还是担忧的多;对上他的视线之后,对于他将于我并肩同行这件事,我更多感到的是安心。 我看向唐翎书伸来的手,没忍住低头笑了,我可不是需要搀扶的人,但这可是紫杉大人。我把手放在唐翎书的手中,唐翎书轻轻握住我的手,给我借力稳稳走下马车。待我踩到地面站好后,唐翎书又轻轻松开我的手,这一套动作自然的仿佛只是常见的绅士之举。 我只顾着感受唐翎书手心温暖和他让人踏实的力度,后知后觉看见闻人湘和云翊磊也站在一旁,这下我无法淡定了,我努力压下胸中炸开的怒火,走近朝我们走来的云清麟,压低声音问他:“为什么闻人小姐也在?她不是不会武功吗?” 云清麟非常聪明,他很快便发觉我的异常,他不清楚我真实心思,于是只简单解释下:“云翊磊会保护她,而且她精通五行秘术、识星象辨百草,此行少不得她的相助。” 云翊磊闻言立马表态:“我会保护闻人小姐。” 闻人湘倒是没有任何反应,沉默看着众人,也没有特意看向我。 而我却难以按下心中汹涌而起的波涛,想起在闻人山庄夜伏击白云白水两姐妹杀手那晚,自称是辰天灵的黑衣人出现,他说了一句,“闻人湘小姐是否闻过这摄魂香”,很显然,言语间明指暗示闻人湘和烟云涧之间有联系,而且关系不一般。那一夜,云翊磊和云清麟都在,他们也知道这件事。所以我没有理由不怀疑这次行动中,云清麟把闻人湘请来,他们有什么特别的理由,比如试探或是借用她来进入和开启烟云涧。 闻人湘和烟云涧的关联我清楚,我希望她离这里越远越好。 唐翎书打破众人的沉默,开口对云清麟说:“云大公子,我们差不多一个时辰前到,根据你书信所说的都各自备好了物品,要放到一起整理下吗?” 云清麟看向唐翎书,不知是否我的错觉,他的眼神有那么一丝的冷漠,迟了那么一秒后,点头说:“来吧,我们看一下。” 第七十章 见烟云涧 关于唐翎书所在的唐府,冷易君曾言简意赅的描述过:籽州州府唐府,培养的花美轮美奂,除了在江湖上闻名的唐氏剑法和拳法,还是生产武器的大家。 闻思山庄因地理位置位于西北商埠重城黎州,所以除了闻人思自创的静思派内功和剑法之外,和西域各民族的物资贸易是山庄的主要营生。 柳州山多,山货、茶叶和药材是当地三大物产,潘府自然就是当地这三大物产的生产与销售商。跟江湖与商贸平衡的闻思山庄比起来,潘府更多把精力放在经商之上,他们以商贸打开全境的市场,并借助积累的惊人财富与官府维持良好的关系。 北州北齐山庄,地方世家,也是经商为主,甄展齐酷爱奢华,又爱虚名,虽武功造诣不算出众,但他的脑力和眼光极好,这也是他能第一时间看中尚未出名的云玥琅,出钱出力捧他,并在剿灭烟云涧行动中分的一杯羹。 因此,在新一轮烟云涧行动中,云清麟发挥各家所长,在物资准备上这么安排:唐府准备此次行动的武器装备,闻思山庄负责本次进山的各项衣物、生活及特殊用品等,潘府保证大家的食物和饮用水充足,北齐山庄则是出足人力,甄明明一行可是带了不少人。 在唐翎书提出查看各家物品后,我们几个“二代”后人兵分两路:云清麟、唐翎书、甄明明、潘语辰四人去清点物品,云翊磊则是带着我和闻人湘去住处休息。 “物品在闻思山庄发出前,我已经按照云府的登记方式做好归类整理,所以直接把清单提交给关星轶就可以,不用他们再二次清点。”云翊磊在路上跟我解释说。 我点了点头,看向走在最前的闻人湘,她依然是一副冰冷且云淡风轻的状态。这个时候,我才有心情打量她的衣着:和在闻思山庄时的打扮相仿,黑色的长衫,因是出门在外,所以不是绸缎面料,而是带了些许麻料的棉布;衣摆也不再是长长的拖在身后,而是刚好在脚踝位置。一阵微风从她身上吹来,我闻了闻,嗯,极淡的檀香味,看来她还是常规经常烧香静坐。 但突然之间,看着她的背影,我突然一愣,脑子里浮出一个身影,一个我之前没有想到、但此刻却觉得想到是多么有道理的一个人。原来是她吗?我脑子里冒出这么一句。 云翊磊走在她后面,很默契的及时在换方向拐弯处提醒,闻人湘轻轻点头,算是回应。见他俩这样相处,我没忍住,咬住嘴唇还是脸上露出一丝微笑。不知是不是错觉,闻人湘似乎偏过头朝我看了一眼。 三人行走的安静还没有到尴尬的时候,我们走到住的地方,因为地方有限,需要几人住在一个房间。自然,我和闻人湘、潘雨辰三个女生被安排住在一个房间。 房间是当地最普通的民居卧室,房间不大,但几盏烛火照耀下,有点温馨温暖的感觉。床是木头床,三张床摆在一侧,有一点拥挤,仔细看其中一张床是木板临时搭建成;一张四方木桌,可吃饭可书写用,上面摆着一套茶壶茶杯,也是最常见最普通又最实用的民窑烧制,上面绘有简单的福字花纹,许是主人们最朴实的期待;木桌旁四面配了四张木椅,没有靠背;木床对面的墙角摆着一桶清水,旁边有个木架,木架上放着一个和茶具用材相似的陶盆,里面装了三分之一的清水,架子上还搭着一块干净的彩布。 “咱们在的这个村落最近没什么人住,现在不是农忙季节,村民不分男女老少都去镇上打工,他们算是有种勤劳的传统。这几间屋子的屋主人更是长期在外,一直把屋子交给村长打理,咱们住在这里这段时间,他们能赚不少钱,也欢迎我们来住。” 云翊磊简单介绍完村落情况,又关心了闻人湘几句,就关门离去了。 我看了眼紧关的门,又瞧了眼关上的窗户,把视线再次移到闻人湘的身上。 闻人湘此时终于看向我,脸上露出一丝笑容,手指举到嘴唇上无声说了一个嘘声。 我点点头,拿起自己不多的行李,收拾起那张临时搭好的木床,把另外两张床留给闻人湘和潘语辰两人。 不多时,门外行走声响起,应该是那四人清点完物资,果然,其中一串轻盈利落的脚步声一路走到我们房外,推门而入,正是潘语辰。 潘语辰反手把门关上,冲我和闻人湘笑了笑,笑盈盈的说:“你们这是什么缘分,咱们仨居然在这里见上,而且还住在一个房间!” 第二日清晨,我们早早起床,村长已经准备好早饭,早饭是米粥和馒头,其中一半馒头蒸完后切片放在火上烤过,表面金黄,咬上去外脆内软,很是好吃。见我吃了一个又一个、把眼前盘里的最后一个都吃完,坐在我旁边的唐翎书很是有眼力见,他伸起长胳膊,从远一点的盘里夹了一个给我,怕我不够吃,想了想,又夹了一个给我。云清麟坐在大圆桌的对面,又被身旁的潘语辰盯得紧,他见有人对我献殷勤,也是想管却鞭长莫及。见此,闻人湘夹咸菜的筷子停顿了一下,以我对她的了解,她肯定是在忍住笑。云翊磊却以为闻人湘是不喜欢吃眼前的咸菜,他也伸长胳膊,夹了一份腌萝卜块放到闻人湘的碗里,于是这下子改换成我忍住笑了。 吃完饭,云清麟留我们几个人,把这次的行动计划说一遍。 “烟云涧现在是什么情况,我也不清楚,进去的路线还是按照咱们的父辈路线。咱们这次的目的,在于排除隐患、找到如今江湖上‘烟云涧风波’的线索。所以咱们心里做好万全准备,然后见招拆招。” 