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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第五十二章


    从章家出来, 徐朝宗又去了公司,他现在设计出来的系统比前世更好,对方公司也很满意, 还给他介绍了别的活。如果是十九岁的徐朝宗肯定很高兴, 因为顺利拿到了款项, 他卡里的钱又多出来不少,当然是满足的,可这具身体里的芯子是三十七八岁的他,这些工作对他来说简直毫无难度跟挑战。


    他也担心自己再这样下去, 迟早有一天脑子也会迟钝。


    当然最近他也在考虑一件事:虽然重生了,但他真的要顺着上辈子的轨迹再走一次吗?


    毫无疑问, 他依然对事业有追求有野心,但他的心态跟想法也发生了改变,因为他已经去过那个高峰, 即便现在再次回到山峰底下, 再次仰头看向巅峰时, 他也向往, 却没有那样强烈。


    事业还是要有的,钱也是要赚的。


    在这个世道, 没有钱寸步难行,什么都做不成。


    今时今日,他已经差不多知道他跟孟听雨分道扬镳的原因。可这并不代表他就不在意他的事业, 相反,他依旧认为,他要创造出很多很多的财富, 在他有限的人生经验中, 他开始改正自己的观念, 钱的确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但它至少能解决掉生活中很大一部分问题。


    那么,还是像前世那样吗?


    他有些犹豫。


    犹豫也是他到了这个年纪开始显露出来的性格弊端。


    只是……


    如果买回鸭脖的人是王远博,殷明早就原地表演一个饿虎扑食。


    但出乎预料的是,殷明跟王远博即便视线掠过,也都没有要去吃的意思。


    等鸭脖跟小吃都放了快一个多小时后,王远博才后知后觉地问徐朝宗,“带给我们吃的?”


    王远博:“……”


    严格来讲,殷明在专业技术上来说,其实要比他更有天赋。殷明是真正的天才,可惜他为人散漫,不爱被人拘束,所以前世殷明在事业上并没有很大的成就,工作也是得过且过,在殷明看来,反正短短几十年,有吃有喝就行,至于吃什么喝什么住多大的房子,没必要太过介怀,反正几十年后都要被烧成灰。


    徐朝宗:“……”


    他也是这时候才想起来,他在这个宿舍的确是格格不入。


    他非常不自在地将买来的东西放在桌子上。


    回了宿舍,殷明跟王远博都在。


    拿了钱,在回学校的路上,他想起了宿舍里的殷明跟王远博,迟疑了几秒,还是去外面的店铺买了鸭脖跟小吃。


    正在啃鸭脖的殷明感觉到后背一凉,停下了动作,压低了声线问王远博,“你说,老徐会不会在鸭脖里下药毒哑我啊?”


    他也就没拆穿徐朝宗,这鸭脖的袋子上的logo分明是他们学校附近那家的。


    既然徐朝宗都这样说了,那殷明跟王远博必不能跟他客气,凑在一起专心啃着鸭脖,徐朝宗不太习惯这样的气氛,自己去了阳台透气。手扶在栏杆上,深吸一口气。回头又朝里看了一眼,想到什么,他勐然顿住。


    他最近有点飘,可能是看徐朝宗懒得搭理他,他总是贱兮兮地出言挑衅。


    正在打字的殷明也扭过头来看向徐朝宗。


    可是以他的性格,也的确不会主动说出“你们吃吧”这样的话,他只能沉默。


    徐朝宗陷入了犹豫中。


    王远博很擅长跟人打交道,交际能力一流,后来他自己都戏言,他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他当时的公司老板也看出了他的能力,特意提拔他为特助,一个大公司的特助可能从外行人听来就是个助理,但知晓内情的人都知道,这是董事长在培养他,王远博也很珍惜这样的机会,等他们再熟悉起来时,王远博已经升职为了公司副总。


    徐朝宗为人自负,他真心认可的人并不算多。殷明跟王远博都在其中。


    徐朝宗嗯了一声,像是怕他们误会一样,补充了一句,“公司给的,我不爱吃。”


    徐朝宗该不会是终于忍受不了,要毒哑他吧?


