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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阔绰的客人

    神秘男人抬头看向了唐九悯,显然有些疑惑。


    唐九悯:“算我请你喝一杯,怎么样?”


    唐九悯不等对方回答,已经自顾自在对面坐下。


    他态度很放松,看似很随意,然后用疑惑的语气说:“刚才我在那边提到自己要去杀狼人,然后我听到你的声音了,似乎你觉得我说得不对?”


    停顿一下,唐九悯补充:“而且很不屑我说的话。”


    “你似乎并不觉得我能杀掉狼人,我很好奇,那你见过狼人吗?还是你和狼人战斗过?”


    “哼,怎么,难道你觉得我说得不对?半吊子。”对方语气有些冷的开口。


    半吊子?


    唐九悯听到最后三个字后,非但没有生气,反而将自己面前这杯啤酒往对面又推了推,示意对方喝酒。


    神秘男人看到对方的动作,卡在喉咙里的嘲讽终于吐不出来了。


    对方已经连续两次请他喝酒了。


    最后,他闷声道谢,端起这杯啤酒,咕咚咕咚一大口灌下去。


    没酒喝了,这酒来得真的很及时。


    最近他太穷了,刚买的一杯劣质啤酒都已经被他喝完了,但是不够劲,实在是不够他喝。


    “咕咚咕咚……”


    “咳咳,真是解馋。”


    “嘿嘿,小子,你这个半吊子喝了点酒,就不知道自己到底多大本事了,还扬言要多杀几个狼人?”喝完酒之后,男人忍不住吐槽,但是语气比之前缓和很多。


    “小子,你接触狼人没有?”


    唐九悯回答:“没见过,但是狼人不就是那种比我们正常人高大,身上长着和狼差不多皮毛的半人半狼吗?有人的思维,也是用双腿走路,然后稍微难对付一点。”


    男人有点惊讶,他点点头说:“没想到你对狼人的确有点儿了解,不过光靠这点儿了解就想对付狼人却远远不够。”


    “狼人不仅仅是你了解的那样。”


    “狼人不只体型跟我们有差别,比我们高大,他们的实力更是和我们不一样,狼人的身体素质、速度、力量、跳跃力等等,都比我们强得多。普通子弹难以穿透他们坚硬的皮毛,一般的其他攻击更是难以破开他们的皮毛,防御力太高了。”


    然后男人指了指唐九悯腰间挂着的左轮手枪,开口说:“就比如你这把左轮手枪,如果对着狼人近距离开枪,还能有一定威胁,但是如果距离稍微远一点,就凭你这把枪,根本无法威胁到那些狼人。”


    “真的?”


    男人略微抬了抬下巴,看了一下酒馆里面其他枪手,他突然啧啧两声。


    “你看一圈酒馆里的这些赏金猎人,其实都跟你一样,根本没几个人见过狼人,却来月嚎镇捞击杀狼人的赏金,真是蠢透了!”


    “以为狼人是随随便便就能杀死的猎物?到时候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意思很明显了。


    唐九悯好奇问对方:“听你的意思,难道你以前见过狼人?”


    这时候酒馆老板已经把一群治安官送走了,男人听到唐九悯问话,他特别骄傲的拍了拍胸脯,说:“废话,死在我手里的狼人就有四五只了,这次我来月嚎镇本来就是冲着杀狼人赚钱的,毕竟这可是我……”


    “咳咳。”


    男人突然尴尬的咳嗽两声,下意识端起酒杯猛灌两口啤酒。


    “反正我见过狼人,而且对付他们很有经验。”


    “噗嗤。”


    加尔在不远处听到唐九悯跟一个酒鬼之间的聊天,忍不住笑起来,他拍了拍桌子。


    唐九悯和男人齐齐回头看向加尔这边。


    “嘿,朋友,你可千万别听喝多了的酒鬼瞎说,他要真杀过好几个狼人,那镇长还用得着请你们这些赏金猎人?不早就专门请他一个人去收拾狼人了。”


    “你看他现在这副困窘的样子,连喝点儿好的啤酒的钱都没有,他要真有杀狼人的本事,还用得着点那种破啤酒?”


    加尔损起人来,威力还是挺厉害的。


    男人一下子被加尔的话刺激到了,他情绪激动的一拍桌子站起来,冲后者喊话说:“我说了,我就是会杀狼人,但是除了这里,其他地方又没有狼人的悬赏。”


    “我赚不到钱和我能杀狼人又有什么关系?”


    “我可是专门的捕狼人,跟他们完全不一样!”


