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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1章 一人追杀一队,可还行?

    一战时,马克沁重机枪+铁丝网+堑壕=屠宰场。


    自从有了马克沁,游牧民族都变得能歌善舞了。


    即便到了二战,也是德国班级标配,只要搂火了,全班人都要为它扛弹药。


    赵传薪不用别人扛弹药。


    他只是静静的等着,口头不断的谩骂。


    这些师生暂时生命无虞,还没有被流弹误伤的,因为全程都是赵传薪在向外输出。


    他玩枪日久,绝不会出现反向q的失误。


    有男生忍不住道:“赵先生,再不开枪,一会儿他们冲过来了。”


    如此紧张的战场上,赵传薪居然还有心情回头朝那男生龇牙乐:“不急,就是要让他们先冲一会儿。”


    马克沁大致上有三种打法,一种是远距离打长点射,一种是远距离45度角曲射大面积交叉覆盖,最后一种就是让人觉得很搞笑的那句:“等敌人近了再打!”


    战场上,马克沁要经常换阵地,不然活不过一分钟。


    不过在这,外面那些散兵游勇,以为抄了点日德的皮毛就能称为“强军”北洋士兵,赵传薪在这等着就够了。


    他就是要等近了再打!


    反正他们无法大面积铺开,朝赵传薪集火。


    没那个地理条件。


    果然,那边的王占元等了一会儿,见赵传薪只是谩骂,却没有继续开火。


    他误以为赵传薪是没弹药了。


    正常人的思维里,一个人再厉害,所携弹药量也十分有限。


    而赵传薪在美国的那些传闻,许多国内的懂军事的人是嗤之以鼻的。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


    他们认为这些传闻里面肯定是讨巧了。


    以讹传讹罢了。


    王占元抱着同样的想法。


    所以,他对副官说:“让弟兄们上!”


    北洋兵里,多数还留着长辫子,大盖帽后面拖着长辫,看着十分可笑。


    他们端着枪小心翼翼向前,大辫子甩动着。


    赵传薪架设马克沁的角度妙之毫巅,刚好卡住大门拐角,枪口别在礼堂门框上。


    外面人看不见他,但是他隐约能透过魔鬼水晶眼镜,穿墙看见外面正在逼近的北洋兵。


    等一群人靠的近了,赵传薪脚掌蹬了一脚后面的桌子腿,人朝门口正中央移动过去,马克沁枪口别着门口墙壁为中轴,下面支架发出令人牙酸的“吱嘎”声。


    然后,


    塔塔塔塔……


    师生看不到外面,但能听见激烈的惨嚎声传进耳朵里。


    每叫一声,他们便哆嗦一下。


    另一个视角,王占元看的更直观。


    只见属下的兵一排排的倒下,场面惨烈的如同炼狱。


    在礼堂门内,马克沁喷吐很长的火舌。子弹以极快的速度飞出,飞向鲜活生命体。打谁身上,谁身上便开始喷血。打在地上,地上会冒烟。打在墙上,火星飞溅。


    很多人连哼都不会哼一声,直接就毙命。


    这,就是马克沁重机枪的威力!


    此时的北洋军,还处于训练阶段,鲜有能真正上阵对敌的机会。


    王占元从未见过这种惨烈场面,一时间呆立当场,脑袋里空空如也,连枪声似乎都变得小了,手下冲杀,然后被韭菜一样收割倒地的动作变得缓慢。


    这样,促使他看的更加清晰,精神被一波波血肉横飞场面所冲击着。


    他不懂,这是因为过于恐惧,肾上腺素激增到一定水准,才会出现的状况。


    然后,那个劲儿过去了,听觉可视觉都恢复到正常。


    副官脸色苍白如纸,在他耳旁不知是第几遍喊:“让兄弟们撤吧,冲不过去!”


    王占元猛地打了个激灵。


    这个在下个纪元,将以统治残暴、贪鄙无度为名的军阀头子,此时被吓傻了。


    他觉得裤裆里温热,有液体顺着裤管流淌下去。


    他赶忙道:“撤,快撤回来!”