云清麟这么模凌两可的说法,还真不常见,尤其是听起来他也没有“万全之策”,这让我对他有点刮目相见。我眨巴眨巴眼睛,心里给他比了个赞。 几句话说完,大部队开拔。云清麟在前骑马带路,众人在后骑马跟着他,各怀心事。 我朝身后望去,七八辆车的物资,近百十来号人,浩浩荡荡,他们大概不知道面对的将会是什么,可能很兴奋,因为他们是江湖上极少数见到烟云涧的人。 路线一开始很简单,就是入深山。 烟云涧当年门人不多,选址在深山中,也多是因地制宜、借用已有的路线和桥梁等,再稍稍修葺加固,成为他们便利的来往通道。他们借助古老遗弃地势,也可以避开当今活动的人群,一举两得。所以我们现在就沿着一条古道,绕着山蜿蜒往深处去。 之前我夜闯云府的后花园,虽有阵法把深夜烘托得恐怖玄幻,但始终是人造的景观,和深山无法相比。越走近深山深处,越能切身感受到我们是入侵这片大自然的外来者:大自然有自己的树木、各种草、不同的鸟儿,即使我们脚下踩的是前辈们搭建的石板路,但总有霸气的树木垂下树枝、穿透石板间的缝隙、扎根在土地深处,仿佛在宣誓主权。 白天的深山看上去很平静,只有零星的鸟叫声,草木中不知是风还是小动物的窸窣穿梭声,时不时的,一片落叶撞到马车、人的身上,有点儿疼。 大队人马大概穿穿绕绕行走了两个时辰,视线突然开阔,面前一片平坦草地,草地的尽头是高耸的断崖,中间有瀑布顺流直下,地面上流水汇成小湖,湖中间有几对鸳鸯慢悠悠的戏水。 唐翎书眼尖,看到湖边架有一座小木桥,木桥底下有一只黑天鹅带着一群灰色毛茸茸的小鹅崽,他看了我一眼,用眼神指了指这几只小可爱,我会意,冲他眼睛眨了眨,算是回应他。 云清麟派人勘探了此处地形后,和众人商讨一番,决定原地休整片刻。 潘府为大家准备了风干牛羊肉块和保存期很长很硬实的发酵面饼,虽然深山里可以就地取材的吃食很多,但目前还不清楚周围是否有其他人,所以还是谨慎为妙。 潘语辰从马车上下来,手里拎着一个小兜子,我不看里面内容就知道肯定是给云清麟准备的加餐。果然,潘语辰迈着六亲不认的步子,走到云清麟旁边,把小兜子递给他,一副女主人的样子坐在他旁边守着他。 “你为什么不选他?”闻人湘不知何时站在我旁边,面无表情的轻声问道。 我笑了笑:“是他选了她,虽然可能他还没有意识到,或者人家想享受齐人之福。一个不懂得拒绝、不懂得控制相处距离、并且纵容这种缠绕不清的人,聪明的姑娘都不会靠近,惹一身骚?还会被当作惹事生非,真有矛盾,这个人是不会当着她的面维护我的。” “真是可惜,看来你给过他机会,但是他没抓住。” “不是没抓住,是他不稀罕。” “这样的人,不要也罢。”闻人湘说完,又悄无声息的走了。 我望着远处的瀑布,啃了几口面饼,那只白净修长的手又伸来,手心托着一块纸包的糖。我没忍住,笑了,从他手心里捏起糖,打开包装纸,放进嘴里,味道在嘴里散开的刹那,我愣住,惊讶又不确定的看着身侧的他。 唐翎书脸上露出微笑,点点头:“这是木香花蜜做的糖。” 听着他肯定的回答,看着他温柔清澈的眼睛,平日里总可以妙语连珠的我第一次沉默了,是幸福的沉默,甚至有爱意萌生涌入心田。 我突然就想起有次在柳州春秋院,跟念碧雪的一次聊天,她对我说:“有些人,看着喜欢你,但其实他更喜欢的是自己,因为他看不到你的优点、不在意你的优点,他不清楚也不想了解你的喜好,他和你说话几乎都是围绕着他自己,他只是不停的在放大和凸显自己的魅力来吸引你。但也有些人,他会记住你喜欢什么,和你的习惯,甚至,他会花时间花精力为你做些什么,他的眼里和心里都有你。” 唇齿间,芳香清甜一丝丝萦绕,深吸一口气,甚至仿佛都可以闻到木香花的花香。我看着唐翎书的眼睛,看着他眼里看见的我自己,直到唐翎书难得笑弯了眼眉,他对我说:“还有一颗,等返程的时候给你。” 不远处,云翊磊也从包裹里拿出一个包子,温柔放在闻人湘的手中,对她说:“青菜馅儿的,今早村里新做好的。” 车队再次启程,绕过悬崖下的古道又行走了十里地,到了一片密林前,密林前立了一个无字石碑,石碑旁有一条小路,比马车宽度窄,垂枝不少,且有白雾悬浮其中。 云清麟看向众人,说:“咱们快到了,白雾可能有毒,我们先进去几个人探探路。” 第七十一章 闲事先生 神医黄芪有一个得意作品,叫“百毒不侵”,物如其名,对于呼吸而入的各种有毒气体、颗粒物等,它在人口中慢慢挥发的药性能够与其中和,达到过滤消除毒性的效果。 这样的好物,我知道,武林第一家云府自然也知道,他们重金购置了一批“百毒不侵”药丸。黄芪做事严谨,在询问需要使用的场景后,以防万一,又制作几个垂纱斗笠和手套。斗笠、垂纱和手套皆药物浸泡过,同样可以过滤中和毒气,其中垂纱做了收口设计,减少毒气未经过滤被吸入口鼻或接触皮肤的可能。 先遣部队,自然是由我们几个二代毛小子和毛丫头组成,剩下的众人原地待命休整并由关星轶统领。一边,云清麟仔仔细细的叮嘱关星轶留守的注意事项,另一边,我们认认真真的穿戴。 我望向入口深处的白雾,即使经历过暗黑“锤炼”,心里也不免有些发毛:冷易君五年前来过烟云涧,他告诉我里面的生态完全失衡,沼气毒气日日新生,新的毒物层出不穷,一句话概括,烟云涧已经不只是废墟残骸般的魔域,而变成了凶险万分的毒沼魔域。 很快,云清麟叮嘱完返回,领着我们进入密林。 此时午时已过,不知是否毒物们在午睡,整个密林很安静。脚下的小路虽是泥土路,却寸草不生,应该是土里被前人埋了石灰粉等药物。密林枝叶茂盛,但不时也有些空隙漏入大把阳光,有阳光的地方暖和,背阴的地方凉一些。小路上落叶也很少见,我不由得佩服这土里药物的成分实在是高明,在雨水作用下能很快溶解落叶。和小路上的情形截然相反,小路旁和密林树下散落着一层绿色落叶,我不时眼神扫过附近的落叶,却也没有捕捉到疑似毒虫的行踪。 走了一刻钟左右,白雾近在眼前。云清麟拿出一根细却结实的长绳,让众人前后依次牵着,以防被白雾迷绕方向。好了,这下子大家是一根绳上的蚂蚱了。云清麟一马当先,把绳子的一头在手上绕了几圈,走进白雾,紧接着是甄明明、潘语辰,云翊磊和闻人湘分别在绳子的两侧并肩随后,唐翎书手腕转动,把绳尾绕在手上,用眼神示意我放心往前走,他会保护我。我深吸口气,握紧绳子,走入白雾。 白雾的密度很大,可见度小,我只能隐隐看见云翊磊和闻人湘的身影,根本看不见走在前面的云清麟三人。考虑到周围环境不明,大家也都没刻意放重脚步,反而更加轻手轻脚,所以耳边很安静。肉眼看去,脚下比马车窄的泥土路也仿佛只是普通小路,没有加入障眼术改变方向,前面五人走过后,他们的脚印真实可见。 总觉得有些奇怪。 我忍不住稍微用力吸了一口空气,或许是黄芪的神医实力太过超群,丝毫闻不到也感觉不到异样,但心中升起异样。 