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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五章前往印斯茅斯

    在芬格尔庄严的咒文中,伦道夫·卡特和校长助理并没有任何反应,除了一脸的疑惑和些许尴尬。


    “可惜。”


    路明非遗憾地想道。


    如果能把这个传奇调查员带回卡塞尔,那即使找不到印斯茅斯,这一趟也不虚此行了。


    不过仔细一想,现在就让这个传奇调查员接触龙族相关的事物也未必是好事。


    战团还没有做好应对神话时代存在的准备。


    “在安葬了船员的骨灰后之后,我就对他的来历进行了调查,并找到了他的故乡。”


    说完,伦道夫卡特从他的上衣口袋里拿出了一支钢笔和一个便签本,在上面写下了一串地址。


    路明非一看,和那个船长的外祖母的故乡在同一个区域,两个村子相距不到五公里。


    看来印斯茅斯就在这附近没错了。“感谢你的指点,伦道夫·卡特教授。希望之后还能向您咨询神秘学和民俗学方面的问题。”


    路明非伸出手。


    “我也很乐意和你这样富有且慷慨的绅士聊天。”


    伦道夫·卡特调侃道。


    除开给学校的捐赠,战团还会单独付给他一笔咨询费,足够他在外面再浪一段日子了。


    调查员都不会很穷,但也不会很富。


    因为他们总是不断地投入,但得到的收获却不一定能变现。


    咨询结束,一行人回到了伯明翰,然后婉拒了少女校董的出游邀请,和运送装备的船一起到了苏格兰。


    苏格兰历史上是一个独立王国,被英格兰吞并后也在一直寻求独立。


    而温莎家族作为老英格兰正米字旗贵族,在苏格兰的实力要薄弱一些。


    不过,遮掩一下他们的行动还是没问题的。


    两辆黑色的奔驰货车开下了货船,一辆装着动力甲,一辆装着其他人的装备。


    在下午三点左右,他们终于抵达了伦道夫·卡特提供的地址,费斯镇。


    这是一个典型的渔业小镇,到处可以见到晾晒的鱼干、渔网还有各种捕鱼用的器具。


    今天似乎不是出海日,镇子里的人不少,不过大部分都是中老年。


    即便是那些年轻人,脸上也带着被风吹日晒出来的麻木。


    而路明非这群人的到来,他们身上澎湃的生命力就像黑暗中的篝火一样醒目。


    一个穿着针织毛衣,戴着渔夫帽的老年人正躺在门口的椅子上抽烟,见到他们便起身迎了过来。


    他环视了一圈战团众人,然后把目光在路明非和楚子航之间来回逡巡。


    就算是在英国,这两个人的身高也有点高过头了。


    这个块头,在球场上就算被犯规,受伤的也只会是对方吧。


    “你们是谁?”


    老人问道。


    “我是剑桥大学的社会学教师凯恩·威廉姆斯,他们是我的学生。”


    康尼站了出来,并拿出了证件。


    至于证件嘛,当然是真的,只是上面的照片被换掉了而已。


    剑桥大学在英国还是颇有几分牌面的,老人顿时少了几分警惕。


    “剑桥大学的上流人士,来我们这种渔村干什么?”


    老人哼了一声问道。


    “我的这些学生都是外国来的留学生,非常喜欢苏格兰文化。所以我趁着假期带他们来苏格兰旅行,顺便做社会调研。”


    康尼说出了早就准备好的台词。


    “嗯,伱们对苏格兰都了解什么?”


    老人并没有轻信他的话。


    “我们.”