    反应就慢了那么几秒,又多倒下了七八具尸体。


    实际上,就算他不下令,那些北洋兵也已经溃散奔逃。


    金属弹链稳定,赵传薪子弹几乎是不停火的。


    而且即便是重机枪,他的精准度也极高。超强的力量,确保了操控的稳定性。魔鬼水晶眼镜,确保精准度。


    直接将外面北洋军打的溃不成军,血流成河。


    听见外面枪声停顿,赵传薪也熄火了,那些抱头缩在墙角的师生愣愣的看着赵传薪。


    在马克沁枪管两旁,洒落不少水渍。


    因为是水冷系统,开枪的时候,难免会渗出来一些。


    赵传薪起身,拎着马克沁的支架向上提了一下,马克沁便消失不见。徒留地上一摊水渍。


    一群人大眼瞪小眼,都不知道这是怎么办到的。


    而此时,赵传薪叼着的雪茄还未灭呢!


    手再扬,一把李恩菲尔德匣式步枪在手。


    咔!


    拉上枪栓。


    回头,他朝英华喊道:“敛之先生,记得要好好报道今天的事。内容我都替你想好了,标题是——震惊,北洋军残害百姓。


    内容是——赵传薪遭遇以王占元为首的北洋军迫害,逼不得已奋起反抗。赵传薪浴血奋战,不是敌手,最终在血泊中,点上了最后一根雪茄烟,仰天长叹——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胆肝两昆仑!”


    “……”


    英华一愣,好你个滑头。


    “不是敌手”,“最终在血泊中”,加上最后一句谭嗣同的诗,这看似悲剧英雄,可实际上却什么都说明不了。


    因为不是敌手,却没说败;在血泊中,却没说倒。


    而那个标题,更值得玩味。


    很博人眼球的。


    别说,英华还真想试试看,这种手法会不会让《大公报》销量激增。


    说完,赵传薪不等英华答话,便扛着步枪出了门。


    有男生大声问:“赵先生,你要去哪里?”


    赵传薪头也不回的摆摆手:“追杀他们去!”


    众人听得一呆!


    北洋军一个协差不多得有四五千人,当然来的没那么多,估计一二百人是有的。


    一个人,追杀一二百人,可还行?


    虽然演讲效果很拉胯,但也算是纱布擦屁股,在这群学生面前漏了一手!


    赵传薪还是比较满意的。


    他没开玩笑,扛着步枪真的追杀了过去。


    砰!


    砰!


    砰!


    不知这其中有几人,将来平步青云,能当个军阀头子。


    赵传薪提前扼杀了这个可能,也不知道这算不算解民于倒悬。


    他即便用步枪,也是一枪一个小朋友。


    前面的王占元被副官搀扶着,和一群溃败的北洋兵一同玩命的跑。


    至于为何要扶着?


    因为肾上腺素激增后遗症是手脚发软。


    他自己跑不动!


    回头看看,每一声枪响,就有个手下倒地,王占元也不用副官扶着了,身体重新焕发力量撒丫子就跑。


    副官:“……”


    赵传薪追一群人很有经验,因为在美国的时候都经历过。


    这要分情况的。


    如果他只是追几个人,那使劲追就是了,或许会有个把人回头搏命,但是问题不大。


    可若追上百人,那不能咬的太紧。


    否则万一指挥官没死,吼上一嗓子,可能他们仗着人多有心理优势杀个回马枪。


    这类似古人的围三阙一的道理。


    赵传薪远远吊着放风筝,一次一人,跑着跑着开一枪。


    唯独一点,对方体能不怎么样,他同样如此。


    跑着跑着双方都累了。


    但还是逃命的人,更胜一筹。


    毕竟赵传薪跑慢了没损失,他们跑慢了会没命。


    反正最后赵传薪跑不动了,嗓子都快冒烟了。


    他坐在一户民房墙根呼哧带喘,不禁拿出水咕咚咕咚的灌了两口。


    北洋大学的礼堂内,众师生听不见枪声后,英华第一个站了出来:“走,出去看看。”


    礼堂大门口地上全是金属弹壳,还有赵传薪退下来丢弃的供弹板。


    英华伸手拦住众人:“等等,伱们先别过去,我今天是带着相机来的,我要拍照!”