    王远博:“你也知道你嘴贱啊?”


    殷明呲牙笑,满不在乎地说,“以前觉得他这人太装,现在想想他也就这样吧,俗人一个,看起来倒亲切了些。”j


    王远博也同意这话。


    谁也不比谁高尚,大家都是俗人。


    高考对于已经大学生来说,好像都是上辈子的事了。


    孟听雨还是很关注这一次高考,她有些怀念那个互联网时代,每年高考大家都会激烈讨论,从高考作文题到高考数学题,议论纷纷,吐槽不止,非常热闹。


    她虽然知道章一鸣跟方以恆都考得不错,但又担心重生会带来蝴蝶效应。


    等到最后一门考试结束,她竟然也跟着松了一口气,不管怎么说,一切都已尘埃落定,剩下的就看结果了。


    她先是给等在考场外的姑妈打了个电话,姑妈正在电话里对她各种抱怨:“我说什么来着,这没良心的小崽子,我跟他爸等在外面这么久,他出来后直接将东西甩给我们,跑去跟同学吃饭!以后谁还敢指望他孝顺我养老,他不啃我我都要去拜菩萨了!”


    孟听雨被逗得不行,等安慰好姑妈、挂了电话后,她思索了片刻,又给方以恆发了条消息:【考完了?先预祝你金榜题名等你捷报。】


    他没回復,她也不在意。


    她也是经歷过高考的,考完最后一门时心情很激动兴奋,身体却很疲倦,回家睡了个昏天暗地。


    所以现在他要么是回家休息,要么就跟一鸣一样跟同学约着去庆祝解放了吧。


    将手机放在一边,开始专心做手工饰品,董曼前几天出差回国了,在机场免税店时她还打来电话,问她平常化妆多不多,听着像是给她买礼物,后来又约她等有空后一起吃顿饭。她是懂一些社交的,不管怎么说,她目前这份兼职也是董曼给她介绍的,对方在某种意义上也算得上是她的“上司”,既然要见面,又知道对方给她准备了小礼物,那她肯定不能无动于衷,会显得自己傻乎乎的。


    可像董曼这样的职业女性,又能回送什么礼物呢?


    正所谓礼轻情意重,她现在还是个学生,赠送自己亲手做的东西,可能会更有意义一点。


    而本身她跟董曼结识,便是在馨铃公司的年会上。


    等她将手里的珍珠镶嵌好,扭头看向外面时,才发现天已经快黑了。


    三个室友都还没回来,她正要收拾桌面出去吃东西时,放置在一边的手机振动起来,来电显示是方以恆的号码。


    她摁了接通,一边从挂钩上拿了帆布包提着,一边往寝室外面走去,“喂。”


    方以恆不知道是不是奔跑过的关系,竟然还夹杂着喘声,“听雨,是我,我刚没看到你的消息,对不起。”


    孟听雨笑了声,“没事。”


    她走在宿舍的廊道上,偶尔看到班上其他同学点头打招唿。


    “那个你现在有空吗?”方以恆紧张地问她,“我想请你吃顿饭,感谢你之前给我找了那么多资料,真的谢谢。”


    “不用客气呀。”孟听雨说,“这都是举手之劳啦。”


    “要请的。”方以恆顿了顿,语气犹豫,“如果你很忙的话……”


    “也不忙。那你挑个时间吧,”孟听雨正好下楼,“我都可以的,正好前几天有个学姐又整理了一些别的医科大学的资料简章,你要是需要的话,我顺便给你。”


    “今天可以吗?”方以恆说。


    孟听雨脚步顿住,有些诧异地说,“今天?”


    方以恆嗯了声,似乎在笑,语气很轻松的样子,“明天也不用再上课,反正都考完了。”


    “你没跟同学一起聚啊?”