一行人又在白雾里行走了两刻钟,白雾的密度依然很大,可见范围不足两米。 忽然,余光里似乎有一道拳头大的黑影在树枝上一晃而过。我眼睛一抬,心中警惕增加,但脚步不变,只轻轻拽了拽连着唐翎书的那段绳子。很快,身后的绳子上传来力量,力道连续两次,被我停止在握紧绳子的拳中,意思是他也发现了异常。 周围环境不明的情况下,按兵不动是不错的办法,尤其如果此时一直有眼睛盯着我们,那么我们的一举一动都会引起注意。所以我们沉住气,比耐心,以不变应万变。 有一次异动就会有第二次,而且来的很快。大概走了五百米的样子,余光里又闪过一个小黑团,这次我明确看出那确实是个小动物,还是个行动飞快的小动物,但它是个小可爱还是个小毒物,就看不出来了。 提着警惕的心又在白雾古道中走了两刻钟,白雾忽然变浅,我可以看到前方潘语辰的身影,往前没走几步,突然眼前豁然开朗,白雾没了。眼前又是一片开阔地,地上一条宽宽的溪流,溪水两旁岩石蔓延,因而形成开阔地。溪水清澈见底,岩石上青苔翠翠绿绿,岩石边满满的小野花向阳而生。再看周围的树木,虽多有百年风雨的鞭塑,却掩不住健康朝气。哪里不对? 我摘下斗笠,回头望向白雾,其中若隐若现的树木好像也是郁郁葱葱,健康得毫无被毒侵的痕迹。我心中突然有一个非常惊讶的想法。 我看向唐翎书,他也恰好仔细打量完周围,看他双目中送出的讯息,应是跟我一样,他也开始怀疑,怀疑冷易君五年前勘探离开后,烟云涧又发生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 我和唐翎书都没有说出心中的想法,其他几人也一样,都是七窍玲珑心又“各怀鬼胎”。 云清麟有武林盟主云玥琅当年绘制的地图,而我脑子里也有冷易君五年前绘制的地形图。根据地图,烟云涧的大本营就在此片密林尽头,约有五公里的距离。在烟云涧被毁倾覆之前,眼前密林的尽头是难得一见的桃花源般的地方:潺潺又甘甜的溪水自断崖而下,蜿蜒在一片平地上,滋润养就平地上迎风摇曳的青草;为了媲美传闻中的桃花源,烟云涧的发起人即辰天灵辰天宇两兄弟特意在空旷的平地种上百棵桃树,不同的桃树品种因而桃花颜色也不同,有白色的、粉色的、艳红色和黄色等颜色。清州云城几乎四季常春,所以烟云涧的桃花花期长,因而浪漫常在。 不过辰天灵和辰天宇俩兄弟是狠人,十五年前云玥琅带领众人攻陷烟云涧,辰兄弟俩本着玉石俱焚的想法,启动自毁机关,一片浪漫桃花源之地沉入地下,被碎石山土覆盖。最恶毒的,是辰兄弟俩还在机关中藏了大量剧毒药物,他们一己之私,不仅要销毁烟云涧所有的秘密,还要毒杀所有的入侵者,不管人类还是动物,也不管他们才是这片土地的后来者。山崩地裂、风云变动之后,往日桃花源变成毒沼魔域。 我望着眼前的密林深处,感觉很奇怪,因为完全看不出五公里之后就是凶险之地,树木是郁郁葱葱,天空是湛蓝如水,甚至四周的鸟叫声听起来也是欢快轻松。所有这些都不像是一个凶险之地的样子,真是奇怪。 众人的认知里,前方是此次即将面对的最毒之地,虽然感觉怪异,但也都不敢掉以轻心,皆重新戴好斗笠,仔细整理好身上的防护衣物。 “走吧。”云清麟说完便一人当先迈步前行。 众人紧随其后,开始最后一段尤为漫长的路程。 一路无话。和想象中不同,没有奇奇怪怪的毒物怪叫声,也没有毛骨悚然的毒物行动声,相反的都是些平常得让人舒服的动物叫声和行动声。怎么形容此时的感受呢?就是那种怀疑剧毒到超乎想象的诡异。最无奈又搞笑的是,途中不时有色彩各异的鸟儿从我们头顶飞过、有体型不同的鼠兔从我们脚边蹦跶经过,每每它们出现,我都能感受到大家的紧张氛围升到极值,甚至有一次,隔着斗笠都能看清甄明明的身体颤抖。再这么精神高度紧张下去,我也担心我的蓝血会控制不住蹦出来。 不近不远五公里,仿佛比云清麟的马车跨越两州都要久远漫长。直到密林尽头后,所有人都愣在原地,望着前方。 烟云涧这三个字,细品之下非常浪漫:溪流崖下,水雾升腾,云雾缭绕。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是无法领会这三个字之美;如果没有亲眼所见,更无法领悟这烟云二字既形容水雾,也形容的是满目桃花浪漫如云。 山谷中微风徐徐、花香拂面,斗笠上的面纱随风摇曳,我的世界观好像有点崩塌:这哪里是魔域,明明是仙境?我按捺住摘掉斗笠的冲动,直到云清麟犹犹豫豫小心谨慎把斗笠取下,才紧随其后更直接的观察眼前的景象。 五彩桃花林,鸟语花香,这就是传说中十五年前烟云涧的样子,除了崖下没了烟云涧的大本营房子,但原址之上多了一间茅草木屋。 我没有特意看向闻人湘,但余光一直关注她,果然,一向冷静如她,也望着眼前的景象陷入沉思。好在其他人都万分震惊,倒也没有人注意到她。 众人平复心情后,穿过桃林来到木屋前。离得近,才发现木屋前立着一块石碑。石碑上的字看得众人更加惊异称奇: “善恶一念间,救人也是救己。任由魔域扩散愈演愈烈容易,但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谁知道哪天会波及到自己。既是路见不平,也是为当代和后世尽微薄之力,环境是大家的。清毒五载,终见成效。人可以处心积虑,但不能不尊重生命和自然。”落笔署名“闲事先生”。 石碑上的字,一句比一句更掷地有声、重击我们的心灵。是啊,在如今世道上,每个人都喊着要更爱自己、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但究竟什么才是真正的为自己好,没有多少人认真想过。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还是以爱自己为借口把自私自利变得更理所当然?事实上,人生活在社会之中,怎么可能真的独善其身?就比如一片庄稼地,有人引进非常优良的品质,但风吹过、蜜蜂蝴蝶飞过,周围的花粉互相交换,怎么就能保证结出的果实全是最好的?这位“闲事先生”心胸宽广,有大局观,是有大智慧大通透的奇人。他取名“闲事”,真是诙谐有趣之人。 我注意到闻人湘的目光久久落在“闲事先生”这个署名上,她幼年曾在烟云涧生活过一段时间,时间不长,但也是她人生回忆之一。亲眼见到幼年时代的美景被这位“闲事先生”辛苦改造回,她心中除了对他欣赏,也会有感谢之情。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能领悟“闲事先生”的用心。比如甄明明兄,他对美景毫无兴趣,反而有种气急败坏、计划被打了水漂的情绪,忍不住嘟囔一句:“真是多管闲事”。 