    一个男生激动的脸色涨红。


    今天亲眼目睹了一个传奇战神,是如何以一人之力,力抗百人军队的场面。


    即便主角不是自己,也足够他拿来炫耀好多年了。


    他说:“敛之先生,一会儿拍完照,我能捡弹壳做留念吗?”


    英华跑着拿来相机,咔嚓,拍照。


    “好了,可以了,你们捡弹壳吧。”


    甭管是男生还是女生,蜂拥而上,七手八脚的去抢。


    有人捡了好几个,有人一个没捡着,就朝拿了多个的去讨要。


    可是,一群人闹闹哄哄过后,往外一瞧。


    不知是谁开的头。


    弯腰:“呕……哇……”


    旋即起了连锁反应,几乎有一个算一个,都开始哇哇大吐起来!


    不管是看到的还是闻到的,都让他们这些没见过战争的普通人受不了。


    张露锋吐完了,擦擦嘴角,搞的袖子上全是恶心的残留物。


    他恨恨地说:“此人就是屠夫!残忍,嗜血,是……”


    没说话,前面听不下去的英华转身,扬起手,“啪”的一嘴巴子扇过去。


    “够了,还嫌不够丢人吗?前面你极力鼓吹发展军力,军力是什么?就是残暴,是血腥。


    你放心,你说的那些话,以及给你的家乡造成的后果,我会如实在报纸上报道。


    等着被千夫所指吧!”


    本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但英华实在忍不住了。


    张露锋一听立刻慌了起来。


    想了想,他噗通一声,给英华跪了下来。


    “敛之先生,放过我吧!”


    英华没搭理他,忍着恶心,将前面尸横遍野的场面拍摄下来。


    然后拿着相机,转身就走。


    他一刻也不想在这里待着了。


    ……


    与此同时,爱新觉罗·载振还在袁大头的办公室等消息。


    消息等到了。


    王占元湿着裤子回来了。


    一进屋,爱新觉罗·载振和袁大头都捂起了鼻子。


    “什么味道?”


    王占元哭丧着脸,跪在了地上:“总督,卑下惨啊……”


    于是将经过讲了一遍。


    爱新觉罗·载振眼睛瞪的老大。


    而袁大头惊诧莫名:“他带着他的保险队来的?多少人?”


    本来卖惨的王占元头皮一麻:“这,只有他一个人。”


    “你重说一遍,几个人?”


    “一,一个。”


    这让袁大头怀疑人生。


    北洋新军中,一棚14人,一哨46人,一队150人,一营470人,一标1800人,一协4000人。


    自小站练兵起,他也敢说自己是知兵的。


    可没听过好么?


    一个人到底是怎么打退一队人的?


    “你把经过细细说来。”


    “他开始拿着一种机枪,就是一种很古怪的,看着没有赛电枪大,他能用手拿着开枪的机枪。


    但是火力延绵不绝,极为强烈!


    他用这种枪,将我们逼退。


    然后,他在门口谩骂不休。


    卑职以为,他弹尽粮绝,就下令进攻。


    结果此人狡诈,等我们纷纷从掩体暴露出来后,他又开枪了。


    这次用的是赛电枪,弟兄们死伤惨重,惨不忍睹啊。”


    赛电枪即马克沁机枪的别称,是李鸿章命名的。


    “难道,他早就知道我们要围捕他,早在北洋大学内,部署了机枪?可赛电枪消耗极大,一分钟就能打空子弹,怎么会这般惨烈?”


    王占元一把鼻涕一把泪:“这就是怪事一桩。


    他的火力是不间断的,一直在开枪。


    卑职也是懂打仗的,可正是因为小觑了此人的火力,才遭此惨败!”


    如果操作得当,马克沁甚至能一直开枪,这就是散热好的优势。


    “嘶……”


    袁大头想了想,换做是他也得栽。


    任谁也不会料到,一个人可以发出甚至一个队的火力。


    旋即,他想到了后果,嘴唇哆嗦道:“死了多少人?”


    “卑职点过人数了,死了至少四五十人,路上应该也走散了一些……”


    这时候,爱新觉罗·载振脸色铁青的插嘴:“袁总督,必不能放过此人。本官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袁大头点点头,咬牙切齿对王占元说:“你统领第三协全队,给我全城抓,必将此人碎尸万段!