    当男人愤怒的对着加尔吼出这几句话,旁边坐着的一些赏金猎人纷纷戏谑的看向男人,露出不屑的冷笑。


    “捕狼人?这名字听着挺霸气的啊,但是我说这位捕狼人啊,我怎么没有在镇长的邀请名单上看到你的名字,我们可都是被镇长邀请过来的、来自荒野有名的枪手,敢问您是哪位?”


    “你们有听说过捕狼人这个名头吗?”


    一群人应和着说没有。


    说话讽刺男人的枪手摊手叹气,说:“看来镇长的确没邀请你这种不出名的垃圾货色。”


    男人气得梗着脖子反驳,“镇长当然邀请我了!”


    “啊,有吗?”


    枪手表示惊讶,然后露出特别不屑讽刺的冷笑,毫不留情的说:“现在镇上已经把邀请名单贴出来了,有荒野有名的双枪手,人称火力王的大枪王,有快抢手影子和蝙蝠,这么多人里面,没看到一个叫捕狼人的啊。”


    “要不你说一说你的名字?如果你真是捕狼人,不可能没有你啊,毕竟你说了你已经杀了好几个狼人了,有你在岂不是可靠得很?”


    阴阳怪气一通嘲讽。


    枪手旁边的同伴接话说:“嘿,杰克,你就别嘲讽他了,说不定他杀掉的根本不是狼人,只是几只小狼崽而已,指不定他运气好,连成年狼都没遇到过哈哈哈哈……”


    “哦,捕狼人大人,快带着我捕捉小狼崽吧,哈哈哈......”


    酒馆里很多人都阴阳怪气的嘲笑起来。


    “还捕狼人,我看他别说狼人了,连狼都没见过。”


    “就是,还说别人喝酒喝多了,我看他才是喝酒喝蒙的那个,吹牛上天了都。”


    “捕狼人?也亏他想得出来给自己脸上贴金,弄这么一个名号,要是他真能击杀狼人,我直接叫他爷爷!”


    “哈哈哈哈……”


    整个酒馆都充斥着嘲笑捕狼人的欢声笑语,而被嘲笑的当事人却气的整个身体都颤抖起来。


    唐九悯正坐在捕狼人对面,看着这一场闹剧,他从头到尾都没有参与嘲讽,而是观察捕狼人。


    他发现了更多的细节,来自这位捕狼人的两把武器。


    其中第一把武器,看起来是正常的左轮手枪,不过唐九悯对比捕狼人和周围枪手们的左轮手枪。


    他发现捕狼人的左轮手枪枪管更长,而且保养得很好,看起来像崭新的一样,只有枪柄处磨得掉漆。


    而另一把武器,霰弹枪,则是泵动式霰弹枪,不过这里却也有特殊之处。


    不是武器,而是子弹,对方霰弹枪的侧边子弹带上,有着四颗霰弹枪子弹,竟然是银制的。


    除此之外,自从唐九悯来到这个所谓的试炼场景月嚎镇后,他看到了很多赏金猎人,他们大多都把自己的枪支打磨到发亮,彰显枪手身份。


    但捕狼人不一样。


    他的两把枪显然都用黑色油脂涂抹过,漆黑的彻底。


    不仅如此,捕狼人的枪套也没有像别的枪手一样别在腰间,而是绑在自己的左手手腕处,这样的方式显然与其他人不同。


    唐九悯判断,对方应该不是特立独行,这样做只是为了迎合自己的战斗方式。


    这个男人是个实战派。


    并不像众人嘲讽的那样,只不过对于捕狼人声称自己真的杀了不少狼人,唐九悯心中还是有些疑惑。


    周围嘲笑声不止。


    没一会儿,捕狼人把唐九悯送给他的酒一口全干,然后突然站起来,一声不吭的往酒馆门外走过去。


    顿时,酒馆里爆发出更为响亮的笑声。


    而捕狼人听到嘲笑声后,加快脚步离开,有种落荒而逃的狼狈感。


    唐九悯看着落荒而逃的捕狼人,神色一动,他在对方还没离开的时候也站起来。


    路过商队桌前的唐九悯打了个招呼,说要去镇里看看,眼睛盯着捕狼人离开的方向,看似不紧不慢,却脚步加快跟了上去。


    捕狼人离开后不到半分钟,唐九悯就走到酒馆外面,他用目光四处搜索捕狼人的身影,然后露出惊诧的神色。


    不见了。


    就这么短短的一会,捕狼人就像瞬间消失了一样,四处主干街道上都没看到对方的身影。


    着实令唐九悯感到意外。


    显然,捕狼人是一个特别小心谨慎的人,就这么一会儿的时间,就把自己隐藏在暗处了。


    唐九悯不知道对方是不是发觉有人跟在身后,但是这说明对方足够警觉,而这样小心谨慎的人,往往有着不愿意让别人发现的秘密。


    唐九悯叹口气。


    人跟丢了,只能暂时放弃探究,但是对方的目标既然是狼人,唐九悯有预感他们还会再度见面。


    就在唐九悯暗自思考的时候,突然听到身后有人跑了出来,回头一看发现是酒馆里的店员班迪斯。


    “班迪斯?”