他的心思我懂:他是来立功的,是来扬名立万的,所面对的自然越凶险越好;何况身边有这么多高手,真到了危机时刻,他只需要躲在一旁,坐收渔翁之利;至于其他人是死是活,至于毒域扩散到底危害多少,他才不要管,甚至他觉得比他有名气的江湖人都被毒死就是最好的。不过这样的人,他不拿别人当人看,也不会被别人当人看。人就是这样的,你对别人好,别人不一定对你好,但你对别人不好,那别人肯定对你不好。这叫啥,这叫做小人自有小人治。 我悄悄后退一步凑到唐翎书旁边,小声说:“这位‘闲事先生’跟某位‘百变书生’还真有得一拼。” 唐翎书不以为然:“‘百变书生’只是在体验生活,‘闲事先生’却是在改变生活,他以身作则,用行动表态,很有魅力。” “有魅力,这个形容有趣,很贴切,”我想了想又问,“那这位‘闲事先生’会在这茅屋里吗?” 第七十二章 轻功第三 “应该离开了吧。” 唐翎书看向石碑,补充说:“立碑留言,闲事先生嘛,自然无事无须见。” 我笑了,真是英雄所见略同。 云清麟和唐翎书搭档,仔细检查了闲事先生搭建的木屋,里面没有和烟云涧有关的物品。 甄明明冷哼一声,说:“挖地建屋栽树,怎么可能挖不到烟云涧的东西?这个多管闲事的人肯定都收起来带走了!” 还没等我翻完白眼,他又冷哼一声,补充说:“要我说,咱们就该把这片林子和木屋给拆了,挖地三尺,肯定能发现不少烟云涧的秘密!这多管闲事的人动静这么小,想来人手也不多,他肯定搬不了多少东西,这地下肯定还有!” 我又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耳朵竖起来关注云清麟,好奇他怎么回应。 云清麟的语气听不出他的情绪,他缓缓的说:“当年烟云涧玉石俱焚是事实,以他们的狠毒,地下肯定埋了剧毒。这位闲事先生花了五年时间清毒,五年时间不短,却也不长,地下剧毒是否完全被清除谁也不知。今天把地翻开,我们能不能完好无损的走出去都难说。” 云清麟顿了顿,又说:“既然有人做好事被我们发现,那就给宣扬出去。一来体现咱们的胸襟和江湖义气,二来自然有更多的人好奇打听这位闲事先生,也是一举两得。” 我听完,暗道一声“好”,云清麟在拿捏人心这块真是天赋超强,他既用生命安全吓唬,又点明某人最在意的名声地位,双管齐下,一针见血。 甄明明眼珠子转了两圈,算计如他很快匹配到自己的利益需求,向来能屈能伸的他立刻圆滑回道:“云大公子说的是。” “那刚才我们来时遇到的白雾是怎么回事?有毒?没毒?”云翊磊看向云清麟,问道。 云清麟回得很谨慎:“看这位闲事先生的作风,应是没有毒。但究竟有没有毒,还需再探查下。” 众人在桃花园内又仔细检查一番,时值傍晚,车队行李不易搬运进来,决定还是退回白雾外休整一夜再说。 小心起见,经过白雾的时候,众人还是全副武装,也依旧还是牵着那根细绳一起排队走。 和众人汇合后,云清麟把扎营的事情吩咐关星轶,关星轶带着一队人马去办。去之前,关星轶特意汇报,在我们进白雾密林的时间里,他带人在周围排查,除了一些动物的痕迹之外,并没发现人的痕迹,遇见的零星动物看起来也很正常,不像是被剧毒熏养长大的。 我和唐翎书听着,非常诧异,不说别人,就单说闲事先生,他修复烟云涧,肯定花了近五年的时间,这么大工程,周围一点痕迹不留,很可能是在完工后特意处理过,也真是谨慎小心至极的人;此外,冷易君说过有人近日进出烟云涧,对此我深信不疑,如今检查发现并没留下痕迹,说明这波人不简单,是要隐匿其中,不知道他们是否布下天罗地网,会有什么目的。 我看向唐翎书,恰好他也看向我,我俩视线对上的一刹那,心领神会。唐翎书跟云清麟轻声说了几句,云清麟看向我,深邃的眼中似乎有多般思绪,但也只是眨眼的工夫,他也轻声对着我说了两个字:“小心。” 我和唐翎书没惊动大家,先后悄声离开大部队,走入古道旁的无路之路。 关注和被关注,其实是同时存在的。因为当你走进别人的视野时,别人也同样进入你的视野范围,不同的可能是别人身边有遮挡物,而你完全暴露在外。不过,人有视力好坏的区别,这也是没有办法。但有一样,可以在双方的躲猫猫中占据优势,那就是轻功。 轻功的有趣之处,一是飞檐走壁的“飞翔”快乐,另一个,就是侦察与反侦察的快乐。 我曾经跟云清麟说过,我的轻功在水氏只能排名第四。紫杉大人的母亲是水氏,所以他也算是水氏族人,他的轻功排名在我上面一个,是第三名。但此时此刻在我身边的只是唐翎书,所以避免暴露,他的轻功暂时要在我之下。 协同侦察的配合,我们俩尚在训练期就磨合过,尤其我和紫杉大人在训练后期,轻功在彩七杀中最好,所以我们两人经常练习打配合。 我一直觉得学习一门技能往往有三种原因:生存需要,展现魅力,还有就是热爱。生存需要,是为了多一些立足的竞争力,对生活条件要求越高的人,对技能掌握的要求也越高;展现魅力,重点在人,技能掌握有好也有一般,主要看这人觉得是否足够吸引大家的注意力;热爱,自然重点在技能,爱得越热烈,技能自然越被精益求精。我和紫杉大人都属于第三种情况,我们非常热爱武功,尤其是轻功。 平日里,我和紫杉大人两人交谈的话题几乎都是围绕:武功切磋、武学来源、武器运用,还有一些排兵布阵等有利于任务完成的策略理论,如何训练自己的轻功造诣更上一层楼最是热衷的讨论内容。杀手红有次撞见我俩的对话,直接惊呆:“你们俩平常聊天都是这些内容?这就是传说中的志同道合?” 当时我笑了笑回她:“是人生路上志同道合的快乐战友!” 杀手红听完乐了,她见惯各种人情世故,冲我意味深长的勾起嘴角,说:“人生漫长,但能遇见并肩为彼此鼓气的战友可不容易,尤其还是有共同爱好的战友,真是难能可贵。”她说完又补充了一句,“祝你们彼此珍惜,一起走得更久些。” 我听完又笑了:“我可以十年如一日坚持我的初衷、保持我的赤子心,至于别人,怎么过他们的人生就是他们自己的选择了。何况,对别人有过重的期待,本身对他们来说就不公平,自己的人生自己说了算。” 杀手红被我说的愣了一下神,随即又点头认同说道:“你这句话,很通透。” 紫杉大人一直在旁听不语,等到杀手红离开,才看了我一眼,笑了。 我问他笑啥,他笑着说:“听你讲道理,别有一番新的角度。” “啊,原来这样,”我咯咯乐道,“那是,我的出现就是来给大家打个样,看看事情还能这样办,看看生活还可以这样过。” “大概这就叫豁达。”紫杉大人想了想,给了总结。 我笑出声回道:“这是我最新的领悟,感觉又升了一层,看来真的是离不惑和知天命不远了。” “那么,期待你的不惑和知天命感悟。”紫杉大人看着我说。 “好。”我看着他说。 白驹过隙,日月如梭。