    此乃你将功折罪的机会,要是再做不好,提头来见!


    我会派遣杨以德,调动南北段巡警助你一臂之力!”


    “是!”


    王占元硬着头皮答应下来。


    他已经被吓破了胆,实际上真不愿意去了。


    而得到消息的杨以德,则瞠目结舌。


    才特么短短一天的时间,就闹出这么大的乱子。


    厉害了,赵老弟。


    这次,他不能出工不出力了。因为事情太大,若是被人瞧出来端倪,这个锅他背不动。


    那可是几十条北洋新军的人命!


    自成立新军以来,北洋军还没吃过这么大的亏。


    他将张占魁叫了过来。


    “兆东,咱们的那位朋友的事,你也知道了吧?”


    张占魁苦笑:“是,收到袁总督的亲令。赵先生来天津城,也不告诉我一声。”


    话里话外有所埋怨。


    在他看来,很多事都是能够解决的。


    提前说一声,搞不好就能避免出现这些大麻烦。


    “其实,我是知道的。”


    “啥?”


    张占魁惊呆了,同时暗骂这个财迷心窍的狗东西,一定是想自己多贪些黄白之物,才刻意不告诉他的。


    因为,赵传薪是真的舍得下血本。


    杨以德淡淡说:“事情纯属巧合。赵老弟得罪了载振,我从中斡旋,让他避开搜捕。原以为没事,可坏就坏在,载振恰好负责督办学务,而梁敦彦今日邀请了载振去旁听演讲。载振不知道赵老弟便是卢锡安,结果碰上了……”


    张占魁听得直跺脚。


    你说巧吧,这其中存在很多必然的关联。


    他有些六神无主:“这下该当如何?”


    知道他和赵传薪的那层关系,还能叫他来,应该就不是想置赵传薪于死地。


    果然,


    杨以德说:“咱们下令的时候,不要含糊,让巡警尽力去搜捕。可搜捕的路线,咱们却可以好好规划一下……”


    张占魁想明白了什么,眼睛一亮:“好办法!”


    搜捕这种事,也完全可以围三阙一的。


    留出一线生机,剩下的便交给赵传薪的领悟能力和运气了。


    可张占魁马上又反应过来。


    其实,杨以德完全可以自己决定这么干。


    非得将他叫来,不是真想商量,只是想让他将这个善意在事后传达给赵传薪而已。


    这特么的,贼精贼精的狗东西!


    ……


    换一般人,此时肯定想尽一切办法也得逃出天津城这个是非之地。


    可赵传薪不是一般人啊。


    津南这块区域,距离北洋军的大营很近,毕竟东南角就是小站。


    赵传薪没跑,相反,他找了个建筑密集的区域,换了一套行头,大摇大摆的住进了一家大饭店的顶层最好的套房。


    此时的他穿着一袭青色长袍,戴着一顶圆礼帽,手拄着文明杖,再戴上眼镜,显得文质彬彬,像个教书育人的先生似的。


    交完房钱,还定了餐后,赵传薪便施施然回房间休息去了。


    在他回房间后,


    时不时的,有巡警和北洋兵在大饭店门前经过。


    而此时他们却没有进入这些场合搜捕,而是赶往天津城的各个出入口要道,以及车站和码头拦截。


    他们不知道,赵传薪就在他们头顶一边吃饭一边看着他们忙活。


    有服务生推车进来送餐,赵传薪擦擦嘴对服务生说:“哎,你看这些大头兵,日子过的真充实,每天都有忙不完的事。”


    服务生跟着吐槽说:“可不是,也不知道天天瞎折腾啥,折腾两天了。”


    赵传薪一锤定音:“吃饱了撑的呗。这是给你的小费,平时不要打扰我,我要好好的睡一觉。”


    “放心吧,先生,保证让您休息好。”


    说完,推着餐车恭谨的退了出去,将门关好。


    赵传薪在里面把门反锁了,吃饱喝足后,美滋滋的躺在床上睡觉。


    在他蜗居在大饭店里的时间里,以他为导火索发生的这些事,在天津城,在京城,乃至于在全国都掀起了轩然大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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