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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一章 天生反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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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也认识我?”耿陌指着自己的鼻子,他记得上次带路的并不是她。


    女孩笑而不语,大眼睛水汪汪的看着,比杂志上那些模特要动人的多。


    耿陌本不想上去,又受不了下面的山呼海啸,认为在这里逗留时间长都会换上短暂性的耳聋和耳鸣,抬手示意她可以引路,随后走入电梯。


    今天的拳台周围倒没有铁笼,拳台上有两位赤裸上身的壮汉正在厮斗,其中一人是长头,脸上已经变成红色,头被汗水和鲜血浸透,顺着尖向下流。


    耿陌走在最上层准备进入包厢,对于某些莺莺燕燕来说能走在这层的人,要比下面的格斗精彩,有些甚至从兜里拿出个小本本,对他进行简单概括,身高相貌等,最后进行打分,不可谓不用功。


    耿陌对这样近乎野蛮的项目不恭维,也欣赏不来,他上次回去之后还查了下资料,貌似从古罗马的角斗场开始这类项目都是供贵族消遣,他还自嘲的笑了笑,看来有些格局怎么也提不上去。


    进入包厢声音就小了很多也清净了很多,三爷还没到来,在这里看下去会让人异常享受,极大限度的刺激人多巴胺分泌,变得兴奋、霸气,带有睥睨之姿。


    一缕香气袭来,预示着房门被人打开,一名女孩正站在门口望着那玻璃窗前的背影,她叫初雪……


    ……


    自从上次三爷看出两人之间有猫腻之后,就把她列为国宝级稀有品种,并且在她身上印了个章“供耿陌专享”其他人可以欣赏却不能亵渎,她也从以前的工作变到领导岗位,说白了就是闲职。


    三爷这个人很精明,他懂得男人看上女人,除了那副皮囊之后更看重的是身上的附加价值,粗鄙点讲再好的娘们几次过后也找不到刺激的感觉,他不要求女人是不是内在有销魂蚀骨的属性,能魅惑住男人的心,他得用自己的手法让这个男人恋上这个女人。


    把初雪准备给杜老板的时候,提前让她唱歌表演,万众瞩目,达到别人都能看,只有你能尝的心理享受,而现在他要呈给耿陌,知道这犊子从小在村里长大,没见过太多新鲜玩意,就让初雪穿上最正规的工作制服,让他在床上能达到农民翻身做主的感觉。


    不得不承认,三爷精的很。


    耿陌回过头,见初雪没有上次的哀婉情愫心里稍稍好受一点,他知道来这里见到她是必然,却又不能不来。


    “又见面了…”耿陌笑着问候一句,抬手指向沙:“坐吧”


    不知为何,初雪现在给他的感觉很不好,与任何感情无关,而是颓废到极致自然而然的升华。


    又或者说,身上有股看破红尘的味道,眉眼间有些许对世俗的割舍不断之外,剩下的犹如庵里的小尼姑。


    “上次我就问你,这座拳场的下一个老板是不是你,你还骗我说不是?”


    初雪坐下,抬手把挡在眼前的头放到耳后,如果她动作再自然一点,可以被理解成为慵懒,很有诱惑的感觉,可她做的总有些“矫枉过正”说不清道不明。


    耿陌听见这话一愣,坐到她对面回道“还真不是!”


    初雪没继续纠缠,而是抬起头笑道:“恭喜你,成功把砖厂收入囊中,我一直在这里注视着,说实话,看到你走的每一步我都跟着胆战心惊,心想如果有任何一人看穿你的目的,后果可能不堪设想。”


    “没有强大的资金支持看透也不管用,从外城买砖砸刀剑城的市场,效果是一样的,只是过程曲折很多。”耿陌简简单单解释。


    “你成功了,历史是由上位者书写,我替你高兴!”


    初雪又是一笑,还如她的神韵、动作,脱了苦笑和无奈,让人在压抑和空灵之间徘徊。


    她过得不好,很不好。


    见耿陌无法应声,主动道:“今天是小旋风第十九场比赛,如果今天赢了,明天再赢,他就能获得五万两奖金,并且有个拳场的长期合约,生活也算有了保障。”


    “小旋风?”耿陌猛然间想起来,上次初雪也提及过这个三个字。


    “你认识他,马上上场了…”初雪说着,目光游离的看向窗外。


    耿陌也跟着转过去,灯光瞬间暗下来,随后突然有一束光照在场中,一个人在灯光中浮现,耿陌看到这人嗖的一下站起来,宛若晴天霹雳:“林冲!”


    林冲,半个孤儿,泫勃城一难之后的两年与耿陌相依为命,曾经有从死神手里逃出一次再救耿陌一次的勇气,难能可贵不足以表达,万中无一不过尔尔。


    曾经的他天真快乐无忧无虑,最大的爱好就是趴在炕头上睡大觉,与隔壁的寡妇彭丽的交融可以理解为一时荷尔蒙过盛!


    少女好骗,少男更好哄,人在欲望无法得到泄的大背景下,任何做法都不会唐突。


    后来在陌哥的带领下他来到君上端酒,认识了他人生中第一个真正爱上的女孩,初雪。


    他每天沉迷于站在台下看着她歌唱,她笑跟着笑,她哭跟着伤心。


    曾经暗暗誓要让初雪坐在自己车的后座上,心爱的女人爱着自己最亲近的男人,酒吧里的灯光、人们的视线,刀剑城的镜头也都落在他身上,同时出来的自己就是个路人角色,他不甘心。


    有人说他天生反骨,他确实反了。


    从小城里出来,在柳正关跟地痞打了一架,一人放倒三个壮汉后被人现,带到这个地方,没啥名气打一场二百块银子,走投无路的他认为值得,几场下来别人给他起了个绰号叫小旋风,因为打起来只是进攻从不防守,小旋风的名声响起打一场现在已经给五百两。


    如果说他走进拳场是偶然,那么留下来就是必然,因为爱情。


    爱情是什么?


    林冲不大懂,耿陌这犊子也不咋明白,因为这东西本身就虚无缥缈,唯美的爱情需要用时间验证,凄婉的爱情还得有个变成蝴蝶的结局,常常挂在嘴边的轰轰烈烈也得思考过后的悲欢离合。


    初雪也不懂,现在的她只是喜欢打探耿陌的消息,江盈也不懂,她只是享受耿陌在身边的日子。


    李利琴也不懂,她只会说男人那种狗屁东西我已经不再惦念。


    饶是知性优雅的丁霞女士可能也无法解释清楚,她会说品茶如果是爱情的话,那么顺着尿道出去的那些液体是糟粕,被人吸收的就是精华。


    现在的林冲仍旧被这种看不见摸不到的东西纠缠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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