    “我没问你,我问的是他们。”


    康尼刚准备说话,就被老人粗暴地打断了。


    路明非凝视着老人饱经风霜的脸,种种迹象表明他在小镇里的地位应该不低。


    “风笛、凯利舞、方格裙、彭斯晚宴。当然,最重要的是你们的威士忌。”


    他如数家珍地说道。


    老人原本严肃的表情立刻松弛下来,就像一只扇贝打开了它的壳。


    “很不错,年轻人,你等一下。”


    他转身走进了房子,很快就拿着一瓶威士忌出来了。


    “我叫尼尔,是这里的镇长。这十二年的格兰多纳纯麦芽,干了这杯,我就允许你们在镇子里调研。”


    尼尔朝路明非露出了发黄的牙齿,就像一只年老的鲨鱼。


    虽然这个年轻人看上去不好惹,但他老尼尔也不是吃面包长大的,他可是征服过大海的男人。


    苏格兰威士忌大致分为三种:纯麦芽威士忌、谷物威士忌和兑合威士忌。


    纯麦芽威士忌是以泥煤烘烤过的大麦芽为原料,用罐式蒸馏器蒸馏出来的酒类。


    由于酿造工艺简单,刚酿出的威士忌里含有大量的杂质,不能直接饮用,需要陈酿时间至少五年以上。


    陈酿七年至八年的酒为成品酒,而最优质的的时间则是十年到二十年之间。


    像尼尔拿出来的这瓶十二年的威士忌,度数至少在47度以上。


    在高度酒这个度数倒不算什么,关键是他拿出来的杯子。


    标准的高球杯,至少能装下250ml。


    就算在华国那些号称能喝的省份,能一口气喝完二两半的47度白酒也算是好酒量了。


    而这个量刚刚好卡在酒精中毒的上限,也不知道是不是老镇长算好了的。


    “如果我喝完这一瓶呢?”


    路明非淡定地说道。


    “那你们就可以在费斯镇随便参观,我还给你们提供免费的食宿。”


    尼尔毫不犹豫地说道。


    “好。”


    他瞬间抽走了尼尔手中的酒瓶,然后拔掉了上面的软木塞子。


    “嗯?”


    老镇长有些发愣,自己的酒什么时候到这小子手里的?


    咕嘟嘟.


    路明非仰着头,如长鲸吸川般将瓶中的威士忌一饮而尽。


    “这小子”


    尼尔看得目瞪口呆,那可是整整600ml。


    “喂,你没事吧?”


    他有些担忧地问道。


    尼尔只是想给这些城里人一点颜色看看,可不是想闹出事来。


    “没事。风味很特别。”


    路明非称赞道。


    “当然,这可是十二年的纯麦芽威士忌。”


    尼尔自豪地说道。


    要不是看这群人是剑桥大学的高材生,他才舍不得拿出来打赌。


    “不过,你真的没事吗?小子。你可别硬撑啊。”


    尼尔打量着路明非的脸,虽然没有变红,但酒量不行却不上脸的人也有不少。


    “andsurelyi''llbeyourpint-stowp,


    andsurelyi''llbemine,


    andwe''lltakeacupo''kindnessyet”


    路明非微微一笑,吟唱起一首英文诗。


    他的声音洪亮饱满而富有磁性,顿时吸引起了其他镇民的注意。


    “真是个好男人,我要是有个孙女,一定让你做她的男朋友,可惜,我只有两个又丑又调皮的孙子。”


    尼尔朝他胸口锤了一拳,哈哈大笑。


    路明非念的诗叫《友谊地久天长》,是苏格兰著名诗人罗伯特·彭斯根据当地流传的民歌改编的诗句,在全世界范围内很有名。


    而这首诗也是苏格兰的骄傲,尤其是里面那句“你来痛饮一大杯,我也买酒来相陪”更是搔到了老镇长的痒处。


    顺便一提,罗伯特·彭斯本人据说也是因为常年酗酒导致心脏病恶化而英年早逝。


    “进来坐吧,我们这里难得来外面的客人。”


    尼尔热情地说道。


    该说不说的,属实有点前倨后恭了。


    在镇民们的围观下,众人表情各异地走进了镇长的房子。


    而在围观的人群之中,一双阴冷的眼睛目睹了一切。


    拢起的袖子里,湿漉漉的手指不断地抓挠着手臂。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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