年少时每日经历的画面还历历在目,仿佛往日就在昨日,可一转眼,小女孩变成大姑娘,勇往直前的大姑娘在慢慢磨砺耐心。我还挺怀念曾经两人一起训练的日子,每每想起,都觉得非常快乐。今日此刻,又和紫杉大人并肩实战,不免感慨和兴奋。 脑中虽想了许多,但身体早已几个起跳,隐在树枝高处。我和唐翎书默契的先去古道的一侧,按照交叉路线的方式,一前一后,彼此有照应。 烟云涧选址巧妙,除了易守难攻等因素之外,风的走向也是巧妙,正好从四周汇聚古道、一路吹入烟云涧。这个情况既是地理优势,又可钦佩造古道之人因地制宜、捕捉到这一天然契机。说是地理优势,是因为风是由冷空气流向热空气。太阳照射下,地表不同区域的温度差异不同,从而形成冷热不均的空气层。一种产生空气流动的情况是:热空气比较轻,会上升到周围的冷空气之上;冷空气比较重,会向较轻的热空气地方流动。另一种空气流动产生于,当热空气上升后,周围的空气会填补空缺。这就是风形成的原理。 通往烟云涧的古道正是修建在阳光照射最充足的地方,通往烟云涧的地形海拔也逐步升高,于是阳光更加普照古道,地表温度相对高一些。更有意思的是,古道旁的地下有一条暗河,水温较高,我猜这有可能也是刚才密林白雾产生的缘由,因为温泉水的流动带动途径地面的温度升高。不过要形成那样覆盖面广的白雾,应该需要挖渠引流,是个不小的工程。 回到原题,之所以提到风从四周吹向古道,是因为可以借此听见四周的动静。烟云涧所在的地方,是一片山群,山体起起伏伏,地势有高有低。风从四面吹来,把声音带得更远一些。 彩七杀的训练之一,就是特意把我们的眼睛蒙起来,像盲人一样生活,我们先是做五天盲人,摘下蒙布两天,再做五天盲人,这样循环几次,逐渐把做盲人的时间拉长。这样的目的,是为了训练我们其他感官的敏锐性,比如听觉、嗅觉和触觉。当我们习惯依赖双眼的视力去接收周围信息,其他的感官就会被弱化,而当把“视力”给“置之死地”时,其他感官被推到第一线,你对它们要求多高,潜能就可以被激发多少,方式就是找准方法训练它们。 我仔细听风带来的动静。雪狼秘籍第六层,是我中淬毒银针后,身体的求生意志突破所成,身体感官的性能也得到进一步提升。我通过声音在脑中绘制周围的情况:两只野兔从洞穴里小心翼翼钻出,往前蹦跳几步,停下来,再继续往前蹦;一只鸟儿从树枝上跃起,飞向野兔,中途停落两次,第二次的时候惊飞树上的另一只鸟,动静被野兔发现,野兔飞一般拔腿就跑,很快钻进另一处洞穴入口;风吹草动,树叶飘落……唯独没有人的动静。 我望向唐翎书的方向,他应该也是同感,给我指令继续往前。 刚才听关星轶说,在我们穿过白雾密林去烟云涧的时间里,他也带人在周围仔细察看过。我和唐翎书的这第二轮检查,是从杀手的角度,排除是否有组织提前布置暗哨,或者是否有高手一直暗中随行。 我纵身跳到地面上,仔细查看那些长得特别的树,没有发现被标记的痕迹。我又跳上适合隐匿做暗中观察点的树,也没有发现有人藏身过的痕迹。 我和唐翎书地毯式察看一圈,又从我们队伍后方横穿到古道的另一侧区域。同样的检查思路,我们能想到留下痕迹的地方都看过,结果依然没有什么发现。 “要么人还在后面远远跟着,要么刻意避开常规思路、布置在更远的地方。”我说出我的想法。 唐翎书点头同意:“烟云涧重出江湖,发起人很可能来过这里,或许他们发现了什么。至于卧梦轩提到近期有人进出的情况,如果不是发起人,如果不是跟我们一样来一探究竟的,那就很可能是场高端局。可能不仅仅是鹬蚌相争渔翁得利这么简单。” 等我们两人回到大部队,营地已经搭建好。云清麟见我和唐翎书也没有发现什么,便索性吩咐正常生火做饭,不用多顾及。 一顿热食暖胃,一天的神经紧绷和疲惫得到抚慰。我们几个二代们又围坐在一起,开总结讨论会。 云清麟跟我们说他也已派人去密林白雾处检查,发现果然白雾只是普通水雾,而蒸腾的原理也确实由于地下的温泉水。虽然我也这么猜测,但被证实后依然感到十分震撼,但这位闲事先生既能把毒沼的毒中和祛除、把已长成的毒物杀掉并用药处理干净,那么他挖水渠布阵密林白雾也是理所当然。 “既然周围没有别人靠近,那索性明天就放开手脚,四散周围察看,”云清麟说道,“但也还是需要注意安全。” 云清麟终于拿出他那张地形图,手指在上划了几个区域,建议我们明天分组分别带队。 潘语辰第一时间凑到云清麟面前,什么也没说,但行动表达了她的意愿。 我忍住嘴角上勾的冲动。 “我和闻人小姐一起吧。”云翊磊第一个发言。没有人反对他。 “潘小姐不会武功,我跟你们一起,还出份力。”甄明明把握住时机,既抱紧云清麟的大腿,又讨好了他眼中未来武林盟主的大儿媳妇。 潘语辰很赏识的看了甄明明一眼。 潘语辰的面子,云清麟肯定会护着,毕竟前者的付出,众人都看在眼里明在心里,他看了我一眼,见我没有反应,又转去看唐翎书。 “刚刚和水小姐搭档的很愉快。”唐翎书这句话说的还挺认真。 我倒是反应了一会儿这“水小姐”是谁?仔细一想,哦,是我,水曦晗。 云清麟眼中闪烁,过了两秒,不咸不淡的说:“那就这样安排,大家早点休息,明早行动。” 第七十三章 缘来如此 我和闻人湘、潘语辰三人毫无悬念的又被分在一个帐篷里过夜,帐篷间离得近、隔音也不好,于是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早,大家该洗漱洗漱、该方便方便,不得不赞叹,关星轶办事,靠谱。 从临时搭建的茅厕里出来,我先是给关星轶行了一个非常认可且欣赏的注目礼,又凑到一旁洗漱的唐翎书身边,嘀咕了一句:“跟石城那个茅厕比,不相伯仲。” 唐翎书继续洗漱,没搭理我。我眨眨眼,无趣的走开。 “有多不相伯仲?”潘语辰不知何时出了帐篷,悠哉走到我面前,背对其他人,冲我挑挑眉轻声问道。 我冲她眨眨眼,轻声回说:“你这读唇语的本事可真厉害。” 潘语辰得意的甩甩秀发:“人精嘛,都是这样。” “那人精你自己猜猜看?”我不信。 潘语辰咯咯一笑:“妙不可言。” 我惊住了,这正是我心中想的词,连忙钦佩说:“不愧是人精,佩服!” “常规操作。”潘语辰得意一笑,摇曳着身姿走开。 我所说的的石城茅厕,指的是某位百变书生的瀑布湖边的小竹屋外的茅厕,是由百变书生亲手挖坑搭建而成。之所以称赞,是因为这两处搭建均考虑到个人私密、使用安全和排泄物与自然的融合,这种既尊重人、又与大自然和谐相处的办事作风,令人敬佩和诚服。 “还回味呢?走,吃饭去。”唐翎书洗漱完,路过我身边,云淡风轻的点破我的思绪,又顺便给我意味深长的两相对比。 我皱起眼眉,觉得自己真是给自己挖了一个大坑。立马停止回味,屁颠跟在唐翎书身后。 我和唐翎书习惯比其他人起得更早一些,所以此时早餐处正好人少,也就排队等了两个人,便拿到早饭。 