    “都累了,约的是明后两天。”


    他根本就不会跟任何人约着去玩,怎么可能有那个心思,过去除了她以外,他也没别的朋友。


    现在他只想见到她,他已经挣脱了最后一层桎梏,不愿意再等下去了。


    从考场出来后,他一刻没停奔向这边,公交车堵在半路,他生怕自己慢了一步,错过了一步,他提前下车,一路跑过来的。


    孟听雨这才应道:“那好吧,那你想吃什么?”


    “都可以。我在你学校门口。”


    等孟听雨一路小跑着到了学校门口,看到等候在外面的方以恆时,心里那异样的情绪再次滋生。


    少年穿着白衣黑裤,站在树下,仿佛是她记忆中的那一帧画。


    她并不是一个迟钝的人。


    只是她也会逃避,逃避一段对她而言有些厚重的感情。她似乎也犯了一个错误,她会将十八年后那个眉眼沉静的方医生当成是眼前这个少年。一时之间,原本被她刻意蒙上的那一层纱,也随着这一幕,逐渐揭开。


    她愣怔在原地,竟然不敢上前。


    方以恆见了她,却迈着沉稳而坚定的步伐朝她走来,在她面前站定后,温和地说道:“听雨,好久不见。”


    距离上一次见面,的确是有几个月了。


    孟听雨心事重重地带着方以恆去了学校附近的小饭馆,她今天意外的沉默,方以恆也察觉到了,他本来就不是一个话多的人,于是,点好菜后气氛一度静默。


    方以恆主动起身,询问过她后,以买饮料为由离开了饭馆。


    孟听雨还没来得及整理好情绪,手机又响了起来。


    是一串来自国外的号码。


    她没过多犹豫,按了接通键,那头的声音熟悉也带着些疲倦,却还是装作很轻松地说:“听雨,做梦醒了,突然想起来给你打了电话,没打扰到你吧?昨天正好路过了波士顿公园,想到了之前你说的自由之路,可惜没时间,不然真的要看看是不是像你说的那样。”


    孟听雨跟盛韬是和平分手,他们没有经歷过争吵矛盾便戛然而止,确实是一种遗憾。


    所以偶尔盛韬打电话过来,孟听雨也会接,她知道他压力很大,不止是要面对学习的新环境,还要陪着父亲接受重病治疗。不过他忙,她也忙,这一个学期以来,他们的联系也是断断续续的,每一次她都会安静地听他讲他遇到的一些事,她也能清晰地感觉到,他已经逐渐在适应。


    他变得更为稳重,身上那种无忧无虑的少年阳光气息也在散去,这就是成长的代价。


    她知道,他在留恋。


    他留恋的并不只是她,还有那一段他再也回不去的时光。


    饭馆就这么大,孟听雨是背对着门这边的方向坐着。


    方以恆站在不远处,听她垂头轻言细语地跟别人打电话,他敏锐地捕捉到了几个字眼,都是跟国外有关。他想起了章一鸣说的,她之前的男朋友去了国外,他猜,电话那头的人就是她那个前任了。


    他能理解。


    谁跟她在一起过,都不可能想放手。


    他更加知道,一旦她陷入了爱情,喜欢上了什么人,她就看不到其他人。


    可现在不一样,她身边没人,她那个前任也走了。


    他就像夜行动物一般,躲在暗处,一旦时机到了,他就不愿意再让任何人有机会再来抢走她。


    机会转瞬即逝,他没那么好运,曾经好运降临过一次,他没珍惜,现在又一次降临,他如果再错过,他不敢去想,有一天她再次成为别人的女朋友、未婚妻甚至是妻子时,那会是什么心情。


    就这样吧。


    当一个卑鄙无耻的小人也没关系。


    他走上前,将汽水瓶放在她手边,温声道:“听雨,你以前喜欢的橘子汽水卖光了,给你买的冰豆奶,可以吗?”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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