    “唉?枪手先生?你知道我的名字?”


    “刚进酒馆的时候,听到酒馆老板叫过你的名字。”唐九悯微微一笑,回答。


    这是他的习惯,无论周遭发生了什么事,只要看到的,他都会下意识在脑海里过一遍。


    也许是以前成长过程中养成的习惯,又或许是职业本能强化了自己的这种能力,连唐九悯自己都不太清楚。


    “你记性可真好,难怪是名厉害的枪手!”和丹尼尔一样,班迪斯显然也把唐九悯当成了有正义感的枪手:“有什么需要帮忙的……”


    突然,唐九悯一把搭在班迪斯肩膀上,凑在对方旁边问:“你在这座镇上待了很长时间吧,我看你们老板对你很信任,重要的事情都交给你去做。”


    班迪斯不好意思的挠挠头,回答:“我一直生活在月嚎镇,镇里大小事都知道,你有什么事都可以直接问我。”


    “那么?”唐九悯嘴角勾起:“你了解镇上那些做皮肉生意的女人么?”


    班迪斯的热情表情瞬间凝固:“哈?”


    月嚎镇说大吧,一个小镇几万人,的确很大,但到底只是一个镇子。


    从镇中心骑上一匹快马,甚至只需要半小时不到,就可以离开小镇。


    血月之夜即将来临,位于月嚎镇最边缘的一家普通旅馆,却遭遇了有史以来最豪爽的贵客。


    旅馆老板一边热情的招呼这群贵客,一边吩咐旁边的几个店员。


    “你去把厨子叫出来。”


    “赶紧的,没看到客人们累了吗?你赶紧去准备热水。”


    “还有你,立刻马上带着客人们去休息,带他们去挑选最好的房间。”


    吩咐之后,旅馆老板脸上的笑容灿烂得跟朵菊花似的,他凑上来对这群人说:“客人,你们累了的话,跟着上去,马上就能休息,然后我让他们准备热水给你们端上来。”


    旅馆老板眼里的贵客,其实就是柳子云他们一群人。


    不得不说,陈旻的点子真的很凑效,他们想办法换了一身衣服后,再找到小镇边缘上的一家旅馆,立刻就得到了热情款待。


    柳子云按照路上陈旻所建议的说话方式和旅馆老板交涉,很快,食物,酒水,休息的房间,旅馆老板答应的一应俱全。


    而除了这些,柳子云又突然走到一楼大厅对着旅馆里面的窗户口,往里面眺望。


    一处小旅馆。


    不过却也是四面围在一起的构造,和他们之前去的那家旅馆差不多。


    “怎么样?”陈旻看到柳子云似乎正看着什么,不由问。


    “还算安全。”柳子云微微点头回答。


    一旁的老板听到后,立刻开口说:“哎哟,我一看贵客们就是从外地来的,但是你们放心好了,由于月嚎镇的特殊情况,几乎所有旅馆修建起来都是这种四面包围的构造,便于防御狼人。”


    “安全啊,一定是有保障的!”


    老板看到后厨那边的厨子出来了,赶紧招呼对方过来,然后对柳子云他们说:“这位曾经是荒野外的大厨,如果贵客们有什么需要吃的,现在可以立刻告诉我们旅馆的厨子,然后让他给你们做。”


    旅馆的厨子确实来自荒野外,但不是大厨,只不过老板生怕到手的肥肉飞了,赶紧给自家厨子安了一个名头。


    柳子云和陈旻对视一眼。


    陈旻说:“老板客气了,你已经安排的很好了,我们很满意。”


    陈旻将他们这群人包装成了从荒野外来月嚎镇做生意的商人,不过他们只是第一次来,一切都不熟悉。


    这样就很好解释他们的行为。


    老板见他们定下来住自家旅馆,特别激动,连声让后面的店员招呼客人入住,而后自己则忍不住举起手里的戒指放在火盆旁观看。


    晶莹剔透,闪闪发光。


    一看这枚绿宝石戒指就价值不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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