走到一旁空地席地而坐,我开啃手里的吃食:昨日同款特别有嚼劲的硬面饼,还有热腾腾的杂粮粥被盛放在小木杯里。我举起这个没有杯托的比手掌还窄的圆柱形的小木杯,外壁上我刚用木炭写了一个“木”字。 潘府做事真的很有想法,他们给每个人准备一个便于携带的小木杯,杯外侧自助标上记号,可以用木炭写、也可以用刻刀雕刻。为了更方便区分,木杯特意漆了原色、浅褐色、褐色、淡绿色四种颜色供挑选。这些木杯特意在今天早上煮粥的时候时候发放,是看中今天时间安排较为充沛、防御警惕系数稍降低的缘由。我挑的是原色的小木杯,唐翎书见我先拿了一个原色,他也拿了个原色。我的小木杯上面写的标记字是“木”字,他的小木杯上面写的是“花”。以防万一某位全能王的精湛的木雕手法暴露,我提议选木炭写字。 “木香花?”我分别指着我和他杯上的字,问他道。 唐翎书笑而不语,算是默认。 “你喜欢什么花?我好像一直没问过你,也一直都没见你特别偏好哪一种花。”我好奇问道。 唐翎书听我这么问,有一瞬间发愣,许是仔细回忆一番,说:“不同的花有不同的特点,也有各自独特的美,我并没有特别的偏好。” 有点意外却也在意料之中的回答,唐翎书心胸宽广、接纳能力强,又能看见人事物上的优点,是难得的优点。但我转而又想到一个好玩的问题,特意轻咳两声,笑眯眯用手指指自己:“那偏好我呢?” 我话还没说出时,唐翎书见我脸上表情,就大概猜到了我的小心思,眉眼透着笑,默不作声嚼着硬面饼吃。 就在我以为他会糊弄过去的时候,突然听见他说:“可能是第一次见你的时候,可能是和你视线对上的时候,也可能是你着急追上来时看我的眼神……一个人由内散发出来的气质、神态、眼神和处事态度都是时间的积累,这其中有学到的知识、有行动和游历的经验与见识,更有自己的思想和价值观。这些让人也百花齐放,但人和花不同,人会交流、会相伴,所以就大概只有内心特别欣赏的那个人,才是情有独钟的偏爱吧。” 我一直望着唐翎书、听他说这些话,不知不觉间,似乎周围变得安静下来,我脸上原本的嬉笑已被触动替代,经常在风月场所厮混的我对情话非常熟悉,也因此都只当作片刻的愉悦调料来听,“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是对情话最好的处理方式。但也正是我太了解人们刻意烘托的词藻,所以唐翎书的这段话让我听到心里:他通透、明白,他知道他追寻的是什么。 唐翎书见我听傻了,笑了,继续啃他的硬面饼,不打扰我的晃神。 我看着唐翎书的侧脸,想起十三年前第一次在水氏看见他;想起彩七杀争夺颜色选拔结束后,我走在候选人队伍最后,他走在最前,他突然转头看了我一眼,而我其实也一直看着前方,于是第一时间和他四目相对;想起和他一起长期训练后的一天,突然听说他要离开水氏,一路追到很远之外,站在他的面前平复喘息直直看着他,问他要去哪里…… 我的父亲乐温良曾经跟我说,这几年,组织中弱肉强食,他一步步走来,都是为了我。但我此时却突然有了不同的观点。 “其实当年你突然离开、我追着去找你那次,是真的要离开,对吗?是因为我追来找你,你才留下的,对吗?我是不是当时看你的眼神太可怜兮兮了?”我一连串问了三个问题。 唐翎书放下手里的早餐,静静的看着我,看了我一会儿,才回答:“是,我因为你加入彩七杀的训练,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训练后,我问我自己,只活一世的人生,究竟要怎么活。那天你的眼神没有可怜兮兮,只是闪烁着表达你在意我,但你也没有挽留我,只是问我要去哪里。” 听到我的猜测被肯定,我的心跳好像停了一拍,胸口有些压抑,呼吸变得沉重。我缓了缓情绪,问道:“所以你又为了我留下来?” “嗯,人跟人的缘分,不就是一转身,就是一辈子吗。我不想我的生活里没有你。”唐翎书回道。 我的心跳继续被打乱节奏。唐翎书的这段话简单真诚,又满是深情。但我却并没有因此更快乐,反而开始觉得他对我的感情像是白雾,能看见但握不住:一个人以他人为目标生活,围着他人规划人生,那不是他真正的生活。 我又更想通了一些事情,问:“只活一世的人生,所以有了百变书生?” 唐翎书点点头。 我看着唐翎书,明白了他是想两全:既保留和我联系相处的机会与身份,又利用平日里所剩不多的时间去体验不一样的人生。这样的时间管理让人佩服,也让人心疼他高强度的生活节奏。 “如果我死了,你会不会解脱,去过没有牵挂的生活?”我突然想到这次出任务时的第六感,好像顿时发觉死亡的结果也不是那么糟糕,以至于我说这句话的神情不是开玩笑,反而有点认真。 唐翎书有些诧异,又有一霎那的恍惚,见我说的如此认真,他也仔细想了想,回说:“我不知道。我希望我们都好好活着,你要小心行事,不要像上次中毒那样吓唬我了。” 他说的是云清麟送我淬毒银针,差点让我一命呜呼那件事。当时他第一时间赶到,为我清毒,强行把毒转移到自己身上,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他如此病重卧床。不止是我把他吓到,他病卧在床的样子也把我吓得不轻。 算了,珍惜好当下,何必让人不快乐?我转而这么一想,脸上露出笑容,说道:“我这么珍爱生命的一个人,肯定会小心小心再小心!” 唐翎书见我这么说,也松了口气,说:“这样才对。” 我脸上的笑容正好撞入一起来吃早饭的云清麟和潘语辰眼中。 潘语辰非常开心看见我和唐翎书相处这么融洽亲密,她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开心的助烧一把火,说:“你们现在是形影不离了?感情真是好!” 云清麟则是脸上和眼中皆冰冷,但奈何他也是天天和潘语辰呆在一处,所以此时也是无话可说,直接走过我们身边,去拿早餐。 潘语辰见状更是开心,眉开眼笑的,摇曳着身姿,屁颠屁颠跟上去一同排队拿早餐。 我看着潘语辰的得意模样,不免失笑,见唐翎书手中早饭吃完,也就不再久待,眼不见为净,提议:“走吧。” 回屋整理好一天出行的行李,又躺在床上眯了会儿,听见帐篷外云清麟的声音,他在分配人手。我和唐翎书是不愿意多带人的,但考虑到云清麟也需要这些人手监视我们两人,也就“来者不拒”了。 又眯了一会儿,突然手里被人塞了一个类似小香囊的物件,我没有睁眼,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模样,继续躺着。 没过多久,潘语辰大步流星掀帘子进来,嗓门真是不小:“别睡啦,唐翎书喊你出发了!” 我睁开眼,起身,拿行李的时候,悄悄把藏在手中的物件放入袖中。 “那我就先出发咯,大家各自保重!”我冲潘语辰和已经在房内的闻人湘抱拳说。 闻人湘点点头,声音平淡回说:“万事小心。” 潘语辰收起往日骄纵意得的神情,也认真的点点头,也回了句:“小心。” 我嘴角一勾,笑了,拎起不大的行李包,斜背在身后、系紧带在胸前,掀开门帘走出去。 唐翎书、云清麟、云翊磊和甄明明都站在门外,见我出来,都看向我。 云清麟第一个走向我,仔细嘱咐我:“保护好自己。” “你也是。”我回道。 和云翊磊、甄明明打完招呼后,我和唐翎书走在前,带着身后五名云府护卫兵,出发前去分配好的勘查地。 那是一处相对来说凶险的区域,位于深谷之中,确切来说,应是幽谷之下。那里古树繁多、枝叶茂密,因地势低,所以阳光摄入量极少,常年阴暗潮湿。这样的凶险之地,曾被烟云涧用来炼制那闻风丧胆的融心灭智夺命香,无人知其原因,常规猜测是环境险恶有利于藏匿。不过据我和冷易君讨论的结果,认为夺命香的重要成分就生长在那里。 在划分勘查区域的时候,云清麟很犹豫:位于烟云涧遗址西北方向的自然条件险恶的幽谷,本应由他带精兵前去,但他们这些人一直生活在虹州,不如我了解清州的动植物。况且我有水氏武功护身,再加上唐翎书的配合,更适合这个区域。所以云清麟虽为难,但也不得不这么选择。 勘查区域另外还有三处:烟云涧遗址西南方向,有一处古老村落遗址,百年来已无人居住,不过不好说是否存在相关线索,云清麟、潘语辰和甄明明三人带领一队人前去察看;遗址正东方,是曾经烟云涧人的活动区域,那里是一片平原地势,有宽阔的河流经过,平日里捕鱼、涮洗、练功等等活动经常选择这里,这块区域由云翊磊和闻人湘带人勘查;遗址正北方,也就是断崖之后,是一片石矿区,部分被先人们开采过,烟云涧的三件圣物中有两件由矿石制成,极有可能石料就是出自这片矿区,关星轶带一队云府护卫兵过去查看。 我和唐翎书一队的人员较少,先出发,剩下三队人马集结齐后,也随即出发。 我目光如炬,一直不动声色观察随我们同行的五名云府护卫兵:他们也跟我一样,精简包裹斜背在身后,走了将近三公里的路程后,依然脚步轻盈、步伐整齐快速,全程无话,神情严肃,看得出都是经过艰苦训练并且擅长轻功的好手。我猜测他们不仅仅是护卫兵的身份,更有可能属于实力更强的暗卫兵。我差点没忍住笑出来,想起自己以水氏拜帖刚住进云府的那段日子,云府的暗卫们一直暗中跟着我。没想到今天,依然如此。 幽谷距离烟云涧不远,差不多平地加上坡六公里的距离。明显看到周围树木逐渐高大茂密,它们都在努力向上争取更多阳光。地势也开始走低,落差很大很明显,温度也明显不如之前的炎热。古道也不再明显可见,上面长出草木,越往深处越是茂密。 突然,唐翎书停下脚步,他低头看向脚前一株高过膝盖的绿植,绿植靠近路中间的一侧,有一片叶子被隔断只剩下一半,看断裂处,应该没有几天。 “提高警惕,里面可能有人。”唐翎书对我们说。 第七十四章 凶险幽谷 我和另外五人看向那株断叶绿植,顿时明白他的意思。我们默契的没有环视四周,而是静下心通过声音筛选可疑动静,同时脚下不停,小心避开逐渐覆盖古道的绿植。 幽谷地势低洼,雨水汇聚,因而沼泽和湿地较多。庆幸的是,古人仔细研究地势后选造好一条古道,避开地上地下水流潮湿地。因为只有这一条道路相对安全,所以越往深处走,古道绿植上人经过的痕迹越多。 怎么形容一个阳光鲜少穿过、环境潮湿、草木茂密的幽谷?大概是走在其中,你会感觉有丛林巨蟒在侧,它们正虎视眈眈的观察你、想伺机行动。这是一种恐惧的感觉,与黑夜深林带来的未知恐惧不同,是感到危险的恐惧。 我和唐翎书走在最前,我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五人,他们表现的很好,镇定自若依旧、脚下步伐保持轻盈和谨慎。我嘴角一勾,留出欣赏的笑容。 不过很快气氛变得紧张起来,因为我们听到有蟒蛇出现并靠近我们的窸窣声。 “蟒蛇一般白天睡觉、夜间行动,它们喜热怕冷,温度低时很少活动,温度过高也不喜欢活动。现在是白天,它们此时出动,有可能是春夏季交配期交配前,雌蛇需要饱餐一顿,这是由于它们孕卵四个多月须不进食的原因;但也有可能是难得有人进入这里,它们迫不及待想饱餐一顿。” 唐翎书娓娓道来。说者淡定,听者毛骨悚然,我看向五人,他们的面色终于把持不住、有些抽搐,大概他们平生从没见过丛林中的巨型蟒蛇,也从没想过有一天会遇到它们。 “蟒蛇捕食,时常慢慢爬行接近猎物,迅速咬住后用身体缠绕致死,它会把猎物压扁成长条形,然后分泌唾液,润滑食物后整个吞下。它们之所以可以这么吞食,因为它们的下颌骨由彼此独立的两大部分组成,两部分交替运动,为了能够更好的进食,蟒蛇会竖起前身,将嘴长大,咬住猎物,然后再闭合上下颌骨,依次让每个上下颌骨轮换运动帮助吞食猎物。” 我看了眼唐翎书,觉得此人今日真是有趣,素来鲜少展露自己学识的人,居然非常耐心的给大家详细介绍。但我很快就想通了,他正是知道五人对巨蟒的陌生,所以带他们提前熟悉即将面对的对手。只不过,他仔细描述巨蟒吞食这段,实属调皮了。 唐翎书见我看他,眼中闪过笑意,他点到为止,开始介绍最重要的信息:“‘打蛇打七寸’,打的是靠近蛇头部的心脏位置。但蟒蛇体型大、力量大,很难靠近。遇到他们最好的办法,是跑。” 五人听得非常惊讶:“跑?” “没错。普通的蛇的移动速度非常快,但体型越大的蛇,它们的移动速度越慢。你们尽全力跑,是可以甩开它们。”唐翎书解释说。 “如果没有跑成功,那么按照蟒蛇的捕食习惯,会先咬住猎物,再用身体缠绕勒死。在咬住还没有缠绕的时候,蟒蛇的皮很厚,可能很难击打它‘七寸’心脏的位置,可以退而击打它的‘命门’,在尾部的腹部,也就是腹部的最后一片横向的大鳞片。揭开这个鳞片,就能看见一个孔,这是它们的泄殖腔,是蟒蛇防御最薄弱的位置,用全力插入击打这个孔,蟒蛇必会松口,趁此时再迅速逃走。” “通常蛇寻找猎物一般有三种方法。白天主要靠视力,虽然它们的视力不是很好;第二种是靠猎物的体温,一般人和动物的体温相对周围环境要高一些;第三种则是嗅觉,但不是靠鼻子,而是通过舌头的触觉感知,就是平常咱们看到的蛇吐信。对于蟒蛇来说,它们主要依靠第二种方式,通过咱们身体的温度,来找到我们。所以即使我们躲藏起来,它们也对障碍物如视若无物,轻而易举找到我们。” 唐翎书说完,视线扫过我们,最后补充说:“除此之外,蟒蛇群居,会配合捕猎。小心行事,祝我们都幸运。” 就这样持续绷紧神经又走了一刻钟后,忽然空气流动带来一股腥臭味。只听见唐翎书大喊一声:“沿着古道往前跑!小心蟒蛇埋伏!” 声音刚起,路旁灌木丛中一道巨影闪电般冲向我们,同时带给我们巨大的压抑感。巨蟒蓄力一击的速度快到让人很难做出反应,通常迟钝的那一刹那间,就会被巨蟒如意的咬住。巨蟒袭击的是并列走在最后的两名护卫兵,虽然唐翎书提醒得早,但话说得再快也需要时间,他们两人虽第一时间作出反应,但巨蟒袭击的压抑恐惧感让他们的行动没那么迅速。眼看巨蟒得手就在眨眼睛,离它最近的那位护卫兵躲无可躲。 好在唐翎书早有准备,他话音刚落时,反手甩出一枚江湖上最常见的暗器,七星镖。身为武器大家的长子,七星镖的使用是他的入门基本功,所以他不用回头看,也似身后长了眼睛一般,把七星镖准准的射入巨蟒跃起时露出的腹部。巨蟒吃痛,行动一滞,正好给护卫兵时间蛇口脱身。 我冲跑在最前面带路,唐翎书侧身让过五名护卫兵、压在队伍之后。而飞扑而起的那条巨蟒紧追在我们之后,我瞥见它足有三四米长,真是名不虚传的巨蟒。 我和唐翎书的脚速都非常快,有过跑步经验的人知道,当如果有人在你前面带着跑,只要那个人的速度比你快的话,你的速度也会加快;同样,如果有人在你身后追着跑、“赶”着你跑,那么你的速度也能比平常更快些。于是在我和唐翎书两人带节奏之下,我们七人的速度极快。又由于我对轻功的热爱,此时神经的高度紧张,让我很兴奋,觉得好玩极了。我开始挑战自己,往前冲的同时避开古道上的绿植,所以此时此刻的我,像一只兴奋快乐的野兔,无视紧跟在身后的巨蟒,一蹦一跳的冲刺往前。 情绪是可以感染的,尤其同行的护卫兵是训练有素的暗卫,他们见我稳且不乱,气息逐渐平稳,他们的身体原本就经过千锤百炼,只要心态摆正,状态就是最佳。很快,我们一行七人已经逐渐甩开巨蟒。 不过我不敢松懈,因为蛇是群居动物,捕杀我们这样的猎物,它们应该会全体出动。 果然,就在身后巨蟒看似被甩开时,前方突然冲出一只更加庞大的巨蟒,堵住古道,朝我扑撞而来。巨蟒的体积之大、力量之大、速度之快使我无法正面招架,危及生命之即,我也不再掩饰自己的功法,直接使出轻功最高,以另身后五人匪夷所思的速度躲过巨蟒的袭击,并旋身跃到它的身后,同时暗中使出雪狼秘籍,将身体的体温降低。 只听沉重的一声,巨蟒扑空落到古道上,直接压扁身下的古道绿植。但巨蟒志在必得,它反应迅速立刻抛下身后的我,转向来不及逃走的五名护卫兵,一个扫尾狠狠袭去。这样的力度也只能躲,五人只能后退,然而一旁也早有第三条巨蟒埋伏,此时现身盘在古道上,同样巨大的身体堵住来路,虎视眈眈锁定五名护卫和队伍最后的唐翎书。 进无可进,退无可退。前方的巨蟒张开血盆大口,发出新一轮袭击,同时,后方的巨蟒也发起进攻。古道狭窄,这番双蛇共同攻击之下,三名护卫兵被迫跳离古道。然而此处是巨蟒们精心选择的地方,一名护卫落脚的地方正好是绿植掩盖下的沼泽地,他双脚触地的瞬间,就开始陷入柔软潮湿的泥水中,他脸色大变,惊恐万状。我被前方巨蟒隔在更前方,唐翎书边躲避后方巨蟒的袭击边保护身边另一名护卫兵,我们两人还未来得及想到办法去救助他,就听到他一声惨叫,被藏在沼泽旁的第四条巨蟒一口咬住,被迅速缠绕后拖入泥水中。 另外两名护卫兵相对更谨慎些,他们踩着地面上露出的岩石,一路爬上一棵古树,他们选择的古树的枝叶不那么茂密,可以肉眼看清并没有埋伏的动物。不过他们很快看到第一只被落下的巨蟒已经追来,它的游走速度快得惊人,果然之前的落后只是假象。第一只巨蟒精准冲向两名护卫兵藏身的古树,旋绕攀爬上去。两名护卫兵突然手足无措起来,因为他们虽然选了本身安全的藏身之地,但短时间内,并没有想过再次逃跑的路线和下一处安全藏身地。于是他们不得不拔剑跟巨蟒硬碰硬搏命。 古道之上,两条巨蟒用它们无止尽的爆棚精力疯狂袭击唐翎书和两名护卫兵,而我被隔在两蛇之外,它们行动起来的波及范围太大,我无法近前,切实感受到大自然生存的可怕之处。但我不能坐以待毙,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们渐落下风。突然,我想起在帐篷内手中被塞之物,我从袖中取出,是一个香囊包,打开后看到几个装了褐色液体的透明珠子,珠子表面柔软腻滑,和当年我做的茎汁小珠用的是同一个外皮。 事出紧急,我来不及细琢磨,取出一粒珠子,瞄准背对自己的巨蟒头部,看准时机弹指而出。珠子直接爆破撞碎在巨蟒的侧脸上,同一时间,巨蟒忽然浑身一哆嗦,停下动作。我手中不停,看准它停下的瞬间,又弹出另一粒珠子,同样爆破撞碎在另一条巨蟒的眼下,果然这只巨蟒也突然停住动作。 唐翎书反应极快,他拉起两名护卫兵,运轻功越过巨蟒,来到我的身边。 而我在弹出第二粒珠子之后,迅速弹出第三粒珠子送给树上的巨蟒,一击即中。树上的两名护卫兵见机离开古树,原路返回古道,躲过古道上的巨蟒,和我们汇合。 我们六人没有时间查看救助被拖入沼泽的护卫兵,拔腿就跑,各自用上轻功的极限,沿着古道冲入幽谷腹心之地。 一路未停,一路无话。 直到空气中突然出现一种特殊的植物气味,待到气味越来越浓郁之后,唐翎书示意我们可以停下来休息。 四名护卫兵弯腰大口喘气,他们痛失伙伴,悲痛不已。我和唐翎书亲眼目睹又有心无力,心情也有些沉闷,毕竟都是生命,又是同来之人。 “刚刚为何蟒蛇停止袭击?”一名护卫兵平复情绪后复盘问道。 我还在考虑该如何回答,又听见另一名护卫兵说:“我好像闻到一股特别的味道,有一点像现在闻到的味道。” 我闻言眨眨眼,有些明白那些小珠里装的是什么,我看向唐翎书。 唐翎书冲我点点头,向众人开口说:“对,是一股特别的味道,那是两种植物汇合的味道,葛藤和苦草。蟒蛇不喜欢这两种植物的味道,甚至可以说是厌恶。但巨型蟒蛇是否同样不喜欢,先前也不是很清楚,不过刚刚看来,我们还算幸运。” 提到幸运这个词,众人又都想起那第五名不幸运的护卫兵,再次沉默不语。 唐翎书并没有加入这次的默哀,他看向古道边,折了一些葛藤的藤条,递给大家:“这就是葛藤,大家系在腰上,虽不一定完全有效,但多少也可以驱赶些蟒蛇。” 我和护卫兵们立刻接过藤条,学着唐翎书的动作,把藤条一圈一圈系在腰上固定好。 “此处已是幽谷腹地,阳光较之前的更多些,空气清爽、古树皆稳扎地上,葛藤也常生长在排水通畅的土地上,想必周围湿地沼泽不多。大家找根结实的树枝,小心探路,仔细查看搜索这片区域。这里遍地都有葛藤,古树上也都攀爬着许多葛藤,巨蟒想必不喜欢这里,也确实没见它们追来。但更要小心,以防有其他危险的动植物……”唐翎书边环视四周边和众人说道。 然而,唐翎书话音未落,就听见一声惨叫从不远处传来。我们六人心中一凛,齐齐看向声音传来的方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